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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全文公示 ) 建设单位: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4年 3月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目 录 1. 前言 . 1 2. 总则 . 4 2.1 编制依据 . 4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 7 2.3 评价工作等级和工作重点 . 13 2.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 18 2.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 22 3.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 25 3.1 拟建项目概况 . 25 3.2 垃圾的来源、组份、热值分析 . 31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 . 33 3.4 本 工程拟采用工艺技术方案 . 34 3.5 主要设备和装置 . 42 3.6 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 44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62 4.1 自然环境概况 . 62 4.2 社会环境概况 . 64 4.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65 4.4 污染源调查 . 81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83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83 5.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93 5.3 水环境影响分析 . 129 5.4 声环境影响评价 . 130 5.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 133 5.6 土壤影响分析 . 161 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5.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161 5.8 垃圾运输的影响分 析及措施建议 . 162 5.9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 164 6. 社会影响分析 . 166 6.1 拆迁安置的社会影响分析 . 166 6.2 人文景观的影响分析 . 166 6.3 人群健康影响分析 . 166 6.4 垃圾焚烧发电社会环境影响 . 166 7. 环境风险分析 . 169 7.1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 169 7.2 评价等级的确定及评价范围 . 169 7.3 风险识别 . 173 7.4 源项分析 . 174 7.5 事故后果分析 . 174 7.6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 182 7.7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 . 185 7.8 小结 . 188 8. 污染防 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 189 8.1 废水治理措施 . 189 8.2 废气治理措施 . 194 8.3 噪声治理措施及评述 . 201 8.4 固废污染治理措施及评述 . 202 8.5 地下水、土壤污染以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 204 8.6 绿化 . 206 8.7 拟建项目 “ 三同时 ” 验收一览表 . 206 9. 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 210 9.1 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 210 9.2 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 210 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9.3 小结 . 218 10. 总量控制分析 . 219 10.1 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及目标 . 219 10.2 总量控制因子 . 219 10.3 总量控制指标值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 . 219 11.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221 11.1 项目投资经济效益分析 . 221 11.2 环保投资 . 221 11.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221 11.4 社会效益分析 . 222 12.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223 12.1 环境管理 . 223 12.2 环境监理 . 224 12.3 环境监测计划 . 226 12.4 排污口规范化的建议 . 229 13. 公众参与 . 231 13.1 公众参与的原则与方法 . 231 13.2 网上、张贴和报纸公示 . 231 13.3 问卷调查 . 241 13.4 参观考察 . 247 13.5 召开听证会 . 247 13.6 公众意见问题汇总及意见反馈 . 252 13.7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 256 14. 选址可行性分析 . 259 14.1 焚烧厂选址 . 259 14.2 与相关规划、规定的相容性分析 . 261 14.3 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200882 号)相符性分析 . 264 15. 结论 . I 15.1 项目概况 . I 15.2 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达标 . II 15.3 环境影响可接受 . III 15.4 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 V 15.5 总结论 . XII 15.6 要求 . XII 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前言 城市生活垃圾是当前世界各国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也是目前我国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 生活 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大,城市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目前比较普遍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有卫生填埋、焚烧发电和综合利用,垃圾焚烧处理的优点是减量效果好,焚烧后的垃圾体积减少 90,重量减少 80,并且可以有效利用焚烧余热供暖或直接发电,从而使垃圾成为新 的资源,同时实现了城市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故其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都较高。 近年来,随着吴江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日趋增多,预测 2020年吴江区生活垃圾清运量为 2080t/d。目前吴江区处理生活垃圾仅有填埋一种方式。位于松陵镇八坼社区的卫生填埋场 (吴江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是吴江区唯一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接纳主城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松陵镇八坼社区的生活垃圾,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约 480 吨(约占全区垃圾量的 30%),且库容已接近饱和,正在建设的填埋场二期工程总库容约 240 万立方米(可供上述区域使用十年),投入使用后仍 无法满足以上区域生活垃圾处置需求。而其余各镇(区)的生活垃圾处理均为属地分散简易填埋,缺乏规范。据估算,目前吴江区由于垃圾填埋,每年至少直接消耗土地100 多亩,间接影响周边土地使用面积达数十倍,而且这种填埋方式对环境的污染极大,存在不稳定的社会因素。 近年来随着吴江区城市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热值逐渐升高,入炉垃圾热值已经超过 5000kJ/kg; 2012 年吴江区市区的日垃圾清运量已超过 1600 吨。吴江区的生活垃圾从 “质 ”和 “量 ”上完全具备焚烧处理的条件。 为此, 吴江区 政府通过招 商 确定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人,在吴江成立项目公司: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由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采取 BOO方式建设吴江 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光大国际 ”)是以绿色环保产业为主业之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码: 00257),亦是光大集团投资实业之旗舰公司。光大国际以环保能源、环保水务和新能源为投资重点,建立了环保项目投资、环保工程建设、环保项目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运营管理、环保科技研发和环保设备制造一体化的业务模式,发展成 为全方位、一站式环保服务提供商。目前,光大国际共开发了 70 余个项目,遍及中国沿海 20 多个城市,已开发的项目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环保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等。截至 2012 年年底,光大国际集团共投资 66 个环保项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 165 亿元。投资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及环渤海湾地区。海外市场方面,己成功将新能源业务拓展至德国。 项目特点: 吴江 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 选址于 吴江区太湖新城东西快速干线南、长白荡西侧 。 拟建设 规模为 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1500 吨 , 垃圾来源于 吴江区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主要由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内容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贮存、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等。拟 采用 2 台日处理能力为 750t 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工程拟设置 2 台最大连续蒸发量为 75t/h 余热锅炉, 2 台装机容量为 18MW 的纯凝式发电机组 。 设备年运行 8000 小时, 年发电量为 21972.86 万 kWh, 平均上网电量为 18017.75 万 kWh。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以垃圾渗滤液为主的废水污染物,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和重金属的大气污染 物。 工作过程: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接受委托后,经现场实地踏勘、调研,在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进行两次环评公示、 媒体公告、参观考察、 公众参与问卷调查 、 召开 了 公众参与听证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见图 1-1。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关注项目的选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该项目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特别是大气污染物中的二噁英及重金属对周围环境及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同时本项目特别关注 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图 1-1 本次环评工 作 路线图 报告书主要结论: 吴江 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级法律、法规及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年 12 月 26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 年 10 月 28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 2 月 28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 年 4 月 29 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法( 1996 年 10 月 29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4 年 12 月 29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2012 年 2 月 29 日) ;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2002 年 8 月 29 日)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1991 年 6 月 29 日) ; (10)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01 号, 1992 年 6 月);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及 “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国家发改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 ; (1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27 号, 1993 年 8 月); (1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令第 1 号); (1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环发 2001199 号); (15)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设部、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城建 2000120 号); (16)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计投资 20021591 号); (17)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发改环资 200473 号); (18)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 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 20061864 号); 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19)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1999 年 10 月 1 日);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 2008 年9 月 2 日); (2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 (2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第 28 号); (2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 号); (25)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建城 201061 号); (26)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 20119 号; (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十二五 ”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 201223 号; (28)关于推进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 201033 号; (29)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的通知 环发 201211 号; (30)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135 号文); (3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 201234 号); (3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 号); (33)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 环发 2012140 号); (34)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 2012 年 10 月); (35)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的批复(国函 2012146号); (3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337 号); (37)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发 2013103 号) ; (38)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环发 2010123 号) 。 2.1.2 地方级法规、规章 (1)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政府 1993 年 38 号令); 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2)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 9449 号令); (3)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人大, 1997 年); (4)江苏省环境 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大, 2005 年); (5)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 200692号); (6)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苏政办发 20139号) ; (7)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 200698 号文); (8)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紧急通知(苏环管 2006 21号); (9)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1997122 号); (10)关于加强危险废物交换 和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控 1997143 号); (11)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的实施意见(苏环控 1998122 号); (12)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江苏省环保厅, 1998 年); (13)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环保厅, 2003 年3 月); (1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2010 年 1月 1 日实施); (15)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 201171 号); (16)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公众参与听证制度的通知(苏环办2011173 号 ) ; (17)江苏省 “十二五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苏政发 201251 号 ); (18)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 20111 号) ; (19)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 20124 号) ; (20)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江苏省 人民政府 , 2013 年 7 月; (21)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部分条目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的通知(苏经信产业 201383 号); (22)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列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省份函的通知(苏环办 2011250 号); (2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 ; (2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 2013283号)。 2.1.3 区域规划、专业规划 (1)苏州市近期建设规划( 2012-2015)(吴江区分册)(报批稿) ; (2) 吴江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 说明 (2012-2030)。 2.1.3 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8)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规范 ( HJ/T13-1996); (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90-2009) 。 2.1.4 项目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1) 吴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 (3) 项目环评技术咨询合同; (4)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2.1 评价因子 (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通过初步分析识别环境因素 (表 2.2-1),并依据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等,筛选本 次 评价的各项评价因子。 表 2.2-1 环境影响 因子识别表 影响因子 建设施工期 营运期 废气排放 废水排放 噪声 固废 车辆交通 地表水质 地下水质 空气质量 土壤质量 声环境 水生生物 陆域动物 植被 水土流失 公众健康 社会经济 景观 为重大影响; 一般影响; 为轻微影响 ( 2)评价因子 本项目评价因子 见表 2.2-2。 表 2.2-2 评价因子 项目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分析)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 SO2、 NO2、氮氧化物、 PM10、 H2S、HCl、氟化物、 NH3、 Hg、 Pb、Cd、臭气浓度、二 噁英类 SO2、 HCl、 PM10、 NO2、 氮氧化物、 Hg、 HCl、 氟化物 、Pb、 Cd 二 噁英类、臭气( NH3、H2S) 控制因子: SO2、 NOx 考核因子: 烟尘、 HCl、氟化物 、 CO、 Hg、 Cd、Pb、 二噁英 地表水 pH、 COD、 DO、高锰酸盐指数、SS、总磷、 氨氮 、总汞、铅、总砷、六价铬、镉、挥发酚 COD 控制因子: COD、 氨氮 考核因子: SS、 BOD5、总磷 地下水 水深、 pH、高锰酸盐指数、 Cr6+、氨氮、 AS、 Pb、 Cd、 Hg、硝酸盐(以 N 计) 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声 等效声级 Ld(A)和 Ln(A) 土壤 pH、 Cd、 AS、 Cu、 Hg 、 Pb、 Cr、Zn、 Ni、二噁英 类 生态 植物、农田生态 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利用量、处置量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 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2.2.2 评价标准 2.2.2.1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 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 中 SO2、 PM10、 NO2、 NOx、 氟化物、 Pb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Hg、 NH3、 H2S、 HCl 引用原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 已被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GBZ1-2010) 替代 ) , Cd 参考南斯拉夫标准,二噁英类参照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 。见表 2.2-3。 表 2.2-3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mg/m3)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0.0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24 小时 平均 0.15 1 小时平均 0.50 PM10 年平均 0.07 24 小时平均 0.15 NO2 年平均 0.04 24 小时平均 0.08 1 小时平均 0.20 NOx 年平均 0.05 24 小时平均 0.10 1 小时平均 0.25 氟化物 24 小时平均 0.007 1 小时平均 0.02 Pb 季平均 1( g/m3) 年平均 0.5( g/m3) 日平均 0.0007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Hg 日平均 0.0003 NH3 一次 0.20 H2S 一次 0.01 HCl 一次 0.05 日平均 0.015 Cd 一次 0.01 南斯拉夫标准 日平均 0.003 二噁英类 一次值 5( TEQpg/m3) 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 日平均 1.65( TEQpg/m3) 年平均 0.6( TEQpg/m3) 注: Pb、 Hg 一次浓度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一次取样、日均 1:0.33 比例换算, Pb、 Hg 一次浓度标准分别取 0.0021mg/m3、 0.0009mg/m3。 二噁英类小时、日均浓度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一次取样、日均、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年均浓度值按 1: 0.33: 0.12比例换算,小时平均浓度标准取 5.0TEQpg/m3、日均浓度取 1.65TEQpg/m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已被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GBZ1-2010) 替代,但“ GBZ1-2010” 中未列出 Hg、 NH3、 H2S、 HCl 等污染物的相关标准数值。为此,环评单位查阅了 国外 有关的资料,并参考其它同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标准要求,最终确定本 次评价仍采用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中相关数值。 排放标准 焚烧炉外排烟气污染物烟尘、 HCl、 SO2、 NOX、 CO、 Hg、 Cd、 Pb、 HF、 二噁英类执行欧盟对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U2000/76/EEC,见表 2.2-4。 焚烧炉技术指标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01),见表 2.2-5、表 2.2-6,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见表 2.2-7。 表 2.2-4 烟气 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单位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01) EU2000/76/ EEC 日均值 本项目 排放标准 1 烟尘 mg/Nm3 80 10 10 2 CO mg/Nm3 150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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