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下穿铁路监测技术设计规范DB6101/T 3100-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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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I C S 6 7.0 2 0C C S X 1 16101西 安 市 地 方 标 准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城 市 轨 道 交 通 下 穿 铁 路 监 测 技 术 设 计 规 范T e c h n i c a l c o d e f o r m o n i t o r i n g o f u r b a n r a i l t r a n s i tl i n e o n u n d e r c r o s s i n g r a i l w a y2 0 2 1-0 3-1 6 发 布 2 0 2 1-0 4-1 6 实 施西 安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前 言根 据 西 安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下 达 2 0 1 9 年 第 三 批 西 安 市 地 方 标 准 制 定 项 目 计 划 的 通 知(2 0 1 9 4 2 1 号)文 件 的 要 求,本 规 范 由 西 安 市 轨 道 交 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中 铁 第 六 勘 察 设 计 院 集 团 有限 公 司、中 铁 第 一 勘 察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中 电 建(西 安)轨 道 交 通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会 同 设 计、施 工、监 测 等 单 位 共 同 编 制。本 规 范 的 编 制 经 广 泛 调 查 研 究,在 总 结 西 安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下 穿 铁 路 监 测 实 践 经 验,参 考 有 关 标准,并 在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进 行 了 讨 论、修 改 和 完 善,最 后 经 审 查 定 稿。本 规 范 的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是:1 总 则;2 术 语;3 基 础 资 料 调 查;4 变 形 控 制 标 准;5 盾 构 法下 穿 铁 路 监 测;6 浅 埋 暗 挖 法 下 穿 铁 路 监 测;7 顶 管 法 下 穿 铁 路 监 测;8 监 测 成 果 及 信 息 反 馈。本 规 范 由 西 安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归 口 管 理,由 西 安 市 轨 道 交 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解 释。执 行 过 程 中,如 发 现 需 要 修 改 或 补 充 之 处,请 将 意 见 和 建 议 反 馈 给 西 安 市 轨 道 交 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下 穿 铁 路 监 测 技 术 设 计 规 范 编 制 组(地 址:西 安 市 凤 城 八 路 1 2 6 号,邮 编:7 1 0 0 2 1,电 话:0 2 9-8 9 6 1 5 0 8 0)。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西 安 市 轨 道 交 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本 规 范 参 编 单 位:中 铁 第 六 勘 察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中 铁 第 一 勘 察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中 电 建(西 安)轨 道 交 通 建 设 有 限 公 司本 规 范 主 要 起 草 人 员:宋 扬 杨 晓 强 刘 东 坡 王 彦 臻周 志 强 赵 伟 廖 勇 胡 自 全刘 斌 惠 烨 钧 翁 木 生 白 阳 阳冯 辉 郭 辉 吴 升 张 忠刘 犬 儒 栗 慧 珺本 规 范 主 要 审 查 人 员:王 百 发 杨 明 郭 荣 科 姜 雁 飞马 明 秦 宽 宋 娱 刘 志 千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1目 次1 总 则.12 术 语.23 基 础 资 料 调 查.44 变 形 控 制 标 准.55 盾 构 法 下 穿 铁 路 监 测.86 浅 埋 暗 挖 法 下 穿 铁 路 监 测.1 27 顶 管 法 下 穿 铁 路 监 测.1 68 监 测 成 果 及 信 息 反 馈.1 9附 录.2 1本 规 范 用 词 说 明.2 6引 用 标 准 名 录.2 7附:条 文 说 明.2 9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1C o n t e n t s1 G e n e r a l P r o v i s i o n s.12 T e r m s.23 B a s i c D a t a I n v e s t i g a t i o n.44 D e f o r m a t i o n C o n t r o l R e q u i r e m e n t s.55 M o n i t o r i n g o f T h e S e c t i o n o f S h i e l d T u n n e l i n g M e t h o d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n U n d e r C r o s s i n g R a i l w a y.86 M o n i t o r i n g o f T h e S e c t i o n o f S h a l l o w B u r i e d E x c a v a t i o n M e t h o d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n U n d e r C r o s s i n gR a i l w a y.1 27 M o n i t o r i n g o f T h e S e c t i o n o f P i p e J a c k i n g M e t h o d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n U n d e r C r o s s i n gR a i l w a y.1 68 R e s u l t A r r a n g e m e n t a n d I n f o r m a t i o n F e e d b a c k o f M o n i t o r i n g.1 9A p p e n d i x.1 1E x p l a n a t i o n o f W o r d i n g i n T h i s C o d e.2 6L i s t o f Q u o t e d S t a n d a r d s.2 7A d d i t i o n:E x p l a n a t i o n o f P r o v i s i o n s.2 9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11 总 则1.0.1 为 西 安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在 下 穿 高 速 铁 路、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专 用 线、站 场 等 监 测 设 计 过 程中,贯 彻 执 行 国 家 相 关 技 术 经 济 政 策,做 到 安 全 适 用、技 术 先 进、经 济 合 理、确 保 质 量、保 护 环 境,制定 本 规 范。1.0.2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西 安 地 区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盾 构 法、浅 埋 暗 挖 法、顶 管 法 下 穿 铁 路 线 路 及 站 场 等 相关 设 施 的 监 测 设 计。1.0.3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下 穿 铁 路 及 站 场 等 应 进 行 监 测。作 业 前,应 编 制 合 理 的 监 测 方 案;监 测 方 案,应 进 行 方 案 论 证;论 证 后,应 严 格 组 织 实 施 并 为 动 态 设 计、信 息 化 施 工 和 安 全 运 营 提 供 及 时、准 确、可靠 的 监 测 成 果。1.0.4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下 穿 铁 路 及 站 场 等 应 与 既 有 铁 路 权 属、运 营 管 理 部 门 沟 通 协 调,结 合 铁 路 天 窗期 进 行 测 点 布 设,相 关 单 位 应 积 极 配 合。1.0.5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下 穿 铁 路 及 站 场 的 监 测 设 计 与 监 测 实 施 除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外,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有 关 标 准 与 铁 路 部 门 及 相 关 行 业 的 技 术 规 范、规 程、养 护 标 准 等 规 定。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22 术 语2.0.1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u r b a n r a i l t r a n s i t采 用 专 用 轨 道 导 向 运 行 的 城 市 公 共 客 运 系 统,包 括 地 铁、轻 轨、单 轨、有 轨 电 车、磁 悬 浮、自 动 导向 轨 道、市 域 快 速 轨 道 系 统。2.0.2 监 测 m o n i t o r i n g采 用 仪 器 量 测、现 场 巡 查 或 远 程 视 频 监 控 等 手 段 和 方 法,长 期、连 续 地 采 集 和 收 集 反 映 工 程 施 工、铁 路 运 营 线 路 结 构 以 及 周 边 环 境 对 象 的 安 全 状 态、变 化 特 征 及 其 发 展 趋 势 的 信 息,并 进 行 分 析、反 馈 的活 动。2.0.3 工 程 影 响 分 区 i n f l u e n c e d z o n e o f c o n s t r u c t i o n根 据 周 围 岩 土 体 和 周 边 环 境 受 工 程 施 工 影 响 程 度 的 大 小 而 进 行 的 区 域 划 分。2.0.4 浅 埋 暗 挖 法 s h a l l o w b u r i e d e x c a v a t i o n m e t h o d在 距 离 地 表 较 近 的 地 下 进 行 各 种 类 型 地 下 洞 室 暗 挖 施 工 的 一 种 方 法。2.0.5 盾 构 法 s h i e l d t u n n e l i n g m e t h o d在 岩 土 体 内 采 用 盾 构 开 挖 岩 土 修 筑 隧 道 的 施 工 方 法。2.0.6 顶 管 法 p i p e j a c k i n g m e t h o d借 助 顶 推 装 置,将 管 道 在 地 下 逐 节 顶 进 的 非 开 挖 施 工 方 法。2.0.7 监 测 点 m o n i t o r i n g p o i n t直 接 或 间 接 设 置 在 监 测 对 象 上,并 能 反 映 监 测 对 象 力 学 或 变 形 特 征 的 观 测 点。2.0.8 监 测 频 率 f r e q u e n c y o f m o n i t o r i n g给 定 时 间 内 对 监 测 点 实 施 监 测 的 次 数。2.0.9 监 测 控 制 值 l i m i t e d v a l u e f o r m o n i t o r i n g针 对 各 监 测 项 目 的 监 测 数 据 变 化 量 所 设 定 的 受 力 或 变 形 的 设 计 允 许 值 的 限 值。2.0.1 0 监 测 预 警 值 f o r e w a r n i n g v a l u e f o r m o n i t o r i n g对 监 测 项 目 所 设 定 的 警 戒 值。2.0.1 1 站 场 s t a t i o n y a r d以 车 站 为 中 心,线 路 的 上 行 线 和 下 行 线 两 侧 都 设 有 进 站 信 号 机 和 出 站 信 号 机,以 两 侧 进 站 信 号 机 为界,包 括 到 发 场、旅 客 候 车 厅、调 车 场、咽 喉 区、维 修 区、检 修 区、牵 出 线、机 车 走 行 线 等。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32.0.1 2 铁 路 线 路 安 全 保 护 区 s a f e t y p r o t e c t i o n z o n e o f r a i l w a y l i n e为 防 止 外 来 因 素 对 铁 路 列 车 运 行 的 干 扰,减 少 铁 路 运 输 安 全 隐 患,保 护 国 家 的 重 要 基 础 设 施,在 铁路 沿 线 两 侧 一 定 范 围 内 对 影 响 铁 路 运 输 安 全 的 行 为 进 行 限 制 而 设 置 的 特 定 区 域。2.0.1 3 监 测 基 准 d a t u m为 进 行 监 测 工 作 所 确 定 和 建 立 的 起 算 点、起 算 面 及 相 应 参 数 的 总 称。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43 基 础 资 料 调 查3.0.1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下 穿 高 速 铁 路、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专 用 线 及 站 场 等 监 测 设 计 前,应 对 铁 路进 行 相 关 调 查,并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1 搜 集 铁 路 竣 工 资 料;2 调 查 铁 路 设 备 设 施 及 养 护 状 况;3 调 查 铁 路 构 筑 物 和 周 边 管 线 等;4 掌 握 下 穿 段 铁 路 的 行 车 速 度、间 隔 时 间、天 窗 时 间 等 信 息;5 高 速 铁 路 监 测 数 据 等;6 其 他 相 关 数 据 资 料。3.0.2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下 穿 铁 路 及 站 场 前 应 查 明 工 程 地 质、水 文 地 质 和 环 境 边 界 条 件 等,对 疑 存 地 下障 碍 物 的 区 域 应 进 行 探 查。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54 变 形 控 制 标 准4.0.1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下 穿 铁 路 及 站 场 的 设 计 方 案,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 下 穿 铁 路 时,线 路 平 面 宜 与 铁 路 线 路 正 交 或 近 似 正 交。宜 避 免 下 穿 道 岔 区 或 减 少 下 穿 道 岔 数 量;2 下 穿 铁 路 应 选 择 有 砟 道 床 段、桥 梁 段 或 预 留 的 桩 板 结 构 段;下 穿 无 砟 道 床 段 时,应 进 行 专 项 设 计;3 联 络 通 道 等 附 属 结 构 宜 避 免 设 置 在 主 要 影 响 区 范 围 内,若 在 影 响 区 范 围 内 施 工,应 参 照 相 应 工 法的 监 测 技 术 标 准;4 应 类 比 类 似 工 程 优 化 设 计 方 案。4.0.2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下 穿 铁 路 及 站 场 时,应 根 据 下 穿 设 计 方 案 对 影 响 区 内 铁 路 路 基、桥 梁、涵 洞 等主 要 建(构)筑 物 的 填 筑 型 式、基 础 类 型、埋 设 深 度 等 主 要 设 计 参 数 及 铁 路 道 床、附 属 设 施 进 行 分 析 并划 分 风 险 等 级,制 定 相 应 的 监 测 设 计 方 案。4.0.3 下 穿 铁 路、站 场 段 的 预 加 固 措 施,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 在 条 件 允 许 时,宜 对 铁 路 轨 道 或 地 基 进 行 预 加 固;2 地 面 不 具 备 预 加 固 条 件 的,宜 采 用 洞 内 加 固 措 施;3 下 穿 铁 路 及 站 场 影 响 区 前,宜 设 置 试 验 段 进 行 施 工 参 数 优 化。4.0.4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下 穿 高 速 铁 路、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专 用 线 及 站 场 的 沉 降 控 制 标 准,应 符 合下 列 规 定:1 高 速 铁 路、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专 用 线 及 站 场 等 的 沉 降 控 制 标 准,应 在 调 查 分 析 地 质 条 件、轨道 结 构 形 式 和 线 路 现 状 情 况 等 的 基 础 上,结 合 与 工 程 的 空 间 位 置 关 系,进 行 必 要 的 结 构 检 测、计 算 分 析和 第 三 方 安 全 性 评 估 后 确 定;2 依 据 国 内 及 西 安 下 穿 铁 路 的 工 程 实 践,沉 降 控 制 标 准 宜 分 别 符 合 表 4.0.4-1 和 表 4.0.4-2 的 规 定;表 4.0.4-1 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 及 站 场 路 基 沉 降 控 制 标 准监测项目 沉降控制值(m m)变化速率(m m/d)路基沉降有砟道床 1 5 1.5无砟道床 1 0 1.5注:作业前,监测控制值需征得铁路主管部门的确认。表 4.0.4-2 高 速 铁 路 路 基 沉 降 控 制 标 准监测项目 沉降控制值(m m)变化速率(m m/d)路基沉降 有砟道床 1 0 1.5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6无砟道床 5 1.5注:作业前,监测控制值需征得铁路主管部门的确认。3 风 险 等 级 较 低 且 无 特 殊 要 求 的 专 用 线 路 基 沉 降,可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监 测 技 术规 范(G B 5 0 9 1 1)确 定。专 用 线 路 基 沉 降 控 制 值 宜 符 合 表 4.0.4-3 的 规 定,且 路 基 差 异 沉 降 控 制 值 宜 小于 0.0 4%L t(L t 为 沿 铁 路 走 向 两 监 测 点 间 距,1 2.5 米 L t 2 5 米);表 4.0.4-3 专 用 线 路 基 沉 降 控 制 值监测项目 累计值(m m)变化速率(m m/d)路基沉降无砟道床 1 0 2 0 1.5有砟道床 2 0 3 0 1.54 桥 梁 监 测 项 目 控 制 值 应 在 调 查 分 析 桥 梁 规 模、结 构 形 式、基 础 类 型、建 筑 材 料、养 护 情 况 等 的 基础 上,结 合 与 工 程 的 空 间 位 置 关 系、已 有 沉 降、差 异 沉 降 和 倾 斜 以 及 既 有 经 验,通 过 结 构 检 测、计 算 分析 和 第 三 方 安 全 性 评 估 后 确 定。墩 台 顶 控 制 值 应 符 合 表 4.0.4-4 的 规 定;表 4.0.4-4 墩 台 顶 控 制 值(单 位:m m)轨道类型墩台顶位移横向水平位移 纵向水平位移 竖向位移有砟轨道 3 3 3无砟轨道 2 2 25 下 穿 旅 客 地 道 及 涵 洞 时,沉 降 控 制 标 准 应 与 相 连 的 铁 路 路 基 相 一 致;6 普 速 铁 路 轨 道 几 何 尺 寸 容 许 偏 差 值,应 按 铁 运 印 发 铁 路 线 路 修 理 规 则 的 要 求 进 行 控 制,见 附录;7 位 于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下 穿 影 响 区 内 的 高 速 铁 路 接 触 网 杆 支 柱 水 平 位 移、竖 向 位 移 控 制 值 不 宜 大于 1 0 m m,接 触 网 杆 倾 斜 控 制 值 不 宜 大 于 5;还 并 应 按 照 高 速 铁 路 接 触 网 运 行 检 修 暂 行 规 程 的 要 求结 合 铁 路 部 门 维 修 天 窗 期 进 行 人 工 巡 视;人 工 巡 视 时 应 观 察 有 无 侵 入 限 界、有 无 妨 碍 机 车 车 辆 运 行 的 障碍,有 无 支 柱 破 损 或 变 形 的 情 况;8 位 于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转 辙 机、信 号 机 因 专 业 性 较 强,宜 根 据 铁 路 维 护 标 准 确 定;9 铁 路 灯 塔 沉 降 不 应 超 过+1 0 m m-2 0 m m 的 范 围,倾 斜 率 累 计 不 应 大 于 5,对 其 它 设 备 进 行 监 控 量测,宜 根 据 铁 路 维 护 标 准 确 定。4.0.5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下 穿 铁 路 的 监 测 方 法 和 技 术 要 求,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监 测技 术 规 范(G B 5 0 9 1 1)执 行。4.0.6 下 穿 铁 路 运 营 线 路 基 段,列 车 若 限 速 通 过,可 根 据 工 程 需 要 调 整 沉 降 控 制 标 准。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74.0.7 下 穿 铁 路 工 程 监 测 宜 建 立 监 测 预 警 等 级 和 预 警 标 准,监 测 预 警 等 级 划 分 采 用 控 制 值 的 7 0%、8 5%和 1 0 0%,预 警 分 级 标 准 应 符 合 表 4.0.7 的 规 定。表 4.0.7 监 测 预 警 分 级 标 准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预警状态描述黄色预警 变形监测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达到控制值的 7 0%;或双控指标之一达到控制值的 8 5%。橙色预警 变形监测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达到控制值的 8 5%;或双控指标之一达到控制值。红色预警 变形监测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达到控制值。4.0.8 对 于 已 预 警 监 测 点 位,当 变 形 速 率 趋 于 稳 定 后,可 根 据 现 场 施 工 情 况 逐 步 降 低 监 测 频 率,直 至 恢复 正 常 监 测,并 及 时 消 警。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85 盾 构 法 下 穿 铁 路 监 测5.0.1 变 形 监 测 基 准 点、工 作 基 点 的 布 设,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 基 准 点 应 布 设 在 施 工 影 响 范 围 以 外 的 稳 定 区 域,且 每 个 监 测 工 程 的 竖 向 位 移 观 测 的 基 准 点 不 应 少于 3 个,水 平 位 移 观 测 的 基 准 点 不 应 少 于 4 个;2 当 基 准 点 距 离 所 监 测 工 程 较 远 致 使 监 测 作 业 不 方 便 时,宜 设 置 工 作 基 点;工 作 基 点 应 与 基 准 点 联测;3 基 准 点 和 工 作 基 点 应 在 工 程 施 工 前 埋 设,并 应 埋 设 在 相 对 稳 定 土 层 内 或 沉 降 影 响 区 以 外 稳 定 的 建(构)筑 物 结 构 上,经 观 测 确 定 稳 定 后 再 使 用;4 监 测 期 间,基 准 点 应 按 要 求 定 期 复 测。5.0.2 盾 构 法 下 穿 铁 路 段 的 监 测 宜 根 据 铁 路 运 营 现 状、影 响 范 围、天 窗 期 及 监 测 频 率 等 选 择 合 适 的 监 测方 式。高 速 铁 路 及 不 具 备 人 工 监 测 条 件 的 区 段,宜 局 部 采 用 自 动 化 监 测。5.0.3 盾 构 法 下 穿 铁 路 工 程 影 响 区 的 划 分 宜 根 据 隧 道 结 构 的 底 板 埋 深、地 质 条 件 和 工 程 经 验 等 综 合 确定,并 应 符 合 表 5.0.5 的 规 定。表 5.0.5 盾 构 法 隧 道 周 边 影 响 分 区 表受隧道影响程度分区 范围主要影响区()隧道正上方及外侧 0.7 H 范围内次要影响区()隧道外侧 0.7 H 1.0 H 范围内一般影响区()隧道外侧 1.0 H 1.5 H 范围内注1:H-盾构法施工隧道底板的埋深。5.0.4 监 测 点 布 置,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 轨 道 监 测 点,沿 轨 道 纵 向 宜 每 3 m 布 设 一 组 监 测 点,每 组 监 测 点 分 别 布 设 于 轨 枕、无 砟 道 床 或 两 根轨 道 上,两 根 轨 道 监 测 点 连 线 垂 直 于 对 应 轨 道,监 测 轨 道 的 轨 距、高 低、水 平、三 角 坑 等 项 目。测 点 布置 应 牢 固,不 得 影 响 线 路 行 车 运 行 安 全;2 道 岔 监 测 点,应 结 合 道 岔 结 构 形 式,在 轨 枕 或 道 床 基 础 上 间 距 不 大 于 3 m 布 置 测 点,对 于 岔 心、尖轨 位 置 宜 增 加 监 测 断 面,不 得 影 响 线 路 行 车 运 行 安 全;3 转 辙 机 监 测 点,应 在 转 辙 机 基 础 上 布 置 1 个 测 点,且 不 得 影 响 转 辙 机 的 正 常 使 用;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94 接 触 网 立 柱、高 压 电 杆 立 柱 监 测 点,应 每 根 立 柱 均 上 下 各 布 置 1 个 测 点,上 部 监 测 点 应 布 设 在 接触 网 带 电 体 安 全 范 围 之 外(一 般 不 少 于 2 m),下 部 监 测 点 宜 布 设 在 基 础 底 座 上;5 信 号 灯 立 柱 监 测 点,宜 根 据 形 式 布 置 1 2 个 测 点;6 地 面 沉 降 监 测 点,应 监 测 点 应 沿 隧 道 轴 线 上 方 地 表 布 设,间 隔 不 大 于 5 m;垂 直 于 隧 道 轴 线 布 设 横向 监 测 断 面,间 隔 不 大 于 1 0 m。监 测 断 面 内 测 点 位 于 主 要 影 响 区 时 间 距 不 宜 大 于 5 m,位 于 次 要 影 响 区 时间 距 不 宜 大 于 1 0 m。布 设 的 范 围 为 从 线 路 中 心 往 外 到 一 般 影 响 区 边 缘,当 与 铁 路 轨 行 区 平 面 位 置 冲 突 时,宜 布 置 在 非 道 床 位 置;7 土 体 分 层 竖 向 位 移 监 测,可 根 据 工 程 需 要 进 行 布 置;8 现 场 条 件 允 许 时,轨 道 监 测 点 与 地 表 监 测 点 宜 处 于 同 一 里 程;9 监 测 点 应 根 据 现 场 情 况、仪 器 位 置,在 满 足 通 视 要 求 的 情 况 下 合 理 布 置。5.0.5 盾 构 法 下 穿 高 速 铁 路、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专 用 线 及 站 场 施 工 期 间,监 测 应 分 为 试 验 段 监 测、下 穿 施 工 监 测 及 工 后 监 测 等 阶 段;施 工 前,应 进 行 初 始 数 据 采 集。5.0.6 盾 构 法 下 穿 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 及 专 用 线 前 5 0 m,应 进 行 影 响 区 范 围 内 监 测 项 目 的 初 始 数 据 采 集。试 验 段 监 测,在 盾 构 刀 盘 至 铁 路 最 外 边 线 的 距 离 L 5 D 时,监 测 频 率 应 分 别 符 合 表 5.0.6-1 和 表 5.0.6-2的 规 定。表 5.0.6-1 盾 构 法 下 穿 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 及 专 用 线 时 自 动 化 监 测 频 率监测部位 监测对象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距离监测频率开挖面前方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3 D L 8 D 1 次/1 2 hL 3 D 1 次/6 h开挖通过时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 下穿时 1 次/4 h开挖通过后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L 3 D 1 次/6 h3 D L 8 D 1 次/1 2 h注:D-盾构法隧道开挖直径(m);L-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水平距离(m);h-小时。表 5.0.6-2 盾 构 法 下 穿 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专 用 线 时 人 工 监 测 频 率监测部位 监测对象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距离监测频率开挖面前方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3 D L 8 D 1 次/1 dL 3 D 2 次/1 d开挖通过时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 下穿时 3 次/1 d开挖通过后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L 3 D 2 次/1 d3 D L 8 D 1 次/1 d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1 0注:D-盾构法隧道开挖直径(m);L-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水平距离(m);d-天。5.0.7 盾 构 法 下 穿 高 速 铁 路 时,距 铁 路 安 全 保 护 区 前 1 0 0 m,应 完 成 相 关 监 测 点 的 初 始 数 据 采 集。试 验 段监 测,在 盾 构 刀 盘 至 铁 路 安 全 保 护 区 最 外 边 线 的 距 离 L 5 D 时,监 测 频 率 应 分 别 符 合 表 5.0.7-1、表5.0.7-2 的 规 定。表 5.0.7-1 盾 构 法 下 穿 高 速 铁 路 时 自 动 化 监 测 频 率监测部位 监测对象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距离监测频率开挖面前方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3 D L 8 D 1 次/8 hL 3 D 1 次/4 h开挖通过时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 下穿时 1 次/2 h开挖通过后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L 3 D 1 次/4 h3 D L 8 D 1 次/8 h注:D-盾构法隧道开挖直径(m);L-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水平距离(m);h-小时。表 5.0.7-2 盾 构 法 下 穿 高 速 铁 路 时 人 工 监 测 频 率监测部位 监测对象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距离监测频率开挖面前方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3 D L 8 D 2 次/1 dL 3 D 3 次/1 d开挖通过时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 下穿时 3 次/1 d开挖通过后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L 3 D 3 次/1 d3 D L 8 D 2 次/1 d注:D-盾构法隧道开挖直径(m);L-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水平距离(m);d-天。5.0.8 盾 构 法 下 穿 站 场 时,距 站 场 前 5 0 m 应 完 成 初 始 数 据 采 集。试 验 段 监 测,在 盾 构 刀 盘 至 铁 路 最 外 边线 的 距 离 L 5 D 时,监 测 频 率 应 分 别 符 合 表 5.0.8-1 和 表 5.0.8-2 的 规 定。表 5.0.8-1 盾 构 法 下 穿 站 场 时 自 动 化 监 测 频 率监测部位 监测对象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距离监测频率开挖面前方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3 D L 8 D 1 次/8 hL 3 D 1 次/4 h开挖通过时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 下穿时 1 次/2 h开挖通过后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L 3 D1 次/4 h3 D L 8 D1 次/8 h注:D-盾构法隧道开挖直径(m);L-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水平距离;h-小时。表 5.0.8-2 盾 构 下 穿 站 场 时 人 工 监 测 频 率 表监测部位 监测对象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距离监测频率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1 1开挖面前方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3 D L 8 D 2 次/1 dL 3 D 3 次/1 d开挖通过时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 下穿时 3 次/1 d开挖通过后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L 3 D 3 次/1 d3 D L 8 D 2 次/1 d注:D-盾构法隧道开挖直径(m);L-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水平距离(m);d-天。5.0.9 铁 路 接 触 网 杆 变 形、灯 塔、信 号 机 及 转 辙 机 变 形 监 测 频 率,宜 与 沉 降 监 测 频 率 相 同。5.0.1 0 铁 路 轨 道 监 测 项 目 应 包 含 轨 道 静 态 几 何 尺 寸,含 轨 距、水 平、高 低、轨 向 及 三 角 坑 扭 曲 等。5.0.1 1 监 测 项 目 的 延 续 时 间,应 在 下 穿 通 过 8 D 后,连 续 监 测 1 0 0 d,当 最 后 1 0 0 d 的 最 大 沉 降 速 率 小 于0.0 1 0.0 4 m m/d 时,可 认 为 达 到 稳 定 状 态,监 测 频 率 应 符 合 表 5.0.1 1 的 规 定。表 5.0.1 1 监 测 项 目 延 续 时 间 监 测 频 率 表监测次数 间隔时间第 1 次第 2 次 7 d第 2 次第 3 次 1 5 d第 3 次第 6 次 3 0 d注:D-盾构法隧道开挖直径(m);d-天。5.0.1 2 限 速 条 件 下,可 根 据 工 程 需 要 降 低 监 测 频 率。5.0.1 3 工 程 施 工 期 间,现 场 巡 查 每 天 不 宜 少 于 一 次,并 应 做 好 巡 查 记 录,在 关 键 工 况、特 殊 天 气 等 情况 下 应 增 加 巡 查 次 数。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1 26 浅 埋 暗 挖 法 下 穿 铁 路 监 测6.0.1 变 形 监 测 基 准 点、工 作 基 点 的 布 设,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 基 准 点 应 布 设 在 施 工 影 响 范 围 以 外 的 稳 定 区 域,且 每 个 监 测 工 程 的 竖 向 位 移 观 测 的 基 准 点 不 应 少于 3 个,水 平 位 移 观 测 的 基 准 点 不 应 少 于 4 个;2 当 基 准 点 距 离 所 监 测 工 程 较 远 致 使 监 测 作 业 不 方 便 时,宜 设 置 工 作 基 点;工 作 基 点 应 与 基 准 点 联测;3 基 准 点 和 工 作 基 点 应 在 工 程 施 工 前 埋 设,并 应 埋 设 在 相 对 稳 定 土 层 内 或 沉 降 影 响 区 以 外 稳 定 的 建(构)筑 物 结 构 上,经 观 测 确 定 稳 定 后 再 使 用;4 监 测 期 间,基 准 点 应 按 要 求 定 期 复 测。6.0.2 浅 埋 暗 挖 法 下 穿 铁 路 段 的 监 测 宜 根 据 铁 路 运 营 现 状、影 响 范 围、天 窗 期、监 测 频 率 等 选 择 合 适 的监 测 方 式。高 速 铁 路 及 不 具 备 人 工 监 测 条 件 的 区 段,宜 局 部 采 用 自 动 化 监 测。6.0.3 浅 埋 暗 挖 法 下 穿 铁 路 工 程 影 响 区 的 划 分,宜 根 据 隧 道 结 构 的 底 板 埋 深、地 质 条 件 和 工 程 经 验 等 综合 确 定,应 符 合 表 6.0.3 的 规 定。表 6.0.3 浅 埋 暗 挖 法 隧 道 周 边 影 响 分 区 表受隧道影响程度分区 范围主要影响区()隧道正上方及外侧 0.7 H 范围内次要影响区()隧道外侧 0.7 H 1.0 H 范围内一般影响区()隧道外侧 1.0 H 1.5 H 范围内注1:H 浅埋暗挖法施工隧道底板埋深。6.0.4 监 测 点 布 置 按 本 规 范 5.0.4 条 的 规 定 执 行。6.0.5 浅 埋 暗 挖 法 下 穿 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 及 专 用 线 时,监 测 频 率 宜 满 足 下 列 要 求:1 浅 埋 暗 挖 法 下 穿 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 及 专 用 线 时,自 动 化 监 测 频 率 应 符 合 表 6.0.5-1 的 规 定;表 6.0.5-1 浅 埋 暗 挖 法 下 穿 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 及 专 用 线 时 自 动 化 监 测 频 率 表监测部位 监测对象 开挖面至监测点或监测断面的距离 监测频率开挖面前方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2 B L 5 B 1 次/6 hL 2 B 1 次/4 h开挖通过时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 下穿时 1 次/2 hD B 6 1 0 1/T 3 1 0 0 2 0 2 11 3开挖面后方初期支护结构、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L 2 B 1 次/4 h2 B L 5 B 1 次/6 h注1:B-浅埋暗挖法隧道或导洞开挖宽度(m);L-开挖面至监测断面的水平距离(m);h-小时;注2:当拆除临时支撑时应增大监测频率。2 浅 埋 暗 挖 法 隧 道 人 工 监 测 时,监 测 频 率 应 符 合 表 6.0.5-2 的 规 定,鉴 于 施 工 时 主 要 步 序 转 换 或 不同 工 法 转 换 期 间 风 险 较 大,监 测 频 率 宜 加 大 1 倍。表 6.0.5-2 浅 埋 暗 挖 法 下 穿 城 际 铁 路、普 速 铁 路、专 用 线 时 人 工 监 测 频 率监测部位 监测对象开挖面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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