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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5 132/T 64 202165.02 0.30B 4 3D B 5 13 2四 川 省(阿 坝 州)地 方 标 准D B 5 1 3 2/T 6 4 2 0 2 1藏 香 猪养 殖 技术 规 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T i b e t a n f l a v o r p i g s b r e e d i n g2 0 2 1-0 1-2 5 发 布 2 0 2 1-0 3-0 1 实 施阿 坝 藏 族 羌 族 自 治 州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B 5132/T 6420 21I目 次前言.1 范围.12 规范 性 引用文件.13 术语 和 定义.14 场地 环 境.25 保种 繁 育.26 饲养 管 理.27 出栏.48 疾病 防 控.49 废弃 物 处理.510 生产 档 案.5DB 5 132/T 64 2021I I I前 言本 文 件按 GB/T 1.1-202 0标准化 工作导则 第 1 部 分:标准 化 文件的 结 构和起 草 规则 的 规定起草。本 文 件由九寨 沟县市场 监督管理 局、九寨 沟县 科学 技术 和农 业畜 牧局 提出。本 文 件由阿坝 藏族羌族 自治州农 业农村局 归口。本 文 件主要 起草 单 位:九 寨 沟县 市场 监 督管理 局、九 寨沟县 科学技术 和农业 畜牧局、四川 万豪企业管理 咨 询有限公 司。本 文 件主要 起草 人:黎 学 松、刘 军、朱 燕、王 宇、陈 瑶、靳 西彪、万 春美、高烽焱、曾亮、王用瑜、何 琳。DB 5 132/T 64 20211藏香 猪 养 殖 技 术 规 范1 范围本 文 件规定 了藏 香 猪养 殖 的 场地 环境、保种繁 育、饲 养管理、出栏、疾病防 控、废 弃物处 理、生产档案 等 技术内容。本 文 件适用于 阿坝藏族 羌族自治 州行政区 域内 的规 模化 养殖 场藏 香猪 养殖。2 规范 性 引用文件下 列 文件中 的内 容 通过 文 中 的规 范性 引 用而构 成本 文 件必不 可少的条 款。其 中,注 日期的 引用文件,仅该 日 期对 应的版本 适用于 本文 件;不注日 期的引 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包括所 有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 文 件。GB 1 3078 饲 料卫生标 准GB/T 16569 畜禽产品 消毒规范NY/T 391 绿 色食品 产地环境 质量NY/T 471 绿 色食品 饲料及饲 料添加剂 使用 准则NY/T 472 绿 色食品 兽药使用 准则NY/T 1569 畜 禽养殖场 质量管理 体系建设 通 则NY/T 2661 标 准化养殖 场 生猪DB 51/T 1075 猪场废弃 物处理与 利用技术 规 范DB 51/T 1076 生猪饲养 管理技术 规范3 术语 和 定义下 列 术语和定 义适用于 本文件。3.1藏 香 猪 Tibet an flavo r pigs具 有 体型偏 小、嘴 长而 尖、面部 狭窄、皱纹偏 少、两 耳直立、鬃毛长 并且容 易直立、臀部 相对倾斜、后躯 干 相对 较高、四 肢较为 细小、毛色偏黑 等外形 特征的 高 原型 藏猪或以 藏猪血 缘为主 的商品类群。3.2暖 季 warm se ason以 当 地日平均 气温稳定 5 的 初日至终 日的 时期。3.3冷 季 cold se ason以 当 地日平均 气温稳定 5 的 初日至终 日的 时期。DB 5132/T 64202 123.4精 料 concent rated fe ed主 要 包括农 作物 的 籽实(谷 物、豆类 及 油料作 物的 籽 实)及 其加工副 产品,营养成 分丰富、粗纤维含量 低、可消化 养分含量 多的饲料。4 场地 环 境4.1 放 牧 坏境藏 香 猪养殖的 天然草地、山地场 地环境应 符合 NY/T 39 1的规 定。4.2 圈 舍 环境4.2.1 选 址圈 舍 选址应 符合 动 物防 疫 要 求,并在 禁 养区和 限养 区 以外,应符合动 物防疫 要求,满足环 保相关要求。4.2.2 布 局圈 舍 布局及建 设参照NY/T 2661的 有关规定 执 行。4.2.3 规 划面积应 配 备运动场,运动场 与养殖圈 舍占地平 均面 积按 照 6 m2/头规划,圈舍面积 按照商品 猪0.8 m2/头1.0 m2/头、种 猪8 m2/头 规划。5 保种 繁 育5.1 基 本 要求生 产 单 位 应 具 有 畜 牧 兽 医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和 动 物 防 疫 条 件 合 格证。5.2 种 猪 要求公 猪 8月龄、母猪 4月 5月龄 经兽医 检疫 部 门检查 确定为 合格 后方可 开始初 配,使 用年限 以 5年为宜。5.3 配 种 方式5.3.1 放 养条件下 自然交配,放养比 例按照公 母 比 1:101:12。宜采用复 配方式,两次配种 时间间隔 8 h 以 上。5.3.2 圈 养条件下 自然交配 或人工授 精。母猪 发 情时公 母 合圈自 然 交配;人 工授精 前,对母 猪 进行发情鉴定,把握输精 时机,人 工授精按 照公母比 1:801:120 进行。5.3.3 自 然交配或 人工授精 后,放养 条件下公、母分群 放 养;圈 养 条件下 公、母分 圈 饲养。6 饲养 管 理DB 5 132/T 64 202136.1 放 养6.1.1 放 牧6.1.1.1 放牧时期暖 季 放牧于较 远的山坡、林地和 草地等处;冷 季放 牧于 较近 的山 坡、林地 和草 地等 处。6.1.1.2 放牧时间白 天 放牧,傍 晚收牧。6.1.1.3 牧草种类以 禾 本科、豆 科和沙草 科等天然 牧草为主。6.1.1.4 放牧方式公 猪、产仔前 母猪及2月 3月龄 断乳后的 仔猪 随大 群放 牧。6.1.2 补 饲6.1.2.1 补饲时间暖 季 于傍晚收 牧后补饲;冷季于 上午出牧 前和 傍晚 收牧 后补 饲。6.1.2.2 饲料要求补 饲 用饲料 以精 料和多 汁饲 料 为 主。饲料 应符合 GB 13078 和 允 许使用 的饲料 添加 剂品种 目录的规定,饲料和饲 料添加剂 使用应符 合NY/T 4 71的 规定。6.1.2.3 补饲次数仔 猪 和公猪暖 季日补饲 1次,冷季 日补饲2 次 3次;妊 娠母猪 日 补饲2 次 3次。6.2 圈 养6.2.1 哺 乳期仔猪6.2.1.1 仔猪出生 后 1 h 2 h 喂初乳,仔猪全 部 出生后 固 定奶头。6.2.1.2 仔猪初生 时护仔栏 温度宜为 30 32,以 后每天逐 渐下降 0.5 1.5;一 周后 控 制在 22 25。6.2.1.3 仔猪出生 后分别于 3 d、7 d 补铁,可 注 射右旋 糖 酐铁注 射 液 50 mg、100 m g。6.2.1.4 仔猪出生 后 7 d 开 始用教槽 料诱食。6.2.2 断 奶仔猪6.2.2.1 仔猪 45 d60 d 断 奶,断奶 后赶母留 子,仔猪 原 栏饲养 5 d7 d,喂原乳 猪料,逐 步添加少量精料。6.2.2.2 断奶后 7 d 转入保 育栏,饲 喂精料,应少喂勤 添。6.2.2.3 断奶后 14 d21 d 日喂精料 次数逐步 减 至 2 次 3 次,应注意控 制料量,防止补偿 性过食。6.2.2.4 仔猪 70 d90 d 时,转入生 长育肥猪 舍。6.2.3 生 长育肥猪DB 5132/T 64202 146.2.3.1 按体重大 小、强弱、公母分 栏饲养。6.2.3.2 日喂精料 2 次3 次,饲喂 量随体重 增加而增 加。6.2.3.3 夏天应注 意防暑降 温,可采 用遮阳、喷 水降温;冬天应 注 意防寒 保 暖,可 铺 设垫草 保 暖。7 出栏10 月 龄出栏。出栏时应 全进全出,适时、适重 出栏,检 验检 疫合 格后 方可 出售。8 疾病 防 控8.1 基 本 要求饲 养 场卫生防 疫应符合 NY/T 473 的规定。8.2 清 洁每 日 应清洁 圈舍 内 卫生,保 持干 净整 洁。对转 舍或 出 栏后的 圈舍先打 扫清除 污物,再采用 高压水枪彻底 冲 洗。8.3 消 毒8.3.1 总 体要求应 对 饲养所有 区域消毒,并对饲 喂工具、器械、道 路、车辆、进 出所 有人 员等 进行 消毒。8.3.2 消 毒药使用8.3.2.1 注 意配伍 禁忌,应有 不少于 3种不同 类型 的消毒 药定时 更换 和交替 使用,消毒 药的使 用应符合GB/T 1 6569的要 求。8.3.2.2 带猪消毒 宜选用聚 维酮碘、戊二醛、葵 甲溴胺 等。8.3.2.3 环境、用 具、排泄 物、空舍 宜选用复 合 酚、氢 氧 化钠溶 液、生石 灰、熏蒸 消 毒。8.3.3 消 毒频率8.3.3.1 进出猪场 人员、车 辆等应每 次严格消 毒。8.3.3.2 猪场周边 环境消毒,每月应 不少于2 次。8.3.3.3 圈舍外的 猪场内部 区域消毒 每周应不 少 于1次。8.3.3.4 圈舍内消 毒(带猪 消毒)每 周应不少 于 2次。8.3.3.5 饲槽、猪 舍用具等 饲喂工具 应每天清 洗,每周 消 毒2次 3 次。8.3.3.6 疫情期间 增加消毒 次数。8.3.4 消 毒方式8.3.4.1 猪 舍 外 环 境 及 出 栏 后 空 猪 舍 在 进 猪 前 应 采 用 2%5%氢 氧 化 钠 溶 液 喷 施 或 直 接 撒 石 灰 粉 或10%2 0%新鲜石灰 澄清液消 毒。8.3.4.2 猪场物料 外包装、饲喂工具 应喷雾消 毒 或在密 闭 的室内 采 用熏蒸 消 毒。8.3.4.3 诊疗和防 疫器械应 在使用前 采用高压 灭 菌、高 温 蒸煮或 其 他适宜 方 法消毒。8.3.4.4 带猪消毒 时,应先 清洁,再 做消毒处 理。DB 5 132/T 64 202158.3.4.5 每批猪只 转舍或出 栏后,应 对空舍进 行 全面清 洗、消毒。8.4 驱 虫8.4.1 放 牧养殖期 应加强驱 虫,包括 线虫、绦 虫、吸虫 等 蠕虫,球 虫、弓 形 体、附 红 细胞体、血孢子虫等原 虫,螨虫、蜱虫、虱 等外寄生 虫。8.4.2 放 养猪每季 度轮换应 用驱虫药 伊维菌素 阿 苯达唑、氯氰碘 柳 胺钠、吡 喹酮,间 隔 15 d 20 d 用1 种驱虫 药。8.4.3 圈 养猪每季 度应用伊 维菌素阿 苯达唑或 阿 维菌素 驱 虫。8.4.4 外 寄生虫感 染采用体 内体外结 合的驱虫 方 式。8.4.5 夏 秋季节增 加应用驱 血原虫药 物,如青 蒿 粉 2 次 3 次。8.5 防 疫8.5.1 疫 苗要求应 是 获得农 业农 村 部批 准 生 产的 产品 或 经农业 农村 部 批准注 册进口的 产品。疫苗质 量应符 合中华人民 共 和国兽用 生物制品 质量标准 的规定。8.5.2 防 疫要求猪 场 应根据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动 物防 疫 法及 其配 套 法律法 规的要求,结合 当地动 物疫病 流行情况和发 生 规律,选 择适宜的 疫苗并制 定合理的 免疫 程序。例 如:参考当地 种 猪、仔 猪、育成 猪 的免疫 程序进行 免疫;病 毒 性 疾 病 重 点 加 强 口 蹄 疫、猪 瘟、猪 伪 狂 犬 病、猪 圆 环 病 毒 病、蓝 耳 病、猪 传 染 性 胃 肠炎、流行性腹 泻等疫苗 免疫;细菌性疾 病 重点加 强 猪喘气 病、败血 性链球菌 病、仔猪 红痢、大 肠杆菌病 等疫苗的 免疫。8.6 兽 药 使用8.6.1 兽 药应来自 于具有 兽药生产 许可证 和 产品批 准 文号的 生 产企业。8.6.2 兽 药应由动 物防疫部 门或取得 兽医职业 资 格证的 人 员根据 疾 病的诊 疗 情况具 体 使用,应 符合NY/T 47 2 的要求。8.6.3 育 肥后期应 严格执行 休药期要 求,未达 停 药期的 不 应出售。9 废弃 物 处理9.1 处 理 原则实 行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干湿分流、雨 污分 流原 则。9.2 处 理 方法按 照 DB51/T 1 075的规定 执行。10 生 产 档案10.1 质 量管理应 建 立质量管 理体系,并按照NY/T 1569的 规 定执行。DB 5132/T 64202 1610.2 管 理制度应 建 立人员 管理 制 度,有 明 确合 理的 生 产计划、人 员 管理、物资与报 表管理、药物 使用记 录等,符合DB 51/T 1076的 要求。10.3 记 录档案应 建 立相关的 生产档案,包括免 疫程序并 保存 免疫 记录、全 部用 药记 录、生产 记录 等,至少 保 存 3年。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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