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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1号 编号:H-201401-A-BH-8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一四年三月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i 目 录 前言.1 1 总论.2 1.1 编制依据.2 1.2 评价原则、目的及方法.5 1.3 主要环境问题及影响要素识别.5 1.4 评价因子.7 1.5 评价等级及范围.7 1.6 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9 1.7 环境功能区划.10 1.8 评价标准.11 1.9 评价阶段及重点.12 2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4 2.1 工程概况.14 2.2 道路工程建设方案.17 2.3 配套管线工程建设方案.22 2.4 施工方案.29 2.5 污染源分析.32 2.6 清洁生产分析.34 3 拟建地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7 3.1 自然环境概况.37 3.2 社会环境概况.40 3.3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43 3.4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43 4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8 4.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48 4.2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0 4.3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2 4.4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52 4.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53 4.6 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57 5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9 5.1 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59 5.2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1 5.3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81 5.4 运营期社会影响分析.82 6 环境保护措施论证 .83 6.1 施工期的环保措施.83 6.2 运营期的环保措施.87 7 环境风险评价.90 7.1 风险识别.90 7.2 环境风险分析.90 7.3 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90 8 公众参与.94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8.1 项目公告.94 8.2 公众参与的形式及内容.98 8.3 小结.100 9 环保投资简要分析 .101 9.1 工程环保投资估算.101 9.2 环保投资简要分析.101 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02 10.1 环境管理.102 10.2 环境管理计划.104 10.3 环境监测计划.104 11 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06 11.1 规划符合性分析.106 11.2 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07 11.3 线路走向合理性分析.107 12 评价结论.108 12.1 项目工程概况.108 12.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108 12.3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109 12.4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110 12.5 工程选线合理性分析.111 12.6 公众参与调查分析结论.111 12.7 评价结论.111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拟建项目线路走向图 附图3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现状监测点位图 附图4 拟建道路两侧环境现状图 附图5 天津市北辰区13-0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附件: 附件1 市建交委关于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立项批复 附件2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选址意见书 附件3 噪声监测报告 附件4 公众参与调查表样本 附件5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纪要 附件6 审批登记表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 前言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作为政府性的投资公司,由天津市委市政府于 2004 年直接批准成立,专司重大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投资、建设职责,目前注册资本为 677 亿元,资产规模接近 3500 亿元,位居天津市大型国有企业之首,形成了拥有11家全资子公司、1家上市公司、2家控股公司、3家参股公司的集团公司架构。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天津城投集团全资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天津城投集团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龙门东道位于天津市北辰区,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西起铁东北路,东至天津市外环线,道路全长约 2127m,规划红线宽度 40m60m,为双向六车道。本工程沿线无现状正式市政道路,起点范围仅有一条5m宽现状小路,交通量较小,区域出行主要依靠北侧的北辰道和南侧的南仓道快速路,主干路路网间距较大,骨架路网尚不完善。此外,拟建龙门东道横穿北辰区规划的行政中心、文化中心重要地段,由于现状地形多为荒地,现状环境严重制约着地块的价值提升,不利于开发建设。 基于上述背景,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38272.06万元(含征地拆迁费21359.4万元)建设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工程建设由天津城投集团子公司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拟建道路全长2127 m,规划为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设计红线宽度40m60 m,设计行车速度50 km/h,随路敷设配套管网工程。本工程建成后,将满足居民安全、快捷出行的需要,保证与外界的联系顺畅,大大提高居住社区的绿化和宜居水平,促进地块的开发建设,推进北辰中心城区招商引资,从而带动北部新区开发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令第 253 号199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2004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完成相关的报批工作。为此,建设单位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承接项目后,评价单位在现场勘察、资料调研、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价技术导则,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证,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重点分析了施工期扬尘污染以及运营期汽车尾气、道路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1月23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在报告书技术评审会纪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 1 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1999年1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实施,2012年2月修改;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实施。 1.1.2 相关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1993年8月;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3)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令第94号,2003年5月; (4)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2003年6月; (5)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2004年6月; (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2005 年12月3日; (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 (8)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号,2007年12月1日;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10月;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3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2009年3月1日实施; (11)关于发布的通知,环发20107 号,2010年1月11日; (12)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2010年12月15日; (13)天津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规定,津政发第27号,1993年6月; (14)天津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津政发(2002)091号,2002年12月; (15)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2003; (16)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9月; (17)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2004年1月; (18)天津市工程渣土排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2005年5月; (19)天津市机动车污染物管理办法,1998年1月; (20)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2004; (21)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 (22)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12月; (23)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9月; (24)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天津市园林局,2004年10月; (25)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2006年6月; (26)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市建委,2004年2月; (27)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决定,津政发(2006)86号,2006; (2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津环保管200663号,2006年3月; (29)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2008年3月; (30)关于调整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函(津环保固函2010398号),2010年8月17日; (3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 (3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4 (33)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发2013104号,2013年9月17日; (34)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月; (35)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保护规定,津政令第1号,2013年6月; (36)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发201335号,2013年9月28日; (37)市环保局关于落实清新空气清水河道行动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津环保管2013167号,2013年10月22日; (38)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88号,2013年10月29日。 1.1.3 环境保护行业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011年9月;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1993年9月;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2009年4月;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2010年4月;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2011年9月;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2004年; (7)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 192-2006),2006年5月; (8)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1996年; (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2008年。 1.1.4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文件 (1)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2006年; (2)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2年10月; (3)天津市北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1月; (4)天津市北辰区13-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年3月; (5)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津建计审2013151 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立项的批复; (6)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7)建设单位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合同; (8)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5 纪要。 1.2评价原则、目的及方法 1.2.1 评价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2)认真贯彻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天津生态市建设等相关环保工作要求。 (3)坚持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环评工作。 (4)评价方法力求简单、适用、可靠,重点部分做到深入细致,一般性内容阐述清晰,做到重点突出,兼顾一般。 1.2.2 评价目的 (1)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全面了解当地环境质量状况。 (2)通过对本工程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评述、预测,评价其未来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合理选择工程方案提供依据。 (3)根据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将工程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实现本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 (4)进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公众参与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之中。 (5)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本项目的环保工程设计及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2.3 评价方法 根据以点为主,点线结合,反馈全线的原则,采用模式计算、类比法和调研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水环境评价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结合进行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采用类比方法和模式计算方法进行评价,声环境评价主要采用模式计算方法进行评价,环境风险评价主要采用定性分析方法进行评价,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社会环境评价主要采用调查分析方法进行评价,生态评价采用定性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 1.3主要环境问题及影响要素识别 1.3.1 主要环境问题识别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并结合建设地区的环境特征,对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识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6 别,识别结果见表1.3-1。 表1.3-1本工程主要环境问题识别 环境要素 建设活动 主要环境问题 工程施工 拆迁、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现有周边运输道路的拥挤,影响社会正常交通行驶 社会环境 工程协调 拆迁、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过程与区域建设协调不利的情况下,有可能相互影响施工冲突,造成反复建设,形成社会资源浪费 破坏表层土壤 项目所在区域为天津市北辰区,施工过程中破坏表层土壤,易造成水土流失 各种施工 施工机械设备、基础开挖,将影响现有景观 区域生态 土方工程 土地整治、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取弃土将占用土地,若处理措施不当,可能造成局部水土流失 水环境 工程施工 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处理不当,将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拆迁、 工程施工、运输 拆迁过程产生的建筑粉尘;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回填以及粉质建材在装卸过程产生粉尘;各种工程车辆运输过程中沿途散落及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产生的粉尘 环境空气 车辆运输、施工机械使用 各种工程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增加,必然导致废气排放量的增加 噪声 拆迁 车辆运输、施工机械使用 各种施工作业如大型挖土机、空压机、压路机等以及各种运输车辆作业产生的噪声 拆迁、 施工过程 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过程中土方工程,取弃土给周围环境带来影响;拆迁过程建筑垃圾等废弃物随便放置,不仅造成浪费还污染环境 施工期 固废 施工人员 各项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社会环境 人流和车流行驶 新建道路有利于周边小区居民的日常出行,带动了该区域的经济发展 环境空气 汽车尾气 机动车流量和尾气增加,对空气质量有一定的影响 噪声 交通 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产生不同程度影响 运营期 水环境 路面径流 降水冲刷路面造成的路面径流对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1.3.2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与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实际进度是密切相关的,不同的工程行为对环境各要素的影响是不同的,在环境影响识别矩阵中将环境要素分解为社会、资源、环境三方面,并列出施工期和运营期分别的影响源,建立环境影响识别矩阵。在完成环境影响识别矩阵时主要考虑:第一,影响的直接性与间接性;第二,影响的可逆性与不可逆性;其三、影响的持续性,即短期、长期或是间歇;其四,严重影响出现的概率;其五,环境要素的价值;其六,减轻影响的现实性。 识别矩阵见表1.3-2。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7 表1.3-2环境影响识别矩阵表 施工期 运营期 施工行为 拆迁 取弃土 路基、 管线 路面 材料运输 机械作业 运输行驶 生态景观 劳动就业 经济 旅游 交通 社会经济 土地利用 土地资源 水土保持 资源 景观资源 生态 水环境 声环境 空气 环境 固体废弃物 注:/:直接/间接影响;/:有利/不利影响;/:可逆/不可逆影响;/:长期/短期影响 通过环境影响识别,本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在以下几方面: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是拆迁、取弃土、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等带来的社会环境、水土流失问题和生态问题;拆迁、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和材料运输过程中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的影响;运输车辆会对路况带来暂时性的局部交通拥挤和车辆堵塞,并可能对交通安全构成一定的隐患;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是车辆行驶对道路两侧大气、声环境的影响。 1.4评价因子 (1)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TSP、PM10、SO2、NO2、CO 影响评价:TSP、NO2、沥青烟 (2)水环境 影响评价因子:SS、BOD5、CODCr、氨氮 (3)噪声:等效连续声级 1.5评价等级及范围 1.5.1 评价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要求,结合本区域和本工程的实际特点,各环境要素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如下: (1)环境空气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8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包括施工期的扬尘、沥青烟和运营期汽车尾气中的NOx。废气污染物的影响区域主要是道路两侧,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因此,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北辰区,项目所处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经预测,项目建设前后,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级增高量达5dB(A)以上,因此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一级。 (3)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场地和车辆冲洗废水;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和生活污水,道路只在雨期产生路面径流,排放量较小,水质简单,路面径流经雨水管网排入淮东路雨水泵站和望江路雨水泵站。因此,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从简。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北辰区,道路永久占地面积96000 m2,主要占地类型为荒地。本项目未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及重要生态敏感区,处于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确定本工程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5.2 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要求以及本项目的特点、区域环境特征以及有可能发生的环境影响,并参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JTJ005-96)的要求,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如下: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和营运期大气评价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200 m范围内。 (2)声环境 施工期和营运期声评价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200 m范围内。 (3)水环境 本项目实施路段西南侧为丰产河,距离本项目约20m;东侧为外环河,距离本项目约60m。本评价将对施工期废水的处理方式和排放去向进行分析,同时提出对丰产河、外环河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将对路面径流的排放去向进行分析 (4)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200 m范围。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9 1.6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 1.6.1 污染控制目标 废气以施工期扬尘、沥青烟影响最小化为控制目标,运营期以汽车尾气不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为控制目标;废水以施工期废水合理排放,营运期路面径流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且道路施工不对丰产河、外环河水质产生显著影响为控制目标;噪声以施工期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为控制目标,运营期以道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类别或使用功能要求为控制目标;固体废物以挖方、施工废渣、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及时清运,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为控制目标;生态环境以工程取弃土场设置合理、生态及时得到恢复或者补偿、道路的景观与周围景观和谐一致、不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为控制目标。 1.6.2 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和噪声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所在区域为北辰区,根据项目建议书及现场勘查结果,道路北侧现状为小型企业及空地,南侧现状为天津职业大学、职业大学教师公寓及空地。根据天津市北辰区13-08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龙门东道道路北侧主要规划为商业性及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南侧主要规划为居住用地、绿地及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因此,本项目将拟建道路南侧的天津职业大学及其教师公寓作为施工期及运营期大气、噪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次评价在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中将根据大气及声环境和环境风险的影响预测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合理布局的建议。 表1.6-1大气及噪声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 与本项目道路红线距离 与本项目道路中心线距离 评价时段 1 天津职业大学 南侧、正对 30m 50m 施工期、运行期 2 天津职业大学教师公寓 南侧、正对 50m 70m 施工期、运行期 3 大气、声环境 规划居住用地 南侧 110m 140m 运行期 表1.6-2运营期环境保护目标规模 声环境质量标准 保护目标名称 性质 道路里程 路基形式 高差 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规模 建设前 建设后 天津职业大学 学校 K2520K2680 填方路基 -1.641-0.441 临路一侧的学生公寓共7栋,每栋6层 2类 2类 天津职业大学教师居住K2240K2400 填方路基 -1.608-0.338 8栋,每栋12层 2类 2类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公寓 区 规划居住区 居住区 K1080K1460 填方路基 -2.228-0.615 - 2类 2类 (2)水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道路西南侧约20m处为丰产河,东侧起点60m处为外环河,将丰产河、外环河作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目标。 表1.6-3水环境保护目标规模 执行标准 河流 方位 与本项目道路红线距离 与本项目道路中心线距离 所属水系 水体功能 近期 远期 丰产河 西南侧 20m 50m 海河流域,海河干流 排涝、调蓄、景观 V类 IV类 外环河 东侧 距道路东侧起点60m 海河流域,海河干流 排涝、调蓄、景观 V类 IV类 1.7环境功能区划 各环境要素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7-1。 表1.7-1环境功能区划 序号 环境要素 环境功能区划分类依据 环境功能区划 1 大气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11月 二类区 2 声环境 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2010年,8月 2类区、4类区 (1)大气 根据“关于修改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天津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其他地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本工程大气评价范围内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声环境 根据关于调整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函(津环保固函2010398号)中噪声功能区划建议方案,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2类区。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对于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 类标准适用区域;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适用区域。 (3)地表水环境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根据天津市水系规划(2008-2020年),本项目临近的丰产河、外环河为景观水体,具有排涝、调蓄、景观的作用,水质控制标准近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远期(2020年)执行IV类水质标准。 1.8评价标准 1.8.1 环境质量标准 1.8.1.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及修改单,现状监测及评价、影响预测及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8-1。 表1.8-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标准限值(mg/m3) 序号 污染物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均 备注 1 TSP - 0.3 0.2 2 NOx 0.25 0.10 0.05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 TSP - 0.3 0.2 4 PM10 - 0.15 0.10 5 SO2 0.50 0.15 0.06 6 NO2 0.24 0.12 0.08 7 CO 10 4 - 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1.8.1.2声环境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标准,详见表1.8-2。 表1.8-2声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限值 dB(A) 序号 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1 2类 60 50 2 4a类 70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8.1.3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近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远期执行类标准,详见表1.8-3。 表1.8-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项 目 类 类 1 pH值(无量纲) 69 2 溶解氧 2 mg/L 3 mg/L 3 高锰酸盐指数 15 mg/L 10 mg/L 4 化学需氧量(CODCr) 40 mg/L 30 mg/L 5 氨氮(NH3-N) 2.0 mg/L 1.5 mg/L 龙门东道(铁东路-外环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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