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广东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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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广东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广州市中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机构负责人:吴少华 项目负责人:赵果贤2017年12月- 1 -目 录一、基本情况- 1 -(一)资金背景。- 1 -(二)资金概况。- 2 -1.补助范围。- 2 -2.资金分配方式。- 2 -3.资金构成及补助标准。- 2 -(三)项目绩效目标。- 3 -二、绩效分析- 4 -(一)前期准备。- 6 -1.论证决策。- 6 -2.目标设置。- 7 -3.保障措施。- 8 -(二)项目实施。- 9 -4.资金管理。- 9 -5.项目管理。- 11 -(三)绩效表现分析。- 13 -6.经济性。- 13 -7.效率性。- 13 -8.效果性。- 13 -9.公平性。- 17 -三、评价结论- 18 -四、主要绩效- 19 -五、存在问题- 23 -六、相关建议- 27 -七、附件- 32 -附件1- 32 -附件2- 44 -附件3- 66 - 67 -2015-2016年广东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为全面检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资金支出效率和使用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管理水平,根据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粤财评20147号)、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8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组织评价小组,对2015-2016年广东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专项资金(下简称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资金)14254.4万元的使用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一、基本情况(一)资金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的意见(粤府办发201511号)等文件关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的精神,广东省设立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资金,旨在通过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工程实现两个目的:一是帮助农户逐步解决贷款难问题,二是使农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贷款、取款、保险等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主要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投入以地方投入为主,省财政安排奖补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支持范围包括粤东西北地区(包括惠州市、肇庆市)和江门市的恩平市、台山市和开平市(其中对台山市和开平市补助70%)。奖补时间从2015年起到2017年止。(二)资金概况。1.补助范围。专项资金对2015年、2016年实施普惠金融“村村通”项目的试点县给予补助,共54个县 2017年奖补资金项目尚在建设中,绩效难以衡量,故暂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其中2015年奖补20个试点县,2016年奖补34个试点县。(详见附件3)。2.资金分配方式。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方式进行分配,实行“预安排、后清算”制度,资金清算在下一年度资金预安排时开展,按照“多退少补、据实清算”的原则进行。3.资金构成及补助标准。2015-2016年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资金共14254.4万元(下简称总资金,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3),包含4个子项,即对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建设、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农村助农取款点分别进行奖补。2015-2016年两年省财政共奖补县级综合征信中心51个,每个一次性奖补10万元,共510万元,占比总资金的3.58%;奖补信用村7907个,每个一次性奖补1万元,共7907万元,占比总资金的55.47%;奖补11154个金融服务站,每一个一次性奖补0.3万元,共3346.2万元,占比总资金的23.47%;奖补12456个助农取款点,每一个一次性奖补0.2万元,共2491.2万元,占比总比金的17.48%。(三)项目绩效目标。如前所述,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资金的设立旨在帮助农户逐步解决贷款难问题,使农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贷款、取款、保险等基础金融服务。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立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开展信用村评定活动),以及推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等四项行动,帮助农户逐步解决贷款难问题;二是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使农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取款、保险等基础金融服务,全面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区域全覆盖、业务全覆盖、人群全覆盖。二、绩效分析评价小组基于省金融办的自评材料、本次现场考察的10个试点县区 截止现场评价完成前,54个县区中,仅有13个县区提交了自评材料,详见评价说明。的项目情况进行绩效分析,现场考察县区数量占比全省54个试点县区的18.52%,资金额度占比全省总资金的21.23%。从分布区域来看,10个县区中含粤西地区5个县区、粤东地区5个县区;在时间上,含2015年5个县区、2016年5个县区,详见下表2-1。表 2-1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抽样县区情况序号项目单位(地区)所属地区年度安排资金(万元)1新兴县金融局粤西2015220.52罗定县金融局粤西20154323郁南县金融局粤西2015268.54广宁县金融局粤西2016290.805四会市金融局粤西2016196.306澄海区金融局粤东2015148.57饶平县金融局粤东2015287.58潮安区金融局粤东2016446.009博罗县金融局粤东2016408.5010惠东县金融局粤东2016326.90抽样地区合计资金3025.52015年-2016年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专项资金预安排资金合计14254.4选取样本金额占比21.23%依据既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价小组评定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资金使用整体绩效为80.88分。从9个二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看(详见图1-1),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方面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成绩,在前期准备、绩效方面尚有提升空间。图1-1 项目二级评级指标得分率(一)前期准备。该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考察专项资金论证决策的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保障措施的健全性,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6.73分,得分率为83.65%。1.论证决策。该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6.81分,得分率为97.29%。总体而言,专项资金设立符合我省通过开展普惠金融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政策,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资金的申报、评审、核定过程比较规范。评价发现,各试点县的申报项目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抽查的罗定市、潮安区10个县(区、市)中,有惠东县、博罗县、潮安区3个县区未提供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难以表明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目标设置。该指标主要考察目标设定依据是否充分、目标是否与预算资金匹配,目标是否包含总目标和阶段目标、目标完成情况是否有明确的衡量标准以及目标的量化程度,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4.57分,得分率为65.29%。专项资金设立了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绩效目标。各县区基本能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的意见等文件设定整体工作目标及各阶段工作目标,且整体目标与资金预算基本匹配,但均存在绩效指标设定依据不充分、目标完成程度缺少衡量标准和量化指标不足的问题。主要问题有:一是应作为绩效目标设定依据的广东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检查验收标准(2015、2016年)对于大部分验收指标未提出量化的衡量标准,不利于各县区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如“县级综合征信中心验收标准”要求“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设备”,但仅要求“有”,未提出指标要达到的程度。而且,省级部门的验收要求局限于四项平台本身,未对市、县级政府的落实情况提出考核要求,如信用户、信用村评定完成达标比例(达到一定比例,方能获得奖补资金),较大程度上使得各县区间工作进度、绩效不均衡。(详见存在问题)。二是项目缺少涉农贷款额度增量、涉农贷款增长速度、涉农贷款农户户数增长等效果指标,难以保障项目实施效果。3.保障措施。该指标主要考察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合理、监管措施及风险控制是否有效合理,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5.35分,得分率为89.17%。专项资金主要由省财政厅会同省金融办监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对奖补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做出明确要求,不利于资金的安全保障和高效使用(详见存在问题)。从各县区来看,大部分县区的金融部门制定了职责分工明确、合理可行的工作方案;部分县区还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有比较合理、有效的跟踪监管措施,但是也有部分县(区)未制定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未对下拨至镇级的经费提出保障专款专用的监控措施,抽查的10个县区中有2个 罗定市与郁南县未提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文件,同属云浮市的新兴县提供了新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新财201656号)。未制定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项目实施。该指标主要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两个方面考察项目实施的规范性。指标分值30.00分,评价得分26.96分,得分率为89.87%。4.资金管理。该指标主要考察资金安排情况(是否足额、及时),资金使用效率、支出规范性和会计核算规范性。指标分值14分,评价得分12.18分,得分率87.00%。(1)资金足额到位。省财厅分别于2015年3月、2015年11月预安排了2015年、2016年的专项资金给各地市(省直管县),抽查的各地市、县(区)财政局均能足额划拨资金给项目单位。(2)部分年度资金支出滞后。截至2017年6月,大部分抽查县区的资金使用效率较高,但有少部分县区预安排资金与实际所需资金差距较大,且资金支出率较低 限于自评材料提交不全、资金数据核实难度大、时间紧迫,现从现场抽查的10个县(区)说明专项资金的安排、到位、实际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6月,四会市、潮安区、惠东县均未有资金发生。,如5个2016年试点县平均资金使用效率为14.45%,有3个县(区)资金支付率为0。详见下表:单位:万元单位名称项目年度安排金额(万元)到位资金实际支出结余情况预安排清算(多退少补)新兴县2015220.5+4.2224.7224.70郁南县2015268.5+5.1273.6273.60罗定市2015432+8.3440.3427.812.5广宁县2016268+22.8290.8149.90140.9四会市2016192+4.31920192博罗县2016507-98.5408.584.60323.9惠东县2016420-93.1326.90326.9澄海区2015148.50148.5148.50潮安区2016184.125+261.875184.1250184.125饶平县2015225.90225.9225.90合计2866.525-2715.32515351180.325注:安排资金包括清算后应安排的资金,到位资金指实际到本级财政的资金,实际支出指本级财政划拨给项目单位的奖补资金。(3)资金支出规范。如上所述,除个别县(区)未使用资金外,其余县区均能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534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粤府201686号)等规定使用资金,会计核算能做到专账核算、会计凭证规范齐全。5.项目管理。该指标主要从申报审核、跟踪监管、复核验收、信息公开管理等方面考察项目实施程序的规范性。指标分值16.00分,评价得分14.78分,得分率为93.24%。(1)申报审核程序规范。各县(区)均能按照省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辖区镇(街)及时申报,在镇(街)提交申报材料后,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对申报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汇总后提交给市级金融部门审核;市级部门在审核、汇总后,提交省金融办金融部门审核、汇总;省金融办再报送省财政厅审核;省财政厅在审核后,要求省金融办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方办理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手续。(2)跟踪监管工作不扎实。一是资金下达给镇(街)后,当地财政部门缺少资金安全(跟踪)监管,10个县区中有7个县区 7个县区分别为潮安区、澄海区、饶平县、惠东县、郁南县、罗定市、广宁县。未提供资金跟踪监管佐证材料;二是部分县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管多采用要求镇街向县级金融部门报送进度表(月报表)的形式,对项目质量的现场跟踪监管与指导有缺失。10个县区中有4个县区 4个县区分别为澄海区、潮安区、郁南县、罗定市。未提供市、县级金融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监管措施对项目实施质量跟踪监管的书面记录。(3)部分验收复核流于形式,无实质意义。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在省级部门开展全省验收前,县级金融部门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广东省农村普惠金融试点跟踪督办工作方案(粤金函2014817号)相关建设标准进行审核验收,市级金融工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调研发现部分县区存在验收不严格、不规范现象。潮州市饶平县的樟溪镇锡坑村与浮滨镇麦园村的金融服务站验收评分表无自评得分,该市潮安区沙溪镇前陇二村的信用村建设、助农取款服务点以及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验收表在未出具各项分的情况下却有合计分,表现出自评有很大的随意性。汕头市缺少验收复核的书面材料。(4)信息公开工作比较规范。各地均能通过镇(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群众宣传信用村建设、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等普惠金融“村村通”相关政策知识,提升了群众获取金融服务信息的便捷性。(三)绩效表现分析。6.经济性。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资金在预算执行进度与事项完成进度基本匹配的情况下,项目资金预算控制的情况。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50分,得分率为90.00%。项目资金安排实行“预安排、后清算”制度(资金清算在下一年度资金预安排时开展,按照“多退少补、据实清算”的原则进行)。截至2017年6月,抽查的10个县(区)已预安排资金2866.525万元,清算后,省财厅收回资金191.6万元,需增补306.575万元,其中已增补40.4万元,还需增补潮安区的261.875万元、四会市的4.3万元,小计266.175万元(详见表1-1),表明个别县区控制资金支出不超预算的能力有待提升。7.效率性。该指标主要考察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完成数量及质量情况。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得分率100%。截止2017年6月,抽查的10个县区均完成了省级部门验收,并通过了验收。申报、审核、复核总结等各项工作均能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进度按时完成。8.效果性。该指标主要考察专项资金在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效益以及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17.90分,得分率为59.67%。(1)经济效益方面:总体而言,抽样县(区)的平均农户人均增收(2016年相比2015年增长8.95%)超过当年GDP增长速度(7.3-7.4%) 据2016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粤东和粤西GDP增长率为7.4%和7.3%。,但涉农贷款平均增长额(2016年相比2015年增长5.79%)却低于GDP增长速度,“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等四项行动(下简称四项行动)在解决涉农贷款难问题上的作用微弱,有待持续提升。主要问题有:一是四项行动相关贷款占比当地涉农总贷款平均水平极低,均不到5%。其中,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平均占比2.26%,最高的饶平县为14.99%,8个县区低于平均值 澄海区、新兴县、罗定市、郁南县、广宁县、四会市、惠东县、博罗县等8个县区均低于平均水平,其中澄海区未开展此项工作,按0计算。;“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平均占比0.23%,最高的1.14%,7个县区低于平均水平 新兴县、郁南县、广宁县、惠东县、博罗县、潮安区、饶平县等7个县区低于平均水平,其中郁南县、广宁县、饶平县未开展此工作。;金融扶贫贷款平均占比0.22%,最高0.54%,6个县区低于平均水平 广宁县、四会市、罗定市、博罗县、潮安区、澄海区等6个县区低于平均水平,其中罗定市、澄海区未开展此项工作。;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平均占比0.17%,最高0.56%,5个县区低于平均水平 罗定市、广宁县、澄海区、潮安区、博罗县等5个县区低于平均水平。二是新增存贷比平均水平为46.93%,未实现预期目标值50%。 关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的意见预设的目标值为“到2016年底,粤东西北地区新增存贷比达到50%”。三是“三农”直接融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长情况不理想,或未开展该项活动或呈负增长。10个县(区)中有8个县区 8个县区分别为新兴县、郁南县、广宁县、四会市、澄海区、饶平县、博罗县、惠东县。未开展“三农”直接融资活动。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方面,除广宁县、潮安区未提供数据外,其余8个县区的平均增长率13.95%,最高的饶平县为124.22%,最低负37.89%,增长率低于平均值的有6个县区 6个县区的情况分别为:新兴县-2.76%、罗定市8.7%、郁南县1.44%、四会市-37.89%、澄海区-0.93%、惠东县3.17%。(2)社会效益方面:整体而言,项目开展的四项平台、四项行动对于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正面意义,特别是助农取款点、乡村金融服务站的建设帮助农户基本实现了足不出村即可取款、咨询及办理保险等金融服务,不仅节省了去县城或镇上办理业务的交通费用还节省了时间;但是调研发现,截至2017年6月,部分县区在信用体系建设、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等方面与上级要求或本次抽查县区的平均水平尚有较大差距。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县区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未达到验收要求。据省级金融部门2016年项目验收标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率需达70%以上,否则每低10百分点扣2分(满分15分),本次调研的10个县区信息采集平均完成率约79%,达到了预期目标70%,但其中有3个县区 澄海区信息采集完成率为64.8%、潮安区为63.24%、饶平县为20.15%。未达到此目标。二是部分县区信用村建设进程缓慢。抽查县区的信用户评定工作平均完成率为66.85%,有3个县区(饶平县、澄海区、潮安区)低于平均水平,潮安区、澄海区甚至低于15%;信用村建设平均完成率则为78.61%,有5个县区 5个县区分别为澄海区、饶平县、潮安区、博罗县、惠东县。低于平均水平,最低的饶平县为24.23%,该县的355个行政村仅有86个完成信用村建设。三是金融服务站建设密度有待增大。从各县区平均水平来看,人均万人享有3.9个服务站,有6个县区 6个县区分别为新兴县、罗定市、澄海区、潮安区、博罗县、惠东县。未达到该程度。四是大部分县区的金融服务站业务功能较单一。目前,金融服务站主要是开展宣传涉农信贷产品、保险等业务以及反洗钱、假币的识别方法、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以提高村民的金融安全意识和权益保护能力,尚未提供信用评级结果查询、移动支付、信用贷款办理等服务。(3)可持续影响方面:从各地均有专人负责普惠金融项目的实施,且建立了基本制度及措施来看,项目具有可持续性,但由于各地均未发文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对项目的可持续性可能有较大影响。主要问题有:虽然在项目建设阶段,各试点县均按照上级要求依靠本级财政完成了项目基础建设,但项目后续运行费用的来源未见各级政府文件明确,不利于今后征信数据的更新、核实,征信系统的维护、升级,以及当地担保业务的持续发展等工作的开展。9.公平性。该指标主要是通过满意度调查的结果来反映县(镇)级项目实施人员和项目受益者对项目政策制定的满意程度,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85分,得分率为97.00%。 评价组在抽查的10个县区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178份,有效问卷178份,其中:对项目实施人员发放110份,全部收回且有效;对受益人群发放90份,收回68份,有效问卷68份。其中,受益人群满意度为98.29%、项目实施人员满意度为96.15%。主要问题有:政策执行时间显紧迫,2016年项目布置任务是当年4月,当年11月要求验收,现场面谈时大部分2016年试点县均反映了该问题,在110名接受调查的项目实施人员中,对政策执行时间要求满意的有82人,低于其他指标的满意者人数,见下表2-2。表2-2 项目实施人员问卷调查统计结果 单位:人次序号问题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1政策内容合理性满意度89201-2政策执行标准满意度88211-3执行时间要求满意度82226-4和地方实际相符情况满意度88166-5给当地带来益处满意度92153-6对普惠金融政策充满信心96113-三、评价结论综合评价小组对自评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评价结果,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资金基本完成了产出目标,取得了部分效益,但存在县区间工作进度、绩效不均衡现象。就四项平台自身绩效而言,助农取款点实现了覆盖全部行政村,在解决农村取款难问题发挥了较好效益;金融服务站全部行政村覆盖率为94.91%,未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虽然部分县区的服务站在协助办理保险业务上发挥了较好作用,但各县区的服务站功能均较单一、运行经费来源也不明朗,能否持续运行存疑等不足;而信用体系建设(征信平台与信用村建设)则由于涉及多个环节(征集农户信息、信用户评价、录入信息、信用村评定、信用镇评定),目前大部分县区仅完成了初步基础建设、效益暂未大幅显现。综合评定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资金使用绩效得分为80.88分,绩效等级为“良”(各指标得分情况详见附件2)。四、主要绩效两年来,各级金融部门紧密配合,基本完成了四项平台建设,为缓解农村涉农贷款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为农民取款、获取金融基础知识、咨询及办理保险等业务提供了便利。(一)搭建了覆盖大部分农户信息的信用体系平台,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为着力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建设良好信用环境作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基础工作,要大力培养和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户的诚信意识,本专项建设的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和信用村便是两项重要的举措。评价小组抽查发现,各试点县区均基本完成了当地信用体系的基础建设。一是各县区均依托人民银行,搭建了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平台,并已在使用中。截至2017年6月,10个县区共采集辖区农户信用信息902010户,平均完成率为78.09%,平均录入完成率91.89%,各县(区)使用农户信息系统查询信息平均10249次。 据新兴县、广宁县、四会市、饶平县、博罗县、惠东县6个县(市)提供数据统计获得。二是大部分县区实现了信用村建设预期目标。抽查县区中,除饶平县外,其他各县区均实现了信用村建设预期目标,信用村建设数量达到了行政村总数的60%以上(平均值77.31%),郁南、四会等2个县(市)更是达到100%。(二)搭建了较广泛的农村金融服务网点,提升了农户获取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一是实现了助农取款点行政村全覆盖,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取款难问题。抽查的10个县区均能通过农信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每个行政村的便利店、医疗所等场地安装取款设备。截止评价日,抽查县区的2485个行政村安装了3339台POS机,平均每个行政村1.34台。除罗定市、博罗县、饶平县未统计数据外,其他7个县区使用助农取款点累计取款平均为23.54万笔,累计取款额平均为14488.34万元,使用人群主要为40岁以上农村居民,每个POS机月均使用频次达30-40人次,表明项目实现了让中老年农民足不出村即可取款的目标。二是部分县区的金融服务站在推动农村保险业务发展上成绩可喜。调研获悉,惠东县等7个县区的金融服务站均开展了协助保险公司办理涉农保险的业务,每个县区平均保额达5.8亿元。特别是惠东县通过金融服务站协助办理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达成保额约27亿元。该县的做法是县人民政府作为投保人支付保费,贫困农户作为保险受益人免费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生产、生活一揽子保险服务,主要由农村住房保险、农业种养险、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贫困人口人身意外保险、贫困人口自然灾害公共责任保险五个险种组成,承保年限三年。金融服务站收集农户的信息和需求,并对照省精准扶贫系统核实资料,协助相关单位(如农业局、金融局、民政局、人保财险等)完成保险业务办理。(三)部分县区农户信用信息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农户拥有的住房及农林经营承包权等主要不动产流动性差等原因,使得农户贷款基本只能靠信用贷款,但又由于农户住地分散,且户均经济能力较差,通常贷款金额小,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相比贷款收益单笔农户贷款的征信成本较高,因此,农户的征信信息一直是阻碍农村小额金融贷款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普惠金融“村村通”工程较好的解决了这个难题,取得较好的效果。本次调研的10个县区共采集辖区农户信用信息902010户,采集完成率平均值78.09%,录入完成率91.89%。从本次调研中填报数据较完整新兴县、郁南县和惠东县3县的情况看,信用评定覆盖率达76.5%,信用信息采信率71.4% 金融机构对农户授信是采信农户信用评定信息的最直接的证明方式,因此本报告以授信户数/信用评定户数,替代信用信息采信率。3县167029户农户共被授信约23.6亿元,户均授信约1.4万元,取得了较好的信贷效果。(四)在试点中,部分县区在工作中积极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本次试点工作中,采取省金融办框架性指导、各地在省金融办规定的框架下自主创新的工作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创新工作方式,部分县区在工作中积极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惠东县创新了信用村评定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惠东县将信用村分为信用村、三星级信用村、四星级信用村、五星级信用村等4级,信用户的评级分为A、B、C三个等级,综合信用村的等级与信用户的等级对信用户和村委进行授信,比如,五星信用村的村委最高授信2000万元,五星信用村的A级农户最高授信额度10万元;而普通信用村的村委最高授信只有500万元,普通信用村的A级农户最高授信额度只有5万元。而信用村的评定指标主要是全村信用贷款违约率及村委对农村征信工作的支持度,这样将每个村民的诚信与村委授信以及全村人的授信水平捆绑在一起,有利于调动村委审核信息的积极性,也提高了邻里之间相互监督积极性。这对农村这种稳定的熟人社会而言,可以说是最佳的征信方式,随着农户金融意识的苏醒,这种方式也有利于农户在相互监督中不断提高信贷业务的诚信水平。另外,郁南县在征信系统中加入了“贫困户信用信息与精准扶贫管理系统”,并开发了 “妇女小额贴息贷款”、“红色创业贷”等多个惠农金融产品,开辟了农户小额贷款“绿色通道”。五、存在问题(一)各县区间工作进度和成效不均衡,部分县区试点成效较差。从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村评定、助农取款点建设等指标完成率来看,存在各县区工作进度和成效不均衡现象。一是10个县区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平均完成率78.98%,整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70%,有4个县区信息采集完成率在90%以上,有3个县区则低于70%,最高为100%,最低约为20%;二是信用村评定平均完成率78.61%,有5个县区完成率在90%以上,其余5个县区则低于平均值,最高为100%,最低的饶平县则仅为24.43%,该县有355个行政村,完成信用村评定86个;三是助农取款点平均完成率149.28%,除澄海区完成率低于100%外(在137个行政村中仅有86个助农取款点),其余9县区均做到了全覆盖,有4个县区更是达到200%以上。各县区四项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评价组与各县区现场确认的数据统计得出。其中农户信息采集率指标由于潮安区、澄海区、饶平县只提供了实际完成采集户数、未提供应采集农户户数,故评价组暂且以网络搜索的该县总人口、城市化率(粤东区约60%),测算得出。详见下表5-1。表5-1 抽查县区四项平台建设情况表区县名称县级综合征信中心行政村数量信用村建设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数量农户信息采集完成率信息录入完成率建成数量占比建成数量覆盖率建成数量覆盖率罗定98.71%98.81%306308100.65%316103.27%731238.89%新兴100.00%100.00%191191100.00%191100.00%416217.80%郁南100.00%100.00%177177100.00%209118.00%403228.00%广宁100.00%97.99%17817196.00%178100.00%357201.00%四会84.89%100.00%123123100.00%123100.00%132107.00%博罗86.16%99.01%34322365.01%343100.00%363105.83%潮安63.24%100.00%39224061.22%392100.00%395100.77%澄海64.80%48.36%1378864.23%147107.30%8663.00%惠东71.85%98.20%24518374.69%245100.00%302123.27%饶平20.15%100.00%3558624.23%355100.00%383107.89%合计-24471790-2367-3568-平均78.98%94.24%-78.61%-102.86%-149.28%(二)农村金融服务站目前功能较单一且后续运行经费来源不明朗,持续运营能力存疑。抽查发现,大部分县(区)的金融服务站仅提供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和政策,协助开展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及协调保险公司为农户办理保险业务等2项工作,服务站功能较单一,对农户的吸引力较弱。且目前农村金融服务站的工作量不够设置一个专职人员,多为村委工作人员兼职,兼职人员的服务专业度和积极性相对较差。另外,目前调查的各县(区)普遍反映农村金融服务站没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以上3因素综合作用可能会导致农村金融服务站陷入“服务不足村民不愿来服务人员积极性更低”的恶性循环,最后使得农村金融服务站名存实亡。(三)部分县区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布点不合理,影响了其使用频率。一是部分助农取款点由于位处取款条件便利的城郊,使得使用频率很低。评价组查阅资料获悉博罗县、饶平县等县的助农取款点月均取款人次不到5人次,特别是博罗县罗阳镇田牌村的助农取款点从2013年2月至2017年6月,共取款约150笔,月均不到3笔。后调研发现该类取款点位处城郊,有比较便利的取款、汇款等业务办理条件,削弱了助农取款点的作用。二是个别县区将助农取款点、金融服务站设在行政村委会,距离部分农户住地较远,不及商店或小卖部的方便,农户反映由于要买油盐酱醋等日常用品,会经常光顾小卖部,而村委会则很少去。(四)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工作的组织统筹上存在一些不足,给试点县(区)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困难。一是对试点县(区)的申报材料要求过于简单,申报时既未要求试点县区报送项目效果性目标,也未要求试点县区报送工作实施方案,致使部分县区准备工作不足,实施中出现农户信息征集及录入工作返工现象,影响了工作进度与项目绩效。二是未能明确奖补资金用途,导致部分县区的专项资金闲置达一年之久。调研获悉,肇庆市广宁县属于财政省直管县,于2015年12月31日该县收到专项资金268万元(宁财外专2015第11号),在2016年11月验收前,近一年时间专项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单位反映由于资金未出台使用细则,顾虑支出后有收回的风险,故闲置未用。三是四项平台重建设、轻运营及推广,让经济较落后县区担忧后续经费无保障。关于平台建设,省级部门安排了奖补资金,也制定了各项平台的验收标准,但关于平台的后续运营及推广既缺少明确的资金来源,也未提出关于平台如何使用,如何与四项行动开展联动,服务于精准扶贫等重要任务的指导性文件,不利于平台的后续运营及效果的持续发挥。事实表明,10个抽查县区中除郁南县、惠东县对于信用体系有较好的使用效果外(见“主要绩效”),其他8个县区对平台的应用效果暂不显著。六、相关建议(一)集合各地试点经验,总结与推广最佳模式。经过2015-2016年两年的试点,各地取得了一些优秀经验,比如惠东县在信用村的评定机制设计方面,郁南县在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方面都取得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各地在试点中也遇到了一些具体的操作问题,比如个别县(区)工作进度慢,农户信息系统查询信息次数为零等。建议省金融办对上述经验与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集合各地优秀经验,总结最佳模式,汇编优秀经验与试点工作推进指南,加强各县(区)间的交流学习,以指导而非指令的形式在各地进行推广。(二)将服务站运行经费问题与丰富农村金融服务站的服务内容统筹考虑,尽量以市场手段同时解决服务站的运行经费问题与服务内容较单一的问题。目前,金融服务站一方面服务内容较单一,主要承担知识与政策宣传等公共服务功能,长期发展活力不足,另一方面又缺乏稳定的运行经费。只有同时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农村金融服务站才可能持续运行下去,一个不能持续产生交易的金融服务站极易蜕变成一个徒有其表的僵死服务站。因此,建议由各级政府出面,尽量引进优质的市场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将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成一个诚信金融服务商的销售网点,广大农户获取优质可信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知识的窗口。通过从金融服务商的销售额中提成来部分或全部解决服务站的长期运行经费问题,并借用各金融服务商的专业力量不定期地宣传金融服务相关知识与政策,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站金融人才不足的问题。(三)优化专项建设统筹指导,引导各地提升金融水平。一是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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