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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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发布 2016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朱华 2017 年 5 月 目 录 综 述 . 4 水环境 . 5 大气环境 . 10 声环境 . 13 固体废物 . 15 辐射环境 . 17 生态环境 . 21 气候变化、自然灾害 . 24 专 栏 . 27 综 述 2016 年,全省环保系统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12 条主要河流水质整体保持为优 , 类 类水质比例为 96.5。全省 68 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 97.8。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 65.95,是全国水、大气、生态全优的省份之一。 5 水环境 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优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和主要湖泊水库水质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改善。 【 备注: 2015 年和 2016 年地表水水质评价方法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 2011 22 号) 】 十二条主要河流 全省 12 条主要河流共设置 143 个国、省控水质评价监测断面,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2002)评价,水质状况为优。 类 类优良水质比例为 96.5,较上年提高 3.2 个百分点(见图1、 图 2)。 依据 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 目标, 按 功能高 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类 主 要适用 于 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类 主 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 鱼 的索饵场等; 类 主 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 、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 域 及游泳区; 类 主 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类 主 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 要求 水域。 6 图 1 全省 12 条主要河流各类水质比例 图 2 全省 12 条主要 河流 水质状况 闽江 闽江水质优。评价的 59 个断面中: 类 类优良水质比例为100,同比持平; 类 类优质水质比例为 84.7,同比提高 25.1个百分点。各类水质比例如下: 类水质占 1.7, 类水质占 83.1,III类36.4%IV类2.1%V类1.4%I类3.5%II类56.6% 类60.1%闽江九龙江木兰溪萩芦溪交溪霍童溪龙江敖江晋江汀江漳江东溪合计2016年 100 91.3 83.3 100 100 100 50 100 100 100 100 100 96.52015年 100 85 83.3 75 85.7 100 50 100 100 88.9 100 100 93.3020406080100类类水质比例()2016年 2015年7 类水质占 15.3,无 类、 类和劣 类水。 59 个评价断面中,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 类水质标准;邵武和顺断面为 类水质,未达到省水十条 类水质考核目标。 九龙江 九龙江水质优。评价的 23 个断面中: 类 类优良水质比例为 91.3,同比提高 6.3 个百分点; 类 类优质水质比例为 17.4,同比提高 2.4 个百分点。各类水质比例如下: 类水质占 4.3, 类水质占 13.0, 类水质占 73.9, 类水质占 8.7,无 类和劣 类水。 23 个评价断面中,雁石桥、河口 2 个断面水质未达到 类水质标准;河口、华安黄枣铁路桥 2 个断面分别为 类、 类水质,未达到省水十条 类、 类水质考核目标。 木兰溪 木兰溪水质良好。评价的 6 个断面中: 类 类优良水质比例为 83.3,同比持平; 类 类优质水质比例为 16.7,同比持平。各类水质比例如下:无 类水, 类水质占 16.7, 类水质占 66.7, 类水质占 16.7,无 类和劣 类水。 6 个评价断面中,三江口断面水质未达到 类水质标准;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省水十条考核目标。 龙江 龙江水质呈轻度污染。评价的 4 个断面中: 类 类优良水质比例为 50.0,同比持平; 类 类优质水质比例为 50.0,同比提高 50.0 个百分点。各类水质比例如下:无 类水, 类水质占 50.0,无 类和 类水, 类水质占 50.0,无劣 类水。 4 个评价断面中,福清倪浦桥和福清海口桥 2 个断面水质未达到 类水质标准;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省水十条考核目标。 其他河流 8 萩芦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汀江、漳江和东溪 8 条河流的所有断面水质均能达到 类水质标准;敖江的双口渡、东溪的诏安美营桥 2 个断面均为 类水质,未达到省水十条 类水质考核目标。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9 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57 个县级市(县、区)共监测 11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115 个水源水质达标(达到或优于 类 标准),达标率为 96.6,较上年下降 1.7 个百分点。 主要湖泊水库 全省 18 个主要淡水湖泊水库中, 4 个为 类水质,占 22.2 ; 11个为 类水质,占 61.1 ; 2 个为 类水质(龙岩棉花滩水库和漳州南一水库),占 11.1 ; 1 个为 类水质(福州西湖),占 5.6 。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海水湖泊 厦门 筼筜湖为劣四类海水,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 按湖泊水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 18 个淡水湖泊水库中,贫营养状态的湖库 1 个,占 5.6;中营养状态的 17 个,占 94.4。 近岸海域 根据海 水水质标准( GB3097-1997) ,按点位比例评价,全省近岸海域第一类、二类水质比例为 72.3 ,第三类水质比例为 14.9 ,第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为 12.8 ;按面积比例评价,全省近岸海域第一类、二类水质比例为 88.7 ,第三类、四类和劣四类比例分别为4.0 、 3.2 和 4.1 。主要污染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按照 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 海水 水质分为四类: 第 一类 适用 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 9 第 二类 适用 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 三类 适用于 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 四类 适用于 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措施与行动 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下达水污染防治行动 2016 年度计划,严守 “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的底线。 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 2016-2020)(闽政 2016 29 号),将水污染防治向支流纵深和广大农村地区推进。制订出台福建省地表水水质考核办法( 试行 ) ,创新水质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对外公布,并与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和省级流域专项资金的分配挂钩。省环保厅约谈流域水质未达阶段目标以及饮用水源水质出现超标的市、县政府,督促加强问题整改。 开展县级以上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严格审核水源保护区划的调整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修编,开展海洋环保责任制考核。 全年新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15 座,新增日处理能力 53 万吨,新建改造污水管道 1427 公里。截至 2016 年底,全省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规模为 551.3 万吨, 2016 年全省污水处理量为 14 亿吨,市县污水处理率 89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 90 。 2016 年,全省共关闭拆除禁养区及可养区存栏 250 头以下不达标养猪场户 1.66 万家,消减生猪 187.2 万头;实施完成可养区存栏250 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1999 家,目前全省超过 60的规模养猪场实现了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10 大气环境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背景区域空气质量保持稳定。酸雨污染仍较普遍。 环境 空气功能 区 分为二类:一类区 为 自然保护区、 风 景名胜区 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执行 一级标准 ;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 通 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 执行二级标准 。 城市空气质量 全省 68 个城市(含 9 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58 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 ( PM10) 和细颗粒物 ( PM2.5) 浓度分别为 0.012mg/m3、 0.019mg/m3、 0.046mg/m3 和0.026mg/m3,一氧化碳和臭氧特定百分位数平均值分别为 1.1mg/m3和0.109mg/m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评价,空气质量达标 (达到国家 二级标准) 天数比例在 88.4 100 ,平均为97.8 。 全省 9 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 ( PM10) 和细颗粒物 ( PM2.5) 浓度分别为 0.010mg/m3、 0.026mg/m3、0.047mg/m3 和 0.027mg/m3,一氧化碳和臭氧特定百分位数平均值分别为 1.3mg/m3 和 0.115mg/m3,达标天数比例在 96.3 99.4,平均为 98.4。福州、厦门、三明、南平、龙岩和宁德 6 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高于平均值,莆田、泉州和漳州 3 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低于平均值。 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排序,全省 9 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 由 好至差 排名依次为南平、莆田、龙岩、泉州、厦门、福州、宁德、三明和漳州。首要污染物:龙岩为臭氧,其余 8 个设区市均为细颗粒物 ( PM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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