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学服务规范DB32/T 4289-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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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7.120.10 CCS N12 DB32 江苏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4290 2022 特种设备 用流量计(壳体)安全技术 条件 Permission on safety technology for flowmeter housing of special equipment 2022-06-10 发布 2022-07-10 实施 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2T 4290-2022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术 语和 定义 2 4 分类 2 5 资 格与 职责 3 6 材料 3 7 设计 5 8 制造 9 9 检 验和 试验 13 10 标 志及 完工 资料 17 附录 A(资料 性)流量 计(壳体)典 型结 构 19 DB32T 4290-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件 的结 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江苏 省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提出 并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江苏 省 特种设 备安 全监 督检 验研 究院、江 阴市 节流 装置 厂 有限公 司、艾 默生 过程控制流 量技 术有 限公 司、江苏华 尔威 科技 集团 有限 公司、恩德 斯豪 斯流 量仪 表技术(中 国)有限 公司。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顾永 华、董 文利、柳建 东、宋 高峰、朱庆南、颜 永丰、窦林彬、浦江、江坚、江淼、张红 娟、严晓 明、王国柱、管 凌峰、傅 仕干、沈隆、黄 庆华、燕 集中、李达 岗。本文件 为首 次发 布。DB32T 4290-2022 1 特 种设备 用流量计(壳体)安全技 术条件 1 范围 本 文件 规定 了特 种设 备用 流量计(壳 体)的 分类、材料、设计、制造、检 验 和试验、标 记及 完工 资料,并 明确 了特 种设 备用 流量计(壳 体)设计 及制 造单位 的资 质与 职责。本 文件 适用 于特 种设 备用 流量计(壳 体)(包括 锅 炉安全 技术 规程中 锅炉 范围内 管道 和 特种设备目 录 中压 力管 道定 义范围 内 管 道上 使用 的金 属制流 量计(壳 体)。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50.3 2011 压 力 容器 第3部 分:设计 GB/T 985.1 气 焊、焊条 电弧焊、气 体保 护焊 和高 能束焊 的推 荐坡 口 GB/T 985.2 埋 弧焊 的推 荐坡口 GB/T 1804 一 般公 差 未 注公差 的线 性和 角度 尺寸 的公差 GB/T 16507.2 水 管锅 炉 第2部 分:材料 GB/T 16507.4 2022 水 管锅炉 第4 部分:受 压元 件强度 计算 GB/T 16507.5 2022 水 管锅炉 第5 部分:制 造 GB/T 16508.2 锅壳 锅炉 第2部 分:材料 GB/T 16508.3 2022 锅 壳锅炉 第3 部分:设 计与 强度计 算 GB/T 17611 封 闭管 道中 流体流 量的 测量 术 语和 符 号 GB/T 20801.1 2020 压 力管道 规范 工 业管 道 第1 部分:总则 GB/T 20801.2 2020 压 力管道 规范 工 业管 道 第2 部分:材料 GB/T 20801.3 2020 压 力管道 规范 工 业管 道 第3 部分:设计 和计 算 GB/T 20801.4 2020 压 力管道 规范 工 业管 道 第4 部分:制作 与安 装 GB/T 20801.5 2020 压 力管道 规范 工 业管 道 第5 部分:检验 与试 验 GB/T 32270 压 力管 道规 范 动 力管 道 GB/T 38942 压 力管 道规 范 公用 管道 GB 50016 2014 建 筑设 计防火 规范(2018 年 版)GB 50160 2008 石 油化 工企业 设计 防火 标准(2018 年版)GB 50316 2000(2008 年 版)工业 金属 管道 设计 规 范 DL/T 819 2019 火 力发 电厂焊 接热 处理 技术 规程 DL/T 869 2012 火 力发 电厂焊 接技 术规 程 JB/T 3223 焊 接材 料质 量 管理规 程 JB/T 3375 锅 炉用 材料 入 厂验收 规则 NB/T 47008 承 压设 备用 碳素钢 和合 金钢 锻件 NB/T 47009 低 温承 压设 备用合 金钢 锻件 NB/T 47010 承 压设 备用 不锈钢 和耐 热钢 锻件 NB/T 47013.1 承压 设备 无损检 测 第1部 分:通用 要求 NB/T 47013.2 承压 设备 无损检 测 第2部 分:射线 检测 NB/T 47013.3 承压 设备 无损检 测 第3部 分:超声 检测 NB/T 47013.4 承压 设备 无损检 测 第4部 分:磁粉 检测 NB/T 47013.5 承压 设备 无损检 测 第5部 分:渗透 检测 NB/T 47013.10 承 压设 备 无损检 测 第10 部分:衍 射 时差法 超声 检测 DB32T 4290-2022 2 NB/T 47013.14 承 压设 备 无损检 测 第14 部分:X 射 线计算 机辅 助成 像检 测 NB/T 47014 承 压设 备焊 接工艺 评定 NB/T 47018 承 压设 备用 焊接材 料订 货技 术条 件 TSG 07 特 种设 备生 产和 充装单 位许 可规 则 TSG 11 锅 炉安 全技 术规 程 TSG Z 6002 特 种设 备 焊 接操作 人员 考核 细则 ASME B31.1 动 力管 道(Power Piping)ASME B31.3 工 艺管 道(Process Piping)ASME Section 压 力容器 建造 规则(Rules for Construction of Pressure Vessels)3 术 语和 定义 GB/T 32270、GB/T 38942、GB/T 17611 界定 的以 及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 本 文件。3.1 流 量计(壳 体)flowmeter housing 流量计 中承 受内 部介 质压 力的元 件组 合装 置,一般 包括 筒 体、取压 装置、法 兰等元 件。3.2 筒体 shell 流量计(壳 体)中的 主要 受压元 件,一般 由管 子、板卷管、铸 件、锻件 等经 机加工 或焊 接而 成 的 元件。3.3 取 压装 置 pressure tapping device 流量计(壳 体)中用 来取 压或均 压的 装置,如 引压 管、夹 持环、均 压环 等。3.4 GC1 级 管道 piping grade GC1 符合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压力 管道定 义为GC1 级:a)输送 危险 化学 品目 录(2015 版)中规 定的 毒性 程度为 急性 毒性 类别 1 介 质、急 性毒 性类别 2 气体 介质 和工 作温 度 高于其 标准 沸点 的 急 性毒 性类 别 2 液 态介 质的 压力 管道;b)输送 GB 50160 2008、GB 50016 2014 中规 定的 火 灾危险 性为 甲、乙类 可燃 气体或 甲类 可燃液态(包括 液化 烃),并 且 设计 压力 大于 或等 于 4.0MPa 的压 力管 道;c)输 送 除 前 两项 介 质以 外 的流 体,并 且 设计 压力 大 于或等于 10.0MPa,或设 计压 力 大于 或等 于4.0MPa 且 设计 温度 高于 或 等于 400 的压 力管 道。来源:GB/T 20801.1 2020,4.1 4 分类 流 量计(壳 体)按结 构型式 不同,主要 分为 整 体式、焊接 式、夹持 式,其典型 结构 见附 录A。5 资 格与 职责 DB32T 4290-2022 3 5.1 资格 5.1.1 设计 5.1.1.1 流 量计(壳体)制造单 位自行 设计 时 应设 置设计 部门,配备 具有 相 关专业 助理工 程师 及以 上职称和 相应 设计 能力 的设 计人员 不少 于3 人。5.1.1.2 制造 单位 不具 备 设计能 力时,可 以委 托 有 相应压 力管 道设 计资 质的 单位设 计。5.1.1.3 电 站锅 炉范围 内 管道上 特殊情 况采 用两截 管段带 环缝焊 接的 流量计(壳体),还 应由 锅炉 设计文件 鉴定 机构 对其 设计 文件进 行鉴 定,并出 具书 面同意。5.1.2 制造 属于特 种设 备用 流量 计(壳体),制 造单 位与 人员 应具有 下列 资格:a)制造单 位应 按TSG 07 的 规 定建立 适用 的质 量保 证体 系 并取 得相 应的 特种 设备 制造许 可证;b)焊接人 员应 按TSG Z 6002 的规定 持有 相应 项目 的特 种设备 作业 人员 证;c)无 损 检 测 人员 应 按 照国 家特 种 设 备 无损 检 测 人员 考核 的 相 关 规定 取 得 相应 无损 检 测 人 员资 格并注册。5.2 职责 5.2.1 用 户或 系统 设计 方 用户或 系统 设计 方应 以书 面形式 向 流 量计(壳体)设 计单位 提出 设计 条件,并 对其完 整性 和准 确性负责。5.2.2 设 计单 位(部门)5.2.2.1 设计 单位(部 门)应对 设计 文件 的完 整性 和正确 性负 责。5.2.2.2 设计 文件 至少 应 包括设 计计 算书 和设 计图 样,必 要时 还应 包括 安装 使用说 明。5.2.2.3 设计 单位(部 门)应在 流量 计(壳体)使 用期内 保存 全部 设计 文件。5.2.3 制 造单 位 5.2.3.1 制 造单 位应执 行 有关法 规、安 全技 术规范 及其相 应标准,按 照设计 图样制 造、检 验和 验收 流量计(壳体)。5.2.3.2 流量 计(壳体)出厂时,制 造单 位至 少应 提供以 下技 术文 件和 资料:a)流量 计(壳体)竣 工图;b)如果 制造 中发 生了 材料 代用、无 损检 测方 法改 变、加工尺 寸变 更等,制造 单 位 应按 照设 计要 求在竣工 图上 做出 清晰 标注,标注 处有 修改 人的 签字 及修改 日期;c)本文 件规 定的 出厂 资料,包括 产品 合格 证、流量 计(壳 体)质量 证明 书和 安装使 用说 明 书(必要时)。6 材料 6.1 通 用 要求 6.1.1 流 量计(壳体)材 料主要 包括 板、管、锻件、铸件、紧 固件 和焊 接材 料。承 压元 件(螺 栓除 外)用材料 应有 足够 的强 度、塑性和 韧性,在最 低使 用 温度下 应具 备足 够的 抗脆 断能力。选用 的材 料应 具 有足够的 稳定 性,包括 化学 性能、物理 性能、耐 蚀和 耐磨性 能、抗疲 劳性 能 和 工艺性 能,应与 其 要 实现的功能、工作 条件 和预 期寿 命及制 造技 术相 适应。6.1.2 与承 压元 件相连 接 的元件,所使 用的 材 料不 应影响 与其相 连接 的承压 元件的 使用,尤其 是通 过焊接连 接的 各元 件还 应考 虑材料 的焊 接性 能。DB32T 4290-2022 4 6.1.3 流 量计(壳 体)用 材料 的 质量、规 格与 标记(志)应符 合相 应材 料标 准 和合 同 的 规定。6.1.3.1 制 造单 位从材 料 制造单 位取得 承压 元件用 材料时,材料 制造 单位必 须保证 质量,并符 合下 列要求:a)按相应 标准 规定 提供 材料 质量证 明书(原 件),材 料 质量证 明书 的内 容 应 齐全、清晰,并 且 印刷可以 追溯 的信 息化 标识,加 盖 有材 料制 造单 位质 量检验 章;b)按相应 标准 规定,在 材料 的明显 部位 做出 清晰 的标 志。6.1.3.2 制 造单 位从非 材 料制造 单位取 得承压 元件 用材料 时,应 取得 材料制 造单位 提供的 质量 证明 书原件或 者加 盖材 料供 应单 位检验 公章 和经 办人 签章 的复印 件;制 造单 位应 对 所取得 的 流 量计(壳体)用材料及 材料 质量 证明 书的 真实性 和一 致性 负责。6.1.4 锅 炉范 围内 管道 用 流量计(壳体)受压 元件 材 料选用 应满 足TSG 11、GB/T 16507.2、GB/T 16508.2的要求。6.1.5 压 力管 道用 流量 计(壳体)受 压元 件材 料选 用 应满足 相关 压力 管道 安全 技术规 范和 标准 的要求。6.1.6 采用 锻件加 工的,锻件技 术要求 应满足NB/T 47008、NB/T 47009、NB/T 47010 或其他 相应 的标准,锻 件级 别应 满足 以下 要求:a)公称压 力大 于等 于PN100 或Class600 的 锻件、公 称压 力大于PN40 或Class300 的 铬钼钢 锻件、公称压力 大于PN16 或Class150 且工 作温 度 小于 或等 于-20 的 铁素 体钢锻 件应 符合 级或 级 以上锻件 的要 求;b)除上以 外的 锻件 应符 合 级或 级以 上锻 件的 要求。6.2 采用 境外 牌号 材料 流 量计(壳 体)受压 材料采 用国 际标 准或 者国 外标准 时,应符 合下 列要 求:a)应是经 国家 市场 监督 管理 总局公 告的 境外 产品 标准 中允许 使用 并且 已有 使用 实例的 材料;b)材料使用单位首次使用前,应对化学成分、力学性 能进行复验,并且进行焊 接工艺评定或成 型工艺试 验;c)应采用 该材 料的 技术 标准 或者技 术条 件规 定的 性能 指标进 行强 度计 算。6.3 进口 受压 元件 流量计(壳体)的受 压元 件 采用进 口部 件时,其进 口压 力管道 元件 暂不 要求 取得 特种设 备制 造许 可,但应符 合中 国安 全技 术规 范和国 家标 准的 强制 性要 求。首 次进 口的 受压 元件 中 有型式 试验 要求 时应 由质检总局 核准 的压 力管 道元 件型式 试验 机构 进行 型式 试验。压力 管道 元件 进口 报检时,应 向出 入 境 检 验 检疫部门 提交 型式 试验 机构 出具的 型式 试验 合格 证明,经安全 性能 检验 合 格,可 以 在中国 境内 销售 和使 用。6.4 流量 计(壳体)各 受压元 件材 料 6.4.1 筒体 6.4.1.1 流量 计(壳体)中的筒 体材料 宜 与相 连管 道的材 料牌 号、标准 和规 格尺寸 一致。6.4.1.2 筒 体的 材料牌 号、标准 或规格 与其 相连管 道不一 致时,应经 相连压 力管道 的原设 计单 位或用户同意;或 由流 量计(壳 体)制 造单 位进 行自 行设 计选用,但 筒体 的材 料牌 号和规 格选 用时 应 考 虑 满 足相连管 道的 强度、高 温性 能、低 温性 能、耐腐 蚀性、抗疲 劳性 能等 要求。6.4.2 取 压装 置 取 压装 置 宜 用无 缝管 或锻件 加工,材料 应 与其 相焊 的 筒体 材料 相同 或相近,不 宜采 用异 种钢 焊接。6.4.3 法兰 流 量计(壳 体)中 的 法兰 应 符合 相应 法兰 标准 要求。6.5 材料 代用 流 量计(壳体)受 压材 料的 材 料代 用应 满足 强度、结构 和工 艺的 要求,并经 制造单 位的 技术 部门(包括设计 和工 艺部 门)的同 意,并 办理 代用 手续。DB32T 4290-2022 5 6.6 材料 验收 制造单 位应 按设 计文 件中 规定的 材料 标准 及以 下要 求进行 验收,验 收合 格后 方可使 用。a)锅炉范 围内 管道 用流 量计(壳体)受 压元 件用 材料 按 JB/T 3375 规定 进行 验 收。b)对于铬 钼合 金钢、含镍 低 温钢、不 锈钢 以及 镍及 镍 合金、钛 及钛 合金 材料,在使用 前应 对主 要合金元 素含 量进 行检 查,相同炉 批号 时检 查数 量应 不少 于1 件。6.7 材料 保管 6.7.1 材料 使用 单位应 建 立材料 保管制 度,受压元 件材料 应当有 入库 标记;不锈钢 和有色 金属 材料 在储存期 间不 得与 碳钢、低 合金钢 接触 或混 放。6.7.2 焊 接材 料使 用单 位 应按JB/T 3223 规定 对焊 接 材料的 存放、烘 干、发放、回收 和回 用进 行管理。7 设计 7.1 设计 条件 用户或系统设计方应根 据 流 量 计(壳 体)所 在 管 道 设 计 参 数 按 表 1 的 内 容 提 供 设 计 条 件。表1 设计条件 序号 设 计条 件 1 流 量计(壳 体)所在 管 道 级 别 锅炉 范 围 内 管 道 GC1 压 力 管道 其他压力管道 2 流 量计 型 式 3 公 称尺 寸、相 关 直径 及 安 装 尺 寸 4 连 接端 材料 尺寸 标准 5 压力,MPa 设 计压 力(公 称 压力)工 作压 力 6 温 度,设 计温 度 工 作温 度 7 介质 名 称(毒 性、易 燃性)流 量范 围 8 特 殊工 况 剧烈 循 环 工 况 高温 蠕变工况 9 其他 注 1:电站 锅炉范围内管道用 流量计(壳体)所在管道,由锅炉制造单位设计时其设计文件应纳入锅炉设计文件进行鉴定,并加盖设计文件鉴定专用章;由管道设计单位设计的,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级别压力管道设计资质以及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 设计经历。注 2:压力管道 用流量计(壳 体)所在管道,应由相应级别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加盖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印章。7.2 结构 设计 7.2.1 筒 体连 接 7.2.1.1 筒体 连接 采用 对 接时,应采 用全 焊透 对接 接头(除特 殊结 构外)。7.2.1.2 对于 两 截管段 对 接的环 焊缝无 法进 行 射线 检测时,应采 用超声 检测,环缝 余高宜 磨平,且 短节直 段L 应 满足 直射 法的 探头移 动距 离的 要求,见 图 1。DB32T 4290-2022 6 宽度 L 2Kt,t-焊缝厚度,K-探头折射角的正切值。图1 对接 焊环 焊缝 示意 图 7.2.1.3 筒 体连 接(包 括 取压管 与筒体 连接)采用 承插焊 式 时,其承 插焊 的 焊接角 接 接头 应符 合以 下规定:a)承口尺 寸应 符合 相应 管件 标准的 规定,承 插焊 的焊 缝尺寸 应不 小于 图 2 所示 尺寸;b)一般用 于公 称直 径小 于或 等于 DN50 的管 道;c)可能产 生间 隙腐 蚀或 严重 冲蚀的 场合、要 求焊 接部 位及管 道内 壁光 滑过 渡的 场合、剧烈 循 环 工况、GC1 级 管道 且公 称直 径大 于 DN50 的,不 得采 用 此承插 焊结 构形 式。Tb 为取压管名义厚度;Tc 取 1.09Tb 或承插件端部厚度两者 中的较小者。图 2 承插 焊示 意图 7.2.2 引 压管 与筒 体连 接 7.2.2.1 外置 式(包括 全 焊透型、部 分焊 透型)的 焊接接 头应 符合 图 3 及下 列规定:a)Tb 为 支管 名义 厚度;Th 为 主管名 义厚 度;b)Tc 填 角焊 缝有 效厚 度,取0.7Tb 或 6.4 mm 中 的小 者;c)全焊透 型 焊 缝应 保证 全焊 透,盖 面的 角焊 缝厚 度应 不小于 填角 焊缝 的有 效厚 度。DB32T 4290-2022 7 a)全焊 透型 b)部 分焊 透型 图3 外置 式焊 接接 头示 意图 7.2.2.2 内插式 的 焊接 接 头应符 合 图 4 及 下列 规定:a)Tb 为 支管 名义 厚度,Th 为 主管名 义厚 度;b)Tc 填 角焊 缝有 效厚 度,取0.7Tb 或 6.4 mm 中 的小 者;c)应保证 全焊 透,盖面 的角 焊缝厚 度应 不小 于填 角焊 缝的有 效厚 度。图4 内插 式焊 接接 头示 意图 7.2.2.3 压力 等级 大于 等于PN40、外 径小 于32 mm 的取压 管,与 流量 计(壳体)焊 接处应 采用 图5 所示的底部 加强 型 管 接头。图5 底部 加强 型 管 接头 示意图 7.2.3 均 压环 连接 均 压环 与壳 体的 焊接 结构 应 采用 全焊 透结 构形 式,如 图 6 所示(Tc 6 mm)。DB32T 4290-2022 8 图6 均压 环与 壳体 焊接 示意图 7.2.4 法 兰与 筒体 连接 法 兰和 筒体 的连 接宜按法 兰标 准的 相关 规定 执行。7.3 强度 计算 7.3.1 筒体 7.3.1.1 流 量计(壳体)的筒体 强度采 用与 之相连 管道等 强度理 论,使用单 位 提供 流量计(壳 体)所在管道 的 加 盖设 计单 位设 计许可 印章 的 平 面布 置图 或加盖 鉴定 专用 章的 设计 文件 时,可 免除 筒体 的 强度计算。存在 下列 情况 之一 的需进 行强 度校 核、应力 分析或 验证 性试 验:a)筒体的 材料 牌号、标 准或 规格与 相连 管道 不同 时;b)流量计(壳 体)制造 单位 对使用 单位 提供 的设 计文 件中强 度计 算有 怀疑 时;c)流量计(壳体)使 用单位 无法 提供 所在 相连 管道 的加 盖设计 单位 设计 许可 印章 的 平面 布 置 图 或加盖 鉴定 专用 章的 设计 文 件时。7.3.1.2 锅炉 范围 内管 道 用流量 计(壳 体)的 筒体 需 要强度 校核 时,应 按 GB/T 16507.4 2022 中10.2或GB/T 16508.3 2022 中 6.4 进行 强度 校核。7.3.1.3 压力 管道 用流 量 计(壳 体)的筒 体 需 要强 度 校核时,根 据所 在管 道要 求 可选 用 GB 50316 2000(2008 年 版)中6.2、GB/T 20801.3 2020 中 6.1、GB/T 150.3 2011 中5.6、ASME B31.1 或ASME B31.3等标准 进行 强度 校核。7.3.1.4 流量 计(壳 体)的筒体 异形 或无 法采 用标 准公式 法计 算时,可采 用 应力分 析或 验证 性试 验 进行强度 校核。7.3.2 法兰 7.3.2.1 采用 标准 管法 兰 或整体 法兰 时,应按 法兰 标准规 定的 压力-温 度额 定 值选用,不 需单 独进 行强度计算。7.3.2.2 采用 非标 法兰 时,宜 按GB/T 20801.3 2020 中6.4.4 或ASME Section 非 标法 兰的 压力 设计或应 力分 析进 行强 度校 核。7.3.3 取 压装 置 7.3.3.1 引压 管一 般采 用 直管,引压 管内 压计 算应 按 7.3.1 进 行强 度校 核。7.3.3.2 夹持 环按筒 体 的 强度计 算公 式进 行校 核,均压环 的强 度计 算按 GB/T 16508.3-2022 中 附录 B或GB/T 150.3-2011 中附录 A 进 行强 度校 核。7.3.4 筒 体上 支管 连接 的 开孔补 强 7.3.4.1 锅 炉范 围内管 道 用流量 计(壳 体)的筒体 上开 引 压管孔 时 应 进行开 孔补强 计算,根据 锅炉 结构按 GB/T 16507.4 2022 中11 或GB/T 16508.3 2022 中 13.3 进行 强度 校核。7.3.4.2 压力 管道 用流 量 计(壳 体)的筒 体上开 引 压管 孔 时,应按GB 50316 2000(2008 年 版)中6.4或GB/T 20801.3 2020 中 6.7 进行 开孔 补强 强度 校核。7.3.5 孔桥 补强 DB32T 4290-2022 9 流 量计(壳体)的筒 体 上若开 多孔时,应按GB/T 16507.4 2022 中11.6 或GB/T 20801.3 2020 中6.7.4(f)进 行孔 桥补强 强 度校核。8 制造 8.1 标记 8.1.1 材 料标 记 8.1.1.1 应制 定受 压元 件 材料的 标识 程序,材 料标 记应符 合合 同、相应 标准 和体系 文件 的规 定。8.1.1.2 流 量计(壳体)受压元 件和 承 受载 荷的非 受压元 件 材料 标记 应能追 溯到材 料的质 量证 明书,以防止 材料 混用。8.1.2 标 记移 植 8.1.2.1 应在 制造 过程 中 保留材 料标 记。受压 元件 用材料 切割 下料 前,应进 行 标记 移植。8.1.2.2 产 品制 造过程 中 有临时 性的标 记和 永久性 的标记,生产 过程 中标记 被覆盖 或因加 工而 丢失,应进行 标记 移植。8.1.3 标 记方 法 8.1.3.1 材料 的标 记 宜 采 用下列 方法 或下 列方 法的 组合:a)钢印;b)震动蚀 刻或 其他 蚀刻 工具;c)涂漆或 用标 记笔 标记;d)其他不 损坏 安全 性的 方法(如贴 标签、条 形码 等)。8.1.3.2 下列 情况 不应 采 用钢印 标记:a)不锈钢 及壁 厚小 于 5mm 的 管子;b)在管子 弯头 内外 弧区 域;c)客户要 求不 允许 用钢 印标 记的材 料。8.1.3.3 焊工 标记 应在 受 压元件 焊缝 附近 作永 久性 的保留,或 在焊 接记 录(含 焊缝 布置 图)上记 录。8.1.3.4 标 记方 法的采 用 应以对 材料不 构成 损害或 污染为 原则,低温 用钢、不锈钢 及有色 金属 不得 使用硬印 标记。当奥 氏体 不锈 钢和有 色金 属采 用喷 码标 记时,印 色不 应含 有对 材料 构成损 害的 物质,如 硫、铅和氯 等。8.2 切割(下 料)与坡 口 加工 8.2.1 材料 的切 割 根据 材 料特性 和规格 可采 用冷切 割或热 切割方 法。如采用 热切割 方法,切割 后应 采用机加 工或 打磨 的方 法清 除表面 熔渣 和影 响材料 焊 接质量 的表 面层。对 于合 金钢,热切 割后 应 留 有 加 工裕量,除非 能表 明材 料的 组织没 有损 坏。8.2.2 碳钢、碳 锰钢可 采 用机械 加工方 法和 火焰切 割方法 切割和 制备 坡口。低温镍 钢和合 金钢 宜采 用机械加 工方 法切 割和 制备 坡口。8.2.3 不锈 钢、有色金 属 应采用 机械加 工或 等离子 切割方 法切割 和制 备坡口。不锈 钢、镍 及镍 合金、钛及钛 合金、锆 及锆 合金 采用砂 轮切 割或 修磨 时,应使用 专用 砂轮 片。8.2.4 材料 在加 工过程 中,应避 免材料 表 面 的机械 损伤。对有严 重伤 痕的部 位应进 行 补焊 或修 磨,修磨处的 壁厚 应不 小于 设计 壁厚。8.3 弯管 8.3.1 管子 的 弯 管成形 应 根据材 料、规 格、弯曲半 径、弯 管形状 和弯 管设备 选用热 成形(即热 弯,包括内侧 加热 弯及 热挤 压成 形及中 频感 应加 热弯 等)或冷成 形(即冷 弯)。8.3.2 采用 热弯 时应严 格 控制加 热规范 和加 热范围。不锈 钢管采 用热 弯时应 避免加 热时的 渗碳 和避 开引起晶 间腐 蚀的 敏化 温度。8.3.3 弯 管成 形宜 进行 工 艺试验,以 验证 所采 用的 弯管工 艺满 足产 品技 术要 求。8.3.4 弯 管后 应检 测弯 管 的不 圆 度、褶皱 和减 薄及 表 面质量,并 应符 合设 计文 件 及 GB/T 20801.4 2020中6.3.4 的 规定。DB32T 4290-2022 10 8.3.5 GC1 级 管 道 的 管 子 弯 管 后,应 逐 件 对 弯 曲 部 位 进 行 磁 粉 检 测 或 渗 透 检 测,且 应 符 合 GB/T 20801.5 2020 的规 定。发现的 线性 缺陷 应予 以修 磨,修 磨后 的壁 厚不 得小 于 直管 的 设 计厚 度。8.4 筒体 成形 8.4.1 用 钢板 制造 筒体 时,不应 采用 锤击 的方 法加 工或成 形。8.4.2 钢 板冷 成形 的筒体,当按 式(1)计算 的 变 形 率超过 表 2 数值 时,应于 成形后 进行 相应 恢复 材料性能的 热处 理,热处 理应 按 8.7 的规 定进 行。A=50 1-(Rf/Ro)/Rf 100%(1)式中:A 变形率(%);板材厚度(见图 7),单位为毫米(mm);Rf 成形后中面半径(见图 7),单位为 毫米(mm);Ro 成形前中面半径(见图 7,对于平板为),单位为 毫米(mm)。图7 钢板 卷制 筒体 示意 图 表2 冷成形 变形 率 材 料 碳钢、低合 金钢 及其 他材 料 奥氏体 不锈 钢 变形率/%5 15 8.5 机加 工 流 量计(壳体)的各 受 压元件 的机加 工应 满足图 纸和标 准的要 求,图纸未 规定的 机械加 工表 面线 性尺寸的 极限 偏差 应符 合GB/T 1804 中m 级 的规 定。8.6 焊接 8.6.1 焊 接作 业人 员 8.6.1.1 焊接 作业 人员 应 按 TSG Z 6002 的规 定 取 得 特种 设备 作业 人员 证 后,方 可在 有效 期内 从事合格项 目范 围内 的焊 接工 作。8.6.1.2 焊工 应 按 照焊 接 工艺施 焊并 且做 好施 焊记 录。8.6.2 焊 接工 艺评 定和 焊 接工艺 8.6.2.1 流 量计(壳体)受 压件与 受压 件的 焊接、受 压 件与 非受 压件 的焊 接 均 应采用 经评 定合 格的 焊接工艺。8.6.2.2 焊接 工艺 评定 应 按NB/T 47014 的规 定进行。锅 炉范 围内管 道 用 流量 计(壳体)的 焊接 工艺 评定还应 满 足 TSG 11 中附 加 金相的 要求;压力 管道 用 流量计(壳 体)的 焊 接工 艺评定 冲击 试验 要求 还 应符合GB/T 20801.2 2020 中8.2 的规 定。8.6.2.3 受 压元 件焊接 前,应根 据焊接 工艺 评定报 告编制 焊接工 艺规 程,用 于指导 焊工施 焊和 焊后 热DB32T 4290-2022 11 处理工 作。8.6.3 焊 接材 料 焊 接材 料应 按NB/T 47018 要求 进行 采购 和验 收。8.6.4 焊 接接 头选 用和 坡 口制备 8.6.4.1 制 造 单 位 技术 文件 应 规 定 焊 接 接 头的 坡 口形 式、尺 寸 和 装 配间 隙,宜按 GB/T 985.1、GB/T 985.2 的规 定执 行。8.6.4.2 坡 口加 工可采 用 热切割、锯切、打 磨、机 加工等 方法,但不 得损害 材料冶 金和力 学性 能或 产生有害 缺陷。8.6.4.3 制 成的 坡口表 面 应清洁,无锈 皮和 残渣。坡口和 施焊表 面在 焊接前 应将油 污、铁 锈和 其他 影响焊接 质量 的杂 物清 理干 净。8.6.4.4 当设 计文 件对 坡 口表面 提出 无损 检测 要求 时,无 损检 测及 缺陷 处理 应在施 焊前 完成。8.6.5 组对 8.6.5.1 对接 接头 的组 对 应符合 以下 规定:a)对接接 头组 对时 坡口 内壁 应尽量 对准 且平 齐,内壁 错边量 应 不 大于 壁厚 的 10%及内 径的 0.3%且不大 于2 mm;b)当接头 两侧 的公 称外 径和 名义壁 厚相 等时,外表 面 的错边 量应 不大 于名 义壁 厚的 10%,且 不 大于 3 mm;超出上 述规 定或 公称外 径不 同使 错边 量超 限时,应将 超出 的部 分进 行削薄,削 出 的斜面应 平滑,并 且斜 率不 大于 1:3,必要 时焊 缝宽 度可以 计算 在斜 面内。采 用削薄 方法 时,筒体削 薄后 的实 际壁 厚不 得 小于 设计 厚度;c)应按 图8 所 示进 行棱 角度 检查,外棱 角度 E(外)应 不大于 壁厚 的 10%加2 mm,且不大 于5 mm。应避免 产生 内棱 角 度 E(内),如产 生应 进行 校整。a)纵向焊缝 b)环向焊缝 图8 棱角 度检 查示 意图 8.6.5.2 流 量计(壳体)筒体中 文丘里 喉部 的同一 端面上 最大与 最小 内径之 差,应 不大于 该端 面内 径Di 的 0.1%,其 他 筒体 的同 一端面 上最 大与 最小 内径 之差,应不 大于 该端 面内 径 Di 的 0.3%,超 过 此 偏差时应 进行 校圆 或镗 孔。8.6.5.3 支管 连接 接头(安放式 支管、插 入式 支管)的组 对应 符合 设计 图样 和焊接 工艺 的规 定。8.6.6 焊 缝设 置 8.6.6.1 焊接 管及 焊接 管 件组对 时,应避 免十 字焊 缝。8.6.6.2 相邻 两对 接环 焊 缝之间 距离 应大于 3 倍焊 缝厚度 并且 不得 小 于 100 mm。8.6.7 预 热和 后热 要求 DB32T 4290-2022 12 8.6.7.1 预 热温 度应在 焊 接工艺 规程或 设计 文件中 规定,并经焊 接工 艺评定 验证。各种材 料的 最低 预热温度 应符 合GB/T 16507.5 2022 中 8.7.2、GB/T 20801.4 2020 中表 6 的 规定。对于 预热 温度 要 求不同的 材料 焊接 时,应选 用较高 的预 热温 度。8.6.7.2 焊 接接 头有冲 击 韧性要 求时,在焊 接工艺 规程中 应规定 层(道)间 最高温 度。对 于需 要预 热的多层(道)焊 件,其道 间温度 应不 低于 预热 温度,且应 符 合GB/T 20801.4 2020 中8.2.3 的 规定。8.6.7.3 对 冷裂 纹敏感 的 材料,焊后应 及时 采取措 施(如 后热或 含消 氢处理、缓冷 等)保 证材 料的 使用性能。8.6.8 焊 接操 作 8.6.8.1 焊接 时应 采取 合 理的焊 接方 法和 施焊 顺序。8.6.8.2 对含 铬量 大于 或 等于 3%或 合金 元素 总含 量 大于 5%的 材料 焊缝,采 用 钨极惰 性气 体保 护焊 或熔化极气 体保 护焊 进行 根部 焊道单 面焊 接时,焊 缝背 面应充 氩气 或其 他保 护 气 体,以 防止 背面 焊 缝 金 属 被氧化。8.6.8.3 用 于下 列管道 上 的流量 计(壳 体)的单面 焊焊缝 根部应 采 用 钨极惰 性气体 保护电 弧焊 或能 保证根部 焊接 质量 的其 他焊 接工艺 方法:a)GC1 级;b)公称直 径小 于500 mm,且 设计温 度低 于-20 的;c)设计压 力大 于等于 10.0 MPa 的;d)工作介 质为 导热 油、极度 或高度 危害 的;e)内部清 洁要 求较 高且 焊接 后不易 清理 的;f)设计规 定的 其他 管道。8.6.8.4 公称 直径 大于 或 等于 500 mm 的 筒体,宜 在 内侧进 行根 部双 面焊。8.6.8.5 不 应在 焊件表 面 引弧或 试验电 流。对于设 计温度 不高于-20 的、淬硬倾 向较大 的合 金钢、不锈钢 及有 色金 属流 量计(壳体),其表 面均 不应 有电弧 擦伤 等缺 陷。8.6.8.6 规 定进 行层间 无 损检测 的焊缝,无 损检测 应在目 视检查 合格 后进行,经检 测的焊 缝在 评定 合格后方 可继 续进 行焊 接。8.6.8.7 焊接 完毕 后,应 及时 清 除焊 缝表 面的 熔渣 及附件 的飞 溅物。8.6.8.8 每个 焊工 均应 有 指定的 识别 代号。承 压焊 缝应标 有焊 工识 别标 记,标记方 法应 符 合 8.1.3 的规定。8.6.9 焊 接返 修 8.6.9.1 当焊 缝需 要返 修 时,其 返修 工艺 应符 合8.6.2 的 有关 规定。8.6.9.2 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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