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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中国清洁能源 及技术行业投资研究报告 目录 1. 中 国 清 洁 能 源及技 术 行 业 概 况 1 1.1 政策 环 境 分析 2 1.2 行 业发 展共 性 分 析 5 1.3 行 业发展 趋势 6 2. 中 国 清 洁 能 源及技 术 行 业 重 点 领域 发 展 现 状 分析 8 2.1 环保 9 2.2 新能源 15 3. 中 国 清 洁 能 源及技 术 行 业 PE/CV投资统 计 分析 20 3.1 投 资 规模 分析 21 3.2 投 资 行 业 分析 23 3.3 投 资 轮次 分 析 26 3.4 投资 阶 段 分析 27 3.5 投资 地 域 分 析 28 3.6 投 资 案 例 集 锦 30 4. 中 国 清 洁 能 源及技 术 行 业 M&A分析 32 5. 中 国 清 洁 能 源及技 术 行 业 IPO分析 37 5.1. 上 市 地点 分 析 40 5.2. 上 市 企 业 行 业 分 析 43 5.3. 上 市 案 例 集 锦 44 6. 附件 45 7. 联 系 我 们 48 序言 2 0 18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 4 0 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 的“推进绿色发展”的开局之年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 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是其中的重要方面。 普华永道作为全球和中国最大的能源行业咨询服务提供商之一,多年来持续关注着清洁能源及技术行业的发展。 继按季度发布系列“中国清洁能源及技术行业投资研究报告”后,此次推出 2018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中,我们全 方位探讨了过去一年内我国清洁能源及技术行业的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共 性,并结合行业重点领域,包括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风能及太阳能等发展 现状的分析,对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作为一份投资研究报告,我们着 重统计了2018年我国清洁能源及技术行业在 PE/VC投资、 M& A、 IPO等方面 的数据,并从规模、细分行业、轮次、地域、案例、融资方式等多个角度加以 分析。 报告显示, 2014-2018年,中国清洁能源及技术行业 投资市场规模整体呈上 升趋势。受宏观经济形势、中美贸易战、资管新规等因素影响, 2018年中国清 洁能源及技术行业投资有所下滑,披露的投资事件与 2017年基本持平,但行 业披露总投资金额仅为 2017年的 2/3左右。 2018年,中国清洁能源及技术行 业上市企业数量持续走低,但较 2017年的上市筹资额有所增加,港股上市受到关注。 2018年,从披露投资案例数来看,中国清洁能源及技术行业投资关注点仍然 聚焦环保领域,投资轮次以 A轮和新三板定增为主,投资阶段主要分布在扩 张期和成熟期。而从披露投资金额看,清洁能源技术领域超过环保 领域,投 资轮次分布相对均衡,投资阶段集中在成熟期。 展望未来,为了实现“推进绿色发展”的目标,相信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的能源体系,引导崇尚自然、追求健康的消费理念和培育绿色消费体系必将 成为趋势。 1 中国清洁能源及技术行业概况 1.1. 政策环境分析 2018年,中国清洁能源及技术行业政策密集发布,其中环保和清洁能源技术领域仍然是监管重点,同时节能、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领域的政策关注度也在不断提升。总体来看, 2018行业政策在法律法规、管理规范、规划指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的同时,各细分领域在关注点上各有其侧 重,但都相对侧重于规范标准以及具体管理政策的制定,更多的向标准建设、过程指导、监督考核等纵深领域延伸。 1. 环境保护领域:多项国 同时,国家政策持续强化环境保护标准建设,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推动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和资源循环利用。 2018 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多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污染防治标准,同时出台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 试行 ) 、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指导意见 ( 征求意见稿 ) 。 2018年 5 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工信部等连续发布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通知、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 理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提出建设基地的公共基础设施及平台项目、各类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等,并要求 2018年 3月 21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公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的范围,提出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2018年 8月 27日,国 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 印发2018年各省 ( 区、市 ) 煤电超 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持续做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并下达了各地的目标任务。 12月 30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联合发布钢铁、再生铜、合成纤维等 14个细分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家级法规和环保标准出台, 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业固体废物资 持续强化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 2018年 1月 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同时 2018年环保领域有多项国家级法规修正出台,表明环境保护在国家立法层面的位置进一步明确。 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把握全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关 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等,就下一步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给出指导意见。 源综合利用评价制度。 2. 节能领域:发展绿色 供应链体系,推进电力需 求侧管理、节能管理及 煤电清洁高效发展 2018年 4月 17日,商务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发展全过程全环节的绿色供应链体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环保产品、设备和设施,促进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供应链。 2018年 10 -11月,工信部先后发布全国工 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二批参考产品 (技术 )目 录 、“ 能 效 之 星”产品目录 ( 2018) 、国家工业节能技 术装备推荐目录 ( 2018) ,从节能产品需求侧管理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普华永道观点 国内单位能耗强度在过去几年呈持续下降趋势,但不同行业差异较大。火 电和电解铝行业处于全球领先水平, 但仍有相当部分行业需要进行节能改造。在发展绿色供应链体系时,除节能外,企业也应综合考虑节水、减塑等,并充分利用数字化 /信息化技术手段。 清洁能源消纳问题预计将逐渐缓解,对于风电和太阳能的长期发展将能形成较好的基础。 3. .清洁能源技术领域 :健全天然气多元化 供应,促 进清洁能源 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交 易机制,推 进生物质 发电、分布式风电、智能 光伏等项目开发 2018年 9月 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国内勘探开发 力度、健全天然气多元化海外供应体系、构建多层次储备体系。 10月 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 ( 2018-2020年 ) ,提出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的主要目标。 2018年 7月、 11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关于健全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机制的通知,推进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主体信用建设。 2018年 1月 19日,国家能源局印 发关于开展“百个城镇”生物质 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 建设的通 知,将围绕建立生物 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模式, 为治理县域散煤开辟新路子。 4月16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鼓励各类企业及个人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散式 风电项目。 4月 19日,工信部、住 建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 2018-2020年 ) ,提出了技术创新、集成运维、应用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综合政策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普华永道观点 4. 新能源汽车领域:逐步降低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目 录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 2018 年 2月 14日,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重申了参与推广补贴的车辆必须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要求,提出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将逐步降低。 2018年 4月 2 日,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 17号公告,宣布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11月 8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提出要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 销售企业清理整顿。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方面, 2 0 1 8 年,工信部、科 技 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 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 征求意见稿 ) 、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包括京津冀地区在内的 19个省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 9月 3日,工信部公告了符合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第一批 5家企业名单 。 5. . 新材料领域:加快产业重点平台建设,继续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加快新材料产业重点平台建设, 2018年,工信部、财政部相继联合印发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提出力争到 2020年在关键领域建立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 20家左右,完成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总体布局,并明确由优势机构发起并出资组建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 在重点新材料应用示范方面, 2018 年 7月 13日,工信部公示了 2017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 试 点 工作 拟补助 项目名单。 12月 28日,工信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 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日,工信部正式印发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 2018年版 ) ,主要包括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三大类下的 166种新材料的名称、性能要求及应用领域等。 通过更市场化的金融手段, 来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是更为长效的促进机制。 1.2. 行业发展共性分析 1.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 0 18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下发 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遵循能 源安全新战略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能源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围绕解决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展开,着力补短板、强基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为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 2018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 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 ( 2018 - 2020年 ) ,提出到 2020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力争达到 95%左右 ) ,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 力争控制在5%左右 ) ; 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 95%,弃光率低于 5%。全国水能利用率 95%以上。全国核电实现安全 保障性消纳。 普华永道观点 2. 发展绿色供应链体系 2018年 4月,商务部、工信部、生态 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联合 下发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 试点的通知,提出的试点城市重 点任务之一就是:发展全过程全环 节的绿色供应链体系,包括推动深 化政府绿色采购,行政机关和使用 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 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环保 产品、设备和设施,并建立相应的考核体系。研究制定重点产业企业绿色供应链构建指南,建立健全环 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依法依规公开供应链全环节的环境违法信息。支持环境保护技术 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 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加大对绿色 产品、绿色包装的宣传力度,鼓励 开展 “ 快递业 +回收业 ” 定向合作,引 导崇尚自然、追求健康的消费理念, 培育绿色消费市场。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 2016-2020年 ) 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 ( 2016-2020年 ) ,持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 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加快推动绿 色制造体系建设, 2018年工信部组 织开展了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 工作。 2018年 11月,工信部发布关 于公布第三批 绿色制 造名单的 通知,确定了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包括绿色工厂 391家、绿色设计产品 480种、绿色园区 34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21家。 3.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2018年 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提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别采取直接安排投资和切块下达投资两种方式。 1) 直接安排投资项目:长江经济带港口集疏运通道项目、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长江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2) 切块下达投资项目: 长江岸线整治修复项目、沿江黑臭水体以及劣类水体整治试点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投资经营负担,促 进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支持可再生能源相关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2018年 4月,国家能源 局发布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保 障性收购、厘清接网工程投资建设主体、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土地和融资成本、制止纠正乱收费等方 面直击可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痛点, 并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将可再生 能源开发利用纳入绿色金融体系, 加大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企业的 信贷投放,支持和鼓励可再 生能源 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非金融企业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 2018年 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水电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安排程序、使用管理及监督检查等相关内容,要求水电规划总院科学合理提出年度水电前期工作任务并测算年度资金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 ( 涉密项目除外 ) 纳入全国重大建设项目库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库、年度投资计划库。 1.3.行业发展趋势 1.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环保力度持续加大 为建立健全基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行技术体系,推动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措施 升级改造和技术进步, 2018年 1月 11日,环保部印发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 2018年 3月 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为铁工业、水泥工业、制浆造纸、火电相关产业绿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018年下半年,生态环境部 1连续发布了多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包括农副食品加工、汽车,制造、电池工业、有色金属等多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及废水治理工程、环境空气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放射性固废安全处置等方面的部分标准,还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2018年 1月 16日,环保部印发了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018年 6月 7日,生态环境部出台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的督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综合整治,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2018年 6月 14日,为进一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强化排污 者责任,加强排污许可证后 管理,推动排污许可证有效执行,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指导意见 ( 征求意见稿 ) 。 2018年 12月 3日, 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 房城乡建设部、水 利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联合印发 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2. 光伏扶贫工作不断深入 从 2014年开始,我国开始实施光伏扶贫政策,在政策的持续利好以及行业的日益规划之下,光伏扶贫将成为光伏行业乃至全国扶贫攻坚战的一大亮点。光伏扶贫是一种精准扶贫的方式,具有投入少、回报稳定、可持续的特点,各地的实践主要有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村级光伏电站扶贫 、光伏大棚扶贫、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四种类型。相对而言,村 级光伏电站土地面积不大,可以不占用农地和林地,容量中等,也方便管理,优势更明显,也是政策调整的重点。 2018年 4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涉及到光伏扶贫的定义、扶贫对象、资金来源、电站规模、施工运维、产品选型标准、项目用地、电网接入、验收评估、消纳、补贴、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根据国家扶贫办的数据显示,在我国 832个贫困县中,有 451个县年平均有效日照时间超过 1,100小时,适合发展光伏扶贫产业。 2018年 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 ( 2018-2020年 ) ,提出优先在以 “ 三区三州 2” 为重点的 贫困地区规划布局各类资源开发利 用类重大项目和新能源项目。加快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建设,加强贫困地区电网和输电通道建设,加快建设藏中和昌都联网工程、拉萨 至 灵芝 铁 路供 电工 程。 推进“ 三区 三州 ” 水电开发与消纳,力争建成淮东 -皖南 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 程,开工建设雅中 -南昌 800千伏 特高压直流工程。 1 2018年 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 国生态环境部( 简称 “ 生态环境部 ” )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2 “ 三区三州 ” 指西藏自治区、四省藏区、新疆自治区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 3. 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受重视 2018年,中国清洁技术领域的多项示范、试点建设持续推进。环保领域, 2018年 5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通知 ,农 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 好 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8年 6月,工信部公布了 2018年拟入选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公示名单 等。节能 领域, 2 0 18 年 4月,商务部、工信 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供应链 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等。 清洁能源技术领域, 2018年 1月,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了 关于开展 “ 百个城镇 ” 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 清 洁供 热示范 项目建 设的通 知、关于建立清洁能源示范 省 ( 区 ) 监测评价体系( 试行 ) 的通 知、关于开展核电重大专项科 研设施及验证平台开放共享试 点工 作的通知,从多维度开展清洁能 源领 域 的 示范试 点和 项目工 作; 2018年 5-8月,国家能源局的示 范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展,相继发布 了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 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 促进能源领域首台 ( 套 ) 重大技术 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关于依 托能源工程组织申报第一批燃气 轮 机创新发 展 示范 项目的通 知、关于发布 2018年度核电重 大专项科研设施及验证平台开放 共享试点平台的通知等。 新材料领域, 2018年 7月,工信部发布了 2017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拟补助项目公示; 2018年 12月,工信部又发布了关于开展 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继续推进重点新材料的产 业化应用。新能源汽车领域, 2018 年 3 月,工信部、科 技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8年 7月,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开展试点的地区和企业,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4. 电力市场交易体系逐步 完善 为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2018年 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积极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放开符合条件的用户进入市场,支持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 2018年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 4个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并承担清洁能源配额。 2018年 11月,国家能源 局进一步印发关于健全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机制的通知,指出要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加快推动试点工作、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等。此外,要求试点地区原则上应于 2019 年 6月底前开展现货试点模拟试运行,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加快研究编制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方案,抓紧研究起草市场运营规则,尽快开展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相关工作。 普华永道观点 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的逐步开发试点,将使得整体发电资产的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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