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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造林 及抚育方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XX 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2016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造林及 抚育方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检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的实 现程度、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管理水平, 省财政厅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粤府 2016 86 号)、关于做好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的通知(粤财绩函 2017 18 号)有关规定,组成评价小组, 对“ 2016 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造林及抚育方向)” 共计 148,482 万元的使用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了本绩效评 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背景。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 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 2013 11 号)要求,“通过 10 年左 右的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森林生态体系 完善、林业产业发达、 林业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到 2017 年,初步建成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生态景观林带全面建成。 森林面积达到 1.63 亿亩,森林蓄积量达到 6.20 亿立方米。与 2015 年相比,新增森林公园 519 个、湿地公园 70 个。森林碳汇储量 1达到 12.89 亿吨。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60%。林业产业总产 值超过 8,000 亿元,森林生态效益总值达到 1.59 万亿元。森林 覆盖率达到 60%”。该文还明确指 出,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主 要任务有:建设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森林碳汇工程、生态景 观林带工程、森林进城围城工程、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下同)、 加强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 动林业创新驱动发展、发展壮大绿色惠民产业。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 2016 年林业发展及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资 金安排总体计划,该专项资金总额为 176,406 万元,其中造林及 抚育支出方向资金为 148,482 万元,占比为 84.2%,主要用于森 林碳汇林抚育、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生态景 观林带建设、 防护林工程中央投资省级配套、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植被恢复 费(返拨市县)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统筹)使用、林下经 济示范基地建设、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 森林公园建设、森林保险省级保费补贴等。 (二)资金扶持范围及分配方法。 2016 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造林及抚育方向,以 下简称“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148,482 万元,资金采取因素法 或专家评审进行分配。资金扶持范围及分配方法见表 1-1。 2表 1-1 2016 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造林及抚育方向) 资金扶持范围及分配方法情况表 序 号 支持方向 分配 方法 支持范围 支持方 向金额 合计 主要包括粤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等 14 148,482 1 森林碳汇林抚育 因素法 个地级市以及江门开平、台山、恩平市, 27,777 省直有关单位。 2 森林碳汇重点 生态工程建设 因素法 主要包括粤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等 14 个地级市以及江门开平、台山、恩平市, 省直有关单位。 39,941 主要包括粤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等 14 3 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因素法 个地级市以及江门开平、台山、恩平市, 9,552 省直有关单位。 4 5 6 7 8 防护林工程中央 投资省级配套 自然保护区建设 森林植被恢复费 (返拨市县) 森林植被恢复费 (省统筹) 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建设 因素法 专家评审 因素法 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 与中央投资防护林工程建设资金扶持 的范围一致。 全省自然保护区及省级自然保护区行 政主管部门等省直有关单位。 全省各市县(区)。 主要包括粤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等 14 个地级市以及江门开平、台山、恩平市, 省直有关单位。 林下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基础,基地面积 达到一定规模,经营管理及类似项目的 建设已取得较好成果和经验的地级市。 2,300 2,114 45,792 4,532 1,000 除珠三角 6 市外(广州市、深圳市、珠 9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因素法 海市、佛山市、东莞市、 中山市)全省 其他 15 市国土范围内的林地、森林、 5,834 林木,包括非林业部门管理的 森林。 10 乡村绿化美化 工程建设 因素法 粤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等 14 个地级市 以及江门开平、台山、恩平市。 4,540 粤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等 14 个地级市 11 森林公园建设 专家评审 以及江门开平、台山、恩平市,省直有 3,000 关单位。 12 森林保险省级保费 补贴 因素法 全省纳入森林保险试点范围内的投保 人。 2,100 3(三)资金下达与安排。 2016 年专 项资金共 148,482 万元,评价基准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资金安排情况见表 1-2。 表 1-2 2016 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造林及抚育方向) 安排情况表 序 号 1 2 3 资金下达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提前下达 2016 年省级林业发 展及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 农 2015679 号) 关于下达 2016 年林业发展及保护 专项资金(造林及抚育方向)的通 知(粤财农 2016 85 号) 关于安排 2016 年省级林业 发展及 保护专项资金(造林及抚育方向) 的通知(粤财农 2016 138 号) 资金下达 年度 2015 2016 2016 金额 (万元) 133,889.78 6,532 2,114 备注 仅统计造林及抚 育方向金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提前下达。 2016 年 4 月 6 日 下达。 2016 年 6 月 30 日下达。 关于安排 2016 年省级林业发展及 4 保护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省 统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 2016 1,333.5 2016 年 10 月 9 日下达。 财农 2016 158 号) 关于安排 2016 年省级林业发展及 5 保护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省 统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 2016 630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下达。 财农 2016 395 号) 6 7 关于安排 2016 年省级林业发展及 保护专项资金(省级支出)的通知 (粤财农 2016 71 号) 合计 2016 3,946.22 148,445.50 仅统计造林及抚 育方向金额。 2016 年 5 月 31 日提前下达。 注:实际下达资金 148,445.50 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统筹预算安排 4,532 万元,实际安排 4,495.50 万元,减少 36.50 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专项资金投入 148,482 万元用于造林及抚育方向,具体目标: 4抚育碳汇林 231.48 万亩,任务完成率 100%,合格率 85%;建设 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 86.2 万亩(省财政补助造林 49.9 万亩, 封山育林 36.3 万亩),造林成活率 85%;建设生态景观林带 9.3 万亩,造林成活率 85%;支持 2015 年防护林工程中央投资省级配 套资金建设,总建设任务人工造乔木林 31.6 万亩,封山育林 48.8 万亩;提升 27 个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水平;完成年 度森林植被恢复费返拨市县及省统筹支出用于宜林地造林、迹地 更新、林分改造、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及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任 务;建设 4 个 国家级 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完成全省森林资源 二类 调查,摸清全省森林资源家底,实现全省森林资源数据“一张图、 一套数”;兴建省级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 227 个;完善 14 个示范 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和景观林改造;完成 10 个试点市政策性森 林保险任务,承保生态公益林面积 5,521 万亩(承保率 95%)、商 品林面积 905 万亩(承保率 15%)。 二、绩效分析 评价小组根据 2016 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造林 及抚育方向)绩效评价说明(详见附件 1)中的评价指标体系, 评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得分为 82.03 分。 从 7 项二级指标的评价 得分情况来看,在前期准备、事项管理、经济性、效率性、效果 性及公平性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分如图 2-1 所示。 5图 2-1 二级指标得分情况 进一步对三级指标得分结构进行分析, 13 项三级指标得分如 图 2-2 所示。 图 2-2 三级指标得分情况 (一)绩效影响。 61.前期准备。 该指 标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三方面考察,主要 是论证决策程序的科学性、目标设置的完整性、保障措施的完备 性。指标分值 20 分,评价得分 16.21 分,得分率为 81.03%。总 体上,资金设立符合有关规定,资金的投向与结构合理,但存在 部分项目未按其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申报、部分项目绩效 目标设置不明确、项目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 1)论证决策。该指标反映专项资金设立合规性、项目申 报的规范性及项目审批决策的科学性。指标分值 7 分,评价得分 5.12 分,得分率为 73.11%。 专项资金使用符合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的要求,资金扶持 方向、扶持方式、扶持对象明确、项目申报内容基本符合资金管 理办法要求,项目审批程序基本合规。表现在:一是专项资金设 立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 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 2013 11 号)文件精神要求。二是 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省级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 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 2014 26 号)、广东省省 级森林碳汇林抚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 2014 27 号)、 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 2014 28 号)、广东省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粤财农 2014 138 号)、广东省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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