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 垫料DB13/T 2547-2017.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实验动物 垫料DB13/T 2547-2017.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实验动物 垫料DB13/T 2547-2017.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实验动物 垫料DB13/T 2547-2017.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实验动物 垫料DB13/T 2547-2017.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实验动物 垫料DB13/T 2547-2017.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ICS 65.020.30 B 44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2547 2017 实验动物 垫料 2017-07-17 发布 2017-09-18 实施 河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13/T 2547 2017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医科大学、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北理工大学、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福英、徐增年、白玉、姚林、刘树锋、陈贵良、冯旭、刘健敏、蔡月花、郑龙、王莉、梁彦杰。DB13/T 2547 2017 1 实验动物 垫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垫料的术语和定义、原材料、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动物垫料的质量控制。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6003.1 试验筛 技术要求和检验 第一部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6005 试验筛 金属丝编织网、穿孔板和电成型薄板 筛孔的基本尺寸 GB 10648-2013 饲料标签 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3081 饲料中汞的测定 GB/T 13090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GB/T 17480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垫料 bedding 用于吸收动物排泄物,使动物保持舒适生活环境的铺垫物。包括动物笼内非直接与动物机体接触的铺垫物。4 垫料原 材料 4.1 基本要 求 应选用无毒、无油脂、无异味、无霉变的天然物质,不应富含糖类及其他营养物质,动物不采食。DB13/T 2547 2017 2 4.2 原材料 种类 4.2.1 木质材料:应选用阔叶树木材如白杨等,不宜使用松、柏、杉等木材。若采用木器加工的刨花时,不得含有残留油漆及木材粘合剂等污染成分。4.2.2 玉米芯:应采用新鲜收集的玉米芯,不得使用经加工利用过的玉米芯废料。4.2.3 草本植物秸秆及无油墨的纸质等材料。5 垫料分类 5.1 根据原料不同分为木质刨花垫料、玉米芯颗粒垫料、草本植物秸秆及纸质垫料等。5.2 根据垫料的灭菌情况,分为灭菌垫料和非灭菌垫料。6 质量要 求 6.1 物理性 状 6.1.1 外观 垫料的形状基本一致、大小均匀、没有硬的毛刺,经灭菌后不破碎、不粘结。6.1.2 水分 垫料的含水量应在6%12%。6.1.3 吸水率 垫料的48小时吸水率应不小于150%。6.1.4 含尘量 垫料的含尘量1%。6.2 卫生指 标 6.2.1 微生物 指标 灭菌垫料应满足表1中灭菌垫料微生物指标要求,非灭菌垫料应满足表1中非灭菌垫料微生物指标要求。表 1 灭菌 和非 灭菌 垫料 的 微生物 指标 项 目 指 标 非灭菌垫料 灭菌垫料 菌落总数 1106 cfu/g 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 90 cfu/g 不得检出 霉菌和酵母计数 1000 cfu/g 不得检出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DB13/T 2547 2017 3 6.2.2 化学污 染物 指标 垫料化学污染物指标应满足表2要求。表2 化学 污染 物指 标 项 目 指 标 砷 0.7 mg/kg 铅 1.0 mg/kg 镉 0.2 mg/kg 汞 0.02 mg/kg 六六六 0.3 mg/kg 滴滴涕 0.2 mg/kg 黄曲霉毒素 B1 20.0 g/kg 7 检测方 法 7.1 物理性 状 7.1.1 外观 目测、手触、嗅闻。7.1.2 水分 按附录A规定进行。7.1.3 吸水率 按附录B规定进行。7.1.4 含尘量 按附录C规定进行。7.2 卫生指 标 7.2.1 微生物 测定 7.2.1.1 菌落总数的测定按 GB 4789.2规定进行。7.2.1.2 大肠菌群计数按 GB 4789.3规定进行。7.2.1.3 霉菌和酵母计数按 GB 4789.15规定进行。7.2.1.4 沙门氏菌检验按 GB 4789.4规定进行。7.2.2 化学污 染物 测定 7.2.2.1 砷的测定按GB/T 13079执行。DB13/T 2547 2017 4 7.2.2.2 铅的测定按 GB/T 13080执行。7.2.2.3 汞的测定按 GB/T 13081执行。7.2.2.4 镉的测定按 GB 5009.15执行。7.2.2.5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按GB/T 13090 执行。7.2.2.6 黄曲霉毒素 B1的测定按GB/T 17480执行。8 检验规 则 8.1 出厂检 验 8.1.1 要求 垫料应经生产企业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8.1.2 出厂检 验项 目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6.1.1、6.1.2、6.1.4及6.2.1。8.2 型式检 验 8.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生产鉴定时;b)原料、工艺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8.2.2 型式检 验项 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全项检验。8.3 检验抽 样 8.3.1 以相同原料和同种工艺生产的产品为一批。出厂检验应按批次随机抽样检验。8.3.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8.3.3 抽样数量一般每批不少于2 kg。8.4 判定规 则 产品经检验,符合本标准产品质量规定为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自同批次产品中加倍取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产品检验不合格。微生物指标和化学污染物指标为不合格项时不得复检。9 垫料的 包装、标志、运输 和贮存 DB13/T 2547 2017 5 9.1 包装 9.1.1 非灭菌垫料包装应采用无毒、清洁卫生和不影响垫料品质的材料,如牛皮纸袋、塑料编织袋等。包装袋应能防潮和封口牢固。9.1.2 灭菌垫料宜采用三层包装,内层为塑料袋真空包装、中层宜使用牛皮纸或塑料编织袋封装,外层宜采用纸箱包装。9.2 标志 9.2.1 垫料标签应参照GB 10648-2013的有关规定执行。9.2.2 灭菌垫料的包装应注明“灭菌垫料”。9.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防雨、防潮。严禁与有可能造成污染的其他货物混装运输。9.4 贮存 垫料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并经过严格消毒的专用贮存室内,存放时应离开地面和墙壁,严禁与有毒、有害和有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同室存放。DB13/T 2547 2017 6 A A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水分测 定 A.1 仪器 A.1.1 分析天平:感量0.0001 g。A.1.2 称量瓶:带盖玻璃称量瓶。A.1.3 电热鼓风干燥箱:温度可控制在103 2。A.1.4 干燥器:具有干燥剂的玻璃干燥器。A.2 步骤 A.2.1 将称量瓶,放入103 干燥箱中(取下瓶盖,置于称量瓶旁边),烘烤干燥30 min后盖上盖子,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A.2.2 称取5 g试样,置于称量瓶中并摊匀。A.2.3 将装有试样的称量瓶放入103 干燥箱中(取下瓶盖,置于称量瓶旁边),烘烤干燥4 h后,盖上瓶盖并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以上称重均准确至0.001 g。A.2.4 以上操作进行两次平行测定。A.3 计算 水分的质量分数M 按公式 A.1计算:M=Wm1-(Wm3-Wm2)/Wm1100%(A.1)式中:M-试样中水分的质量分数,%;Wm1-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Wm2-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Wm3-称量瓶和干燥后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A.4 结果 取两次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两个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2%,超过0.2%重新测定。DB13/T 2547 2017 7 B B 附 录 B(规范 性附 录)吸收率 测定 B.1 仪器 分析天平:感量0.001 g。B.2 步骤 取尼龙网袋或其它不吸水的网袋并准确称重,称取垫料约10 g,置于网袋中,准确称重后将其放入烧杯中,加入300 mL蒸馏水浸泡48 h,取出网袋,使多余的水自然滴下,直到网袋不往下滴水时,再次称重。以上称重均准确到0.01 g。增加的重量即为吸收的水分,并计算吸水率。B.3 计算 垫料吸水率A按公式(B.1)计算:A=(Wa2Wa1)/(Wa1Wa3)100%(B.1)式中:A-垫料的吸水率;Wa1-网袋和试样吸水前的质量(g);Wa2-网袋和试样吸水后的质量(g);Wa3-网袋的质量(g)。DB13/T 2547 2017 8 C C 附 录 C(规范 性附 录)含尘量 测定 C.1 仪器 C.1.1 天平 感量为0.01 g。C.1.2 试验筛 采用金属丝编织的标准试验筛,圆形筛框的直径为200 mm,高50 mm。筛孔尺寸和金属丝的选配制作应符合GB/T 6005和GB/T 6003.1的规定。C.1.3 振筛机 采用电动拍击式振筛机,振幅35 mm10 mm,摇动频率为(22020)次/min,拍击次数(15010)次/min,筛子的运动方式为平面回转运动。C.2 步骤 选取一个50目标准试验筛,和底筛上下叠放,底筛中放入已称重的铝箔纸,以收集并称量含尘。准确称取垫料100 g,放入叠放筛的顶层筛内。置电动振筛机内震荡3 min(无电动振筛情况下,可以徒手筛振5 min10 min)。筛分完毕后,将底筛上通过50目筛的垫料筛出物收集并准确称重,记录结果。以上称量均准确到0.1 g。C.3 计算 垫料含尘量D按公式(C.1)计算:D=Wd1/Wd2 100%(C.1)式中:D-垫料的含尘量;Wd1-通过50目筛的垫料质量(g);Wd2-过筛前垫料的质量(g)。DB13/T 2547 2017 9 参 考 文 献 1 GB 14925-2010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2 DB11/T 1126-2014 实验动物 垫料.3 刘福英,王春梅,刘军须 等.5种垫料物质的细胞毒性研究J.中国比较医学杂志,2003,13(6):349352.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