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4-2017年第二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资金政策评价报告预算单位: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和计划委员会主管部门: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委托单位: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评价机构:上海厚贤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六月目 录摘 要3一、政策基本情况8(一)政策背景及意义8(二)政策依据10(三)政策实施内容11(四)政策资金情况41(五)政策执行的组织与管理42(六)政策绩效目标45二、政策评价工作情况46(一)评价目的46(二)评价方法46(三)评价依据47(四)评价实施过程48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49(一)评价结论49(二)相关政策分析50(三)医院运行情况分析57(四)具体指标评分分析60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71(一)主要经验和做法71(二)存在的问题72(三)建议和改进措施72附件1 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得分表77附件2 政策文件115附件3 社会调查报告124摘 要一、概述本次政策评价主要基于2014-2017年第二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实施情况,对崇明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关于下达崇明医学重点(扶持)学科(2014-2017年)的通知以及崇明县卫生系统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措施进行评价。2014-2017年第二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申报数量29个,共扶持建设了17个医学重点学科,其中有6个为扶持专科。预算总金额为695万元,其中,2014年预算资金为210万元,2015年预算资金为52.5万元,2016年为210万元,2017年为22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为695万元,其中,下拨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共525万元,十院崇明分院125万元,岳阳医院崇明分院45万元。二、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一)评价结论项目组根据崇明区2014-2017年第二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资金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过对政策文件梳理及研读,对市级、其他区与本区政策的比较分析,对行业数据及标准的整理,以及对政策相关方的访谈及问卷调查,在基础数据分析及处理的基础上,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为原则,对该政策进行客观评价,综合得分为83.45分,评价等级为良。(二)绩效分析本政策符合上海市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发展要求,是提升崇明区医疗卫生水平的重要载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学学科布局的不断完善,对学科群集聚效应产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政策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政策执行落地有偏差、政策制度措施不健全等问题亟待解决。其中,政策制定依据充分、程序合规、不存在重叠问题,组织分工明确,政策申报、评审、监督及档案管理执行到位,而政策制度措施不尽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欠佳,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理想,资金使用率低。三、主要经验做法、问题及建议(一)主要经验和做法1.积极落实市级重点学科建设要求,结合崇明特色,持续开展区医疗重点学科建设扶持,顺应崇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要求。本政策积极落实上海医改新政的“四梁八柱” 之一“重点学科建设”的要求,结合崇明特色,将促进医学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培养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本政策顺应崇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要求,具有现实意义和实施必要性。2.政策叠加效应显现,崇明区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较高。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作为崇明区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价格、财政、人事等联动改革,重点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基本医保制度改革、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政府投入、医疗服务价格、人事薪酬、学科人才、卫生信息化等配套改革,实现各项改革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发挥政策叠加效应。联动政策之一,经过两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政策叠加效应凸显,区医疗水平得到提升,具体体现为院内感染数量持续下降,下降率达33%;临床新技术开发项目不断增加,第二轮达到38项;临床标准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项目数也不断增加,第二轮达到161项;疑难危重病诊断符合率达到64.62%;三、四级手术比例为24.2%;主办中高级别学术会议38次;第二轮期间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报告1次,国家级学术会议报告1次,市级为14次;基金项目经费总额达到1076万元,SCI影响因子5分以上论文篇数为2篇,出版学术专著为5本,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3项。此外,经调研患者对崇明区医疗水平的综合满意度达到85.1%,满意度较高。(二)存在的问题1.本政策扶持方向与区卫生规划发展方向未完全一致,协同性较为欠缺。本政策扶持重点学科涵盖了急诊医学、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普外科、骨科、中医科、妇产科、肿瘤科、呼吸科、儿科,但两轮中还未对规划发展的内分泌科、神经外科进行扶持。2政策目标不够明确,不利于政策执行。本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医学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崇明区医学科学技术水平,建成一批在市、区县内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学科,但没有具体明确的政策目标。3.政策条款不健全,未考虑相关风险。1)前期评审标准、中期考核标准以及最终考核标准无差异化,没有按照不同管理阶段区分制定考核标准。2)学科带头人申请条件刚性不足。经调研,部分重点学科(专科)由于学科负责人退休,影响建设进度,而本政策中缺少对学科带头人年龄方面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无法预防因学科负责人在学科建设期间退休而影响学科建设风险。3)本政策中仅对重点学科扶持做出相关规定,但政策文件中缺失对扶持专科扶持条件及建设目标的明确要求。4)缺失对审计责任主体的明确,以及公开公示方式的要求。4.医院配套资金未到位,未落实政策的相关要求。崇明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包括启动补助经费、中期评估补助经费和终末验收补助经费)用于县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补助。建设补助经费标准:项目建设单位按县级补助经费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调研,医院配套资金均没有到位。5.政策扶持资金历年存在结余,资金使用率低。经调研及数据分析,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获得扶持金额为525万元,2014-2017年累计支出232.948611万元,结余292.051389万元,结余率为55.63%,其中结余率最高的为麻醉科。十院崇明分院获得扶持金额125万元,2014-2017年累计支出36.8589万元,结余88.1411万元,结余率为70.51%,其中普外科和中医肿瘤科结余率最高。岳阳医院崇明分院获得扶持金额为45万元,2014-2017年累计支出9.4128万元,结余35.5872万元,结余率为79.08%。可见,项目资金的使用率较低。(三)建议和改进措施1.突出区域特色发展,促进规划目标实现。为了保障区卫生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建议在下一轮扶持中对内分泌科、神经外科予以倾斜,同时强化临床医学的发展,以形成区域特色明显、医教研实力均衡的优势专科,提升区域卫生的软实力为建设目标,进一步扶持重要而薄弱学科建设,通过学科、人才、项目和成果四位一体联动发展,逐步强化临床医学的发展。2.规划先行,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建议以崇明区卫生规划目标为基础,根据崇明区现阶段的卫生发展具体明确的政策目标,充分体现政策的导向性和前瞻性。3.基于政策特性,分类设计考核标准,逐步健全政策条款,预防管理风险。建议一:基于政策特性,分类设计考核标准。前期评审标准立足于学科的可发展性设计,中期考核标准立足于学科建设中期目标设计,最终考核标准立足于学科建设三年总体目标设计;建议二:增设学科带头人申报条件。预防由于人员退休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风险;建议三:政策文件中增加对重点学科和扶持专科的范围界定,进一步明确重点学科和扶持专科发展目标方向,此外,原有政策中没有明确的补贴标准,建议同步补充。建议四:在政策中补充完善审计责任主体,是由医院自行审计还是由卫计委委托审计,以及也需要明确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审计。此外,进一步明确公开公示的方式和途径。4.转变补贴方式,激励医院学科建设能动性。建议一:从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是对学科建设经费不足的财力保障角度出发,建议学科建设经费由各单位自筹经费先行使用,区卫计委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资金结算;建议二:从引导医学重点学科发展的角度出发,建议将资金分两个部分,以“扶持+奖励”方式进行补贴,前期、中期按照扶持标准下拨资金,终期根据完成情况及审计结果拨付奖励资金。5.严格前期经费测算评审,适当调整扶持资金标准,对结余资金制定处理措施。建议一:项目申报评审时,加强对项目经费测算合理性和明细性的考核和评审,预防资金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二:鉴于当前资金使用率较低的现象,可适当调整扶持资金标准;建议三:政策中明确“考核合格的重点学科所在单位应支出重点学科建设补助经费10作为该学科组成员的奖金,奖金由学科组按照贡献大小合理分配给本学科的有关人员,学科带头人所得奖金不得少于学科成员组奖金总额的50。奖励经费在学科建设经费中列支”,3家医院均没有完全执行,由此可见,该支出经费没有按规定支出,也是造成经费使用率低的原因之一,建议进一步严格管理办法落地;建议四:针对第二轮资金结余,应制定相关处理措施。方式一,继续用作下一轮重点学科建设扶持,方式二,可将结余资金收回,作为资金池统筹使用,如,可用于医疗人才资金,经调研,当前医疗队伍结构不合理,高端人才和住院医师紧缺,属于两头紧,极大的影响了医疗卫生水平的提升,因此,可将结余资金为作为相关扶持资金。前 言政策评价主要是通过了解专项资金政策的立项背景、结合专项资金政策的预期目标,梳理政策制定、政策实施各重点环节、内容、要求、措施、程序和规则等,科学设计相应的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反映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和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为政策完善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上海厚贤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受崇明区财政局委托对“崇明区2014-2017年第二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资金”进行政策评价,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政策影响力及有效性。根据专家审议后的方案,经过半个多月的数据采集及社会调查,采用绩效分析和统计方法,在文献梳理、数据分析和处理的基础上,完成了崇明区2014-2017年第二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资金政策评价报告。一、政策基本情况本部分旨在通过对政策制定的背景、意义、作用及依据,政策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政策组织落实情况、政策管理流程以及政策目标等方面的梳理和分析,为政策评价奠定基础。(一)政策背景及意义重点学科 医学学科:在组织层面,学科是一个包含人、财、物等各种要素的团体,在整体层面,学科是整个医疗卫生单位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医疗卫生服务分类别供给的基本形式。学科建设的概念包含了医务人员人才队伍、提供医疗服务所需的硬件设施、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保障学科发展的各类规章制度和经费保障等各个方面。医学重点学科:是能代表一定区域内先进的医疗技术水平、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决定予以重点支持和资助的医学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就是将其特色和优势加以充分发掘,并不断强化和延伸,从而达到提高整个学科领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的目的。建设是一项加强医院建设,促进医、教、研事业发展的战略举措,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和科技发展趋势,对卫生系统内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发展潜力强劲的学科进行重点投入和重点支持的一项重大工程。2009年,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指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逐步加大政府投入,深化医药卫生科技体制和机构改革,整合优势医学科研资源,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技术保障。国务院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7号)中均明确提出支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2011年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沪委发201110号)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已作为上海医改新政的“四梁八柱” 之一促进医学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培养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以“总体规划、集成优势、突出重点、整体提升”为原则,分层次、分类型规划建设临床医学中心和医学重点学科,加强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形成多层次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上海市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指出,推进医学科技前瞻布局,把握国际医学科技进步大方向, 完善医学学科布局,继续开展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重中之重临床重点学科和区级重点学科建设。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市级政策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崇明区卫生体系 截止2018年,崇明区级医院6家(三乙综合1家,二乙综合2家,二乙专科3家),社区18家。建设,提升临床医学技术水平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于2010年制定了崇明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启动了2010-2013年第一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共申报数量21个,遴选15个(其中,消化内科学科带头人因病去世后该重点学科终止计划),实际共扶持建设了14个医学重点学科,其中2个为扶持专科,具体包括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三乙综合)重点学科,超声科、泌尿外科、肿瘤科、麻醉科、胃肠外科、骨科、儿内科、肾内科、急危重症医学科、内分泌科、中医内科、肛肠外科,第三人民医院崇明分院(二乙综合)扶持专科,超声科和康复科。政策出台前崇明医学人才引进和培养不足,临床新技术开展少,科研教育基础薄弱。第一轮实施后学科整体实力增强,其中,2个学科(普外科、超声科)2012年首次成为市级重点专科,人才梯队建设初见成效,并开展了多项临床新技术。2014-2017年第二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申报数量29个,共扶持建设了17个医学重点学科,其中有6个为扶持专科,从扶持内容可以看出,相较于第一轮扶持,第二轮扶持导向为临床医学的发展,具体详见政策内容部分。重点学科建设旨在通过重点建设和合理布局,从医疗、防病重点领域和急需加强学科着手,在崇明区医疗卫生单位中选拔一批学科作为崇明区医学重点学科进行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医学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中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崇明区医学科学技术水平。本次政策评价主要基于2014-2017年第二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实施情况,对崇明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关于下达崇明医学重点(扶持)学科(2014-2017年)的通知以及崇明县卫生系统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措施进行评价。(二)政策依据崇明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政策的立项依据包括: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准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城乡医疗资源均衡配置,推进重点专科建设”;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3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的意见(沪委发201110号)“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经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政府专项补助项目库,由政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统筹安排”;4.国务院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57号)“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薄弱和急需医学学科发展,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临床服务辐射能力,进一步落实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政策”;5.上海市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沪府发201217号)“全面加强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经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所需资金由政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统筹安排”。(三)政策实施内容本政策体系包括崇明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关于下达崇明县医学重点(扶持)学科(2014-2017年)的通知以及崇明县卫生系统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1.政策内容崇明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政策文件中共有六章十六条内容,具体包括总则、申报对象及条件、组织与程序、经费管理、管理与考核、附则。崇明县卫生系统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中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八条要求。(1)在总则中,明确了重点学科建设目的(通过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医学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县医学科学技术水平,建成一批在市、区县内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学科),建设数量要求(每届不超过20个),建设周期(3年的重点扶持和建设)。(2)在申报对象及条件中,明确申报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鼓励本县多个医疗卫生单位组成联合攻关合作体。申报范围及基本条件详见下表。表1 政策申报范围及条件申报范围基本条件1)目前在县域内有一定影响、在上报市重点学科中未中标者;2)有前瞻性并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学科;3)全县尚未建设且目前急需建设的学科。1)学科建设必须对县域内人健康促进和提高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具有重要价值。2)学科总体质量和服务水平处于县内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先水平,社会反映情况良好;3)具有较高水平和良好声誉的学科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学科人才梯队总体结构合理;4)该学科在医院内作为重点专科建设,专科建设内部管理良好,学科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已制定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完善。5)学科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学科负责人近三年来在本学科领域内有科研立项背景。(3)在组织与程序中,明确了崇明县重点学科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按照基层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命名表彰五个阶段进行,评审标准详见附件。(4)重点学科建设内容:人才队伍建设、医疗方面(临床新技术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等)、科研工作、教学工作等。(5)在经费管理中,明确了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包括启动补助经费、中期评估补助经费和终末验收补助经费)用于县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补助,主要用于与该学科建设直接相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具体包括人才培养、科研项目研究、学术交流等。表2 政策经费管理要求情况表经费配套要求拨付标准及拨付时间经费管理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按县级补助经费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1)建设启动补助经费:经县卫生局文件确定为建设项目的拨付总经费的30;2)中期评估补助经费:项目经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总经费的30,合格标准分为80分,达到60分80分的以所得分值与合格分比值的百分率下拨,60分以下的暂不下拨中期建设经费并发文通报;3)终期验收补助经费:终期经专家验收合格的(合格分为90分),拨付余额经费。1)各单位医学重点学科专项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管理,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由学科负责人按照用款计划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专款专用;实行单独记帐,专项核算,定期审计;2)考核合格的重点学科所在单位应支出重点学科建设补助经费10作为该学科组成员的奖金,奖金由学科组按照贡献大小合理分配给本学科的有关人员,学科带头人所得奖金不得少于学科成员组奖金总额的50。奖励经费在学科建设经费中列支。说明:崇明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补贴标准,而在关于下达崇明医学重点(扶持)学科(2014-2017年)的通知中明确重点学科补贴50万元,扶持专科补贴25万元。此外,针对经费管理,还制定了崇明县卫生系统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1、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原则;2、由单位科教部门负责经费管理,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和监督(科教部门统一办理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记录本,学科负责人根据学科建设经费预算表,凭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记录本向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凡与重点学科建设有关开支,须由学科负责人和领款人签字,科教部门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报销;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资产应及时入账。试剂、药品须由医院药剂科统一采购、入库、出库。设备、试剂、药品购置费由医院统一支付,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应采取银行转账或邮局汇款,禁止用现金结算费用,否则不予报销;学科建设负责人每半年向科教部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科教部门与财务部门每半年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或暂缓、中止经费使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学科建设经费等违纪行为,除追还经费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在一段时间内取消新项目的申请资格,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重点学科建设验收合格后,学科负责人根据学科建设经费决算表,并持学科建设经费收支卡到财务部门进行经费结算,收支卡撤销,剩余经费作为后续项目经费或争取新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3、各医疗卫生单位学科经费的审批和报销应根据现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区财政局有关科室、卫计委财务科和医政科等每年对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审计。(6)在管理和考核中,明确了建设管理和考核要求,具体详见下表。表3 政策管理及考核要求情况表管理要求考核要求1)承建单位应根据入围学科的建设目标,制订详细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求承建单位与学科负责人签订三年的建设合同。2) 建设单位每年须向县卫生局报送年度学科建设实施情况和分期建设计划,并按需随时报告重点学科的发展情况和动态信息。学科带头人调离单位或因故离开本学科组半年以上的,由学科所在单位向县卫生局提出更换学科带头人的申请并经县卫生局审核后确定。未报告的,发现后取消该学科建设资格。学科建设中发生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计划合同等情况的,应由所在单位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终止其建设计划。县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经费返还额度。对无法完成计划合同却又未提出报告的和对计划完成情况较差者经整改后仍无法完成的,将追回建设经费,同时该项目承建单位将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县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列入建设计划的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进行一次中期评估,建设结束进行终期评估,评估合格者给予挂牌。1)学科建设评估:主要是对完成的医疗、教育、科研、学科队伍建设等工作业绩进行检查,包括学术方向、学术水平与影响力、队伍建设、科研业绩、临床技术服务、学科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经费使用等。2)学科带头人考核:主要是对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考核,包括组织管理和培养、指导能力、临床技术服务能力、学科队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科研业绩等。2.政策具体实施情况2014-2017年第二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于2014年6月启动,8月开展了评审工作,评选出11个重点学科,6个扶持专科,发布关于下达崇明县医学重点(扶持)学科(2014-2017年)的通知,2015年底开展中期考核评估,2016年11月完成终期验收,2017年拨付剩余扶持资金。表4 2014-2017年第二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扶持情况表序号所属单位学科扶持类型1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即崇明区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创建于1915年,是崇明地区规模最大、设施先进,集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教学医院,连续七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是上海市唯一卫生部指定肿瘤规范化诊疗试点医院。2009年,上海市政府提出“5+3+1”工程,政府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负责全面管理和建设工作,新华总院派遣医学和管理专家45名。心血管内科重点学科2超声科重点学科3普外科重点学科4放射科重点学科5泌尿外科重点学科6中医内科重点学科7肾脏内科重点学科8急危重病症医学科重点学科9神经内科重点学科10麻醉科重点学科11呼吸内科扶持专科12岳阳医院崇明分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崇明分院,即崇明区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84年,是崇明西部医疗中心,1996年上等达标被评为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20多年来,医院连续被评为崇明县文明单位、上海市卫生系统文明单位。2011年更名为崇明县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首次成功创建被授予“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15年6月25日,医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牵手合作,冠名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崇明分院。 康复医学科重点学科13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即崇明区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于1972年,是一所专业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综合性医院,担负着崇明东部地区35多万人口的医疗保健工作。2012年更名为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2012年迁建于崇明县堡镇向阳东路,2015年6月,与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开展紧密合作,更名为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经过四十余年建设与发展,医院已成为一所管理科学、设施先进、专科齐全的现代化医院,连续十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骨科扶持专科14普外科扶持专科15心血管内科扶持专科16妇科扶持专科17中医肿瘤科扶持专科2014-2017年17个重点学科(扶持专科)中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的中医肿瘤科终期评审不合格,其余16个重点学科(扶持专科)均为合格,学科建设情况详见下表。专家总体意见为:除个别学科外,其余学科都能按学科建设计划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不错成效,完成预期目标。其中,工作开展较好学科为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心内科、超声科等。评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人才引进和培养不足,学科人才梯队结构欠合理;临床新技术开展少等。希望重视薄弱环节整改,进一步提升学科建设管理水平。表5 2017年度崇明区医学重点(扶持专科)学科评审结果序号单 位学 科负责人平均分1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心血管内科卢英民91.0 2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超声科 沈理89.53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普外科费哲为89.0 4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放射科金彪88.75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泌尿外科陈建华88.7 6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中医内科倪建俐87.0 7新华医院崇明分院麻醉科尤新民87.0 8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肾脏内科朱淳86.59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急危重症医学科郑运江86.510新华医院崇明分院神经内科王文安86.0 11岳阳医院崇明分院康复医学科张宏86.0 12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呼吸内科罗勇85.513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骨科沈决心85.414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普外科丁良福84.7 15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心血管内科罗义红83.0 16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妇科成美华83.0 17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中医肿瘤专科钱惠泉73.0 134表6 新华医院崇明分院11个学科建设情况汇总表学科名称建设计划2015年完成情况2016年完成情况2017年最终完成情况专家评审结果及存在问题1.放射科放射科将以建设重点学科为契机,通过三年的学科建设,在医疗诊治项目及质量方面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放射科将接近市三甲水平。以下是放射科重点学科建设分三步走所要完成的工作:第一年度计划:1、普通X线检查:以建设崇明医疗联合体影像诊断部为契机,普放在现有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对全县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科进行全覆盖,初步建立全县放射科网络化管理。以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放射科为龙头,对全县放射科进行规范性建设,完成标准化放射科建设任务,形成统一的操作流程,统一标准的摄片要求,以便更好的服务好临床。加强全县放射科医生的业务能力培养,使所有社区居民在本社区就能享受三级医院的优质服务。放射科将根据普放的特殊性,进一步加强特殊项目的建设,如乳腺X线检查、胃肠道检查等优势项目将进一步得到提高与发展,力争全年完成1500例乳腺疾病的筛查;1200例老年胃肠道疾病的诊治工作。2、CT检查:将在放射科现有的市、县两级课题的基础上,以科研反哺于临床,并联合崇明县第二、第三人民医院,开展肿瘤疾病的规范化诊治;积极与新华崇明分院肿瘤科开展早期肺癌的筛查,今年将完成1000例的筛查工作。与心血管内科开展冠心病的无创伤性的CTA筛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使崇明人民不出海岛就能得到最先进的检查手段。3、MRI检查:在完成15000多例的MRI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MRCP、MRA等先进的检查手段,为临床提供有效的影像检查手段,力争全年完成500例MRCP、500例MRA。4、DSA检查:2014年4月,崇明地区首台DSA的启用,填补了崇明地区的该项技术的空白。年内,放射科将完成DSA的规范化检查流程及常规血管造影的开展,满足临床各相关科室的应用,今年预计完成500台DSA检查。第二年度计划:1、普通X线检查:进一步加强崇明地区医疗联合体影像诊断部的工作,加强社区临床医生的影像诊断知识的普及,全年完成10家左右的送教下乡活动。加强普放新技术在社区的开展,如特殊体位的摄影,使社区在没有CT及MRI的高端设备的前提下也能开展相应的工作。加强基层放射科的质控检查及防护能力的培训。全年将完成5万人次的60岁老年人体检工作,使社区老年人能够早期发现肺部疾病,早期治疗,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放射科也将进一步加强其他优势项目的开展,如乳腺癌的筛查工作,力争全年完成1000人次的乳腺癌筛查。 2、CT检查:进一步加强肺癌的筛查工作,全年在完成1000例筛查工作。对发现的肺部小结节病灶进行容积三维重建,成立影像资料库,并对可疑结节进行3-5年的跟踪随访。在全身血管性病变中,特别在冠状动脉、肺血管及肠系膜血管中CTA将发挥其优势,全年力争完成1000例相关检查运用于临床。3、MRI检查:进一步加强功能成像在临床的运用,DWI、PDI及MRS等的检查手段是放射科从半定量分析跨越到定量分析的过程,功能成像的开展也将进一步强化临床个性化治疗手段,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资源浪费。4、DSA检查:DSA不单单满足于临床的需求,放射科将依托上海市优秀的放射资源,根据崇明地区的临床需求,也将开展肿瘤介入、粒子植入等先进治疗手段满足崇明患者的需求。第三年度计划:1、普通X线检查:放射科在将强医疗联合体影像诊断部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完成其他8家的影像基础知识普及工作。完成全年5万人次的老年体检工作,使社区老年人健康得到保障。放射科将开展三维立体活检技术运用于乳腺癌的诊治,使乳腺疾病能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以提高崇明地区妇女的生活质量。2、CT检查:进一步加大肺结节的筛查工作,力争形成大样本资料库,为崇明地区肺癌的早发现提供合理化、规范化的影像学检查手段。提高其他肿瘤的诊断质量,如肝癌的灌注、肾癌的血管成像等,这些新项目的开展必将给临床术前及术后疗效评估提供切实可行影像支持。3、MRI检查:将进一步加强功能成像的临床运用,并通过不定期的临床相关知识培训,使临床医生认知率得到提高,全年将完成5-8讲。同时规范相关检查流程,优化检查序列,把科研成果转化到临床工作中,使影像学真正进入到分子影像学的时代。4、DSA检查:将进一步加大肿瘤介入、粒子植入等先进技术的临床使用,惠泽崇明百姓,使崇明百姓不出海岛就能享受真正的三级医院先进医疗资源。人才梯队建设计划人才梯队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关键。也是目前学科发展遇到的最大瓶颈,根据学科建设整体目标,人才梯队建设目标是围绕学科专业技术主攻方 向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医疗科研队伍。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如下:1、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引进:根据科室现状,未来1-2年引进一名DSA团队负责人(硕士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开展常规DSA项目。今后三年里,争取每年引进12名硕士以上学历影像科医生。2、人才培养:加强对现有骨干技术力量的培养,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其技术职称及学位,培养方式上通过选送骨干到上海三级医院(主要为新华医院)进修,鼓励医生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选送医生到新华医院短期进修自己专业,以达到短期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目的。3、为了提高堡镇及庙镇人民医院的放射科业务水平,在未来的3年中,为其培养进修医师若干名,调高其诊疗水平及科研能力;并根据堡镇及庙镇人民医院的特点,定期派高年资医师去该院指导开展新技术及科研能力。每年组织上海专家教授对全岛放射科进行业务讲座,开阔医师的视眼,提高医师的业务能力。预期达到的水平:3年里,科室高级职称医生比例达到 20%以上,中级职称医生比例达到 50%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到50%。课题、文章都能完成预期指标,每年开展一定数量临床检查新项目。普通X线检查:成立了崇明医疗联合体影像诊断部,实现全县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科的全覆盖,建立全县放射科网络化管理。共完成1202例乳腺疾病的检查;1324例老年胃肠道疾病的诊治工作。CT检查:与新华崇明分院呼吸科、肿瘤科及胸外科共同开展早期肺癌的筛查,全年完成2000多例的筛查工作,其中早期肺癌25例。与心血管内科开展冠心病的无创伤性的CTA筛查,共完成完成1042例冠状动脉CTA检查,阳性率73.4%,使崇明人民不出海岛就能得到最先进的检查手段;肺血管、肠系膜、主动脉、头颈部、四肢动脉及门静脉血管中CTA共完成70例、134例、67例、115例、39例、6例。MRI检查:共完成MRI检查25582人次;其中MRCP、MRA等作为先进的检查手段在临床应用,为临床提供有效的影像检查手段,共完成1181例MRCP、2945例MRA检查。4、DSA检查:2014年4月,崇明地区首台DSA的启用,填补了崇明地区的该项技术的空白。放射科利用DSA平台,为临床提供相应的诊断及治疗手段,共完成735台DSA检查,其中心内科588台、神经外科27台、血管外科71台、放射科49台。人才培养:放射科共有4名医技人员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开展上海影像专家系列讲座共12讲,参与人次超过400人次;10余人次参加全国放射科专业会议,达到了短期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目的。获得县科委课题1项、交大医学院基金1项;共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篇。辐射作用发挥:建立了全县放射科网络化管理;实现了对全县放射科进行了规范性建设,完成标准化放射科建设任务,形成统一的操作流程,统一标准的摄片要求,实现了社区居民在本社区就能享受三级医院的优质服务。为社区培养临床及放射科人员共15名;全年选派高年资医生到第二、三人民医院开展业务指导,提供技术支持。普通X线检查:加强了社区临床医生的影像诊断知识的普及,全年完成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影像基础知识讲座。全年完成两次基础放射科质控检查。共完成了1190人次的乳腺疾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