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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一周年实施与法律评估同语彩虹暴力终结所2016年3月以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实践为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已近一年。作为中国第一所专门为性与性别少数人群提供服务的反家庭暴力中心,“彩虹暴力终结所”(以下简称彩虹所)于2016年6月25日在北京正式成立,运行至今共积累了20多例个案。为了促进性与性别少数人群能够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本文将在与彩虹所干预性与性少数人群家暴个案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反家暴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反家暴法本身的不足作一评估,以期促进相关机构对发生在性与性别少数社群中的家庭暴力进行积极有效的干预,促进多元性别平等,促进反家暴法的完善。前言 | Foreword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与法律评估以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实践为例出品:同语彩虹暴力终结所作者:莉莉同语研究员统筹:Ming 同语研究部协调人修订:荣维毅同语反家暴项目顾问设计:艾琳同语工作人员 2017 本书版权为同语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或抄袭。同语是一个民间非营利组织,成立于2005年1月。同语关注中国在性倾向或性别身份上遭受压迫的群体,旨在通过社群动员、公共教育和政策倡导,推动公众对多元性别议题的认知,消除歧视,争取平等权益。同语的核心价值:平等,多元,开放。2008 年,同语获得荷兰妈妈现金基金会“她改变了世界”奖。邮箱: tongyugmail网站: tongyulala新浪微博: 同语拉拉资讯 weibo/tongyulala微信公号:同语 tongyulalazixun关于同语以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性/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实践为例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概念及适用范围,家庭暴力防治的基本原则,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告诫书和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相关规定。家庭暴力的概念界定反家暴法适用范围反家暴法分三个层面对其适用范围做了规定:(1) 反家暴法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第二条);(2)对家庭成员中“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第五条第三款)。(3)明确了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附则,第三十七条)。根据一般常识,“共同生活”意味着未婚同居、离婚不离家等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应被纳入反家暴法适用范围,受法律约束。反家暴法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反家暴法主要内容Part 1反家暴法对什么是家庭暴力行为做出了这样的界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二条)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均属于家庭暴力。该定义去掉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家暴给予的限制性条件,即“造成一定伤害后果”,从而扩大了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力度。01目录 | Contents反家暴法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反家暴法主要内容反家暴法与其他法律适用反家暴法的司法解释反家暴法的实施细则彩虹所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庭暴力干预案件统计与分析概况典型案例各方处理情况小结分析民间支持机构的局限实施和完善反家暴法的建议加强对警察等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出台反家暴法实施细则 完善反家暴法国家层面对性/性别少数人群遭受家 暴的关注与承诺反 实家 施暴 与法 法一 律周 评年 估010103030405050608091011 11121213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与法律评估 以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性/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实践为例反家暴法与其他法律适用在反家暴法出台之前,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原则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民法通则婚姻法刑法等私法和公法,都有条文规定了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的人身安全保护。反家暴法作为专门立法,体现了与上述各项法律的衔接性。这些法律都是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位阶相同,且内容没有冲突,可以同时适用。鉴于反家暴法具有更高的兼容性和实用性,规定也更为具体详细,适用时应以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为主。反家暴法的司法解释在反家暴法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多方意见都呼吁,应该尽快出台最高层级的反家暴法实施细则。但是迄今为止,最高人民法院仅出台了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1,这被看做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反家暴法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司法解释,批复主要涉及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否收取诉讼费、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和适用程序及复议等问题。公安部、司法部等均未对本系统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执法细则做出相关规定或司法解释。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11月25日反家暴法(征求意见稿)出台以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5年3月4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该意见就办理家暴犯罪案件提出了依法及时、有效干预原则,保护被害人安全和隐私原则,尊重被害人意愿原则,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特殊保护原则等,并就案件受理各项事宜提出了指导意见,包括拓宽犯罪事实发现渠道,及时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注重保护被害人利益,强化证据收集与强制措施等;意见还为家庭暴力犯罪的定罪处罚和其他防治措施提供了指导,包括做好家暴犯罪预防,加强刑事、行政、民事保护的衔接等。有媒体称这是两院、两部联合发布的“反家庭暴力司法解释”,也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的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2。2 中国法院网 2015-03-04 13:50:23 chinacourt/article/detail/2015/03/id/1561069.shtmlPart 2Part 31 2016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6次会议通过,2016年7月13日起施行,法释201615号。02 03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反家暴法规定学校、医院、医疗机构、居委会等易发现家暴线索的机构具有家暴强制报告义务,而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人民法院在必要情况下,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县级政府可以单独设立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国家工作人员负有反家暴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中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况的,应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机构家暴防治责任反家暴法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 反家暴法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反家暴法与其他法律适用反家暴法的司法解释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与法律评估 以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性/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实践为例彩虹所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庭暴力干预案件统计与分析彩虹所自运行以来,直接干预性 与 性别少数人群家暴个案共 22例:*顺性别女性82%遭受原生家庭暴力64%由本人发出求助59%顺性别女性 18人跨性别 1人顺性别男性 3人遭受原生家庭暴力 14例同时遭受原生家庭及亲密关系暴力 1例遭受亲密关系暴力 7例本人求助 13例他人求助 9例* 精神暴力肢体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来源于原生家庭的暴力 来源于亲密关系的暴力* 精神暴力肢体暴力性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求助者信息概况Part 1家暴类型(单位:例)求助机构及效果向 警察 求助的个案 例 7案主认为得到了及时帮助 例占此类案例的 28.57%2向 妇联 求助的个案 例3案主认为得到了及时帮助 例占此类案例的 30%1399101246* 包括威胁恐吓等暴力行为* 威胁恐吓、曝光或威胁曝光性身份、自残等暴力行为04 05反家暴法的实施细则自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以来,部分省市的妇联、法院、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委员会等部门颁布了反家暴法实施细则,主要涉及反家暴工作原则、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施要点等等。例如:- 上海市:出台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主要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云南省:省妇联与省高院、省公安厅先后联合制定了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 湖南省:省公安厅、省高院和省妇联制定了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和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 山东德州市:市综治办、市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和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石家庄:鹿泉区综治委制定了石家庄市鹿泉区家庭暴力危机干预实施办法,重点对“警察实行告诫制度”、“法院发放人身保护裁定”等做了详细规定;-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联在征求州直各县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意见后,出台了伊犁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Part 4反家暴法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 顺性别即个体的生理性别与性别认同一致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与法律评估 以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性/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实践为例- 效果:服务对象经过了与彩虹所的沟通和交流,对目前的暴力情况有所了解,并且能够分析比较有操作性的安全计划。- 难点:此个案由于是男同原生家庭个案,特别是有严重的肢体暴力,民间机构基本上干预比较难。由于受暴者已经不能与外界直接联系,从民间机构的角色来说,能直接联系到的只有受暴者男友;从社工角度而言,民间机构能做的也只是对其男友进行心理支持,以间接地帮助受暴者。彩虹所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庭暴力干预案件统计与分析案例 3:女同志原生家庭暴力案情简介当事人,女,同性恋,居住于上海。向父母出柜后,遭到家人,特别是母亲和阿姨的强烈反对。被父母强制没收身份证、钱包、手机等,并限制其与女友见面和联系。在和父母的反抗中,父亲对当事人实施了肢体暴力,手臂打成青紫,并威胁会去其女友家里打女友。在后期,当事人从家里逃出来,暂住在女友家。父母谎称其偷了家人10万块钱,和警察一同将当事人强行带走。求助机构警察、当地妇联处理情况- 警察处理:三次报警第一次为受暴者女友报警,警察出警后说家里没有人,但是受暴者说当时开门后,发现警察已经离去;第二、三次为受暴者自己报警,两次报警都被父亲发现,父亲对警察说这是家务事,警察管不了,最终警察未实施干预。- 妇联处理:受暴者女友向当地妇联咨询,对方态度较好,并咨询了律师。妇联的反馈是,“这个算不上轻伤,不算是家暴,而且反家暴法管的是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并提出需要证据。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服务- 措施:(1)情绪疏导及心理支持;(2)提供反家暴法的法律信息案情简介跨性别当事人小Y,16岁。小Y2016年8月份用药被父母发现,父母对其进行了较为严重的打骂,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后经朋友协助,小Y从家中逃出,小Y父母报警称孩子遭到诱拐,想借助警察将小Y带回家中。见面后,对小Y和友人Y施加肢体暴力,砸手机,并将小Y带回。求助机构警察处理情况一次报警,系父母报警,认为小Y的朋友诱拐小Y,见面后当场将二人打伤,警察并未制止,小Y当场告知了警察父母家暴的行为,警察未予理会。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服务- 措施:(1)根据受暴者的需求和受暴情况,帮 助受暴者离开暴力环境及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2)为受暴者进行基本的心理建设;(3)通过民间组织帮助受暴者联系到法律援助资源及心理支持资源。- 效果:在公权力部门干预无力的情况下,民间组织的干预帮助受暴者离开了受暴环境,为其进行了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并帮助他们联系所需的法律援助资源。目前,此个案还在干预过程中。案例 4:“跨性别姐妹”原生家庭暴力06 07典型案例Part 2下面四个案例的当事人都是在向公权力部门求助而未获实质性帮助的情况下,通过社区转介到彩虹暴力终结所的。这些案例反映了性与性别少数人群运用反家暴法、寻求法律保护时所面临的困境,进一步反映了反家暴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反家暴法本身的不足。案例 1:男同志亲密关系暴力案情简述小Z(受暴者)与男友两人2016年3月认识,开始交往。发现对方控制欲很强,比较强势,随即开始吵架,并发生肢体暴力。后来,小Z单方面提出分手,但是对方并不同意,并一直跟踪小Z。最后小Z不得不住到公司宿舍。另外,男友还到小Z的单位骚扰,威胁小Z一定要和他出去住,不能住公司宿舍。小郑拒绝后,对方扬言要以逼他出柜来让小郑辞职。求助机构警察处理情况报警两次,第一次警察以个人纠纷为理由,拒绝出警。第二次报警,警察约两人到派出所处理。警察告诉小郑男友,暴力是不对的,但是要求小郑改变性倾向,不做同性恋就好了。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服务- 措施:(1)了解情况,疏导受暴者的情绪;(2)梳理需求,制定安全计划;(3)进行心理建设,特别是如何和警察沟通受暴情况;(4)讨论与家人沟通受暴的方法。- 效果:在彩虹所的干预下,受暴者可以比较平静和客观地和警察讨论受暴情况及需求。- 难点:警察对于暴力终止的干预还是很有效的,但是其对于性与性别少数人群身份的认识的局限性,还是给受暴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案例 2:男同志原生家庭暴力案情简述求助者宇向社群求助,其男友在向父母出柜后,被父母关在家里半个月,遭受了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具体暴力行为包括:用吹风机打脑袋、拿脑袋撞墙、将其手机没收等等。求助机构警察情况简述警察未出警。理由是“父母限制你人身自由是为你好,你去问一下法律咨询或者心理咨询吧,多跟父母沟通。父母打是家庭暴力,你打114,寻求法律咨询,或者12348,法律救援服务热线。同性恋方面这方面是空白,打114找心理咨询看看能不能帮帮你” (警察原话)。电话记录110:(自动播放:这里是110报警服务台)喂你好哪里求助者:喂你好,那个.我有事.就是说.我父母现在在限制我人身自由.还有、还有时候打我110:父母限制人身自由?求助者:对110:你多大啊?你今年呐?求助者:二十二110:二十啊?求助者:二十二110:噢.那怎么限制你人身自由呢?求助者:因为我是个那个啥110:啊?求助者:因为我是个同性恋110:啊这个的话.你你你得你你得资助下心里咨询的是吧.这块儿现在因为啥的具体情况不是特了解.你的父母你的监护人限制你人身自由他也是为你考虑的,是吧,你这个打那个114,你问一下那个是吧 这个心理咨询或者法律咨询的,你问一问,咨询下具体情况怎么做,对吧 再一个你多跟父母沟通,求助者:就是有时候他就是说打我.有时候打.(被打断)110:打你的话 那也就是打呗 家庭暴力呗,打114寻求法律咨询 这个具体的话你打这个12348,这是法律救援服务热线,你跟他们联系一下求助者:嗯好110:再找心理咨询的话你打114问问,看看有咨询公司吗你直接问一问,是吧,能不能帮帮你。咱们地这块儿是一个空白。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服务- 措施:(1)对求助者进行心理支持和疏导;(2)帮助求助者梳理受暴经历,确认需求;(3)制定安全计划。彩虹所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庭暴力干预案件统计与分析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与法律评估 以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性/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实践为例分 析Part 4从彩虹所受理的求助个案统计及四个典型案例看,性与性别少数人群遭受的家暴类型主要是原生家庭暴力和亲密关系暴力(包括分手暴力);暴力形式囊括了国际社会确认的四种形式,即肢体暴力、精神暴力(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性暴力和经济控制。与非性少数人群遭受的家暴形式相同。从受暴者寻求正式干预机构的经历看,寻求警察帮助的人最多,其次是妇联。其中,三分之一的求助者得到了妇联的帮助,但是得到警察帮助的不足三分之一,显示了公权力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受害者保护的不足。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以从知识、观念、行为、根源四个面向进行分析。知识 knowledge从彩虹所介入的个案看,公安机关、妇联等正式支持系统基本不了解多元性别知识,因此,对性 与 性别少数人群原生家庭家暴及亲密关系暴力案件的干预十分有限。从求助者对警察干预的反馈来看,警察对于性 与 性别少数人群的知识及家暴特点的了解基本为零,不能识别该社群的受暴者所遭受的家暴及严重程度,影响了对受暴者的支持和对施暴者的惩戒(基本未做任何处理),甚至对受暴者造成了二次伤害(如说“不做同性恋就好了”)。观念 concept一般来说,警察能认识到打人是家暴、是错误行为。但由于警察对性少数人群适用反家暴法的认识存在误区,对求助者几乎没有帮助,没能起到反家暴法赋予警察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表现为:(1)把家庭暴力视为家庭纠纷、家务事;(2)认为“打是疼骂是爱”(“父母是为你好”),因而,警察更倾向于倾听家长而非当事人(报警被父亲发现,“父亲说是家务事,警察管不了,警察未出警”);(3)认为挨打是有原因的(“改变性倾向,不做同性恋就好了”)。(4)认为打得不严重、没有明显伤痕的,不算家暴。(妇联:“算不上轻伤,不算是家暴”。)行为 action基于警察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庭暴力的认知误区,接报案后虽然出警了,但表现出不负责任的态度:(1)没有耐心和责任心。“警察上门,说没人,受暴者开门后,警察已经离去”;(2)家长当着警察的面打子女,警察没有干涉。当事人“告诉警察父母家暴的行为,警察未予理会。”这些情况反映了防治家暴的一线警察,妇联干部等,对反家暴法的一些基本条款(“共同生活的人”按本法执行)和依法惩处的要求(不构成轻微伤的警察可以出具告诫书)不甚了解,或者有了解,但不愿意按照法律条款来实行 。根源 origin警察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干预中存在的认知和行为上的误区,根源在于:(1)与对家庭暴力的认知不足直接相关;(2)对反家暴法的理解、特别是警察干预家暴的责任认识不足;对反家暴法的适用范围认识不足,如妇联干部说“反家暴法管的是夫妻之间的”;对法律适用于“共同生活的人”,没有概念;(3)反家暴法虽然提到“共同生活的人”,但由于缺乏权威的司法解释,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的保护没有明确规定,正如警察所说,在“同性恋这方面是空白”。08 09警察 警察处理方式 警察处理建议未出警4次1. 以个人纠纷为理由,拒绝出警2. 未出警,表示父母打、限制自由是家暴,是“为你好”向心理咨询或法律咨询热线求助;“同性恋方面这方面是空白”3. 报警被父亲发现,父称是家务事,警察管不了,故警察未出警4. 报警被父亲发现,父称是家务事,警察管不了,故警察未出警出警2次1. 警察上门说没人,受暴者开门后,警察已经离去2. 父母以女儿被诱拐报警,当警察面打当事人警察未制止,当事人告警察父母家暴的行为,警察未予理会约谈1次1. 约当事人双方到派出所谈话对施暴者:暴力是不对的;对受暴者:改变性倾向,不做同性恋就好了。妇联 妇联处理方式 妇联处理意见态度较好,咨询了律师,并提出需要证据。算不上轻伤,不算是家暴;反家暴法管的是夫妻之间的矛盾各方处理情况小结Part 3警方和妇联处理情况在以上四个典型案例中,当事人共报警7次,未出警4次,出警2次,约谈1次。求助于妇联1次。彩虹所服务措施、效果和难点案例类型 措施 效果 难点同志亲密关系暴力了解情况,疏导受暴者的情绪;梳理需求,制定安全计划;进行心理建设,特别是如何和警察沟通受暴情况;讨论与家人沟通受暴的方法。在我们的干预下,受暴者可以比较平静和客观的去和警察讨论受暴情况及需求。警察对于暴力的终止的干预还是很有效的,但是对于性 与 性别少数人群的身份了解的局限性,还是给受暴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男同志原生家庭暴力对求助者进行心理支持和疏导;帮助求助者梳理受暴经历,确认需求;制定安全计划。服务对象经过了与彩虹的沟通和交流,对目前的暴力情况有所了解,并且能够分析比较有操作性的安全计划。此男同原生家庭个案,有严重的肢体暴力,民间机构上干预比较难,只能联系受暴者男友,对其男友进行心理支持,间接帮助受暴者。女同志原生家庭暴力情绪疏导及心理支持;反家暴法法律信息。“跨性别姐妹”原生家庭暴力根据受暴者的需求和受暴情况,帮助受暴者离开暴力环境及基本的生活保障;为受暴者进行基本的心理;帮助受暴者可以通过民间组织联系到法律援助资源及心理支持资源。在公权力部门干预无力的情况下,民间组织的干预帮助受暴者离开受暴环境,并且为其进行了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并帮助他们联系所需的法律援助资源。此个案还在干预过程中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与法律评估 以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性/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实践为例实施和完善反家暴法的建议加强对警察等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Part 1基于本报告第一部分对反家暴法内容及相关问题的梳理、第二部分对彩虹所干预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暴个案的概括和典型案例分析,我们建议,反家暴法的实施和完善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加强对各级公安部门反家庭暴力意识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不限于):(1)有关家庭暴力概念、特点、根源等相关知识的普及,使其真正认识到家庭暴力不是家庭内部事件,而是社会事件,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有严重的破坏作用,公权力应该积极介入;(2)加强公安机关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的责任意识,认识到警察积极有效干预的重要性;(3)加强多元性别平等教育,将多元性别知识纳入警察、妇联干部、社会工作者等家暴干预一线服务者的行业培训中,增强相关服务者的多元性别意识及家暴干预服务技能,让性与性别少数人群的家暴受暴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帮助;(4)根据反家暴法的各项规定,提高警察等人群有效干预家暴的实操能力,包括接受家暴受害人的求助、提供相应资源、对加害人进行处罚、监督法律实施等方面的实操能力。全面总结以往反家暴教育培训的经验以警察培训为例:中国民间组织对警察的反家暴培训从2000年始,至今已有近20年的历史;公安部门主动开展对警察的反家暴培训也有近10年的历史。特别是反家暴法实施以来,一些地方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对警察的反家暴培训。那么为什么在彩虹所援助个案中却还是显示出了警察的家暴知识、反家暴意识和干预技巧等,远不能满足当事人的需要呢?由此可知,反思、总结以往培训经验十分必要,包括:(1)一线警察是否得到了培训;培训内容是否与警察干预家暴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难点何在?(2)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接受培训的比例,其对反家暴的态度和行动是怎样的?受哪些内外因素的制约?(3)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公安机关最高层的态度是怎样的?因为这会影响到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一线警员的反家暴意识和反家暴行为。10 11民间支持机构的局限Part 5彩虹所作为民间机构、以社工手法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干预的措施、成效与难点,为了解反家暴法的实施情况和完善该法提供了实践经验。1民间机构的一些干预措施值得学习、借鉴、推广。例如,了解受暴经历等情况、确认来访者需求;情绪疏导及心理支持;讨论与家人沟通受暴的方法;(特别是)如何和警察沟通受暴情况;制定安全计划;提供相关法律知识、法律援助及心理支持资源。2民间机构的干预对求助者有实际的帮助。例如,受暴者可以比较平静和客观地去和警察讨论受暴情况及需求。服务对象经过与彩虹所的沟通和交流,对目前的暴力情况有所了解,并且能够分析比较有操作性的安全计划。在公权力部门干预无力的情况下,民间组织的干预可以帮助受暴者离开暴力环境,给以求助者心理支持和情绪疏导,帮助联系求助者所需的法律援助等资源。3民间机构面临的挑战,正是公共支持系统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因为警察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认识的局限性,在干预中警察给受暴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需要与民间机构合作;对有严重肢体暴力的个案,民间机构较难干预,需要公权力的介入。消除性别暴力16日行动影像征集彩虹所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庭暴力干预案件统计与分析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与法律评估 以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性/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实践为例反家暴法本身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国家对家庭暴力的理解和认知有关,解决反家暴法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的适用问题,需要在国家层面提高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遭受各种形式暴力的关注度并采取积极措施,这一方面是基于国际共识,二是基于现实需要。国家层面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遭受家暴的关注与承诺Part 4国家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遭受歧视和暴力的关注与承诺,是中国融入国际社会的需要。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个人因为性倾向和性别认同而面临的多重、交叉和严重形式的暴力和歧视,是国际社会日益关注的重大议题。2013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表生而自由一律平等国际人权法中的性取向和性别认同报告,确认禁止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保护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免遭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暴力,是国家的核心法律义务。2015年,12个联合国机构*发表联合声明,呼吁国际社会采取行动,结束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人的暴力和歧视。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经2016年32/2号决议,联合国任命了一位性倾向和性别认同问题独立专家,其职责是提高对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暴力和歧视的认识,保护个人不受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暴力和歧视,与各国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开展对话及协商,以便保护所有人免遭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暴力和歧视,等等。国家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遭受歧视和暴力的的关注与承诺,是性与性别少数人群权益保障的现实需求。从彩虹所2016年6月至2016年2月所受理的20多例家暴案研究及同语从2007年至今一直进行的性少数人群家庭暴力调研成果看,性与性别少数人群遭受的家暴类型和形式与于非性少数人群遭受的家庭暴力相同,甚至更为普遍和严重,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平等保护。*包括国际劳工组织、人权高专办、艾滋病规划署、开发计划署、教科文组织、人口基金、难民高专办、儿基金、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妇女署、粮食署和世卫组织。彩虹暴力终结所消除性别暴力16日行动影像征集系列12 13出台反家暴法实施细则Part 2如前所述,反家暴法出台后,最高人民法院以批复的形式对保护令的实施做了规定,部分省市及地方的多机构联合出台了反家暴法实施细则、实行保护令和告诫书制度的实施细则。但是,目前公安部没有对反家暴法中关于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各项职责和各环节作出实施细则、执法规范。虽然一些省市及地方出台了包括公安机关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有关警察干预家暴的规定,对警察开展反家暴行动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但总体来说,这些规定基本上是对反家暴法内容的重申,缺乏实操性和针对性。为促进公安部出台反家暴法实施细则,需要在以下方面努 力:(1)广泛收集各类案例,如彩虹所关于警察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干预的案例。通过案例的搜集和分析,可以把警察干预成功和较成功的案例,与干预不成功的案例进行对比,找出问题所在,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警察执法观念和执法行为的建议;(2)借鉴前述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其中对办理家暴案件的基本原则、案件受理的各环节、定罪处罚的各种情况等的较详尽的规定,都来自于反家暴实践,具有可操作性,可以作为制定反家暴法实施细则的重要参考;(3)根据(1)(2),督促公安部出台统一的警察干预家暴的实施细则,这需要相关机构和民间组织联手行动,各寻求向公安部倡导的途径。完善反家暴法Part 3根据彩虹所介入性与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干预的经验,警察、妇联干部不认同反家暴法适用于性与性别少数人群的情况并不少见,这固然与其对性与性别少数人群的了解不够、缺乏多元性别知识有关,更重要的是,反家暴法虽然规定该法适用于“共同生活的人”的,但对“共同生活的人”是否包含同性恋关系这一多元性别人群及舆论重点关注的议题,没有明确界定。在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社会法室负责人郭林茂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我国还不曾发现同性恋之间发生暴力事件,因此,新出台的反家暴法中“共同生活的人员”不包括同性恋。“同居关系”之所以在反家暴法中没有点名,是因为该项关系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是不受保护的。法律的具体适用还需要司法解释作指导,“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的具体范围也需要等待司法解释出台或法院的相关判例。扩大反家暴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反家暴法关于家庭暴力形式的界定如前所述,反家暴法明确把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范畴,但没有把性暴力、经济控制明确列为家暴形式。从彩虹所受理的20多例家暴案的统计看,性暴力和经济控制与肢体暴力、精神暴力同样存在,同样普遍,与非性少数人群的遭受的家暴形式相同。所以,扩大家庭暴力形式范围,有利于保护所有的家暴受害者。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与法律评估 以彩虹暴力终结所干预性/性别少数人群家暴实践为例反家庭暴力法一周年实施与法律评估“你是男生,所以你就得踢足球,打篮球,像个男生的样子” 、“你是女生,所以你就是要乖巧文静,像个女生的样子”、“这个娘娘腔”、“这个男人婆”。因为不同,所以被孤立,被欺凌,被压迫,无处声张,他们很无助。拒绝性别暴力,不仅仅在帮助他们,更是在帮助自己。 一位同语公众号订阅者留言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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