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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使用说明: 1、本出口商品技术指南将至少半年更新一次; 2、本出口商品技术指南电子文本使用 PDF 格式,浏览须安装Adobe 公司免费提供的Adobe Acrobat软件。简体中文版可点击 Adobe Reader 6.0 下载。 3、用户可在线浏览,或将 PDF 文件下载到本地机器后阅读。 4、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商务部世贸司联系,电子邮件:dstdiv3mofcom.gov 版权声明: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版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所有,供公众免费查阅。未经商务部授权,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任何商业盈利目的,不得转载、摘编、变更或出版出口商品技术指 南。经商务部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违反上 述声明者,商务部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前言 据海关统计,2005 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已达到 4260 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2%。其中,家用 电器出口总额 217.58 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4.4%,占机电产品出口额的 5.1%。我国家电产品已 连续多年保持出口高速增长。 2005 年,我国共向 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了家用电器,主要分布的地区及出口额度和增幅如 下: 地区 出口额(亿美元) 同比增幅(%) 占出口总额比重(%) 亚洲 75. 48 3 1.1 0 3 4.6 9 欧洲 62. 39 1 3.3 0 2 8.6 7 北美 58. 37 4 4.0 2 6.8 3 拉美地区 26. 83 9 0.8 4.8 2 大洋洲 4. 74 9.1 2. 1 1 非洲 4. 82 5 5.1 2.8 8 其中,美国仍然是我国家电出口最大的贸易伙伴国,2005年对美出口为 54.25 亿美元,比上年 增长 21.4%,占 2005 年家电出口总额的 24.93%;居第二位的是日本,出口额为 23.06亿美元;居第 三位的是香港地区,出口额 17.34 亿美元,而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则紧随其后,出口额均 大于 7 亿美元。 从统计看,2005 年我国出口超过 1 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已达 28 个,比 2003 年增加了 10 个。多 年来除对欧美国家及日本和香港地区的出口额一直延续稳定增长外,近几年,我国的家电出口又扩 充了许多新的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家电市场所占的份额也在逐年扩大。 2005 年国内经营家电产品的出口企业多达 9000 余家,比上一年增长 28%。 随着国际化合作与分工的进一步展开,以及我国参与国际市场与竞争的深入,家用电器的市场 竞争也愈加激烈,世界各国在开放本国市场的同时,又都在充分利用各种非关税贸易壁垒等手段设 置障碍来保护本国利益,其中技术法规和标准是最常用的手段之一。而随着我国家用电器产品对外 出口的逐年增长,一些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例如:欧盟为了保护市场, 要求进入该地区的电器产品必须通过电磁兼容(EMC)和能耗检测等,而近一、二年,欧盟又颁布了报 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 (WEEE)和关于电子电器设备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RoHS) ,并且已 进入实质上的实施阶段。这两个新颁布的指令(包括以前颁布实施的技术法规、条令和标准等)不 仅将为我国的电器产品向该地区的出口产生巨大影响,甚至将会影响到全球电器产业链的布局。 吸尘器是我国家电类出口产品中占有相当比例份额的一种商品。从 2000 年2005 年,我国各类 吸尘器产品的出口量从 3120 万台,增长至 8393 万台,而出口额则从 3.7 亿美元增长至 14.65 亿美 元;6 年间,出口量和出口额分别增长了 2.5 倍和近 4 倍。平均年递增为 21.9%和 31.7%。成为家电 类出口商品中增长幅度最快的品种之一。 因此,在这种形势及背景下,分析制定我国相关的电器产品出口指南就更具有实际意义。 为了帮助吸尘器出口企业了解当今国际家电市场的形势,消除并跨越产品销往国的技术壁垒, 促进家用电器行业的良性有序发展,商务部组织家用电器行业的研究机构、标准化机构、检验机构、 商会、协会和国内大型企业编写了吸尘器出口技术指南 。该指南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家用电器行业 在出口时遇到的共性问题,帮助家用电器行业实现生产大国向生产强国的转变,进而实现我国科技 兴贸的战略目标。 4 目 录 一、 适用范围.6 二、 出口商品基本情况概述.7 1 吸尘器进出口海关编码 .7 2 近5年吸尘器的进出口统计 .7 3 吸尘器近年的主要出口目标市场 .8 4 我国吸尘器在国际市场的主要优势 .8 三、 国际国外主要标准与我国标准的差异浅析.9 1 概述 .9 GB4706.7-2005(IDT IEC60335-2-2: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真 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 与JIS C 9335-2-2:2004 真空吸尘器安 全标准的差异 .9 日本工业标准JIS C 9108-1992真空吸尘器与IEC60312(第3.2版)真空吸 尘器性能测试的主要差异 .12 四、 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与我国的差异.18 1 欧盟 .18 1.1 技术法规和标准.18 1.2 合格评定程序.18 1.3 EMC要求.18 1.4 CE认证介绍.19 1.5 CE认证适用产品.19 1.6 CE认证的模式.20 1.7 CE认证申请程序.20 1.8 办理CE认证需提交的资料.21 1.9 使用CE标志需经过的合法程序.21 2 北美 .23 2.1 技术法规和标准.23 2.2 合格评定程序.23 2.3 如何取得北美CSA认证.26 3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27 3.1 技术法规.28 3.2 标准.28 3.3 合格评定.29 3.4 电器产品安全法规符合性管理结构.29 3.5 法规符合性表现形式.30 3.6 申请时提交的文件.30 3.7 标志.31 3.8 能源效率法规.31 4 日本 .31 4.1 技术法规.31 4.2 标准.32 4.3 PSE标志 - 日本产品安全标志.33 4.4 日本电器产品的安全认证.33 5 韩国 .34 6 沙特阿拉伯 .35 5 7 柬埔寨和越南 .36 8 香港 .37 五、 目标市场关于插头/插座法规、标准、认证介绍.38 六、 目标市场电源电压和频率介绍.40 七、 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 (内部参考).43 八、 达到目标市场技术要求的建议(内部参考).44 九、 家电行业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战略(内部参考).45 附录A IEC60312 第3.2版家用真空吸尘器性能测试方法.47 附录B JIS C 9108-1992真空吸尘器 .91 附录C UL1017真空吸尘器,鼓风式清洁器和家用地板清洁器 .113 附录D 关于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WEEE)指令.187 附录E 关于限制某些有害物质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指令.200 6一、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境外销售的吸尘器。 本指南是为了帮助吸尘器出口企业消除或跨越在国际贸易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技术性贸易壁 垒,并提供解决问题的参考指引。 注:在境内销售的吸尘器也可参照本指南中的适用条款。 7二、 出口商品基本情况概述 1 吸尘器进出口海关编码 吸尘器 海关编码 8509100000 2 近 5年吸尘器的进出口统计 表 2.1 1999年2005 年我国吸尘器产品出口统计 年份 数量(万台) 金额(万美元) 2005年 8393 146523 2004年 7912 121013 2003年 6856 89322 2002年 5534 68257 2001年 4176 50174 2000年 3121 37348 1999年 2143 25435 表 2.2 2000 年2005年我国吸尘器按地区进出口统计 单位:台(数量) ,美元(金额)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进口 出口 进口 出口 进口 出口 进口 出口 进口 出口 数量 1020 641688 23172 1020 641688 6793443 34568 10528814 n/a 14708100 亚洲 金额 38583 8566144 316655 38583 8566144 89176201 666039 130045790 n/a 227880746 数量 n/a 7892 n/a n/a 7892 119742n/a 132887 n/a 516582 非洲 金额 n/a 204732 n/a n/a 204732 2469902n/a 2628697 n/a 9111256 数量 730 1143237 6255 730 1143237 13768656 17079 18614951 n/a 34369559 欧洲 金额 42150 17920203 553793 4215017920203217853194 935488 284767423 n/a 600606520 数量 0 18885 400 0 18885 474521 n/a 521822 n/a 783303 拉美 洲 金额 0 513706 6408 0 513706 9142356 n/a 7642702 n/a 12015292 数量 17 1153411 1664 17 1153411 19898781 1686 24277849 n/a 27036335 北美 洲 金额 8261 9670711 162577 8261 9670711 169448160 267624 236099740 n/a 329294988 数量 0 52040 60 0 52040 713270 23 1267542 n/a 1718262 大洋 洲 金额 0 1386192 29546 0 1386192 13758944 3342 21418899 n/a 313208208 3 吸尘器近年的主要出口目标市场 在出口地区中,2004 年按出口额排列,欧洲排名第一,北美洲第二,亚洲第三(详见表 2.3)。 表 2.3 吸尘器出口量最大的地区 2002 2003 2004 年 地区 数量 (万台) 金额 (万美元) 数量 (万台) 金额 (万美元) 数量 (万台) 金额 (万美元) 北美洲 1989.8781 16944.8160 2427.7849 23609.9740 2703.6335 32929.4988 欧洲 1376.8656 21785.3194 1861.4951 28476.7423 3436.9559 60060.6520 亚洲 679.3443 8917.6201 1052.8814 13004.5790 1470.8100 22788.0746 4 我国吸尘器在国际市场的主要优势 我国吸尘器出口量居世界第一位,基于行业的以下特点: 1)较早地采用了国际标准 吸尘器产品的安全标准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和 GB4706.7家用 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吸尘器的特殊要求 比较早地采用了国际标准IEC60335-1和IEC60335-2-2, 使我国吸尘器产品的安全水平较早地与国际标准和水平接轨,能够比较顺利地通过国际上通行的产 品检测和合格评定程序。 2)配套、制造能力强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大国,具有相当强的家用电器产品的制造和配套能力。 家电制造业的配套、制造性质突出,极适合我国现阶段的生产模式,因此,在我国一些传统家电制 造基地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吸尘器的设计能力、模具加工能力、零部件配套能力都很强,接到国 外定单后能在很短的时间组织生产,按时交货,在国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3)产品质量水平稳定 由于我国居民居住条件和消费习惯的影响,国内消费市场对吸尘器的需求一直不旺,使得生产 企业一直以外销为主,给国外公司订牌或组装生产(OEM、ODM) 。国外公司对产品质量要求及产品品 质的一致性较高,而我国吸尘器生产已出口厂家,经过多年的生产供货,已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对 于上游材料及零部件供应链熟悉,对下游市场也很清楚;同时多年的生产使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 避免了低质低价的恶性竞争,产品受到国外消费者的欢迎。 4)具有低成本优势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劳动力充足,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各种原材料、零配件的供货渠道充 分完善;传统机电产品生产和组装技术优势明显;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从事加工、生产的各项费用 也相对较低,这就形成了我们具有的多方面的低成本竞争优势。 9三、 国外主要标准与我国标准的差异浅析 1 概述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 外先进标准的精神,我国目前的家用电器安全标准基本上是等同等效采用了 IEC60335系列的标准。 其中的采标差异部分主要是根据我国的地理、 气候和环境等 WTO/TBT允许的规则对原 IEC标准作了 相应的修订和补充,以适应我国的具体消费特点。 吸尘器(产品标准中称为真空吸尘器 )作为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的一种电器产品,同其 他电器产品一样,原则上也等同采用对应的国际标准,具体讲就是,家用电器的安全标准等同采用 IEC60335 系列标准。 这是基于国际电工委员会对所有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性有一个统一要求。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制定自己的电器产品安全标准时,也基本上遵循这一原则。 但是,除作为电器安全的基本要求之外,一些不同的地区或国家,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也容 许存在一些差异(这也称为地区性差异) 。以下即是我国吸尘器标准与对应的 IEC标准,以及作为典 型产品生产及输出国日本的该类产品标准的差异对比。 GB4706.7-2005(IDT IEC60335-2-2: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真空吸尘器和吸水 式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 与JIS C 9335-2-2:2004 真空吸尘器安全标准的差异 1 制定背景 标准对比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包括动物清洁用真空吸尘器 的安全标准。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 250V。 a、根据我国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精神,吸尘器安全标准GB4706.7-2005 等同 采用 IEC60335-2-2:2002; b、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的英文名称是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是由 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IEC 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组织; c、 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C) 的英文名称 Japanese Industrial Standards Committee, 是根据日本 工业标准化法建立的日本全国性标准化管理机构。 22 标准差异对比 为了使用方便,本文以表格形式将两个标准的差异进行对比: 表 3.1 序号 日 本 标准 的页 码 GB4706.7-2005 (IDTIEC60335-2-2: 2002)的条款 差 异 内 容 1 P2 1 范围 增加注: 本标准对应的国际标准表示如下: 根据ISO/IEC 导则21,采标的对应程度: IDT为一致采用, MOD为修改采用, NEQ为非等效采用。 2 P2 2 引用标准 增加: JIS C 9335-1:1992 电动吸尘器 3 P2 3 定义 3.1.9 增加及差异: 电子控制的风量及输入功率如下: -吸入功率表示的吸尘器中,全开放量与最大吸入功率时的风量 以及最大输入功率时的风量,两者中选大的风量之和的50%,调 节空气吸入口后, 以额定电压运转时的输入功率Pm (参照图3.1)-不用吸入功率表示的,缓慢地关闭吸入口时的初始的最大输入 功率的风量,全开放量时输入功率的50%以下时的正面的风量与 全开放量及其50%的风量和在一起时,调节空气吸入口后,以额 定电压运转时的输入功率Pm(参照图3.2 及图3.3) 。 10-以吸入功率表示的吸尘器,按照JIS C 9108附录1规定的吸入 功率测试条件进行。 -其他吸尘器,取下延长管进行测试。 软管作为单独的附件。软管不安装在器具上。但是,由电力驱动 的旋转刷及类似装置,动作时不与地面接触。动力驱动清扫用吸 尘头,动作时不与地面接触。 另外,能够单独使用的动力驱动清扫用吸尘头,要将软管及延长 管接在吸尘头上。 4 P3 6 分类 6.1 差异: 室外用吸尘器应为OI类,I类,II类及III类器具。 动物清洁用电动吸尘器,应为II类或 III类器具。 5 P3 6.2 差异: 动物清洁用电动吸尘器, 吸水式吸尘器及室外用吸尘器至少 应为IPX4。 6 P3 7标志和说明 7.1 差异: 有要求时, 应标注电动吸尘器的额定输入功率及器具的最大 输出功率。 注101: 有要求表示时,接其他动力驱动清扫用吸尘头时,器具使用标准 尺寸的插座时,任选的动力驱动清扫用吸尘头。 注102: 但是,室外专用器具的规格(形状、尺寸) ,其室外连接的动力 驱动清扫用吸尘头本身的规格,不用标注。 7 P4 7.12 日本标准删除IEC60335-2-2的内容: 带有旋转刷和类似装置的吸尘器和吸水式清 洁器具的说明书应指出当使用者清洗或维护器具之前,应 将插头从插座中拔出。 如果使用了IEC 60417的5935 符号,应解释其含义。 8 P4 7.101 增加注: 器具引线为专用规格(形状、尺寸)时,其引线以及连接 的动力驱动吸尘头自身的规格等,不用标注。 9 P4 7.102 增加注: 器具引线为专用规格(形状、尺寸)时,其引线以及连接 的动力驱动吸尘头自身的规格等,不用标注。 10 P5 10.1 增加及差异: 风量和输入功率控制装置的最大功率,不能超过额定功率的 15%。 动力驱动清洁头的功率单独标注时, 动力驱动清洁头的功率应单 独测定。 注101:器具用输出最大负载标注时,测定额定功率不加负载。动力驱动清洁头的功率不单独标注时, 器具本体的额定功率 与动力驱动清洁头的功率不分别测定。 11 P5 11.2 增加: 不单独使用的动力驱动清洁头的温升,在平的表面上进行。 12 P5 11.3 差异: 注101:测定输入功率时,要确保吸尘器已经被正确地重新装配 过,在吸口封闭的情况下测定Pi ,不封闭的情况下测定 P f 。但 是,用吸入功率标注时,应在最大输入功率时进行测定。 13 P7 16.3 差异: 载流软管除它们的电气连接外,在温度为 205 ,约 1NaCl水溶液中浸泡 1h。当软管浸泡在水溶液中 时,在每根导线和其它连接在一起的导线之间施加 2000V 的电压 5min。然后,0类器具施加 1000V电压,其他额定 11 电压为 150V 以下的器具,施加 2500V 电压。另外,额定 电压超过 150V 的器具,施加 3000V 电压,在全部导体与 盐水之间施加 1min。 14 P8 21.102 差异: 试验后,0类器具的带电部分不应外露,其他器具基本绝缘 不应外露,连接在一起的导线和盐溶液之间进行 16.3 的耐压试 验。 15 P9 22.32 差异: 注101:空气在电动机之前通过集尘袋或者过滤器时,应符合此 要求。 16 P10 25.7 增加: 使用符合日本标准的软线时: -额定消耗功率超过500W的器具以及室外使用的器具的电源线, 其截面积应大于0.75mm。 17 P10 25.23 增加及差异: 软管中的载流导线,0类器具,厚度大于0.3mm的,没有塞孔的, 应有绝缘。其他器具,应有20.75mm 2 的导线(IEC60227的52 号线)规定的绝缘以及与护套厚度同等以上的绝缘套。 122.3 日本标准增加的附图: 图 3.1 日本标准增加的附图 日本工业标准JIS C 9108-1992真空吸尘器与IEC60312(第3.2版)真空吸尘器性能测 试的主要差异 3.1 背景差异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的英文名称是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是由所有 国家的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组织。 IEC的宗旨是促进各国在电气和 电子标准化领域的全面合作。鉴于以上的目的并考虑到其他活动的需要,IEC还出版国际标准。整个制 13 定工作由委员会来完成。任何对有关技术问题特别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标准制定工 作。 IEC 有关技术问题的决议或协议,由所有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并尽可 能表述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规则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委员会所承 认。 随着贸易的国际化,标准也日趋国际化。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本国标准,已成为 WTO 对各成 员的要求。国际标准化,是指在国际范围内由众多国家、团体共同参与开展的标准化活动。IEC 每年 都制定、修订和出版新的国际标准,并为世界许多国家积极采用,其中包括许多家用电器安全和性 能国际标准。而且根据 IEC 的 SMB 最近召开的会议透露,有的国家在考虑 IEC 标准作为技术法规在 本国的应用问题。 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C) 的英文名称 Japanese Industrial Standards Committee, 是根据日本工业 标准化法建立的日本全国性标准化管理机构。成立于 1949 年。总部设在首都东京。1921 年 4月,成 立工业品规格统一调查会(JESC),即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制定和发布日本国家标准。1929 年该会 代表日本参加国家标准化协会国际联合会(ISA)。1946 年 2月工业品规格统一调查会解散,并同时成 立工业标准调查会。1949 年 7 月 1 日,日本开始实施工业标准化法 ,根据该法设立日本工业标准 调查会。1952 年 9 月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代表日本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53 年参加国际电工 委员会(IEC)。 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制定和审议日本工业标准(JIS); 调查和审议 JIS 标志指定 产品和技术项目。它是通商产业省主管大臣以及厚生、农林、运输、建设、文部、邮政、劳动和自 治等省的主管大臣在工业标准化方面的咨询机构,就促进工业标准化问题答复有关大臣的询问和提 出的建议,经调查会审议的 JIS 标准和 JIS 标志,由主管大臣代表国家批准公布。 调查会由 240 名以内的委员组成。委员由有关大臣从有经验的生产者、消费者、销售商和第三 方的专家和政府职员中推荐,经通产省大臣任命,任期年。正、副会长由委员中遴选产生。另设 258 名专门委员,负责调查专门事项,根据会长提议,由通产省大臣任命。遇有必要调查审议特别事 项时,设临时委员,该事项调查审议结束,临时委员即行退任。调查会由总会、标准会议、部会和 专门委员会组成。标准会议是它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管理调查会的全部业务,制定综合规划,审 议重大问题;审查部会的设置与撤销,以及规定专门委员会的比例,协调部会之间的工作。标准会 议按审议工作范围设立土木、建筑、钢铁、有色金属、能源等 29 个部会。各部会由会长指定的委员 组成,负责审查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与撤销,协调专门委员会之间的工作,对专门委员会通过的 JIS 标 准草案进行终审。专门委员会是每项技术专题设置一个,由生产、使用、销售等各方面的代表按比 例选举产生,负责审查 JIS 标准的实质性内容。调查会共设有 2000 多个专门委员会,有委员 2 万名 左右。调查会隶属于通商产业省工业技术院。工业技术院标准部是调查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调查会 的日常工作,实际上是具体制定日本工业标准化方针、计划和落实计划的管理机构。标准部下设标 准、材料规格、纺织和化学规格、机械规格和电气规格 5个课。 1922年 10 月 9 日,工业品规格统一调查会(JESC)制定发布了第一个日本标准规格(JES)金属材 料抗拉试样 。1949 年 10月 31 日,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制定发布了第一个日本工业标准电机防爆 结构(煤矿用形 JISC0901) 。日本工业标准(JIS)是日本国家级标准中最重要、最权威的标准。根据日 本工业标准化法的规定,JIS 标准对象除药品、农药、化学肥料、蚕丝、食品以及其他农林产品另制 定有专门的标准或技术规格外,涉及到各个工业领域。其内容包括:产品标准(产品形状、尺寸、质 量、性能等)、方法标准(试验、分析、检测与测量方法和操作标准等)、基础标准(术语、符号、单位、 优先数等)。专业包括:建筑、机械、电气、冶金、运输、化工、采矿、纺织、造纸、医疗设备、陶 瓷及日用品、信息技术等。1990 年以来,JIS 标准总数一直保持在 8200 个左右。其中:产品标准约 4000 个,方法标准 1600 个,基础标准 2800 个。截至 1999 年 3 月底,共有现行 JIS 标准 8428 个。 根据日本工业标准化法的规定,日本自 1949 年 7 月开始实行质量标志制度。最初仅以产品为对 象。1950 年 3 月,水泥瓦、生铁等共 1O种产品获得了第 l 批 JIS 标志。1966 年又将加工技术正式纳 入 JIS 标志制度。1967 年 1 月批准“工业用镀铬“为第 1 个 JIS 指定加工技术项目。从此诞生了加工技 术 JIS 标志。截至 1998 年 3 月底,JIS 标志指定产品有 1000 多个品种,指定加工项目有 10 余种;已 有 1.2 万多个国内外厂家获得了 1.6 万多个 JIS 标志许可证。 3.2 日本标准的主要结构 1、适用范围 14 2、术语定义 3、产品分类 4、源额定值范围 5、性能 6、结构 7、材料 8、试验方法 9、检验 10、产品名称 11、标识 12、使用注意事项 附录 由此,可以看出 JIS C 9108 的结构特点: 1)通常 IEC 标准的试验方法放在附录中,而日本标准的安全试验与性能试验没有区分开,在一个标 准中; 2)在试验方法中,JIS C 9108 把有些 IEC 认为安全项目作为性能项目考核,例如:绝缘、机械强度、 电气强度和电气间隙等; 3)JIS C 9108 把材料单作为一章,有 9 项要求,而 IEC 考核的项目较少。 3.3 标准主要差异 1、 IEC60312 的适用范围包括具有自动行走机构的吸尘器,而 JIS C 9108 不包括具有自动行走机构的 吸尘器。 2、IEC60312 不进行温度测试,而 JIS C 9108 的 5.4 条为温度测试。 1)温度试验是在额定频率、额定电压下,以标准测定状态连续运转,按照阻抗法测量卷线温度,按 照热电温度计法测量整流体,当测量处的温度大致稳定时进行测量,带有软线卷绕机构的,是在把 软线拉出有效长度 1/5的状态下运转。 2)在进行温度试验时,吸尘器各部位的温度应符合下述要求: 表 3.2 测定位置 温度 A级绝缘 100 E 级绝缘 115 B 级绝缘 125(120) F级绝缘 150(140) 电动机绕组 H级绝缘 179(165) 硒 75 锗 60 整流元件(仅限于交流回路 使用) 硅 135 融断器的接触部分 90 金属、陶瓷及玻璃制品 65 搬运用把手(操作把手除外) 其他制品 80 金属、陶瓷及玻璃制品 55 使用者的操作把手 其他制品 70 金属、陶瓷及玻璃制品 60 开关等旋钮及按钮 其他制品 75 人容易触及的外壳 65 绕组内部的各层软线的表面 天然橡胶混合物、聚胺酯橡 胶混合物、盐化混合物 60 15 氯丁二稀橡胶、丁苯橡胶混 合物、耐热盐化混合物、聚 乙烯橡胶混合物 75 丁基橡胶混合物、橡胶混合 物 80 交联氯丁二稀混合物 90 注:1 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电动机的绕组。 2 标准环境温度为 30。 3、 IEC60312 不进行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测试,而 JIS C 9108 的 5.5.1和 5.5.2 分别为绝缘电阻和电气 强度测试项目。1)吸尘器进行绝缘电阻试验时,绝缘电阻应在 1M以上。 2)绝缘电阻试验也是当在上述温度试验前后,用直流 500V 的绝缘电阻计测定带电部件与器具的表 面之间的绝缘电阻。 3) 耐电压试验即带电部件与器具表面间的电压, 额定电压为 100V 的, 施加 1000V; 额定电压为 200V 的,施加 1500V;额定电压为 100V 及 200V 之外的,施加 2 倍的额定电压再加 1000V 频率为 50Hz 或者 60 Hz 的正弦交流电压的耐压 1min。但是,电压情况太多时,施加上述试验电压的 1.2 倍的电 压 1sec,即能够代表。进行试验时,必须能耐受试验电压。 4、IEC60312 不进行接触端子温度测试,而 JIS C 9108的 5.8.2为接触端子温度测试。 吸尘器进行试验时,接触端子的温度应小于下表的数值: 表 3.3 接触端子的材料 温度 铜或者铜合金 70 银或者银合金 95 注: 标准环境温度为 30。 温度试验,是在开闭的试验后,施加额定频率的额定电压,使开关通过的最大负载电流,各部 分的温度大致稳定时,用热电偶测定触点的温度。 5、IEC60312 不进行软线弯曲和机械强度测试,也不进行耐久性测试;而 JIS C 9108 的 5.9 和 5.11 为 软线弯曲和机械强度测试,5.12 为耐久性测试项目。 1)软线的弯曲 吸尘器本体带的软线的弯曲,按照要求进行试验,其他软线,应符合标准要求: 2)机械强度 吸尘器的机械强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平移式吸尘器本体按照要求进行试验,便携式及扫帚式按照要求进行试验时,除均应符合的要 求外,各部分不能出现危险及破裂等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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