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木耳菌包厂建设规范DB22/T 2639-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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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40 P 35 备案号:56340-2017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26392017 黑木耳菌包厂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for cultivation bags factory of Black wood ear 2017-06-12发布 2017-08-12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26392017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农业大学、辽宁三友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玉润农民专业合作社、图们市石岘镇合鑫农民合作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李玉、孟秀秀、任梓铭、方宏阳、刘海涛。DB22/T 26392017 1 黑木耳菌包厂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木耳菌包厂建设的厂址选择、平面布局、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给排水、电气与照明、控温与通风、消防、公示。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黑木耳菌包厂的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T 1756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 1731 食用菌菌种良好作业规范 NY/T 1742 食用菌菌种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3.1 黑木耳菌包 cultivation bags of black wood ear 含有黑木耳(Auricularia heimuer F.Wu et al.)培养料、菌种且长满菌丝待出耳的栽培袋。3.2 菌包厂 mushroom cultivation bags factory of black wood ear 按照工厂化生产食用菌流程设计,从事商品化黑木耳菌包生产,日生产量在10000 袋以上的专业化生产厂。4 厂址选择 DB22/T 26392017 2 4.1 选址原则 应符合GB 50187、GBZ 1和NY/T 1731的规定,同时应符合当地村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以选择地势高燥、平坦,通风良好,排水畅通,有充足水源和电源的地区为宜。4.2 环境要求 应满足下列要求:a)生产供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b)在菌包厂周围设置防护距离,场地周边 300 m 之内无规模养殖场、垃圾场和粪便堆积场,无污水、废气、废渣、烟尘和粉尘污染源。4.3 原则 4.3.1 应符合 GB 50187 和NY/T 528 的规定。4.3.2 应满足生产、防火、卫生、安全、施工等要求,并结合地形、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布置厂区建筑物、露天堆场、运输路线、管线、绿化及美化设施。4.3.3 应满足厂区内、外交通运输要求,合理组织人流、物流,对原料收货区、成品发货区和人流走向合理布局。4.3.4 在相同净化级别作业区内,宜按工艺流程将相关设备集中布置。生产操作和储存的区域不得用作非本区域内工作人员的通道。4.3.5 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及其与铁路、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以及消防通道的设置,应GB 50016规定执行。4.3.6 厂区内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品存放间或危险品库,并应符合 GB 15603 的规定。4.4 布局 4.4.1 总体要求 厂区内应划分为生产区、非生产区。4.4.2 具体要求 4.4.2.1 生产区 应划分为无菌区、洁净区和非洁净区(见附录A)。各车间的布局应满足生产流程和卫生要求,原料、半成品、成品不应迂回运送,并按生产操作需要和生产操作区域清洁度的要求进行分隔,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a)无菌区:包括出锅缓冲间、冷却室、接种室。宜根据生产流程设在灭菌锅与培养室之间;b)清洁区:包括实验室、菌种室、培养室;宜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上风侧;出耳试验场与接种、培养区间隔不小于 50 m;c)非清洁区:包括拌料车间、装袋车间、装锅灭菌车间、堆料场、原材料库、贮存室、锅炉房、出耳试验场。宜设置在废弃物暂存(处理)区、锅炉房等建(构)筑物及场所应处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与生产区的清洁区间距应符合环保、卫生及建筑防火等方面的要求。4.4.2.2 非生产区 包括办公室、食堂、宿舍、浴池等。DB22/T 26392017 3 5 建筑结构 5.1 总体要求 应符合消防安全等建筑设计,菌包生产工艺流程布局,各生产功能区互不影响和满足菌包生产所需的温、湿、气、光等各要素调控要求,建筑物应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清洁,应按生产规模确定相应各场所面积。5.2 具体要求 5.2.1 晾晒场 应场地平整、光照充足、空旷开阔、远离火源。使用面积不低于600 m2。5.2.2 原材料库 应防雨防潮防火,防虫防鼠,宜邻近晾晒场。使用面积不低于500 m2。5.2.3 拌料室 应满足以下要求:a)地面平整、空间充足、通风良好、光线明亮、水电方便;b)车间内安排人工配拌和机械拌料生产线,配置水源、水槽及与生产规模相应的称量、搅拌机械。如安排在室外,应有防雨防晒设施;c)使用面积不低于 100 m2。5.2.4 装袋室 应地面整洁、场所宽敞、光线明亮。配置与生产规模相应的装袋机械设备。使用面积不低于100 m2。5.2.5 灭菌室 空间开阔、通风良好、排湿散热通畅,进出料方便。菌种生产应配置与生产规模相配套的高压灭菌设备。原种和栽培种生产应选用双门灭菌设备,出锅口与洁净区(缓冲间或冷却室)相通。使用面积不低于100 m2。5.2.6 冷却室 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按 GB 50073 构建,要求干燥、洁净、防尘、散热,内设推拉门,外设缓冲间;b)进气口处设置空气过滤装置;c)配置与生产能力匹配的制冷设备,可将温度控制在 28 以下。日产 20000 袋以上黑木耳菌包厂,需设置预冷室和强冷室,强冷室空气洁净度达到 10 万级以上;d)配置除湿、消毒设备;e)使用面积不低于 150 m2。5.2.7 接种室 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按 GB 50073 构建,设更衣室、缓冲室和无窗洁净室;DB22/T 26392017 4 b)无窗洁净室的密闭门上设观察窗,采用双层玻璃固定窗。配置空气过滤和控温照明设备、消毒设施、除湿机、专用洗手池;配备专用无尘工作服、工作靴(鞋)或防污染鞋套及穿衣镜;c)运行期间应保持正压,与室外的静压差不小于 9.8 Pa;d)空气洁净度要求万级以上,接种区域要求在百级以上;e)室内温度保持在 18 24,空气相对湿度宜控制在 45%65%;f)接种箱接种应按照 NY/T 528 要求;g)使用面积不低于 25 m2。5.2.8 培养室 应满足以下要求:a)通风、干燥、保温性能好,内壁和屋顶光滑;b)采用层式培养架,层距不少于 0.4 m,顶层距屋顶不应少于 0.75 m,底层距地面不少于 0.3 m;c)配置控温系统、通风换气过滤系统、除湿设备、消毒设施、照明系统以及温湿度记录仪和二氧化碳测定仪;d)使用面积不低于 1000 m2。5.2.9 低温贮存室 应满足以下要求:a)参照培养室建造;b)保持恒温 4 6,空气相对湿度 60%70%;c)母种保存应有专用冷库、冷柜或冰箱,不可与食品等混存;d)使用面积不低于 2000 m2。5.2.10 实验室 洁净卫生,温度、湿度、照明等符合要求,配备菌种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所需要仪器,包括超净工作台、分析天平、pH计、恒温培养箱、显微镜、微生物检验设备等。使用面积不低于50 m2。5.2.11 出耳试验场 菌包厂具备对扩繁品种进行栽培试验的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200 m2。5.2.12 其他设施 应满足以下要求:a)配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黑木耳菌包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b)配置保存种源档案、黑木耳菌包生产档案和经营档案等资料的档案室;c)配置黑木耳菌包留样室,使用面积不低于 20 m2;6 设备设施 6.1 生产 包括拌料机、装袋机、铲车、叉车、双开门高压蒸汽灭菌柜或常压蒸汽灭菌柜、冰箱或冷库、超净工作台、接种箱或接种室(净化室)、pH计、天平、磅秤及周转筐等。6.2 培养及检验 DB22/T 26392017 5 包括培养架、紫外灯、臭氧发生器、控温设备、除湿设备、温湿度记录仪、二氧化碳测定仪、生化培养箱、恒温培养箱、振荡培养箱、显微镜、解剖镜、烘箱等。7 给排水 7.1 给水 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锅炉用水水质应符合GB/T 1756的规定。7.2 排水 生产区室内地面排水应采用地漏或易于清洗、消毒的排水沟,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 50073的规定。8 电气与照明 8.1 电气 生产车间电路设置和用电设备安装等应符合GB/T 13869的规定。8.2 照明 生产车间照明应符合GB 50033和GB 50034的规定。9 控温与通风 9.1 控温 控温空调与空气净化装置的设置应满足生产工艺对生产环境的要求。9.2 通风 9.2.1 散热量大的车间,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a)机械通风时,进风口应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应设空气过滤装置。通风排气装置应易于拆卸清洗、维修或更换;b)送排风系统的设置,气流应由清洁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度要求低的区域,并形成一定的压力梯度。9.2.2 危险品仓库和氨冷冻机房,应设置事故排风,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事故排风的换气次数不得小于 12 次/小时。10 消防 各场所应配置灭火器,配置设计应符合GB 50140的有关规定。11 公示 11.1 在显要位置陈列所有证照。DB22/T 26392017 6 11.2 张贴生产经营黑木耳子实体典型照片、品种特性介绍及栽培现场照片。11.3 明示菌包购买流程、注意事项。11.4 张贴菌包厂内部管理制度,各操作间操作规范和职责。11.5 公布售后服务电话、在职在岗的联系人。DB22/T 26392017 7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生产区分布图 B 5 5 4 3 2 1 8 7 6 注:无菌区:包括出锅缓冲间1、冷却室2、接种室3等。清洁区:包括菌种室4、培养室5等。非清洁区:包括拌料车间6、装袋车间7、装锅灭菌车间8等。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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