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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十件民生实事 (第一件事:巩固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龚洁敏 邓丽珍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检验 2016 年广东省十件民 生实事类财政资金(第一件事:巩固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使 用绩效,考核资金预 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支出效率以及综合 效益,进一步提高我省民生财政支出的管理水平和综合使用效 益,省财政厅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粤 府 2016 86 号)、广东省财政厅省十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规 程(粤财办函 2014 152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委托广东 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对 2016 年省级十件 民生实事中的第一件事的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展开评价,形成本 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背景。 自“十二五”时期开始,广东省进入 率先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攻坚克难、补短板时期。 2013 年 11 月,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 2013 111 号),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我省底线民生保 障水平的总目标、区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针对以上目标,我省 建立了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孤儿生活保障、城乡 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生活津贴与护 理补贴的保障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底线民生保障体系。“提高底 - 1 -重点督办工作任务 资金名称 资金额 (亿元) 牵头承办 部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110 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基 础养老金补助资金 69.41 省人社厅 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从 每月 374 元、 172 元提高到 418 元和 190 元。 城乡低保补助资金 43.86 省民政厅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年 6470 元以上、确保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60% 农村五保供养 补助资金 9.57 省民政厅 线民生保障水平” 连续五年列入省政府向社会承诺的“十件民生 实事”中的第一件民生实事,在财政资金上给予重点保障。 (二)资金概况。 省财政 2016 年预算投入财政资金 152.56 亿元(其中中央资 金 54.16 亿元)用于落实第一件民生实事,共涉及 3 个省级主管 部门 6 项财政资金,均为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详见表 1-1)。 本次评价重点对列入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的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及其涉及的资金进行了抽查。 表 1-1 第一件民生实事省政府重点督办任务资金安排情况表 - 2 -重点督办工作任务 资金名称 资金额 (亿元) 牵头承办 部门 孤儿集中供养水平从每月 1240 元提 高至 1340 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月 760 元提高至 820 元 。 孤儿生活保障 补助资金 3.64 省民政厅 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每年 1556 元提高到 2178 元。 城乡医疗救助 补助资金 19.07 省民政厅 残疾人生活津贴每年 1200 元,重度 护理补贴每年 1800 元。 残疾人生活津贴与护 理补贴资金 7.01 省残联 合计 152.56 (三)绩效目标。 2013 年 11 月,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 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 2013 111 号),明确提出:到 2015 年,粤东西北地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珠三角地区达到全国前列。到 2017 年,全 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前列的总目标,具体包括:城乡居 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水平 2015 年达到全国前六名,孤儿生活 保障水平从 2015 年起达到并保持全国前六名,城乡低保水平、 残疾人生活津贴与护理补贴水平从 2015 年起达到并保持全国前 十名,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2017 年达到全国前十 - 3 -名。 二、评价结论 评价组对各项目单位自评材料进行了审核、分析、汇总,并 进行了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综合各环节的情况和意见,评价组 认为: 2016 年第一件民生实事项目在整体上按照省政府相关部署 有序推进,项目完成情况 较好,在机制保障上建立和完善底线民 生保障管理制度措施,在资金投入上逐年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 平,有效保障和提升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但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仍存在保障对象错位、管理监督不到位和保障服务水 平有待提升的问题,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原则和方法,综合 评定 2016 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一件事:巩固提高底线民生保障 水平)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得分为 81.5 分,绩效等级为 “良”。 三、主要绩效 (一)坚守目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跃居全国前列。 2016 年我省底线 民生保障的水平全面提高。一是 2016 年 1 月起,全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110 元, 比上年增加 10 元,增长 10%。二是全省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 比 2015 年提高 60 元、 70 元,分别为 570 元、 470 元;月人均城 - 4 -乡低保补差分别为 450 元、 225 元,分别比 2015 年提高 40 元、 25 元。三是全省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供养标准全部达到或者超过当 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60%。四是孤儿基本生活保 障集中供养水平提高至每月 1340 元,分散供养水平提高至每月 820 元,分别比 2015 年提高 100 元 /月、 60 元 /月。五是残疾人 生活补贴标准从 2014 年 100 元年 /人提高到 600 元年 /人, 2015 年和 2016 年提高到 1200 元年 /人;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从 2014 年 600 元年 /人提高到 1200 元年 /人, 2015 年和 2016 年提高到 1800 元年 /人,与 2013 年相比, 2016 年残疾人生活 补贴标准提高了 12 倍, 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了 3 倍。六是医疗 救助全年人次住院平均补助标准提高到 2516 元,全省困难群众 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提高到 70以上,超额 完成绩效目标。同时,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 增长机制。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 生活费的通知(粤民福 2011 22 号),按照我省 2012 年孤 儿统计人数,结合每年不低于 7.9%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 费性支出增长率和 5%的孤儿人数增长率测算, 2016 年我省孤儿 集中和分散供 养水平分别达到 1340 元 /月和 820 元 /月。 (二)加强管理,夯实了底线民生保障的实施基础。 - 5 -底线民生工作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 2016 年底线民生的各 项工作实施力度和实施基础进一步增强。一是底线民生保障工程 以坚持突出重点、守住底线、进一步加大投入为原则,全力推进 民生改善 ,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 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分别按政 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 范围,以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为目标,制定了财政资金的 年 度考核目标或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清晰完整,成绩看得见、摸 得着。二是各级建立组织了专门机构和经办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切实加强民生保障财政资金管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广东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 知(粤府 2013 111 号)等相关要求,细化财政资金相关管 理办法和监管措施。认真管控、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建立健全 各项财务制度,组织落实资金的预算、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是省财政厅分别于 2015 年提前下达和 2016 年足额将中央和省 财政投入的第一 件实事资金拨付到至市、县级财政局,资金到位 率 100%;各市县财政部门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将 资金拨付至资金使用单位或直接支付到困难群众的账户。第一件 实事资金基本能按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支出。用款遵循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要求,使用票据销账制度。建立健全基础台账, 规范财务核算工作,基本能及时、全面、客观反映财政资金收支 - 6 -结余情况。四是各级主管部门基本能按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细化管理要求细则,对保障对象履行组织申 报、 审核材料、入户调查、公示结果的职责,按照管理制度要求 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国库直接拨付至保障对象个人账户或集 中供养机构账户等程序,从而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公开。 在政府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 2016 年第三季度末第一件实事资金 已经全面完成督办实事任务中有关“ 2016 年提高补贴标准”的工 作任务,提前完成发放的绩效目标。 (三)全面覆盖,底线民生工程有效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基本 生活权益。 底线民生保障是国家基本社会保障政策,是伟大的民心工 程。 2016 年,我省的底线民生保障水 平有了很大的提升,有效地 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让社会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到党 和政府的关怀。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巩固了全覆盖成果, 2016 年底全省城乡居保参保人数达 2543 万人,完成国家计划 101.7%,完成省计划 102.5%。二是 2016 年全省享受生活补贴残 疾人约 51 万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残疾人约 64 万人。三是对全 省城乡低保对象 170 万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四是对全省农村特困 供养对象 23.4 万人,集中供养孤儿 9009 人,分散供养孤儿 25500 - 7 -人提供了救助。五是全省医疗救助惠及困难群众 357 万人次,其 中资助医保参保 236 万人,直接救助 121 万人次。从执行情况上 看,第一件实事资金基本实现“两个确保”,即是确保按规定程 序已纳入覆盖范围的保障对象,已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确保补 贴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四)补足短板,为广东率先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奠定了基础。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 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主要目标任务, 就是率 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 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全面完成扶贫开发任务,被作为全面建成小 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同时,从体制创新、动力转换、结构优化和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等方面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 实基础。 2013 年以前,我省的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一直是率先建设 全面小康社会的短板,随着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随着省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我省底线民生保障工作和保障水 平有了明显提高,底线民生工程取得了长足进展,不仅底线民生 保障水平跃居全国前列,底线民生的覆 盖率也做到了全面尽责, 有力地保障广东率先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 - 8 -四、存在问题 2016 年底线民生的保障水平、保障覆盖面有了长足的发展, 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评价组也发现还存在一些必须纠正的问 题。 (一)预算管理的精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预算编制和调整未能与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有机融合。 各项底线民生保障财政资金预算编制是以上年度保障对象人数 及各地区人均财力作为分配因素,根据各项资金的特点采用因素 分配法进行预算的编制。但在实际执行过 程中,因保障对象实行 动态管理,保障人数存在增减变动,实际保障人数与资金下拨保 障人数存在差异,实际补助资金与下拨资金不一致,业务主管部 门应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和保障人数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资 金预算,将预算调整与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有机融合,避免资金 出现沉淀或缺口。在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主管部门未根据项目 实际执行情况及时调整资金预算,造成财政资金超预算支出或存 在大量结余。如:江门开平市残疾人生活补贴预算 210 万元,实 际支付 102.5122 万元,结余预算 107.4878 万元 ;重度护理补贴 预算 300 万元,实际支付 329.6838 万元,超预算 29.6838 万元。 湛江市遂溪县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2016 年各级财政共投入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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