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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7.060 N 12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 25882016 锅炉汽包电容液位计 Boiler drum capacitance level gauge 2016-12-19发布 2017-04-01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25882016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隆华测控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桂平、孙立东、于兴苹、姜柏龙、宋立键。DB22/T 25882016 1 锅炉汽包电容液位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汽包电容液位计(简称液位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搬运与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测量锅炉汽包水位用的液位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507.1 水管锅炉 第1部分:总则 GB/T 16507.2 水管锅炉 第2部分:材料 GB/T 16507.3 水管锅炉 第3部分:结构设计 GB/T 16507.4 水管锅炉 第4部分: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B/T 16508.1 锅壳锅炉 第1部分:总则 GB/T 16508.2 锅壳锅炉 第2部分:材料 GB/T 16508.3 锅壳锅炉 第3部分:设计与强度计算 JB/T 1615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 JB/T 4268 双色水位计制造条件 JB/T 9626 锅炉锻件 技术条件 JJG 971 液位计检定规程 TSG G0001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分类 3.1 结构型式 液位计由电极芯、测量筒体、汽侧连接管、水侧连接管、排污管、变送器等组成。见图1。DB22/T 25882016 2 图1 锅炉汽包电容液位计结构图 3.2 规格 PN1.6MPa、PN2.5MPa、PN4.0MPa、PN6.4MPa、PN10MPa、PN16MPa、PN25MPa、PN32MPa。3.3 型号 图2 3.4 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见表1。表1 型号 公称压力 MPa 工作压力 MPa DR-1.6 1.6 1.0 DR-2.5 2.5 1.6 DR-4.0 4.0 2.5 DR-6.4 6.4 4.0 DR-10 10 6.4 DR-16 16 11.5 DR-25 25 15.5 DR-32 32 22 DB22/T 25882016 3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液位计应按照本标准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1.2 材料锻件应符合 JB/T 9626 的规定。4.1.3 原材料入厂时应有材质证明,焊接件应进行材质化验,合格后作出材料标识。4.1.4 应保证液位计与汽包接管的安装及检修方便,接管尺寸应符合 TSG G0001 的有关规定。4.1.5 紧固件及连接件的螺纹边面应涂防烧剂,防止螺纹咬死。4.1.6 液位计的强度应可靠,应按照 GB/T 16507.116507.4 或GB/T 16508.116508.3 的规定。4.2 工作条件 工作条件要求如下:a)环境温度:-40 65;b)相对湿度:80%;c)电源电压的波动范围在额定电压的 220 V22 V以内。4.3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a)液位计外表面涂漆应牢固、美观,不允许有气泡、堆溜和明显的碰划伤;b)液位计的外表面涂漆应符合 JB/T 1615 的规定。4.4 性能 4.4.1 耐压及密封性 4.4.1.1 液位计耐压应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液位计的水压试验时间不得少于 3 min,液位计无损坏现象。4.4.1.2 液位计密封性应为工作压力的 1.25倍,液位计的水压试验时间不得少于 3 min,液位计无泄漏现象。4.4.2 示值误差 锅炉汽包电容液位计的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2 mm。4.4.3 回差 液位计的回差应不超过示值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即12 mm。4.4.4 稳定性 液位计连续工作24 h,示值误差仍符合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5 检验方法 5.1 检验条件 液位计应在4.2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检验。DB22/T 25882016 4 5.2 检验用器具 检验用具如下:a)万用表(三位半以上);b)打压泵0 MPa40 MPa;c)钢卷尺0 m 10 m;d)游标卡尺测量范围 0 mm 300 mm 分度值 0.02 mm 的。5.3 一般要求的检查 5.3.1 液位计的一般检验应满足 4.1 的全部要求。5.3.2 应在一般要求检查合格后再进行以下各项检测。5.4 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液位计的外观,其结果应该满足4.3的要求。5.5 耐压及密封性试验 液位计的耐压及密封性试验,应在JB/T 4268中的 4.1.3 和 4.1.4 前提下,使用打压泵进行水压试验,其结果应满足 4.4.1 的要求。5.6 示值误差检测 使用游标卡尺对液位计的示值误差进行测量,其结果应满足 4.4.2 的要求。5.7 回差试验 使用游标卡尺对液位计的回差进行测量,其结果应满足 4.4.3 的要求。5.8 稳定性试验 使用打压泵给液位计打压后,液位计连续工作24h,其结果应满足 4.4.4 的要求。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检验分类如下:a)出厂检验;b)型式检验。6.2 出厂检验 6.2.1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查部门负责进行,出厂检验的项目应满足第4章的全部项目。6.2.2 抽样数量 出厂检验为逐台检验。6.2.3 判定规则 DB22/T 25882016 5 液位计出厂检验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后,取得合格证方可出厂。合格证应随同产品一起交给用户。6.2.4 产品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a)产品名称;b)产品型号;c)出厂编号;d)连接管中心距尺寸;e)公称压力;f)工作压力;g)工作温度;h)制造日期;i)质量检验部门签章。6.3 型式检验 6.3.1 检验时机 检验时机如下:a)新产品及老产品转厂定型时;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停产一年恢复生产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6.3.2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6.3.3 组批规则及抽样数量 试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大于 50 台,每批抽取 5 台,小于 50 台,每批抽取 2台。对A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加倍抽样重新检验,对B类项目,有1项合格判定型式试验不合格。见表2。表2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试验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外观检查 A 4.3 5.4 耐压及密封性检查 B 4.4.1 5.5 示值误差检查 B 4.4.2 5.6 回差检查 B 4.4.3 5.7-稳定性检查 B 4.4.4 5.8-注:“”表示需要进行检验的项目。6.3.4 判定规则与复验规则 型式检验由质量监督机构按照JJG 971 进行检验,同时检验后应满足第6章要求的为合格品。外观不合格,允许在同批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不合格则判改产品为不合格批。其他项目不合格不得复检。DB22/T 25882016 6 7 铭牌、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铭牌 铭牌内容如下:a)产品名称;b)产品型号;c)产品编号;d)公称压力;e)制造日期;f)连接管中心距尺寸;g)制造许可证编号;h)制造厂名。7.2 包装 7.2.1 包装箱标明:a)制造厂名称与地址;b)收货单位名称与地址;c)产品名称、型号及数量;d)“小心轻放”、“向上”、“怕湿”等字样等标志;e)净重和毛重;f)包装外形尺寸:长宽高;g)产品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的要求;h)包装储存标志应符合 GB/T 191 及GB/T 6388 的规定。7.2.2 随机文件:a)使用说明书;b)产品合格证;c)附件表和装箱单。7.3 运输 7.3.1 运输 包装后的液位计在避免雨雪淋袭的条件下,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淋雨及化学物品的侵蚀。7.3.2 搬运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7.4 贮存 液位计应保存在干燥、通风、周围无腐蚀气体的地方,不允许露天存放或堆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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