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管井封井回填技术规程DB4102/T 047-2024.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废弃管井封井回填技术规程DB4102/T 047-2024.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废弃管井封井回填技术规程DB4102/T 047-2024.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废弃管井封井回填技术规程DB4102/T 047-2024.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废弃管井封井回填技术规程DB4102/T 047-2024.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废弃管井封井回填技术规程DB4102/T 047-2024.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ICS 13.020.01 CCS Z 01 4102 开封市地方标准 DB4102/T 047 2024 废弃管井 封井回填 技术规程 2024-04-15 发布 2024-05-15 实施 开封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4102/T 047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废 弃管 井判 定条 件.2 4.1 现场 调查.2 4.2 判定 条件.2 5 废 弃管 井环 境风 险评 估.2 5.1 风险 分析.2 5.2 风险 识别.2 5.3 环境 风险 等级 评估.3 6 技 术要 求.3 6.1 一般 要求.3 6.2 封井 回填 材料.3 6.3 封井 回填 措施.4 6.4 井口 标识.4 7 验 收要 求.5 附录A(资 料性)废弃 管井基 本情 况.6 附录B(规 范性)废弃 管井封 井回 填验 收备 案.7 参考文 献.8 DB4102/T 047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开 封市 生态 环境 局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开 封市 生态环 境局、河 南省 第三 地质勘 查院 有限 公司、开 封市市 场监 督管 理局。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张 国 建、花永 涛、刘 富有、赵 尊 亭、焦星 东、潘 飞飞、张 洪 欣、李文 勇、方 俊、杨利、胡星 枢、鲁显 赫、黄令、屈盼 盼、高阳、李 青华、周江 卫、梁宁、王 春华、杨海 峰、吴涛、沈 媛。DB4102/T 047 2024 1 废 弃管井 封井回填 技术规 程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废 弃管 井封 井回填 的 术 语和 定义、废 弃管井 判定 条件、废 弃 管 井环境 风险 评估、技术要求、验收 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废 弃管 井封 井回填。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4848 地 下水 质量 标准 GB/T 50625 机 井技 术规 范 GB 50666 混凝 土结 构工 程施工 规范 GB 55034 建筑 与市 政施 工现场 安全 卫生 与职 业健 康通用 规范 HJ 298 危 险废 物鉴 别技 术规范 JGJ/T 211 建 筑工 程水 泥-水玻 璃双 液注 浆技 术规 程 YS/T 5211 注 浆技 术规 程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管 井 为抽取 地下 水或 把符 合要 求的水 灌(压)入水 层中 的地下 竖向 构筑 物,有井 管护壁,是 供水 管井、降水管 井、热源 管井、回 灌管井 的统 称。来源:GB 50296 2014,2.1.1,有修 改 3.2 废弃管 井 因各种 原因 无法 继续 利用,经相 关部 门批 准或 认定 为永久 性废 弃的 管井。3.3 含水层 能够储 存、透过 并给 出相 当数量 的水 的岩 层或 地层。3.4 隔水层 不能透 过与 给出 水,或透 过与给 出水 的水 量微 不足 道的岩 层。3.5 污染源 DB4102/T 047 2024 2 指造成 环境 污染 的污 染物 发生源,通 常指 向环 境排 放有害 物质 或对 环境 产生 有害影 响的 场所、设 备或装置 等。4 废弃管 井判 定条 件 4.1 现场调 查 现场调 查内 容包 括:管井 名称、所在 位置、井管 类 型、深 度、井 径、周边 污 染源情 况等 信息,可 采用井下 电视、水 质检 测等 必要手 段辅 助调 查,填写 废弃管 井基 本情 况表(见 附录A)。4.2 判定条 件 管井出 现下 列情 况之 一的,应予 以废 弃:因地下 水位 下降,导 致长 期可取 水量 不足,或 已经 干枯的 管井;因井管 损坏、过滤 器堵 塞、井 坍塌、井 内淤 淀等 原 因,导致 无法 修复 或修 复 价值较 低的 管井;水质变 差或 遭受 污染,必 要时可 进行 检测,无 法满 足设计 供水 水质 要求,无 法通过 修复 进行改善且 无其 他用 途的 管井;完成任 务且 无其 他用 途的 管井;符合法 律、法规 和管 理部 门相关 规定 关闭 或废 弃的 管井。5 废弃管 井环 境风 险评 估 5.1 风险分 析 针对符 合废 弃条 件的 管井,开展 废弃 管井 环境 风险 分析,识别 废弃 管井 及周 边可能 存在 的污 染源 和敏感受 体,判断 废弃 管井 成为污 染通 道的 可能 性,研判废 弃管 井对 地下 水环 境造成 的影 响。5.2 风险识 别 5.2.1 污染源 风险 识别 以下情 况可 识别 为污 染源:当地下 水开 采过 程中,污 染物通 过串 层、渗 透等 方 式污染 含水 层,废 弃管 井 可识别 为污 染源;当污染 物已 经或 可能 通过 废弃管 道进 入地 下水 环境,造成 地下 水污 染,可结 合地形、地 下水补径排 条件 及含 水层 渗透 性,对 废弃 管井 周边 地下 水 1000 d 流程 范围 内存 在 的化学 品生 产 企业及工 业集 聚区、危 险废 物处置 场、垃圾 填埋 场等 污染源 进行 识别;若 水文 地质条 件不 详,原则上 针对 废弃 管井 周 边1 km 范围 内的 污染 源进 行 识别。5.2.2 污染通 道风 险识 别 以下情 况可 识别 为污 染通 道:井管破 损的 管井 可成 为潜 在污染 通道;井管开 筛或 封井 止水 不佳 的管井 可成 为潜 在的 污染 通道。5.2.3 敏感受 体污 染识 别 DB4102/T 047 2024 3 当废弃 管井 识别 为污 染源 时,可 结合 地形、地 下水 补径排 条件 及含 水层 渗透 性,针 对废 弃管 井、周边地下 水1000 d 流程 范围 内的密 集人 群、水 源 管井 等敏感 受体 进行 识别,同 时收集 区域 水源 保护 区 范 围图;若 水文 地质 条件 不详,原则 上针 对废 弃管 井周 边1 km 范围 内的 敏感 受体 进行识 别。5.3 环境风 险等 级评 估 井管作 为潜 在污 染源 和污 染通道,应 参照GB/T 14848、HJ 298 和5.2 的 要求,开展环 境风 险等 级评估。风 险等 级评 估见 表1。表1 废弃管 井环 境风 险等 级评 估 环境状况 串层情景 单层含水层 多层含水层,层间无连通 多层含水层,层间有连通 未污染,管井周边地下水1000 d 流程或1 km 范围内无污染源、敏感受体 无风险 无风险 低风险 未污染,管井周边地下水1000 d 流程或1 km 范围内有污染源、敏感受体 低风险 低风险 高风险 地下水 已污染 中风险 中风险 高风险 6 技术要 求 6.1 一般要 求 6.1.1 废弃管 井封 井回 填宜 由具 有 凿井 能力 的单 位承 担。6.1.2 封井回 填前,开展 废弃管 井调查 工作,搜集 废弃管 井的建 设和运 营管 理等相 关资料,掌握 废 弃管井现 状。6.1.3 封井回 填时,应根 据环境 风险等 级的不 同,采用相 应的封 井回填 材料 技术措 施展开 废弃管 井 封井回填。6.1.4 封井回 填后,及 时恢 复废 弃管井 周边 场地 环境。6.1.5 封井回 填工 作不 能对 地下 水和 土 壤造 成二 次污 染。6.1.6 管井废 弃和 处理 应符 合 GB/T 50625 相 关规 定,封井 回填施 工现 场安 全、环境、卫 生与 职业健 康管理应 遵 守GB 55034 的 规 定。6.2 封井回 填材 料 6.2.1 混凝土 混凝土 强度 不低 于C20,混 凝土强 度等 级应 按立 方体 抗压强 度标 准值 确定。6.2.2 黏土球 黏土宜 选用 天然、无 杂质 的高塑 性黏 土,含 水 率20%,黏 土 做成 球状,大 小 宜为 20 mm 30 mm。6.2.3 水泥浆 水泥强 度等 级不 宜低 于42.5,水 泥浆 水灰 比宜 为0.6 1.0。DB4102/T 047 2024 4 6.2.4 水泥-水玻 璃 6.2.4.1 水泥与 水玻 璃浆 液的 体积 比为 1:0.1 1:1。6.2.4.2 水玻璃 模数 应 在2.4 3.2 之间,其浓 度40 B,宜在使 用前 加水 稀释 到 20 B 35 B备用,并应 确保 搅拌 均匀。6.2.4.3 水泥-水玻 璃双 液注 浆时 水 泥浆水 灰比 宜 为0.5。6.3 封井回 填措 施 6.3.1 在封井 回填 前,应对 地面 以下1 m 的井 管和 滤料 进行清 除,清除 面积 1.2 m 1.2 m。6.3.2 低风险 的废 气管 井采 用井 盖封堵。井 盖封 堵 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井盖重 量100 kg,井盖 应坚固、稳 定、不错 位,井盖尺 寸应 满足 图 1 要求;b)井盖封 堵后 做好 养护,混 凝土强 度达 到设 计 值75%后方可 进行 回填,并 恢复 周边场 地环 境;c)混凝土 井盖 浇筑 与养 护应 符合 GB 50666 相关 规定。图1 井盖大 样图 6.3.3 中风险 和高 风险 的废 弃管 井采用 全井 回填。全 井回 填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安放注 浆管,注 浆管 底部 至管井 底 部300 mm 500 mm;b)废弃管 井底 部回 填深 度5 m 的 黏土 球;c)进行注 浆,注浆 管底 部埋 入浆液 面 下 2 m 6 m,井 口有纯 净浆 液翻 涌后 停止 注浆,注浆 压 力0.3 MPa 1.0 MPa;d)针 对 高风 险 废弃 管井,井内 注 浆完 成 后,为防 止 污染 物 通过 井 壁外 滤料 进 入地 下 水,在 井 管外围宜 设置 袖阀 管注 浆孔,注 浆管 底部 进入 隔水 层0.5 m 1 m,注浆 压力0.3 MPa 1.5 MPa,终止注 浆压 力 1.5 MPa;e)注浆完 成后,井 口采 用混 凝土封 堵,应符 合6.3.2 的要求。f)注浆过 程应 符 合YS/T 5211 和 JGJ/T 211 相关 规定。6.4 井口标 识 6.4.1 废弃管 井封井 回填 后因地 制宜设 置标识,内 容包括 但不限 于废弃 管井 编号、坐标、深度、回 填DB4102/T 047 2024 5 方式、封井 时间 与封 井实 施单位。6.4.2 宜采用 二维 码等 技术,建 立“一 井一 码”机制,在 线显示 封井 回填 全过 程资 料和影 像等。6.4.3 建立数 据库,组 建信 息化 管理平 台。7 验收要 求 7.1 废弃井 封井 回填 完成 后,有关部 门应 及时 组织 验收。7.2 验收资 料应 包含 以下 内容:a)封井回 填方 案或 施工 设计 书;b)材料质 量合 格证 和试 验检 验合格 报告;c)施工影 像资 料;d)隐蔽工 程验 收记 录;e)竣工验 收报 告。7.3 验收合 格的 填写 废弃 管井 封井回 填验 收备 案表,表 格样式 见附 录B。7.4 验收不 合格 的,针对 不合 格项应 采取 补救 措施,直 至满足 验收 要求。DB4102/T 047 2024 6 A A 附录A(资料 性)废弃管 井基 本情 况 废弃管 井基 本情 况见 表A.1。表A.1 废弃管 井基 本情 况表 管井编号 管井类型 名称 原始编号 管井地址 地形地貌 所属单位 建井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废弃原因 废弃时间 经度 纬度 井管基本情况:注1:管井编号填写:编 码由“6 位行 政区划代码+4位数字顺序码+二 级水文地质分区代 码+W”组成。例如若为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第0006 号废弃 管井,则此管井编码为“41020300060201W”。注2:管井类型填写:供水管井、降水管井、热源管井、回灌管井等。注3:名称填写:“管井类型”+“管井编码中的4 位数字顺序码”。DB4102/T 047 2024 7 B B 附录B(规范 性)废弃管 井封 井回 填验 收备 案 废弃管 井封 井回 填验 收备 案见表B.1。表B.1 废弃管 井封 井回 填验 收备 案表 管井编号 联系人 电话 成井时间 经度 纬度 地下水类型 井深 封井日期 封井回填 实施单位 建设单位 详细地址 封井回填方式 验收结论 相关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 监理人(签字):日期: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井权单位 主管人员(签字):日期:注1:管井编号 填写:编码 由“6 位 行 政区划代 码+4 位数字 顺序码+二 级水文地 质分 区代码+W”组 成。例如若 为河 南 省开封市顺河区第0006 号废弃管 井,则此管井编码为“41020300060201W”。注2:地下水类型填写: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等。注3:井深填写:单位米(m),精确至小数点后1 位。DB4102/T 047 2024 8 参考文 献 1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环 境保护 法(中 华人 民共 和国主 席令 第九 号)2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水 污染防 治法(中华 人民 共和国 主席 令第 八十 七号)3 地下 水管 理条 例(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国 务院 令第748号)4“十 四五”土 壤、地下水 和农 村生 态环 境保 护规划(环土 壤2021 120 号)5 地下 水污 染防 治实 施方案(环土 壤2019 25号)6 水污 染防 治行 动计 划(国发 2015 17号)7 生 态环 境部办 公厅 关于 印发的 通 知(环办 土壤 函2020 72 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