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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00 A 9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 准 DB14/T 1811-2019 旅游景区 民俗燃香 基本要求 2019-05-30 发布 2019-06-15 实施 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14/T 1811-2019 目 次 前 言.1 1 范围.2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2 3 术 语和 定义.2 4 要求.2 5 安全.4 6 检 查与 记录.4 DB14/T 1811-2019 前 言 本标准 按 照GB/T 1.1-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 山 西省 文化 和旅 游厅 提 出。本标准 由山 西省 旅游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洪洞 大 槐树寻 根祭 祖园 有限 公司、临 汾市 质量 技术 监督 局、方 圆标 志认 证技 术研究院(北京)有 限公 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范忠 义、何 东海、靳 玲玲、李 强、陈 达明、郭 翔、陈英 英、刘 婷、郭姣 姣、吉洁、许 红萍、王 建民、龙 科、张鑫。DB14/T 1811-2019 旅 游景区 民俗燃香 基本要 求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旅 游景 区民 俗燃香 活动 的要求、安全、检查 与记 录。本标准 适用 于旅 游景 区民 俗燃香 活动 的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 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26386 燃香 类产 品安 全 通用技 术条 件 GB 26529 宗教 活动 场所 和 旅游场 所燃 香安 全规 范 QB/T 2119 普通 蜡烛 3 术语和 定义 下例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民俗燃 香 在旅游 景区 内点 燃香、烛、油等 开展 仪礼、祭 祀的 活动。3.2 燃香点 在民俗 燃香 活动 中用 于点 燃香、烛、油等 的火 源。3.3 燃香区 域 开展民 俗燃 香活 动的 区域。3.4 焚烧品 在民俗 燃香 活动 中可 能需 要焚烧 的纸 质、锡箔 制品 等。4 要求 4.1 燃香活 动用 品 4.1.1 香类产 品应 符 合 GB 26386 的规定。4.1.2 蜡烛类 产品 应符 合 QB/T 2119 的 规定。4.1.3 油类产 品应 安全 环保、无 毒。4.1.4 焚烧品 应绿 色、环保,鼓 励文明 祭祀 替代 焚烧 品。4.2 储存 DB14/T 1811-2019 4.2.1 香、油 类产 品应 储存 在通 风干燥 的场 所,远离 火源,堆放 位置 距 地 面和 墙角 的距离 不应 小 于 20 cm。4.2.2 蜡烛类 产品 应储 存在 低 于34 通风 干燥 的场 所,不 应靠近 热源,堆 放时 不应 直接接 触地 面和墙体,堆放 高度 不应 超 过150 cm。4.2.3 焚烧品 应储 存于 通风、干 燥、避 光、防火 场所,不 应与化 学药 品或 含水、含 油脂量 较高 的物 品混储。4.2.4 储存场 所应 配备 消防 器材 及报警 装置。4.3 使用管 理 4.3.1 燃香 4.3.1.1 应在燃 香区 域内 使用 燃香。4.3.1.2 应依据 景区 的文 化习 俗,引导游 客文 明燃 香。4.3.1.3 香炉内 沙土、香 灰应 保持 充足,沙土 香灰 比例 应小 于 4:1,且 香炉 内沙 土表 层应覆 盖香 灰,大香炉 内香 灰距 香炉 上沿 宜小 于 10 cm,小香 炉内 香 灰距香 炉上 沿宜 小 于3 cm,沙 土、香灰 应及 时清 理。4.3.1.4 游客上 香时,松 枝香 插入 香炉的 尺寸 不宜 超过 香体,线香 插入 香炉 的尺 寸不 宜超过 香体 的20%。4.3.1.5 工作人 员应 掌握 正确 递香 礼仪,可燃 部分 小 于 20 cm 的松 枝香、线 香应 握距 香底 部 6 cm,单手递给 游客;可 燃部 分大 于 20 cm 的 松枝 香、线香 应握香 体可 燃部 分,距离 两端 5 cm,双 手托 举并 递向游客;递 送高 度应 与游 客手肘 持平,香 应距 游客 约 50 cm。4.3.1.6 应引导 游客 在燃 香点 点燃 香火,点燃 时应 将可 燃部 分朝下,宜 与地 面 呈 60 在火 源外 焰点燃,燃 香无 明火 后,方可 敬香祭 拜。点燃 盘香 时应 用线香 在燃 香点 引燃。4.3.1.7 香炉内 燃香 较多,影 响游 客敬香 应及 时进 行清 理,炉内燃 香面 积超 过 40%,应清理 香炉 内燃香。炉 内燃 香超 过60%,应及时 清理 香炉 内燃 香。4.3.1.8 多名游 客同 时敬 香时,应 引导游 客有 序敬 香,避免 拥挤。4.3.1.9 燃香区 域不 宜存 放过 量燃 香,储 存量 不宜 超 过 2 日 用量。4.3.1.10 游客上 香时 应提 醒游 客小 心香灰 烫伤。4.3.1.11 遇刮风 天气,应 引 导 游客 在上风 向点 燃燃 香。4.3.1.12 闭园时,应 检查 燃香 是否 全部燃 尽,对未 燃尽 燃香 做好交 接。4.3.2 烛、油 4.3.2.1 应合理 规划 燃烛、燃 油区 域,配 备防 风、防火 设施,专人 管理。4.3.2.2 使用烛、油 时,应先 检查 是否完 好,引导 游客 将烛、油放 置于 燃香 区域,并 用线香 从邻 近燃香点引 火,点燃 后,将引 火熄灭。4.3.2.3 应关注 烛、油的 燃烧 情况,无人 看管 时应 将燃 烛、燃油熄 灭。4.3.3 焚烧品 4.3.3.1 游客携 带焚 烧品 时,应由 工作人 员引 导其 在焚 烧炉 内进行 焚烧。4.3.3.2 应将所 有焚 烧品 放入 焚烧 炉内引 燃,确定 引燃 后应 将炉门 关闭,单 次焚 烧炉 内焚烧 品不 应超过总容 量 的40%,焚 烧品 较多时,应 引导 游客 分批 次焚烧。4.3.3.3 焚烧过 程中 应引 导游 客站 在上风 向,距焚 烧炉100 cm 以外,提 醒游 客不 可触 摸 焚烧炉,以 免烫伤。DB14/T 1811-2019 4.3.3.4 应每天 清理 焚烧 炉,保持 清洁。5 安全 5.1 燃香场 所 5.1.1 应合理 规划 燃香 区域,与 周围建 筑、树木 保持 距离,区域 设置 符 合 GB 26529 的规定。5.1.2 燃香区 域应 有专 人管 理,实时观 察燃 烧情 况,发现 隐患及 时处 理。5.1.3 燃香区 域应 合理 设置 消防 水源、消防 设施、消 防器 材。5.1.4 旅游高 峰期 及重 点时 段应 增加管 理人 员。5.2 组织管 理 5.2.1 应结合 景区 实际,制 定燃 香安全 管理 制度、安 全管 理应急 预案、安 全事 故报 告制度。5.2.2 应配备 安全 人员,明 确其 安全管 理岗 位职 责,并进 行相 应 的专 业培 训。5.2.3 应做好 巡检 及记 录,对游 客自带 的燃 香、焚烧 品,应重点 管理,对 不符 合规 定的应 礼貌 沟通 并劝阻。持续 干燥 或风 力超 过三级 时,检查 频次 应为 平时 的 2 倍 及以 上。5.2.4 燃香残 余应 由专 人收 集,并在固 定地 点处 理。5.2.5 应对燃 香场 所的 消防 设施,每日 进行 检查,发 现损 坏及时 报修。5.2.6 当游客 接待 量接 近景 区瞬 时最大 承载 量时,应 限制 燃香活 动并 及时 有效 疏导 游客。5.2.7 在举行 重大 活动 前,应制 定具体 安全 方案 并组 织演 练,全 面检 查消 防和 安全 设施,必要 时应 报备。6 检查与 记录 6.1 应定期 对燃 香场 所进 行检 查。6.2 对检查 中发 现的 问题 应下 达整改 通知,对 涉及 安全 隐患 的 问题 应立 即整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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