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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风险 , 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1 / 11 专题研究 |汽车 2018 年 09 月 10 日 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联系人:李爽 021-60750604 fzlishuanggf Tabl e_Title 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影响探讨之二 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关注减值模型 调整及报表列报变化 Table_AuthorHorizont al 分析师: 张 乐 S0260512030010 分析师: 闫俊刚 S0260516010001 分析师: 唐 晢 S0260516090003 021-60750618 021-60750621 021-60750621 gfzhanglegf yanjunganggf abigale.tangaliyun 分析师: 刘智琪 S0260518080002 021-60750604 liuzhiqigf Table_Summary 事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各企业 18 年起陆续执行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同时执行财政部 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 金融工具准则修订,有助于 使企业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反映企业资产 状况 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 2014 年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 金融工具趋同。 与原准则相比 ,新准则的变化主要包括: 1、更为详尽的规定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适用范围; 2、明确金融工具确认时间 为交易日,而非结算日 ; 3、改变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并 将金融资产划分依据由旧准则下的规则导向调整为新准则下的按照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划分金融资产类别 ; 4、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 ”代替 “已发生损失法 ”作为确认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5、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减值模型修订 为 “预期信用损失法 ”, 企业减值准备的计提可能提前 对投资者而言,本次金融工具准则修订 可能 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减值模型的改变。在原准则规范下,企业应当采用 “已发生损失法 ”,即在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计提减值准备;在新准则规范下,企业应当根据三阶段模型的要求,采用 “预期信用损失法 ”, 及时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举例而言,在 “已发生损失法 ”下,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应当在市场价格已经出现大幅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计提减值准备, 而在 “预期信用损失法 ”下,企业应当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 这些金融资产 的信用风险是 否显著增加 ,估计 其 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即企业减值准备的计提可能提前。 准则变化影响报表列报 从汽车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 2018 年中报来看,部分上市公司已经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如中国重汽、长城汽车等。以长城汽车为例,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公司报表变化主要有: 1、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风险提示 关注减值模型改变对上市公司利润表可能带来的影响。 Table_Report 相关研究: 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影响探讨之一 :收入准则修订,关注对收入确认时点及计量的影响 2018-09-05 识别风险 , 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2 / 11 专题研究 |汽车 目录索引 事件: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修订 . 4 新准则减少金融资产分类、修订减值计提原则 . 4 新 准则 明确了 适用范围 . 5 新准则明确了金融工具的确认时间 . 6 新 准则 改变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并调整分类依据 . 7 新 准则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作为确认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 7 新准则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 8 准则变化对减值准备的计提和预估提出更高要 求 . 8 准则变化影响报表列报 . 9 风险提示 . 10 识别风险 , 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3 / 11 专题研究 |汽车 图表索引 表 1: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施行时间 . 4 表 2:新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适用范围比较 . 5 表 3:长城汽车 2018 年 1 月 1 日首次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亿元) . 9 识别风险 , 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4 / 11 专题研究 |汽车 事件: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修订 2017年 3月 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 1月 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同时执行 财政部 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 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 套期会计。 表 1: 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施行时间 企业类别 实施时间 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 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2018 年 1 月 1 日 其他 境内上市企业 2019 年 1 月 1 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非上市企业 2021 年 1 月 1 日 鼓励 企业提前执行 数据来源: 财政部、 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对企业财务报表有重要影响。本篇报告旨在回答以下几个问题,从而帮助投资者更好的理解本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的意义: 1、相较于旧准则,新准则主要有哪些变化? 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变化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会有什么影响? 新准则减少金融资产分类、修订减值计提原则 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进行了改进, 使国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部分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 2014年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 金融工具趋同,以期使企业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的反应企业实际的 资产状况 ,并提高与国际企业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具体而言,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相较于旧准则的变化主要包括: 1、 更为详尽的规定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适用范围; 2、明确金融工具确认时间; 3、 改变 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的 分类 ,并 调整分类依据 ; 4、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 ”代替“已发生损失法”作为确认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5、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识别风险 , 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5 / 11 专题研究 |汽车 新 准则 明确了 适用范围 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适用于除由其他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工具外的所有企业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相较旧准则对适用范围进行 一定的增减,并进行 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同时,新准则明确了 企 业持有的与在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联系的衍生工具适用本准则; 租赁应收款的减值、终止确认,租赁应付款的终止确认以及租赁中嵌入的衍生工具,适用本准则 ; 所有贷款承诺均适用本准则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企业作为贷款承诺发行方的,还适用本准则关于减值的规定。 表 2: 新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适用范围比较 2006 版 CAS22 2017 版 CAS22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 长期股权投资。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 但是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 长期股权投资对上述投资按照本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适用本准则。企业持有的与在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联系的衍生工具,适用本准则;该衍生工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规定的权益工具定义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规范的职工薪酬计划形成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 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 股份支付。 由企业会计准 则第 11 号 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 股份支付。 但是,股份支付中属于本准则第八条范围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适用本准则。 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 债务重组。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规范的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 债务重组。 因清偿预计负债获得补偿的权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 因清偿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所确认的预计负债而获得补偿的权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规范的属于金融工具的合同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 但该准则要求在确认和计量相关合同权利的减值损失和利得时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适用本准则有关减值的规定。 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 购买方(或合并方)与出售方之间签订的,将在未来购买日形成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规范的企业合并且其期限不超过企业合并获得批准并完成交易所必须的合理期限的远期合同,不适用本准则。 租赁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规范的租赁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 租赁。 但是,租赁应收款的减值、终止确认,租赁应付款的终止确认以及租赁中嵌入的衍生工具,适用本准则。 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 套期保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 套期保值。 套期会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 原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 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 原保险合由保险合同相关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相关的保险合同准则。因具有相机分红特征而由保险合同相关准则规范的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保险合同识别风险 , 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6 / 11 专题研究 |汽车 同。 再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6 号 再保险合同。 相关准则。 但对于嵌入保险合同的衍生工具,该嵌入衍生工具本身不是保险合同的,适用本准则。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发行方之前明确表明将此类合同视作保险合同,并且已按照保险合同相关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可以选择适用本准则或保险合同相关准则。该选择可以基于单项合同,但选择一经做出,不得撤销。否则,相关财务担保合同适用本准则。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发行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本准则不涉及企业作出的不可撤销授信承诺(即贷款承诺)。但是,下列贷款承诺除外: (一)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 (二)能够以现金净额结算,或通过交换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结算的贷款承诺。 (三)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准则不涉及的贷款承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 本准则适用于下列贷款承诺: (一)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 如果按照以往惯例,企业在贷款承诺产生后不久即出售其所产生资产,则同一类别的所有贷款承诺均应当适用本准则。 (二)能够以现金或者通过交付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的贷款承诺。 此类贷款承诺属于衍生工具。企业不得仅仅因为相关贷款将分期拨付(如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的按揭建造贷款)而将该贷款承诺视为以净额结算。 (三)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所有贷款承诺均适用本准则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企业作为贷款承诺发行方的,还适用本准则关于减值的规定。 贷款承诺,是指按照预先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信用的确定性 承诺。 本准则不涉及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所签订,并到期履约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 但是,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适用本准则。 对于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者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除了企业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外,企业应当将该合同视同金融工具,适用本准则。 对于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者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 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即使企业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的,企业也可以将该合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企业只能在合同开始时做出该指定,并且必须能够通过该指定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会计错配,是指当企业以不同的会计确认方法和计量属性对在经济上相关的资产或负债进行确认或计量由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时,可能导致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上的不一致。 数据来源: 财政部、 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新准则 明确 了 金融工具 的 确认时间 新准则规定,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企业应当在 交易日 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新准则明确了金融工具的确认时间为交易日,而非结算日。 识别风险 , 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7 / 11 专题研究 |汽车 新 准则 改变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并调整分类依据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旧准则将企业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个类别,新准则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原有分类。 相较于旧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剩余分类项,新准则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作为剩余分类项。 同时, 新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依据由旧准则下的规则导向调整为新准则下的按照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划分金融资产类别。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 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 新准则 将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划分企业金融资产类别的标准,有利于使金融资产的分类更加符合其特征,以期更加清晰的反应企业的资产状况。 同时,新准则将金融负债划分为四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金 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 3、 不属于 1或 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 1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新 准则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作为确认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旧准则规定,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即在旧准则规范下,企业应采用“已发生损失法”作为确认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新准则对确认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进行了调整, 引入预期信用损失的概念,以“预期信用损失法”代替“已发生损失法”作为确认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 新准则规定, 企业应当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识别风险 , 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8 / 11 专题研究 |汽车 并确认损失准备: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和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2、 租赁应收款 ; 3、 合同资产 ; 4、 特定 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新准则引入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三个概念, 要求企业根据信用风险的程度将信用风险划分为三个阶段,采用三阶段模型确认和计提减值 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相关评估时,应当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具体而言,新准则要求企业 应当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新准则 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原准则要求,对于嵌入式衍生工具,需要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在新准则下, 对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合同, 企业 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 进行会计处理 。 准则变化对减值 准备 的计提 和预估 提出更高要求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修订 会对企业的会计实务和财务报表带来一定的影响,对投资者而言,准则修订带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改变。在原准则规范下,企业应当采用 “已发生损失法” ,即在 有客观证据表明 金融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计提减值 准备 ;在新准则规范下,企业应当根据三阶段模型的要求,采用 “预期信用损失法” ,即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举例而言,在“已发生损失法”下,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 应当在 市场价格已经出现大幅下跌 或非暂时性下跌 时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企业持有的债券(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应当在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或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 或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等情况出现时计提减值准备。 而在“预期信用损失法” 下,企业应当 区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 所处的信用风险阶段, 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修订使企业的会计报表更加真实的反应企业的金融工具情况,同时,对企业合理计提减值准备、投资者合理预估 企业 的减值准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识别风险 , 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9 / 11 专题研究 |汽车 准则变化影响报表列报 从汽车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 2018年中报来看,部分上市公司已经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如中国重汽、长城汽车等。 以长城汽车为例,公司 2018年 1月 1日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主要包括: 1、 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 管理企业 流动性的过程中会在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贴现或背书转让,并基于公司 已将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 据。公司 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于 2018年 1月 1日, 公司将应收票据490.8亿元重分类 至其他流动资产, 原先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改按公允价值计量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 于 2018年 1月 1日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70万元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 该部分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并且本集团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 于以 前期间按照成本扣除减值计量, 于 2018年 1月 1日对该部分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于 2018年 1月 1日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2亿元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表 3: 长城汽车 2018 年 1 月 1 日首次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亿元) 项目 按原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7 年 12 月 31日 调整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8 年 1 月 1 日 自原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转入 自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 自原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转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2 - - -3.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3.2 3.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99.5 -490.8 - - 8.7 其他流动资产 2.7 490.8 - - 493.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1 - -0.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0.1 - 0.1 数据来源: 公司公告 、 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识别风险 , 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10 / 11 专题研究 |汽车 风险提示 关注减值模型改变对上市公司利润表可能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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