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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与项目融资 目录 未来 2-3 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将继续温 和增长 2 多样化的天然气供应将缓解短缺情况并 支持行业增长 4 价格改革将实现天 然气价格市场化和支 持行业发展;天然气传输企业和分销商 受到的影响可控 5 成立国家管网集团将支持行业改革 6 在天然气销售增长和资本支出受到控制 的支持下 ,多数受评天然气公用事业公 司可基本维持其信用质量 7 穆迪相关研究 9 分析师联系人 吴家荣 +852.3758.1530 助理 副总裁null分析师 顾杨蓉蓉 +852.3758.1545 助理分析师 卢延宁 +852.3758.1668 副董事总经理 Terry Fanous +65.6398.8307 董事总经理 null公共融资、项目及基建融资 客户服务 美洲 +1.212.553.1653 亚太 +852.3551.3077 日本 +81.3.5408.4100 欧洲、中东、非洲 +44.20.7772.5454 行业深度研究 2020 年 10 月 13 日 中国天然气公用事业 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有利的政策仍可支持 行业发展 在有利的行业政策和持续城镇化支持下,未来 2-3 年中国的天然气消费有望增长。尽 管如此,新冠肺炎疫情将导致 2020 年增长放缓。行业改革将逐步 降低 终端用户气价, 从而刺激天然气消费,而成立国家管网集团来整合全国管网资产将有助于改革。在天 然气销售增长温和以及资本支出受到控制的支持下,多数受评天然气公用事业公司可 基本维持其信用质量。 未来 2-3 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将继续增长 。 天然气消费量的增长将得到有利的行业 政策和持续城镇化的支撑,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将导致 2020 年增长放缓,2021 年增 长将会反弹。中国的人均天然气消费量和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会增 长。政府将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予以推广的努力将可支持行业增长。 多样化的天然气供应将缓解短缺情况并支持行业增长 。 天然气基建投资和进口天 然气的增长将支持国内天然气消费需求。加大源自不同国家的液化天然气供应能 力将成为管理负荷高峰的主要措施,尤其是冬季。 价格改革将实现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和支持行业长期发展。 在价值链上下游环节中 实现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可降低终端用户气价。而成立天然气交易中心将有助于根 据市场因素而非政府干预来确定天然气基准价格。 成立国家管网集团将支持行业改革 。 国家管网集团将整合国内中游和液化天然气 接收站资产,并向更多市场参与者开放这些资产。尽管如此,大型石油公司完 全、全面注入此类资产尚需时日。 在天然气销售增长温和以及资本支出受到控制的支持下,多数受评天然气公用事 业公司可基本维持其财务状况 。 地方政府和受评天然气分销商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将使后者能够垄断指定地区长达 30 年,从而可产生稳定、可预见的现金流。资本 支出不会过于激进或严重影响其信用质量。 穆迪报告 G as utilities China: Favorable policies support sector development despite coronavirus disruption 的 中文翻译本,英文报告于 2020 年 10 月13 日发表 (中文为翻译稿,如有出入,以英文为准) 2 2020 年 10 月13 日 中国天然气公用事业: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有利的政策仍可支持行业发展 基建与项目融资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未来 2-3 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将继续温和增长 中国已制定战略目标,将天然气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总消费量中的比重从 2013 年的 5.1%提高到 2020 年的 10%和 2030 年 的 15%。该目标主要得益于作为减排计划一部分的天然气推广政策,而 天然气被认为是一种比煤炭和石油更清洁的能 源。 根据上述目标,我们假设在有利的政策和城镇化的推动下,2018 -2030 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将以每年平均约 6%-8%的速 度增长 ( 图表 1)。我们对中国 (2015-2024 年预测) 平均 6%的实际 GDP 增速预期也是上述增长率的支持因素。 但由于受疫情影响,我们预计 2020 年天然气销售的增长率可能会低于 6%,然后在 2021 年恢复增长势头。 图表1 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将继续增长 资料来源:英国石油、 Wind、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 新冠肺炎 疫情导致 2020 年上半年天然气消费量的增速下降,原因是中国延长了工厂关停时间和采取防疫措施。2020 年 前 7 个月,全国天然气消费量同比增长 3%,而去年同期为 12%。 但自 3 月份以来,随着中国逐步复工复产,天然气需求已有所改善。虽然天然气消费量在 7 月份因为天然气发电量减少 而有所下降,但今年疫情封锁期间中国天然气消费的同比增长总体上比电力消费增长更具抗压性 (图表 2)。 0% 5% 10% 15% 20% 25% 30% -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E 2030E 天然气消费量 ( 十亿立方米 ) 全国天然气消费量 (左轴 ) 天然气消费量的估计区间 (左轴 ) 同比增长率 中国实际 GDP增长率 本报告并非信用评级行动公告。对于本报告中涉及的任何信用评级, 请参阅 发行人/ 实体专页上的评级索引,了解最新评级行动信息 和评级历史。 3 2020 年 10 月13 日 中国天然气公用事业: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有利的政策仍可支持行业发展 基建与项目融资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图表2 2020 年前 7 个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天然气消费比电力消费更具抗压性 资料来源: Wind 煤炭是目 前中国主要的能源来源,由于天然气是一种比煤炭更清洁、更高效的燃料来源,因此未来 5-10 年天然气很可 能会成为城市燃气和发电的主要能源之一。自 2017 年开始实施的“煤改气”政策推动了中国天然气渗透率的提高。 这意味着天然气公用事业公司将继续受益于价值链上的天然气销售增长。 尽管如此,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人均天然气消费量和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仍然较低 ( 图表 3 和图表 4),但将继续增长 推动天然气行业的发展。 未来 5 年,天然气行业还将继续受益于中国的经济增长。 图表3 中国的人均天然气消费量远低于其他国家 资料来源:英国石油、世界银行、 Wind -15% -10% -5% 0% 5% 10% 15% 20% 2019.01 2019.02 2019.03 2019.04 2019.05 2019.06 2019.07 2019.08 2019.09 2019.10 2019.11 2019.12 2020.01 2020.02 2020.03 2020.04 2020.05 2020.06 2020.07 2020.08 中国每月天然气消费量增长 中国每月电力消费量增长 -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加拿大 俄罗斯 美国 德国 阿根廷 日本 中国 巴西 印度 人均立方米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4 2020 年 10 月13 日 中国天然气公用事业: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有利的政策仍可支持行业发展 基建与项目融资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图表4 2019 年中国天然气消费仅占一次能源消费的 8% 一次能源消费基于 2019 年的数据。 资料来源:英国石油 多样化的天然气供应将缓解短缺情况并支持行业增长 过去 10 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快速增长,超过了同期国内天然气产量的增速,造成天然气短缺,特别是在 2017 年开始 实施“煤改气”政策之后。 为了满足不断上升的天然气需求,中国一直从 多个渠道扩大供应,包括进口管道燃气和进口液化天然气。当前对国内和 进口天然气供应的基建设施进行的投资将可支持行业增长,因为从长期来看,此举将有助于缓解天然气短缺并稳定中国 的天然气价格,尤其是在冬季。 因此,2019 年进口天然气在中国天然气供应总量中的占比从 2015 年的 31%升至 40%以上 ( 图表 5)。由于中国缺乏丰富 的天然气资源,我们预计未来两年该趋势将会持续。 图表5 中国 40%以上的天然气供应都是通过进口来满足消费需求 资料来源:英国石油、 Wind 中国从缅 甸、中亚和俄罗斯进口管道天然气,而液化天然气则从澳大利亚、卡塔尔和美国进口。我们预计天然气供应能 力将进一步提升,原因是中国将继续投资和兴建天然气基建设施,以满足天然气需求的预期增长并确保国内天然气供应 稳定。 扩大天然气供应渠道也可为公用事业提供其他天然气来源,并有可能降低其天然气成本,从而支持行业发展。 54% 32% 30% 24% 21% 8% 6%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俄罗斯联邦 美国 加拿大 德国 日本 中国 印度 石油 天然气 煤炭 核能 水电 可再生能源 136 138 149 162 178 34 38 39 48 48 26 34 53 73 85 31% 34% 38% 43% 43% 0% 10% 20% 30% 40% 50% -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天然气供应 ( 十亿立方米 ) 国内生产 进口管道天然气 进口液化天然气 进口天然气占比 5 2020 年 10 月13 日 中国天然气公用事业: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有利的政策仍可支持行业发展 基建与项目融资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我们同时预计,加大液化天然气供应和存储能力 ( 图表 6) 将成为管理负荷高峰的主要措施,尤其是冬季。尽管如此,由 于考虑到成本效益,液化天然气的采用范围将主要是沿海地区。 例如,一家天然气运营商会选择在青海 ( 中国内陆地区) 使用管道天然气,因为青海靠近中国西部的天然气来源,而不是从沿海地区长距离运输液化天然气,因为此举成本较 高。 近期油价较低 (这通常会降低液化天然气合同价格 ),同时美国液化天然气出口增加,这些情况可能会从现货液化天然气 货物中提供更多廉价的天然气来源。 然而,中国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主要由三大石油公司控制,天然气公用事业公司 无法全面使用液化天然气接收站。 图表6 中国的天然气输送管道和液化天然气接收能力将继续增长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价格改革将实现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和支持行业发展;天然气传输企业和分销商受到的影响可控 天然气行业现行的价格改革可望实现出厂价、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市场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将可减少价值链上的 冗余成本,从而进一步削减终端用户气价。降低终端用户价将可提升天然气相对于煤炭等其他能源的竞争力,因此从长 远来看可刺激天然气的用量。 尽管如此,改革成功还有待时日。此外,改革将不会对受评天然气下游分销商产生重大影响,因为分销商依然能够将采 购成本的调整转嫁给终端用户。对于中游天然气传输企业,2017 年和 2019 年的两轮中游管输价格下调已导致其利润下 降,但其业绩得益于输气量增速的改善。 自 2011 年以来,中国政府已出台了多项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和指导意见,目标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中间”是指输气价格和配气价格,这两点具有某些垄断特征;“两头”是指价值链中的其余价格,其中包括出厂价、 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 ( 图表 7),这些价格将逐步实现市场化。 -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140,000 160,000 180,000 -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2010 2015 2025E 液化天然气接收能力 (1,000吨 /年 ) - 左轴 天然气输送管道 (公里 ) - 右轴 6 2020 年 10 月13 日 中国天然气公用事业: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有利的政策仍可支持行业发展 基建与项目融资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图表7 中国天然气行业价值链和价格构成 *天然气供应来源分类以 2019 年的数据为基础。 资料来源:英国石油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 此外,在 上海和重庆成立全国天然气交易中心将有助于根据市场因素确定天然气价格,例如在决定中国天然气价格时参 考进口管道天然 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市场价格。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交易中心制定的某些天然气基准价格将取代目前由 地方价格部门管控的城市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支持市场化环境。 天然气传输企业和分销商受到的影响可控 价格改革对受评天然气传输及分销企业的影响将处于可控范围。例如,2019 年 3 月降低天然气输气价格导致 昆仑能源有 限公司 ( 昆仑能源, A2/稳定 ) 的天然气管道业务利润下降,但输气量持续增长推动 2019 年利润回升,抵消了价格下调的 负面影响。 城市燃气分销商的多数燃气分销项目回报率处于新价格机制下准许的 7%回报率之内 ( 请参阅 穆迪:中国城镇燃气配气 价格新机制对燃气企业具有正面信用影响,2017 年 6 月) 。 今年 3 月,发改委宣布将提前结束采暖季价格。上游天然 气生产商削减了出厂价,从而有效降低了终端用户气价,以便 在疫情之后刺激经济复苏。天然气分销商不会受到该措施的严重影响,其单位天然气销售毛利 面临的压力可能低于此前 的采暖季,当时分销商无法将上升的成本全部转嫁给终端用户。 此外,广东下游天然气市场可能会出现市场竞争,原因是政府政策允许年用气量达到 1,000 万立方米以上、靠近主干管 网的大型用户可以实施直供。具备一体化业务模式并向客户提供综合能源解决方案的城市燃气分销商受到的影响较小, 因为其可能会通过向选择直供的大型用户提供建设和接驳服务来发现新的商机。 成立国家管网 集团将支持行业改革 成立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管网集团 ) 将支持天然气行业改革。政府在 2019 年 12 月组建了国家管网集 团这一国有全国性管网公司,从而打造统一的全国油气管道网络 ( 图表 8) 。 国家管网集团旨在加快行业改革,并将传输资产从价值链中分离出来,从而改善油气资源的配置和供应,并促进未来全 国的管道开发。 天然气流量 现金流 终端用户价 (向终端用户收取的售 价) 进口液化天然气 (27%) 液化天然气车辆 出厂价 (天然气生产商售价) + 输气价格 (中游传输企业收费) 城市门站价 (天然气分销商承担的 采购成本) + 配气价格 (城市燃气分销商收费) 上游勘探 (如中石油) 中游传输 (如昆仑能源) 下游分销 (如华润燃气、新奥能源) 国内天然气 (57%) 进口管道天然气 (15%) 长距离输气管道 省内输气管道 市级传输网 终端用户 (住宅、 商业、工业) 7 2020 年 10 月13 日 中国天然气公用事业: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有利的政策仍可支持行业发展 基建与项目融资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图表8 国家管网集团的组建与未来发展 *待三大石油公司进一步注入资产后,注册资本将会增加。 资料来源: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 将传输资 产从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油集团,A1/ 稳定 ) 等天然气生产企业中分离意味着输气与天然气接收 站将向更多市场参与者开放。但是,鉴于资产转让涉及到不同利益方的大量投资利益,因此完全分离需要时间。 在国家管网集团整合了传输相关资产后,中国政府将可以更好地协调国内主要管道资产的发展,并监控传输成本与价 格。这也有望酝酿其他价格改革,并甄别及减少价值链上的冗余成本,从而进一步削减终端用户气价,最终将刺激天然 气消费及实现政策目标。 在天然气销售增长和资本支出受到控制的支持下 ,多数受评天然气公用事业公司可基本维持其信用 质量 天然气公用事业公司的稳定信用质量将得到国内天然气销售增长的支撑。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将导致 2020 年天然气销售 增长放缓,但需求的下降可能是短暂的,而 2021 年增长将会反弹。对于在全国开展业务的受评发行人,多数企业在 2020 年上半年的天然气销售增长略有下降或持平,随着 2020 年 4 月以来国内逐步复工复产,工商业用户的天然气消费 出现强劲回升。 此外,由于 2020 年上半年单位天然气成本下降,多数天然气公用事业公司将受益于天然气销售的单位价差 的小幅改 善。具体来看,在石油价格较低时,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Baa2/稳定 ) 等部分天然气分销商可利用低成本的海外进口 液化天然气来进一步提升价差 。新奥能源董事长投资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 ,这将为公司提供价格更低廉的液化天然气资 源。 在长期特许经营协议的支持下,城市燃气分销商的管道燃气销售产生了稳定、可预见的现金流。上述协议由地方政府和 受评天然气分销商签署,使后者能够垄断指定地区长达 30 年。 在用户结构方面,多数受评天然气分销商大约 70%的管道 天然气销往工商业用户。工商业用户的气价高于居民用户,因 此销售业务的利润也通常高于后者。工商业用户的气价调整往往比居民用户的调整更及时,原因是调整由双方协议决 定,而无需进行公开听证。 受评公司有望维持可控的资本支出,而不大可能对其信用质量产生压力,因为未来 5 年中国各主要城市的天然气项目投 资机会将少于前 10 年。 因此,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A3/稳定 ) 等部分行业龙头已能够产生自由现金流,这在基建行业并不十分常见。 尽管如此,新奥能源和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A1/稳定 ) 等部分企业将在综合能源解决方案等城市燃气其他相关业务方 面继续其资本支出计划。 然而,随着地方政府自 2019 年中以来开始落实监管机构规定的接驳费回报率上限,这可能会影响某些天然气分销商的 利润率 ( 请参阅 New guidance on connection fees is credit positive,2019 年 7 月) 。接驳费是房地产开发商向天然气分销商支 付的费用,用于将燃气管道接入住宅。受评下游分销商受到的总体影响可控,原因是:(1) 其有充足的空间来抵御相关 影响;(2) 多数受评发行人近年来的天然气接驳费对收入和毛利润的贡献在逐渐下降。 国家管网集团于2019年12 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00亿元*,由中央国资 委注资 三大石油公司在国家管网 集团的所有权是根据其向 国家管网集团注入资产 (输气管道、储存、液化 天然气接收站) 的价值 未来三大石油公司将向国 家管网集团转让资产或引 入其他社会资本,如投资 基金 持续进行资产整合,从而 支持价格改革 8 2020 年 10 月13 日 中国天然气公用事业: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有利的政策仍可支持行业发展 基建与项目融资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图表9 同业比较:受评天然气公用事业公司的财务指标和运营数据 香港中华 煤气有限 公司 申能 (集团 ) 有限公司 昆仑能源有 限公司 华润燃气控 股有限公司 港华燃气有限 公司 北京控股 有限公司 新奥能源 控股有限 公司 中油燃气集 团有限公司 滨海投资有 限公司 评级 A1 A1 A2 A3 Baa1 Baa1 Baa2 Ba2 Ba1 展望 稳定 稳定 稳定 稳定 稳定 稳定 稳定 负面 下调观察 个体信用实力 /基础信用评估 N/A baa1 Baa1 Baa1 Baa3 Ba2 N/A N/A N/A 母公司 /政府支持带来的子级提升 N/A 3 2 1 2 4 N/A N/A N/A 运营数据 (截至 2020 年 6 月 ) 成立年份 1862 1996 2008 2007 1998 1997 1993 2001 1994 城市燃气项目数量 132 N/A 373 252 98 N/A 229 73 N/A 管道天然气销售量 (十亿立方米 ) 12 9 10 13 6 9 10 2 0.5 2020 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同比增 速 (%) -4% 7% 20% -5% -3% 0% 4% 0% 4% 2020 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结构 - 住宅 30% 15% 16% 29% 27% 22% 21% 31% 31% - 工商业 70% 85% 63% 66% 72% 78% 75% 62% 69% - 天然气站及其他 0% N/A 22% 4% 1% N/A 4% 8% N/A 单位天然气销售利润率 (人民币 / 立方米 ) - 住宅 N/A N/A 0.36 0.61 0.44 0.2 - 工商业 054 0.49 0.6 0.5 - 天然气站及其他 N/A 输气量 (十亿立方米 ) 3.8 N/A 28 N/A N/A N/A N/A 0.4 0.3 2020 年上半年天然气传输量同比 增速(%) 9% N/A -1% N/A N/A N/A N/A -21% -43% 2020 年上半年接驳家庭 (单位: 千 ) 800 N/A 287 985 280 31 1,025 65 N/A 2020 年上半年接驳家庭同比变 动% -18% N/A -11% -33% -30% -47% -20% 33% N/A (2020 年上半年) 接驳费在以下各 项的占比 - 总收入 6% N/A 3% 11% 14% N/A 8% 7% 18% - 毛利润或板块利润总额 N/A N/A N/A 28% 39% N/A 26% 27% 57% 运营地区 中国内地并 在香港具垄 断地位 主要在上海 中国内地 中国内地 中国内地 主要在北京 中国内地 中国内地 主要在天津 所有权 恒基兆业地 产有限公司 持有 41.53%的 股份,其余 由公众股东 持有 ( 在香 港联交所上 市) 由上海市国 资委全资所 有 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有 限公司 ( 中石 油集团, A1/ 稳定) 持股 57.58%,在 香港联交所 上市 华润 (集团 ) 有限公司持 有 60.84% 股份,其余 由公众股东 持有 ( 在香 港联交所上 市) 香港中华煤气 有限公司持股 68.21%*,其 余由公众股东 持有 ( 在香港 联交所上市) 北控集团持 有公司 62.14%股 份,前者由 北京市国资 委全资所 有,在香港 联交所上市 公司创始 人王玉锁 先生持有 公司 32.8%的 股份,其 余由公众 股东持有 (在香港联 交所上市) 主席许铁良 持股 25.92%,其 余由公众股 东持有,在 香港联交所 上市 天津泰达投 资控股有限 公司 ( 天津泰 达) 持有其 35.43%的股 份,前者是 天津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全 资拥有的综 合企业,中 石化持有 29.9%,在香 港联交所上 市 调整后财务指标 (截至 2019 年 ) (运营资本前的运营现金流 +利息 )/ 利息 7.7x 12.1x 10.7x 15.5x 5.8x 4.2x 10.0 x 4.2x 3.1x (运营资本前的运营现金流 )/债务 24.6% 33.5% 45.1% 55.4% 19.4% 11.5% 38.7% 17.5% 10.4% (运营资本前的运营现金流 股息 )/ 债务 9.7% 25.8% 30.9% 39.4% 17.8% 9.7% 30.2% 15.2% 7.3% 债务/资本比率 33.2% 16.3% 30.4% 27.6% 32.7% 51.2% 38.4% 51.2% 65.5% 1 申能集团的统计采用 2019 年的数据,其他发行人则采用 2020 年上半年数据。申能集团的财务指标已按比例合并了没有多数股权的子公司和重大合营和联营企业。 2 港华燃气的股东所有权已针对 2020 年 7 月 6 日发行以股代息股份进行调整。 3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指标已按比例合并了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 滨海投资的股 东所有权已反映了最近中石化对该公司的投资,该投资已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完成。 资料来源:公司信息、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 9 2020 年 10 月13 日 中国天然气公用事业: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有利的政策仍可支持行业发展 基建与项目融资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穆迪相关研究 展望 2020-2021 年全球宏观展望 (2020 年 8 月更新 ):疫情阴霾持续,经济复苏依然乏力,2020 年 8 月 行业深度研究和 行业评论 Infrastructure Negative for Pipeline Operators, Positive for Gas Distributors,2017 年 9 月 发行人 研究 Beijing Enterprises Holdings Limited: Update to credit analysis,2020 年 9 月 11 日 Binhai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Update following placement of rating under review for downgrade,2020 年 9 月 8 日 China Oil and Gas Group Limited: Update following the change of rating outlook to negative,2020 年 5 月 11 日 China Resources Gas Group Limited: Update to credit analysis,2020 年 2 月 25 日 ENN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Update to ratings affirmation,2020 年 9 月 28 日 Kunlun Energy Company Limited: Update to credit analysis, 2020 年 5 月 29 日 Shenergy (Group) Co., Ltd.: New issuer,20 19 年 11 月 25 日 The Hong Kong and China Gas Company Limited: Update to credit analysis, 2020 年 1 月 30 日 Towngas China Company Limited: Update following rating affirmation,2020 年 6 月 17 日 如欲浏览上述报告,请点击有关链接。请注意,这些参考资料为截至本报告刊发日期的最新资料,阁下也可索阅较近期的报告。并非所有客户均能 获取所有研究报告。 10 2020 年 10 月 13 日 中国天然气公用事业: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有利的政策仍可支持行业发展 基建与项目融资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2020,穆迪公司 (Moodys Corporation)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Inc.) 、Moody s Analytics, Inc.和/ 或其许可人及关联公司 ( 统称 “穆迪” )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和 /或其信用评级关联公司所发布的信用评级是穆迪对实体、信用承诺、债务或债务证券的相对未来信用风险的当前意见,穆迪出版的 材料、产品、服务和信息(统称“出版物”)可能包括该等当前意见。穆迪投资者服务将信用风险定义为某实体可能无法履行其到期的合同财务义务的风 险,以及在发生违约或损害事件时的预计财务损失。关于穆迪投资者服务信用评级所指的合同财务义务的种类的信息请见穆迪评级符号和定义出版物。信用 评级并不针对任何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市场价值风险或价格波动。信用评级、非信用评估(“评估”)以及穆迪出版物中包括 的其他意 见并非对当前或历史事实的陈述。穆迪出版物也可能包括由 Moodys Analytics, Inc 和 /或其关联公司发布的以量化模型为基础的信用风险预测以及相关的意见 或评论。穆迪信用评级、评估、其他意见及出版物并不构成或提供投资或财务建议,穆迪信用评级、评估、其他意见及出版物亦非关于购买、出售或持有特 定证券的推荐意见,也不能提供该等意见。穆迪信用评级、评估、其他意见和出版物均不会评论某项投资是否适合任何特定投资者。穆迪发布信用评级、评 估和其他意见及出版其出版物之时预期并理解每位投资者将以应有的谨慎态度自 主研究和评估其考虑购买、持有或出售的每项证券。 穆迪信用评级、评估、其他意见和出版物不适于零售投资者的使用,如零售投资者在做投资决定时使用穆迪信用评级、评估、其他意见或出版物,将是草率 且不合适的。如有疑问,您应与您的财务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联系。 本文所载所有信息均受法律 (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法 ) 保护,未经穆迪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方式或途径对该等信息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 或翻印、重新包装、进一步传播、传送、散布、分发或转售,或存储供日后任何上述目的使用。 任何人不得将穆迪信用评级、评估、其他意见 和出版物作为基于监管目的而定义的基准 (benchmark),亦不得以可能导致穆迪信用评级、评估、其他意见和 出版物被视为基准的任何方式使用穆迪信用评级、评估、其他意见和出版物。 本文所载所有信息均系穆迪从其相信为准确和可靠的来源获得。然而,由于可能会出现人为或机械错误以及其他因素,本文所载所有信息均按“原样”提 供,不附带任何形式的保证。穆迪会采取所有必要措施,使其在授予信用评级时采用的信息具备足够质量,并来自穆迪认为是可靠的来源,包括独立的第三 方来源 ( 如适当) 。但穆迪并非审计机构,亦不能对评级过程或准备其出版物时收到的信息在每个情况下均独立地进行核实或确认。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因本文所载信息、或本文所载信息的使用或未能使用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的任何间接、特殊、后果性或附带性损 失或损害,穆迪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代表、许可人和供应商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便穆迪或其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 代表、许可人或供应商被事前告知该等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 (a) 任何当前或未来的利润损失或 (b) 因并非穆迪特定信用评级的评级对象的金 融工具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因本文所载信息、或本文所载信息的使用或未能使用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的直接或补偿性损失或损害,穆迪及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代表、许可人和供应商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穆迪或其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代表、许 可人或供应商的疏忽 ( 为避免疑问,不包括法律规定不得排除的欺诈、故意不当作为或任何其他类型责任) 、或其控制范围内或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偶发事件而 导致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的直接或补偿性损失或损害。 穆迪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对任何信用评级、评估、其他意 见或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提供或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 证。 穆迪公司 ( “ MCO” ) 全资拥有的信用评级子公司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谨此披露:多数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评级的债务证券 ( 包括公司债和市政债、债券、票 据和商业票据 ) 和优先股的发行人,在授予任何信用评级之前已同意向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支付 1,000 美元至约 2,700,000 美元不等的信用评级意见和服务费 用。MCO 及穆迪投资者服务亦执行政策及程序以便保持穆迪投资者服务信用评级及信用评级过程的独立性。关于 MCO 董事与被评级实体之间,及获穆迪投 资者服务信用评级并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开报告其在 MCO 持股 5% 以上的各实体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关联的信息每年会在 “投资者关 系null公司治理null 董事及股东关联政策”栏内刊登。 仅针对澳大利亚的额外条款:任何出版到澳大利亚的本文件均依据下述穆迪关联公司的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发布: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Pty Limited,澳 大利亚商业注册号码 (ABN) :61 003 399 657,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号码 (AFSL) :336969 ;及 /或 Moodys Analytics Australia Pty Ltd,澳大利亚商业注册号码 (ABN) :94 105 136 972,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号码 (AFSL) :383569 (视情形而定 ) 。本文件仅向 2001 年公司法 (Corporations Act 2001) 第 761G 条所定义的 “批发客户”提供。如您继续在澳大利亚境内浏览本文件,即代表您向穆迪表示您为“批发客户”或代表“批发客户”浏览本文件,您或您代表的实体均不 会直接或间接向 2001 年公司法 (Corporations Act 2001) 第 761G 条所定义的“零售客户”发布本文件或其内容。穆迪信用评级是针对发行人债务的信用度的意 见,并非对零售投资者可获取的发行人股票证券或任何形式的证券的意见。 仅针对日本的额外条款: Moodys Japan K.K. (“MJKK ”) 是 Moodys Group Japan G.K.的全资信用评级子公司,而后者由穆迪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Moodys Overseas Holdings Inc.全资所有。Moody s SF Japan K.K. (“MSFJ ”) 是 MJKK 的全资信用评级子公司。MSFJ 不属于美国全国认定的评级组织 ( “ NRSRO”) 。因此, MSFJ 授 予的信用评级是非 NRSRO 信用评级。非 NRSRO 信用评级由非 NRSRO 的实体授予,因而受评债务无资格享受美国法律项下的某些待遇。MJKK 和 MSFJ 是日 本金融服务厅注册的信用评级机构,其注册号分别为 FSA Commissioner (Ratings) 2 号和 3 号。 MJKK 或 MSFJ (视情形而定 ) 谨此披露:多数 MJKK 或 MSFJ (视情形而定) 评级的债务证券 ( 包括公司债和市政债、债券、票据和商业票据) 和优先股的发行人, 在授予任何信用评级之前已同意向 MJKK 或 MSFJ (视情形而定 ) 支付 125,000 日元至约 250,000,000 日元不等的信用评级意见和服务费用。 MJKK 和 MSFJ 亦执行相关政策及程序,以遵守日本监管要求。 报告编号 : 1249735 报告原文编号 : 121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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