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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040 B 38 DB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17072017 地理标志产品 泰宁铁皮石斛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Produce Taining Dendrobium officinale Kimura et Migo 2017-11-30发布 2018-02-28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地理标志产品 泰宁铁皮石斛 DB35/T 17072017*2017 年 12 月第一版 2017 年 12 月第一次印刷 DB35/T 17072017 I 目 次 前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1 4 术语和定义.1 5 产地环境特点.2 6 生产技术.2 7 质量要求.2 8 试验方法.3 9 检验规则.4 10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泰宁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泰宁铁皮石斛生产技术.7 DB35/T 1707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128号)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涉县柴胡等70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制定。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宁县林业局、泰宁县古农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泰宁县铁皮石斛产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重义、林文明、朱孔才、范志敏、黎辉平、朱盛贵、邹付善、许德灿、陈起阳、张建华。DB35/T 17072017 1 地理标志产品 泰宁铁皮石斛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泰宁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特点、生产技术、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泰宁铁皮石斛。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中国植物志(2004)中国高等植物图鉴(1983)新农村农业设施建设实用技术图集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涉县柴胡等 70 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128号)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泰宁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128号)批准的保护范围,即福建省泰宁县现辖行政区域内杉城镇、朱口镇、大田乡、上青乡、大龙乡、梅口乡等六个乡(镇)行政区域的丹崖地貌区(丹崖指丹霞崖壁),见附录A。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DB35/T 17072017 2 4.1 铁皮石斛 Dendrobium officinale Kimura et Migo 符合中国植物志(2004)和中国高等植物图鉴(1983)的兰科石斛属铁皮石斛的植物形态特征。4.2 泰宁铁皮石斛 在泰宁县具有丹崖地貌行政区域内按本标准的生产技术生产,符合本标准的铁皮石斛鲜品和枫斗。4.3 鲜品 崖壁栽植三年(含三年)以上铁皮石斛,经去杂、去须根、去叶整理后的新鲜茎杆。4.4 枫斗 鲜品经烘、搓、定型、烘烤或晾晒干燥、抛光工艺,呈螺旋状的产品。5 产地环境特点 5.1 地理特征 泰宁位于福建省西北部,武夷山脉中段的杉岭支脉东南侧,东经1165411724,北纬 26342707,属多山地和丘陵地形。5.2 气候特征 属中亚热带季风型山地气候,温润多雨,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 20;年平均日照时数大于1 300 h;年平均降雨量900 mm1 400 mm。5.3 立地条件 自然生态环境好,地形便于排水,坡度4590,坡向以东北向为宜,空气湿度相对较大,海拨 300 m600 m的丹霞地貌崖壁。6 生产技术 泰宁铁皮石斛按附录B的要求进行生产。7 质量要求 7.1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DB35/T 17072017 3 表1 感官指标 指 标 项 目 鲜 品 枫 斗 性 状 植株呈“蚱蜢腿”形,株高5 28;茎圆柱形,横断面圆形,直径 4 7;节明显,节间短,节间微胖,节长1.5 2.5,不分枝,叶鞘常具紫斑。呈螺旋形或弹簧状。通常为24 个旋纹,茎拉直后长3.5 8,直径0.2 0.4。质坚实,易折断,断面平坦。色 泽 表面铁锈色,纵纹色浅,截面紫红色,煮水或榨汁呈红色。表面和截面呈黄绿色至褐绿色或紫红色,表面有细纵皱纹,有时可见残留的灰白色叶鞘,煮水后汤色黄亮。气 味 胶质高,久嚼发黏,少渣,清爽回甘,略具特有的清香气,味淡,后微甜。馥郁芬芳,久嚼发黏,少渣,气微,味淡。7.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指 标 项 目 鲜 品 枫 斗 水分/(g/100 g)85 12 多糖/(g/100 g)28(以干重计)28 醇溶性浸出物(g/100 g)6.5(以干重计)6.5 铁(Fe)/(mg/kg)26(以干重计)26 7.3 安全指标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的有关规定;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3的有关规定。7.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的规定。8 试验方法 8.1 感官指标 采用目测、鼻嗅、口嚼、煮水方法进行;长度用分度值1 mm的直尺测量,直径用游标卡尺测量。DB35/T 17072017 4 8.2 理化指标 8.2.1 水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32)第二法测定。8.2.2 多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铁皮石斛项下测定。8.2.3 醇溶性浸出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通则2201)项下的热浸法测定,用乙醇作溶剂。8.2.4 铁 按照GB 5009.90进行检测。8.3 安全指标 污染物项目指标按GB 2762中规定的相关方法检测,农药残留项目指标按GB 2763中规定的相关方法检测。8.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进行检测。9 检验规则 9.1 组批 同一生产单位、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包装(或采收)日期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9.2 抽样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211)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执行。9.3 检验分类 9.3.1 交收检验 9.3.1.1 每批产品销售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产品方可交收。9.3.1.2 交收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9.3.2 型式检验 9.3.2.1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第7章规定的所有项目。9.3.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每年采收初期;b)前后两批次有较大差异时;c)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DB35/T 17072017 5 9.3.3 判定原则 9.3.3.1 交收检验中整批样品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9.3.3.2 型式检验整批样品中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净含量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安全卫生指标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产品。10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10.1 标志标签 产品标签按GB 7718的规定执行,外包装标志按GB/T 191的规定执行。获得批准的生产者,可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泰宁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10.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相关标准。10.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干燥,运输途中应防止日晒雨淋,严禁与有毒、有害物混装、混运。10.4 贮存 鲜品应存放于阴凉处或冷藏,干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处。贮存时应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10.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常温避光条件下,鲜品保质期为3个月,枫斗保质期2年。DB35/T 17072017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泰宁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泰宁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图A.1 泰宁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注:杉城镇、朱口镇、大田乡、上青乡、大龙乡、梅口乡等六个乡(镇)行政区域的丹崖地貌区。DB35/T 17072017 7 B B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泰宁铁皮石斛生产技术 B.1 种苗培育 B.1.1 取种 B.1.1.1 精选基原植物符合中国植物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规定,生长于泰宁丹霞地貌崖壁上的铁皮石斛优良种质资源。B.1.1.2 将精选的泰宁铁皮石斛植株定位或移植在具有良好物理隔离的崖壁上。待蒴果外皮颜色转黄时后采收。B.1.2 组培育苗 利用种子采用组织培养技术培育实生苗。B.1.3 实生苗标准 生长健壮、无污染、无烂茎,根2条以上,叶片4片以上,株高3.0 cm以上,茎粗2 mm以上,叶片正常展开,叶色嫩绿或翠绿;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苗。B.2 驯化栽培管理 B.2.1 准备工作 B.2.1.1 产地选择 驯化场地应设置在泰宁县境内,选择地下水位大于0.5 m,排水、通风良好的地域。B.2.1.2 产地准备 B.2.1.2.1 场地平整后,先暴晒,表层撒生石灰(100 kg/667 m2)翻土碾压密实。B.2.1.2.2 在联体大棚或单体棚搭建前,应按棚体设计图纸挖好排水沟连接主排水道。联体大棚水沟截面尺寸不小于50 cm35 cm;单体棚水沟截面尺寸不小于30 cm20 cm。B.2.1.3 设施准备 B.2.1.3.1 联体大棚或单体大棚应符合新农村农业设施建设实用技术图集。B.2.1.3.2 苗床,采用离地栽培苗床,离地高度为30 cm100 cm。B.2.1.3.3 灌溉,高压水池容量20 m以上,水压大于3 MPa;采用倒挂式喷灌。B.2.1.3.4 采用水苔或松树皮作为基质,在使用前应经过发酵或高温灭菌处理。B.2.1.3.5 铺设基质,将基质铺在苗床上,高约8 cm10 cm。B.2.1.3.6 棚内合理配置检测记录仪器。DB35/T 17072017 8 B.2.2 苗期栽培管理 B.2.2.1 种苗栽植 B.2.2.1.1 组培苗在取出前,应在瓶里炼苗15 d。栽植时间,以36月份和911月份为最佳。B.2.2.1.2 小心将苗从组培瓶里取出,用清水洗净培养基后,放置阴凉处晾干至根系发白。B.2.2.1.3 栽植前宜用0.1%高锰酸钾溶液泡根5 min10 min。B.2.2.1.4 以丛栽方式栽植,每平方米栽植丛数小于等于67丛,每丛35株。浅栽,用基质(松树皮)轻覆。B.2.2.2 驯化管理 B.2.2.2.1 驯化期 驯化期为18至24个月,通过调控水、肥、湿度、温度、光照条件,控制株高在10 cm28 cm。B.2.2.2.2 温度 适宜生长温度为15 30,高温季节及时掀膜通风、喷雾降温;低温时盖膜保温。B.2.2.2.3 湿度 栽植前期12个月内,基质含水量控制50%55%,空气相对湿度75%85%;12个月后至驯化完成期间,应将温、湿度渐调至与计划崖壁栽培区一致。B.2.2.2.4 光照 栽植前12个月内,小苗期避免强光直射,采用70%遮阴度以上的遮阴网,生长期遮阴度控制在60%;12个月后至驯化完成期间,应渐调至与计划崖壁栽培区一致。B.2.2.2.5 施肥 栽植一周后,6个月内,可施有机液态肥,根据植株长势及有机液态肥肥效特点确定施肥次数;6个月后视情况每次条施有机肥(羊粪等)150 kg/667 m2,次年开春条施有机肥(羊粪等)100 kg/667 m2。B.2.2.2.6 除草 人工拔除杂草,禁止使用任何药剂除草。B.2.3 病虫害防治 B.2.3.1 主要病害 主要病害有黑斑病、灰霉病、白绢病等,主要害虫有斜纹夜蛾、短额负蝗、蛴螬、蜗牛等。B.2.3.2 防治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防治方针,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B.2.3.3 农业防治 采用优良抗病品种,加强生产场地管理,及时清除杂草、病株,合理灌溉,科学施肥,适时通风、控湿,保证植株健康。DB35/T 17072017 9 B.2.3.4 物理防治 人工捕杀活动性不强、危害集中或有假死的害虫;利用黑光灯和高压电网灭虫器诱杀有趋光性的磷翅目及某些地下害虫;利用害虫的趋化性,用毒饵诱杀害虫;悬挂黄色粘虫板、黄色机油板或悬挂银灰膜诱杀或趋避某些害虫。B.2.3.5 生物防治 采用原液稀释300500倍的竹醋液防病避虫。采用信息素等诱杀害虫。使用生物农药、天敌等防治病害虫。B.2.3.6 化学防治 农药使用按GB/T 8321(所有部分)和NY/T 1276的规定执行。选用已登记的农药或经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试验后推荐的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品种,避免长期使用单一农药品种;优先使用植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及生物源农药。禁止使用除草剂及高毒、高残留农药。B.3 崖壁栽培管理 B.3.1 准备工作 B.3.1.1 产地选择 地形便于排水,坡度4590,坡向以东北向为宜,并检查栽培区域上方是否有坠落物体,禁止选择在滑坡地段、高压电缆线附近等高风险区域。B.3.1.2 灌溉系统 合理布设喷灌管道,优先选用雾化喷施。B.3.2 栽培管理 B.3.2.1 移植时间 选择3月中旬至5月下旬或9月上旬至11月上旬移栽。B.3.2.2 栽培密度 选择原植株的驯化苗,栽植密度每平方米20丛。B.3.2.3 保湿管理 栽植后45 d内应保湿喷雾,保证栽植区域内空气相对湿度在65%以上;随后渐调湿度直至根系嵌入岩面,暂停控湿。B.4 采收与加工 B.4.1 采收时间和方法 适宜采收时间为11月至翌年开花前,利用采旧留新(采收3年生的成熟条)和全草采收(采收后去除3年生以下的未成熟条)两种方式。DB35/T 17072017 10 B.4.2 加工 B.4.2.1 鲜品 采收后及时剔除病枝,通过挑选、除杂、去须根、去叶,置阴凉潮湿处,防冻。B.4.2.2 枫斗 B.4.2.2.1 整理 采收后,及时剔除病枝,通过挑选、除杂、去须根、去叶,按长、短、粗、细分类切成6 cm12 cm的茎干。B.4.2.2.2 烘焙 于50 85 烘培至软化,并在软化过程中尽可能除去残留叶。B.4.2.2.3 卷曲烘干 软化后的铁皮石斛茎经卷曲加工、烘干定形,形成螺旋形或弹簧状,环绕紧密,颗粒饱满,均匀整齐的枫斗。B.4.2.2.4 抛光 用抛光机,除去多余毛边及残留叶鞘。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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