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湖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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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 2018年度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组织单位: 湖南省财政厅 实施机构: 湖南瑞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9-9-29目录一、绩效评价工作概况3(一)绩效评价立项及目的3(二)绩效评价范围4(三)绩效评价主要依据5(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7(五)绩效评价评价方法7(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81、前期准备工作82、评价框架设计阶段83、组织实施阶段94、综合评价阶段9二、专项资金基本情况10(一)项目管理单位10(二)资金补助情况101、专项资金设立情况102、专项资金项目内容103、专项资金使用范围104、专项资金使用期限125、专项资金绩效目标126、专项资金资金预算情况13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14(一)评价得分情况14(二)共性指标扣分项分析151、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分析152、资金进度情况分析163、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分析174、项目完成率指标情况分析175、项目重复申报、虚报冒领情况176、项目库建设情况18(三)非共性指标扣分项分析181、项目决策分析182、项目管理分析183、项目绩效分析20(四) 调查问卷统计与分析20(五)评价结论211、主要绩效212、主要问题23四、 意见建议24(一)完善管理建议24(二)政策调整建议252018年度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精细化,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湖南瑞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湖南财政厅的委托,对2018年度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部分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一、绩效评价工作概况(一)绩效评价立项及目的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所评价组制定了2018年度湖南省部分计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并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对2018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行评价,以反映项目资金的绩效。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实施情况,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二)绩效评价范围湖南省财政厅2018年度共批复省卫健委、计生协会省补助专项资金共计37,308.25万元。其中主要使用方向:(1)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独生子女父母保健专项资金1491.48万元;(2)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专项资金13,358.58万元;(3)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4,116.42万元;(4)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2,000.00万元;(5)计划生育手术补助专项资金5,271.00万元;(6)爱心助孕专项资金1,000万元;(7)计划生育能力建设专项资金4,251.77万元;(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专项资金972万元;(9)基层计生协会能力建设补助经费专项资金661万元;(10)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经费专项资金518万元;(11)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贴息贷款专项资金750万元;(12)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综合保险等项目经费专项资金1,118万元;(13)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资金1,800万元;(其中(1)-(8)项专项资金由省卫健委相关处室管理,9-13项专项资金由省计生协会管理)与省财政厅社保处的资金预算差异说明:社保处资金预算原为38,116.77万元(其中省卫健委计划生育服务专项33,269.77万元,省计生协会计划生育服务专项4847万元),其中省卫健委计划生育服务专项中计划生育能力建设资金中安排周年庆项目100万元(评价时将周年庆项目计入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另结余资金708.52万元财政已批复预算调整项目湘财社指2018年85号。湖南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委托本所对省补助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价,根据与委托方及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的沟通,计划生育能力建设专项资金4,251.77万元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专项资金972万元拟不纳入评价范围,最后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专项资金省补助金额为32,084.48万元,与上述省级专项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或政策的中央资金61,068万元也纳入评价范围,合计中央及省级资金93,152.48万元。(三)绩效评价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3)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57号);(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5)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6)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163号。(7)湖南省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管理办法(湘人口发200435号。(8)湖南省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9)湖南省计划生育创业扶贫贷款 贴息工作试点方案(10)湖南省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11)湖南省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1530号。(12)湖南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湘人口发200734号(13)湖南省财政补助购买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相关保险项目管理办法(14)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427号)(15)湖南省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确认办法的通知(湘人口发20117号)(16)湖南省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方案(试行)湘人口发200633号(17)湖南省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湘人口发200531号(18)关于印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办发【2018】1号)(19)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92号)(20)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2018年度湖南省部分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绩效评价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三大部分,其中共性指标24分,非共性指标76分,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五)绩效评价评价方法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先由项目单位认真进行自查,然后在自查的基础上,评价小组到项目单位进行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形式,评价方法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实际效果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之间的比较,以及采用公众评价法(公众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方法。(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前期准备工作与省财政厅、省计生委、省计生协会沟通,了解专项资金相关情况,获取专项资金相关资料,编制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参与人员,成立项目组,按照绩效评价项目内容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实施进度。进入现场前,项目组成员接受培训,让项目组绩效评价人员了解和熟悉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重点关注事项等。拟定资料需求清单,项目组成员熟悉评价对象与资料。项目组拟定绩效评价指标,将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与委托方及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达成共识。2、评价框架设计阶段在该阶段,项目组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准则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最终构建了共性与非共性指标、一二三级评价指标、调查问卷设计、评价证据收集方案等内容的评价框架。3、组织实施阶段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充分反映专项资金整体绩效情况,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全省绩效评价工作整体要求,现场查看样本,选取现场评价的资金数额和项目数量不得低于纳入评价范围专项资金总额和项目总数30%的要求,我所评价组于2019年8月9日-9月2日对长沙、益阳、常德、岳阳、娄底、怀化、湘潭7市共18个县市进行现场评价,共涉及专项资金35,957.3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5,079.46万元,省级补助11,416.69万元,市县配套资金9,461.23万元),现场评价资金占评价范围总资金93,152.48万元的28.44%。项目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实地走访调查项目单位,了解计划生育服务政策执行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并根据省直单位和各市州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2018年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价。4、综合评价阶段基础数据复核及材料的审查,对有必要补充的材料进行补充、完善。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制作调查问卷分析表。根据收集的基础数据、资料以及现场评价情况和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逐一评分,最后计算出项目绩效总得分,得出绩效评价结论。二、专项资金基本情况(一)项目管理单位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单位为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及湖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二)资金补助情况1、专项资金设立情况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满足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需求,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和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其他计划生育工作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2、专项资金项目内容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根据全省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主要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及事业发展、计划生育“三结合”、计划生育创业贷款贴息、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及综合保险补助、等3、专项资金使用范围(1)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计划生育利益,按照目标人群数量、人(户)均补助标准分配。主要括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专项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2)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资金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因素主要包括各类避孕节育手术量、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量、高危人群出生缺陷干预检测服务量、爱心助孕服务人数、工作绩效指标等。(3)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和事业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因素主要包括上年度总人口数、贫困地区人口数、少数民族人口数、财政收支状况、工作绩效、工作条件等。(4)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资金按项目法分配,用于对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计划生育家庭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5)计划生育创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按项目法分配,用于对因发展生产、创业致富而贷款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一定期限和比例利息的贴息扶助。(6)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及综合保险补助项目资金按因素法分配,用于在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住院护理等方面提供部分参保资金,以解除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资金爱心助孕项目资金4、专项资金使用期限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设置年限为3年,到期自动终止。确需延续的,经绩效评估后按新设专项资金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5、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按照不同类型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分别设置。整体绩效目标设置为:(1)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缓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完善利益导向和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注重常态”多元立体化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关怀工作体系,解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后顾之忧,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转变;促进消除贫困人口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快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兑现党和政府的承诺,提高政府公信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险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资金: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卫生计生工作的管理与参与感,促进流动人口管理及均等化服务,有力推进卫生计生事业的进步。(3)计划生育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加强基层阵地建设,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和稳定基层计生工作干部队伍,努力稳定生育水平,维护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等。6、专项资金资金预算情况湖南省财政厅2018年度共批复省卫健委、计生协会省补助专项资金共计37,308.25万元。其中主要使用方向:(1)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独生子女父母保健专项资金1491.48万元;(2)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专项资金13,358.58万元;(3)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4,116.42万元;(4)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2,000.00万元;(5)计划生育手术补助专项资金5,271.00万元;(6)爱心助孕专项资金1,000万元;(7)计划生育能力建设专项资金4,251.77万元;(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专项资金972万元;(9)基层计生协会能力建设补助经费专项资金661万元;(10)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经费专项资金518万元;(11)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贴息贷款专项资金750万元;(12)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综合保险等项目经费专项资金1,118万元;(13)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资金1,800万元;(其中(1)-(8)项专项资金由省卫健委相关处室管理,9-13项专项资金由省计生协会管理)与省财政厅社保处的资金预算差异说明:社保处资金预算原为38,116.77万元(其中省卫健委计划生育服务专项33,269.77万元,省计生协会计划生育服务专项4847万元),其中省卫健委计划生育服务专项中计划生育能力建设资金中安排周年庆项目100万元(评价时将周年庆项目计入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另结余资金708.52万元财政已批复预算调整项目湘财社指2018年85号。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一)评价得分情况2018年度,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经费较好地完成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能力建设及计划生育家庭关怀等服务项目,通过宣传和实施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彰显了政府对于为国家计划生育事业做出过贡献的群众的关爱之情,帮扶了计划生育家庭中的特困对象,减轻了群众在婚育、生活中的困难,提高了群众优生生育意识,强化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条件和工作能力,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2018年度湖南省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2018年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得分为90.21分,绩效评定级别为优。(二)共性指标扣分项分析1、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分析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1分。根据2018年度部门整体预算公开资料,湖南省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2018年度整体目标设定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对象确认准确率95%,资金发放到位率100%。按2017年目标人群20%的增幅计算预计2018年目标人群发放。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对象确认准确率95%,资金发放到位率100%。按2017年目标人群15%的增幅计算预计2018年目标人群发放。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对象确认准确率95%,资金发放到位率100%。按2017年目标人群15%的增幅计算预计2018年目标人群发放。 及时足额将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位。经现场评价,18年现场被评价单位均未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上述整体目标提供相关的绩效目标申报资料,未分别设定各市县(区)具体、明确、可行的年度绩效目标,省级主管部门的年度绩效目标相关指标仍有等明确与细化。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1分。2、资金进度情况分析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经现场评价,纳入现场评价范围的18个县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2018年中央和省级资金合计到位26,496.15万元(中央15,079.46万元,湖南省11,416.69万元),其中: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383.27万元(中央0.00万元,湖南省383.27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发放15,643.93万元(中央10,414.55万元,湖南省5,229.38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扶资金发放7,728.52万元(中央4,664.91万元,湖南省3,063.61万元);节育手术补助资金发放1,132.36万元(中央0万元,湖南省1,132.36万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金发放482.29万元(中央0万元,湖南省482.29万元);爱心助孕资金发放0万元(中央0万元,湖南省0万元);基层计生协会能力建设补助经费资金发放146.00万元(中央0万元,湖南省146.00万元);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资金发放122.00万元(中央0万元,湖南省122.00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贴息贷款资金发放210.12万元(中央0万元,湖南省210.12万元);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综合保险资金发放249.00万元(中央0万元,湖南省249.00万元);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资金发放398.66万元(中央0万元,湖南省398.66万元);上述资金实际使用26,349.35万元,资金进度99.46%,资金进度执行情况良好,该项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3、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分析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现场评价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该项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为5分。4、项目完成率指标情况分析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按资金进度99.36%考核项目完成率指标评价得分为4分5、项目重复申报、虚报冒领情况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现场评价未发现重复申报、虚报冒领情况,评价得分为5分。6、项目库建设情况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三)非共性指标扣分项分析1、项目决策分析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57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立项,项目立项规范,评价得分10分。2、项目管理分析指标分值24分,评价得分21.61分。根据评价指标,项目管理主要考核以下方面:(1)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采用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按不同比例的方式承担,资金由县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实际上是由县级财政兜底,市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良好,部分县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在湖南省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标,。(2)业务管理分析: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9.64分。制度健全性方面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按不同的类别,中央、省、市县均制定有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涵盖了补助对象的申请、评议、初审、审批确认、公示、备案、信息录入、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方面经现场评价,被评价单位补助对象的申请、评议、初审、审批确认、公示、备案、信息录入等总体较为规范,但在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个别县市未对项目对象原始档案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如某县卫计部门原始奖扶、特扶档案存档审批表县里未盖章签字;另信息系统的及时更新方面还有等提高,本次现场评价对补助对象的回访中,存在部分补助对象的联系电话是空号或错号的情况。项目质量方面受益对象确认方面大部分未发现明显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形,但现场评价中发现某县妇幼保健院在工作场所搬迁中遗失节育手术档案现象,反映出项目档案管理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该项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89分。(3)财务管理分析: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3.72分。现场评价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总体健全,但评价中发现部分被评价单位未严格按照项目设立专账核算,并按中央、省、市、县不同预算级次设立明细核算;个别县市如浏阳市、溆浦县、涟源县、新化县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在资金实际发放时未做日常账务处理,由实际执行资金发放的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另被评价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仍需要加强,特别是对于委托专项资金发放的单位,及时掌握实际发放信息。该项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3.72分。3、项目绩效分析根据2018年度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绩效指标分值42分,评价得分37.85分。(4) 调查问卷统计与分析对受益对象的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表明,主管部门逐年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85.7%以上调查对象认为:已充分了解与目前已享受的计划生育专项资金补助相关的国家政策,如补助对象资格认定条件、申请程序、专项资金补助标准等;认为政策目前得到了有效执行;对相关补助政策给自己及家庭带来的利益感到满意;(五)评价结论1、主要绩效(1)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绩效(不含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纳入现场评价范围的18个县市2018年合计中央和省级资金23,755.72万元(中央15,079.46万元,湖南省8,676.26万元),其中: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383.27万元(中央0万元,湖南省383.27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发放15,643.93万元(中央10,414.55万元,湖南省5,229.38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扶资金发放7,728.52万元(中央4,664.91万元,湖南省3,063.61万元);、纳入现场评价范围的18个县市2018年合计确认家庭奖励扶助发放对象26.2664万人,其中: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6.8098万人,人均发放标准最高240元/年,最低为120元/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发放对象17.8670万人,人均发放标准最高1060元/年,最低为960元/年;计划生育家庭特扶资金发放对象1.5896万人,人均发放标准最高9600元/年,最低为6000元/年,人均发放标准逐年提高;(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资金绩效、纳入现场评价范围的18个县市2018年合计中央和省级资金1,570.22万元(中央0万元,湖南省1,570.22万元),其中: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87.93万元(中央0万元,湖南省 1,087.93万元);计划生育免费技术(含高危人群出生缺陷干预)专项资金 482.29万元(中央0万元,湖南省482.29万元);、纳入现场评价范围的18个县市2018年合计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8.9574万人次;计划生育免费手术(含高危人群出生缺陷干预)完成9.7513万人次;目标人群覆盖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3)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专项资金绩效纳入现场评价范围的18个县市2018年使用省补助专项资金1,023.43万元,其中基层计生协会能力建设补助经费136.00万元,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经费122.00万元,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综合保险等项目经费243.12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贴息贷款项目经费210.12万元,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项目经费312.19万元。基层计生协会能力建设补助覆盖率88%,共支持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34个,支持计生家庭创业贴息项目156个,支持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综合保险16259人,支持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2507人次。2、主要问题(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仍有待完善,个别项目专项资金开支范围不明晰。2016年5月24日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制定并发布了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规范了各类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和分配办法、资金下拨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办法,但对专项资金下拨以后的开支范围没有明确管理规定, 如计划生育免费技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经费下拨到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单位后,因专项资金开支范围不够明确,基层财务人员普遍感到困惑,在执行费用报账及会计核算时,不知道如何把握政策规定。(2)2018年度专项资金未按规定设立专项核算的情况仍继续存在,尤其对于一些资金量较少的专项资金,或因机构编制没有专设财务人员的区县计划生育协会,存在因财务人员不够重视或因专业素质原因,对部分专项资金未设立专项核算,现场评价发现,这一情况在2019年度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后已有较大改善。(3)部分县区存在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难以到位的情况,主要原因有几方面,一是补助标准较低,不足200元/年的标准,受益对象不够重视;二是由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发放的受益对象,多数是没有稳定工作单位的农民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在资格认定和年度资格审查时,无法及时回到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4)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仍有待加强。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县市在受益对象资格认定方面形成的业务档案,存在档案信息不够完整,部分档案未按规定加盖公章,个别对象与政策要求存在差异,个别对象预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评价中还发现某县妇幼保健院在工作场所搬迁中遗失节育手术档案现象。(5)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补助标准虽然逐年有所提高,但计划生育人群老龄化的趋势已不可避免,随着逐年提升的生活物价指数,特别是对于失独、独生子女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来说,目前的奖励扶助政策标准普遍偏低。群众期望与现行政策之间的矛盾逐年显现,给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压力,目前部分县市通过提标的方式化解矛盾,给地方财政资金形成了一定压力。4、 意见建议(一)完善管理建议1、建议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尤其是对计划生育免费技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经费,应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具体使用范围,并制定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进一步规范专项的使用。2、加强对基层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素质,规范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3、建议对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的资格认定程序和年度资格审查方面,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在确保受益对象符合政策范围的原则下适当简化资格认定、资格年度审查、资金发放方面的程序,确保受益对象资金发放到位。4、继续加强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专项资金政策执行力度,5、及时发现和处理落实专项资金政策方面存在的实际情况和主要矛盾,认真听取受益群众的呼声,做好政策服务,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政策调整建议无附件12018年度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3专项资金基础数据汇总表3-1 专项资金基础数据汇总表3-2 湖南瑞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9-9-29- 46 -附件1 2018年度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填报单位:共性指标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价要点与评分标准指标评分序号分值指标名称13绩效目标设定情况3专项(项目)是否设定了具体、明确、可行的绩效目标1、设定了具体、明确、可行的绩效目标的得3分;设定了绩效目标,但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具体或不可行的得1分;未设定绩效目标的不得分。1.00 26资金进度6评价项目单位实际使用专项资金情况与专项资金下达数进行对比分析当年末项目单位使用专项资金未达到90%的扣2分,未达到80%的扣3分,未达到70%的扣4分,未达到60%的扣5分,未达到50%扣6分;次年4月30日未达到70%的扣6分,未达到80%的扣5分,未达到90%的扣4分。两项合计最多扣6分6.00 35资金挤占挪用情况5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每发现一起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扣1分。5分扣完时,在绩效评价指标总体得分上继续扣分。5.00 45项目完成率指标5评价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截至2019年4月30日实际完成情况项目未完成率达到30%以上的扣5分,未完成率达到20%-30%(含)的扣3分,未完成率达到10%-20%(含)的扣2分,未完成10%(含)以下的扣1分4.00 53项目重复申报、虚报冒领情况3是否存在重复申报、虚报冒领情况每发现一起项目重复申报或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各扣1分。3分扣完时,在绩效评价指标总体得分上继续扣分。3.00 62项目库建设情况2按项目法分配的专项资金是否建立了项目库建立了项目库的得2分,否则扣2分。2.00 24共性指标分值合计2421.00 非共性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价要点与评分标准分值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0.00 项目决策10项目立项10项目立项规范性10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1.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计4分;2.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计4分;3.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计2分。10.00 项目管理24资金落实8配套资金到位率8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应投入配套资金)100%。本年度或项目期(下同)资金到位率为100%,计4分;资金到位率为90%-99%,计3分;资金到位率为80%-89%,计2分;资金到位率低于80%,计1分8.00 业务管理10管理制度健全性3项目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1.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计1.5分;2.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5分。3.00 制度执行有效性3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1、奖补对象的申请、评议、初审、审批确认、公示、备案、信息录入、档案管理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计1.5分2.信息系统维护及时,数据实现动态管理计1分。3.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技术、信息支撑落实到位,计0.5分。2.75 项目质量可控性4项目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1.原始档案资料保管良好,与信息系统数据不存在错误,计2分。2.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计2分。3.89 财务管理6资金使用合规性4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1.资金使用符合政策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专账核算,计2分;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2分;2.33 财务监控有效性2项目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单位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1.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计1分;2.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计1分。1.39 项目绩效42项目产出26年度任务计划完成率2独生子女保健(人数)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100%*指标分值。1.49 6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人数)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100%*指标分值。5.57 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数)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100%*指标分值。3.00 2节育手术补助(例数)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100%*指标分值。2.00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次)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100%*指标分值。1.97 1爱心助孕(人次)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100%*指标分值。1.00 1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个数)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100%*指标分值。1.00 1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贴息贷款项目(个数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100%*指标分值。1.00 1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综合保险(人数)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100%*指标分值。0.97 1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人次)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100%*指标分值。1.00 完成及时率3项目资金落实及时。每发现一例因工作失误影响资金发放或使用的每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2.47 质量达标率3执行政策的相关档案资料准确无误,手续完整。档案资料完整、手续齐全、与信息系统不存在差异。抽查准确率为100%计满分,准确率每低于2%扣1分,扣完为止。2.67 项目效益16社会效益4政策知晓率。(全面了解人数*5+部分了解人数*3)/调查总人数。结合调查问卷评分,满分为4分。2.95 可持续效益4政策落实率。每发现一例不符合相关政策的案例扣0.5分,扣完为止。4.00 利益导向对象满意度8利益导向对象满意度。经调查满意度90%计满分,每下降1%扣0.2分。6.76 非共性指标分值合计7669.21总分10010010090.21附件2 2018年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现场评价单位资金汇总表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18年合计中央资金(万元)省级资金(万元)湘乡市1,405.15 704.52 700.63 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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