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湖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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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 2018年度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湖南省水利厅 组织单位: 湖南省水利厅 实施机构: 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目 录一、项目基本情况1(一)资金概况1(二)资金用途2(三)绩效目标3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4三、绩效指标评价情况5(一)项目决策5(二)资金落实6(三)项目建设管理7(四)项目资金管理8(五)项目产出9(六)项目效益10四、绩效评价结果11五、项目主要绩效11(一)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促进农业经济发展11(二)改善基层单位条件,增强水管单位工作活力12(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12(四)节约项目区土地资源,助力可持续发展13六、存在的主要问题13(一)项目决策方面13(二)资金使用方面14(三)项目管理方面15(四)项目效益方面16七、相关建议17附件1:2018年度重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21附件2:2018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22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HUNANTIANPINGZHENGD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FIRMLTD.湖南省水利厅2018年度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湘天咨字2019第*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为全面掌握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湖南省水利厅2018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资金概况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水利厅部门预算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835号),安排省级财政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12330万元(其中统筹用于精准扶贫的资金4255万元不纳入评价范围),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资金总额8075万元,其中:农业水价综合改革6410万元、基层水管单位能力建设112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545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2018年度省级重大水利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金额:万元地(州)市湘财农指201835号安排资金总额剔除精准扶贫资金后的专项资金基层水管能力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合计基层水管能力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合计长沙市40800709104080070910株洲市13080013510657080045915湘潭市1404003557514040035575衡阳市3150100415315055370邵阳市1204005401060040025425岳阳市2658001651230165800851050常德市12081015010801208101001030张家界市040020060004005405益阳市804001206008040050530永州市25040025690619040010600郴州市040020060004000400娄底市240400233873040020420怀化市62006911311004545湘西州180400525110504000400合计25006410342012330112064105458075(二)资金用途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点应用于水价、水权制度建设,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等。2018年度通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水利厅部门预算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835号)安排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6410万元,涉及全省16个项目县。2基层水管单位能力建设基层水管单位能力建设主要用于乡镇水利站站房改造、技术装备购置、管理制度建设和完善、开展技术培训等。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水利厅部门预算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835号),共安排2018年度基层水管单位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120万元(不含精准扶贫资金),涉及全省22个县市区64个乡镇水利站和1个水库管理单位能力建设。3小型农田水利建设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方向为开展以小塘坝、小泵站、小渠道、小水池、小水窖等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水利厅部门预算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835号),共安排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45万元(不含精准扶贫资金),涉及全省13个项目县。(三)绩效目标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湖南省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划实施农田灌溉面积18.14万亩,新建及整改渠道128.52km,新建及改建计量设施1012处,建设用水者协会46个。2018年度实际完成实施农田灌溉面积18.45万亩,新建及整改渠道148.56km,计量设施已建设1014处,用水者协会已建设44处,湘潭县将3个用水协会整合到1处。2基层水管单位能力建设项目2018年度基层水管单位能力建设项目计划建设124个乡镇水利站,1个水库管理单位,改造站房面积10000平方米,购置技术装备600台套。2018年度实际完成站房改造11385平方米,技术装备购置供632台套。3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完成39处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实际完成39处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2019年8月12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委托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现场评价小组首先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所在县、市、区财政与水利(务)部门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立项申报、审批、监督管理、资金拨付等流程;查阅、分析、询问项目原始资料;对每一抽查的项目在工作底稿中记录与评价指标相关的信息,实地察看项目实施进度,发放调查问卷,检查专项资金使用和关联支付文件、财务账表、支出原始凭证等资料的方式采集了相关数据,并根据市(州)、县(市)水利(务)部门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了整体分析评价。2019年8月22-30日,绩效评价小组分别前往湘潭、常德、益阳、郴州、娄底5个地(州)市,开展现场绩效评价,现场评价资金2255万元,占评价资金总额的27.93%。三、绩效指标评价情况(一)项目决策(指标值10分,评价得分8分)1项目立项规范性通过核实湖南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南省2018-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乡镇水利站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等有关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文件,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基本充分,但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未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审核程序,也未执行资金公示制度,扣1分。2项目重复申报、虚报冒领情况省水利厅严格按照湖南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从项目库中筛选建设项目,积极组织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并指导各项目科学立项及有效实施。但湘乡市金石镇金石水库将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用于修建水库周边步道和围栏,建设项目用途不符合资金政策,且该项目同时申报省级小农水建设奖补资金5万元和市“五小水利”建设补助资金5万元,扣1分。3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水利厅各业务处室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设定兼顾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各项指标清晰、细化、便于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完成及其效益情况,具有较好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4项目库建设情况省水利厅根据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库遴选和湖南省建立省级乡镇水利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库的指导精神,组织县级水利部门按要求选定实施项目并编写实施方案,报市级水利部门审批,市级批复后将有关资料报省级备案。省水利厅建立全省水利投资计划管理项目库,厅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核实汇总送规划处统一建档。(二)资金落实(指标值8分,评价得分8分)1资金到位率省水利厅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审查项目,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积极落实资金足额下达的情况,并与中央水利建设资金进行整合。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专项资金到位率均达到100%,确保项目顺利实施。2到位及时率资金到位及时,时效性强。根据省财政厅的预算下达情况,将精准扶贫整合后的专项资金及时分解下达至各项目实施县,到位及时率100%。(三)项目建设管理(指标值16分,评价得分14.5分)1项目建设“四制”执行情况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项目管理上,各项目县都及时成立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内设机构及专职人员岗位职责清晰,确保了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到位;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相关建设管理制度,对达到政府采购及招投标金额的建设项目履行了相关政府采购流程及招投标流程,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但在评价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澧县金罗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缺少工程监理日记、施工计划等现场监理原始资料,未提交相关监理报告,未严格执行监理例会制度,扣0.5分。在基层水管单位能力建设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普遍采取两种模式实施,对仪器及防汛采购部分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对工程土建部分由项目主体单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小农水的建设实施由村委组织自筹自建,县水利局、乡镇水管站进行监督,财政资金进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确保资金落到实处。2质量管理各县建立了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领导责任制以及项目法人检查、监理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管理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实行全过程监理,对主要材料采购通过核查出厂合格证的方式加强对材料的质量控制,现场施工采取项目法人检查、监理控制、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方法,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3工程进度在本次抽查的项目中基本能够按照相关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及时报送项目施工材料,并对项目施工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验收,但部分项目因天气原因未能按照批复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完工,例如截至绩效评价日,桃江县农业水价改革项目三堂街片区工程形象进度约90%、石牛江片区工程形象进度约80%,扣1分。4信息管理本次现场抽查的项目中相关信息化建设制度完善,均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均能按相关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四)项目资金管理(指标值14分,评价得分12.0分)1资金进度从现场评价项目的资金下拨情况来看,部分资金暂未拨付至乡镇使用,仍留存在县级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现场评价资金2010万元,实际支付资金975万元,使用率48.51%;基层水管单位能力建设现场评价资金为180万元,已下拨至各乡镇共179.52万元,资金拨付率99.73%;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现场评价资金为65万元,已下拨至各村级共36万元,资金拨付率55.38%,综合本项扣分1.5分。2工程款支付及时性部分小农水项目已完工,但验收不及时,未支付财政奖补资金,如湘乡市月山镇山塘整修和梅桥镇水口河整修项目均已完成且进行公示,但截至绩效评价日,财政奖补资金仍未下达,扣0.5分。3资金挤占挪用情况本次现场抽查中,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项目专项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及程序审批,支付方式均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项目完工后,达到规定金额的均有财评中心评审或聘请第三方进行工程结算审计。(五)项目产出(指标值28分,评价得分27.5分)根据2018年度重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全省2018年度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完成率、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等指标的统计数据均全面达标。综合现场评价抽查的项目投资、完工、质量等情况,考虑部分水利建设项目尚未完工验收,工程质量尚待确认,同时涟源市、桃江县还存在部分项目未能完工的现象,酌情扣分0.5分。(六)项目效益(指标值24分,评价得分21.5分)1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经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查看,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在各项目实施县自评的基础上对项目的综合效益进行了评价,项目实施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均达到了项目预期,有效的促进了区域县粮食产量的增产增收,增强了农村防汛抗旱能力,改善水利灌溉条件,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大作用。2可持续影响项目施工后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影响中,后续管护落实到位占有重要的因素。项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整理档案资料,并及时移交相关管护主体,积极开展日常维修管理,将水利建设项目最大化的发挥持续效益。现场考察中,部分项目小农水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如湘潭县排头乡和易俗河镇山塘维修加固无项目公示资料,工程预算和结算时间不符合逻辑;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验收移交,如湘潭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于2019年6月完工并投入使用,截至绩效评价日暂未进行项目整体验收移交;现场勘查六个县市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情况,项目渠道底部淤积、杂草从生的现象较为普遍,建后管护落实困难,日常维修难以展开,影响建后持续发挥效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项扣2.5分。四、绩效评价结果湖南省水利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中央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通过不断完善项目管理体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了2018年度省级重大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与效益性,全面达成了项目预期目标,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有力助推了我省水利事业的发展。根据2018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逐项进行评分,2018年度湖南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1.5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五、项目主要绩效2018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有力推进了农田水利建设,提高了基层水管单位的服务化水平,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项目主要绩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促进农业经济发展通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农业生产基础,同时项目完成后让受益区农民群众参与项目验收,实现省工节能效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通过渠系改造,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耕地质量,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农业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的方向发展,有效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例如宜章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后,可改善灌溉面积0.6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0.075万亩。项目区每年可新增粮食产能104.12万kg,粮食新增产值281.12万元。工程受益人数为3.9万人,农民人均增收36.05元。(二)改善基层单位条件,增强水管单位工作活力基层水管单位是水利建设的基础性单位,也是面向农村的窗口单位。加强基层水管能力建设,能为基层水利工作者开展项目监督检查提供了技术装备保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优化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同时改善了办公条件,进一步调动了基层水利工作者积极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水费经营收益将持续稳定地增长,实收率将逐步提高,在不计大修折旧的情况下,可确保灌区的基本运行,水管单位经济实力的增强又为灌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将促进灌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了基层水利管理力度,便于排水系统的配套治理,提高排涝能力,促进节水工程全面发展。例如桃江县金塘村2000余米PE管道焊接埋设,确保了农业生产水源稳定,使早晚稻生产实现旱涝保收;湘潭县双梅村和龙佳村山塘维修防渗,为下游农业生产提供8万立方米的灌溉用水储备,新增灌溉面积30亩,改善灌溉面积600亩,拥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和分会成立后,直接负责支渠以下工程的维修和养护,并参与计量供水和配水灌溉,这种群管模式理顺了政府、管理部门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将大量减少甚至基本杜绝用水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四)节约项目区土地资源,助力可持续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后,恢复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项目区域旱能灌、涝能排,同时推广低压管灌、喷滴灌等高效节水措施,节约了土地资源,大大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桃江县基层水管单位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后,改造办公场所296平方米(武潭水管站144平方米;鲊埠水管站152平方米),购置办公设备40多台套,进一步夯实了基层水利服务基础,基层水管单位在做好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河长制管理、水土保持、安全饮水、河道采砂、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等方面发挥了根本作用,为粮食安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项目决策方面一是项目申报审批程序不规范。现场抽查发现,部分小农水项目未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市级汇总、省级备案”的申报审批程序立项,如湘乡市金石镇金石水库周边道路加固维修项目5万元,澧县杨家垱北渠维修改造工程项目6万元,未经村民民主决策、乡镇初审后直接向水利部门申报奖补资金,也无县财政局审批的记录。二是个别项目不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湘乡市水利局拨付湘乡市金石镇金石水库承包单位湘乡农夫宝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省级小农水建设奖补资金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该公司所承包水库周边修建步道围栏和护坡,以方便消费者游览该公司承包水库所经营的生态园。资金支持方向与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8107号文件“小农水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建设以村为单位,实行不重复安排的原则,重点支持贫困村和干旱严重、水利基础设施较差、水毁损失大的地区,开展小塘坝、小泵站、小渠道、小水池、小水窖等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定不符。三是个别项目同时申报两项财政专项资金。湘乡市金石镇金石水库周边道路加固维修项目两次申报财政水利专项资金共10万元,其中2018年度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奖补资金5万元,2017年度湘乡市“五小水利”建设补助资金5万元。四是小农水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执行公示制度。部分县水利局、财政局未按照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村级公示办法(湘水办201635号)的规定,在县级有关媒体发布公告,公开小农水财政奖补资金规模和政策,以及资金分配结果;申报立项村民委员会未根据县级项目申报规定,将民主决议通过的申报项目内容、群众筹资筹劳方案、建设或维护实施方案、管护责任、监督责任人及电话等公示。(二)资金使用方面一是资金拨付进度滞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与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前者主要用于项目的配套用水计量设备采购安装、用水协会建设等支出,县水利局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付款条件一般都是按计量进度付款或完工支付合同金额的40%,竣工验收时支付合同金额的75%,财政结算评审后支付评审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由于项目未完工、竣工验收不及时、财政评审滞后等原因,造成各县水利局资金支付进度缓慢。如宜章县水利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支付比例为40.38%,澧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支付比例46.01%,涟源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支付比例32.01%。二是审批立项与实际分配不一致。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农指201835号下达2018年度湘乡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0万元,湘乡市水利局实际分配的项目为金石镇金石水库维修5万元、梅桥镇横铺村山塘整修10万元、月山镇神山庙村水口河整修5万元,但湘潭市水利局提供的湘潭市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审批汇总表中并无上述四个项目。(三)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项目施工进度滞后。部分县水利部门未能在秋收前完成项目前期的招投标工作,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实际开工日期临近春节,加之2018年度冬季至2019年度春节阴雨天气居多,造成施工工期延长,影响工程进度,未能在合同工期内完工的项目现象较多。如桃江县三堂街镇合水桥村、石牛江镇小坡头村和九家塅村两个项目至今均未能完工。二是项目档案管理待规范。部分县水利局小农水项目工程立项审批、管理公示证明材料、项目验收资料等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未能有序整理存档。(四)项目效益方面一是“重建轻管”,建后管护到位难。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民生水利事业,大量投资水利建设项目,改善了水利基础设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建后管户问题依然突出。建后移交村级负责管护的项目,因未落实相应的管护经费,村级无法安排固定人员,日常维修管护难以开展;建后移交基层用水户协会负责管护的项目,因用水户协会未在民政正式注册,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且更换频繁,管护未能落到实处,效果不佳。现场勘察发现修建的水利设施损坏、渠道底部淤积、杂草从生等现象较为普遍,造成渠道过水断面减小、阻水、渗水,影响建后持续发挥效益。二是农业水费征收难以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要任务包括完善计量设施、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加强终端用水管理、加强农业供水管理、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内容涵盖了农田水利管理的各个方面。从湖南省目前水价改革实际情况来看,农民对以征收水费为手段促进农业节水的水价改革普遍难以接受,对征收水费理解上出现偏差,水费征收遇冷,许多地方已取消农业水费,水费实收率不断下降,部分用水户协会因无经费来源无法正常运转而名存实亡,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护工作落实困难,难以持续良性运行。三是水管站管理体制不顺,服务效能待提高。乡镇水管站是我省水利系统的基层单位,但县水利局一般只负责业务监督和技术指导,人员编制等均受当地乡镇政府直接管理,乡镇水管站主体缺位,围绕镇政府其他工作牵扯精力过多,部分乡镇政府因机构改革将水管站人员并入乡镇政府其他部门,原水管站办公场所、设施闲置,弱化水管站职能,削弱了服务功能。如2018年度湘乡市水利局拨付石潭镇乌石镇、花石镇等三个水利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共60万元,经现场调查,三个乡镇均因机构改革已取消水利站并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编制人员并入乡镇政府,原水利站办公场所改造之后或闲置或改做宿舍使用或置换给了其他部门使用,防汛设备、物资专用仓库杂乱无章,放置了许多其他杂物,水管站履职能力、服务能力均大受影响。七、相关建议(一)规范项目申报审核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水利建设直接关系受益区农民利益的民生工程,县级财政部门、水利部门应主动公示资金政策文件,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立项审批程序,实行申报立项、工程建设、完工验收三个阶段公示制度,以保障农民群众对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保证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效果。(二)提高资金支付率,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县级水利部门应按合同约定在完工后及时推进项目验收工作,积极协调,加快项目财政评审,提高项目年度财政资金支付比率,防止资金沉淀;各级财政、水利部门要加强资金支付审核管理,对于年度内调整实施的项目,应重新申报评审,杜绝向未经审批立项的项目支付资金;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的原则规范会计核算。(三)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建立工程监理监督考核制加快工程实施进度,要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审批等前期工作,缩短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时间,同时严格控制施工环节的工期管理,克服困难,加快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工程早完工、早收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立工程监理监督考核机制,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工程监理规划等文件要求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等达到设计要求。(四)设立管护专项资金,健全管护标准和考核机制一是通过统筹整合涉水项目建设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取建后管护费用,同时按“谁收益、谁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水利设施专项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切实解决水利设施建后管理经费问题。二是建立管护标准和考核机制,县级水利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维修养护标准和考核机制,明确管护补助标准,规范补助程序,根据管护效果确定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分配管护资金额度,积极推行以管定建、以管促建、先建后补等群众自建自用的建管模式,保证工程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五)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农民自建、自管、自维护的农田水利新机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贯彻新时代中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和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一是牢固树立“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理念,同步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工程建设的同时要研究确定水价改革方案和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工程和机制同时发挥作用。二是以调动群众主动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为突破口,通过实行征收水费和精准补贴,引导农民参与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维护,要通过完善用水合作组织和培育农民管水专业户,落实工程设施使用权和维护责任,建立财政农田水利维护专项资金等措施,在全省全面建立起农民自建、自管、自维护的农田水利新机制。(六)理顺基层水管理站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效能根据国家政策和全省各地方的基本情况,首先要明确水管站的机构属性和组织隶属关系,落实财政政策,解决水管站日常经费;二是要建立健全基层水管站工作责任目标制与考核制度,公开水管站工作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科学的综合考评办法,利用制度约束工作人员;三是水管站应从方便群众的本位出发,不断推陈出新,改进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建设水利迅速反应小分队,不断推广服务承诺制,逐步形成咨询服务方便化、应急服务快速化、政务信息公开化的服务新机制,提高服务效能。附件:1.2018年度重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2.2018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长沙中国注册会计师: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23 / 22附件1:2018年度重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2:2018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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