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内部道路设计指南DB51/T 2600-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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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内部道路设计指南 Guide for Road Design of Scinec Spots ICS 93.080 P 21/28/66 DB51四 川 省 地 方 标 准DB51/T 26002019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2019-08-22 发布 2019-09-01 实施I 目 次 前言.引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14 总则.25 基本规定.35.1 道路分级.35.2 设计车辆.35.3 设计速度.45.4 建筑限界.45.5 设计年限.65.6 荷载标准.75.7 防灾标准.76 横断面.76.1 一般规定.76.2 横断面布置.86.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86.4 车道.96.5 侧向宽度.96.6 功能带.96.7 路基宽度.106.8 路拱与横坡.116.9 缘石.117 路线.117.1 一般规定.117.2 平面设计.127.3 纵断面设计.157.4 回头曲线.178 路基.178.1 一般规定.178.2 路基设计.188.3 路基排水.209 路面.20DB51/T 26002019II 9.1 一般规定.209.2 沥青混凝土路面.219.3 水泥混凝土路面.229.4 砌块路面.229.5 改建路面设计.229.6 基层和底基层.2210 桥涵.2210.1 一般规定.2210.2 桥梁.2210.3 涵洞.2411 隧道.2411.1 一般规定.2411.2 隧道线形设计.2411.3 隧道横断面设计.2511.4 隧道土建设计.2512 路线交叉.2512.1 一般规定.2512.2 平面交叉.2612.3 立体交叉.2713 交通安全设施.2813.1 一般规定.2813.2 护栏.2813.3 标志.2813.4 标线.2913.5 视线诱导设施.2913.6 其他交通安全设施.2913.7 交安设施选型选材.2914 沿线设施.3014.1 一般规定.3014.2 客车停靠站.3014.3 服务区、停车区、观景台.3014.4 管线.3214.5 照明.3214.6 交通监控系统.32用词说明.34 DB51/T 26002019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袁松、王希宝、廖沛源、张生、刘伟、宋松科、黎良仆、邓霁伟、邵林、刘四昌、王屹、李杰、庄卫林、刘云辉、刘明刚、贺亚军、陈紫云、岳时军、骆才镔、王明镜。本标准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发布。DB51/T 26002019IV 引 言 旅游景区是指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区域场所,能够满足游客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旅游需求,具备相应的旅游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景区独立管理模式决定了景区内部道路交通具有自成体系、封闭运行、设计车辆相对固定、交通量可控、中轻交通、环境敏感、景观要求高等特点,与开放式公路交通、城市交通显著不同。景区内部道路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国内现行住建行业和公路行业的道路设计规范用于指导景区内部道路设计时存在适应性和灵活性不足的问题。2018年4月,由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地方标准立项,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川质监函2018483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批准由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景区内部道路设计指南地方标准的制定。指南共分为14章,其主要涉及景区内部道路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安全设施和沿线设施等内容。本指南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及适用性,可指导四川省景区内部道路的设计。鉴于我国景区内部道路设计可借鉴的经验较少,同时限于学识水平,本指南有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至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邮编:610061;电子邮箱:),以便修订时研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 DB51/T 260020191 景区内部道路设计指南 1 范围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划内新建、改建景区内部道路。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3370.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 51224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 旅游规划通则 GB/T18971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7775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GB/T 50298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 GB/T 51294 旅游景区建设规范 DB51/T 979 旅游道路建设与管理规范 DB51/T 982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 道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0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 3 术语 3.1 景区内部道路 Roads inside the scenic area DB51/T 260020192 位于旅游景区管理范围内,承担景区内部运输功能,主要由景区内部运营车辆和维护车辆通行、限制或禁止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基础设施。3.2 主干路 main road 在景区内部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连接景区各主要分区的交通性干路。3.3 次干路 secondary main road 在景区内部道路网中起集散交通功能,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的区域性干路。3.4 支路 branch road 连接次干路与景点、服务设施、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解决局部地区交通或边缘延伸线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的道路。3.5 受限路段 restricted road 受地形、地质、环境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技术指标无法完全达到设计道路等级的局部特殊困难路段。3.6 功能带 Feature belt 设置于路侧,用于设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和设施等等的区域。3.7 路侧观景台 roadside obserbation deck 设置于道路路侧,专门为游客途中停留休息、观景的场地平台。3.8 砌块路面 block pavement 采用块石、预制水泥混凝土块、砖块等块体材料铺砌的路面。4 总则 4.1 为指导景区内部道路设计,根据交通运输部、住建部现行有关道路勘察设计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结合四川省省情和景区实际情况编制本指南,未尽事宜应按上述标准、规范、规程执行。4.2 本指南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景区内部道路。DB51/T 260020193 4.3 景区内部道路技术等级应根据景区规划确定,设计速度应根据道路功能、规划交通量、沿线地形地质气候等环境条件综合确定。4.4 景区内部道路设计应做好总体设计,使道路工程与景区环境、特色及沿线旅游景点、景区服务设施相互协调配套,充分发挥各自功能。4.5 景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综合考虑建设、养护、管理等成本效益和安全、环保、运营等社会效益,选用全寿命周期综合效益最佳的方案。4.6 景区内部道路设计基本原则:a)景区内部道路设计应贯彻绿色道路、品质工程的设计理念,坚持“安全舒适、因地制宜、路景协调、经济适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b)景区内部道路设计应重视灵活性设计,结合功能定位、服务对象特点与自然环境条件,灵活确定技术指标。c)景区内部道路应重视耐久性设计,适当采用较高的标准,确保使用寿命与安全,提高抗灾能力。d)景区内部道路应重视安全性设计,以提升游客安全体验为中心,合理采用工程与管理措施,确保游客观光游览过程的安全。4.7 景区内部道路建设应贯彻保护土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合理确定道路用地范围。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根据旅游规划通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将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因此,景区内部道路应严格地形选线,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1.0.5的规定合理确定道路用地范围,作为控规确定道路红线的依据。5 基本规定 5.1 道路分级 根据道路在景区规划路网中的功能定位,景区内部道路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条文说明:景区内部道路作为一定管理地域范围内的路网,以景点和旅游服务设施为控制点,具有与城市道路类似的功能,因此参照城市道路规定将景区内部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2015年以来,我省已按照旅游法要求核定公布了部分5A级景区最大承载量,将按照规定实施景区最大承载量控制措施。以大型5A级景区九寨沟为例,核定的日承载量旺季为4.1万人次,淡季为2.3万人次。根据章小平、朱忠福九寨沟景区旅游环境容量研究的结论,九寨沟最佳日容量为18000人,综合环境容量为22000人。上述两个结论从管理和环境两个方面确定了景区合理容量上限,以旺季游客数折算为小客车大致适应二级公路标准。因此从适应交通量来看,景区内部道路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大致对应公路行业标准的二级、三级、四级公路。5.2 设计车辆 景区内部道路设计所采用的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规定如表1,当景区规划或采用的运营车辆为确定车型时,经论证可以该车型作为道路设计车辆。自行车设计车辆外轮廓规定如表2。DB51/T 260020194 表 1 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轮廓 车辆类型 总长 m 总宽 m 总高 m 前悬 m 轴距 m 后悬 m 小客车 6 1.8 2 0.8 3.8 1.4 载重汽车 12 2.5 4 1.5 6.5 4 大型客车 13.7 2.55 4 2.6 6.5+1.5 3.1 表 2 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轮廓 车辆类型 总长 m 总宽 m 总高 m 自行车 1.93 0.6 2.25 三轮车 3.40 1.25 2.25 注1:总长:自行车为前轮前缘至后轮后缘的距离;三轮车为前轮前缘至车厢后缘的距离。注2:总宽:自行车为车把宽度;三轮车为车厢宽度。注3:总高:自行车为骑车人骑在车上时,头顶至地面的高度;三轮车为载物顶至地面的高度。条文说明:铰接客车、列车属于大运量车型,与景区内部道路功能定位不相符,因此不作为设计车辆类型。运营车辆作为景区内部道路交通量主导车型,景区管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采购和使用特定型号的运营车辆,但是这方面无法界定一个统一的标准。为了体现一般性,采用公路规范小客车、大型客车、载重汽车作为景区道路设计车辆。当景区实际采用或景区规划有确定的运营车辆车型时,可以该车型作为道路设计车辆,经论证确定相关技术指标作为道路设计依据。另外,考虑到景区存在两轮、四轮游览人力自行车通行的现实需求,增加非机动车作为设计车辆,具体参照城市道路标准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轮廓。5.3 设计速度 5.3.1 景区内部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 3的规定。景区规模较小或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时,经论证可采用较低的设计速度。表 3 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 道路等级 主干路 km/h 次干路 km/h 支路 km/h 设计速度 60 40 30 40 30 20 20 15 条文说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和评定标准要求了不同等级的A级景区年游客接待量。当景区规模较小或规划游客接待量不高时,可以结合自然条件适当降低相关等级道路设计速度。5.3.2 景区内部道路设计可根据地形、地质条件灵活选用不同的设计速度。相邻路段采用不同设计速度时,设计速度差不宜大于 10km/h,分段长度不宜小于 2km。条文说明:景区内部道路驾驶员为景区相对固定工作人员,熟悉道路情况和所驾驶的运营车辆,因此道路采用不同设计速度的分段长度规定为2km,大致相当于2min6min设计速度行程。5.4 建筑限界 5.4.1 道路建筑限界根据路侧功能带设置方式不同分为 a)、b)两种。DB51/T 260020195 各级道路建筑限界应符合图1规定:a)路侧功能带同坡设置 b)路侧功能带分隔设置 c)隧道 图1 建筑限界 注1:W:车行道宽度;L:侧向宽度,侧向宽度为硬路肩宽度;不设置功能带时应于硬路肩外侧增设土路肩,同时根据护栏需要的宽度加宽路基;Wg:功能带宽度,包括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施带、绿化带。注2:WC:道路余宽;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当L1m时,E=L;当E1m时,E=1m;LL:隧道内侧向宽度,设计速度60km/h时取0.5m,其余取0.25m;J:隧道内检修道或人行道宽度;C:隧道余宽,取0.25m;EL:隧道内建筑限界顶角宽度,EL=LL。注3:H:净空高度:一条道路应采用同一净高。主干路、次干路应为5.0m,支路应为4.5m。人行道、非机动车道、DB51/T 260020196 检修道与车行道分开设置时,其净高应为2.5m;隧道宜采用两车道,其建筑限界最小宽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支路上的短隧道可采用单车道,车道宽度3.5m;路基、桥梁、隧道相互衔接处,其建筑限界应按过渡段处理,过渡段设置于路基段。表 4 双向行车隧道建筑限界横断面组成及基本宽度 设计速度 车道宽度W m 侧向宽度LL m 余宽C m 人行道宽度R m 隧道建筑限界净宽 m 60,40 3.52 0.5 0.25 1.0 10 30 3.252 0.5 0.25 0.75 9 20,15 3.02 0.75 0.25 0.75 9 5.5 设计年限 5.5.1 各级道路预测交通量的预测年限应与旅游景区规划年限相匹配。条文说明:景区内部道路作为封闭路网,其交通量显著受控于景区管理机构,预测基础条件与开放式公路不同。旅游景区规划确定了规划年限旅游容量(可折算为道路交通量),相当于确定了规划年限末年道路交通量,因此原则上设计可以规划年限旅游容量折算为道路交通量作为设计依据。5.5.2 各种类型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 5的规定。表 5 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年)道路等级 路面结构类型 沥青路面 水泥混凝土路面 砌块路面 主干路、次干路 15 20-支路 10 15 10(20)注1:砌块路面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时,设计年限为10年;采用石材时,为20 年。条文说明:道路路面病害严重影响游客体验,路面大修影响道路使用。为了保持景区的持续运营,宜提高路面结构可靠性并降低养护频率,本指南适当提高了主干路、次干路沥青路面设计年限。5.5.3 桥涵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 6的规定。表 6 桥涵设计使用年限(年)类 别 特大桥、大桥 中桥 小桥、涵洞 主干路 100 50 30 次干路 100 50 30 支路 100 50 30 5.5.4 桥涵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 7的规定。DB51/T 260020197 表 7 隧道设计使用年限(年)类 别 特长隧道 长隧道 中隧道 短隧道 主干路 100 100 100 100 次干路 100 100 100 50 支路 100 50 50 50 5.6 荷载标准 5.6.1 景区内部道路路面结构设计标准轴载为双轮组单轴 100kN,轮胎压力 0.7MPa。对有特殊荷载使用要求的道路,应根据具体车辆确定路面结构设计计算荷载。5.6.2 景区内部道路通常为中、轻型交通,桥涵设计荷载宜采用公路-级。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荷载等级。5.7 防灾标准 5.7.1 道路及构筑物应按工程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防。做过地震小区划的景区,道路工程应按主管部门审批的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计。条文说明:地震小区划是对某一特定区域范围内地震安全环境进行划分,预测这一范围内可能遭遇到的地震影响分布,包括设计地震动参数的分布和地震地质灾害的分布。开展有地震小区划研究的景区,道路工程应以审批的地震动参数作为抗震设计依据。5.7.2 道路及构筑物经过抗震不利地段又无法避开时,应加强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5.7.3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 8的规定。表 8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道路等级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设计洪水频率 1/50 1/50 1/25 5.7.4 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 9的规定。表 9 桥涵设计洪水频率 道路等级 设计洪水频率 特大桥 大桥 中桥 小桥 涵洞及小型排水构筑物 主干路、次干路 1/100 1/100 1/100 1/50 1/50 支路 1/100 1/50 1/50 1/25 1/25 注1:在水势猛急、河床易于冲刷的情况下,可提高一级设计洪水频率验算基础冲刷深度。注2:沿河纵向高架桥和桥头引道的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路基设计洪水频率的规定。但应考虑壅水高、波浪爬高、斜水流局部冲刷、河床淤积等影响。6 横断面 6.1 一般规定 DB51/T 260020198 6.1.1 景区内部道路横断面布置应根据道路功能、服务水平、设计速度等综合确定。6.1.2 横断面设计应满足规划交通功能需要。分期修建时宜一次设计、分期实施,合理设置支挡防护结构,规划有管线的应预留管线位置,为远期实施留有余地。6.1.3 横断面布置宜根据功能需求灵活设置功能带。6.2 横断面布置 6.2.1 景区内部道路横断面宜采用单幅路。6.2.2 同一条道路宜采用相同形式的横断面。当道路横断面变化时,应选择视线开阔地带设置过渡段。有条件时,道路横断面变化宜设置于平交口。条文说明:山地型景区地形困难,受限路段可以适当调整道路横断面形式,但应设置过渡段和提示标志。6.2.3 桥梁横断面形式、车行道及路缘带宽度应与路基段相同。6.2.4 一般路段功能带宜与车行道同坡设置,景点或广场路段宜与车行道分隔布置。6.2.5 非机动车道应设置于道路外侧功能带范围内。条文说明:为保证骑行游客安全和运营车辆效率,将非机动车道纳入功能带,在功能带与车道之间设置侧向宽度作为缓冲。条件允许时,可在侧向宽度外侧设置隔离设施。非机动车道单侧设置时,宜设置于方便观景一侧。6.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6.3.1 标准横断面由车道、侧向宽度、功能带等部分组成,如图 2所示。a)路侧功能带同坡设置 b)路侧功能带分隔设置 图2 横断面形式 DB51/T 260020199 条文说明:本指南为了统一横断面组成形式,引入了路侧功能带的概念,功能带包括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施带、绿化带等。6.4 车道 6.4.1 车道宽度应符合表 10的规定。支路采用单车道时,车道宽度应采用 3.5m。表 10 一条车道最小宽度 设计速度 km/h 车道宽度 m 60,40 3.5 30 3.25 20,15 3.0(单车道3.5)6.5 侧向宽度 6.5.1 设置同坡功能带时,侧向宽度为硬路肩宽度。设置分隔式功能带时,侧向宽度为路缘带宽度,其值不应小于 0.25m。条文说明:设置侧向宽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运营车辆效率和路侧游客安全,针对功能带设置方式不同采用不同的标准。6.5.2 不设置功能带时,应在侧向宽度外侧设置土路肩。6.5.3 各级道路右侧路肩宽度应符合表 11的规定:表 11 右侧路肩宽度 道路技术等级(功能)主干路、次干路 支路 设计速度 km/h 60 40 30、20 20、15 右侧硬路肩宽度 m 一般值 0.75-最小值 0.25-土路肩宽度 m 一般值 0.75 0.75 0.50 0.25(双车道)0.50(单车道)最小值 0.5 注1:侧向宽度可供非汽车交通使用,路面结构与车行道一致。注2:在功能带或土路肩上设置的标志、防护设施等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必要时应加宽。注3:支路采用单车道时,土路肩应硬化处理,使其具有路面使用功能。6.6 功能带 6.6.1 功能带可由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如图 3所示。DB51/T 2600201910 图3 功能带示意图 6.6.2 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一条非机动车道最小宽度,自行车 1.0m,三轮车2.0m。b)非机动车道数宜根据自行车设计交通量与每条自行车道设计通行能力计算确定,车道数单向宜大于 2 条。c)非机动车道路面宽度应为非机动车道宽度及两侧各 0.25m 路缘带宽度之和,单向不宜小于2.5m。6.6.3 人行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12的规定。单向人流路段可设置单侧人行道,双向人流单侧设置人行道时,应与车行道设置隔离设施。表 12 人行道最小宽度 项目 人行道最小宽度 m 各级道路 1.5 公共场所路段 4.0 汽车站、码头附近路段 3.0 条文说明: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对绿道游径宽度的相关规定,人行道最小宽度取1.5m,分隔式设置功能带步行骑行综合宽度不宜小于3m。一般道路路段存在人行需求但不高时,宽度可适当减小,但最小应满足两人通过,并选择合适位置设置错流等待区。6.6.4 绿化带的设置可参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 的相关规定。6.6.5 设施带宽度应包括设置护栏、照明灯柱、标志牌、信号灯、景区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要求,各种设施布局应综合考虑。设施带可与绿化带结合设置,但应避免各种设施与植物间的干扰。6.7 路基宽度 6.7.1 不设置功能带的路基最小宽度应符合表 13规定。DB51/T 2600201911 表 13 不设置功能带的路基最小宽度 设计速度 km/h 60 40 30 20 15 路基宽度 m 10.0 8.5(受限路段)8.5 7.5 6.5 6.5(双车道)4.5(单车道)6.7.2 路基宽度小于 6.5m时,应按以下规定设置错车道。a)错车道可根据实际地形选择有利地点设置。通视路段,每公里设置不宜少于 3 处;对于不通视路段,间距不宜大于 200m。回头曲线路段,宜在曲线起终点外路线指标较好处设置错车道。b)错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应不小于 6.5m,有效长度不小于 15m。错车道尺寸规定如图 4所示。图4 错车道 6.8 路拱与横坡 6.8.1 道路横坡应根据路面宽度、路面类型、纵坡及气候条件确定,宜采用 2.0%。土路肩横坡度可比路面横坡度加大 1.0。6.8.2 道路路基的路拱宜采用双向路拱横坡。路侧功能带分隔设置时,功能带采用单向横坡,横坡方向可根据地形及排水条件确定。6.9 缘石 6.9.1 可分为立缘石和平缘石。缘石应设置在分隔式路侧功能带两侧,人行道与绿化带之间,以及有无障碍要求的路口或人行横道范围内。6.9.2 立缘石外露高度宜为 15cm20cm。桥梁位置立缘石高度宜为 25cm40cm。7 路线 7.1 一般规定 7.1.1 路线设计应根据道路等级及其在路网中的作用,合理利用地形选用技术指标,综合考虑平、纵、横要素,保持相邻曲线线形连续、均衡、协调,满足行车安全与舒适性要求。7.1.2 路线设计应贯彻保护环境、节约用地原则,注意与沿线地形、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减少大填大挖,减少拆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7.1.3 路线设计应避免陡坡、急弯、高填深挖,避开重大不良地质。7.1.4 采用受限技术指标的路段,必须在比较论证分析后完善沿线交安及防护设施,确保车辆、行人安全。DB51/T 2600201912 7.1.5 景区内部道路因环形单向游览需采用上下行分离布置路线时,宜根据交通量方向分别论证确定线形技术指标。7.1.6 改建道路路线设计应尽量利用原有路基、桥梁和隧道。7.1.7 改建道路路线纵坡过大,受环境限制无法调整纵坡时,可结合景区交通运营状况,根据安全性评价结论进行道路设计,同时加强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条文说明:既有景区道路改建设计,受路侧景观、景区设施等因素限制调整纵坡困难,或调整纵坡严重影响景区运营时,可基于道路安全性评价结论开展设计,但应加强工程和管理措施确保车辆行人安全。7.2 平面设计 7.2.1 道路平面线形由直线、圆曲线、缓和曲线等三种线形要素组成。缓和曲线应采用回旋线。7.2.2 两圆曲线间以直线径相连接时,直线的长度不宜过短。设计速度 60km/h的景区内部道路,同向曲线间的最小直线长度不宜小于设计速度的 6倍,反向曲线间的最小直线长度不宜小于设计速度的 2倍。设计速度40km/h的道路,同向曲线间直线长度、反向曲线间直线长度可按不小于设计速度行驶3s的行程长度控制。条文说明:根据省内等级道路设计经验,设计速度40km/h的道路在保证线形连续顺适的情况下,曲线间夹直线长度采用3S行程控制时运营状况良好。同向曲线间直线长度较短时,应采取措施满足会车视距要求并设置导向箭头标志。7.2.3 圆曲线最小半径应根据设计速度与最大超高值,按表 14确定。设计宜采用大于或等于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当地形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的一般值;当地形条件特别困难时,可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的极限值。表 14 圆曲线最小半径 设计速度 km/h 60 40 30 20 15 不设超高最小半径(路拱2%)m 1500 600 350 150 90 设超高最小半径(一般值)m 200 100 65 30 20 设超高最小半径(极限值)m Imax=4%150 65 40 20 20 Imax=6%135 60 35 15 15 Imax=8%125 60 30 15 15 注1:设计速度小于等于20km/h,且道路车辆车型受控时,经论证确定最小半径极限值。条文说明:当设计车辆采用特定车型时,可根据其最小转弯行迹和车身外廓转向净空计算结果论证确定最小半径极限值。7.2.4 平曲线与圆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 15的规定。DB51/T 2600201913 表 15 平曲线与圆曲线最小长度 设计速度 km/h 60 40 30 20 15 平曲线最小长度 m 一般值 150 110 80 60 45 极限值 100 70 50 40 30 圆曲线最小长度m 50 35 25 20 15 7.2.5 直线同小于表 14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径相连接处,应设置缓和曲线。缓和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 16的规定。当设计速度小于等于 20km/h时,可不设缓和曲线。表 16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 设计速度 km/h 60 40 30 20 15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 m 50 35 25 20 15 7.2.6 圆曲线半径小于表 14中不设超高圆曲线最小半径时,应在曲线上设置超高。最大超高值应符合表 17的规定。最小超高值应与该道路直线部分的正常路拱横坡度值一致。表 17 圆曲线最大超高值 设计速度 km/h 60 40,30,20,15 一般地区%8 积雪冰冻地区%6 景点、广场区域或混合交通量较大的路段%4 2 7.2.7 当路拱横坡发生变化时,必须设置超高过渡段。其超高渐变率应根据旋转轴的位置按表 18确定。当设缓和曲线时,超高过渡段应在缓和曲线范围内进行,当不设缓和曲线时,超高过渡段在直线段内进行。表 18 最大超高渐变率 设计速度 km/h 60 40 30 20 15 绕中线旋转 1/175 1/150 1/125 1/100 1/75 绕边线旋转 1/125 1/100 1/75 1/50 1/25 7.2.8 圆曲线超高值宜根据运行速度验算结果确定,也可根据设计速度、最大超高值,参考表 19选用。DB51/T 2600201914 表 19 设计速度、超高和圆曲线半径之间的关系 设计速度 km/h 60 40 30 20 15 超高横坡度%一般情况 积雪冰冻地区 一般情况 积雪冰冻地区 一般情况 积雪冰冻地区 一般情况 积雪冰冻地区 一般情况及积雪冰冻地区 曲线半 径 m 1500(1900)870 1500(1900)710 600(800)470 600(800)370 350(430)250 350(430)210 150(200)140 150(200)110 100(150)90 2 870 590 710 440 470 310 370 210 250 170 210 120 140 90 110 70 90 60 3 590 430 440 270 310 220 210 120 170 120 120 70 90 70 70 40 60 40 4 430 320 270 170 220 160 120 80 120 90 70 40 70 50 40 30 40 25 5 320 240 170 125 160 120 80 60 90 60 40 30 50 40 30 15 25 15 6 240 170-120 80-60 40-40 30-7 170 125-80 60-40 30-30 15-8 7.2.9 圆曲线加宽 a)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 250m 时,应设置加宽。双车道路面加宽值应符合表 20 的规定。单车道路面加宽值按表中所列数值折半。b)圆曲线上的路面加宽应设置在圆曲线内侧。当内侧加宽条件受限制时,经论证可采用两侧加宽或外侧加宽。c)当设计车辆采用特定车型时,可根据其最小转弯行迹和车身外廓转向净空计算结果确定加宽值。表 20 双车道路面加宽值 加宽类别 设计车辆 圆曲线半径 m 200R250 150R200 100R150 70R100 50R70 30R50 25R30 20R25 15R20 1 小客车 0.4 0.5 0.6 0.7 0.9 1.3 1.5 1.8 2.2 2 载重汽车、大客车 0.6 0.7 0.9 1.2 1.5 2.0 2.5 2.5 3.0 7.2.10 视距应符合下列规定:a)景区内部道路的视距应采用会车视距。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而采取分道行驶措施的路段或单向行驶的路段,可采用停车视距。会车视距与停车视距应不小于表 21 的规定。DB51/T 2600201915 b)服务区、停车区、客车停靠站等各类出、入口应满足识别视距要求。c)积雪或冰冻地区的停车视距宜适当增长。d)视距不满足要求时,宜通过开挖视距台、修缮植被等措施改善,受限制时应设置安全设施保证安全。e)双车道道路应间隔设置满足超车视距的路段。表 21 停车、会车与超车视距 设计速度 km/h 60 40 30 20 15 停车视距 m 75 40 30 20 15 会车视距 m 150 80 60 40 30 超车视距 m 一般值 350 200 150 100 75 最小值 250 150 100 70-7.3 纵断面设计 7.3.1 最大纵坡应符合表 22规定。表 22 最大纵坡 设计速度 km/h 60 40 30 20 15 最大纵坡%6 7 8 9 10 a)设计速度40km/h 时,受地形条件限制时,经技术经济论证,最大纵坡值可增加 1%。b)设计速度40km/h 时,对利用原有道路且纵坡改造破坏景观较大的路段,经技术经济论证,最大纵坡值可增加 2%。c)道路设置功能带具有非机动车道功能时,在道路纵坡大于非机动车控制纵坡的路段,非机动车道应与道路分离并独立展线设置。d)积雪冰冻地区最大纵坡不应大于 8%。e)当设计车辆采用特定车型时,可根据该车型经论证确定最大纵坡值。条文说明:表列最大纵坡主要考虑载重汽车的爬坡性能和道路通行能力。当景区实际采用或景区规划有确定的运营车辆车型时,可以该车型作为道路设计车辆,经论证确定最大纵坡。道路通过设置功能带的方式提供非机动车道功能时,在道路纵坡过大的路段,非机动车对道路车辆和行人构成较大安全威胁,宜与道路分离后独立设计。7.3.2 位于海拔 3000m以上的景区内部道路,最大纵坡值应按表 23的规定进行折减。主要通行清洁能源车辆且动力系统性能在低温下降低不明显时,经论证可不予折减。表 23 高原纵坡折减值 海拔高度(m)30004000 40005000 5000以上 纵坡折减(%)1 2 3 条文说明:DB51/T 2600201916 高原纵坡折减的原因是随着海拔高度的增加,大气压力、空气温度和密度都减小,汽车发动机的动力性能受到影响。表是根据对燃油发动机实验和分析,如景区采用清洁能源车辆(目前景区以电动车为主),无需消耗自然空气中氧气时或消耗率显著低于燃油发动机时,经论证最大纵坡可不予折减。对于非需氧燃烧型清洁能源车辆,尚应考察其动力系统在低温下动力系统性能。7.3.3 道路最小纵坡不应小于 0.3%,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措施保证路基纵向排水。7.3.4 道路纵坡最小坡长应符合表 24规定。表 24 最小坡长(m)设计速度 km/h 60 40 30 20 15 最小坡长 m 150 120 100 60 45 7.3.5 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应符合表 25规定。表 25 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m)设计速度(km/h)纵坡坡度(%)3 4 5 6 7 8 9 10 11 12 60 1 200 1 000 800 600 400 40 1 100 900 700 500 300 200 30 1 100 900 700 500 300 200 150 20 1 200 1000 800 600 400 300 200 150 15 900 700 500 350 250 200 150 7.3.6 连续上坡路段,应在不大于表 25规定的纵坡长度之间设置缓和坡段。缓和坡段的纵坡不应大于3%,长度应大于表 24的规定。7.3.7 当非机动车道纵坡大于或等于 2.5%时,其最大坡长应符合表 26的规定。表 26 非机动车道最大坡长 纵坡%3.5 3.0 2.5 最大坡长 m 自行车 150 200 300 三轮车 100 150 7.3.8 合成坡度 在设有超高的平曲线上,超高与纵坡的合成坡度不得超过表27的规定,冰冻积雪地区合成坡度值不应大于8%。DB51/T 2600201917 表 27 最大合成坡度 设计速度 km/h 60 40 30 20 15 最大合成坡度%9.5 10 10 10 11 7.3.9 道路纵坡变更处应设竖曲线,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应符合表 28规定。表 28 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 设计速度 km/h 60 40 30 20 15 凸型曲线最小半径 m 一般值 2000 700 400 200 100 极限值 1400 450 250 100 75 凹型曲线最小半径 m 一般值 1500 700 400 200 100 极限值 1000 450 250 100 75 竖曲线最小长度 m 一般值 120 90 60 50 40 极限值 50 35 25 20 15 7.4 回头曲线 两相邻回头曲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设计速度的5倍;条件受限制时,不应小于设计速度的3倍,并加强安全设施设计。回头曲线各部分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9的规定。表 29 回头曲线技术指标 主线设计速度 km/h 40 30 20 15 回头曲线设计速度 km/h 35 30 25 20 10 圆曲线最小半径 m 40 30 20 15 15 回旋线最小长度 m 35 30 25 20 15 超高横坡度%6 6 6 6 6 双车道路面加宽值 m 2.5 2.5 2.5 3.0 3.0(单2.5)最大纵坡%3.5 3.5 4.0 4.5 5.5 8 路基 8.1 一般规定 DB51/T 2600201918 8.1.1 路基应根据道路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结合沿线地形、地质及路用材料、气候等自然条件进行设计,保证其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8.1.2 应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安全、环境、土地、经济等因素,选择合理的路基断面形式。8.1.3 路基应重视排水设施与防护设施设计,防护宜结合景区主题和景观进行设计。8.1.4 通过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特殊水文条件的路段,必须查明其规模及对道路的危害程度,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增强道路防灾、抗灾能力。8.1.5 路基应按照挖填平衡的原则设计,统筹收集利用路基表土。取土、弃土应进行专门设计,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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