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07.040 A 75 DB33 浙江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2151 2018 城镇建成 区调查技 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urveying of urban built-up area 2018-10-15 发布 2018-11-15 实施 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33/T 2151-201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技 术指 标与 要求.2 5 工 作流 程与 方法.4 6 成 果质 量检 验.11 7 提 交成 果格 式.11 附录A(规 范性 附录)城乡用 地分 类和 代码.12 附录B(规 范性 附录)土地利 用现 状分 类和 编码.14 DB33/T 2151-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 依据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浙 江省 测绘 与地 理信息 局提 出并 归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浙 江省 地理信 息中 心。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冯存 均、陈 桂秋、左 石磊、菅 建华、赵栋、虞 建华、吴 慧、张 丘、顾晓 沁、詹远 增、朱校 娟、华晨、鲍 陈辰。DB33/T 2151-2018 1 城 镇建成 区调查技 术规 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城 镇建 成区 的定义、调查 技术 指标 与 要求、工 作流 程与 方法、成果质 量检 验和 成果 提交要求 等。本标准 适用 于城 镇建 成区 范围的 调查,其 它以 城镇 建 成区范 围为 基础 的产 品制 作与应 用亦 可参 照有关部分 内容 执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标准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标准。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标准。GB/T 13923 基础 地理 信 息要素 分类 与代 码 GB/T 18316 数字 测绘 成 果质量 检查 与验 收 GB/T 21010 土地 利用 现 状分类 GB 50137 城 市用 地分 类 与规划 建设 用地 标准 GB 50180 城 市居 住区 规 划设计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 本 标准。3.1 城镇建 成区 urban built-up area 城镇行 政区 域内,具 有市 及镇建 制或 位于 无建 制的 乡、镇 与村 但被 征用,由 实际已 开发 建设、基 础设施和 公用 设施 具备 的主 要成片 区域 及与 之密 切联 系的飞 地型 片区 共同 组成 的地区。3.2 城乡用 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 市(县、镇)域 范围 内所 有 土地,包括 建设 用地 与非 建设用 地。建设 用地 包括 城乡居 民点 建设 用地、区域交 通设 施用 地、区域 公用设 施用 地、特殊 用地、采矿用 地以 及其 他建 设用 地,非 建设 用地 包括 水域、农林用 地以 及其 他非 建设 用地等。GB 50137,2.0.1 3.3 基础地 理信 息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作为统 一的 空间 定位 框架 和空间 分析 基础 的地 理信 息。GB/T 13923,2.1 DB33/T 2151-2018 2 3.4 人工化 区域 artificial area 由房屋 建筑、道 路、广场、构筑 物等 人工 开发 建设 用地组 成的 区域,包 括城 乡居民 点、交通 设施 用地、公 用设 施用 地、采矿 用地及 特殊 用地 等。3.5 自然原 始区 域 natural original area 未经人 工开 发建 设、保 持 地表自 然状 态或 农业 耕作 状态的 区域,包括 水域、农林用 地及 其他 非建 设用地等。3.6 人口规 模 population 人口规 模分 为现 状人 口规 模与规 划人 口规 模,人口 规模应 按常 住人 口进 行统 计。常 住人 口指 户籍 人口数量 与半 年以 上的 暂住 人口数 量之 和,单位 为万 人。GB 50137,2.0.3 4 技术指 标与 要求 4.1 数学基 础 各类数 据源、矢 量图 形成 果应符 合以 下数 学基 础:a)坐标系 统应 采 用 2000 国 家 大地坐 标系;b)地图投 影应 采用 高斯-克 吕 格投影,按3 分带;c)高程基 准应 采 用 1985 国 家 高程基 准。4.2 数据源 4.2.1 遥感影 像数 据 应符合 以下 要求:a)使用符 合调 查时 点要 求的 最新影 像数 据;b)数据应 经过 正射 纠正 处理;c)影像分 辨率 应优 于 2.5 m;d)数据文 件采 用非 压缩 格式 存储。4.2.2 行政境 界数 据 应符合 以下 要求:a)使用符 合调 查时 点要 求的 最新法 定勘 界数 据;b)采用面 状矢 量图 形数 据格 式。4.2.3 建制范 围线 数据 提取自 调查 区属 地的 土地 利用现 状分 类数 据,由分 类编码 为201(城 市)、202(建制 镇)的 区域 组成,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使用符 合调 查时 点要 求的 最新数 据;DB33/T 2151-2018 3 b)采用面 状矢 量图 形数 据格 式。4.2.4 城市已 批用 地红 线数据 应符合 以下 要求:a)使用符 合调 查时 点要 求的 最新数 据;b)采用面 状矢 量图 形数 据格 式。4.2.5 基础地 理信 息数 据 应符合 以下 要求:a)使用符 合调 查时 点要 求的 最新数 据;b)采用1:10000 或 更大 比例 尺;c)选取基 础地 理信 息数 据中 的相关 要素 类,包括 境界 与政区、水 系、交通、植 被与土 质等;d)采用矢 量图 形数 据格 式。4.2.6 用地分 类数 据 采用城 乡用 地分 类数 据或 土地利 用现 状分 类数 据,应符合 以下 要求:a)城乡用 地分 类数 据:1)使用符 合调 查时 点要 求的 最新数 据;2)数据分 类和 编码 应符 合 GB 50137 的 规定,见 附录 A;3)采用面 状矢 量图 形数 据格 式。b)土地利 用现 状分 类数 据:1)使用符 合调 查时 点要 求的 最新数 据;2)数据分 类和 编码 应符 合 GB/T 21010 的规 定,见附 录B;3)采用面 状矢 量图 形数 据格 式。4.2.7 基础性、服 务性 设施 分布 数据 应符合 以下 要求:a)使用符 合调 查时 点要 求的 最新数 据;b)采用矢 量图 形数 据格 式;c)数据分 类、名称、类 型及 主要内 容见 表 1。表1 基础性、服 务性 设施 分布 数据内容 及 要求 分类 名称 数据类型 内容 基础性设施 道路 线 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不包括居住区内的道路 公交 线/点 公交车(BRT)、地铁及轻轨线 路 或站点 给(排)水 线 自来水管干管 及排水干管线路 供电 线 变电站布局 及等级 燃气 线/点 燃气管线路、管径,或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点个数及布局 服务性设施 文化教育 点 幼儿园、中小学个数及布局 医疗 点 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个数及 布局 环卫 点 公厕、垃圾转运站个数及布局 DB33/T 2151-2018 4 4.3 精度要 求 4.3.1 影像平 面精 度 遥感影 像数 据平 地、丘陵 地平面 位置 中误 差不 超过 5.0 m,山 地不 超过 7.5 m。4.3.2 套合差 数据采 集套 合差 应控 制在 5 m 以内。5 工作流 程与 方法 5.1 工作流 程 城镇建 成区 调查 的工 作流 程见图1。数据整理建库是否符合属 性判 断是否满足基础 设施覆盖范围评 价是否需进行形态 修正生成新的闭合边界剔除 不符合 建成区属 性判断 的用地剔除 不符合 基础设施覆 盖的用 地保 持原边 界闭合城镇 建成区 范围和 面积否是否是是否遥感 信息提 取 图1 工作流 程图 5.2 遥感信 息提 取 按GB 50137 给出 的城 乡用 地分类 标准,对 遥感 影像 进行矢 量化 提取,划 分为 人工化 区域 与自 然原 始区域,形成 遥感 信息 提取 图斑。5.3 数据整 理建 库 将4.2中 列出 的数据 源及 遥 感信息 提取图斑 按 要求进 行空间 化、矢 量化,整理 形成专 题数据 库。各类数据 应包 括的 属性 项及 对应的 内容 要求 见表2。DB33/T 2151-2018 5 表2 专题数 据属 性项 名称、定 义及内 容要 求 名称 属性项 数据类型 长度 填写示例或 说明 遥感提取 分类结果 TEXT 64 分类结果包括“人工 化 区域”及“自然 原始区域”行政境界 名称 TEXT 254 填写乡、镇、街道名称 用地分类 地类名称 TEXT 64 依据 GB 50137 2011、GB/T 21010-2007 填写地类名称 城市 已批用地红线-可保留批地年份、用地类型等信息 建制范围-可保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有关信息 现状道路 宽度 DOUBLE-现状道路宽度,单位:m 公交 公交线路 类型 TEXT 64 类型包括“公交车”、“地铁”及“轻轨”,BRT 应归入“公交车”类型 公交站点-无公交线路数据时,采集公交 站点布局 给排水设施-采集自来水干管及排水干管线路 变电站 电压 LONG-填写变电站等级,单位:kV 燃气 燃气设施 直径 LONG-填写燃气管管径,单位:mm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无燃气管线数据时,采集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教育设施 类型 TEXT 64 类型包括“幼儿园”、“小学”及“中学”医疗设施-采集所有医疗机构布局 环卫设施 类型 TEXT 64 类型包括“公厕”及“垃圾转运站”注:属性项内容为“-”的数据可不包含任何属性信息。5.4 属性判 断 结合调 查对 象的 区划、用 地、征 地、实际 开发 等信 息,对 遥感 提取 图斑 开展 综合判 断与 修正。流 程见图2。输入遥感提 取图斑是否行政区内剔除否是否位于建制范围内是是否被征用否是否建设用地是是否实际开发是是剔除否输出属性判断结果剔除否剔除否是 图2 属性判 断流 程图 DB33/T 2151-2018 6 属性判 断的 方法 如下:a)剔除属 于以 下情 况的 图斑:1)位于行 政境 界外;2)位于建 制范 围外;3)属于水 域范 围;4)属于农 林用 地范 围。b)补回位 于乡 村但 被合 法征 用的图 斑。c)计算地 块内 未开 发用 地面 积占地 块总 面积 的比 率,根据该 比率 确定 建设 用地 的实际 开发 范围。划分方 法见 表3。表3 建设用 地实 际开 发范 围划 分对照 表 未开发用地占比 处理方法 40%空地不剔除 40%,80%)将地块中的空地剔除 80%将整个地块剔除 5.5 功能评 价 对符合 属性 判断 的图 斑开 展功能 评价。按照城 镇公 共基 础设 施配 备要求 及城 镇居 民日 常生 活使用 频率,对 城镇 公共 基 础设施 覆盖 情况 进行综合评 价。评价 指标 涵盖 功能性 基础 设施 覆盖 和 社 会性服 务设 施 覆 盖两 个方 面,涉 及道 路、公交、给 排水、电 力、燃气、教 育、医疗、环卫 等8 个子 项。评 价体系 见表4。表4 基础和 服务 设施 评价 体系 表 各子项 评分 规则 如下:a)道路面 积覆 盖率。取 属 性 判断图 斑 范 围的 最小 外接 矩形,根 据城 镇人 口规 模 划分单 元格 网,计算每个 单元 格内 道路 面积 与单元 格面 积之 比。不同 规模城 镇划 分规 格及 评分 规则见表 5。b)公共交 通覆 盖。规定 地铁、轻 轨线路 服务 半径 不超 过 1000 m,公交(BRT)线 路 服务 半径 不 超过800 m,满足 条件之 一 者即认 为满 足交 通覆 盖设 施完备 的条 件。评分 规则 见表6。评价指标 权重 具体指标 子项权重 功能性基 础设施 0.8 道路面积覆盖率 0.2 公共交通覆盖 0.2 给(排)水管网覆盖 0.2 电力输配覆盖 0.2 燃气输配覆盖 0.2 社会性服务设施 0.2 文化教育设施覆盖 0.4 医疗卫生设施覆盖 0.3 市容环卫覆盖 0.3 DB33/T 2151-2018 7 c)给(排)水输 配覆 盖。根 据所在 城镇 各类 输水 干管 的设置 与分 布,对城 镇给(排)水 覆盖 进行评价。评分 规则 见表 7。d)电力输 配覆 盖。根据 所在 城 镇的各 级电 厂、变电 站个 数 及布局,对 城镇 电力 输配 覆 盖进行 评价。评分规则 见表 8。e)燃气输 配覆 盖。根 据所 在 城镇液 化石 油气 储配 站、燃气管 网路 线及 管径 等信 息,对城 镇燃 气输配覆盖 进行 评价。液 化石 油气储 配站 评分 规则 见表 9,燃 气管 网的 评分 规则 见表 10。f)市容环 卫覆 盖。规定 公厕 服务半 径不 超过 500 m,垃圾转 运站 服务 半径 不超 过 700 m,满 足条件之 一者 即认 为满 足市 容环卫 设施 完备 的条 件。评分规则 见表 11。g)文化教 育设 施覆 盖。根据GB 50180 对 公共 服务 设施 设 置的规 定,幼儿 园的 服务 半径不 超 过 300 m,小学的服 务半 径不 超 过 500 m,中学 的服 务半 径不超 过 1000 m,满足 条 件之一 者即 认为满足教 育设 施完 备的 条件。评分 规则 见表 12。h)医疗卫 生设 施覆 盖。将所 有医疗 卫生 机构 视作 同一 类别,按 照1200 m 的服 务 半径 确 定覆 盖范围,认 定在 此范 围内 的区 域为医 疗设 施相 对完 善的 区域。评分 规则 见表 13。表5 道路面 积覆 盖率 评分 规则 参照表 人口规模 100 万 50-100 万 20-50 万 20 万 密度下限 17%17%15%11%单元格规格 km 5 4 3 1 得分 10 17%17%15%11%6 9%,17%9%,17%8%,15%6%,11%2 5%,9%5%,9%4%,8%3%,6%0 5%5%4%3%表6 公共交 通覆 盖评 分规则 参 照表 人口规模 100 万 50-100 万 20-50 万 20 万 公交车、地铁、轻轨 半径上限 m 800、1000、1000 800、/、/800、/、/800、/、/得分 10 上限 上限 上限 上限 6 上限外0,500 上限外0,500 上限外0,500 上限外0,500 2 上限外500,1000 上限外500,1000 上限外500,1000 上限外500,1000 0 上限外1000,上限外1000,上限外1000,上限外1000,表7 给(排)水 输配 覆盖 评分 规则 参 照表 给(排)水输配设施 给(排)水干管 管径缓冲区上限 m 400 DB33/T 2151-2018 8 表7 给(排)水 输配 覆盖 评分 规则参 照表(续)给(排)水输配设施 给(排)水干管 得分 10 上限 6 上限外0,500 2 上限外500,1000 0 上限外1000,表8 电力输 配覆 盖评 分规则 参 照表 变电站规模等级 220kV/110kV 10kV 110kV/35kV 10kV 35kV/10kV 服务半径上限 km 50 15 5 得分 10 上限 6 上限外0,0.5 2 上限外0.5,1 0 上限外1,表9 液化石 油气 储配 站评 分规则 参照 表 燃气输配设施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服务半径上限 km 5 得分 10 上限 6 上限外0,0.5 2 上限外0.5,1 0 上限外1,表10 燃气管 网评 分规则 参 照表 管径规模 mm 直径300 直径300 管线缓冲区上限 m 直径4 直径2 得分 10 上限 6 上限外0,500 2 上限外500,1000 0 上限外1000,DB33/T 2151-2018 9 表11 市容环 卫覆 盖评 分规则 参 照表 市容环卫设施 垃圾转运站 公厕 服务半径上限 m 700 500 得分 10 上限 上限 6 上限外0,300 上限外0,250 2 上限外300,800 上限外250,500 0 上限外800,上限外500,表12 文化教 育覆 盖评 分规则 参 照表 文化教育设施 幼儿园 小学 中学 服务半径上限 m 300 500 1000 得分 10 上限 6 上限外0,500 2 上限外500,1000 0 上限外1000,表13 医疗卫 生设 施覆 盖评 分规则 参照表 医疗卫生设施 所有医疗机构 服务半径上限 m 1200 得分 10 上限 6 上限外0,500 2 上限外500,1000 0 上限外1000,按照表4列 出的 评价 体系,对通过 属性 判断 的图 斑进 行综合 评价。规 定总 评分 达到6 分及 以上 的区 域通过功 能评 价,对于 特殊 用地及 采矿 用地 可适 当降 低要求,其 余区 域予 以剔 除。见 图3。DB33/T 2151-2018 10 输入 属性判 断结 果 功能性 基础设 施评价社会性 服务设 施评价+剔 除输出功能 评价结果总评分 6总评 分 6 图3 总体功 能打 分图 5.6 形态修 正 对通过 功能 评价 的图 斑进 行形态 修正。流 程图 见图4。输入功能评价结果单一 主体建 成区是否 有分 散地块面积 是否 大于4ha剔除分 散多 体建 成区是 否有 块状 空心 地面 积是 否大 于4ha剔除 空心 地完 整片 区 合 并 空心 地是 否有 线形 空心 地是 否大 于平 均宽 度剔除 空心 地合并 空心 地 完 整片 区边界是 否需要修 改生成新边界保持原边界输出城镇建成区图形是否 是否是 是否否是否是否是 否 图4 形态修 正流 程图 形态修 正的 方法 如下:a)飞地修 正。将面 积小 于等 于 4 ha 的 分散地 块剔 除;b)块状空 心地 修正。将 主体 建成区 内面 积小 于等 于 4 ha 的地 块补 回;DB33/T 2151-2018 11 c)线状空 心地 修正。计 算属 性修正 中剔 除的 所有 河流 的平均 宽度,将 小于 等于 平均宽 度的 河流 面补回;d)图形取 舍。建成 区图 斑轮 廓凸凹 实地 距离 小 于 5 m 时,可 用直 线连 接。5.7 面积统 计 城镇建 成区 图形 数据 应包 含的属 性项 名称、定 义及 内容要 求见 表14。城 镇建 成区面 积统 计表 应包 含的统计 项见 表15。表14 城镇建 成区 图形 数据 属性 项名称、定 义及 内容 要求 属性项 数据类型 长度 约束条件 填写示例或依据 政区代码 TEXT 6 必填 依据 GB/T 2260 名称 TEXT 64 必填 填写调查地区名称,如:杭州 市淳安县 面积 DOUBLE-必填 单位:km;保留两位小数 调查年份 TEXT 4 必填 2018 表15 城镇建 成区 面积 统计 表 地区 政区代码 建成区面积 km 建成区面积中误差 km 调查年份 6 成果质 量检 验 调查成 果应 委托 省内 法定 质检机 构检 验,检验 内容 与方法 按 GB/T 18316-2008 执行。7 提交成 果格 式 城镇建 成区 调查 提交 成果 格式如 下:a)城镇建 成区 图形 数据 应采 用 SHP 面 状数 据格 式存 储,命名 为“市(县、区)/镇 建成区”;b)城镇建 成区 面积 统计 表应 采用 XLSX 格 式存 储,命 名为“市(县、区)/镇 建成 区面积统计 表”;c)表2 列 出的 各类 矢量 图形 数据应 以文 件夹 形式 组织,命 名为“市(县、区)/镇专 题数据库”。DB33/T 2151-2018 12 A A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城乡用 地分 类和 代码 城乡用 地分 类数 据的 分类 和代码 应符 合GB 50137 要 求,见表A。表 A 城乡 用地 分类 和代 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 类 H 建设用地 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 及其他建设用地等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以及独立的建设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 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与广场用地 H12 镇建设用地 镇人民政府 驻地的建设用地 H13 乡建设用地 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4 村庄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 地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 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H21 铁路用地 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H22 公路用地 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H25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 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地下管道运输规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工设施、通 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 H4 特殊用地 特殊性质的用地 H41 军事用地 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和军民公用设施等用地 DB33/T 2151-2018 13 表A 城乡 用地 分类 和代 码(续)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H42 安保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设施等 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用地 H5 采矿用地 采矿、采石、采沙、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 堆放地 H9 其他建设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建设用地,包括边境口岸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管理及服务设施等用地 E 非建设用地 水域、农林 用地及其他非建设用地 E1 水域 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E11 自然水域 河流、湖泊、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E12 水库 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不小于 10 万 m 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E13 坑塘沟渠 蓄水量小于 10 万 m 的坑塘水 面和人工修建用于引、排、灌的渠道 E2 农林用地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用地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等用地 DB33/T 2151-2018 14 B B 附 录 B(规范 性附 录)土地利 用现 状分 类和 编码 土地利 用现 状分 类数 据的 分类和 代码 应符 合GB/T 21010 要 求,见表B。表B 土地 利用 现状 分类 和编码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 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 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 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 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 50%或每亩 株树大于合理株树 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 的绿 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 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 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0302 竹林地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 0.2 的林地 0303 红树林地 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 0304 森林沼泽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5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 包括灌丛 沼泽 0306 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7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 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DB33/T 2151-2018 15 表B 土地 利用 现状 分类 和编码(续)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0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0402 沼泽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的沼泽化的低地草甸、高寒草甸 0403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04 其他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 质,不用于放牧的 草地 05 商服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01 零售商业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厂等的用地 0502 批发市场用地 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0503 餐饮用地 饭店、餐厅、酒吧等 用地 0504 旅馆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0505 商 务金融用地 指商务服务用地,以及 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信息网络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传媒 等用地 0506 娱乐用地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 舞厅、网吧、影视城、仿古城 以及绿地率小于 65%的大型游乐设施用地 0507 其他商服用地 指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 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 店、洗浴场所、赛马场、高尔夫球场、废旧物 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 和 日用产品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及居 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配套的服务设施等用地 06 工矿仓储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0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0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 尾矿堆放地 0603 盐田 指用于生产盐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 0604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 送中心、转 运中心等 07 住宅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 0702 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DB33/T 2151-2018 16 表B 土地 利用 现状 分类 和编码(续)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公用设施等的土地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02 新闻出版用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 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03 教育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用地,包括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用地,以及为学校配件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0804 科研用地 指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 用地 0805 医疗卫生 用地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 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包括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 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0806 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0807 文化设施用地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几年光、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施用地;总和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0808 体育用地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包括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机器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厂、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以及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地体育设施用地 0809 公 用 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0810 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 范围内 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 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 的绿化用地 09 特殊 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风景名胜 等的土地 0901 军事设施用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02 使领馆用地 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0903 监教场所用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0904 宗教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0905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0906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指风景名胜景点(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自 然保 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 等)的管理机构,以及旅游服 务设施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DB33/T 2151-2018 17 表B 土地 利用 现状 分类 和编码(续)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10 交通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汽车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 以及轨道交通 用地 1001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及 场站的用地。包括 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 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02 轨道交通用地 指用于轻轨、现代有轨电车、单轨等轨道的交通用地,以及场站的用地 1003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 征地范围 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1004 城镇村道路用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公用道路及行道树用地,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及其交叉口等 1005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指城镇、村庄 范围内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公路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含设有充电桩的停车场)、停车楼、教练场等用 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1006 农村道路 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m、8m,北方宽度2.0m、8m,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1007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的用地 1008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 工程、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09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 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滩涂、沟渠、沼 泽、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城镇、村庄、道路等用地 110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区段水面 110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 涉及库容10 万 m 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 万 m 的坑塘常水位岸线 所围成的水面 110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110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110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 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 及小型泵站 1108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 湿生植物的土地。包括草本沼 泽、苔藓沼泽、内陆盐沼等。不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沼泽草地 DB33/T 2151-2018 18 表B 土地 利用 现状 分类 和编码(续)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09 水工建筑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 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 1110 冰川及永久积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 其他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 1201 空闲地 指城镇、村庄、工矿 范围内尚未使用的土地。包括尚未确定用途的土地 1202 设施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 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203 田坎 指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 的地坎 120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05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06 裸土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1207 裸岩石砾地 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