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白皮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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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白皮书出版单位:WTO经济导刊支持单位:利乐中国有限公司2015此报告采用FSC认证的环保纸张印刷序言目 录序言关于本白皮书参考文献后记 瑞典在华企业 CSR 发展概况 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典型实践瑞典在华企业 CSR 的发展脉络 瑞典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特点瑞典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挑战对瑞典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04060910111621243035责任管理 战略落地责任采购 共赢发展尊重员工 责任凝聚环境责任 创新机会服务客户 合作成功社会创新 融入社区110401400241企业社会责任(CSR)对于贸易政策和促进出口方面都非常重要。基于此,瑞典政府在制定出口战略的同时也融合发展了更为雄心勃勃的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帮助瑞典企业在全球快速发展的市场中能够进一步扩大出口、赢得国际化机遇。许多瑞典企业正积极地将可持续发展与业务运营相结合。我们也能看到了无数企业为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实例。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核心业务领域的企业才能成为未来具备强竞争力的成功者。而这也是消费者、投资商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所期望看到的趋势。自两国政府于 2007 年和 2009 年分别签署了第一和第二份谅解备忘录以来,瑞典和中国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有着长期的合作。2015年9月,瑞典企业与创新部部长Mikael Damberg和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刚刚签署了最新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备忘录。此项新协议确定了合作包含的领域,并增加了与新的利益相关方的合作。我确信,企业社会责任将在不久的未来成为商业战略的重要部分。我们也相信,企业社会责任和不断增长的盈利能力之间的联系也将在中国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和重视。瑞典驻华大使馆经济处参赞兼 CSR 中心主任 梅松中国改革开放后,外资企业逐步进入中国,也将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CSR”)的理念引入中国;2001 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后,更加广泛深入地参与到全球经济活动中,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征,不但受到跨国公司的重视,也受到越来越多中国企业的关注。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初步产生(20世纪80-90年代),以劳工作为关注起点推进理念辩论(20世纪90年代末到2005年),到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逐渐达成共识(2006-2011年),进入管理发展新阶段(2012年至今),外资企业在中国 CSR 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引领作用。WTO 经济导刊在关注国际经济贸易的同时,也关注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和实践。2005 年WTO 经济导刊翻译出版欧洲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集,2006年挖掘出第一个责任竞争力案例百事可乐的“沙漠种土豆”。在每年出版的金蜜蜂责任竞争力案例集中,约三分之一的优秀实践来源于外资企业,为中国企业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示范经验。与此同时,我们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合作,推进外资企业在中国本土不断提升履责能力并分享经验成果:2007 年,我们共同举办社会责任论坛和案例展;2014 年起,进一步合作开展外资企业社会责任案例研究,编制出版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案例2014,并在 2015 年扩大征集范围和规模。本次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研究源于2008年。在由WTO经济导刊组织翻译的著名社会责任机构AccountAbility的研究报告国家责任竞争力2007* 中,我们提出了国家责任竞争力这一新的概念,用以衡量和体现区域内自然环境、人力资源、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而形成的综合竞争能力。区域/国家责任竞争力与以往单纯的经济竞争力相比,具有更广泛和可持续发展的内涵,突出区域/国家内的政策环境、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组织三方面的作用,并将这三方面的作用综合形成区域/国家竞争优势。按照以上三个维度,对全球108个国家进行评估,其中,瑞典的国家责任竞争力位于全球首位。2010年,在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项目的支持下,WTO 经济导刊与AccountAbility再度合作,研究出版了国家责任竞争力2009* ,并萌生了针对瑞典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实践开展专门研究的想法,以期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实践带来借鉴。在此过程中,我们持续关注瑞典国家和企业,通过到瑞典考察学习、组织相关培训、参加并实施中瑞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等,对瑞典企业社会责任有了更多、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瑞典将社会和环境责任融入商业活动,通过履责提升竞争优势、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影响力,并将其作为国家战略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和做法令我们印象深刻。在鼓励企业开展可持续商业运营时,瑞典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推进在欧盟和本国的法律法规中融入责任要求、对国有企业战略和行动进行规定、在贸易和出口政策中对履责行为有所倾斜、对社会创新和社会企业提供扶持等。关于本白皮书为全面梳理瑞典在华企业的特点与不足,促进企业在保持优势和特色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履责能力、树立责任形象,帮助中国了解瑞典在华企业、与瑞典在华企业建立互信互惠的关系;同时,与瑞典在华企业及其他外资企业和中国企业分享CSR 管理与实践的优秀经验,促进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我们通过研究编制了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白皮书。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我们通过文献检索与整合,对瑞典商会官方网站公布的 271 家瑞典在华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实践、信息披露和外部评价情况进行梳理。同时,我们与 21 家来自不同规模和行业的瑞典在华企业访谈,了解瑞典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效、经验、不足、挑战和建议。此外,我们还召开研讨会,与瑞典驻华大使馆、瑞典在华企业和组织代表探讨瑞典在华企业的典型实践、需求和挑战。本白皮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研究概况,包括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总体脉络、主要特点、不足之处、面临挑战和提升建议。第二部分为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典型经验和案例,包括瑞典在华企业在组织治理方面的管理方法、将 CSR 融入运营流程的方式,以及与利益相关方互动合作的措施和行动。由此,从整体展现瑞典在华企业的 CSR 推进路径,探讨企业如何将责任意识与商业发展紧密结合,使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中国更好地落地,进而为利益相关方带来积极影响、创造价值,形成可持续的商业生态圈。在本白皮书研究编制的过程中,我们很荣幸得到了瑞典驻华大使馆的大力支持和包括利乐中国有限公司在内的瑞典在华企业的积极响应,从组织和企业的 CSR 一线人员中获得了大量的反馈和建议。由于时间和渠道所限,文献研究和企业访谈无法涵盖所有瑞典在华企业,因此本白皮书仅反映本次研究中涉及到的瑞典企业履责实践和特点,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当之处希望读者不吝赐教。AccountAbility,WTO 经济导刊:国家责任竞争力 2007,企业管理出版社,2008。AccountAbility,WTO 经济导刊:国家责任竞争力 2009,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0。0504CSR 发展概况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白皮书瑞典幅员较小,总面积约为45万平方公里,人口不足1,000万,国内市场有限,高度依赖对外贸易。因此,瑞典长期以来支持世界贸易自由化,推动可持续的商业和发展,注重为经贸合作国家和地区创造价值,在国际经营方面居于世界前列。其中,在海外推进 CSR,关注对各利益相关方的影响是瑞典推动负责任的贸易、提升国家竞争力、获得外部支持的重要方式,也是瑞典国家战略的一部分。从瑞典企业注重政府、雇主和工会三方机制的建立,以员工责任为主要关注点(本世纪之前),到主动理解并回应各个利益相关方的诉求,推进多向沟通(本世纪初),再到近年来把社会责任明确定义为可持续性,将议题扩展至人权、环境、反腐败、劳工权益、性别平等、多样性、商业道德、社区发展等各个方面,并将企业对内的责任延伸到整个价值链,瑞典企业对CSR 的认识和实践不断加深,并将其内化为自身拓展市场、降低风险、获得可持续盈利的重要内容。在这一演变过程中,瑞典在华企业也不断将CSR理念带到中国,在获得商业发展的同时推动中国CSR的起步与发展,与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共成长。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之际,中瑞两国贸易额突破1亿美元。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更多瑞典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与此同时,瑞典也在不断加强在全球的社会责任推广与实践:从2002年开始,瑞典积极开展联合国全球契约的有关工作,瑞典首相倡议发起“全球责任,瑞典伙伴”活动,鼓励瑞典企业在世界各地倡导人权、反腐败和环保,推动瑞典企业成为企业社会责任“大使”,以此加强瑞典企业的全球竞争力 *。2003年,瑞典在外交部成立“可持续发展全球责任伙伴”计划办公室,协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实施。2015-2016年,瑞典将进一步对大使进行CSR培训,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在全球推进可持续发展。瑞典在华企业 CSR 发展概况瑞典在华企业 CSR 的发展脉络随着中瑞两国经贸关系的深化,CSR 在商业合作中的角色日渐重要。瑞典通过清晰的社会责任战略和全方位的推进,形成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并将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至国家责任竞争力层面。2007 年 6 月,胡锦涛同志访问瑞典期间,中国商务部与瑞典外交部代表两国政府共同签署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瑞两国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合作的开始。2009年7月,在召开中瑞经贸联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期间,时任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与瑞典国务秘书韦斯兰德签署了成立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中瑞企业会责任项目成立了项目工作组。2010 年 3 月,习近平同志访问瑞典期间,中瑞两国共同签署了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中长期规划,进一步规划了5年内两国社会责任合作方向,由中国商务部综合司和瑞典驻华大使馆企业社会责任中心共同负责,从官方层面推动CSR在中国的理念推广和实践深化。2007 年,两国共同签署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开始正式的企业社会责任合作 *,由中国商务部综合司和瑞典驻华大使馆企业社会责任中心共同负责,从官方层面推动CSR在中国的理念推广和实践深化,同年,瑞典驻华大使馆成立了企业社会责任中心,负责同中国商务部综合司一起在中国推动社会责任。与此同时,瑞典商会和瑞典贸易投资委员会 (Business Sweden) 也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9月9日,瑞典企业与创新大臣米卡尔达姆伯格与中国商务部王受文副部长共同签署了一份中瑞两国在可持续企业发展领域的新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进一步扩大了两国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合作范围。在民间层面,瑞典在华企业、特别是以在华采购和贸易为主的企业也通过供应链带动等方式提升合作伙伴的履责意识和能力,促进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瑞典来华企业的类型、规模和涉足的行业愈加丰富。在经营内容上,从改革开放初期以采购、贸易为主,逐渐发展到在中国进行生产制造和加工,进而拓展至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开展合作研发、技术转移和贸易投资。在企业规模上,从最初以大型企业为主到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在行业领域上,从矿业、钢铁、机械设备、医药、纸浆等瑞典传统优势行业为主,到消费品、信息通讯、环保、高科技、生命工程等新兴行业遍地开花。在经贸往来广泛深入的同时,瑞典在华企业的CSR议题重点和范围也在发生变化。一方面,瑞典在华企业在自身经营实践中涵盖的CSR议题更加多样和深入。随着业务领域和经营内容的拓展,瑞典在华企业从初入中国单纯进行贸易时主要关注合法合规、产品质量,慢慢转变为在加工制造过程中注重职业健康安全、劳工权利、人权平等、环境保护等内容。伴随研发和服务比重的增加,瑞典在华企业进一步根据中国需求借助新能源、新技术、新模式,用创新方式探寻社会责任的价值,解决社会问题。另一方面,瑞典在华企业在提升自我履责能力的同时,也越来越关注价值链,特别是供应链的CSR管理和行动,推动行业上下游共同承担社会责任。随着全球商业合作的深化,瑞典在华企业从初到中国时简单适应和遵循中国规范,逐渐过渡到将国际通行准则和更高要求,如联合国全球契约、商界社会责任倡议(Business Social Compliance Initiative,简称“BSCI”)、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跨国公司指南、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等更加系统地引入到在中国的运营和管理,并通过审核、培训等方式推动中国合作伙伴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瑞典在华企业也将本国的企业文化带入中国,在适应中国环境的同时保持自己的特色。以员工关爱为例,2015年4月发布的瑞典企业文化调研*显示,在德国、法国、美国、日本、瑞典五类外资企业中,瑞典企业员工的满意度比例最高,达到 71%,高达 91.6%的瑞典企业员工乐意向自己的朋友推荐去瑞典公司工作,接受调查的大部分人认为瑞典企业“尊重员工”、“组织结构扁平化”,具有平易近人、平等友好、重视家庭等特点。瑞典在华企业相信,用负责任的方式进行运营,协调企业与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的关系不仅能为自身增添附加价值,而且将成为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可持续的、合作共赢商业模式的重要内容。伴随着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以及“一带一路”、“中国制造 2025”等战略的实施,瑞典在华企业在进一步与中国合作,向中国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协助的同时,也将瑞典创新驱动、民主平等、环境保护、诚信担责等文化和 CSR 实践经验引入中国,与中国的 CSR 管理和发展相结合,更加广泛、深入地回应中国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通过发挥优势与中国社会实现共享价值、推进与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互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并激发中国企业一起携手提升履责能力,加速 CSR 的发展。夏炳军:瑞典企业社会责任调研报告,商务处,2007 年 11 月。资料来源:csr.mofcom.gov/article/wangzhanjianjie/201407/20140700652611.shtml。资料来源:csr.gov。资料来源:swedenabroad/zh-CN/Embassies/Beijing/10/1/-sys212/ 。瑞典企业文化调研是由瑞典创意之光发起,并联合了斯堪的纳维亚地区领先的品牌管理机构Rewir、欧洲领先调研机构Nepa以及中国领先的社会化商业资讯提供商 CIC 共同参与调研及数据分析。瑞典创意之光由阿法拉伐 (Alfa Laval)、阿特拉斯科普柯 (Atlas Copco)、爱立信 (Ericsson)、宜家 (IKEA)、斯凯孚 (SKF) 与沃尔沃 (Volvo) 六家瑞典企业共同发起,是首个在中国由瑞典企业牵头的大型雇主文化推广项目。0706CSR 发展概况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白皮书我们通过对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文献研究,以及对数十家瑞典在华企业的实地调研,从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视角,梳理出了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第一,普遍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可持续商业的同义词。尽管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ISO 26000 已经对社会责任给出了全球共识的定义,但是在探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时,所有参与访谈的瑞典在华企业都不约而同地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企业需要在运营过程中,与供应商、客户、行业、政府、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紧密合作,将对这些利益相关方的影响作为企业战略规划和决策制定的重要因素,并在涉及研发设计、生产组织、销售服务等业务全流程的日常管理中得以考量和回应。正如在访谈中一家瑞典在华企业所言“做生意就应该这样做”。特别是瑞典在华企业面对中国复杂的市场情况,需要处理与环境、劳工权益、人权、反腐败、多样性、性别平等等相关的多个议题,这就更加需要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及管理。由此可见,瑞典在华企业把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作为企业建立可持续的运营机制的过程。第二,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创新的源泉。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产生与发展,催生了企业在管理与运营层面的各种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社会创新等,这在瑞典在华企业身上表现的尤为凸显。瑞典在华企业通过这些创新,以应对中国不断涌现的来自环境、社会方面的挑战,进而促成所期待的社会发展变化。科学技术领域的创新,不是单纯追求专业上的精进,而是以“对人的积极影响”为出发点,开发能够解决当地社区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的创新技术,正如斯凯孚(SKF)研发的具有优异环境绩效的“超越零”产品。瑞典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特点来自中国本地利益相关方的多元诉求,促成了瑞典在华企业在运营管理上的不断改进。例如在供应商管理方面,Axstores的管理内容由工作条件扩展到了工作生活平衡,LKAB的管理方式由“符合性”变为合作共赢,宜家(IKEA)的管理层级由一级供应商延伸至原材料的生产商。瑞典在华企业通过发现、识别和理解社会需求,发挥自身技术、产业、管理、创新等优势,通过开展跨界合作,助力于中国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问题的解决。例如爱生雅(SCA)与社区服务结构合作,解决居家养老问题。第三,规模、所处行业的不同并未造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性上的差异,而是反映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与管理侧重点的选择上。在中国市场活跃的瑞典企业超过10,000家*,来自汽车、采掘、零售、服装、造纸等众多行业。这些企业既有位列世界500强的大型跨国公司,也有不足百人的中小企业;既有在中国投资建厂的生产制造型企业,也有目前只与中国开展贸易往来的服务型企业。无论这些瑞典在华企业的规模、所处行业的差异,他们均表现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主动性,在访谈中,颇为充满激情地与我们对话,详述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并全面介绍在华的管理措施和具体项目,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和意义极为认可;而不同之处体现在他们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与管理侧重点的选择:在中国投资建厂的大型企业,对社会责任进行系统性的管理,既有沿承瑞典总部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顶层设计,又有结合中国本土情况的本地化社会责任实践。例如利乐(Tetra Pak)引进并推行先进的世界级制造体系(World Class Manufacturing,简称“WCM”),还有针对性地推动包装的回收再生,培育相关产业。以贸易为主的企业,则更关注供应链的社会责任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开展专项项目,与中国本土供应商有着密切的互动和合作。例如雅孚(Axfood)着力开展了供应商履责能力建设。第四,严守商业道德。根据瑞典商会的会员名单,几乎所有的瑞典在华企业均沿用或制定总部细致的商业行为准则,部分企业还制定了明晰的反腐败条例、礼品和款待政策、举报政策等一系列制度,杜绝贿赂、暗箱操作等不良商业行为的发生。以反腐败为例,瑞典企业在确保全球政策的全面落实外,还进一步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对商业道德规范进行阐释,制定相应实践措施,推动公司的诚信公平发展。近年来,针对日益严苛的反腐败要求,如利乐(Tetra Pak)中国根据全球发布的利乐集团反贪腐政策利乐集团礼品和款待政策和利乐集团会议与出差政策等文件,一方面通过内部网站与邮件告知更新政策,同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的培训,针对特定群体进行指导并度身定制相应材料和案例,另一方面通过事后报告和个别沟通指导,以及自我评估等个性化的方式帮助员工全面、深入地掌握与自身相关的规范。若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准则或配套政策的现象发生,员工或利益相关方可根据利乐拉伐集团举报政策对相关人员或行为进行举报。此外,科美腾(KMT)、LKAB 和柏力开米 (Polykemi) 等企业坚持通过正当行为获得商业机会,对员工和供应商等腐败行为持“零容忍”态度,甚至放弃可能与商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形成冲突的商业机会。第五,力求将环境约束力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机会。目前中国社会的发展面临着水资源短缺、空气污染等一系列环境挑战。面对环境的有限性和不可复制性成为企业发展约束力的情况下,瑞典在华企业正以战略性、创新性的思维和实践,竭力解决环境问题,在提升自身环境管理水平、推进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的过程中,获得发展的机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在理念上,瑞典在华企业以积极的态度看待环境问题,而不是当做企业的负担,认为应对环境议题是企业管理的内容之一,而不是单纯受迫于外界压力,将其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措施上,不拘泥于末端治理的措施,而是从原材料的获取、供应链管理、产品性能提升等方面着眼,找出解决环境问题与商业运营的结合点,直至将环保思维纳入到生产运营的每个环节,建立起绿色价值链;在管理议题上,除了覆盖节能减排、废弃物和有毒有害物处理等常规议题外,瑞典在华企业还将目光放在一些前沿性议题,如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循环经济的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如利乐(Tetra Pak)中国在大陆所有工厂均遵循世界级制造体系,致力于最大化能源效率、减少排放量,两个工厂参与到中国碳排放交易系统中,同时,将经验分享给供应商与合作伙伴,提升整个价值链的环保能力。除此以外,利乐中国还积极促进包装的回收处理和循环利用,支持相关回收处理专业机构的发展,通过大型宣传活动对公众进行环保教育,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捐赠了数千个由回收纸盒制成的长椅;2015年,利乐中国在北京宣布发起“低碳-资源再生利用”金蜜蜂2020倡议,启动“包装的回收及再资源化”项目,发布行动计划。又如,阿特拉斯科普柯(Atlas Copco)在运营过程中将水资源匮乏、气候变化,以及材料和能耗等重要环境问题纳入考虑。2013 年初在无锡新建投产的阿特拉斯科普柯(无锡)压缩机有限公司第二工厂符合LEED(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奖)可持续建筑物的标准要求,在精益生产、物流、排放、降噪、余热和雨水回收装置、智能化电器和灯光控制等方面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工厂对生产过数据来源:瑞典驻华大使馆,swedenabroad/zh-CN/Embassies/Beijing/2/-sys/。09CSR 发展概况程中和制成品或零件包装中使用的材料进行跟踪和记录,并将原材料中的大部分钢材进行回收利用;而生产过程中电器产生的热能都会被公司开发的热能回收装置所回收,用来加热工厂用水和提供循环能源。如此,一年就可节约数百万元的能源消耗,减少几百吨的废气、废水、废物的排放。这一系列做法不仅有效降低了企业运营的环境风险、提升了环境绩效,而且还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经营氛围。爱立信(Ericsson)也对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能耗进行研究,同时利用创新技术与服务推动合作伙伴和社区发展的节能减排。近年来,爱立信与中国运营商开展合作,安装了超过120万套节能软件,据初步估算,该软件每年可以节省超过 2.63 亿度的电能,相当于减少了 237,000 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第六,强调人的重要性,诠释了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以人为本”。瑞典在华企业把“人”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因素,同时也将其作为企业社会责任价值的最终受益者。瑞典在华企业在开展社会责任管理与实践时,往往予以一定的人力资源投入,上至公司高管、下至一线员工。大型企业中均有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者,例如沃尔沃集团(Volvo)中国区设有社会责任总监,并且建立起相关团队,以确保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管理和实践能够切实落实在每天的实际工作中。例如宜家(IKEA)将可持续发展工作拆解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商场,由各层面的可持续发展负责人引导、协调、跟进,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元根据其能力、资源及影响范围将具体措施和目标进行分拆;阁林国际货运(Greencarrier)更是通过设立“价值观日(value day)”,直接探讨企业社会责任。在一些中小企业中则由CEO直接负责企业社会责任,如群韵(Crem)。瑞典在华企业同时注重对利益相关方中的“人”的影响,回应其诉求,为其创造价值。员工是企业的关键利益相关方,瑞典在华企业非常重视员工责任的履行,尊重人权,营造平易近人、平等友好的工作环境,构建包容性企业文化以激发员工的创新性和主动性,并且重视员工家庭。如利乐(Tetra Pak)中国除了公司年度嘉奖外,还设立即时嘉奖和感谢卡,将奖励的权利交给员工,鼓励员工发现彼此在业绩、创新等各方面的闪光点;同时,利乐中国推出“彩虹”计划,为员工提供定制化的专属健康关怀,健康福利不仅可用于自身保障,还可覆盖到员工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满足员工在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在供应链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瑞典在华企业不仅关注供应商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基本福利,而且引导供应商关注其员工的工作生活平衡、提供体面的工资、进一步改善工作环境。由于中瑞两国间存在法律法规、商业环境、文化理念等差异,瑞典在华企业在中国的运营和发展过程中也遭遇一些挑战和困惑,希望中国政府和相关行业组织能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并通过企业间的分享、交流、互助与带动共同探寻解决之道。第一,中国部分法律法规的理念和要求相对于其他亚洲国家较为超前,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遭遇困难。 如劳动法规定采用八小时工作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然而相当数量的供应商、特别是身处制造业的供应商在忙季时往往难以达到这一标准。除此以外,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在执行和监管过程中也存在真空地带,虽然有法律的制约,但存在有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由此,导致瑞典在华企业进行供应商审核时,处于要求企业遵纪守法和尊重中国实际国情、发展阶段和企业能力的两难境地。第二,中国部分法律法规较为滞后,或社会整体性的制度系统尚未形成,导致在实践过程中难以推进。 如对于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和循环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中虽瑞典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挑战有一些相关条款,但仅是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一方面存在应对措施和管理不力等问题,另一方面主要集中于家电、手机的回收或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环节,对于厂家电子设备的回收存在空白。除此以外,垃圾分类回收等问题也缺乏社会统一协作、衔接顺畅的处理机制。由此,使得瑞典在华企业在社会责任项目开展中,缺乏有力的说服工具,相关企业、组织、公众缺乏参与动力,或使得项目事倍功半、收效甚微。第三,中国的商业环境和文化与瑞典存在差异,使得瑞典在华企业在市场竞争可能处于不利位置。如部分中国企业可能在遵纪守法过程中“打擦边球”,而严格依据规范或采用更高标准的瑞典在华企业可能在人力资本、资源获取、生产运营等方面面临更高的成本。另一方面,中国偏向通过商务谈判和竞标外的接触,如请客、送礼等建立关系、促成合作,而瑞典在华企业可能根据不同情况和花费金额将其视为贿赂或滥用权力,与企业自身的反腐败规定相冲突。由此,导致瑞典在华企业与中国企业的竞争基础和方式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08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白皮书11社会责任典型实践10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白皮书考虑到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现状,以及各利益相关方群体对瑞典在华企业的关注和诉求,我们建议瑞典在华企业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其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与管理:第一,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透明度尽管瑞典在华企业具有优秀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实践,但是这些信息并未及时有效地提供给利益相关方。2014年,中国共发布了2,357份社会责任报告,其中外资企业发布了158份报告* ,但尚未看到有瑞典在华企业发布面向中国本土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虽然在一些瑞典企业发布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能够或多或少地看到有关中国的情况,但与专门的中国国别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来比,信息量远远不够。同时,根据瑞典商会的会员名单,瑞典在华企业的网站上中国本土实践相关的信息较少,主要集中在公益慈善和客户服务。这种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主动性的缺乏,以及对负面信息、包括不实信息的回应较温和,导致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方之间出现了信息不对等,企业的所思、所为没有让外界了解,外界对企业的印象、评价与企业实际的良好实践不匹配,外界对瑞典在华企业的理解不足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建议瑞典在华企业要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定期发布面向中国利益相关方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系统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管理、实践与绩效,同时借助微信等新媒体手段,与利益相关方及时互动沟通,增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的有效性。第二,提升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的品牌效应尽管瑞典政府在华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所作出的努力在各国中处于领先位置,并且瑞典在华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但缺乏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企业社会责任项目,未能展现鲜明的瑞典特征。因此,建议瑞典在华企业在设计企业社会责任项目时,考虑下述因素:第一,发挥企业自身专业优势,在项目中能够充分应用企业的技术、人力、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对瑞典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第二,针对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以项目的形式提出解决方案;第三,项目模式应具备可复制性,可供中国企业学习借鉴;第四,对项目进行品牌化传播,既要将项目本身的成果绩效与利益相关方沟通,还要借助项目对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进行解读和传播,进而使利益相关方加深对企业社会责任整体认知。瑞典在华企业通过设计、实施、传播具有瑞典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项目,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贡献思想、方法和工具。例如,同为外企的巴斯夫(中国)从2007年启动“1+3”项目:由一个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CBCSD)会员企业带动其供应链的3家商业伙伴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与履责能力,并形成“滚雪球效应”;英特尔与民政部于2010年共同发起主办“芯世界”公益创新奖,推动公益创新模式发展。第三,加强与其他组织的沟通与合作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和进入中国时间长短,瑞典在华企业均存在因两国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不同而导致的理解偏差或执行受阻等情况,对两国法律法规、商业准则、社会环境、风土人情、组织方式及不同地域特点和差异的不了解使得瑞典在华企业缺乏有效的回应,对进一步释放履责能力和价值造成一定限制。而且,瑞典在华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交流渠道有限且交流频次低,除了瑞典驻华大使馆、瑞典商会和瑞典贸易投资委员会等组织的培训和活动外,主要依靠企业互相之间的联系,与中国相关机构、企业的联系较为松散。企业在寻求企业社会责任合作伙伴时,往往难以快速、便捷地找到所需匹配信息,造成多方的资源、需求和意愿难以对接。因此,建议瑞典在华企业可通过与政府、行业组织、民间机构等合作,一方面加深互相理解、提高磨合度,使得双方的沟通交流更加顺畅,更好地适应中国环境。另一方面可以获取更多的信息与资源,通过优势资源的共享和社会关系的叠加,提升实践效果、增加社会影响力和带动力。例如,立邦(中国)携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杜邦摄录像协办,以及佳能、宝钢等一系列中外企业进行合作,开展“为爱上色”活动。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瑞典在华企业已经在多个领域开展了有益的CSR尝试,这些尝试既包括对瑞典总部CSR理念与架构的移植,也包括针对中国国情进行的调整。接受访谈的瑞典在华企业均沿袭本部的发展理念和战略规划,将CSR作为指导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核心理念,如宜家致力于“益于人类,益于地球”。部分大型企业还将全球责任管理的组织框架复制到中国,使中国的经济、社会、环境管理成为全球绩效目标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瑞典在华企业注重对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关注他们和业务之间的互动影响。在价值链上游的供应商管理中,从原材料来源开始追溯,确保所有的产品均源于负责任的采购,同时通过培训、审验、合作等多种方式帮助中国本土的供应商提高履责能力,在供应商增强可持续运营水平的同时促进供应质量的提高和供货期的稳定、减少供应链带来的声誉风险,从长期降低供应商筛选的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典型实践责任管理 战略落地瑞典在华企业因总部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长期贯彻和统一执行,高级管理层对CSR的理解普遍较为完整。多数企业在沿用总部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计划和标准的基础上,还根据中国本土情况,如主要业务板块、商业环境、人员设置和资源可获得性等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无论企业规模大小,越来越多的瑞典在华企业在注重做出负责的决策外,还着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向员工普沃尔沃集团(Volvo Group):全球可持续性框架的本土化落地提升市场竞争力。在内部员工管理中,尊重员工的背景、才能和个性,平等、民主地对待每个层级的员工,削弱等级概念,通过赋权激发员工的自主性,通过平衡工作生活和发展支持为员工提供自我成长的空间,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创造性。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关注、分析并衡量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生产流程的改善、新技术的应用、利益相关方的合作、社会资源的整合等减少对环境的负面作用,推进更大范围、更长效的环境保护和资源高效利用。在价值链下游的客户服务中,通过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行业水平、缓解社会问题,在打造差异化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增强客户黏性的同时也为社会面临的调整提供解决方案。在企业所在社区的发展中,利用自身的优势和资源为社区人权、教育、环境、文化等创造有利条件,为自身发展营造更加融洽的外部环境。我们希望这些优秀的做法能为其他瑞典在华企业或中国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及责任理念、统一认知和理解,增强各层级对CSR实践的支持力,并通过不同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提升配合度,增强 CSR 推进的效率和成效。由此,使得 CSR 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贯穿于业务运营的方方面面,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企业履责能力和责任形象的同时,与其他企业形成差异,增强在市场和社会中的影响力。数据来源:金蜜蜂微信,从上半年数据看国内 CSR 报告有多火,2015 年 7 月 14 日。企业简介沃尔沃集团(Volvo Group)是世界领先的卡车、客车、建筑设备、以及船舶和工业发动机制造商。同时,集团还提供金融和售后服务等全套解决方案。沃尔沃集团总部位于瑞典哥德堡,员工人数达10万人,在19个国家设有生产设施,客户遍布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3年沃尔沃集团的净资产达到2,730亿瑞典克朗。1992 年,沃尔沃集团在北京设立首个中国办事机构。目前,集团旗下所有业务领域和服务部门都已进入中国,业务覆盖全国 22 个省市自治区,在华雇员人数约为 6,000 人。1312社会责任典型实践瑞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白皮书基于“安全、品质、环保”的核心价值观,沃尔沃集团提出“成为全球可持续运输解决方案的领导者”这一愿景,并明确达成社会责任和可持续性目标的途径。随着在华经营发展的深入,中国已成为沃尔沃集团继瑞典总部以外首个具有集团旗下全部业务的市场,沃尔沃集团也将关于可持续性的方法路径与中国的本土需求相结合,在推进集团整体的可持续性目标的同时,贡献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完善责任治理架构从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组织架构上看,沃尔沃集团中国设有专门的社会责任总监一职,直接向中国区总裁汇报,并受全球社会责任高级副总裁的业务领导。由于全球社会责任高级副总裁需协同各商业部门和各地区社会责任总监向着同一个目标努力,而中国区总裁能切实把握中国本土的战略和发展事务,中国区社会责任总监具备将集团目标和本土需求相结合的条件,能将两者的资源和要求充分融合。推进本土责任实践沃尔沃集团中国将实现社会责任和可持续性的路径(见下图)应用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其中特别着重创造共享价值、推动社会进步以及可持续运输。企业在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规划后,如何切实地将其全面落实到日常的运营管理,保障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措施真正与核心业务相结合,成为企业行动的指南,是推进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难题。早在1989年,宜家就任命了其首位集团环保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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