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硫酸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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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   评   证   书   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3213号 眉山友禾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硫酸钾项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公示本)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3月  1  1 眉山友禾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硫酸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本) 总 经 理 : 王康健 总 工 程 师 : 宋建和 项目负责人: 周世星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3月 1  i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环保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眉山友禾科技有限公司 12万吨/年硫酸钾项目的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涉及商业机密的有2.5节中设备清单、2.3节中工艺流程、2.7节中物料平衡、水平衡;第四章中环境现状监测;涉及国家机密的水文地质图等资料及相关附图附件等资料、内容保密,不予公开。公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以本公示本为准。  1 1. 第一章  总论 1.第一章   总论 1.1 建设项目的由来 硫酸钾是一种最重要的无氯优质钾肥,是三元复合肥必不可少的添加成分。它的盐碱地指数仅为氯化钾的 40%,在世界钾肥总产量中约占 5%,主要施用于亚麻、荞麦、烟草、葡萄、西瓜、柑橘、茶叶、马铃薯、蔬菜等喜钾忌氯作物及海产品养殖,它不但能提高农产品产量,还能改善其品质。价格虽比氯化钾高,但同时能提供钾和硫两种养分,且价格比硝酸钾低,因而倍受欢迎。但我国是一个钾盐资源贫乏的国家,大型可溶性钾盐矿床十分少,由于我国钾盐资源短缺,产不足需,因而近来每年进口硫酸钾约50万t60万t。 眉山友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眉山友禾)成立于2013年 7月,是一家专门从事硫酸钾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民营企业,公司注册地址在眉山市东坡区。其兄弟公司四川友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四川友禾)已在彭山青龙经开区建有4万吨/年硫酸钾项目(处于运行状态),因此“友禾家族”具有硫酸钾装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经验。 鉴于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发展区已成为国内最重要的复合肥生产基地,区内已有或已引进金象股份、新都化工、凯尔化工、史丹利、誉丰化工等国内外复合肥巨头。各企业复合肥装置情况如下: 表1-1        园区内复合肥企业情况一览表 已有装置能力 在建装置能力 拟建装置能力 合计 金象股份 25 万吨/年 60 万吨/年 / 85 万吨/年 新都化工 25 万吨/年 40 万吨/年 / 65 万吨/年 凯尔化工 / 20 万吨/年 / 20 万吨/年 史丹利 / / 100 万吨/年 100 万吨/年 誉丰化工 / / 50 万吨/年 50 万吨/年 金威特 / 10 万吨/年 / 10 万吨/年 总计 50 万吨/年 130 万吨/年 150 万吨/年 330万吨/年 上表数据显示,金象化工园区内现有复合肥装置能力 50 万吨/年、近期(2016年)(含在建及拟建装置)将达将330万吨/年、成为名副其实的“复肥第一园”。按通常复肥中硫酸钾搀加比例,园区内复肥企业现硫酸钾需求量约 5 万吨,近期需求 2 量将达将 35 万吨/年。而目前园区尚无一家硫酸钾生产企业,目前园区所需硫酸钾大部分来自于新疆和青海。作为复肥产业链的一环,园区也需要一家硫酸钾企业落地,鉴于此,眉山友禾公司审时度势,拟采用成熟的曼海姆工艺,选址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区建设年产12万吨/年硫酸钾装置。 企业本次建设硫酸钾装置将充分总结友禾家族在硫酸钾装置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方教训,拟在其兄弟公司(四川友禾)现有4万吨/年硫酸钾装置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备和工艺,采用国内领先的改良曼海姆工艺和设备,进一步节能降耗(有关本装置与四川友禾现有4万吨装置本评价将充分类比和分析,见第二章)。同时为解决硫酸钾生产过程中氯化氢污染和前端粗品盐酸(B酸)出路问题(B酸含杂质较多难达成品盐酸国家标准),项目除常规配置8万吨/年盐酸装置外,还配置4万吨/年氯化钙装置。 本工程采用当前国内成熟、先进技术和设备,通过本装置的建设可使友禾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跨上一个新台阶。同时,通过本工程的建设能快速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同时实现园区配套,推动园区乃至眉山地区的经济发展。 项目的建设难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为考查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按国务院令25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业主委托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评工作,并组建了项目组。接受委托后,项目组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现状监测工作、在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和各专题研究后,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产业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1.2.1 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年产12万吨硫酸钾装置建设(同时为解决硫酸钾生产过程中氯化氢污染问题,项目配套建设 8 万吨/年盐酸、4 万吨/年氯化钙装置)。项目产品、工艺及设备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名录,属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 1.2.2 项目与规划、规范及法规的符合性 1.2.2.1 项目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在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内建设(成乐高速公路以西区域,新区)。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及两次规划环评情况: (1)第一次规划环评 2006年4月26日,眉山市委、市政府依托原四川金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了眉山金象化工产业集中发展区,眉山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金象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并于2006年4月30日正式下发了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金象化工产业集中发展区的通知(眉府办函2006147号)。 金象化工产业集中发展区位于眉山市象耳镇,规划用地范围以四川金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基础,沿成昆铁路以西和成乐高速公路以东为发展区,向南呈带状延伸,整个区域用地形状呈不规整的梯形。近期规划建设面积为 2km2,远期规划建设面积为7.32km2,依托金象公司已有产品,以化工为主,并实行产业延伸,形成“天然气化工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深加工”产业链,眉山金象化工产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7 年2月由四川京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开始编制,同年 9 月 6 日通过审批。其中,近期约 2km2范围规划环评由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8年3月13日取得该规划环评批复(眉市环函200859号)。 (2)第二次规划环评 2010 年 2 月中共眉山市委及市人民政府共同签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眉山经开区、眉山硅铝产业园区、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政园合一方案的通知”(眉委发20102号文件),同意实施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金象产业园”或“园区”)“政园合一”的方案。其中,规划调整意见为:以金象集中区现有规划为基础,往西沿工业环线两侧扩展,形成园区规划区域,园区规划面积由原7.32km2扩展为 11.56km2;区划调整为:以园区规划区范围内主体乡镇象耳镇为中心,调整行政区划,实现象耳镇管辖范围与园区管辖范围同一,保留象耳镇农林村和红旗村,并将白马镇许村、松江镇君乐村(1、2、3、4 组),成建制划归象耳镇,调整后象耳镇面积约20km2,辖4个行政村,共2.089 万人。以上调整作为政园合一的基础。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园区发展控制规划由四川省 4 新视野城乡规划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编制完成,并于 2011 年 12 月由眉山市城乡规划局主持评审通过。规划环评由四川众望公司承担,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园区发展控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2 年6月通过四川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四川省环保厅于2012年 9月出具该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2297号)。 根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规划范围为:东至通济堰、现状成昆路、规划污水处理厂、规划20m道路和现状成乐高速公路;南至规划万仁路,西至规划成眉快速通道和象耳镇界;北至象耳镇界和醴泉河。规划面积 11.56km2;规划主导产业:天然气化工(硝基、尿基)产业 、石油化工(丙烯、甲醇)产业、精细化工(三聚氰胺)产业。形成“天然气化工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深加工”产业链。 本项目为硫酸钾生产,产品主要供给园区内化工企业(川金象等)做生产原料。满足依托金象化工川金象,形成“天然气转化-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深加工”产业链的要求。项目选址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产业规划、用地规划相符。眉山市国土资源局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分局出具本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见附件)。 1.2.2.2 与国务院令第593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符合性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于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1年7月 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第二章(公路线路)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氯化钾和浓硫酸为原料,产品为硫酸钾,副产品为盐酸溶液,浓硫酸和盐酸属于腐蚀性物品,氯化氢为有毒性物品。 根据园区及本项目相关图件和实测,本项目东厂界距成乐高速公路用地外缘最近720m,本项目装置设施距成乐高速公路用地外缘最近840m。 项目建设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1.2.2.3 与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用地东面隔园区规划道路(君乐路)为园区专用铁路,东面距离 1110m 5 为成昆铁路(及复线)。 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二章(铁路线路安全)第十七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两侧距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200m范围内,或者铁路车站及周围200m范围内,及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将使用浓硫酸,以及副产品稀盐酸均有一定储存。根据园区及本项目相关图件和实测,项目东面约 1110m 为成昆铁路及复线,因此,项目建设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东面隔园区拟建君乐路约20m的金象化工园区专用运输铁路用地边界,不受此条款约束。 1.2.2.4 项目选址合理性 根据眉山市总体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区域为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新区范围,园区位于眉山城市西南郊,处于眉山市城区低风频方向,园区依托川金象已形成的化工产业集群,定位以循环经济模式为指导发展“天然气转化-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深加工”产业链特色现代化工业园。目前园区内企业在原料供应、产品链接、公辅设施共享方面均存在依托关系,本次拟建厂址临近的四川金象集团年产复合肥85万吨,新都化工年产复合肥65万吨,园区内其他企业,如史丹利年产复合肥100万吨,凯尔化工年产复合肥 20 万吨,金威特年产复合肥 10 万吨,誉丰化工年产复合肥 50 万吨,就根据目前统计的数据来看,园区内近期所需硫酸钾总量合计 35 万吨/年,并且园区内企业眉山顺应金属材料公司预购买本项目副产品稀盐酸。因此,本项目生产的主产品12万吨硫酸钾及副产品稀盐酸可实现就近销售。园区内企业之间循环经济模式实现了原料就地化。 本项目拟建厂址周围主要为化工企业:东北隔金桥大道约600m为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建硝基复合肥原料项目,东北及东面隔成乐高速公路约780m为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建复合肥装置区,南面 50m 为拟建的凯特化工复合肥项目和花王鞋业公司1万吨/年醋酸乙酯、醋酸丁酯项目,西面紧邻拟建的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5 万吨/年水溶复合肥项目。项目周围交通干线主要为:东面紧邻园区拟建道路君乐路,隔君乐路约 20m 为园区专用铁路用地边界;东面约720m为成乐高速公路,距成昆铁路及复线1110m。  6 此外,项目位于园区工业用地范围内,目前拟建厂址周围 200m(根据工程分析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有32户待拆迁的散居农户,分别位于东及东南厂界外(约17户)、西南厂界外(约 5户)、西北厂界外(约7户)、东北厂界外(约3户)。项目建设前,厂址周围拟拆迁农户将全部搬迁完毕,园区管委会已出具相关搬迁承诺文件见附件。厂界 200 米范围内均无农户和居民集中点,等敏感点。同时项目选址、与交通线路的距离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1.3 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制度,根本目的是贯彻“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管理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一切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都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的评价目的是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从环保角度论述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主管部门决策、项目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4 编制依据 1.4.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7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 1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1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15.关于检查化工石化等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办(2004)4号 1.4.2 技术文件规范 (1)HJ/T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2)HJ/T2.2-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3)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4)HJ/T2.4-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5)HJ/T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6)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 (7)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8)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1.4.3 项目依据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2)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四川省环保厅出具的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4)项目执行的环境标准 (5)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基础资料 1.5 采用的评价标准 1.5.1 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 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限值要求。   8 声学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施工噪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表1-2。 表1-2   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 名  称 采用标准 标准限值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 pH:69;CODCr20mg/l; 氨氮1.0mg/l;BOD54 mg/l;石油类0.05mg/l;溶解氧5mg/l; 水 环 境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 pH :69;总硬度450mg/l;氨氮0.2mg/l;高锰酸盐指数3.0mg/l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 SO2:日均值0.15mg/Nm3 、1小时平均值0.50mg/Nm3、 NO2:日均值0.12mg/Nm3 、1小时平均值0.24mg/Nm3、 TSP:日均值0.30mg/Nm3、PM10:日均值0.15mg/Nm3、 环境 空气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HCl:一次0.05mg/Nm3 、日均值0.015mg/Nm3 环境质 量 标 准 声学 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的3类 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pH:6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 SO2:550mg/m3 ;NOx:240mg/Nm3; TSP:120mg/Nm3;HCl:100mg/Nm3  废气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烟尘(粉尘):200mg/m3  厂界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 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 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昼间:75分贝,夜间:55分贝 1.6 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1.6.1 项目外环境关系 本工程位于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新区)内。厂址周围为工业区入驻企业(已建、在建、待建)和规划用地。 拟建厂区位于金象化工园区拟建道路(君乐路)以西,金桥大道以南地块。北侧紧邻金桥大道,东北隔金桥大道约600m为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建硝 9 基复合肥原料项目,东北及东面隔成乐高速公路约780m为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建复合肥装置区,东面约720m为成乐高速公路,南面50m为凯特化工1万吨/年复合肥项目和花王鞋业公司1万吨/年醋酸乙酯、醋酸丁酯项目,西面紧邻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5万吨/年水溶复合肥项目,东面紧邻园区拟建道路君乐路,隔君乐路约20m为园区专用铁路用地边界。目前在园区工业用地范围内,尚有部分未拆迁散居农户,本项目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尚有32户农户未搬迁,分别位于本项目拟建用地东及东南约30200m星光五组17户、西南约110200m星光三组5户、西北约125200m星光四组7户、东北约70m刘庙四组3户。上述拟搬迁农户园区已出具其搬迁文件(见附件),承诺将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前全部搬迁完毕。 项目厂界距成乐高速公路最近 720m,距成昆铁路及复线 1110m,象耳镇集镇距本项目 900m,眉山市中心城区距本项目 3.6km。受纳水体體泉河距本项目东面约1200m。 本次评价要求,在上述农户搬迁完毕前,本项目不得投产运营。 项目建成后,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集中点和农户等敏感点。拟建厂区外环境关系见表1-3和附图。 表1-3      拟建厂区外环境关系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方位 距离 m 备注 1 眉山中心城区 东 3600 约 31 万人 2 象耳镇 北 900 园区内,现状人口 2.44 万人,远景3.5 万人。 3 凯特化工 南 50 化工企业,拟建装置,隔绿化带 4 花王鞋业公司 南 50 化工企业,拟建装置,隔绿化带 5 四川金象赛瑞 东北 600 化工企业,在建装置,隔金桥大道 6 四川金象赛瑞 东北及东 780 化工企业,已建装置,隔金桥大道 7 散居农户 东及东南 30200 星光五组 17户约 68人,拟拆迁 8 散居农户 西南 110200 星光三组 5户约 20 人,拟拆迁 9 散居农户 西北 125200 星光四组 7户约 28 人,拟拆迁 10 散居农户 东北 70 刘庙四组 3户约 12 人,拟拆迁 11 园区专用铁路线 东 80 隔园区拟建道路君乐路 12 成乐高速公路 东 720  13 成昆铁路及复线 东 1110  14 體泉河 东 1200 受纳水体 1.6.2 排水走向及受纳水体情况 本项目受纳水体为醴泉河。本工程实施后,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污由净下水排水管排放。需排放的仅为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园区污水处理 10 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醴泉河。 由于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因此,评价要求,企业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前须将生活污水用吸粪车运往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在园区污水厂建成投产前,本项目投入营运后的初期雨水须集中运往临近的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醴泉河发源于彭山县,邛崃县以及东坡区与浦江县交界的长丘山脉,是东坡区的母亲河。该河流经东坡区盘鳌、多悦、悦兴、尚义、象耳、松江等 6 个乡镇,在东坡区松江镇与青神县黑龙镇交界处流入岷江。醴泉河全长 66.77km,流域面积523.02km2。根据眉山县志上的资料,醴泉河多年平均流量 11.5m3/s,枯水平均流量3.13m3/s,评价河段平均比降0.2%,河面宽2050m,枯水期流速0.30.4m/s。醴泉河自金象化工园区排口下游约13公里进入岷江。 醴泉河主要水体功能为农灌、泄洪和工业取水。据调查,醴泉河自金象化工园区排口下游13km范围内无集中式居民生活取水点。 1.6.3 污染控制目标 1、根据拟建项目性质,满足“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污染控制方针,项目建成后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 2、控制和减轻由项目施工建设可能对地表植被和土壤的破坏而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1.6.4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拟建厂址周围环境情况,我们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为: 1、不改变工程所在地的环境功能; 2、工程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不导致受纳水体、环境空气、声学环境的环境功能类别发生变化; 3、确保拟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符合所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4、项目必须有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垃圾和工业废渣要有妥善处理措施。严格按环境容量对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 5、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要求,杜绝事故性排放事件的发生,合理布局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堆放场地,设立明显标志,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和安全预 11 案。加强防范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1-4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 距项目边界 最近距离 性  质 备注 眉山市中心城区 东 3600m 人群聚居区 约 31 万人 象耳镇集镇 园区内 项目北 900m 人群聚居区 现状城镇人口24371人,远景3.5万人 象耳中心小学 规划园区内 1000 米外 学校 400 人,位于象耳镇集镇内 象耳初级中学 规划园区内 1000 米外 学校 400 人 ,位于象耳镇集镇内 象耳镇卫生院 规划园区内 1000 米外 医疗机构 50 张床位,位于象耳镇集镇内 1+1 幼儿园 规划园区内 1000 米外 学校 60 人,位于象耳镇集镇内 成长幼儿园 规划园区内 1000 米外 学校 位于象耳镇集镇内 眉山机电中等技术职业学校 规划园区内 1000 米外 学校 位于象耳镇集镇内 环境 空气 眉山电大信息工程学校 规划园区内 1000 米外 学校 位于象耳镇集镇内 醴泉河评价河段水质 东 区域东侧(长度15km) 类水域 城市下游河段,工业用水、行洪 地表 水 岷江评价河段 东 醴泉河入岷江口至出境断面20km 类水域 工业用水、行洪 地下水 周边地下水 / / 类  眉山市中心城区 东 3600km 人群聚居区 约 31 万人 象耳镇集镇 园区内 项目北 900m 人群聚居区 现状城镇人口24371人,远景3.5万人(含学校及卫生院) 醴泉河 东 1200m 类水域 城市下游河段,工业用水、行洪 成乐高速 东 720m 交通干道  环境 风险(社会关注点) 成昆铁路及复线 东 1110m 交通干道  1.7 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 1.7.1 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外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评价重点为:在深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以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为评价重点。  12 1.7.2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 1.7.2.1 地表水 评价工作等级: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本工程外排废水仅为生活废水,排放量9m3/d。废水复杂程度属简单,经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或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达标后排入醴泉河,醴泉河为类水域,属小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与方法,本次工程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根据废水排放量和工程所处地面水环境规模大小,本次地表水评价范围为排口上游0.5km至排口下游8.5km的醴泉河,全长9km。 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选择pH、CODCr、BOD5、NH3-N、SS等5项。 1.7.2.2 地下水 根据区域水文地质图(见附图),项目拟建地位于四川盆地西南部台地;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度不敏感;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或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1)确定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7.2.3 环境空气 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主要废气源为产品粉尘、氯化氢尾气、曼海姆炉加热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废热烟气,粉尘经15m烟囱排放,尾气经30m烟囱排放,天然气为清洁燃料,燃烧烟气经15m烟囱直接排放。经分析,本次评价将产品粉尘和氯化氢尾气作为环境空气主要评价因子。排放情况如下: 硫酸钾粉尘:75mg/m3,0.303kg/h(2.4t/a) 氯化氢尾气:19.8mg/m3,1.386kg/h(10.98t/a)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计算污染物粉尘和氯化氢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 计算污染物粉尘和氯化氢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Pi=(CI/C0i)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13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环境空气浓度标准,mg/m3 评价工作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1-5        评价工作等级 污染指标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 x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距离 经计算,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统计见下表。 表1-6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统计 序号 污染物 最大落地点位置 最大落地浓度(mg/m3) 占标率(%) 1 粉尘 下风向 234m 0.02094 2.33 2 氯化氢 下风向 362m 0.003629 7.26 以占标率均小于10%。根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中的规定,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 评价范围:以厂址为中心,2.5km为半径的圆形范围。 评价因子:HCl、TSP 1.7.3 声学环境 评价等级:本工程处在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3类区域的工程,结合受影响人群程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2009)的规定,声环境评价为三级评价。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米内及附近的噪声敏感点。 评价因子:评价因子为等效A声级LeqdB(A)。 1.7.4 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原料中有浓硫酸、副产品为稀盐酸和氯化钙,中间产物为氯化氢,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 169-2004),氯化氢属于附录A中规定的毒性气体。 本项目曼海姆炉反应后,产生的氯化氢气体进入尾气吸收装置,经多级吸收后得到副产品盐酸,盐酸在吸收过程中流经的反应容器和管道容积约为 1245.3m3,氯化氢密度为1.6292kg/m3,则氯化氢重量约为2.03t。  14 经估算,本项目氯化氢使用量及储存量均未达到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的临界量。本项目生产场所和贮存场所各物料的使用量及贮存量见表1-7。 表1-7      本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项目(t) 物料 名称 物料危害性 位置 临界量(t) 生产场所 贮存区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氯化氢 (副产品) 毒性 尾气吸收装置区 20 2.03 来自上游装置界区不贮存 不构成 备注:1.临界量为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确定的生产场所及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临界量;2.物料在生产场所量根据反应容器和管道容积估算。 表1-8    评价工作级别辨识标准 项目 剧毒危险性 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 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 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本项目氯化氢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依据导则中的评价级别辨识标准本项目风险评价将按二级进行。但考虑到本项目所在园区为化工园区,周围企业储存化学品量较大,相比一般工业园区风险事故发生率及环境影响系数更高,因此,本次评价对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一级评价。 根据导则要求,一级评价应对事故影响进行定量预测,说明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一级评价范围:装置边界外5km范围。  15 2. 第二章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地点、性质 项目名称:12万吨/年硫酸钾项目 建设单位:眉山友禾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新区,成乐高速以西) 占地面积:65866.67m2(98.8亩) 项目投资:24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性质:新建 2.1.2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产 12 万吨/年硫酸钾生产装置,副产 8 万吨/年盐酸(31%)和4万吨/年氯化钙生产装置,以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办公生活设施等。 公称能力:硫酸钾 12 万吨/年(共 7 套装置)、盐酸(31%)8 万吨/年(共 7 套装置)、氯化钙4万吨/年(共 1套装置)。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单位:万吨/年 序号 产品名称 公称能力 (万t/a) 实际规模 (万t/a) 实物形态 1 硫酸钾 12 11.9 粉末状硫酸钾 2 工业盐酸(副产) 8 8.3 31%盐酸 3 工业氯化钙(副产) 4 4.2 块状二水氯化钙 2.1.3 产品标准及主要理化性质 2.1.3.1 产品标准 1、本项目产品硫酸钾执行标准为GB20406-2006,见表2-2。 2、本项目副产盐酸执行标准为HG/T3783-2005,见表2-3。 3、本项目主要氯化钙产品为二水氯化钙,执行标准见表2-4。  16 表2-2      硫酸钾标准(GB20406-2006)  粉末状 颗粒状 项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氧化钾(K20)的质量分数/%       50.0 50.0 45.0 50.0 50.0 40.0 氯离子(Cl-)的质量分数/%       1.0 1.5 2.0 1.0 1.5 2.0 水分(H20)的质量分数/%         0.5 1.5 3.0 0.5 1.5 3.0 游离酸(以H2SO4计)的质量分数/% 1.0 1.5 2.0 1.0 1.5 2.0 粒 度 ( 粒 径 1.00mm 4.75mm 或3.35mm5.60mm)/%             / / / 90 90 90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1.硫酸钾以塑料编织袋内衬聚乙烯薄膜包装,包装件的技术要求和包装 材料按GB8569要求执行;2.硫酸钾每袋净重500.5kg,每批产品平均每袋净重要达到50kg;3.包装袋上应标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商标、含量和净重;4.硫酸钾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均应防潮和防装袋破损。在包装上印刷“怕湿”标志。 表2-3     副产盐酸标准(HG/T3783-2005) 规格 项目 指标 总酸度(HCl)                 31.0 20.0 10.0 重金属(以 Pb计)             0.005 注:生产商应用户要求提供可能存在的主要杂质的信息,必要时提供杂质含量数据。 表2-4     工业氯化钙标准(GB/T 26520-2011) 指标 无水氯化钙 二水氯化钙 指标项目 型 型 型 型 液体氯化钙 氯化钙(CaCl2)含量,w%           94 90 77 74 1240 碱度以 Ca(OH)2计,w%           0.25 0.20 0.20 总碱金属氯化物(以 NaCl计),w%   5.0 5.0 11.0 水不容物,w%                   0.25 0.15 铁(Fe),w%                     0.006 0.006 pH 值 7.511.0 总镁(以 MgCl2计),w%             0.5 硫酸盐(以CaSO4计),w%           0.05  17 2.1.3.2 产品主要理化性质  硫酸钾、盐酸、工业二水氯化钙理化性质,见表2-5。 表2-5         理化性质 硫  酸  钾 EC NO. 231-915-5 CAS NO. 7778-80-5 中文名称 硫酸钾 分子式 K2SO4 外观与性状 无色或白色六方形或斜方晶系结晶或颗粒状粉末 分子量 174.24 密度 2.95(水=1) 熔点 1069 溶解性 110 g/L (20),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丙酮、二硫化碳 主要用途 是制造各种钾盐如碳酸钾、过硫酸钾等的基本原料 盐      酸 UN 编号 1789 CA NO. 7647-01-0 中文名称 盐酸 别名 氯化氢、氢氯酸 分子式 HCl 外观与性状 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分子量 72.9219 沸点 -85.0 熔点 -114.2 溶解性 易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 密度 1.19(水=1) 主要用途 基本化工原料,用于石油、化工、冶金、印染、食品等工业部门 二水氯化钙 CAS NO. 10035-04-8 中文名称 二水氯化钙 别名 二水氯化钙 分子式 CaCl2H2O 外观与性状 无色结晶,一般商品为白色、灰白色或稍带黄色结晶,昧苦而涩,潮解性强。 分子量 147.01 沸点 180 熔点 30 溶解性 1000g/L (0) 密度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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