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操作与管理指南DB34/T 4726-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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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3.020 CCS T 09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7262024 场(厂)内机动车 辆安全操 作与管理 指南 Guidelines for saf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industrial vehicles 2024-03-21 发布 2024-04-21 实施 安徽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34/T 47262024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安 徽省 特种 设备 检测院 提出。本文件 由安徽 省市 场监 督管 理 局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安 徽省 特种设 备检 测院、安 徽合 力股份 有限 公司、安 徽佛 朗斯机 械有 限公 司。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王贺 涛、武 利宇、朱亚 栋、蒋 雨、朱 克文、张磊、邓立军、禹言 春、马 云峰、程江涛、杨 琦、付红、管 国伟、李庆、许 路夷、汪 翔。DB34/T 47262024 1 场(厂)内机动车 辆安全 操作与管 理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场(厂)内 专用机 动车 辆的 安全 操作 要求、技术 要求 和管 理要 求等。本 文 件适 用于 在安 徽省 行政 区 域内 的工 厂厂 区、旅游 景 区、游乐 场所 内使 用的 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7258 机 动车 运行 安全技 术 条件 TSG 08 特 种设 备使 用管 理规则 特种 设备 使用 单位 落实 使用安 全主 体责 任监 督管 理规定(2023年国 家市场 监 督管 理总 局令第74号)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场(厂)内 专用 机动 车辆 pecialized motor vehicles in the field 指除道 路交 通、农 用车 辆以 外仅在 工厂 厂区、旅游 景区、游乐场 所等 特定 区域 使用 的专用 机动 车 辆,包括机 动工 业车 辆和 非公 路用旅 游观 光车 辆。来 源:TSG 81-2022,1.2 3.2 机动工 业车 辆 motor industrial vehicles 本文件 中机 动工 业车 辆指 叉车。叉车,指可 由司 机直 接 操纵(含 遥控),通过 门 架和 货叉 将载荷起升到一 定高度 进行 作业 的自 行 式车 辆,包括 平衡 重式 叉 车、前移 式叉 车、侧面 式 叉车、插 腿式叉车、托盘堆垛 车和 三向 堆垛 式叉 车。来 源:TSG 81-2022,1.2.2 3.3 非公路 用旅 游观 光车 辆 non highway tourism and sightseeing vehicles 指具有4个以 上车 轮、非轨道 无 架线、座 位数(含 司机座 位)不 小于6且 用于 旅游 观光运 营服 务的 自行式乘用 车辆,包括 观光 车和 观 光列 车。来 源:TSG 81-2022,1.2.3 4 安全要 求 一般要 求 4.1 DB34/T 47262024 2 4.1.1 在场车 的明显 位置 固定清 晰且永 久的铭 牌。对于叉 车还应 当在明 显位 置固定 清晰且 永久的 载 荷曲线图 或者 载荷 表。有关 技术资 料及 档案 齐全。4.1.2 发动机 必须具 有打 刻在气 缸上易 见部位 清晰 字样的 编号(包括出 厂时 间),底盘必 须具有 打 刻在车架 主体 上易 见部 位清 晰字样 的编 号(包括 出厂 时间)。4.1.3 车辆须 车容整 洁,各项装 置齐全 有效;车辆 车身周 正,车 身两侧 不得 有超出 车身外 廓的突 出 物(后视 镜除 外),车 身蒙 皮应平 整,漆面 整洁.颜 色 协调,不锈 污;车辆 根据 需要应 配备 随车 灭火 器。4.1.4 观光车 辆应当 在左 右各设 置一面 后视镜,坐 驾平衡 重式叉 车和侧 面式 叉车应 当设置 一个或 者 多个后视 镜;后视 镜安 装位置、角 度适 宜,应 能使 驾驶员 看 清车 身左 右外 侧、车后 30 m 以内 的环 境情 况,如果采 用摄 像显 示装置 代 替后视 镜,应当 能满 足后 视镜的 同等 功能;前 风窗 玻璃应 装设 有效 的刮 水器。4.1.5 车轮应 按国 家标 准的 规定 安装有 效的 防护 装置。4.1.6 车辆须 设置有 效的 车速表 和里程 表;采 用气 压制动 系统的 车辆须 设置 醒目的 气压表;车辆 须 根据产品 设计 要求 设置 机油 压力、水温、燃 油量、电 量、电 压、电流 等仪 表或指 示 灯。4.1.7 装载运 输易燃 易爆、剧毒 等危险 品的车 辆或 行驶于 危险场 所的车 辆,驾驶室 内应安 装警报 器 和指示灯,车体 两侧 及车后 应喷涂“严禁 烟火”或“注意危 险”等 字样,应符 合 GB 7258 的 有关 要求,并查验 相关 合格 证件。安全管 理部 门 4.2 4.2.1 场车使 用单位 应设 置安全 管理机 构,配 备相 应的安 全管理 人员和 作业 人员,建立人 员台账,开展安全 与节 能培 训教 育,保存人 员培 训记 录。4.2.2 安全管 理机 构是 指使 用单 位中承 担场 车安 全监 督管 理职责 的内 设机 构。4.2.3 安全管 理机构 的职 责是贯 彻执行 特种设 备有 关法律、法规 和安全 技术 规范及 相关标 准,负 责 落实使用 单位 的主 要义 务;还应当 负责 开展 日常 节能 检查,落实 节能 责任 制。4.2.4 使用单 位应当 依法 配备安 全总监 和安全 员,明确安 全总监 和安全 员的 岗位职 责,并 依法依 规 落实日管 控、周排 查、月调 度等特 种设 备安 全管 理制 度。4.2.5 使用单 位主要 负责 人对本 单位场 车使用 安全 全面负 责,建 立并落 实场 车使用 安全主 体责任 的 长效 机 制。场车 安全 总监 和场 车 安全 员应 当按 照岗 位职 责,协 助单 位主 要负 责人 做 好场 车使 用安全管理工作。4.2.6 使用单 位应 确保 每台 场车 对应有 安全 管理 人员 负责。安全管 理 4.3 4.3.1 设备技 术档 案 4.3.1.1 随机文 件,场车 出厂 时,应当以 中文 形式 附有:a)主要设 计图样(包 括总图 或者主 要受力 结构 件图、制 动 原理 图、电气 原理图、液压 或 者气动系统原 理图等。);b)产品质 量合格 证明(包 括产 品质量 证明 书、出厂 检验 报告);c)产品合 格证(含 产品 数据 表);d)使用维 护保养 说明(应当 包括产 品简介、操 纵机构 示意图、电气 原 理图、操作 规 程、维护和保养说 明、安全 注意 事项、故障 处理、售 后服 务等。)等 相关 技术 资料 和文 件;e)叉车的 铭牌,至少 包括 制 造单位 名称、产品 名称、型号、主参 数(额 定起重 量、防爆 等级)、产品编 号 车 架号、制 造日期 许可 证编 号、设备 代码、制 造地 址等 信息;DB34/T 47262024 3 f)观 光 车辆 的铭 牌,至 少包括 制 造单 位名 称、产 品名称、型 号、主参 数(额定 载客 人 数、最 大运行速度)、整车 整备 质量(指重量,下 同)、产 品编 号、车 架号(观光 列车 仅填 写牵 引 车头 的车架号)、制 造日 期、许可 证 编号、设备 代码、制 造地 址等信 息;g)委托生 产的场 车,产品铭 牌中制 造单位 名称 和许可 证编号 应当同 时填 写委托 方与被 委托 方 信息,制 造地 址填 写实 际制 造地址。4.3.1.2 防爆场 车使 用单 位还 需保 存主要 零部 件防 爆合 格证,防爆 部件 铭牌 应位 置固 定清晰 且永 久。4.3.1.3 从事场 车改造 的单 位,在 进行改 造施工 前,应当按 照规定 向使用 所在 地的特 种设备 安全 监 督管理部 门书 面告 知,告知 后方可 改造。改 造后,原 铭牌不 变,同时 增加 新的场 车 铭牌,铭 牌至少包括从事改造 的单 位名 称、改造 日期、许可 证编 号及 相关 变化的 信息。4.3.1.4 从事改 造、修 理的 单位应 当在场 车改造、修 理后,由从事 改造、修理 的单位 自检,自检 报 告应 当 移交 使用 单位 存档。场 车 改造 后应 当进 行首 次检 验,合格 并且 变更 使用登 记 后方 可投 入使 用。防爆场车还 需保 存改 造方 案。4.3.2 安全管 理制 度 4.3.2.1 场(厂)区 实行 人流、物 流分开。4.3.2.2 场(厂)区内 实行 限速管 理,增 设交通 标识、减速 带等安 全设施。若 有行驶 区域,应在 固 定的区域 内行 驶,并在 规定 的区域 内上 下车。4.3.2.3 安全管 理部 门加 强对 各类 车辆的 安全 检查、驾 驶员 出车前 检查。4.3.2.4 驾驶人 员持 证上 岗,开展 经常性 交通 安全 教育,防 止各种 违章 行为。4.3.2.5 场(厂)车 应做 好检 验及 注册登 记工 作。4.3.2.6 进口场 车应 向进 口地 负责 特种设 备安 全监 督管 理的 部门履 行提 前告 知义 务。4.3.3 安全管 理责 任 4.3.3.1 日常管 理应按 特 种设备 使用单 位落实 使用 安全主 体责任 监督管 理规 定 和 TSG 08 的 规定执行,场 车使 用单 位应 当建 立基于 场车 安全 风险 防控 的动态 管理 机制,结合 本单 位实际,落实 自查 要 求,制定 场车 安全 风险 管控 清单,建 立健 全日 管控、周排 查、月调 度工 作制 度和机 制。4.3.3.2 场车使 用单位 应当 建立场 车安全 日管控 制度。场车 安全员 要每日 根据 场车 安全风 险管 控 清单,按照相 关安 全技术 规范和 本单位 安全 管理制 度的要 求,对 投入 使用的 场车和 作业区 域进 行巡 检,形成每 日场 车安 全检 查记 录,对发 现 的安 全风 险隐患,应 当立 即采 取防 范措施,及 时上 报场 车安 全总监或者单 位主 要负 责人。未 发现问 题的,也 应当 予以 记录,实行 零风 险报 告。4.3.3.3 场车使 用单位 应当 建立场 车安全 周排查 制度。场车 安全总 监要每 周至 少组织 一次风 险隐 患 排查,分 析研 判场 车使 用安 全管 理 情况,研究 解决 日管 控中 发 现的 问题,形成 每周 场车 安 全排 查治理报告。4.3.3.4 场车使 用单位 应当 建立场 车安全 月调度 制度。场车 使用单 位主要 负责 人要每 月至少 听取 一 次场车安 全总 监管理 工作 情况 汇 报,对 当月 场车 安全日 常 管理、风险 隐患 排查治 理 等情 况进 行总 结,对下个月重 点工 作作 出调 度安 排,形 成每 月场 车安 全调 度会议 纪要。4.3.3.5 场车使 用单位 应当 将主要 负责人、场车 安全 总监和 场车安 全员的 设立、调整 情况,场 车 安全风险 管控 清单、场 车安全 总监 职责、场 车安全 员守 则 以及 场车 安全总 监、场车 安 全 员 提 出的意见 建议、报 告和 问题 整改落 实等 履职 情况 予以 记录并 存档 备查。5 操作使 用管 理 一般要 求 5.1 DB34/T 47262024 4 5.1.1 作业人 员必须 经过 相关部 门考试 合格,取得 相应的 特种设 备安全 管理 和作业 人员证,方可 驾 驶场(厂)内专 用机 动车 辆,并 严格 遵守 各项 安全 操作 规 程,严禁 无证 及酒 后驾 驶。作 业人 员除应熟悉使用环境 及本 场车 的性 能结 构外,还应 掌握 装卸 工作、上下 乘客 的基 本知 识。5.1.2 作业人 员在 必须 穿戴 防护 用品的 工作 场所 必须 正确 使用防 护用 品。5.1.3 有物体 打击 危险 的工 作场 所,必 须戴 安全 帽、穿防 护鞋。操作规 程 5.2 5.2.1 作业前 5.2.1.1 检查燃 油储 油量 及机 油量、电量;检 查油 管、水管、排气 管及 各附 件有 无渗 漏现象。5.2.1.2 检查车 轮螺 栓紧 固程 度及 各轮胎、气 压是 否正 常。5.2.1.3 检查电 气线 路是 否搭 铁、接头是 否松 动,喇叭、仪 表、灯 光及 音响 信号 是否 齐全有 效。5.2.1.4 检查场 车车架、起 重链、门架、货叉有 无损 伤,牵 引连接 装置及 其二 次保护 装置、螺栓 等 是否牢固。5.2.1.5 电动场 车使用 前注 意观察 电压表 的电压,若 低于限 制电压 时,应 立即 检查蓄 电池电 解液 是 否欠缺,如缺 少应 添加 到规 定值并 按正 规程 序进 行充 电。5.2.1.6 启 动 发动 机后,预热 5 分 钟听察 发动 机运 转情 况,检查各 仪表 的指 示状 况。5.2.1.7 检查车 辆蓄 电池、燃 油量 或注油 时不 可接 近明 火,发动机 要熄 火。5.2.1.8 认真点 检场 车超 速报 警器 装置(如:主机、报 警灯、感应 器及 各线 路)。5.2.1.9 严禁人 为地 将场 车超 速报 警器各 接头 分离,致 使所 驾 驶的车 辆在 超速 时不 能够 提供超 速信 息,造成安 全事 故的 发生。5.2.2 作业中 5.2.2.1 在较差 的道 路条 件下 作业,起重 量或 载客 人数 应适 度降低,并 降低 行驶 速度。5.2.2.2 坐驾式 叉车驾 驶人 员在操 作叉车 时,需 要正 确使用 安全带 等防护 约束 装置。观光车 辆每 位 乘客应当 正确 佩戴 安全 带,行驶中 护栏、侧 围、护链 等安全 防护 装置 应当 正确 固定且 牢固 可靠。5.2.2.3 在装卸 货物时,应 按货物 大小来 调整货 叉的 距离,货物的 重量应 平均 地由两 货叉分 担,以 免偏载或 开动 时货 物向 一边 滑落。货叉 插入 货堆 后,叉壁应 与货 物一 面相 接触,然后 门架 后倾,将 货 叉 升起离地 面 200 mm 左 右再 行驶,禁止 货叉 超过 500 mm。5.2.2.4 严禁叉 车高 速急 转弯 行驶。起升 或下 降货 物时,货 叉下严 禁有 人。5.2.2.5 叉车在超 过 7 的坡 度上 运载货 物应使 货物 在坡上 的上方。运载 货物 行驶时 不得紧 急刹 车,以防货 物滑出。在 搬运大 体积货 物时,货物 挡着视 线,叉 车应倒 车低 速行驶。观光 车辆的 行驶 路线 中,任意连 续 20 m 路段 的平 均坡度 不应 当超 过最 大行 驶坡度,车 速严 禁超 过最 大行驶 速度。5.2.2.6 叉车严 禁停 车后 让发 动机 空转而 无人 看管,更 不允 许 将货物 吊于 空中 而驾 驶员 离开驾 驶位 置。观光车 辆停 车后 司机 应在 所有乘 客及 安全 员全 部下 车后离 开驾 驶位 置。5.2.2.7 叉车在 中途 停车,发 动机 空转时 应后 倾收 回门 架,使滑架 下落,并 前倾 使货 叉着地。5.2.2.8 在工作 过程中,如 果发现 可疑的 噪音或 不正 常的现 象,必 须立即 停车 检查,及时采 取措 施 加以排除,在 没有 排除 故障 前不得 继续 作业。5.2.2.9 为了提 高场车 的使 用寿命 及防止 意外事 故的 发生,为保持 场车最 佳运 行状态 和各零 部件 正 常运转,在使 用过 程中 必须 对本机 器严 格地 进行 定期 保养。5.2.2.10 司机以 及安 全员 在场 车运 行过程 中禁 止接 打电 话。5.2.2.11 严禁使 用叉 车托 举登 高架 进行登 高作 业。5.2.3 作业后 DB34/T 47262024 5 5.2.3.1 作业完 成后,应 检查 燃油 箱油量 或蓄 电池 电量。5.2.3.2 将场(厂)内机 动车 辆停 放在指 定区 域。6 应急措 施及 应急 抢救 应急措 施 6.1 6.1.1 场车使 用单 位日 常备 有应 急物资、如 跌打 损伤 药品、纱布 等。6.1.2 场车使 用单 位应 建立 健全 应急预 案组 织机 构,做好 人 员分工,在 事故 发生 的时 候 做好应 急抢 救,如现场 包扎、止 血等 措施,防止 伤者 流血 过多 造成 死亡。6.1.3 有事故 发生时,先 高声呼 喊,通 知现场 安全 员,并 立即拨 打急救 电话,同时 向上级 领导及 有 关部门汇 报。应急抢 救 6.2 6.2.1 事故发 生后,马 上组 织抢 救伤者,首 先观 察伤 者受 伤情况、部 位,并立 即向 上级主 管报 告。6.2.2 安全管 理人员 接到 事故报 告后,立即组 织场(厂)内机动 车辆司 机、维修人 员、事 故单位 负 责人、警 戒人 员、医护 人员、应急 指挥 领导 小组 成员 等赶赴 现场,查 看现 场情 况并制 定救 援方 案。6.2.3 警戒人 员立 即设 置警 戒线,疏散 救援 无关 人员,并 保证道 路畅 通。6.2.4 如场(厂)内 机动 车辆上 装有重 物,必 须采 取措施 搬走重 物,防 止救 援过程 中重物 滑落对 人 员造成二 次伤 害。6.2.5 如碾压 人员,应先 搬走场(厂)内机动 车辆 上的重 物,再 用千斤 顶支 起车辆 将受伤 人员救 出。严禁采 用开 车的 方法 救人,防止 人员 受伤 加剧。支 起场(厂)内机 动车 辆时 必须采 取措 施防 止翻 车。6.2.6 如场(厂)内 机动 车辆所 载重物 滑落砸 伤人 员,应 采取措 施保证 一次 移开重 物,防 止移开 重 物过程中 重物 回位 对受 伤人 员造成 二次 伤害。6.2.7 伤员的 救治严 格遵 守“三 先三后”原则,即:骨折 伤员要 先固定 后搬 运;出 血伤员 要先止 血 后搬运;窒息(呼 吸道 完全 堵塞)或心 跳呼 吸骤 停的 伤员要 先进 行人 工呼 吸或 心脏复 苏后 再搬 运。6.2.8 参加事 故应 急救 援的 工作 人员,应当 按照 使用 单位 编 制的应 急预 案的 规定,采 取 安全防 护措 施,并在专 业人 员的 指导 下进 行工作。7 维护保 养 一般要 求 7.1 7.1.1 使用单 位应 当对 在用 场车 至少每 月进 行一 次日 常维 护保养 和自 行检 查,每年 进 行一次 全面 检查,保 持 场车 的正 常使 用状 态;日 常维 护保 养和 自行 检查、全面 检查 应当 按照 有关 安 全技 术规 范和产品使用维 护 保养 说明 的要 求进 行,发 现异 常情 况,应当 及时 处 理,并且 记录,记 录存 入 安全 技术 档案;日常维护保养、自行 检查 和全 面检 查 记录 至少 保存 5 年。7.1.2 场车在 每日投 入使 用前,使用单 位应当 按照 使用维 护保养 说明的 要求 进行试 运行检 查,并 且 记录;在 使用 过程 中,使用 单位应 当加 强对 车的 巡检,并且 记录。7.1.3 场车出 现故 障或 者发 生异 常情况,使 用单 位应 当停 止 使用,对其 进行 全面 检查,消除事 故隐 患,并且记 录,记录 存入 安全 技术档 案。7.1.4 场车的 日常维 护保 养、自 行检查 由使用 单位 的场车 作业人 员实施,全 面检查 由使用 单位的 场 车安全管 理人 员负 责组 织实 施,或者 委托 其他 专业 机 构实施;如果 委托 其他 专 业机构 进行,应当 签订 相 应合同,明确 责任。DB34/T 47262024 6 日常维 护保 养、自行 检查 和全面 检查 7.2 7.2.1 使用单 位应当 根据 场车具 体型式,按照 有关 安全技 术规范 及相关 标准、使用 维护保 养的要 求,选择日 常维 护保 养、自行 检查、全面 检查 的项 目。使用单 位可 以根 据场 车的 使用繁 重程 度、环 境 条 件 状况,确 定高 于本 指南 规定 的日常 维护 保养、自 行检 查和全 面检 查的 周期 和内 容。7.2.2 在用场 车的日 常维 护保养,至少 包括主 要受 力结构 件、安 全保护 装置、工作 机构、操纵机 构、电气(液压、气 动)控制 系统等 的清 洁、润滑、检 查、调 整、更换 易损 件和 失效的 零部 件。7.2.3 在用场 车自行 检查,至少 包括整 车工作 性能、动力 系统、转向系 统、起升系 统、液 压系统、制动功能、安全 保护 和防护 装置、防止货 叉脱 出的限 位装置(如定 位锁)、载 荷搬运 装置、车轮 紧固 件、充气轮 胎的 气压、警 示装 置、灯 光、仪表 显示 等。7.2.4 在用场 车的全 面检 查,除 包括前 项要求 的自 行检查 的内容 外,还 应当 包括主 要受力 结构件 的 变形、裂 纹、腐 蚀,以 及其焊 缝、铆钉、螺栓 等的 连接,主 要零 部件 的变 形、裂 纹、磨损,指示 装置的可靠性和 精度,电 气和 控制 系统功 能的 检查,必 要时 还需要 进行 相关 的载 荷试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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