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DB63/T 1607-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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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10 Z 04 备案号:56954-2017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16072017 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 2017-12-18发布 2018-3-1实施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 DB63/T 16072017 I 目 次 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25 批建符合性监理.35.1 开工前批建符合性.35.2 施工过程中批建符合性.36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理.36.1 生态红线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36.2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37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监理.47.1“三同时”原则.47.2 水污染防治设施.47.3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47.4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57.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57.6 生态环境保护设施.58 环境保护措施监理.58.1 水环境保护措施.58.2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58.3 声环境保护措施.58.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68.5 环境保护措施监理检查记录.69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监理.69.1 跨越敏感水体风险防范措施.69.2 伴行敏感水体风险防范措施.69.3 铁路项目风险防范措施.610 缺陷责任期环境监理工作.710.1 环境风险防范.710.2 生态环境保护.710.3 环保“三同时”制度.711 环境保护相关单位的协调.7DB63/T 16072017 II 12 提供环境保护技术咨询.712.1 开展环境保护培训.712.2 协助建设单位处理非重大变动.7附录 A(资料性附录)环境监理工作流程图.9附录 B(规范性附录)公路铁路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用表.10 DB63/T 16072017 III 前 言 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规范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洪海、翟永洪、胡青、杨伟星、马忠武、马磊、李秀丽、张正萍、邓生雪、李煜、李延宏、何楠、贺磊、惠强。DB63/T 16072017 1 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批建符合性、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制度、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监理工作内容、程序、范围、用表等一般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79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HJ/T 39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DB63/T 1109 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红线 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3.2 环境敏感区 DB63/T 16072017 2 依法设立的各类各级需特别保护的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和社会关注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自然及文化遗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多年冻土区以及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3.3 重大变动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3.4 环境监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以及生态监测等。包括施工期监测、缺陷责任期监测。3.5 环境监理服务期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完截止。3.6 批建符合性 设计文件是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实际建设是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3.7 主体工程 公路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和交通设施安装、机电设备安装以及服务设施建设等工程。其中,服务设施包括公路服务区、管理站、收费站和养护工区等。铁路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路基、桥涵、隧道、轨道工程、站场工程、电气化、机务、车辆、给排水、送变电、供热供暖、消防工程(城市轨道工程还包括风厅)。3.8 临时工程 公路建设项目包括为辅助主体工程施工而设置的取料场、弃土场、弃渣场、施工道路和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其中,取料场包括土料场、砂砾石料场和块石料场等;施工生产生活区包括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灰土拌合站等、预制梁场、材料场、临时储油点和施工营地等。铁路建设项目包括铁路建设项目临时工程与公路基本一致,同时还包括轨枕预制场、铺轨基地等。4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图参见附录A。环境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程序如下:DB63/T 16072017 3 a)勘察施工现场,环境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环境监理合同;b)组建现场环境监理项目部,选派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及时进场开展工作;c)研阅设计文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进行批建符合性研判工作;d)环境监理项目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的具体编写要求应符合 DB63/T 1109 的要求;e)环境监理项目部具体实施环境监理工作;f)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应符合 DB63/T 1109 的要求;g)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立卷、归档、移交环境监理档案。档案的案卷构成应符合 GB/T 11822的要求;h)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要求应按 HJ/T 394 执行。5 批建符合性监理 5.1 开工前批建符合性 全面核实公路铁路设计文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符性,出现重大变动,应以书面告知建设单位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书面文件应按照DB63/T 1109执行。5.2 施工过程中批建符合性 环境监理发现工程变动后应采取以下措施:a)发生重大变动,应下达停工令,并以书面文件及时提请业主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书面文件应按 DB63/T 1109 执行;b)发生非重大变动,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编制施工环保组织设计,施工结束应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c)批建符合性环境监理具体工作内容见附录 B 表B.1-B.2。6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理 6.1 生态红线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监理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落实:a)涉及生态红线内施工,需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b)应在红线内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准备情况,达到要求的签发单位工程开工环境保护审批表,具体内容见附录 B 表B.2;c)应审批由施工单位编制的生态红线内施工环保组织设计;d)应监督检查生态红线内施工环保组织设计的落实;e)应巡视检查划界施工措施到位;f)红线内施工环境保护巡视记录内容见附录 B 表B.3。6.2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6.2.1 主体工程 环境监理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落实:DB63/T 16072017 4 a)施工前,表土剥离集中堆存,防尘网覆盖等措施;b)路基工程:路基边坡防护措施;c)桥涵工程:桥涵基础施工避开丰水期和鱼类洄游、产卵季节;水质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是桥涵基础围堰施工,设置泥浆池收集钻孔泥浆,晾干后弃于指定弃渣场;d)隧道工程:隧道口设置截排水沟,边坡采取挂网锚喷、砌筑片石、生物护坡等护坡措施;隧道涌水收集和处置措施;e)主体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巡视记录内容见附录 B表 B.3。6.2.2 临时工程 环境监理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落实:a)临时占用地表土剥离集中堆存,防尘网覆盖等措施;b)取料场(取土、沙石场):位置、规模、弃渣方式及环保措施、取料场回填、放缓边坡、复耕、种树植草等恢复措施落实;c)弃渣场:位置、规模、弃渣方式及环保措施。重点是弃渣位置,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内布设弃渣场,禁止沟道型弃渣场布设在人群聚集地上游。弃渣遵循“先拦后弃”的原则,挡墙或拦渣坝、截排水设施的修建,分层堆置等措施;弃渣结束后,对渣场进行整治、覆土、复垦或种树植草等措施;d)施工道路:控制施工道路征地范围,施工车辆在征地范围以内行驶;使用结束后,清表、平整后回填土复垦或种树植草;e)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设施、采取围挡、硬化、表面压盖、洒水降尘等措施、使用结束后,及时清表、平整场地,回填表土,复垦或种树植草等措施;f)临时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巡视记录内容见附录 B表 B.3。6.2.3 辅助工程 公路铁路服务设施区域生态恢复措施与环评文件及批复的一致性。7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监理 7.1“三同时”原则 环境监理巡视、检查。监督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针对施工单位的问题,应现场监督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针对业主、设计单位的问题,应以正式文件向业主提出实施建议,同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7.2 水污染防治设施 环境监理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落实:a)污水处理设施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应符合 GB 879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3838 地表水质量标准;b)含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应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7.3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环境监理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落实:DB63/T 16072017 5 a)锅炉设施及废气处理设施建设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应符合达标排放标准,应符合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b)锅炉类型、燃料类型、除尘、脱硫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c)铁路站场、货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应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货场挡风抑尘墙、站台货棚、库房等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7.4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环境监理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落实:a)声环境敏感点隔声设施、减震设施建设应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应符合达标排放标准,应符合 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b)隔声设施的隔声性能是否达标;安装位置、数量是否满足要求;c)铁路项目巡视检查噪声源震动源安排布置是否合理,产生振动的机械底部安装减震设施;d)铁路项目巡视检查减震整体床、浮置板道床、无缝长钢轨、弹性扣件等减震措施。7.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固体废物防治设施建设应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危险废物防治设施建设应符合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垃圾收集转运站数量与布局应符合相关标准。7.6 生态环境保护设施 动物通道的建设应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8 环境保护措施监理 8.1 水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监理应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a)项目与地表水、类敏感水体、饮用水源保护地的相对位置、穿越方式、工程防护和水环境保护措施;b)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场地硬化、截排水措施;c)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洗车废水、生产废水沉淀处理;d)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隐蔽工程和排污口,环境监理进行旁站。8.2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监理应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a)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灰土拌合站布设于环境敏感区主导风向下风侧,距环境敏感区距离;b)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大气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状况;物料破碎设备和输送廊道封闭,破碎设备进出料处布设洒水设施等措施;c)沥青拌合设备安装沥青烟气净化装置;沥青拌合设备配备除尘装置安装到位;拌合站烟尘和沥青烟处理装置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排放烟气经净化处理;d)裸露地、临时堆土、堆渣防尘网全覆盖,施工裸露地段、临时施工道路进行洒水降尘;e)渣土运输车辆苫盖措施执行到位。DB63/T 16072017 6 8.3 声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监理应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a)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满足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b)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与工艺;鼓风机、引风机等以引流体噪声为主的设备在进出口安装消声设施;c)场站工程平面布置合理,声环境敏感点方位、数量;d)声环境敏感点或野生动物保护分布区施工时的噪声控制措施及效果;e)夜间施工按程序进行备案和公示。8.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监理应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a)弃渣场挡墙、防护、截排水、分层、削坡等措施;b)改建公路破拆的沥青处置措施;c)生活垃圾处理措施;d)桥梁伸缩缝施工产生的弃渣,拉运至就近的弃渣场;e)沥青拌合站施工废料收集拉运到弃渣场堆存;f)贮存固态浸油废物、隔油池浮油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地点、贮存容积、贮存方式、防渗、防腐、防雨、防风、防晒等措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应符合 GB 18597 的规定。固态浸油废物、隔油池浮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就近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和处理资质的企业回收、运输和处置。8.5 环境保护措施监理检查记录 环境保护措施监理内容参见附录B表B.3环境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9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监理 9.1 跨越敏感水体风险防范措施 环境监理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落实:a)审核涉及地表水、类敏感水体、饮用水源保护地、鱼类三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的环保设施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审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危险废液应急收集池等设施的位置、数量、体型、功能、防渗措施等满足要求;b)施工过程中,环境监理巡视收集池基础开挖、防渗处理等措施、检查记录设施的位置、体型等数据;c)收集池防渗等关键工序,环境监理进行旁站。9.2 伴行敏感水体风险防范措施 环境监理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落实:a)审核在类及以上水体伴行段项目的环保设施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审核临河侧设置防撞护栏、在伴行路段设置排水边沟、设置防渗收集池等设施的位置、数量、体型、功能、防渗措施、与排水沟的接入方式等满足要求;b)施工过程中,环境监理巡视收集池基础开挖、防渗处理等措施、检查记录设施的位置、体型等数据;DB63/T 16072017 7 c)收集池防渗等关键工序,环境监理进行旁站。9.3 铁路项目风险防范措施 环境监理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落实:a)环境监理巡视、检查、监督铁路站场油库防渗、站场变压器防渗、管道密闭措施、应急事故池建设;b)采取现场测量的方式验证应急事故池是否能完全容纳泄露油品;c)防渗设施、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隐蔽工程和排污口,环境监理进行旁站。10 缺陷责任期环境监理工作 10.1 环境风险防范 环境监理应开展以下工作:a)协助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脚本,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问题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b)巡视、检查应急设施存在的毁损、清理等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解决。10.2 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监理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落实:a)巡视、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保存及效果,发现存在设施毁损、林草死亡等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解决;b)开展生态监测,运用生态环境监测结果,准确掌握生态恢复设施的效果,林草的成活率、保存率,发现存在设施不完善,功能无法发挥、林草保存率过低等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解决。10.3 环保“三同时”制度 环境监理应巡视、检查、监督以下措施:a)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及效果,发现存在污水处理、除尘、声屏障等设施毁损、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解决;b)开展环境监测,准确掌握保护设施的运行效果,发现存在运行不正常、设施不完善、功能无法发挥等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解决;c)动物通道的建设保存及效果,发现存在通道设施毁损、无法发挥作用等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解决;d)铁路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及效果,发现存在货场挡风抑尘墙、站台货棚、库房等设施毁损、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解决。11 环境保护相关单位的协调 环境监理应开展以下工作:a)配合建设单位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及环境保护技术支持;b)配合建设单位处置项目涉及区域,特别是施工影响的环境保护投诉工作;DB63/T 16072017 8 c)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沥青拌合站临时施工许可。12 提供环境保护技术咨询 12.1 开展环境保护培训 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技术措施、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培训。12.2 协助建设单位处理非重大变动 出现环境保护非重大变动,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从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角度提出可行性的方案。DB63/T 16072017 9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环境监理工作流程图 图A.1规定了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工作的具体流程。图A.1 环境监理工作流程图 DB63/T 16072017 10 B B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公路铁路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用表 表B.1至表B.4规定了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具体工作内容。表B.1 公路项目批建符合性环境监理工作内容表 工程名称:编号:因素 核实内容 环评内容 实际情况 是否 一致 处理过程 及结果 1、核实公路等级是否提高;2、车道数及设计车速是否增加;3、路基宽度及路面类型是否改变;性质 4、线路长度增加是否在30%以内;1、核实线路横向位移超出200米的路段累计是否达到原设计长度的30%;2、工程线路、服务区等附属设施或特大桥、特长隧道等发生变化,是否导致环评范围内出现新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或导致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区或建成区;地点 3、项目变动导致出现新的声环境敏感点数量累计是否达到原声环境敏感点的30%;生产工艺 核实项目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内的线位走向和长度,服务区等主要工程内容,以及施工方案是否发生变化;环保措施 核实是否取消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弱化或降低。处置方式 环境监理核实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建议业主履行相关手续。注:工程实施阶段/设计阶段 环境监理巡视人员:日期:DB63/T 16072017 11 表B.2 铁路项目批建符合性环境监理工作内容表 工程名称:因素 核实内容 环评内容 实际情况 是否一致 处理过程及结果 线路类型 核实是否存在客货共线改客运专线或货运专线,客运专线或货运专线改客货共线;1、核实正线数量增加;2、车站数量增加是否达到原设计的30%;3、新增具有散货集输功能的车站;4、城市建成区内新增车站;5、正线或单双线长度增加累计是否在 30%以内;工程线位 6、路基改桥梁或桥梁改路基的路段累计是否到达到原设计长度的30%;1、核实线路横向位移超出200米的路段累计是否到达到原设计长度的30%;2、工程线路、车站等发生变化,是否导致环评范围内出现新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或导致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区或建成区;3、城市建成区内客运站、货运站和客货运站等车站选址是否发生变换;地点 4、项目变动导致出现新的声环境敏感点数量累计是否达到原声环境敏感点的30%;1、核实牵引形式是否发生变化;2、有咋轨道改无咋轨道或无咋轨道改有咋轨道,最高运行速度是否增加 50 公路/小时及以上;3、列车对数是否增加30对及以上;4、最大牵引质量是否增加1000吨及以上;5、货运铁路车辆轴重是否增加5吨及以上;生产工艺 6、城市建成区客运站、货运站和客货运站等车站类型是否发生变化;1、核实项目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内的线位走向和长度,车站等主要工程内容,以及施工方案是否发生变化;环境保护 目标 2、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路段,其线路敷设方式是否由地下线改地上线(包括轨道工程地下线改地上线),涉及环境敏感点数量累计是否达到全线环境敏感点数量的30%级以上;环境保护 措施 核实是否取消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弱化或降低。处置方式 环境监理核实六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建议业主履行相关手续。注:工程实施阶段/设计阶段 DB63/T 16072017 12 表B.3 环境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道路、桥梁、隧道施工区 临时道路/生活营地 取料场/弃土、渣场 砼、沥青拌合站/材料场 1、修建排水沟(m)、沉淀池(座)1、修建临时沉淀池(座)1、修建排水沟(m)、沉淀池(座)2、沉淀池做防渗处理(m3)污废水处理措施 2、修建临时厕所(座)2、修建厕所化粪池(座)-/3、清洗罐车废水集中收集(m3)污废水 措施落实情况-/1、建筑垃圾集中收集清运(m3)1、渣土车覆盖(是否)-/1、建筑垃圾集中收集清运(m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2、生活垃圾建筑收集清运(m3)2、生活垃圾做到集中收集清运(m3)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m3)固体废物 措施落实情况 1、洒水降尘(台班)1、车辆遮盖篷布、洒水降尘(是否)1、拌合站设备全封闭、安装除尘设备(是否)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2、道口设置洗车通道,铺设土工布(是否)2、洒水降尘(是否)洒水降尘(是否)2、站场洒水降尘(是否)大气污染 措施落实情况 1、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减少噪声叠加影响(是否)1、敏感路段禁止鸣笛、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是否)1、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减少噪声叠加影响(是否)1、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减少噪声叠加影响(是否)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是否)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是否)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是否)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是否)噪声控制措施 3、敏感目标临时声屏障(是否)/施工噪声 措施落实情况 DB63/T 16072017 13 1、按设计范围施工(是否)1、按设计修建(是否)/范围(是否超出)1、按设计施工(是否)/范围(是否超出)1、控制按设计修建(是否)/范围(是否超出)2、修建截排水沟(m)挡墙(m3)2、修建临时截排水设施(m),场地硬化(m3)2、控制修建挡墙(m3)、排水沟(m)2、修建截排水沟(m),硬 化(m3)3、修建临时截排水措施(m)3、进行恢复或移交(是否)3、分层弃土填埋整平压实(是否)3、进行迹地恢复或移交(是否)4、采取边坡工程防护(m3)/植物防护(m3)/4、控制弃土、渣范围(m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工程防护(m3)、植物防护(m3)/生态环境 措施落实情况 1、开展环保培训、环保宣传(次)2、设置环保标示牌(块)3、编制施工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是否)环保培训、宣传/标志牌设置/应急预案/环保实施方案的编制 4、编制环保施工方案及落实情况(是否)其他 措施落实情况 注:工程实施阶段/设计阶段 环境监理:日期:DB63/T 16072017 14 表B.4 单位工程开工环境保护审批表 编号:合同编号:致 监理部:我单位 工程准备开工建设,已制定施工环保组织设计,生态红线已明确,划界施工已落实、已完成施工队环保培训,施工各项环保措施已落实,请准许开工。施工单位(盖章):项目监理(签名):日 期:附件 1、施工环保组织设计 2、生态红线已明确,划界施工已落实 环境监理审查意见:环境 监理 单位(盖章):环境监理工程师(签名):日 期:注:本表一式6份,业主项目办、施工单位各一份,环境监理4份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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