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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XX 年度 XX 省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 目 录 一、项目概述 . 4 (一)项目立项。 . 4 (二)项目预算。 . 4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 5 (四)项目组织管理。 . 5 二、项目绩效目标 . 5 三、评价基本情况 . 6 (一)评价工作人员。 . 6 (二)评价思路。 . 6 (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 7 (四)评价方法。 . 7 (五)评价工作过程。 . 8 四、评价结论情况 . 9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等次。 . 9 (二)县市区(项目)得分及等次。 . 10 (三)主要指标得分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 11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 13 五、意见建议 . 13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 . 13 (二)加强绩效管理,压实绩效管理责任。 . 14 3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发挥资金的“撬动”作用。 . 14 (四)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作用。 . 14 (五)强化科技支撑,培育特色经济林产业体系。 . 15 4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立项。 经济林是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特色经济林是我省农村优势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对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粮油食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XX 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木本油料产业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提高科技水平支撑,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特色经济林生产基地。 2015 年 9 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 2015 169 号),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 2016 年农业综 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规山函 2015 242 号),明确申报名特优经济林示范项目主要包括木本油料、林下经济、干鲜果品等,扶持对象为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国有林场以及经有权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林(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建设国家木本油料和特色经济林示范样板,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项目预算。 2016 年 7 月省林业厅、省财政厅下达关于下达 2016 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鲁林规字 2016 176 号), 15 个名 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总投资 9935.8 万元,其中财政资金 4760 万元(中央 3400 万元,省级 1176 万元、地级 152 万元、县级 32 万元);5 自筹资金 5175.8 万元(含投工投劳 10.9万工日折资 1576.28万元)。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主要建设优质核桃、油用牡丹、板栗、无花果、优质苹果等特色经济林,林下种植黄芪、射干、板蓝根等中药材,核桃、板栗早期间作大豆、花生、辣椒等经济作物,油用牡丹间作楸树绿化苗和元宝枫、樱桃等林下经济作物。 15 个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总任务量 15150亩,包括必要的田间道路、灌排 设施、工作室、温室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各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具体建设内容。分布在潍坊(诸城市)、东营(垦利县)、威海(荣成市、临港开发区)、泰安(东平县、宁阳县)、淄博(周村区)、莱芜(雪野旅游区)、菏泽(单县、成武县、巨野县)、临沂(费县)、济宁(邹城市)、烟台(栖霞市)、枣庄(山亭区)等 11 个市的 15个县(市、区)。 (四)项目组织管理。 县级林业局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计划下达到各项目县和实施单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作为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县级林业、财政、农发 机构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落实建设任务,抓好项目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与林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整体看,较好地保证了财政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以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重点,增加绿色资源、产品供给和农民收入为目标,完善政策措施,提高科技水平支撑,大力发展优质高效、6 生态安全的名优经济林生产基地,逐步建立健全种植、加工、流通、消费产业体系,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具体绩效目标主要包括扶持项目 15 个、新建面积 15150 亩等数量指标,当年造林成活率 90%以上、 良种使用率 90%以上等质量指标,造林完成期限最长2 年等时效指标;盛产期年新增总产值等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当地农户个数等社会效益指标;持续发挥作用年限等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区群众满意度等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工作人员。 评价工作组由精通财政财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 12 名专业人员组成,人员专业技能、知识机构搭配合理。评价人员充分考虑了利益关系回避。 (二)评价思路。 依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等评价原则,确定绩效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通过对名优经济林等示范 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资金分配使用和综合绩效,总结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运营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为资金预算安排提供经验和依据,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资料。不同项目的实施方案规定的建设期限不同,加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因此,重要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事项延伸至评价日。非现场评价对 11 个市市本级、 15 个县市区7 及其项目单位实行了“全覆盖”。现场评价对市县级财政、林业部门及项目单位资金分配 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实行了“全覆盖”。财政资金现场评价率为 100%,项目现场评价率为 100%。 (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根据指标体系设计的总体思路,建立投入( 20 分)、过程( 30 分)、产出( 20 分)、效果( 30 分) 4 个一级指标;项目立项( 12分)、资金落实( 8 分)、业务管理( 15 分)、财务管理( 15 分)、项目产出( 20分)、项目效益( 30 分) 6 个二级指标;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资金到位率等 20 个三级指标;项目立项条件的相符性、立项程序的合规性、绩效目标业绩水平相符性等 38 个四级指标。详细列明了指标定义、评分标准、评分依据、依据来源和证据收集方式。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本报告正文附件 1: 2016 年度 XX 省农业综合开发名 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评价方法。 1.由精通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的人员组成评价组,省财政厅农发办、省林业厅规划财务处有关领导和省林科院专家全程参与,采用了成本效益法、因素分析法、比较法、专家评议法、公众评议法等评价方法。 2.以财政资金流向为评价“主线”,延伸至项目单位。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自评,向评价组提供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组审查分析自评报告,汇总分析情况。 3.坚持问题导向与促进改革创新并重。对照评价指标和计分标准,8 既揭示问题,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做法。特别关注了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于实施方案、自评报告疑点较多项目,核实了相关信息,进行整体量化评分。 4.现场评价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实地勘察核查、资料审核、问卷调查、座谈分析等方式方法。 5.评价项目整体绩效。从多层面、多维度分析评价整体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关注了资金使用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 (五)评价工作过程。 第三方机构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所长任组长,兼任评价组组长,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小组组长及成员明确业务分工。 1.准备阶段( 3 月 23 日至 5 月 21 日)。收集绩效评价所需相关政策文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规定,组织 3 名业务骨干到省财政厅参加评价前培训。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等多次汇报沟通,编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在前期准备基础上,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实施方案,报省财政厅审核、修订后实施。 2.实施阶段( 5 月 22 日至 6 月 10 日)。非现场评价中,将收集的项目资料与项目实施方案逐项对比,认真分析和审查,做好工作底稿。现场评价主要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案卷核查、取得有效书面材料、实地核查、财政财务资料核查 、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座谈等方式,做好工作底稿,验证核实非现场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价中9 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多次召开“碰头会”集体研究,多方“诊断”“求证”,及时与专家沟通,审慎作出评价结论。 3.报告阶段( 6 月 11 日至 6 月 30 日)。在依据充分、数据真实基础上,对各项目评价打分,按照规定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初稿,征求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相关处室意见后,向 11 个市征求对报告中涉及的当地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报告。 严格绩效评价内部质量控制。实行评价小组组长、项目组长、事务所专职复核机构三级复核制度 ,严把评价质量关,做到评价依据充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论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报告完整。重大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汇报。 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八不准”工作规定,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谨慎、恪尽职守,保守秘密、廉洁从业。自觉接受省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和相关各方指导监督。 四、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等次。 全省 2016 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 92.21 分。其中:投入 20 分(满分 20)、过程 26.97 分(满分 30 分)、产出 18.5 分(满 分 20 分)、效果 26.74 分(满分 30 分)。对照 XX 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有关评级规定, 92.21 分等级为优(分数 90分的为优)。见下表 4 1: 表 4 1: 2016 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综合得分 10 项目 满分 得分 投入 20 20 过程 30 26.97 产出 20 18.5 效果 30 26.74 合计 100 92.21 (二)县市区(项目)得分及等次。 根据评价组对 15 个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的评价得分,对照 XX 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有关评级规定, 15 个项目(县市区名称代表项目)中,“优”的为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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