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DB11/T 1436-2017.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DB11/T 1436-2017.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DB11/T 1436-2017.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DB11/T 1436-2017.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DB11/T 1436-2017.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DB11/T 1436-2017.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ICS 91.020 P 53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436 2017 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design of rainwater-harvesting green space engineering 2017-06-29发布 2017-10-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1436 2017 I 目 次 前言.I 引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2 5 总体设计.2 6 雨水系统设计.3 7 雨水设施设计.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基本参数.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雨水系统设计流程.10 附录 C(资料性附录)系统计算.11 附录 D(资料性附录)雨水设施选用表.12 附录 E(资料性附录)北京地区雨水设施配套植物.14 参考文献.15 DB11/T 1436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大宜合机 电 设 计 事务所 有限公司。本标准 主 要起草 人:朱志红、陶小燕、何伟嘉、宋肖肖、高 大 伟、刘明星、付松涛、张跃、程 晋川、郝晨曦、郭泉 林、李志朋、吕 建 强、王晨。DB11/T 1436 2017 III 引 言 为推进海绵城 市建设,提 高 北京市绿地雨水 管理能力,充分利 用 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发挥 绿地的 生态效益,促进城 市 良 性水文 循环,减轻城 市 内涝,依据相关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 本标准。DB11/T 1436 2017 1 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集 雨 型 绿地 工 程设计的基本要求、总体设计、雨水系统设计、雨水设施设计 等技 术要求。本标准 适 用 于 北京市 行 政 区 域 内 新 建 及改 建的 集 雨 型 绿地 工 程设计,林地 工 程设计宜参照本标准 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对 于 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 所 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 所 有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50014-2006 室外 排 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DB11/685-2013 雨水 控 制 与 利 用 工 程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集雨型绿地 rainwater-harvesting green space 通过采取一 定的 工 程 技 术 措 施,提 高 雨水 收 集、渗 透、回 用 及调 蓄能力 的绿地。3.2 雨水调蓄设施 stormwater detention,retention and storage equipment 具 有雨水 滞蓄、储存 和 调节功 能 的设施统 称。3.3 客水 external stormwater 绿地用地范围 以外汇入该 绿地的雨水 径 流。3.4 人工净水生态系统 constructed aquatic ecosystem 通过构 建 人工生 物系统,形成 强 化的 生 物 群落,从而 实 现 水 质 净 化的 仿自然 净 化系统。3.5 植被缓冲带 ecological buffer zone 利 用植 被拦截、土壤入 渗等 功 能减 缓 地表 径 流流 速,并 去除径 流中 部 分 污染 物的植 被 种 植 带。DB11/T 1436 2017 2 3.6 生态雨水口 ecological rainwater inlet 通过 配 置 植物、景石 等,具 有 沉砂、截污、入 渗 功 能,并 兼顾景观 的雨水口。3.7 生态出水口 ecological outlet 设 置 于 雨水 管 道末端,结 合 景观 生态 手段 实 现消 能、净 化 等 功 能 的雨水出水口。4 基本要求 4.1 集 雨 型 绿地设计 应符 合雨水 控 制利 用 等相关 规 划。4.2 应保 证 绿地的 生态、游憩、美 化、文化、科普 等 基本 功 能,将 集 雨 功 能 与 之 有机 结 合。4.3 应以 安全 为 本,重视 人 员、地 质、绿地、建 构 筑 物的 安全。4.4 应 尊重 生态 本 底,保 护 自然 河湖、湿 地、坑塘、沟渠 等 水 生态 敏感 区。4.5 应 因 地 制 宜,促进 雨水 径 流的 自然 积 存、自然 渗 透、自然 净 化。4.6 应控 制 地 下 工 程建设,保 护 土壤结构及 地 下 水 回 补渠 道。5 总体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应 坚持 系统统 筹,构 建 安全 可 靠、技 术 先 进、经济 合 理、管理方 便 的 多 目 标雨水系统。5.1.2 集 雨 功 能 应包括以下一 种 或几 种:减 少 雨水 径 流 外 排 总 量;错峰延时 排 水,控 制 峰值 流 量;雨水资 源 化 回 用。5.1.3 雨水系统的设计,应 使得 建设区 域 的 外 排 雨水总 量 不 大 于 开 发 前的水 平。绿地建设区 域 内 年径流总 量 控 制 率 不应 低 于 90%,对应 设计 降 雨 量 参 见 附录表 A.1。5.1.4 应收 集 并 分 析降 雨资料、水文资料、地 质 资料 等相关 历史 资料,预测 集 雨 型 绿地建设 后 的 风险因子,综 合 确 定绿地的 集 雨 功 能。北京市中 心 城 区 典 型 降 雨 量 资料参 见 附录表 A.2。土壤 渗 透 系数 应 在现 场经试验确 定,无 现 场试验条 件 时 可 参 见 附录表 A.3。5.1.5 雨水系统设计 应与 总体设计 同步 进 行,综 合考 虑周边场 地 竖向 与 市 政 给 排 水 条 件 等,与功 能分区、竖向 设计、园 路 系统设计、种 植设计、电 气 设计 等相 协 调。5.1.6 承接客 水的绿地 竖向 高 程 应与 周边 区 域 竖向 相 协 调,保 证 雨水 径 流 以 重 力 流 方 式转输。5.1.7 市 政 道 路 机 动车 道 的雨水 未经预处 理 不应 直 接 排 入 绿地。5.2 总平面布局 DB11/T 1436 2017 3 5.2.1 功 能分 区 应 遵 循 以下 规定:观 赏需 求 高、游 人 密 集 的区 域应 布 置 环 境融 合 度 高 的雨水设施;应 区 分 雨水 渗 透 绿地 与 开 放 游憩 绿地,避免 相 互影响;宜 利 用 低 洼 地 形、自然径 流 通道 等 布 置 排蓄涝 区。5.2.2 山 形 水系 布 局 应 有 利于 雨水的 滞蓄 和 渗 透,并 保 证 排涝 通道与外部行 泄 通道 有 效 连 通。5.2.3 统 筹 地 形与 场 地 条 件,合 理 规 划 雨水 径 流 路 径,雨水 汇 集 不应 影响 主 路 系统的 通行。5.2.4 确 定总 平 面布 局的 同时,应 初 步确 定雨水系统 主 要设施的 布 局 与 规 模。5.3 竖向控制 5.3.1 竖向 控 制 应 明 确 绿地地 形 和 主 要 景 物的 控 制高 程,并 确 保 文物 保 护 单位、重 要建 筑 物、古 树名木、配 电 设施、游 人 密 集 区的 安全。5.3.2 高 水 高排、低 水 低 排、就近 消 纳,科 学 设计 上 游 汇 水 分 区的 调 蓄能力,合 理 控 制 地 势较 低处 汇 水 分 区的 调 蓄 压 力。5.3.3 在重 要 景观节 点 以及不 适 宜设 置 雨水 调 蓄 与储存回 用设施的区 域,应 将 雨水 径 流 汇 集 输 送至 下 游 汇 水 分 区。5.3.4 利 用 景观 水体 调 蓄 雨水 时,应 明 确 景观 水体的 常 水位、最 低 水位、最 高 水位,以及可 作 为 雨水调 蓄 容 积 的水位 差 值 等 数 据。5.3.5 市 政 道 路 机 非隔离 绿化 带 高 程 应 低 于 路 缘 石 顶 部 80mm 100mm。6 雨水系统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雨水系统设计 应 根 据 控 制 目 标 及 规 划 设计标准 确 定雨水 工 程规 模。系统 方 案 和设施 布 局 应结 合 绿地 方 案 设计、土壤、水文、气 象 和市 政 条 件 确 定。雨水系统设计流程 图 见 附录 B。6.1.2 具 有水体的绿地,宜 充分利 用水体 构 建雨水系统,加 强 径 流 污染控 制 和 调 蓄 回 用。6.1.3 在 景观 水系、雨水 湿 地、雨水 塘 等 调 蓄 设施前 应 设 置 前 置 塘、卵 石过 滤池、沉砂 池 等 水 质 预处理 设施。6.1.4 客 水宜 采取 有组织 方 式 进 入 绿地。6.1.5 雨水系统 末端应 设 置 超 量 溢 流 排 放 措 施,保 障 集 雨 型 绿地 安全。6.2 系统计算与设施选择 6.2.1 系统计算 应 确 定 径 流总 量、渗 透 量 与 渗 透 设施规 模、径 流 调 蓄 量 与调 蓄 设施规 模、回 用 量 与回用设施规 模。径 流总 量 与 综 合 径 流系数计算 方法 参 见 附录 C,径 流系数参 见 附录表 A.4。6.2.2 在 以入 渗 设施 为主 的系统中,宜 将 蓄 存 渗 透 设施的有 效 容 积 计 入 场 地雨水 调 蓄 容 积。6.2.3 雨水 储存、回 用设施规 模 应 经 水 量 计算 分 析确 定。水 量 计算 包括 雨水 来 水 量、初 期 雨水 弃 流 量、回 用水 量 和 排 放 水 量。当 利 用 景观 水体 对 雨水 进 行调 蓄利 用 时,还 应包 含蒸 发 量,详细 参 见 附录表 A.5。DB11/T 1436 2017 4 6.2.4 当 设 置 人工净 水 生态 系统 净 化水 质 时,依据 具 体 工 程水 质 条 件、属 地 气 候 条 件 综 合 确 定设施规模。6.2.5 雨水系统的设施选 择 应 依据 具 体 工 程 需 求合 理 组合选用,相关 设施参 见 附录 D。7 雨水设施设计 7.1 一般规定 7.1.1 雨水设施 包括 转输 设施、渗 透 设施、储存、回 用设施、水 质 处 理 设施。7.1.2 转输 设施 包括 植草 沟、硬 质 沟渠、管 道 等,可收 集、输 送 和 排 放 雨水 径 流,用 于 各 单 项 雨水设施、城 市雨水 管 渠 系统和 超 标雨水 径 流 排 放 系统 之 间,部 分 设施 可兼具入 渗、滞蓄、净 化、延时 功 能。7.1.3 渗 透 设施 包括下沉 式 绿地、渗 透 塘、渗 井、鱼鳞 坑、透 水 铺装 地 面、生态 树池、渗 透 型 植草 沟、渗管/渠 等,以 渗 透、滞蓄 功 能为主,部 分 设施 可兼具 净 化、延时、转输 功 能。7.1.4 储存、回 用设施 包括 雨水 塘、景观 水体 等,可 有 效进 行 总 量 控 制、峰值 控 制、水 质控 制,以 滞蓄、净 化、延时 功 能为主,部 分 设施 可兼具 渗 透功 能。7.1.5 水 质 处 理 设施 包括:植 被缓 冲 带、生态 雨水口、生态 出水口、雨水 花 园、沉砂 池、过 滤池、消毒池 等。部 分 设施 除 净 化 功 能 外,可兼具入 渗、滞蓄、延时 功 能。设计 时 应 依 水 质 情况 选 择 适 宜设施。7.2 转输设施 7.2.1 绿地宜 优 先 选用植草 沟。植草 沟 分为 转输 型 植草 沟 和 滞蓄型 植草 沟。转输 型 植草 沟 应具 有 转输、渗 透功 能;滞蓄型 植草 沟 应 设 挡 水 堰 滞蓄 雨水 径 流,并 应具 有 转输、滞蓄、渗 透功 能。7.2.2 植草 沟 应 满足 以下 要求:最 大设计流 速 为 0.8m/s;当纵坡 大 于 4%时,可结 合 石 笼、护 土 垫、三维 植 被 网 等工 程 措 施 进 行 加固;转输 水 量 较 大 时,可 增加 辅助 转输 设施;沟 体 内 应 种 植 根 系 发 达 的 乡 土 植物。7.2.3 当 选用 硬 质 明 渠、暗 渠、管 道 转输 雨水 时,其 设计 应符 合 室外 排 水设计规范 的规定。7.2.4 转输 水 量 较 大 或 人 员 活 动 密 集 处 可 设 置 暗 渠,盖板材 料 应与 环 境 相 协 调,可 设 置 为 雨水 篦、铺 装 盖板、植草 盖板、砾 石 覆盖 等 景观形 式。7.2.5 在 满足 安全 要求并 不 影响 周边 各 类 设施的前提 下,地 下 管 渠 可采 用 具 有 渗 透功 能 的 材 料。7.2.6 洪 涝排 泄 通道 周边 应 设 置 警示 标 识 和 安全 防 护 设施。7.3 渗透设施 7.3.1 有 下列 情况 时 不应采 用雨水 入 渗 系统:可 能 造 成 陡 坡 坍塌、滑 坡 灾害 的 场 所;可 能 对自然 环 境 造 成污染 的 场 所;自 重湿 陷 性 黄 土、膨胀 土 和 高 含 盐 土 等 特殊 土壤 地 质 场 所;可 能 造 成 建 筑 物、构 筑 物 塌陷 的 场 所。DB11/T 1436 2017 5 7.3.2 雨水 入 渗 设施 距 建 筑 物基 础 边 缘 不应 小于 5.0m。7.3.3 雨水 渗 透 面 距 地 下 水位 高 差 应 大 于 1.0m。7.3.4 采 用 土壤入 渗 时,土壤 渗 透 系数宜大 于 10-6m/s。渗 透 设施 排 空 时 间 不应 大 于 24h。7.3.5 渗 透 设施中植物 应 选 择 耐旱、耐 涝 的 乡 土 植物,植物 种 类 参 见 附录 E。7.3.6 下沉 式 绿地 应 满足 以下 要求:应 有 明 确 的 边 界,下沉 深 度 150mm 350mm,有 效蓄 水 深 度 50mm 200mm;应 设 置 溢 流设施;应 选 择 耐旱耐 涝 的植物 品 种;可采 用 疏 林草地 或 草地的 种 植 方 式,通 风 与 光 照 条 件 较差 的区 域,植物选 择 宜 以 地 被 植物 为主。7.3.7 生态 树池 应 满足 以下 要求:面 层 应 为 疏 松 土壤 或 透 水 铺装 等 材 料,便 于 雨水 快 速入 渗;有 效蓄 水 深 度 不应 小于 100mm;宜设 置 砾 石 层、渗 水 管 增 渗。7.3.8 渗 透 塘 应 满足 以下 要求:应 种 植 耐旱耐 涝 的草本、灌 木;塘底 至溢 流水位 不 宜 小于 0.6m;排 空 方 式 宜 采 用 重 力 流 自然 排 空。7.3.9 渗 井 应 满足 以下 要求:最 小 间 距 不 宜 小于 储 水 深 度 的 4倍;有 盖板 渗 井 应 设 通 气 设施。7.3.10 渗管(渠)应 满足 以下 要求:最 小净 间 距 不 宜 小于 2m;进 水口 应 设 沉 淀 处 理 设施 净 化雨水;无转输 需 求 时,终 端可不 连 接 其 他 设施;渗管 可采 用 穿孔塑 料 管、聚乙烯丝绕 管、无 砂 混凝 土 管、砾/碎 石 等 材 料,塑 料 管 开 孔 率 应控 制 在 1%3%之 间,无 砂 混凝 土 管 的 孔隙 率 应 大 于 20%,渗管 的 管 径不应 小于 150mm,管 道 敷 设坡度 宜 在 1%2%之 间;四 周 填 充 砾 石 或 其 他 多 孔材 料,砾 石 层 外包土 工 布,土 工 布 搭 接 宽 度 不应 小于 150mm;不应 设 在 行 车路 面 下。7.3.11 透 水 铺装 可采 用 材 料 式 透 水 铺装 与 缝隙 式 透 水 铺装,材 料 式 透 水 铺装 可采 用 透 水 砖、透 水 沥青、透 水 混凝 土 等,缝隙 式 透 水 铺装 可采 用植草 格、嵌 草 碎拼、木铺装 等。7.4 储存、回用设施 7.4.1 雨水 滞蓄 设施 周边 应 设 置 警示 标 识 和 安全 防 护 设施。7.4.2 绿地宜 采 用 景观 水体 进 行 雨水 储存。景观 水体 应 在 常 水位 之 上 预 留 雨水 径 流的 调 蓄 空 间,宜选用 生态 驳岸 形 式。DB11/T 1436 2017 6 7.4.3 绿地 可 利 用 下 洼 地 形 或 现 状 坑塘 调 蓄 雨水,并 应 满足 以下 要求:进 水口 应 设 置 植 被缓 冲 带、卵 石过 滤 带、前 置 塘、沉砂 池 等 设施 对 雨水 径 流 进 行 预处 理;宜设置 植 被缓 冲 带、砾 石、景石 堆叠 等 用 以消 能 及 初 步 净 化;蓄 水 深 度 不 宜 小于 0.6m;边 坡坡度 大 于 35%时 应 设 护 栏 等 安全 防 护 设施;应 设 置 警示 标 识;除 长 期 积 存 的水 量 外,调 蓄 水 量 排 空 时 间 不应 大 于 24h,排 空 方 式 宜 采 用 重 力 流 自然 排 空,必 要 时 可 用水 泵 强排;宜选 择 草 坡 驳岸、土石 笼 驳岸、木 桩驳岸 等生态 驳岸;宜 种 植 耐旱耐 涝 植物。7.4.4 下沉 广 场 可兼 作 雨水 调 蓄 空 间,短 时 储存 雨水 时 应 满足 以下 要求:前 端应 设 置 植 被缓 冲 带、卵 石过 滤 带、沉砂 池 等 设施 对 雨水 径 流 进 行 预处 理;宜 采 用 透 水 铺装;可结 合地 下 蓄 水设施建设;可 分 级 蓄 水,结 合雨水 营造跌 水 等 水 景观;应 设 置 积 水 排 空 设施,排 空 时 间 不应 大 于 12h。7.4.5 雨水地 下储存 设施宜 采 用 重 力 流 自然 排 空,必 要 时 可 用水 泵 强排。7.4.6 雨水 回 用水 质应符 合雨水 回 用用 途 的 相关 规定。回 用 为多种 用 途 时 应 按 最 高 水 质 标准 确 定。7.4.7 雨水 回 用系统 与 设施 应采取以下措 施 防止误饮误 用:雨水 供 水 管 外 壁 应 按设计规定 涂色 或 标 识,设有 禁 止 安 装 水 龙头 的 警示;当 设有 快 速取 水 阀 时,应 设 锁 具 或 专门 开 启 工 具,并有 醒 目 的“雨水”标 识。7.5 水质处理设施 7.5.1 雨水水 质 处 理 设施 应结 合雨水水 质、雨水 回 用用 途 等 因 素 综 合考 虑,因 地 制 宜 进 行 设 置。7.5.2 雨水地表 汇 集 过 程中,宜设 置 植 被缓 冲 带过 滤 杂 质,植 被缓 冲 带应 满足 以下 要求:坡度 一 般 为 2%6%,宽 度 不 宜 小于 2m。选 择根 系 发 达、枝叶茂 密 的草本植物 为主,可 配植 少 量 丛 生 灌 木;可 搭 配 砾 石 等 材 料 作 为 覆盖 物。7.5.3 生态 雨水口 具 有 沉砂、截污、入 渗等 功 能,应 满足 以下 要求:以 植物、砾 石 等 作 为 过 滤 材 料;进 行景观 化 处 理;可 在 雨水 收 集 口 加 提 篮;底 部可入 渗。7.5.4 生态 出水口 可 设 置 在 水体前 与 绿地中,应 满足 以下 要求:以 植物、砾 石 等 作 为 过 滤 材 料;应 进 行景观 化 处 理。DB11/T 1436 2017 7 7.5.5 雨水 花 园 可 设计 为渗 透 型 或 防 渗型,应 满足 以下 要求:蓄 水 深 度 宜 为 200 300mm,并设 100mm的 超 高;可 更换 基 质;在 坡度较 大 处,可采 用 台 地 形 式 以保 证 蓄 水 深 度。可与 植物 景观、硬 质景观、水 景观 相 结 合,结 合植物 观 赏 区设 置;根 据 水 质 情况,选 择根 系 发 达、净 化 能力强、耐旱、耐 涝 的 乡 土 植物。7.5.6 雨水 检查 井 的 侧壁、底 部应采 用 可 渗 透、过 滤 的 材 料。7.5.7 在 以 雨水 及 中水 作 为 补 水水 源 的 相 对 封闭 的 景观 水体,宜设 置 人工净 水 生态 系统,应 满足 以下要求:水 深 不应 小于 1m;可 进 行 底 泥 处 理、基 质改 良;构 建水体 内 部 冷季 型 沉 水植物 与 暖季 型 沉 水植物 搭 配的植物 群落;构 建 微 生 物、螺、蚌、鱼 等 组 成 的 生 物 群落;植物 群落与 生 物 群落应形成 完整 的 食 物 链,以保 证 水 生态 平 衡。DB11/T 1436 2017 8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基本 参数 A.1降 雨参数 应 根 据 建设区 域 内 或 临 近 地区雨 量 观 测 站 20年以 上 降 雨资料 确 定,北京市 多 年 平 均 降 雨量 为 595mm。雨水 利 用设计 降 雨 量 应 按 多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计算,北京市 年径 流总 量 控 制 率 对应 的设计 降雨 量 应符 合 DB11/685-2013 中表 3.1.1-2 的规定,见 表 A.1。中 心 城 区 典 型 降 雨 量 资料 应符 合DB11/685-2013中 3.1.1-1与 DB11/685-2013(条 文 说 明)中表 2的规定,见 表 A.2。表 A.1年径流 总量控制 率对应的 设计 降 雨量 年径 流总 量 控 制 率(%)55 60 70 75 80 85 90 设计 降 雨 量(mm)11.5 13.7 19.0 22.5 26.7 32.5 40.8 表 A.2北京市 中心城区典 型 降 雨量资料 频 率 最 大 24h(mm)1年一 遇 45 2年一 遇 81 3年一 遇 108 5年一 遇 141 10年一 遇 209 20年一 遇 270 50年一 遇 350 100年一 遇 416 A.2土壤 的 渗 透 系数 应符 合 DB11/685-2013中表 3.1.8的规定,见 表 A.3。表 A.3 土壤 渗透系 数 土 质 渗 透 系数 K m/d m/s 黏 土 0.005 6x10-8 粉 质 黏 土 0.0050.1 6x10-81x10-6 黏 质 粉 土 0.10.5 1x10-66x10-6 黄 土 0.250.5 3x10-66x10-6 粉 砂 0.51.0 6x10-61x10-5 细 沙 1.05.0 1x10-56x10-5 中 砂 5.020.0 6x10-52x10-4 均 质 中 砂 35.050.0 4x10-46x10-4 粗 砂 20.050.0 2x10-46x10-4 均 质 粗 砂 60.075.0 7x10-48x10-4 DB11/T 1436 2017 9 A.3径 流系数 应符 合 DB11/685-2013中表 3.1.4的规定,见 表 A.4。表 A.4径流 系 数 下 垫面 种 类 雨 量 径 流系数 C 流 量 径 流系数 m 屋 面 绿化 屋 面 0.30.4 0.4 硬 屋 面、未 铺 石 子 的 平 屋 面、沥青 屋 面 0.80.9 1 铺 石 子 的 平 屋 面 0.60.7 0.8 混凝 土 或 沥青 路 面 及 广 场 0.80.9 0.90.95 大 块 石 铺 砌 路 面 及 广 场 0.50.6 0.7 沥青 表 面 处 理 的 碎 石 路 面 及 广 场 0.450.55 0.65 级 配 碎 石 路 面 及 广 场 0.4 0.5 干砌 砖 石 或 碎 石 路 面 及 广 场 0.4 0.40.5 非铺 砌 的 土 路 面 0.3 0.350.4 绿地 0.15 0.3 水 面 1 1 地 下 建 筑 覆 土 绿地(覆 土 厚 度 500mm)0.15 0.3 地 下 建 筑 覆 土 绿地(覆 土 厚 度 500mm)0.30.4 0.4 透 水 铺装 地 面 0.080.45 0.080.45 下沉 广 场(50年及以 上 一 遇)-0.851.0 A.4北京市 多 年 平 均逐月 蒸 发 量 与 降 雨 量 参 见 DB11/685-2013中表 3.1.7,见 表 A.5。表 A.5北京市 多年 平 均逐月蒸 发量与 降 雨量 单位:毫米/月 月份 陆 面蒸 发 量 水 面蒸 发 量 降 雨 量 1 1.4 25.1 2.2 2 5.5 34.3 4.9 3 19.9 63.4 8.7 4 27.4 126.3 20.0 5 63.1 148.8 32.5 6 67.8 155.0 76.8 7 106.7 127.4 196.5 8 95.4 106.9 162.2 9 56.2 95.6 51.3 10 15.7 74.2 21.2 11 6.5 38.9 6.4 12 1.4 27.1 2.0 DB11/T 1436 2017 10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雨水系统设计 流 程 B.1雨水系统设计的流程 见 图 B.1。图 B.1 雨水系统设计 流 程 图 DB11/T 1436 2017 11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系统计算 C.1径流 总量计算方 法 10ZCyWhF y=.(C.1)式 中:W 径 流总 量(m3);zc雨 量综 合 径 流系数;hy设计 降 雨 量(mm);F 汇 水 面 积(hm2)。C.2径流 系 数 计算方 法 径 流系数 包 含 雨 量综 合 径 流系数 c和流 量综 合 径 流系数 m,不 同 种 类 下 垫面 的 径 流系数 应 根 据 实 测 数 据 确 定,径 流系数 见 附录表 A.4。综 合 径 流系数 应 按 下 垫面 种 类 加 权 平 均 计算:iiFzFYY=.(C.2)式 中:z 综 合 径 流系数;F 汇 水 面 积(m2);Fi 汇 水 面上各 类 下 垫面面 积(m2);i 各 类 下 垫面 的 径 流系数。C.3雨水渗透设施 的 渗透量计算方 法 SSSW=KJAt a.(C.3)式 中:WS 渗 透 设施 渗 透 量(m3);综 合 安全 系数,一 般 取 0.5-0.6;K 土壤 渗 透 系数(m/s),应 依据 实 测 数 据 确 定,缺乏 资料 时 可 参考附录 A取 值;J水 力 坡度,一 般 取 1;As有 效渗 透 面 积(m2);ts 渗 透 时 间(s),当 用 于 调 蓄 时 应 12h,渗 透 池(塘)、渗 透 井 可取 72h,其 他 24h。DB11/T 1436 2017 12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雨水设施选用 表 D.1 表 D.1汇 总 了集 雨 型 绿地中 常 用的雨水设施 及其功 能、适 用 条 件 等。表 D.1 雨水设施选用 表 设施 类 型 单 项 设施 控 制 目 标 功 能 是 否 计入调 蓄 容 积 适 用 条 件 总 量 控 制 峰值 控 制 水 质 控 制 转 输 入 渗 滞 蓄 净 化 延 时 转输 设施 滞蓄型 植草 沟 是 应 用 广 泛,可 根 据 需 求设 隔 水 堰 转输 型 植草 沟-否 应 用 广 泛 卵 石 输 水 沟-否 多 用 于 道 路、硬 质 铺 装 场 地 周边 渗 透 设施 下沉 式 绿地-是 应 用 广 泛 鱼鳞 坑-是 用 于 坡 地 树池 生态 树池-是 用 于 植物 种 植 池 渗 透 塘-是 宜 利 用 现 状 坑塘 渗 井-是 宜用 于 绿地 边 缘 处,或 用 于 用地 紧 张 且 总 量 控 制 要求 较 高 的区 域 渗管/渠-是 用 于 不具 备 设 置 地 上渗 透 设施的区 域,可兼具 转输 与 渗 透功 能 透 水 铺装-否 满足 荷载 要求 时,可广 泛 应 用 于人 行与 车行 铺装 绿化 屋 面-否 多 用 于 平 屋 顶 储存、回 用 设施 雨水 塘-是 长 期形成 水 景观,宜 利 用 现 状 坑塘,或 用于 空 间 充 足 的区 域,可 渗 透 景观 水体-是 用 于 有 景观 需 求的区 域 地 下 雨水 调 蓄、储存、回 用池-是 用 于 用地 紧 张 且 有 强制 性雨水 调 蓄 和 利 用要求的区 域 DB11/T 1436 2017 13 表 D.1 雨水设施选用 表(续)设施 类 型 单 项 设施 控 制 目 标 功 能 是 否 计 入 调 蓄 容 积 适 用 条 件 总 量 控 制 峰值 控 制 水 质 控 制 转 输 入 渗 滞 蓄 净 化 延 时 水 质 处 理 设施 植 被缓 冲 带-否 用 于 有 一 定 污 染 的雨水 径 流汇入 地表水体前 或 其 他 雨水设施的起 端 卵 石/砾 石 过 滤池-否 用 于 雨水设施的起 端 生态 雨水口-否 用 于 雨水 管 网的起 端 生态 出水口-否 用 于进 入自然地表水体的雨水 管 网 末端 雨水 花 园-是 用 于 有水 质控制 要求的区 域 生态 雨水 检查 井-是 用 于 用地 紧张、具 有雨水管 网,且 有水量、水 质控 制 要求的区 域 弃 流设施-否 用 于 硬 化 屋 面、道 路、广 场 等 区 域 雨水管 网 的起 端 雨水 湿 地-否 用 于 有水 质控制 要求的区 域 人工净 水 生态 系统-用 于 有水 质控制 要求的 景观水体 内 部 注:强;较 强;弱 或 很 小。DB11/T 1436 2017 14 附 录 E(资料性附录)北京市雨水设施 配套 植 物 E.1 北京市雨水设施配套植物 推 荐 表 见 表 E.1。表 E.1 北京市雨水设施 配套 植 物推荐表 序号 类 型 名 称 拉丁 名 1 落 叶乔 木 钻天杨 Populus nigraItalica 2 旱 柳 Salix matsudana 3 馒头柳 Salix matsudana Umbraculifera 4 龙 爪 柳 Salix matsudanaTortuosa 5 丝 绵 木 Euonymus maackii 6 杜梨 Pyrus betulifolia 7 栾 树 Koelreuteria paniculata 8 枣 Ziziphus jujuba 9 桑 树 Morus alba 10 绒毛白蜡 Fraxinus velutina 11 构 树 Broussonetia papyrifera 12 落 叶 灌 木 红 瑞 木 Swida alba 13 海 棠果 Malus prunifolia 14 紫穗槐 Amorpha fruticosa 15 郁 李 Cerasus japonica 16 柽 柳 Tamarix chinensis 17 胡颓 子 Elaeagnus pungens 18 草本植物 狼尾 草 Pennisetum alopecuroides 19 玉 带 草 PhalarisarundinaceaPicta 20 拂 子 茅 Calamagrostis epigeios 21 晨 光 芒 Miscanthus sinensis Morninglight 22 芦竹 Arundo donax 23 花 叶 芦竹 Arundo donaxversicolor 24 千屈菜 Lythrum salicaria 25 紫露 草 Tradescantia ohiensis 26 萱 草 Hemerocallis fulva 27 鸢尾 Iris tectorum 28 马蔺 Iris ensata Chinensis 29 麦冬 Ophiopogon japonicus 30 高 羊茅 Festuca elata 31 结 缕 草 Zoysia japonica 32 蛇莓 Duchesnea indica DB11/T 1436 2017 15 参 考 文 献 1 GB 51192-2016 公园设计规范.2 GB 50420-2007 城 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3 GB 50400-2016 建 筑 与 小 区雨水 控 制 及 利 用 工 程 技 术规范.4 海绵城 市建设 技 术 指南 低 影响 开 发 雨水系统 构 建(试 行),住房 与 城 乡 建设 部,2014.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