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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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浦 东 新 区2018年度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6月浦东新区2018年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实施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项目主管部门: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评价委托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 评价中介机构: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赵国理目 录报告摘要1一、项目基本概况6(一)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6(二)预算安排(资金来源)和实际支出、结转情况7(三)组织管理和实施情况7(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3二、 评价工作实施情况14(一)评价目的14(二)绩效评价设计过程14(三)绩效评价框架15(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6三、 评价结论与指标分析17(一)评价结论17(二)指标评分表17(三)绩效分析24四、主要业绩和经验3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31六、相关建议和措施31七、报告附件32 报告摘要为贯彻执行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预防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浦东新区综治办关于对新区司法局的批复(沪浦综治201121号)文件精神,浦东新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出资组建上海中和社区矫正事务所(简称“中和所”),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项目的中标单位是上海中和社区矫正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和所”),参与项目实施。为贯彻执行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预防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浦东新区综治办关于对新区司法局的批复(沪浦综治201121号)文件精神,浦东新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出资组建中和所,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和所”的成立,将进一步提升社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创新发展,壮大新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的力量。2011年12月31日起由中致社承担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正式划出,由中和所承接。中和所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处对接本项目的相关工作。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经常性项目。项目起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中和社区矫正事务所按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完成了各项工作。2018年,浦东新区累计接收矫正社区服刑人员2990人,2018年12月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374人。累计接收五年内刑释人员9534人,2018年12月在册刑释解教人员7062人。两类工作对象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合同约定的数量基本吻合。2018年,社区矫正重犯率为0.16%(市平均0.14%),高于市平均;矫正对象就业率71.90%;安帮对象就业率56.01%;社区服刑人员帮教率达100%;重点对象和回归社会一年内的刑释人员帮教率达到100%,接触率和见面率达到70%,双月谈话1次;其中在册重点对象为944人,重点对象和回归社会一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接触率和见面率达70%,每双月谈话一次并及时记录;重点帮教对象244名,帮教率、接触率、见面率达100%。2018年年末基层一线社工人数为118人,超过市有关矫正、安帮社工“1:30”、“1:100”的比例。总体而言,2018年中和所较好地完成了成效性工作目标的指标,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在项目工作上仍需完善:提升社工工作能动性;拓宽帮教工作领域;积极出谋划策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安帮对象就业率,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算收支情况该项目由浦东新区司法局立项,项目总预算资金2006.73万元,实际使用金额2006.7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项目经费来源于区级财政。三、项目评价结论为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浦东新区司法局的委托,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的身份,对浦东新区2018年度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的财政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小组经过现场调研和对组织管理各环节的深入了解,通过相关资料和财务数据核查、整理和分析,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结果,按照经过讨论确定的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对浦东新区2018年度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其评价基本结论如下: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按时按质完成了2018年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实施程序基本规范,资金安排较合理,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较规范,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居村志愿者满意度达到94.90%,司法所满意度达到91.80%,但存在社工晋升途径有限、重犯率高于市平均水平等问题。通过综合评分,本项目最终得分为91.17分,按照浦东新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标准,该项目评价等级为“优”。四、主要业绩与经验(一)社工爱岗敬业,处置危机事件有章法项目组走访新场司法所,了解到社工热爱自己的岗位,视辖区内的帮助对象为自己的家人。由于新场范围较大,社工自己驾车走遍新场的每个角落,对每一位帮助对象了然于心。面对危机事件,社工能够处置有章法。2018年11月7日,社区服刑人员娄某参加集中教育时,出现呼吸急促、嘴唇发紫等症状,社工冷静处置,运用自己的急救知识,迅速帮助娄某摆脱险情。2019年清明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顾某的女儿有精神疾病史且独居在苏州,放假期间精神情况不稳定担心出现人身安全问题,顾某将情况汇报给社工并希望请假前去看望,社工研判后顾某的情况不属于请教的情形,社工及时与顾某沟通并得到顾某的谅解,社工指导顾某求助110,在苏州当地警方的帮助下获得了顾某女儿的行踪信息。中和所在平时工作中,对社工业务培训有方,面对危机情况,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同时发动多部门联动处置,对危机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处置危机事件有章法,为浦东的安全稳定作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二)规范日常服务,加强业务培训中和所2018年开展了各类分层分级培训,优化培训模式,采用区域分片的形式,进一步加强系统性与针对性,提高培训效果,满足不同社工的需要。组织全员培训,提升了全员业务水平和素质,引导社工珍惜岗位,坚守诚信专业,不断践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使命;组织中级社工培训次,提升中级社工和骨干项目策划和参与意识、专业工作水平;组织社工选修培训,普遍提高社工岗位实务技能。(三)入所帮教,做好无缝衔接 协助司法所加强进监所帮教,继续深化“和谐起航”回归增能服务项目,以五角场监狱、南汇监狱、浦东看守所的需求为主要依据,继续组织社工定期驻监所无缝衔接。协助安帮办为南汇监狱、五角场监狱、女子监狱共321名浦东籍服刑人员送去关爱无子,并落实狱内就业讲座等帮教工作。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新增来沪刑满释放人员管理,相关保障措施有待跟进自2018年进口博览会以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来沪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管理,由于数量多,情况复杂,排摸工作呈常态化,社工工作量明显增加,且开展帮教缺少资源。此项工作是2018年安置帮教新增项目,未包含在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中,存在资金保障不到位,工作机制及相关衔接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二)随着工作要求提高 ,社工专业服务质量有待提升随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求的提高,工作量不断增加,不仅要有提高工作时效,同时还要提高工作质量,社工存在因时间不够用,实际走访难深入,服务留痕未及时记录等问题,社工专业服务有待提升。六、相关建议和措施(一)整合资源,做好来沪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民政、基层村居等相关部门联手,理顺排查机制,获得相应资源,为社工做好来沪刑满释放人员排查及帮教工作提供有效平台支撑。同时与财政部门积极协调,落实相关服务经费。(二)专业服务技巧需进一步提升,提高教育帮扶效果专业化社工服务可有效降低矫正安帮对象不稳定情绪,通过与家属、社区前期充分沟通、协调,帮助服务对象克服不良情绪,提高家庭、社会接纳度。建议社工需加强走访服务,完善服务对象家庭、社区联系等服务模式,同时专业服务技巧需进一步提升,及时有效落实教育帮扶方案,不断提高服务效果,并及时做好服务留痕工作记录。84 浦东新区2018年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根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和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浦财督201548号)文件的要求,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的委托,对浦东新区2018年度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的财政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一、项目基本概况(一)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1背景为贯彻执行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预防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浦东新区综治办关于对新区司法局的批复(沪浦综治201121号)文件精神,浦东新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出资组建上海中和社区矫正事务所(简称“中和所”),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项目的中标单位是上海中和社区矫正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和所”),参与项目实施。为贯彻执行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预防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浦东新区综治办关于对新区司法局的批复(沪浦综治201121号)文件精神,浦东新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出资组建中和所,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和所”的成立,将进一步提升社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创新发展,壮大新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的力量。2011年12月31日起由中致社承担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正式划出,由中和所承接。中和所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处对接本项目的相关工作。2.目的通过开展浦东新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工作,中和所积极协助各街镇司法所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的要求,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的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运用社会专业方法,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教育改造,使其尽快融入社会,以降低重新犯罪率,防止脱漏管,使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不高于率不高于市平规定的指标,刑满释放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不高于市平均水平,为发展中的浦东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预算安排(资金来源)和实际支出、结转情况1预算安排2018年计划编制预算2006.73万元,为年度经常性项目。实际使用金额为2006.73万元。项目经费全部来源于区级财政。预算金额及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2018年度项目预算及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2018年预算执行率年初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后批复实际使用1社工经费2006.732006.732006.73100.00%合计2006.732006.732006.73100.00%2018年度,资金到位2006.73万元,实际使用2006.7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2项目实际支出、结转情况2018年度,资金到位2006.73万元,实际使用2006.7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2018年项目结余数0.00万元,当年度预算未使用完的指标,财政予以收回。(三)组织管理和实施情况1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及其职责(1)项目主管部门社工经费项目单位为新区司法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范围、内容、要求,及项目实施计划和目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要求,通过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展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按照签订的合同要求对项目的具体实施进行质量监督及评估验收。(2)项目具体实施部门社工经费项目受托实施单位为中和所,按照服务合同内容和要求,协助新区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提供各类社会工作专业服务。(3)项目组织管理区司法局主要具体本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管等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本项目中的主导和统筹作用。区司法局对中和所的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监督工作。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控制和管理(1)项目管理方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中和所依据中和所社区矫正社工服务流程、中和所安置帮教社工服务流程、中和所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关于建立服务对象再犯罪分析评估机制的通知、中和所个案社会工作管理办法等开展项目活动及使用项目经费;浦东新区司法局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与自行组织评估结合负责对中和所工作进行考核。(2)财务管理方面区司法局在实际使用中按照批准的预算列支经费,使用资金基本按照年度预算内容执行,合理安排资金。执行按照指定项目和用途,不得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的预算管理规定和资金使用办法,做到专款专用。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经费支出和审批规定、浦东新区司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和监督规定等文件的要求,项目经费使用实施审批制度,自觉遵守财务制度,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的检查和专项审计。预算资金拨付均采用“零余额账户”授权结算方式。中和所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使用和核算。3项目实施情况(1)服务对象按照司法行政业务部门提供的工作服务对象名单开展工作,截止至2018年12月底:符合法律规定居住在本区的社区服刑人员预计约1374人;五年内本区户籍刑满释放人员约7062人(包括外来人口)。(2)服务区域在浦东新区36个街镇、4个矫正中心、审矫对接工作室、社团总部开展服务。按照社区矫正和刑安置帮教实际工作量,将社工分配至基层,具体开展服务工作,平均每个街镇安排3名左右专业社会工作者。每个矫正中心、审矫对接工作室安排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3)服务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服务对象的服务台账,实现对工作服务对象的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服务对象基本情况,针对不同工作服务对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为工作服务对象适应和融入社会开展各类社会环境改善和社会资源整合性活动;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类宣传活动;发展和组织社会志愿者队伍共同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和帮教工作;开展工作服务对象的动态分析,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的社会工作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专业服务经验。(4)服务内容矫正部分: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审前社会调查的调查工作;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宣告阶段:协助司法所做好法律文书的收集整理工作;参加社区服刑人员宣告会;协助司法所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矫正小组,承担矫正小组日常工作;根据社区服刑人员评估情况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矫正方案;收集信息,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初期阶段: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周报到;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社区、单位或学校等实地走访;协助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协助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个别教育;社区服刑人员矫正中期阶段:协助司法所完成社区服刑人员季度考核、风险评估、悔罪情况评估;按照社区服刑人员表现和评估结果,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级;调整社区服刑人员个别化矫正方案;协助司法所做好每月社区服刑人员积分考核;对一级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不少于4次个别教育;对二级、三级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不少于2次个别教育;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社区、单位或学校等实地走访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协助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协助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每月不少于4次。每月参与动态分析研判会不少于2次。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中出现的请假、外出、变更居住地等审批材料的制作;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中出现奖惩行为,收集证据材料,并制作有关审批材料;对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政策指导、过渡性安置、就业入学、矛盾纠纷调解等;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阶段:指导社区服刑人员完成期满鉴定,协助司法所做好期满前相关材料;协助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解矫集中教育不少于2次;对期满前一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不少于2次安帮衔接个别教育;协助司法所组织期满社区服刑人员期满宣告会;对重犯、死亡、收监的非正常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协助司法所收集相关法律文书、笔录等,撰写重犯分析报告;期满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归档;信息维护和数据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和发现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变动情况,根据每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情况,协助司法所及时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更新上报工作。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每月数据统计报表和专项调查工作;未成年矫正:协助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制定有利于未成年改造的矫正方案和心理档案,协同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教育挽救工作;心理矫正:组织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心理测试;运用专业方法为对象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审矫对接工作:协助做好审矫对接工作室工作,与法院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信息化工作:运用移动执法仪、电子监管设备、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协助司法局、司法所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每天每名社区服刑人员APP点名不少于2次;每日巡查社区服刑人员电子监管行踪轨迹并及时做好预警处置;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电子考勤,确保教育时间和次数;个案工作:协助司法所做好重点、重要等疑难对象个案;每名社工每年完成不少于1篇文字案例和1个矫正小故事;项目工作:探索教育矫正品牌化建设,形成有特色的教育矫正模式。配合司法局完成社区矫正分类教育等相关课题调研工作;应急处置:双休日安排社工矫正中心值班;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安排社工加强街镇司法所值班力量;突发事件,社工应急处置;宣传工作:依托中和矫正事务所微信平台,做好各类工作宣传;其他工作:协助完成市矫正局效能评估要求的其他工作及司法局和矫正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安置帮教部分:全面建立刑释人员一人一档;协助司法所做好中央、市安帮系统的动态数据维护和更新上报工作;信息核查率、核实成功率、衔接率均高于市安帮办规定的考核标准;会同司法所、派出所、志愿者每季度排查分析重点对象和重点帮教对象,每月参加刑释人员情况分析研判会,落实重犯风险评估、重犯分析倒查制度,协助做好季度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分析表、重犯分析倒查表的排查、分析、制作、上报等工作;协助司法所做好“人户分离”、下落不明人员、来沪人员的信息核实查找工作;五年内刑释人员帮教率不低于市平均,其中重点对象和回归社会一年内的刑释人员的帮教率达100%,接触率和见面率达70%,双月谈话1次;与司法所、派出所等共同做好重点帮教管控工作,重点帮教对象帮教率、接触率、见面率达100%,为每名重点帮教对象制作重点帮教管控方案,实施重点帮教对象跟踪帮教,每月谈话1次以上;帮教帮扶:协助司法所落实“重点必接”和“温馨礼包”发放等工作,开展按需帮教和精准化帮扶,协助刑满释放人员办理低保、廉租房、临时补助等生活扶助工作;协助有落户难对象的街镇建立公共户;多渠道促进对象就业,实际就业率不低于市平均水平;运用专业方法为对象进行心理测试,对每名有心理问题对象开展心理辅导;协同司法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协助做好视频帮教和会见工作;预防宣传:协助司法所加强与居村委及社区的联系,发动依托居村委、社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道德、思想等教育和宣教工作。(5)项目实施计划全年展开基础工作、日常管理工作;1月2月春节大排摸,摸清底数、发现不稳定人员,特殊时期维稳,36个街镇配齐专业社工;3月专项工作的预案到计划定稿;4月全面开展专项工作;5月6月继续规范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专项工作;7月进行半年度工作考核,针对重犯率状况进行相应的工作整改;8月11月进行进博会维稳工作;10月重点考察维稳情况和工作业绩;11月12月专项工作进入扫尾阶段和评估工作成绩,评估和总结全年基础工作和管理工作及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效果。(6)项目实施的制度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中和所队伍管理,不断提升中和所队伍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有效防范风险,保证质量,制定了员工手册、社工岗位职责、人事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实施细则、薪酬制度、中和所社区矫正社工服务流程、中和所安置帮教社工服务流程、中和所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关于建立服务对象再犯罪分析评估机制的通知、中和所个案社会工作管理办法、中和所社工绩效考核办法。为打造一支素质过硬、规范文明、业务精湛、勤奋向上的社工队伍,制定了中和所社工绩效考核办法对社工工作进行考核。(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本项目实施达到以下目标:1.项目总目标通过开展浦东新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工作,上海中和社区矫正事务所积极协助司法所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的要求,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的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运用社会专业方法,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教育改造,使其尽快融入社会,以降低重新犯罪率,防止脱漏管,使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不高于市矫正办规定的指标,刑满释放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不高于市平均水平,为发展中的浦东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项目年度目标根据上述总体目标,本项目2018年度达到了如下绩效目标:1)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建档率100%2)社区矫正人数合同执行率100%;3)安置帮教人数合同执行率100%;4)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不低于98%5)重点对象和回归一年内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率达100%,接触率和见面率达70%;6)重点帮教对象帮教率、接触率、见面率达100%;7)协助落实率、落户率100%;8)社区矫正宣告率100%;9)矫正每月教育1次、安帮每二月帮教1次、重点帮教对象每月帮教1次。(2)效果目标:1)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均低于市平均1%水平;2)社区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均低于市平均1%水平;3)矫正、安帮对象就业率 逐年上升;4)管理者满意度 85%以上;5)长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健全并有效运行;6)受益者满意度 85%以上。(3)影响力目标:建立长效管理和维护机制,实现对人力资源培训可持续发展。持续改善信息化功能,满足社工工作的各项职能需求。2、 评价工作实施情况(一)评价目的本次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浦东新区2018年度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的调查,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规范性核查,一是考察该项目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与管理是否必要和合规;二是项目的立项、审批、组织、实施、管理等总体过程是否合规;三是了解项目即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的日常运转、管理和效能情况,是否取得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和社会效益。从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项目投入产出的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项目今后实施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作为今后安排项目的参考和构建预算资金分配体系、强化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二)绩效评价设计过程1文件研读和前期调研在受托此项目后,经区司法局安排,我们及时与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接洽和沟通,进一步了解了项目实施的总体进展情况,并且获取了预算单位比较详尽的各类文件资料、项目制度等有关信息。通过认真研读,使我们对项目立项与实施背景有了更全面认识,对项目预算资料有了更深入理解。因此,也更有利于我们本次对2018年度的后评价工作。2指标体系设计、工作方案形成此次绩效评价主要考察以下内容:资金、项目管理、产出与效果、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指标体系整体框架由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29个。一级指标分为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维度,具体指标见指标体系综合表。一级指标权重原则上参照浦东新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表中规定的权重比例结构,并视评价项目特性作适当微调。二级指标分值主要遵循指标重要性原则和匹配性原则。指标设计和方案制定后,评价组进一步与预算单位讨论沟通和完善,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后最终定稿,并提交委托方及项目主管单位。(三)绩效评价框架浦东新区2018年度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投入管理、实施管理、产出效果、满意度等内容。主要围绕资金使用、资源配置、组织管理等因素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满意度的绩效逻辑路径。1绩效评价原则评价遵循价值中立、公正公平透明原则。根据以上原则,绩效评价应遵循如下要求:一是数据采集客观、真实、实用。主管部门审查、社会中介组织复查,与访谈记录相结合的形式,以保证各项指标的科学性。二是力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提高评价报告的公信力。三是绩效评价报告的应用性,除了对绩效评价的过程、结果描述外,还应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改进建议。2评价方法(1)采用因素分析方法:采取询问、观察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同时辅以数据对比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2)根据各方面的讨论意见对工作方案及指标需要,设计和修改调查问卷,并在评价过程中实施问卷调查,获取被调查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情况。(3)根据各方面的讨论意见对工作方案及指标需要,设计和修改基础数据表,项目单位按基础数据表的要求填写项目信息并予以检查核对。(4)综合评价表中各指标的权重,由本项目绩效评价小组根据绩效评价原理和评价需求,在调研基础上依据指标的重要性制定形成,并经本项目工作方案讨论会完善后最后确定。(5)根据问卷调查、基础数据、现场观察和检查的结果,对项目进行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的综合研究分析,并对每项绩效指标进行评分,最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数据信息采集根据讨论通过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础数据,评价小组采取设计基础数据表式由项目单位填写,并在核实的基础上作为项目评价定量指标的数据来源。对于定性指标,我们以项目需求申请、需求论证、预算申请及批复、项目运行和管理各个环节为切入点,查阅了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记录等档案信息,以及项目实施效果方面的相关数据资料,并以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依据。评价小组取得了项目单位的积极配合和提供的必要情况资料及具体数据。我们以项目单位的基础数据表为基础,核实了所有业务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合理性。2问卷调查和访谈评价小组在项目单位的协助下,完成了对项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并在项目单位的安排下和项目单位管理层、项目委托单位、项目受益人员、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场考察了项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项目情况了解和分析。3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在完成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访谈后,我们以项目单位填列的基础数据表为基础,进一步进行核对核实。与此同时,审阅和检查了项目预算申请及批复、项目运行管理执行情况及各个环节的档案资料并记录了检查结果。在完成项目现场问卷调查、访谈、核实和检查后,我们汇总并分析了所有已获取的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对各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评分和分析,最后依据评分和分析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3、 评价结论与指标分析(一)评价结论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1.17分,评价等级为“优”。其基本结论如下: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立项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工作效果明显,较好地完成了成效性工作目标的指标,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在项目管理上仍需完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社工服务;优化培训形式、提升社工能力;社工人数(年底118人)执行率超过市“1:30”和“1:100”的社工人数比例。 (二)指标评分表浦东新区2018年度社工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计算公式评分标准数据来源得分A项目决策(10%)A1战略目标适应性(4分)A11项目与战略目标(部门职能)的适应性2项目是否符合政府公共职能范围,拟解决的问题是否客观存在,是否界定清晰;项目是否能够支持部门目标的实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发展政策、法律、法规或政府发展战略或优先重点。与战略目标(部门职能)完全一致,符合政府公共职能范围,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等得2分;与战略目标(部门职能)基本一致,基本符合政府公共职能范围,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等,视符合度情况得0.5-1.5分,与战略目标(部门职能)完全不一致,不符合得0分。政府文件、相关的部门规划、部门职能文件2A12项目立项规范性2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设立项目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有明确规定立项决策流程的项目,其前期程序是否齐全。全部规范的得2分;基本规范的视规范情况得0.5-1.5分;不规范得0分。部门立项文件、立项程序文件资料2A2项目目标(6分)A22目标合理性3项目所要实现的产出计划是否充分支持项目立项所要解决的问题;项目预期产出、结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项目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是否合理,是否与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实行项目产出所采用的方式是否合理、可行;产出计划是否足以支持项目申请的预算资金(预算匹配性)。共5项每项有20%的权重分,一项没有达到扣相应权重分。部门立项文件、相关文件预算明细资料3A21目标明确性3项目所要实现的目标是否有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是否制订了明确的产出计划,包括产出的范围数量计划;质量标准计划;时间进度计划。共2项每项有50%的权重分,一项没有达到扣相应权重分。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明细资料3B项目管理(25%)B1预算管理(7分)B11预算合理性3预算合理性是考察编制预算的计算依据是否充分,合理、科学。包括预算名称、单价、预算数量等计算依据是否充分。预算依据合理性程度视预算及测算资料的详细程度分为“高”、“较高”、“中”、“较低”、“低”,分别得权重分的100%、75%、50%、25%、0%。预算明细基础数据表3B12预算执行率4考察用以反映项目的资金安排情况,预算执行率=项目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预算执行率=100%,计3分;(1)90执行率100得相应比率的权重分;(2)执行率小于90不计分。如项目存在特殊情况,可按照项目情况进行分析评分。基础数据表、财务付款凭证4B2财务管理(6分)B21财务制度健全性3反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有效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判断是否按规定建立了财务核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审计制度。(1)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计1.5分;(2)制度健全,执行不力的计0.5分;(3)没有执行或没有管理措施的不计分。(4)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计1.5分;缺一计0.5分;缺二项以上的不计分。内部制度基础数据表、财务账册,3B22财务监控有效性3项目单位对项目进行专项核算,资金专项使用,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实施单位未对项目进行专项成本核算及资金专项使用。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控制成本等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管理措施。评分规则:会计信息准确完整及时计2分;会计信息基本准确完整及时计1分;会计信息不准确完整及时计0分。专项核算、专项资金管理计1分,不符不得分。合规性检查预算明细制度文件财务资料3B3实施管理(12分)B31相关制度和措施建立情况3评价是否建立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相关制度和措施;相关工作流程是否清晰;相关信息、档案管理等辅助制度的设定情况。制度包括预算单位各项管理实施制度、考核和考评制度和措施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相关制度建立完整计1分; 相关工作流程清晰计1分;相关信息、档案管理等辅助制度健全计1分;考核和考评制度和措施计1分制度文件、内部管理文件、任务通知书3B32相关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3考察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如任务书的签订,任务书中相关内容是否完整并有效执行。考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措施计满分4分;有未严格执行视情况计0.5-3.5分,未执行各项制度未完成不计分。基础数据表、管理工作记录任务书3B33社工人员到位率2考察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服务人数开展工作。达标人数117人。人员到位率100%得满分,90%或以下扣50%权重分,低于含80%不得分。基础数据表、管理工作记录任务书2B34政府采购规范性2考察采购内容是否符合预算批复和项目的实际需要,采购程序是否合规,采购过程各环节是否执行了有关制度规定。考察采购合同订立的规范性及项目单位与责任单位签订合同后,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跟踪管理和落实与检查情况。采购2分,合规计满分;不合规视情况扣分。合同内容如: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权利和义务、项目验收等全面清晰并有效执行计满分;合同订立规范但执行不利计权重分75%,订立不规范执行不利不计分。采购文件、合同、管理制度2B35服务考评等级情况2考察项目年度经过新区司法局考核,评估等级情况。考察项目年度考评等级情况。优秀、良、合格、不合格,依次得100%、80%、60%、0%权重分。评估报告2项目绩效(65%)C1项目产出(30分)C11社区矫正人数合同执行率3社区矫正人数合同执行率=年度累计矫正人数/合同指标。100%得满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基础数据表、管理工作记录3C12安置帮教人数合同执行率3安置帮教人数合同执行率=年度累计安置帮教人数/合同指标。100%得满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基础数据表、管理工作记录3C13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建档率4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及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建档率=建档矫正人员/在册矫正人员*100%;建档率=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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