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细则:方向不变,平稳过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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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able_User 1199170346 1186176669 1732872201 1769704971 HeaderTable_Stock 股票代码 投资评级 评级变化 行业 code HeaderTable_Excel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专题报告 【投资策略证券研究报告】 资管新规细则:方向不变,平稳过渡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五 研究结论 事件: 7 月 20 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央行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理财新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以下合称“券商资管新规”),均为资管新规配套文件。理财新规和央行 指导意见 重点内容包括:( 1)明确公募理财可以投资非标, 但 需要满足 期限匹配和集中度要求;( 2)存量产品退出市场的过程中,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老资产,可以 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整改节奏银行可自行决定;( 3)央行将加强 对于商业银行 非标回表的支持、同时支持银行补充资本金;( 4)公募理财门槛降低到 1 万,其产品直接投资股市留有空间;( 5)允许部分产品 继续 使用摊余成本法;( 6)对结构性存款作出牌照要求。我们 的解读如下: 去杠杆 监管政策并未转向 : 央行指导意见、理财新规与券商资管新规 延续统一监管、打破刚兑、消除嵌套 、 穿透式监管 等防风险思路,符合本轮金融强监管特征,并未转向。 平稳过渡的强调是最大利好,增强了市场对非标的信心,有望缓解表外融资下滑对于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冲击 。 配套文件出台 前市场普遍存在等待政策落地,导致非标投放停滞的情况, 央行指导意见与 理财新规公布后,投资非标有据可依,过渡期内存量产品也能存续,利好政策框架内的非标发行和投资,这对依 赖非标资金的企业融资以及需要继续开展理财业务的银行来说都有利好。 从 A 股角度来看, 银行理财新规落地,资管配套文件出台,市场信心将 逐步修复 。 过渡期内监管节奏的不确定性是过去一段时间 A 股承压的重要原因,配套文件逐步落地能够缓解当前等待靴子落地的心态,央行指导意见对 “ 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的明确使存量非标资产获得存续的机会,结合此前 监管层窗口指导 对于 信用压力 的 缓解,我们认为 A股市场信心 将 继续修复 。 对于银行影响 商业银行的回表压力有望缓解,同时理财新规一定程度上将存量退出的节奏交给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和内部职责分工”(理财新规)、“过渡期内,由金融机构按照自主有序方式确定整改计划,经金融监管部门确认后执行”(央行指导意见),并对完成情况有奖惩(“对于提前完成整改的商业银行,给予适当监管激励;对于未严格执行整改计划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商业银行,适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较之前媒体公开信息中“每 年压缩整改 1/3,不得在过渡期最后半年突击”的做法有所放松。 另一方面 , 券商资管趋严,受到的冲击或大于银行理财。我们认为在现行监管下,券商通道业务还将进一步压缩,而银行理财有望因为投资门槛的降低而实现规模的企稳回升。 资管产品的转型仍需探索, 银行理财规模的收缩趋势或将企稳 。 打破刚兑使银行理财低风险的“卖点”进一步弱化, 但与此同时, 理财新规对于公募产品的投资门槛放宽到一万元,公募理财 投资 股市也留有想象空间, 银行 理财规模或将 企稳 。 风险提示: 实体经济下行风险导致监管政策的推进不及预期;监管政策的推出对资本市场冲击 过大 。 报告发布日期 2018 年 07 月 23 日 证券分析师 薛俊 021-63325888*6005 xuejunorientsec 执业证书编号: S0860515100002 蒋晨龙 021-63325888*6073 jiangchenlongorientsec 执业证书编号: S0860517100004 联系人 陈至奕 021-63325888-6044 chenzhiyiorientsec 王亮 021-63325888-6111 wangliangorientsec 相关报告 未来货基将有哪些特点?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四 2018-06-08 资管走进新时代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三 2018-05-04 银行监管进行时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二 2018-04-12 监管的国际共识与中国行动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一 2018-04-04 投资策略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资管新规细则:方向不变,平稳过渡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五 2 事件: 7 月 20 日,央行 、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发布 了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央行指导意见”) 、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理财新规”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以下合称“券商资管新规”), 资管新规配套文件开始逐步落地。 理财新规与央行指导意见:平稳过渡的强调是最大利好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49 页,分为总则、分类管理、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个部分,对资管新规框架下的银行理财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篇幅较短,但就几个重要问题(计量方式、过渡期内 MPA考核等)作了重点说明。从这两个文件来看,关键内容有以下几处: 非标: 之前并无 禁止 投资的规定 ,过渡期处理才是亮点 理财新规 明确了理财资金可以投资非标,但需要满足:( 1) 期限匹配 , 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或开放式理财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 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应当为封闭式理财产品,且需要期限匹配;( 2) 投资 非标的 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 35%或银行总资产的 4%;投资单一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 10%。 需要指出的是,之前并没有出现过理财资金不允许投资非标的规定, 只是在资管新规“ 公募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 ”的基础上,央行指导意见更直白地新增了“ 还 可以适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的表述。此外, 理财新规提出的非标投资要求与资管新规,乃至一些更早期的文件一脉相承。 表 1: 理财资金投资于非标的规定 时间 文件 主要内容 重点 2013年 3月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 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2013 年 8 号文,规定了理财资金投资非标的集中度 2016年 7月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理财新规 第一次征求意见) ( 1)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后者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当符合一系列条件;( 2)所投资的特定目的载体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银监会关于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相关监管规定的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除外 上一版理财新规的征求意见稿,明确综合类理财业务可以投资非标 2018年 4月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金融机构发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遵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限额管理、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 1)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 2)单只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管新规 要求: 产品 应该 对非标投资进行限额管理和流动性管理,并控制所投资资产的集中度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资管新规细则:方向不变,平稳过渡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五 3 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 10%;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 30%。 2018年 7月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意见) ( 1)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理财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 2)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单一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资本净额的 10%,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 35%,也不得超过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 资产的 4% 最新理财新规是对之前规定的综合:( 1)期限匹配与资管新规一致;( 2) 10%的集中度与资管新规类似,但前者指的是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资本净额的 10%,后者是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 10%;( 3) 35%和 4%的规定与 2013 年 8 号文一致 数据来源:银保监、证监会等,东方证券研究所 非标的 投资限制 延续 并综合了 以往规定, 也 符合本轮金融强监管 的 特征 ,并未放松 。 我们在 4 月发布的 监管的国际共识与中国行动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一 等报告中,多次对期限匹配、流动性管理、集中度控制的重要性作过阐述。其中, 期限错配指的是借款人和存款人资金期限不同,通过资金池实现长期资金向短期资金借款 ; 流动性错配指的是资金的供 给端流动性强,需求端流动性弱,通过资金池实现流动性差的资金(如长期限的非标 )向流动性 好 的资金(如 银行理财、货币基金)融资,这 两种错配都 可能 因为短端高流动性资金 “挤兑”造成 长端低流动性资产出现风险 ,因此 需要在打 破刚兑、 去通道化 、限制集中度等方面 进行 严格监管 。 新规对非标的利好主要体现在存量产品 退出市场的节奏 上 : ( 1) 老产品对接老资产不变。 理财新规指出, 过渡期内,商业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对于存量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存量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 资管新规中相应的规定是“ 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 ”,两者保持一致; ( 2) 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 ,这是本次央行指导意见的亮点 。 此外 指导意见还对新资产做了“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 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规定。 但 需要注意的是,老产品的整体规模 需要 控制在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且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 年底 ( 也就是说,如果当前 时点 投资,新资产的期限需要在两年半之内 ) ; ( 3)理财新规一定程度上将存量退出的节奏交给了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和内部职责分工 ”(理财新规)、“ 过渡期内,由 金融机构按照自主有序方式确定整改计划,经金融监管部门确认后执行”(央行指导意见),并对完成情况有奖惩(“ 对于提前完成整改的商业银行,给予适 当监管激励;对于未 严格执行整改计划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商业银行,适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较之前媒体公开信息中“ 每年压缩整改 1/3,不得在过渡期最后半年突击 ”的做法有所放松;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资管新规细则:方向不变,平稳过渡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五 4 ( 4)央行将强化非标回表的支持,有利于平稳过渡。央行将通过 MPA 考核指标 的 设臵减轻银行的回表压力,“在宏观审慎评估( MPA)考核时,合理调整有关参数,发挥其逆周期调节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表外资产回表”; ( 5)支持银行补充资本金。回表意味着 银行 资本金 必须 提高,对此,央行指导意见明确“支持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回表需求的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 资本”,结合今年 3 月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的发布,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手段 被 进一步扩充。 资管新规对 非标的定义 是趋严的 , 而本次文件 明确了 存量 非标 的处理 办法, 缓和了对非标的冲击 。我们在前期报告 资管走进新时代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三 中曾指出,资管新规正式落地版本较征求意见稿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非标的认定, 正式稿对“标准化债权”的定义更加严格, 要求“ 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征求意见稿的表述为 “ 国务院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交易市场交易 ” ),意味着在其他交易市场交易的、较为边缘的债权业务被彻底划分为非标,包括地方交易所和被称为“非非标”的银登中心、北金所的挂牌业务。非标范围的“扩大”,加大了回表的难度,这也是本次理财新规高度重视过渡期业务安排的重要原因之一 。 根据媒体公开信息, 本轮配套文件落地 之前市场普遍存在等待政策落地,导致非标投放停滞的情况,新规公布 后, 投资非标有据可依,过渡期内存量产品也能存续,利好政策框架内的非标发行和投资 ,这对依赖非标资金的企业以及需要继续开展理财业务的银行来说都有利好。 规模:门槛降低到 1 万, 公募理财 投股市有想象 空间 公募理财投资门槛降低。根据理财新规,“ 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 1 万元人民币”, 虽然当前公募基金的门槛更低 , 但 将银行理财投资门槛缩减至原先的 20%,对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公募理财产品仍然有利。 与此同时,新规指出“公募理财产品投资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关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这 为更多理财资金流入股市留下了想象空间。 当前 银行理财不能在交易所开立股票投资账户 , 进行相关投资 需要 使用 通道 ,这也是资管新规允许嵌套一层的原因。 根据财经网对接近银保监会的人士的采访, 未来将 实现银行理财直接在金融市场开户, 以减少嵌套的层次,但具体细节还需要银保监、证监会、央行三方沟通, 我们认为 或将在“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的后续文件中予以明确。 计量: 部分 产品 允许摊余成本法, 坚持 打破刚兑 为摊余成本法留出空间,助力非标存量平稳过渡。 资管新规对非标的摊余成本法计量已经作了放松,使用这一计量方式的资管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一即可) :一是封闭式产品 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 ;二是封闭式产品 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 ,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在此基础上,央行指导意见结合银行理财的实际业务模式,将封闭式产品的要求调整为 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产品 ,但同时需要满足“ 持有资产组合的久期不得长于封闭期的 1.5 倍 ”。此外,对于银行 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可以 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 。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资管新规细则:方向不变,平稳过渡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五 5 相对而言,摊余成本法更可能导致挤兑风险,但禁止 宣传 保本保收益 ,也起到了 打破刚兑的作用 。在前期报告 未来货基将有哪些特点?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四 ,我们曾重点介绍摊余成本法与市值法计量的区别。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时,资产 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 (结合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计算收益。在投资者看来,随着利息增加,变化的只有份额。然而这种计量方式在危机初露端倪时,后赎回者将为先赎回者承担损失,可能导致赎回规模进一步扩大,而挤兑一旦发生,就会对 产品资产端 造成 不利 影响。 不得不承认的是, 以往 银行理财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来自“隐性刚兑”、摊余成本法计量和保本保收益的宣传, 除了对摊余成本法的使用限制, 理财新规 也 对宣传方式做了强调,包括“ 不得宣传或承诺保 本保 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凸显了打破刚兑的监管核心。 结构性存款:作出牌照要求,利好持牌大行 存款部分纳入表内,衍生品部分需要牌照。 在 理财新规 颁布 之前 , 市场已经普遍对 出台 结构性存款监管 文件 存有预期,本次新规要求将其纳入商业银行表内核算,同时也需要纳入存 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 并 计提资本和拨备。 此外, 衍生产品交易部分按照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应当有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 同时, 商业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应当具备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 由于部分发行结构性存款的中小银行并不具有衍生品业务的牌照,这一规定将使结构性存款业务进一步向龙头大行集中。 券商资管新规:集中度与流动性要求提高,非标受限 7 月 20 日晚 证监会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同样将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细则发布实施。 其中,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共 30 页,分十章 对券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主体、形式、募资方式、信息披露等做了说明 , 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共 16 页, 46 条,规定的内容更加具体。 集中度与流动性:集中度要求低于理财,流动性要求更严格, 集中度限制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一个亮点,相比银行和公募基金 来说更 为宽松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 在券商资管的监管中借鉴公募基金、银行理财做法 的体现 。 文件规定, 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20%;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 20%,这一规 定被称为“双 20%”,主要是防范单一资产带来的风险集中的问题。相比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规定的 “ 每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 10%”,以及公募基金投资单个股票的 10%限制来说,券商资管显得较为宽松。 在流动性要求方面明显严于银行。 文件规定, 七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价值,不低于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10%,值得注意的是,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对银行理财的规定是“ 开放式理财产品应当持有不低于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不论是高流动性资产的比例,还是符合要求的高流动性资产范围, 券商资管都 严于理财。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资管新规细则:方向不变,平稳过渡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五 6 非标投资:比例受到限制,非标通道将进一步收缩 券商资管新规对非标投资的限制是一个新内容,对通道业务影响较大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规定, 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全部资产管理计划净资产的 35%,投资于同一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资金合计不得超过 300 亿元 ,而之前并没有类似的规定。结合之前“双 20%”的规定也适用于非标,券商资管 投资非标的难度明显加大 ,其作为通道的功能或进一步压缩 。 过渡期:强调平稳过渡,弱化对市场冲击 在过渡期的处理上,券商资管新规与理财新规一样,高度重视平稳过渡。 券商资管新规 要求, 过渡期内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自行制定整改计划,有序压缩不符合本规定的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对于不符合本规定的存量资产管理计划,其持有资产未到期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设立老产品对接,或者予以展期 。 文件落地与平稳过渡即利好,但不改强监管方向 综合本次发布的 4 个文件, 我们认为 文件落地 本身有利于缓解市场的观望心态,同时 ,对于平稳过渡的强调, 不论对实体经济流动性还是对资本市场信心都有 着正面影响。但需要指出的是, 短期节奏调整 ,不意味着强监管的转向 。 过渡节奏有调整,监管力度无放松 过渡期内 监管节奏的不确定性缓解。 资管新规等一系列金融强监管政策出台之后,市场始终没有结束调整,过渡期内监管节奏的不确定性是一个 重要原因 。 随着 细则 逐步 落地 , 等待靴子落地的心态得以缓解 ,尤其是央行指导意见对于 老产品对接老资产、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 的认定 或将 起到关键作用。 但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节奏调整,整体监管力度并无放松 :( 1)对于非标来说,虽然 央行指导意见的明确认可 增强了市场对非标的信心,但券商资管新规中集中度与非标限制均为新增,长期看并不利于非标的需求端;( 2)过渡期的柔性操作 不等同于 相关业务吸引力 提升,例如,“保本保收益”宣传终结后,即使能部分使用 摊余成本法 ,银行理财的吸引力还是不免下降 ;( 3)对于银行以及各类非银机构来说,信息披露、穿透、合规等要求不断提高;此外,即使整改计划可以由金融机构自行制定,还是需要上报批准,也会面临奖惩机制,压力仍然较大;( 4)从近期监管文 件来看,核心从未放松,包括打破刚兑、同一类产品统一监管,等等,尽管过渡期内的业务调整节奏将变得更加平稳有序,但最终还是要严格满足资管新规及各个配套文件的要求。 有利于缓解实体流动性,短期利好非标和信用债利差收窄 短期来看,实体企业的流动性有望得到改善。一方面,存量非标资产 更有可能 获得 存续 , 央行 MPA考核对非标回表的过程将作特殊支持,资金链的压力有望缓解,另一方面,央行指导意见对“ 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的 规定 延续了定向降准的政策精神,有利于改善之前被“误杀”的部分企业。 券商资管严于银行理财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资管新规细则:方向不变,平稳过渡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五 7 比较对于银行理财和券商资管的监管政策,不难发现对于券商资管的监管相对更加严格(双 20%与非标限制均为新增)。 截至 2018 年 6 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合计 25.91万亿元 ,银行理财的规模约为 21 万亿元 ,两者的体量差别并不大,我们认为在现行监管下,券商通道业务还将进一步压缩,而银行理财有望因为投资门槛的降低而实现规模的企稳回升。 风险提示 实体经济下行风险导致监管政策的推进不及预期 ; 监管政策的推出对资本市场冲击过大 。资管新规细则:方向不变,平稳过渡 金融去杠杆系列之五 分析师 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 12 个月内的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的涨跌幅为基准;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 15%以上; 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 5% 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 -5% +5%之间波动; 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 -5%以下。 未评级 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 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 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 -5% +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 -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 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 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 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 。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HeadertTable_Address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6 楼 联系人 : 王骏飞 电话: 021-63325888*1131 传真: 021-63326786 网址 : dfzq Email: wangjunfeiorient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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