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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策略季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证券 研究报告 证券分析师 魏伟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13060001 电话 021-38634015 邮箱 陈骁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16070001 电话 010-56800138 邮箱 张亚婕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17110001 电话 021-20661934 邮箱 zhangy 研究助理 郝思婧 一般证券从业资格编号 :S1060119070043 邮箱 谭诗吟 一般证券从业资格编号 :S1060120070034 邮箱 tanshiy 2021年第二季度金融监管政策报告 加大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 二季度宏观政策 密集落地,主要 围绕以下三条主线开展: 一是加快经济结构转型,碳市 场落地、光伏板块相关政策落地加快低碳绿色转型;二是局部领域改革在推进,包括三 胎政策、教育政策和区域性政策;三是监管更加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包括对加密货 币的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以及提高对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 。 其中监管对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重视度进一步提升,郭树清主席在 2021 年陆家嘴论坛上 发言也提到,防范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二季度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政策 主线包括三点:一是 加大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监管 ;二是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 ;三是 资本市场 聚焦提升 上市公司质量。 第一, 加密货币监管再度趋严,部分地区开始严查“挖矿”业务。 2020 年以来流动性 宽松和事件催化推动加密货币价格快速上行,比特币在过去一年多中上涨近 13 倍,最 高突破 6.3 万美元, 2021 年 5 月 快速下行 ,期间两次跌破 3 万美元关口。 加密货币的剧 烈波动引起监管的高度关注,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 的出台限制金 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6 月央行直接约谈 银行和支付机构 释放严监管信号,部分地区开 始限制“挖矿”业务 。相较于 我国 2013 年 以来对 加密货币的监管,本轮监管力度更大, 涉及范围更广, 从 限制金融业务和代币发行 转向全面禁止,并 延伸至“挖矿”业务。 未 来在全球加大加密货币监管和央行加速数字货币推出的背景下,加密货币严监管基调将 持续,“挖矿”业务或迎来 明令 禁止。 第二,多措并举规范房地产市场。 针对疫情之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监管仍然 坚持 对房 地产市场的严格调控 。一方面, 财政部等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释放 房产税改革信号,但是 房地产税立法环节较多、周期较长 ,且 税改思路仍然聚焦于存量 税种而非开辟新的税源 ,因此我们认为房产税短期全面实施的概率不大;另一方面, 上 海迎来首批集中供地,是对“供地两集中”政策的落实 ,旨在通过平稳地价来稳定房价。 31 宗涉及普通商品住宅的经营性地块平均溢价率 5.5%,远低于以往动辄 30%以上的溢 价率 。 我们认为未来房地产的严监管基调难以转变,在房企融资受限和销售放缓的背景 下尾部房企可能面临 一定的偿债压力,但是下半年债务到期情况尚可,全面违约风险有 限,对市场的影响相对可控。 第三,资本市场 更加 聚焦 高质量发展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是主线。 其一, 科创板和创业 板并购重组规则调整,专设并购重组委员会和 拉长审核时间体现出政策 重心从 审核效率 向提升质量倾斜 ;其二, 监管对财务造假的容忍度降低,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要求在 提高 ;其三, 退市公司数量同比 上升,今年以来 A 股退 市数量达到 12 家;其四, 5 月 发酵的市值管理事件引发监管重视,证监会开启立案调查,明确表示对“伪市值管理” 始终保持“零容忍” 。 整体来看,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将是未来资本市场发展的长期主线。 风险提示: 1)金融改革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2)宏观经济下行超预期 ; 3)资本市场波 动超出预期 。 策略 策略季报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2 / 16 正文目录 一、 政策基调:监管加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4 二、 政策跟踪:加密货币 +房地产市场 +资本市场 . 4 2.1 加大加密货币相关业务管控力度 . 4 2.2 多措并举规范房地产市场 . 7 2.3 资本市场聚焦高质量发展 . 9 三、 风险提示 . 10 附录 . 11 策略 策略季报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3 / 16 图表目录 图表 1 比特币重要事件梳理 . 5 图表 2 我国比特币监管历程 . 6 图表 3 央行数字人民币发展进程 . 7 图表 4 一线城市二手房价格有所攀升 . 7 图表 5 2008 年以来一线城市住宅类用地土地溢价率 . 8 图表 6 2 月以来首套房利率持续上升 . 9 图表 7 下半年地产债到期压力尚可 . 9 图表 8 2021 年 A 股退市数量提升 . 10 图表 9 我国退市公司中吸收合并和连续亏损为主因 . 10 图表 10 2021 年二季度金融监管政策梳理 . 11 策略 策略季报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4 / 16 一、 政策基调: 监管加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二季度宏观政策信号持续释放 。 一是加快经济结构转型, 碳市场落地、光伏板块相关政策落地加快 低碳绿色转型; 二是局部领域改革在推进, 包括三胎政策、教育政策和区域 性政策,浦东新区授权 立法辅助改革创新和支持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三是监管更加重视防范化解 房地产 金融风险, 包括对加密货币的整治、 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以及提高对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 其中监管对房地产金融 风险 的重视度进一步提升 。 郭树清主席在 2021 年陆家嘴论坛上发言 提到, 防范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重点关注五大方面,一是 积极应对不良资产反弹 ;二是 严密防范 影子银行死灰复燃 ;三是 坚决整治各类非法公开发行证券行为 ;四是 切实防范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 五是 时刻警惕各种变换 花样的“庞氏骗局” 。 二季度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政策主线包括以下三点: 一是 5 月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剧烈波动 引发监管关注,政策限制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对“挖矿”业务的容忍度也在下降;二是释放房 产税试点信号,虽然短期全面落地实施概率不大,但 体现出 房地产 严监管的持续;三是资本市场更 加重视上市公司质量,包括优化双创板块并购重组的审核流程,加大对金融中介机构的执业要求等 。 对于 5月发酵的市值管理事件,监管也宣布进行立案调查,明确表示 对“伪市值管理”始终保持“零 容忍” 。 二、 政策跟踪: 加密 货币 +房地产市场 +资本市场 2.1 加大加密货币相关业务管控力度 加密货币 是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根据计算机算法产生,存储于电子设备中,采用分布式记账和加 密保护实现交易流通,满足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职能的价值载体,属于虚拟货币的一种,我国监管 层政策文件中提及的虚拟货币即为此处的加密货币。 2009年 比特币 成为第一个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 。 加密货币有安全性高和抑制通胀的作用。 加密货币 由于其去中心化和生产门槛高的特征,相较于传 统货币来说有以下三方面优势: 一是 难以被 盗窃;二是无法进行伪造;三是 难以 实现大规模生产。 因此加密货币安全性高,且 由于发行速度 慢发行量有限,有助于抑制通货膨胀。但是加密货币大多 由私人发行,不具备 法偿性和强制性, 在我国不允许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由于加密货币没有稳定的币值,因此容易成为投资者投机炒作的对象。 2020年以来流动性宽松和事 件催化推动加密货币价格快速上行 , 比特币在过去一年多中上涨近 13倍,最高突破 6.3万美元 /个, 2021年 5月起价格快速下跌,期间两次跌破 3万美元关口 。 2020年 3月美国量化宽松后,全球进 入流动性极度宽松阶段,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迎来前所未有的大牛市,比特币自 2020 年 3 月 最低 3800美元 /个涨至 2021年 4月最高点 6.4万元 /个以上,涨幅接近 17倍。期间 特斯拉 公开 购 买比特币的文件 以及马斯克宣布 可以用比特币购买 特斯拉也成为加密货币暴涨的催化因素。 2021年 5 月,马斯克宣布 特斯拉暂停使用比特币来支付购车费用 ,成为加密货币快速下跌的导火索, 5 月 12 日至 6 月末,比特币从 5.6万美元 /个跌至 3.3万元 /个,期间两次跌破 3 万美元关口,最大回撤 几近腰斩。 本轮加密货币的暴涨暴跌引起了全球金融监管的高度关注,各国开始衡量加密货币对金融系统的潜 在风险。 从现有研究来看, 加密货币 通常 会从以下三条路径对金融系统造成负面冲击: 其一 , 由于 加密货币缺乏定价锚,因此波动较大换手率高, 根据 Chain.info的 全景式回顾 BTC的 2020 , 比 特币在 2020 年的 日均币价 波动率高达 4.32%, 且加密货币拥有高杠杆率,一旦价格快速下跌,容 策略 策略季报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5 / 16 易引发大规模爆仓,进而对金融体系造成流动性冲击。其二,部分地区接受加密货币作为抵押资产, 价格下跌后容易在金融机构内部积累大量坏账,例如 美国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 Coinbase 在去年 8 月 宣布将会向美国散户提供比特币支持的贷款,以用户持有的 30%的比特币为抵押借贷。 其三,匿 名性和分布式存储等特征 使加密货币成为非法跨境转移资产和洗钱的手段,加大金融监管难度。另 外,新货币的获得依赖 大功率计算机 的 持续演算 ,对能源的消耗量巨大,这与当前全球愈发重视环 境气候问题的基调相违背。 图表 1 比特币重要事件梳理 资料来源: 政策文件, 平安证券研究所 对此,世界各国 对加密货币的态度纷纷趋严 。 美国财政部 在 2021年 5月 20日表示 加密货币为逃税 等非法交易提供便利, 将对加密货币市场和相关交易采取更严格的监管举措 , 未来加密货币和加密 资产交易账户及接受加密货币的支付服务账户将纳入政府监测范畴,市值 1 万美元以上的加密资产 相关交易需向美国国税局报备。 香港也对加密货币引发的洗钱行为予以高度重视,并于 2021 年 5 月 发布有关香港加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 对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提出 了打击洗钱与恐怖融资的监管要求。 我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可追溯至 2013年,监管主线从限制相关金融业务到代币发行,再到限制“挖 矿”业务 。 2013 年 12 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工信部、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防 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 明确了比特币特定虚拟商品的性质,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展比特币相 关业务,且要求加强对比特币互联网站的管理,防范比特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 在此阶段 虽然禁 止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从事比特币相关业务,但仍然 允许 互联网平台提供 相关服务 , 并且 仍然 允许 公众投资者 自担风险的前提下 自由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 2017 年我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从部分限制转向全面禁止。 2017 年 9 月,央行联合六部门发布关 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对发行代币 和平台开展相关业务 进行限制, 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 不得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任何平台不得从事法 定货币与代币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交易代币、不 得为代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自此国内加密货币交易所、代币发行等业务的运营全面停止, 仅挖矿业务仍未受到影响。 2018 年 我国将监管范围延伸至“挖矿”业务,但是并未 明令 禁止。 2018 年 1 月 , 互联网金融风险 策略 策略季报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6 / 16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积极引导企业有序退出 “挖矿 ”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整治 办积极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 “挖矿 ”业务。 但政策发布后 并未强制执行, “挖矿 ”未被明令禁止。 今年二季度以来我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再度趋严,部分地区开始严查“挖矿”业务。 2021 年 5 月 18 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 易炒作风险的公告 , 明确虚拟货币 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 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 公告要求 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金融机构、支 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 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同日, 内蒙古 设立虚拟货币 “挖矿 ”企业举报平台,公众可对虚拟货币 “挖矿 ”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 “挖矿 ”企业提供 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等四类参与主体进行举报。 6 月央行直接约谈工行、建行、农行、支付宝等 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整体来看,本轮监管较以往力度更大,旨在全面禁止加密货币的相关交易和业务,在禁止金融机构 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对“挖矿”业务 的监管也在趋严 。 图表 2 我国比特币监管历程 资料来源: 政策文件, 平安证券研究所 除此之外,我国开始大力推广数字人民币 ,数字人民币吸取了 加密货币的安全性优势,同时兼具便 捷性和低成本的特点。 数字人民币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一样基于代币逻辑, 但是数字人民币属于法 定货币, 具有无限法偿性和稳定的币值 。在安全性方面, 数字人民币属于可控匿名, 公众的相关交 易信息只能被央行所掌控, 而 交易双方无法获取对方的交易信息, 能够 满足 公众在使用过程中对 隐 私保护的需求。 虽然保留实体货币的强匿名性,但数字人民币的交易会留痕,通过大数据分析的手 段可以对可疑交易进行识别,从而打击洗钱、逃税等违法行为 。 今年以来深圳、北京、成都、苏州等地已经开启 数字人民币 红包试点; 5月数字人民币 APP 已经接 入支付宝,拥有 10 个电商平台入口。 策略 策略季报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7 / 16 图表 3 央行数字人民币发展进程 资料来源: 政策文件, 平安证券研究所 展望未来政策方向, 我们认为在防范金融风险和加大推广数字人民币的背景下,加密货币的管控力 度难以大幅放松,未来在 限制 “挖矿”业务、 规范 加密货币平台、 禁止 金融机构 开展 相关业务 等 方 面均会进一步加大监管,同时数字人民币的加速落地也值得期待。 2.2 多措并举 规范房地产市场 2020 年以来,疫情后的货币政策宽松使得充裕的资金部分流向房地产市场,造成国内整体房价 攀升, 一线城市核心区房价显著上涨。 对此 政府一方面持续重申“房住不炒”原则,并释放出房地产税改 革试点推进的信号;另一方面推动严防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实施“供地两集中”政策。 整体来 看, 政策仍在致力于防范房地产泡沫及可能由此衍生出的金融风险。 图表 4 一线城市二手房价格有所攀升 资料来源: WIND, 平安证券研究所 -10 0 10 20 30 40 11 -0 1 11 -0 6 11 -1 1 12 -0 4 12 -0 9 13 -0 2 13 -0 7 13 -1 2 14 -0 5 14 -1 0 15 -0 3 15 -0 8 16 -0 1 16 -0 6 16 -1 1 17 -0 4 17 -0 9 18 -0 2 18 -0 7 18 -1 2 19 -0 5 19 -1 0 20 -0 3 20 -0 8 21 -0 1 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 :一线城市 :当月同比 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 :二线城市 :当月同比 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 :三线城市 :当月同比 策略 策略季报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8 / 16 第一, 房住不炒基调未变, 房产税试点改革稳步推进。 自 2016 年中央首次提出“房住不炒”定位 至今,政策基调未有变动, 体现出 中央房地产调控思路的根本性转变。 其次, 5月 11 日财政部等部 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释放房地产税改革的信号,也是对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的表 态。 但是我们认为房产税改革短期落地概率较小。 一方面,房地产税立法环节较多、周期较长,落地实 施仍需时日;另一方面, 4 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并未提及房产 税, 当前的税改思路仍然聚焦于存量税种而非开辟新的税源。 土地出让金征收部门的变更意在加强监管,有助于规范地方政府土地收支 ,对房地产市场 影响有限 。 2021 年 6月 4日,财政部公开了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 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 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 划转税务部引起市场关注。我们认为这一举措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土地类收入的管控 ,与房 地产调控的关联度不大 。在现行模式下,土地出让金 由 自然资源部 自收自支 , 容易出现资金监管的 问题,此次征缴部门的划转有助于提高土地出让金收支的透明度,同时 提高征收效率 和 降低征管成 本 。 第二, 上海迎来首批集中供地,是对 “供地两集中” 政策的落实。 一季度“供地两集中”新政得到 证实, 该政策主要是为了 减少土地出让过程中关联信息不充分所带来的对市场预期的影响,防止市 场主体由于 信息不对称 带来的竞争 ,有 助于稳定市场预期 ,通过稳定地价维稳房价 。 5月 20日,上 海发布首批集中出让住宅用地公告 , 6 月 25 日 上海首批集中供地落幕,其中 31 宗涉及普通商品住 宅的经营性地块平均溢价率 5.5%,远低于以往动辄 30%以上的溢价率。 展望后续政策发展,我们认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仍将持续,房产税试点推进可以期待,“供地两集中” 的政策效果也值得密切跟踪。 图表 5 2008 年以来一线城市住宅类用地土地溢价率 资料来源: WIND, 平安证券研究所 在房地产政策收紧以及销售放缓的背景下, 房企偿债压力有所上升 。 在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下,房地 产从融资到 供地到房贷受到全方位限制,首套房利率自 2 月以来明显上升, 后续地产销售速度可能 进一步放缓 ,部分 房企可能面临现金流回款 压力上升, 债务偿还压力加大,尾部房企或面临一定的 违约风险。但是目前 来 看地产销售仍有韧性,下半年 地产债务到期的压力尚且可控。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08 -01 -06 08 -07 -06 09 -01 -06 09 -07 -06 10 -01 -06 10 -07 -06 11 -01 -06 11 -07 -06 12 -01 -06 12 -07 -06 13 -01 -06 13 -07 -06 14 -01 -06 14 -07 -06 15 -01 -06 15 -07 -06 16 -01 -06 16 -07 -06 17 -01 -06 17 -07 -06 18 -01 -06 18 -07 -06 19 -01 -06 19 -07 -06 20 -01 -06 20 -07 -06 21 -01 -06 100大中城市 :成交土地溢价率 :住宅类用地 :一线城市 :当周值( %) 平均值: 26.7% 策略 策略季报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9 / 16 图表 6 2 月以来首套房利率持续上升 图表 7 下半年地产 债到期压力尚可 资料来源: WIND,平安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 WIND,平安证券研究所 2.3 资本市场聚焦高质量发展 二季度资本市场政策更加聚焦高质量发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是主线。 第一,科创板和创业板并购重组流程 迎来调整 , 专设并购重组委员会和拉长审核时间限制体现出 政 策 重心 从提高审核效率转向 提升 质量。 2021 年 6月 22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新修订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核规则 。一是增加了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程序 ,将 重组上市 由上市委调整为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 ; 二 是调整审核时间 , 将重组交易申请的审核时限明确为自受理之日起,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 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 3 个月 , 根据重组审核机构审核实践和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需要,将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申请的交易所审核时间 从 45 天 调整为 2 个月。 第二, 监管更加注重中介机构执业质量。 2021年 6月 ,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份二审判决书将会 计师事务所和 投行 的连带 赔偿责任比例从一审 60%和 40%提升至 100%,显示监管对财务造假的容 忍度在降低 ,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要求在提高,这与 今年 2月 IPO审核撤单的主要原因是保荐机 构的执业质量不高相一致。 第三,退市公司数量同比明显上升。 自退市新规正式实施以来, A 股市场退市数量已经达到 12 家, 明显高于以往年份上半年的退市家数 ,但是目前退市率仍然不足 1%,距离发达国家仍有差距。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18 -01 18 -04 18 -07 18 -10 19 -01 19 -04 19 -07 19 -10 20 -01 20 -04 20 -07 20 -10 21 -01 21 -04 首套平均房贷利率( %) 策略 策略季报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10 / 16 图表 8 2021 年 A 股 退市数量 提升 图表 9 我国退市公司中 吸收合并和连续亏损为主因 资料来源: WIND,平安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 WIND,平安证券研究所 第四, 5 月发酵的市值管理事件引发监管重视,证监会开启立案调查,明确表示 对“伪市值管理” 始终保持“零容忍” 。 市值管理的概念起源于 2014年发布的“新国九条”指出“鼓励上市公司建立 市值管理制度”,本意在于鼓励公司利用资金实力、产业运营和资本运作的经验为上市公司赋能,引 入的市值管理团队除了购入股票外还应当帮助寻觅合适的赛道、拓展新业务,从而提升上市公司盈 利能力,提高公司市值。但是部分公司过度追求股价和市值导致市值管理的概念被扭曲, 2021年 5 月爆料市值管理的黑色产业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对此监管层高度重视,证监会已经开启立案调查, 5 月 22 日易会满主席也公开表示 对“伪市值管理”保持“零容忍” ,并重点 阐述了推动证券行业高 质量发展相关议题 ,释放加大违法违规行为 的 监管和 加大 查处力度的信号。 展望资本市场后续发展, 我们认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仍旧是长期的主基调。 在 2021 年 6月 26日至 27 日举行的“ 2021 中国上市公司论坛”上 ,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郭瑞明 也 表示,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 ,并且称“ 我们准备用两年的时间,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内,政策的脉络都将围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推进, IPO、并购重组将更加注重质量,退市力度也有望进一步加大以构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三、 风险提示 1)金融监 管以及去杠杆政策加码超预期,市场流动性将面临过度收紧甚至信用危机的爆发; 2)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上市公司企业盈利将相应遭受负面影响; 3)海外资本市场波动加大,对外开放加大的 A股市场也会相应承压。 3 7 4 1010 13 10 2 5 4 3 3 6 1 7 1 5 5 10 16 12 0.0%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0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01 年 2003 年 2005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11 年 2013 年 2015 年 2017 年 2019 年 2021 年 退市数量 退市率( %,右轴) 36% 26% 16% 7% 5% 5% 4% 1% 其它不符合挂牌的情形 吸收合并 连续四年亏损 私有化 股价低于面值 暂停上市后未披露定期 报告 连续三年亏损 证券置换 策略 策略季报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11 / 16 附录 图表 10 2021 年 二 季度金融监管政策梳理 日期 部委 政策 /大事件 内容 2021/4/1 央行 未来或利用数字人 民币进行跨境交易 1、区域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力度;抓好区域金融改 革试验区试点工作;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 2、金融创新贷款现象:督 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把资金更多的投向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 济;有效监管中小银行业务准入; 3、数字货币跨境项目:主要用于国内零售的 支付,也可以利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正在就不同场景和跨境领域进行 技术测试,探索 PVP 结算; 4、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督促指导金融机构优化 制造业的信贷结构;加强和改进高技术制造业金融服务水平; 5、绿色金融体系: 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做到 位,逐步开展碳核算;推进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建 设;以能源结构调整为核心,创设直达实体经济的碳减排政策工具。 2021/4/6 深交所 关于合并主板与 中小板相关安排的 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 细则( 2020 年修 订) 1、原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证券类别变更为“主板 A 股”,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 保持不变,在原中小板申请上市的企业已提交的发行申请文件的“中小板”字 样视同为“主板”,主板 A 股代码区间调整为“ 000001004999”; 2、主板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5%,退市整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 比例为 10%。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 3、主 板 A 股股票、创业板股票、 B股股票、封闭式基金的对应分类指数分别是本所 编制的深证 A 股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证 B股指数和深证基金指数。 2021/4/8 深交所 关于深交所主板 与中小板合并后原 中小板上市公司实 施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的通知 1、内部控制规范时间点: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在披露 2022 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2、内部控制工作:梳理业务流程,准确识别、评估公司面临 的各类内外部风险;完善内部控制措施,优化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 3、过渡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原中小板上市 公司应披露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 2021/4/12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证监 会、外汇局 央行等四部门再次 约谈蚂蚁集团 1、蚂蚁集团整改主要内容:纠正支付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打破信息垄断,依 法持牌经营个人征信业务;蚂蚁集团整体申设为金融控股公司;严格落实审慎 监管要求;管控重要基金产品流动性风险; 2、加强平台企业金融监管工作:平 台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应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为本;坚持金融活动全 部纳入金融监管;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 3、加强国际金融科技监管合作:进一 步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各国监管当局在反垄断、数据监管、运营管理、消费 者保护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制定金融科技监管规范,加强监管协调。 2021/4/16 证监会 科创属性评价指 引 1、建立清晰可操作负面清单:严格限定科创板的行业领域;支持新一代信息系 统、高端装备等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对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的企业, 从严把关,限制在科创板上市; 2、发挥交易所科技咨询委作用:完善委员构成 和工作机制,增加科技管理、产业规划、科学研究等相关领域的委员数量;完 善征求意见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3、突出定性和定量综合研判:严防研发投入 注水、突击购买专利,夸大科技技术标准行为;压实保荐机构责任,强化对科 创评价标准规则执行的监督检查;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 10%指标。 策略 策略季报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12 / 16 2021/4/16 上交所 科创板企业发行 上市申报及推荐暂 行规定 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指标要求: 1、最近 3 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 3 年累计 营业收入比例 5%以上,或者最近 3 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 6000 万元以上; 2、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3、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 (含国防专利) 5 项以上,软件企业除外; 4、最近 3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 到 20%,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 2021/4/21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证 监会 绿色债券支持项 目目录( 2021 年 版) 1、绿色项目界定标准更加科学准确: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高碳排放项目 不再纳入支持范围,并采纳国际通行的“无重大损害”原则,使减碳约束更加 严格; 2、债券发行管理模式更加优化:首次统一了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对绿 色项目的界定标准,有效降低了绿色债券发行、交易和管理成本,提升了绿色 债券市场的定价效率; 3、为绿色债券发展提供稳定框架和灵活空间:实现二级 和三级目录与国际主流绿色资产分类标准基本一致;四级目录与绿色产业指 导目录( 2019 年版)三级目录基本一致,分类层次,拓展绿色债券支持领域。 2021/4/22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适用指引 第 3 号 审 核重 点关注事项 1、组织机构与公司治理,重点关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 大负面舆情、严重失信行为以及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非经营性往来、大额对外 担保、股权结构不稳定等情况; 2、财务信息披露,重点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债 务结构和债务篮子不合理、债务过度激进扩张、大额资产受限、现金流或盈利 缺乏稳定性以及财务指标明显异常等情形; 3、特定类型发行人,重点关注发行 人是否属于“母弱子强”的投资控股型发行人以及是否存在信用评级下调、债 务违约记录等 需要关注的情形,并对城市建设类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等特定类型 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特别明确; 4、中介机构履职尽责,重点关注中介机 构对相关事项的核查工作以及执业质量评价记录情况。 2021/4/29 人民银行、银保 监会、证监会、 外汇局 机构监管约谈金融 业务网络平台企业 1、网络平台企业整改要求:坚持金融活动纳入金融监管;支付回归本源断开不 当连接;打破信息垄断;加强对股东资质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 规范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2、监管要求:依法保护 产权;巩固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坚持从严监管和公平监管; 3、约谈参与企业: 腾讯、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字节跳动、美团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天 星数科、 360 数科、新浪金融、苏宁金融、国美金融、携程金融等 13 家网络平 台企业实际控制人、 2021/4/29 中国人民银行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试验区第四次联席 会议 1、做实做强“五大支柱 ”:牢牢抓住强化碳排放等气候类信息披露的契机,为 碳排放信息及其他环境指标的测算与披露创造条件,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的 科学性和有效性; 2、突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重点: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标准 体系作用,主动引导投资结构转型升级,降低经济发展对高碳行业和“两高” 项目的路径依赖; 3、注重总结推广; 4、充分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 5、加强前 瞻性研究。 2021/4/30 中共中央政治 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 议 1、坚持房住不炒,首次提及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2、理性辩证的看 待经济形势,当前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 3、要用好稳增长压力较小的 窗口期,推动经济稳中向好,凝神聚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4、积极的财政 政策要落实落细,兜牢基层“三保 ”底线,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流动性合理 充裕; 5、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发展新能源; 6、防范化解经济 金融风险,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策略 策略季报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13 / 16 2021/4/30 国资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 金融衍生业务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 1、强化业务准入审批:核准金融衍生业务子企业业务资质;中央企业应对操作 主体业务资质全面核查;集团应每三年核查所有操作主体的业务资质; 2、加强 年度计划管理:明确负责审批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的部门;金融衍生业务年 度计划应当与操作主体财务承受能力、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年度计划不得随 意变更; 3、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 进各层面信息系统建设,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 2 年内建成上线; 4、严格备案报 告制度:向国资委备案业务资质及年度计划;高度重视金融衍生业务季报统计 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内审部门 应强化金融衍生业务监督检查力度。 2021/4/30 证监会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监管 规定(征求意见 稿) 1、辅导目的:对辅导机构辅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作出评价,但不对辅导对 象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作实质性判断; 2、辅导工作时点及时限:辅导期原则 上不少于 3 个月,派出机构辅导验收工作时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验收工作 完成函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 3、辅导验收方式:审阅辅导验收文件、现场走访、 约谈有关人员、审阅书面材料检查、组织辅导对象的相关人员参加证券市场知 识测试或抽查工作保荐工作底稿等相结合的方式; 4、规范辅导验收内容; 5、 科技监管。 2021/4/30 沪深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交易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 交易规则 1、丰富债券交易方式:新增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交易方式,为市场提供包括匹 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在内的 5 种交易方式; 2、 提升债券交易结算灵活性:投资者可自行选择采用多边净额结算或逐笔全额结 算方式; 3、规范债券交易申报要素:将除协商成交外的其他交易方式的最小申 报数量提高至 10 万元面额;将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等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统一至 0.0001 元; 4、调整债券交易计价方式:统一债券现券交易均采用净价价格进 行申报; 5、调整交易价格管理 方式:明确将各类交易方式成交情况纳入相关价 格计算,规定开盘价为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 6、强化债券交易风险防控;加强 对市场参与者的自律监管和对交易行为的风险管理。 2021/5/7 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 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征求意见 稿)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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