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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 ”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十三五 ”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专业能力水平为核心,以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教育领军人才为抓手,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激发教师活力,稳定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主动性,为打造区域教育高地、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师资保障。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 ”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一)总体目标 到 “十三五 ”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幼儿教师以补足配齐为重点,提升专业化水平;中小学教师以结构优化为重点,推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职教教师以 “双师型 ”教师为重点,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农村民族地区教师以提高综合素质为重点,强化激励、稳定队伍;特殊教育教师以提升专业化水平为重点,健全管理,依法保障。 (二)具体目标 教师数量能够满足教育事业发展规模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结构趋于合理。在省上下达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 积极探索统一的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山区、民族贫困地区学校(村小、教学点)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十三五 ”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相结合的方式核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解决公办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工作人员不足问题。 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含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名校长、教育专家,以及政府授名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突出贡献专家、特级教师等,下同)人数达 25%左右,其中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达 15%左右,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省级名师培养人选)总量保持在 150 人左右。到“十三五 ”末,中小学教师学历全 部达标,学历提升率达到省内发达地区水平。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 100%。幼儿园、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 75%和 95%以上,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 90%以上。在学校 45岁以下教师中,幼儿园专任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达到 10%左右;小学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 40%左右;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硕士同等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在职在读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初中专任教师达 5%左右,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分别达到15%、 10%左右,中小学校长(含校级领导班子 成员)和市、县(区)两级教科研机构专职教研员达 15%左右。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 60%以上。 “十三五 ”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三、工作措施 (一)师德师风建设工程 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目标要求、内容安排、实施途径、政策保障等进行系统设计,修订完善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出台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持续开展思想政治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完善师德师风考评机制,在教师考核、评价、岗位聘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将师德师风表现放在首位,实行 “一票否决 ”。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师风评价和监督机制,建立师德师风责任制,严肃查处失德行为。健全师德师风激励机制,树立师德典型,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十三五 ”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5 页 (二)全员培训培养工程 实施教师全员培训。落实五年 360 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按照分层、分类、分岗的原则,统筹完成教师、校长参与国培、省培、市培、县培、校培任务。重点开展新教师、 农村教师、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职教双师型教师、特教培智教师培训。加强校长、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紧扣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做好教师学历层次提升教育。加强 “研训一体、全市统筹 ”师培体系建设,完善有国内知名高校、优秀师培机构等参与培训、量身定制课程、学员主动深度参与的市培运行机制。建设教师继续教育网,构建网络学习、登记与追踪考核系统,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对县(区)、学校两级培训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培训台账和管理制度,实现培训效能最优化。 “十三五 ”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6 页 实施教育管理干部全员培训。每三 年开展一轮不少于 240 学时的教育管理干部全员培训,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干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的能力。选送优秀校(园)长参加国家、省级培训,并将特别优秀的校(园)长、教育管理干部送往教育发达国家培训学习,带动全市校(园)长队伍专业化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对中青年校(园)长以及学校后备干部的培养。 开展中小学校教职工岗位大练兵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县(区)级、校级竞赛交流和市级汇报展示,将结果与各级各类骨干教师评选挂钩。通过岗位大练兵活动,使教职工树立岗位成才观念,增强 业务技能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水平。 (三)乡村教师支持工程 “十三五 ”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7 页 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制定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建立符合我市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健全乡村教师配置和补充机制、稳步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确保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到 “十三五 ”末,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以创新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机制为突破口,以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为保障,以教师队伍数量补充和能力提高为重点,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 “双师型 ”教师的管理办法,规范专兼职教师制度。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探索师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 “十三五 ”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8 页 (五)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遴选、建设一支骨干教师中坚力量队伍。全市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总量保持在 150人左右,其中国家和省两级政府授名的各级各类专家、特级教师达到 50 人左右;市级 及以上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 15%左右,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达专任教师的 25%左右。高质量推进 “123 工程 ”培养工作,做好市中小学校首批名教师、名校长、教育专家的遴选、培养、评选工作。通过建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教师专业发展团队,导师制等载体,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工程 “十三五 ”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9 页 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同一县(区)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统筹使用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 和人社部门备案。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严禁教职工在编不在岗。 积极推进教师 “县管校用 ”管理改革。统筹教师资源配置,推行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县(区)加强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 “县管校用 ”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县(区)制定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工资待遇方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务。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建立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力争用3至 5年时间实现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十三五 ”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0 页 交流总数的 20%,形成交流轮岗的常态化制度。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缩小其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分布差距,使教师数量、学科结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到 “十三五 ”末(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坚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机结合,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向乡村中心校(村小、 教学点)和一线教师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任现职以来 1 年以上或从教以来 2 年以上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改进评价方法,强化教师考核工作。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称评审、专家选拔、绩效分配、评优奖励、续聘解聘等方面重要依据。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和定期注册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办法,健全教师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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