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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内公众传播发展合作各国传播方式及对南南合作提供方的启示向国内公众传播发展合作各国传播方式及对南南合作提供方的启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2017免责声明:本研究报告的分析和政策建议不一定反映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其执行委员会或成员国的观点。本报告中使用的名称不代表联合国秘书处或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对任何国家、领土、城市或地区、或其当局的法律地位,或者对其边界或界线的划分的看法。本报告提出的建议仅代表研究人员的观点,并不反映任何政府或其他组织的看法。版权所有。在注明出处的情况下,均可引用、复制或翻译本出版物中的任何部分。未经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事先书面许可,本出版物的任何部分均不得用作商业用途。鸣 谢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感谢Merriden Varrall博士、徐秀丽博士以及梁梦柯女士撰写本报告,并感谢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对此项研究的支持。报告还得到韩玥女士、Niels Knudsen先生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其他官员在项目管理、报告内容和质量保证上的支持。同时也感谢所有为本报告接受访问和提供建议的专家和官员。本报告原文为英文,中文版由王超先生,陈彦丰女士和李坤夏女士翻译。希望本报告能够加深读者对当前国际发展合作在国内传播现状和机遇方面的认识,并激发进一步探讨。目录执行摘要 .1引 言 .3研究背景 .3向国内公众传播发展合作过程中存在的共同挑战 .3研究方法和局限性 .4现有文献中关于“传播”、“公众认识”和“公众支持”之间的联系 .5中国 .7发展合作概况 .7传播背景 .7传播实践 .8巴西 .12发展合作概况 .12传播背景 .13传播实践 .13印度 .15发展合作概况 .15传播背景 .16传播实践 .16荷兰 .18发展合作概况 .18传播背景 .19传播实践 .19南非 .22发展合作概况 .22传播背景 .22传播实践 .23韩国 .25发展合作概况 .25传播背景 .25传播实践 .27土耳其 .29发展合作概况 .29传播背景 .30传播实践 .30英国 .32发展合作概况 .32传播背景 .33传播实践 .33结语和五点建议 .36第一点 明确目标 .37第二点 了解受众 .37第三点 培养民众的国际精神 .38第四点 有针对性地传播 .39第五点 审查和修改 .39参考文献 .40附录一 2015-2017 年中国做出的主要发展合作承诺 .441执行摘要本报告对中国、巴西、印度、荷兰、南非、韩国、土耳其和英国等国的发展传播方式进行了研究和比较,并明确其对于中国的启示。本报告考察南南合作提供方和传统发展伙伴如何向其国内公众传播国际发展合作,并探讨其多种传播方式形成的背景和原因。本研究旨在为同行间相互学习提供信息,并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希望更深入开展国际发展国内传播的国家提供切实的建议。本研究的信息于2016年5月至8月期间通过案头研究、访谈和书面信函整理而来。本研究发现,在各国选择将发展合作传播给国内公众的方式和原因上有一些共同主题。每个国家都根据本国国情,以不同的方式来回应这些主题。一些传统发展伙伴国的政府认为,大多数公民认为自己对其他国家的穷人有先存的道德义务。他们也相信自己的公民只是希望了解他们的税收去向何处。南南合作提供方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一些南南合作提供方普遍担心的是,自己国家的公众会认为,在自己国家仍然面临许多发展挑战时而花钱去帮助别国是不明智的。这些问题也确实在发达国家出现过,但并未构成其不进行发展合作传播的理由。本研究对南南合作提供方和传统发展伙伴进行比较,有以下几点发现:第一,传统发展伙伴国的公众对其他国家贫困问题和其本国政府发展合作的了解程度普遍较低。对南南合作提供方来说,尽管公众对贫困问题并不陌生,但对政府发展合作项目的认识普遍有限。另外,在本研究所涉及的许多国家中,公众往往会高估其政府的发展合作预算(如韩国、土耳其、荷兰和英国)。第二,不同国家的公众支持对外援助的原因不同。在南南合作提供方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包括:保持团结,提升国际影响力或国际地位,在某些情况下也包括互惠互利(特别是经济利益)。这都符合南南合作的一些共同原则。对于本研究中的传统发展伙伴来说,道德义务往往是提供援助的主要驱动因素,其次是出于自我利益。南南合作提供方和传统发展伙伴国的公众都对自己国家的发展合作存在一些共同关切的问题,包括国内的发展挑战和发展合作有效性的问题(如巴西、南非和英国)。第三,本研究中的所有传统发展伙伴国都具有较为完善的国内传播策略、体制结构和传播工具,并有相关研究成果来支持发展合作传播政策的制定。相比之下,本研究中的南南合作提供方目前尚无相应基础设施来制定传播政策。第四,传统发展伙伴的发展传播策略在不同程度上通常包含两个要素:第一,发展教育,即通过发展教育为发展支出搭建宏观背景、提供理由;第二,发展报告,即通过发展报告对支出做出说明。本研究中的大多数南南合作提供方目前都将传播重点放在发展报告上。2第五,南南合作提供方目前的传播情况存在一些共同问题(如巴西、印度和南非),包括:公众需求水平低;政府对国内公众批评敏感;以及数据一致性和技术能力等问题。这些国家也普遍认为,发展合作是其外交政策的一部分,不易公开讨论或审议。本研究从各国的考察结果中得出的关键信息是,要实现有效的发展合作对内传播,传播方式必须符合各国不同的情况。与国内受众产生共鸣,并提高公众支持度是南南合作提供方进行发展合作传播的重要目标。本研究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南南合作提供方制定发展合作对内传播策略提出五点建议:第一,明确目标。明确发展合作传播的目标至关重要,这些目标决定了传播的方式。诸如中国等南南合作提供方同时面临诸多国内挑战,因此,重点是要考虑到国内发展的挑战,并把国际社会的期望与国内公众的需求相结合。第二,了解受众。传播者应对公众的看法、态度及其成因有一个深入的认识。然而,尽管公众态度非常重要,关于公众态度是如何形成的相关研究却少之甚少。中国可以考虑定期开展有关发展合作的民意调查,这有助于管控与传播相关的各种风险。第三,培养民众的国际精神。要使公众形成对政府发展合作的积极态度,首要条件是对他人有超越国界的联结感、义务感和责任感。因此,除了对政策和项目进行报告外,发展教育可能有助于使公众更广泛地理解政府提供发展合作的理由。对于中国来说,可以选择利用可持续发展目标等相关宣传活动,来向公众分享中国是如何支持其他国家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另外,中国可以探索如何讲述海外志愿者的故事。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中国可以通过开设适当的学校课程来加强发展教育工作。第四,有针对性地传播。要根据目标受众决定相应的传播内容、传递方式和机构设置。同时要制定明确的计划,用于确定需要什么类型的资源来最有效地获得受众群并且实现传播目标。建议中国的传播工作需注意专业性和沟通性两个方面,在此指导框架下,注重强调发展合作的“道义性”、“有效性”、“合规性”、“相关性”和“外交性”五个特征,并针对不同受众采用不同的传播方式。第五,审查和修改。根据一定的成功标准定期评估传播策略的有效性,并随时做好调整的准备是非常重要的。就中国而言,重点是要尝试不同的传播方式,并使用基于证据的研究成果来支持政策的调整和新举措的试行,同时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做好随时适应和改变的准备。关于南南合作提供方是如何将发展合作传播给国内受众的现有研究很少,而且本报告对于不同国家而言,可获得的信息量参差不齐。因此,本报告并不声称其研究结果是确凿的,而是为同行间相互学习提供一个介绍性的概述,并为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奠定基础。3引 言研究背景近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了重要的南南合作提供方。1他们的发展合作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但仍面临着贫困、不平等、环境恶化、以及快速城市化等长期的国内发展挑战。因此,南南合作提供方往往难以将本国发展合作的意图、成果和益处传达给国内公众。虽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大多数成员国在发展合作对内传播的投入上有较为久远的传统,但这类实践在南南合作提供方中却较为少见。中国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中国作为国际发展伙伴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并做出了支持发展中国家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坚定承诺。中国媒体和大众对中国发展合作的探讨日益增加,特别是在2015年和2016年联合国峰会、2015年中非合作论坛峰会、第21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和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高级别场合上中国积极发表声明。2这些探讨说明,在中国发展合作的动机、规模、分布和影响等问题上加强公众参与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尤其突出的问题是,精准扶贫、解决国内贫困问题,是中国明确指出在2020年前需要完成的国家优先事项。公众对国内仍未完全解决的贫困问题尤为关注,此时如何增强他们对国际发展援助的支持和参与就会变得更为复杂。在这个议题上,相关研究有限,但中国和其他国家更加有效地开展发展合作对内传播的空间越来越大。本研究就传统发展伙伴和南南合作提供方的传播经验进行梳理,试图对其开展发展合作传播的方式进行探讨,以得出有价值的经验教训。更具体地来说,本研究考察并比较中国和其他面临着类似中等收入国家挑战的南南合作提供方的国情和传播方式。本研究还考察数个传统发展伙伴的经验,为南南合作提供方提供有用的借鉴。最终,本研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可能对那些希望加强发展合作对内传播的国家有所帮助。希望这些建议也能够对中国政府当前或今后加强发展合作对内传播的举措起到帮助作用。向国内公众传播发展合作过程中存在的共同挑战许多南南合作提供方为遵循透明度和问责制等原则,正在研究如何更好地报告国际发展领域相关支出。但是,这些国家的政府面临着一个共同的挑战,即考虑到公众对本国国内发展的关切,政府如何在对支出情况进行报告的同时不致在民众中引起恐慌呢?3研究表明,在很多情况下,这些国家的公众对贫困和发展问题了解甚少,但对于政府的对外发展支出1.注意术语:不同的国家更倾向于用不同的术语来描述他们的国际发展合作。本报告使用“传统发展伙伴”一词来描述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国,而非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国或新兴发展伙伴中的中等收入国家则称为“南南合作提供方”。所有发展提供方做出的工作都称为“发展合作”。2.有关中国2015至2017年所做发展合作承诺的详细清单,见附录一。3.这在较发达的国家也是一个越来越受到关注的问题。4却高度关注。通常情况是,公众在原则上可能会支持减贫,但不会将其当做是自己的责任。这些情况并非是南南合作提供方独有的,大多数国家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这种情况。4为了应对这个困境,有些国家用非常专业的术语对支出情况进行报告,国内公众可能对此毫无兴趣(例如南非);有些国家提供总体的信息,但不提供分类数据(如中国);其他一些国家则以清晰易懂的方式进行报告,让公民能够找到所需的信息,同时也着重开展发展教育工作, 5让公民感受到提供发展合作是合理的(比如韩国和荷兰)。总而言之,每个国家都以自己的方式在与各类受众展开互动的过程中寻找平衡。因此,通过回顾不同国家的情况和做法,我们能够汲取相关经验。研究方法和局限性本研究考察了包括中国、巴西、印度、南非和土耳其在内的几个南南合作提供方的对内传播方式,这些方式如何运作,以及为什么采取这些方式。选择这些国家是出于多种理由,包括其地域多样性;与中国一样是中等收入国家;以及从发展合作的规模和范围上而言他们是主要的南南合作提供方。报告同时也探讨一些传统发展伙伴的做法。荷兰和英国在发展传播方面有着比较丰富的经验,而且采取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所以是很好的比较对象。韩国近年来从发展援助受援国的角色转变为援助国,并从传统发展伙伴的传播策略中吸取了经验教训,也是一个有用的案例。同时,韩国与中国也有一些共同的文化价值观。本报告是以国家为章节划分的。每个国家案例简要地概述了该国的发展合作基本情况,然后描述了制定和实施发展传播政策的社会和政治背景。每个案例的主要部分概述了该国当前正在实施的传播方式,包括现有数据、相关体制安排,以及媒体(包括社交媒体)在其中起到的作用等。本研究中关于南南合作提供方的信息主要基于相关学者、非政府组织人员、智库专家和当地民众的观点,以及在情况允许下对相关政府官员的采访。报告中的信息由作者于2016年5月至8月期间通过案头研究、面对面访谈、Skype、电话、以及书面信函整理而来。本研究也考察了某些英文媒体资料,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对其他语种的媒体,特别是报纸、官方网站和公开声明等信息进行了考察。由于研究资源有限,并且各国采取的传播方式不同,各国现有的信息量和信息种类也各不相同。本文中的引用应该被看作具有说明意义,而非具有代表意义。本研究尽最大努力,提供尽可能多的可比较的信息。本研究并不声称其研究结果是确凿的,而是将研究结果以一个介绍性的概况呈现,为今后开展更广泛、更严格的研究打下基础。4.例如英国,Henson等2010年在发展研究院(Institute of Development Studies)发表了名为“英国公众对国际发展援助支持的看法:定性调查结果(Public Perceptions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Support for Aid in the UK: Results of a Qualitative Enquiry)”的报告。5.关于“发展教育”的定义有很多,为了与本文提出的发展报告区分开来,作者借鉴了欧洲全球教育网的“全球教育”的定义:“打开人们的视野和心胸,关注世界现实,唤醒人们为所有人创造一个更赋公正、公平和人权的世界。”见gene.eu/about-gene/global-education/。5现有文献中关于“传播”、“公众认识”和“公众支持”之间的联系关于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国发展传播和公众态度方面的文献是存在的,但关于南南合作提供方的相关文献则很少。6因此,现有文献存在几个共同的假设。首先,许多文献都假设“有效的传播”将提高公众对发展合作的支持程度,从而使发展合作更加有效,并且还假设“良好”的发展传播与公众的认知水平和公众对本国发展合作的支持程度三者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例如,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发表的许多报告认为,“公众的参与可以建立支持,使发展政策更有效”,这些报告还提供了相关经验教训和政策建议(OECD, 2014年)。联合国建议,发展伙伴应将发展合作预算总额的3用于开展提高公众认识的活动上,以加强公众支持,并最终提高发展合作的有效性。但绝大多数国家的相关支出远达不到这一标准(North-South Centre, 2003年)。事实上,关于传播、公众认识、对发展合作的支持、以及发展合作有效性之间关系的研究甚少(Henson等,2013年)。荷兰和英国等传统发展伙伴国的经验表明,这几者之间的关联非常复杂。传播工作是否会提高公众认识是值得讨论的,加强传播工作或提高公众认识是否会得到更多的公众支持,这同样值得怀疑。因此,公众对于贫困问题的抽象关注与对本国发展合作的支持在多大程度上有关系,这个并不明确(Henson等,2013年)。就英国来说,尽管自1997年以来英国在发展传播方面做出了相当大的努力,但英国国际发展部(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开展的公众态度追踪调查多年结果一致显示,大约一半的英国人认为他们对国际发展挑战或发展中国家的民生问题了解甚少(Henson等,2010年)。同样地,一些研究表明,在支持发展合作程度较高的国家,公众对发展合作的了解程度往往是有限的(Riddell,2007年),高水平的公众认识并没有促成高水平的公众支持。例如,在韩国,公众在这方面的认知水平相对较低,但对减贫的支持程度却普遍较高,对政府发展合作项目的支持程度为中等(Kwon等,2012年)。在荷兰,几十年来对发展领域公众认识的投入并没有为荷兰发展合作政策带来更强有力的公众支持。这个挑战一部分来源于政府对公众为什么持某些观点缺乏理解,以及不知道可以做些什么去影响这些观点。也就是说,不知道什么可以让传播工作更加“有效”。许多国家通过问卷调查来追踪舆论走向,然而,这些问卷调查和民调的信息并不足以充分表明民众态度以及这些态度是如何形成的。7如果传播会提高公众理解或支持的这个假设并不一定在所有情况下都成立,这将对各国向国内公众传播发展合作的理由和方式都有影响。第二,有关发展传播的文献多集中在发达国家。因此,文献假设了某些政治现实,并笃定传播是必要的。这是因为(假设传播与公众支持有因果关系)公众支持被看作是政府有效开展发展合作的必要条件。这些文献的基本信念是,政府应该得到公众的支持,以便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中的一个、两个或全部:第一,批判国际发展政策,提高其有效性;第二,6.例如,除了Czaplinska 2007年的论文外,其主题是就如何为新欧盟成员国提供发展合作的支持提供有用的信息。7.例如,Henson等(2010年)讨论了调查的一些潜在缺陷,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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