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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色小镇政策汇编 清科研究中心 2017年 3月 2 目 录 特色小镇政策汇编 . 1 国家部委篇 . 4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特 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 . 5 关于做好 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 . 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 10 住房 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 15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的通知 . 17 关于实施“千企千镇工程”推进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通知 . 23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促进脱贫攻坚的意见 . 26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 . 30 省市篇 . 33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 34 浙江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通知 . 37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39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百个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49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 5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 . 57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 63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乡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 68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 73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 . 77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 83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名单和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知 . 8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 86 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90 3 关于开展上海市特色小(城)镇培育与 2017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 9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97 贵州省民宗委关于加强民族特色小镇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 . 103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的意见(代拟稿)征求意见 . 108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意见 . 115 4 特色小镇政策汇编 国家部委篇 2017年 3月5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 建村 2016 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发展特色镇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创新建设理念,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探索小镇建设健康发展之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发展特色产业,传承传统文化,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止千镇一面。依据 特色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培育对象,防止一哄而上。 坚持市场主导。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重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防止大包大揽。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依据产业发展确定建设规模,防止盲目造镇。 坚持深化改革。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打造创业创新新平台,发展新经济。 (三)目标 到 2020 年,培育 1000 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 6 二、培育要求 (一)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 产业定位精准,特色鲜明,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等发展良好、前景可观。产业向做特、做精、做强发展,新兴产业成长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效果明显,充分利用“互联网 +”等新兴手段,推动产业链向研发、营销延伸。产业发展环境良好,产业、投资、人才、服务等要素集聚度较高。通过产业发展,小镇吸纳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明显增 强,带动农村发展效果明显。 (二)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 空间布局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整体格局和风貌具有典型特征,路网合理,建设高度和密度适宜。居住区开放融合,提倡街坊式布局,住房舒适美观。建筑彰显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公园绿地贴近生活、贴近工作。店铺布局有管控。镇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土地利用集约节约,小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协调。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突出。 (三)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得到充分挖掘、整理、记录,历史文化遗存得到良好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形成独特的文化标识,与产业融合发展。优秀传 统文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得到充分弘扬。公共文化传播方式方法丰富有效。居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较高。 (四)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 基础设施完善,自来水符合卫生标准,生活污水全面收集并达标排放,垃圾无害化处理,道路交通停车设施完善便捷,绿化覆盖率较高,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服务质量较高,教育、医疗、文化、商业等服务覆盖农村地区。 (五)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发展理念有创新,经济发展模式有创新。规划建设管理有创新,鼓励多规协调,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合一,社会管理服务有创新。省、 市、县支持政策有创新。镇村融合发展有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小镇健康发展,激发内生动力。 三、组织领导和支持政策 三部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明确培育要求,制定政策措施,开展指导检查,公布特色小镇名单。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制定本地区指导意见和支持政策,开展监7 督检查,组织推荐。县级人民政府是培育特色小镇的责任主体,制定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整合落实资金,完善体制机制,统筹项目安排并组织推进。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实施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支持符 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 三部委依据各省小城镇建设和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情况,逐年确定各省推荐数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推荐数量,于每年 8月底前将达到培育要求的镇向三部委推荐。特色小镇原则上为建制镇(县城关镇除外),优先选择全国重点镇。 2016年各省(区、市)特色小镇推荐数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 7月 1日 8 关于做好 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 建村建函 2016 71号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 2016 1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做好 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根据各省(区、市)经济规模、建制镇数量、近年来小城镇建设工作及省级支持政策情况,确定 2016年各省推荐数量。 二、推荐材料 推荐特色小镇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小城镇基本信息表。各项信息要客观真实。 (二)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 PPT。报告要紧紧围绕通知中 5项培育要求编写。同时按编写提纲提供能直观、全面反映小城镇培育情况的 PPT。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不超过 15分钟的视频材料。 (三)镇总体规划。符合特色小镇培育要求、能够有效指导小城镇建设的规划成果。 (四)相关政策支持文件。被推荐镇列为省、市、县支持对象的证明资料及县级以上支持政策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基本信息表还需提供纸质盖章文件。 三、推荐程序 各省(区、市)要认真组织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做好推荐填报工作,组织专家评估把关并实地考核,填写专家意见和实地考核意见,将优秀的候选特色小镇报我司。候选特色小镇近 5年应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群体性社会事件、历史文化遗存破坏现象。我司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财政部农业司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候选特色小镇进行复核,并现场抽查,认定公布特色小镇名单。 各省(区、市)村镇建设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推荐数量上报,并于 2016 年 8月 30日前将候选特色小镇材料及电子版上报我司,同时完成在我部网站( 网址:9 czjs.mohurd.gov)上的信息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16年 8月 3日 1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改规划 2016 2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镇、小城镇两种形态。特色小镇主要指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素,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城镇是指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特色产业鲜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建制镇。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相得益彰、互为支撑。发展美丽特色小(城)镇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平台,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有利于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 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现就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夯实城镇产业基础,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优化城镇生态环境,提升城镇发展品质,建设美丽特色新型小(城)镇,有机对接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坚持创新探索。创新美丽特色小(城)镇的思路、方法、机制,着力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防止 “新瓶装旧酒 ”“穿新鞋走老路 ”,努力走出一条特色鲜明、产城融合、惠及群众的新型小城镇之路。 坚持因地制宜。从各地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挖掘特色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彰显小(城)镇独特魅力,防止照搬照抄、 “东施效颦 ”、一哄而上。 坚持产业建镇。根据区域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挖掘本地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特色产业,做精做强主导特色产业,打造具有持续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的独特产业生态,防止千镇一面。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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