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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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单位: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11月8日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价单位(公章): 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11月8日目 录报告摘要 3报告正文 6一、评价项目情况 61、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 62、预算安排和实际支出情况 73、组织管理和执行情况 7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8二、评价工作实施情况 91、前期调研 92、评价工作方案制定 93、评价方式和评价方法 94、数据信息采集、访谈和问卷过程 95、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10三、评价结论与指标分析 111、评价结论 112、指标分析 12四、主要业绩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81、取得的主要业绩与经验 182、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93、相关建议和措施 19五、评价报告相关附件 21附件一:基础数据表; 22附件二: 评价工作方案 23报 告 摘 要 食品安全协调项目是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意识,保障相关处室机构职能正常运转,不断提高浦东新区食品安全社会综合治理能力而实施的项目。2016年食品安全协调资金年初财政预算总额332万元,2016年度实际支出额225.87万元,预算执行率68%。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按照专家组论证通过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及现场勘察,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浦东新区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资金使用严谨,财务监控有效,食品安全科普影响力较好。同时也发现一些不足,如预算执行率较低等问题。该项目最终评分结果:总分87.5分,评价等级为“良”。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业绩与经验:1、构建正面舆论导向,推进浦东食品安全宣传品牌推进浦东食品安全宣传品牌建设。以区政府实事项目为抓手,打造食品安全科普品牌。食品与健康已经历时3年,2016年已累计播出104期次,播出时长2080分钟。项目知晓率与满意度得分在社会调查结论中均较高。同时,积极推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线下活动,邀请专家跟市民朋友互动,现场答疑解惑。2、结合食品安全城区创建,展开各项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紧扣“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紧密结合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讲座498场次,接待现场咨询8478人次。 3、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食品安全工作;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巡访团,开展明查暗访和社区调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监督。建立与新闻媒体经常性沟通合作机制,支持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和舆论监督,构建正面舆论导向机制。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预算执行率不足2016年全年项目预算332万元,实际执行225.8万元,预算执行率68%,其中食品安全协调处置费56万,实际几乎未发生相关支出,该项目对整个项目预算执行率执行有较大影响。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综合权衡食品安全协调处置项目,提高预算执行评价人员收集近两年食品安全协调处置项目的信息资料,通过对比发现,每年该科目设置金额50万元左右,实际均未发生大额的支出,仅处置协调会议或事故专家评审少量开支,科目经费支出比例不超过5%,但是我们同时也注意到浦东新区实际2015年和2016年均发生了零星的食物中毒事故,但未在本科目中反映发生事故处置的大额经费支出,表明具体处置发生的支付主体非本部门或本单位,需要科室做部门预算安排时综合考量,提高预算执行。同时,可以围绕“市民满意”为核心,借助第三方社会调研力量,深入听取市民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让市民更多地参与、体验、反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各监管单位存在的问题开展梳理、分析,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难点、重点、热点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和达标行动。该类社会调查项目可以考虑纳入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支出,更好的起到综合协调的效果。(详见报告正文相关部分叙述)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依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浦财督【2015】48号)的文件精神,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一、评价项目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1、立项背景食品安全是浦东新区百姓关心的重要民生问题,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力度,发挥整合部门的各自优势设置食品安全协调处负责食品安全的对外宣传及食品突发事件的处理,协调。为保障各项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的对外宣传,食品安全问题的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项目单位申报“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并依据相关财政支出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管理。2、立项目的通过区食安委工作经费支出,推动新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食品安全对外宣传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及时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响应,创建和谐社会环境。(二)、项目预算安排和实际支出情况2016年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年初财政预算额332万元,实际支出额225.87万元。2016年预算与支出差异变动表单位:万元序号预算项目2016年度预算资金2016年度实际支出资金节约-(超支+)预算执行率1宣传费230202.84-27.1688%2培训费3014.43-15.5748%3会议协调费166.80-9.242%4食品安全协调处置费561.8-54.23%合计332225.87-106.1368%(三)、组织管理和执行情况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具体管理程序如下: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项目预算申报,并依据项目计划申请资金,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负责各监管专项活动的实施,经费申请,监督管理局财务处负责资金的使用审核及支付,浦东新区财政局依据当年项目预算批复按月拨付资金至专户。8(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业绩目标1加强食品安全的对外宣传食品与健康2016年已累计播出104期次,播出时长2080分钟。项目知晓率与满意度得分在社会调查结论中均较高。2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全区已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15家。区层面和各相关部门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舆情核查、应对工作机制。2016年接受应急管理培训391人次,参加食物中毒调查员考核126人,开展应急演练17次。效果目标1构建正面舆论导向,推进浦东食品安全宣传品牌推进浦东食品安全宣传品牌建设。以区政府实事项目为抓手,打造食品安全科普品牌。同时,积极推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线下活动,邀请专家跟市民朋友互动,现场答疑解惑。2结合食品安全城区创建,展开各项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紧扣“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紧密结合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讲座498场次,接待现场咨询8478人次。3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食品安全工作;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巡访团,开展明查暗访和社区调查。建立与新闻媒体经常性沟通合作机制,支持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和舆论监督。二、评价工作实施情况项目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经过了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具体实施工作如下:1、前期调研根据绩效评价要求,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人力,深入新区市场监督局、食安委进行工作调研,了解食品安全协调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调阅2016年度有关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等。2、评价工作方案制定根据对评价前期调研成果,在绩效评价专家的指导下,依据市有关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2016年食品安全协调专项活动的具体情况编制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表、基础数据表,并在综合评价表的基础上形成社会调查方案等,最终形成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方案报专家评审修订。并根据专家意见,对原绩效评价方案进行了修订。3、评价方式和评价方法评价方式主要有:基础数据资料收集;项目实施单位日常管理资料收集;项目现场考核;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专家考评。评价方法:对具体评价内容和不同环节,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方式,主要以定量为主。方法主要有:比较法、因素分析法、项目单位评价法、成本效益分析法。4、数据信息采集、访谈及问卷过程数据采集本次绩效评价项目的证据收集方法采用了被评价单位申报、问卷调查和访谈、财务数据收集、从第三方验证材料收集等多种方法。评价小组于2017年8月-10月针对食品安全协调活动开展了综合调研评价工作,首先对项目实施管理单位新区市场监管局财务部门开展收集相关资料,预算资金拨付凭证资料,了解食品安全协调活动的开展情况,听取工作建议,布置填写基础数据表。同时通过到职能处室走访对所有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数据材料进行采集,对项目涉及的群众采取发放访谈问卷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搜集数据资料信息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社会调查2017年8月31日,在项目单位的配合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部分专题培训学员及媒体宣传的观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对100名相关群体人员发放问卷,组织3名相关处室干部进行访谈交流,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调研。问卷发放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抽取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问卷调查样本数为100份,实际发放问卷100份,回收问卷100份,有效问卷100份,问卷回收率达100%。调查样本具有统计意义,项目工作组据此撰写了社会调查分析报告。访谈2017年10月8日起,根据工作方案,项目工作组对食品安全协调处负责同志及基层工作者进行访谈交流,访谈方式主要采用面访。通过访谈评估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了解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发现项目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5、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2017年10月20日起,项目组将社会调查问卷电子化后进行数据分析处理,项目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和评分,撰写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告初稿上报委托方,由委托方组织对报告进行评审。三、评价结论与指标分析(一)评价结论评价小组根据经专家论证通过的评价工作方案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分依据,通过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形成项目综合评价结论。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资金使用严谨,财务监控有效,食品安全科普影响力较好。同时也发现一些不足,如跟踪监管有效性不足等问题。浦东新区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7.5分,总体评价等级“良好”。评价指标评分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内容分值得分A.项目决策(10%)A1依据充分性22A2目标明确性44A3目标合理性441010B.项目管理(30%)B1预算执行率82B2财务管理B2-1资金使用严谨性66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33B2-3财务监控有效性33B3实施管理B3-1项目实施程序合规性55B3-2跟踪监管有效性553024C项目绩效 (60%)C1项目产出C1-1媒体科普宣传工作完成率1010C1-2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量88C1-3食品突发事件处置及时率66C1-4食品安全事故控制率64C1-5项目完成及时率55C2 项目效果C2-1社会影响力108C3社会评价C3-1群众满意度1512.56053.5综合评分10087.5(二)、指标分析1、业绩好的指标针对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及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根据评分标准,我们对评价指标体系3个部分评价良好的指标逐项分析:A、项目决策指标该部分主要从项目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及合理性等方面来评价项目是否决策合理。A1.依据充分性(2分)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设置食品安全协调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文件内容为依据的,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相匹配。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项目实施管理职责密切相关,项目依据充分。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2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2分。A2. 目标合理性(4分)该指标主要考虑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食品安全协调活动通过对社会大众开展广泛的食品安全宣传及对从业人员的法规培训,规范行业行为,通过政府监管,提高辖区食品安全水平。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能够在当前的行政管理水平下得以实现;项目的绩效产出与设置的宣传培训费,食品安全协调处置费等项目紧密关联。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4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4分。A3. 目标明确性(4分)评价项目是否设定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用来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相符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可细分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其中重要的项目产出,如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完成率,可以通过是否完成当年计划通过电视媒体、广播及其他新闻媒体上的宣传期次得以体现;对于提高宣传培训覆盖率也可以通过具体的数据指标得以体现,并安排相应的预算资金与其匹配,保障了工作得以顺利实施。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4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4分。B、项目管理评价指标该部分主要从财务管理、实施管理、期后管理来评价项目的管理规范程度。B2.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严谨性(6分)项目支出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各笔资金的支出内部有严谨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费用支出符合相关协议约定的用途,未发现预算项目资金截留、挪用及虚列支出的情况。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6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6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项目的财务制度健全有效,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管委会具有较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对项目资金设置了专门科目及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各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3分。财务监控有效性(3分)项目单位在购买服务合同订立前,对各项活动支出与社会平均支出水平进行成本进行核定,讲座培训类购买服务项目,严格参照人均费用支出合理控制成本,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严谨性。项目为规范控制支出方面做了必要的管理举措。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3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3分。C、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该部分主要考评项目受益范围内的产出与效果,了解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具体包括媒体科普宣传工作完成率、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食品安全事故控制率、宣传、培训完成及时率。C1项目产出C1-1媒体科普宣传工作完成率(10分)当年计划在浦东电视台录制播出的24期节目是否全部播出,浦东时报专栏计划完成宣传内容是否及时完成。以上两部分宣传内容均完成,计满分,依据统计数据显示,所有媒体宣传工作均按计划完成。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10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10分。C1-2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8分)上海市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要求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要求达到85%以上。以上两项各占分值权重50%。经问卷及访谈反馈信息,该两项指标均达标。依据评分标准,得分8分。C1-3食品突发事件处置及时率(6分)评价新区在发生食品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处室能否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响应。统计资料显示,当年仅一起食品中毒事故,无人员死亡食物中毒发生率为0.33/10万,各基层监管单位面对食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协调作战、快速处置能力有保障。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6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6分。C1-5食品安全事故控制率(6分)对2016新区集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控制情况进行统计,与国家食物中毒事故标准评价,发生事故少或未发生的,表明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对食品安全保障提升有积极意义。截止2016年底,统计数据显示新区共出现1起餐饮问题引发的食品卫生事件,张江某快餐企业发生一起多名出现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伤员被送入附近医院救治,相关监管部门及时按程序处置,涉及送餐餐饮企业被依法处理,将影响降到最低。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6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计分4分。C1-5项目完成及时率(5分)评价各项活动是否按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食品安全协调中有合同约定购买服务项目数量是否能够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主要涉及的活动项目有:1项浦东电视台录播的食品与健康专题节目,1项浦东时报刊发的专栏,专题培训,所有项目均按合同时效内执行完成。指标计分: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项目数/全年委托购买服务的项目数100%=3/3100%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5分。C2.项目效果C2-1社会影响力(10分)该指标主要针对食品协调项目实施是否有助于提高新区食品安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实施是否能够为食品安全环境带来积极效果,评价方式通过问卷调查统计数据加权平均计算评分。设置相关问卷内容:您认为通过食品安全宣传等活动,对浦东新区食品安全水平影响效果如何?问卷总量合计100份,其中认为“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影响”的样本数45,占问卷总量的45%;认为“一定程度上有良性影响”的样本数占问卷总量的32%;选择“影响程度一般”的样本数占问卷总量的15%;选择“基本无影响”的样本数占问卷总量的8%;选择“负面影响”的样本数0。依据评分标准,分值计算=45%10+32%8+15%5+8%2=7.95,该指标得分8分。C3.社会评价指标该部分主要通过调查及访谈形式了解群众对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总体评价。指标分析:部分调查对象认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能够让自己学习了解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及食品安全常识,接受培训的食品相关企业人员对有针对性地对食品安全法相关规范执法内容有新认识,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群众满意度通过调查显示在对“您对2016年度新区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涉及的宣传,培训工作效果总体效果满意度如何?”回答中,选择“非常满意”的比例占43%,选择“满意”的比例占45%。满意程度较高。也有部分群众认为整体宣传不是很全面,需要通过媒体获悉更多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即时讯息与数据。该评价指标设置分值为15分,依据评分标准,分值计算=43%15+45%12+12%5=12.45,该指标得分12.5分。2、业绩欠佳指标B1预算执行率(8分)预算与实际资金结算情况对比评价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 (累计支用数+应付未付数+节余数) / 预算数100 2016年度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总额332万元。2016年度实际项目支出225.8万元。预算执行率=225.8/(332+0)100=68%四、主要业绩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取得的主要业绩与经验食品安全协调处室稳步推进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通过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职能,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知识科普与法规的解读,协调落实推动浦东新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投入取得的主要成绩有: 1、构建正面舆论导向,推进浦东食品安全宣传品牌推进浦东食品安全宣传品牌建设。以区政府实事项目为抓手,打造食品安全科普品牌。食品与健康已经历时3年,2016年已累计播出104期次,播出时长2080分钟。项目知晓率与满意度得分在社会调查结论中均较高。同时,积极推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线下活动,邀请专家跟市民朋友互动,现场答疑解惑。2、结合食品安全城区创建,展开各项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紧扣“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紧密结合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讲座498场次,接待现场咨询8478人次。启动开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站,邀请媒体累计为750余名市民提供检测服务。打造食品安全科普师资培训品牌。浦东新区食药安办与上海海洋大学开展战略合作,每年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带动全区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使监管人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等的各类培训形成了常态化长效机制。3、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食品安全工作;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巡访团,开展明查暗访和社区调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监督。建立与新闻媒体经常性沟通合作机制,支持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和舆论监督,真实、公正报道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构建正面舆论导向机制。(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1、预算执行率不足2016年全年项目预算332万元,实际执行225.8万元,预算执行率68%,其中食品安全协调处置费56万,实际几乎未发生相关支出,该项目对整个项目预算执行率执行有较大影响。(三)、相关建议和措施 1、综合权衡食品安全协调处置项目,提高预算执行评价人员收集近两年食品安全协调处置项目的信息资料,通过对比发现,每年该科目设置金额50万元左右,实际均未发生大额的支出,仅处置协调会议或事故专家评审少量开支,科目经费支出比例不超过5%,但是我们同时也注意到浦东新区实际2015年和2016年均发生了零星的食物中毒事故,但未在本科目中反映发生事故处置的大额经费支出,表明具体处置发生的支付主体非本部门或本单位,需要科室做部门预算安排时综合考量,提高预算执行。同时,可以围绕“市民满意”为核心,借助第三方社会调研力量,深入听取市民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让市民更多地参与、体验、反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各监管单位存在的问题开展梳理、分析,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难点、重点、热点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和达标行动。该类社会调查项目可以考虑纳入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支出,更好的起到综合协调的效果。五、评价报告相关附件附件一:基础数据表;附件二: 评价工作方案。 附件一 基础数据表 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使用情况表(基表1) 金额单位:万元序号预算项目2016年度预算资金2016年度实际支出资金节约-(超支+)预算执行率1宣传费230202.84-27.1688%2培训费3014.43-15.5748%3会议协调费166.80-9.242%4食品安全协调处置费561.8-54.23%合计332225.87-106.1368%附件二:评价工作方案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为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上海上审资产评估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实施绩效评价,为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特制订本方案。一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实施依据及目的食品安全是浦东新区百姓关心的重要民生问题,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发挥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优势,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力度,发挥整合部门的各自优势,设立食品安全协调处,负责食品安全的对外宣传及食品突发事件的处理,协调。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为保障各项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的对外宣传,食品安全问题的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项目单位申报“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并依据相关财政支出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管理。(二)项目实施的内容项目实施内容:食品安全的对外宣传,食品安全问题的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 项目实施阶段:2016年3月底前形成方案;2016年3月-11月具体实施阶段;2016年12月总结阶段。 (三)项目预算安排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由区级财政专项安排,纳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部门预算。预算安排:2016年度该项目新区财政年初财政预算总额332万元,2016年度实际资金支出225.8万元。(四)绩效目标1、业绩目标:(1)落实实事项目,加强食品安全的对外宣传;(2)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工作。2、效果目标:(1)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扩大食品与健康栏目科普宣传影响;(2)充分发挥行政职能,完成各项综合协调工作;(3)加强基层监管工作者培训,提高队伍快速反应能力。(五)项目组织与管理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项目预算申报,并依据项目计划申请资金,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负责各监管专项活动的实施,经费申请,监督管理局财务处负责资金的使用审核及支付,浦东新区财政局依据当年项目预算批复按月拨付资金至专户。 二 评价内容和评价依据(一)评价内容:1、组织管理实施规范性:监管有效性;2、产出与效果情况:媒体科普宣传工作完成率、专题宣传覆盖量、受益群体满意度;3、预算执行与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等。 (二)评价依据1、国家及部委与项目相关法规政策依据(1)、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绩效评价相关文件规范依据(1)、关于印发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2)、关于印发的通知(浦财督【2015】48号);4、其他依据资金申请审核表、有关合同文件、访谈问卷调查统计结果。三 评价时段和评价涉及资金量本次绩效评价所涉及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支出评价时段为2016年1月-12月,所涉及资金量共计225.8万元。四 指标体系和基础表(一)指标设计思路:依据绩效评价原理和原则,运用逻辑分析法,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和特点,根据浦东新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要求,参照市财政局沪财绩【2014】22号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结构,设计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指标体系结构:浦东新区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3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3个:项目决策(10%)、项目管理(30%)、产出与效果(60%);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16个,具体指标见指标体系综合表。(三)权重和分值分配原则:一级指标权重原则上参照浦东新区指标体系综合表中规定的权重比例结构,并视评价项目特性作适当微调。二级指标分值主要遵循指标重要性原则和匹配性原则。412016年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指标说明及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得分A.项目决策(10%)A1依据充分性2项目实施是否有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决策;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以上两点是衡量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均具备满分,单项不满足,计1分;2项均无关联,计0分。A2目标合理性4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项目是否为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水平所必需;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是否是正常的行政管理水平所能实现;绩效目标与相应预算是否有紧密的关联。以上3项条件均满足得满分,单项未满足扣1.5分,最低0分。A3目标明确性4项目是否设定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用来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相符情况。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否有体现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的指标;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以上4项条件均满足得满分,单项未满足扣1分;未设定绩效目标计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指标说明及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得分B.项目管理(30%)B1 投入管理预算执行率8预算与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对比评价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 实际支用数+应付未付数 / 预算数100执行率优秀,较预算节约,或超过预算不大于3%,计8分;与预算有一定差异(大于3%小于5%),计6分;与预算有一定差异(大于5%小于10%),计5分;与预算有一定差异(大于10%小于20%),计4分;与预算差异(大于20%小于30%),计2分;结算与预算差异大于30%,计0分。B2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严谨性6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指标单项未满足扣2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3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制度健全,财务岗位人员配置合理,各专项资金,设置专帐单独核算,计3分;未进行专帐管理,多种业务混合核算,计0分。财务监控有效性3项目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等采取了必要的监控、管理措施,考核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采取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计3分;未对具体项目设置针对性监控机制,但项目实施单位有日常财务监控程序,计1.5分;无监控机制亦无相应检查,计0分。B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程序合规性5关注项目单位对项目服务釆购过程的程序合规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上海市政府釆购管理办法为标准,对照项目实施单位有关釆购活动,确定是否遵守上述规定,如应当实施相关政府采购流程的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是否有替代程序或备案说明材料,如以上条件均具备,计5分;未执行相关程序且无情况说明,计0分。跟踪监管有效性5关注项目主办处室是否对各项经费支出制定跟踪监管机制,对服务单位及项目实施效果的有效跟踪监管利于提升经费使用管理水平项目单位针对各类服务制定期中监督期后评价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照考核,计5分;项目单位无明确监督机制,但设立相应部门进行日常督导,计2.5分;无明确机制,跟踪监管随意,计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指标说明及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得分C项目绩效 (60%)C1项目产出C1-1媒体科普宣传工作完成率10项目考评是否通过新闻电视媒体报道,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御能力指标计分:当年计划在浦东电视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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