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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7.080 U 18 DB61 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1/T 10952017 水上漂流艇质量安全检验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safety inspection of drifting boats 2017-10-25 发布 2017-11-25 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1/T 10952017 I 目 次 前 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性能要求.2 4.1 主材料.2 4.2 外观.2 4.3 结构件要求.2 4.4 接缝强度.3 4.5 气室气密性.3 4.6 气室承压性.3 4.7 承载能力.3 4.8 稳性.3 5 艇体附件.4 6 试验方法.4 6.1 试验工具.4 6.2 主材料.4 6.3 外观.4 6.4 结构件.5 6.5 接缝强度.6 6.6 气室气密性.6 6.7 气室承压性.6 6.8 承载能力.6 6.9 稳性.7 7 组批.7 8 出厂检验.7 9 型式检验.7 10 营运检验.8 10.1 条件.8 10.2 检验项目.8 10.3 检验方法和判定原则.8 11 贮存、保养、包装、运输.9 11.1 贮存.9 11.2 保养.9 DB61/T 10952017 II 11.3 包装.9 11.4 运输.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漂流艇外形尺寸测量方法.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气密性检验记录表.13 附录 C(规范性附录)漂流艇稳性试验.14 DB61/T 10952017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陕西省地方海事局、西安迈捷可水上运动器材有限公司、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安群、贾润东、房武斌、张小军、李宝华、樊宁利、叶青、马明、骆红。本标准由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负责解释。本标准首次发布。联系信息如下:单位: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 电话:029-87334116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药王洞18号 邮编:710003DB61/T 10952017 1 水上漂流艇质量安全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上漂流艇的术语和定义、性能要求、艇体附件、试验方法、组批、出厂检验、型式检验、营运检验、贮存、保养、包装、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上经营性载客漂流艇的质量安全及检验要求。探险、体育竞赛等水上漂流艇不适用本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3032008 船用救生衣 HG/T 25802008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拉伸强度和拉断拉伸率的测定 HG/T 2581.12009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耐撕裂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 恒速撕裂法 HG/T 30522008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涂覆层粘合强度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水上漂流 rafting 以漂流艇为载体,在有一定的落差和流速的水域进行的载人运输活动。3.2 漂流艇 rafting boats 以橡胶、PVC等柔性复合材料制作,以充气介质形成预定形状和浮力,设计和形状能承受海况的力和运动,在050环境温度范围内运行的,靠水流动力和人力推进的,用于经营性水上漂流活动的艇。3.3 浮胎 floating tyre 由两个以上气室组成,充气成形的筒形浮体。3.4 干舷 freeboard 在艇中部从水线量至主浮胎顶表面的垂直距离。3.5 满载 full load 艇以额定最大载客人数(每人不超过75kg)载荷装载。DB61/T 10952017 2 4 性能要求 4.1 主材料 主体应使用强化PVC、橡胶等涂覆织物柔性材料制作,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表1 强化 PVC、橡胶等涂覆织物柔性材料性能指标 项 目 指 标 经向 2000 拉伸强度,N/50mm 纬向 1800 经向 75 耐撕裂强度,N 纬向 75 涂层粘着强度,N/50mm 80 厚度,mm 0.8 4.2 外观 4.2.1 各部位及各部件的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4.2.2 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扭曲、皱折、无污渍和破损,色泽均匀,不应有开胶、离层、气泡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各部件应完整无缺,所有粘贴部位应牢固、平整。4.2.3 应在艇体醒目位置预留检验标识区,印刷或粘贴产品标识,标识应牢固、字迹清晰,标识的内容包括:a)产品名称;b)产品型号;c)最大载员;d)额定工作压力;e)生产日期;f)执行标准号;g)出厂编号;h)制造厂商名称。4.3 结构件要求 4.3.1 安全索和抓握手柄 应在主浮胎上装设链环状安全索或抓握手柄,安全索和抓握手柄应选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合成纤维绳,或宽度不小于25mm绳带,其拉断力应不小于1 kN。4.3.2 充气阀 各独立气室应设置充气阀,充气阀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充气阀设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添加充气阀时,不应损坏艇体材料;b)漂流艇在陆地上或水中,充气阀均应暴露、且易触及,便于连接充气装置;c)充气阀的设置不应影响乘客的搭乘;d)充气阀不应影响漂流艇的航行;e)充气阀不应影响漂流艇的装载和卸载;DB61/T 10952017 3 f)充气阀不应被缆索、救生索、漂流艇结构中的活动部件或旅客的正常活动所损坏、撕裂;g)充气阀外部应有能够密封阀体的外罩,且外罩应与充气阀牢固连接;h)充气阀应能同压力表接口兼容。4.3.3 底部 4.3.3.1 底部应平整、耐磨损,具有缓冲和浮力作用。具有缓冲和浮力作用的底部面积应占底部总面积的 60%以上。4.3.3.2 底部若以充气为缓冲和浮力的结构,充气部分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 80 mm,工作压力应介于20 kPa30 kPa 之间。4.3.3.3 若以填充物质为缓冲和浮力的结构,填充物质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 40 mm。注:完全由人工建造的河道进行漂流的艇底部可不适用本条款规定。4.3.4 独立气室 4.3.4.1 艇体应由密闭的独立气室组成。4.3.4.2 主浮胎分隔规则应符合表 2 要求。当一半数量的主浮胎气室损坏时,漂流艇不倾覆。表2 主浮胎独立气室分隔要求 承载人数(人)独立气室数(个)13 2 45 4 6 8 注:每人以75 kg核算。4.4 接缝强度 接缝强度不小于漂流艇本体材料的抗拉伸强度。4.5 气室气密性 4.5.1 新制漂流艇的气密性应满足以下要求:在大气压力变化值不超过1%,温度变化不超过 3 时条件下,为气室充气,保持气室内压力大于额定工作压力 20%状态 30 min,然后将压力逐渐减至额定工作压力,24 h 后压力降应不大于 20%。温度变化时的压力补偿值为 0.4 kPa/。4.5.2 营运中的漂流艇气密性应满足以下要求:在大气压力变化值不超过1%,温度变化不超过 3 时条件下,为气室充气,保持气室内压力大于额定工作压力 20%状态 30 min,然后将压力逐渐减至额定工作压力,6 h 后压力降应不大于 10%。温度变化时的压力补偿值为 0.4 kPa/。4.6 气室承压性 每个气室充气到额定工作压力的1.5倍,保持30min,漂流艇不出现接缝滑动、破裂或其它缺陷。4.7 承载能力 4.7.1 满载状态时,其平均干舷应不小于主浮胎直径的一半。4.7.2 满载且浸满水时,应仍能支撑额定乘员并具备漂浮能力,且艇体无严重变形。4.8 稳性 DB61/T 10952017 4 额定载荷的50%坐于漂流艇的一舷(或一个主浮胎上),另外50%坐于漂流艇的纵中,漂流艇不倾覆。5 艇体附件 5.1 应为艇员和乘客配置经船检部门认可的船用救生衣,每人一件。船用救生衣应符合 GB 43032008的要求。5.2 应配置划桨(或槁),不同的艇型应配备数量不同的划桨,每艘至少应配备可浮划桨 1 支。5.3 应按核定载客人数配备头盔,头盔应透水、有一定的强度,且具有漂浮能力,调节带应便于操作。5.4 紧固件应牢固、安全、可靠。6 试验方法 6.1 试验工具 检验时,所使用的工具如下:a)材料试验机(量程 0kN5kN,精度 0.1kN);b)测厚仪(量程 0mm10mm,精度 0.01mm);c)游标卡尺(量程 1mm200mm,精度 0.02 mm);d)卷尺(量程 0m10m,精度 1mm);e)压力表(量程 0MPa0.1MPa,精度 1.6 级);f)直角尺(量程 0m1m,精度1mm);g)水平尺(量程 0m1m,精度1mm);h)充气设备,可选用手提式电动风机、脚踏泵或电动气泵;i)温湿度表(量程:-204,0RH100RH;精度:0.2,1.0RH);j)三角板(量程为 0 450,精度 1mm);k)载荷衬板(1450mm200mm20mm);l)钢性圆柱的载荷物体37.5kg。6.2 主材料 6.2.1 拉伸强度 按照HG/T 2580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6.2.2 耐撕裂强度 按照HG/T 2581.1-2009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6.2.3 涂层粘着强度 按照HG/T 3052-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6.2.4 材料厚度 用测厚仪进行检测。6.3 外观 6.3.1 将漂流艇充气至额定压力,目视检测外观。DB61/T 10952017 5 6.3.2 将漂流艇置于平整地面,充气至额定压力,按附录 A的方法测量艇的外形尺寸,并同相关的设计图纸比对。6.3.3 目视检测检验标识区和标识。6.4 结构件 6.4.1 安全索和抓握手柄 6.4.1.1 外观尺寸 用游标卡尺进行检测。6.4.1.2 拉断力 6.4.1.2.1 选取 5 组长度 300 mm的安全索,每组3 条,用材料试验机进行拉断力试验,取算术平均值。6.4.1.2.2 选取 5 组成品抓握手柄,每组3 个,用材料试验机进行检测,取算术平均值。6.4.2 充气阀 将漂流艇置于平整地面,为其充气达到额定工作压力的120%,保持30min后降至额定工作压力,连接压力表,测量压力,记录数据,用肥皂水涂刷阀心与阀周边,目视有无气泡出现。之后再降低压力至工作压力的2/3,连接压力表,测量压力,记录数据,用肥皂水涂刷阀心与阀周边,目视有无气泡出现。重复2次,若2次测量数据相同,且无气泡出现,则可判断充气阀合格。6.4.3 底部 6.4.3.1 缓冲和浮力作用的底部面积占底部总面积的百分比 将漂流艇置于平整地面,用卷尺测量缓冲、浮力部分以及底部的长和宽,测量方法如图1所示,再用公式1计算缓冲和浮力作用的底部面积占底部总面积的百分比。图1 漂流艇底部尺寸 t(L2B2)(L1B1)100(1)式中:t缓冲和浮力作用的底部面积占底部总面积的百分比,%;DB61/T 10952017 6 L1底部总长度,单位为毫米();B1底部总宽度,单位为毫米();L2底部缓冲和浮力部分总长度,单位为毫米();B2底部缓冲和浮力部分总宽度,单位为毫米()。6.4.3.2 底部厚度 6.4.3.2.1 若底部以充气为缓冲和浮力的结构,充气至额定工作压力的 120,然后逐渐减少压力,至额定工作压力,最后用三角板测量其厚度。6.4.3.2.2 若底部为填充物质,用三角板直接检测。6.4.4 独立气室 6.4.4.1 目视检测独立气室个数。6.4.4.2 漂流艇在静水中满载,排空主浮胎一半数量独立气室的气后,不应倾覆。6.5 接缝强度 按照HG/T 2580-2008中规定的方法用材料试验机进行测量。6.6 气室气密性 6.6.1 方法一 6.6.1.1 将浮胎、可充气底部接通充气源,并在各排气阀上安装压力表。6.6.1.2 给浮胎、可充气底部、横撑依次充气,使其内部压力达到额定工作压力的120%,放置 30min后,测量压力;之后调整内部压力至额定工作压力,24h 后记录浮胎、可充气底部、横撑的压力。6.6.1.3 试验同时记录测试开始和测试结束时的温差,若温度变化超过 3,应做温度补偿,即温度每升高或降级 1时,压力值应减少或增加 0.4 kPa。6.6.1.4 试验时应在气密性检验记录表(见表 B.1)中记录试验数据。6.6.2 方法二 6.6.2.1 将浮胎、可充气底部、横撑接通充气源,并在各排气阀上安装压力表。6.6.2.2 给浮胎、可充气底部、横撑以次充气,使其内部压力达到工作压力的 120%,放置 30min 后,测量压力;之后调整至内部压力至工作压力,6h后记录浮胎、可充气底部、横撑的压力。6.6.2.3 试验同时记录测试开始和测试结束时的温差,若温度变化超过 3,应做温度补偿,即温度每升高或降级 1时,压力值应减少或增加 0.4 kPa。6.6.2.4 试验时应在气密性检验记录表(见表 B.1)中记录试验数据。6.7 气室承压性 将浮胎、可充气底部、横撑充气并稳压至额定工作压力的1.5倍,待其主体布完全伸张、稳定后,放置30 min,测量其压力值,并观察漂流艇艇体接缝有无变化。当分隔舱室具有共用的隔舱壁时,这些隔舱室不应同时试验,应在相邻分隔舱室放气后单独进行试验,试验后漂流艇接缝应无滑动、破裂或其它缺陷。6.8 承载能力 DB61/T 10952017 7 漂流艇充气至额定工作压力,放入静水中,以平均质量为75 的额定载荷置于漂流艇上,用直角尺测量干舷位置。然后向艇内注满水,等艇稳定后,漂流艇应保持漂浮状态。6.9 稳性 漂流艇充气至额定工作压力,放入静水中,额定载荷一半置于艇一舷(或一个主浮胎上),另一半置于艇的纵中,观察艇有无倾覆。具体试验方法见附录C。7 组批 7.1 生产批次界定:同一批材料、相同工艺生产的产品为一批。7.2 营运批次界定:同一时间购进的同一生产厂家产品为一批。8 出厂检验 8.1 生产的全部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8.2 出厂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见表3。表3 出厂检验项目、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项目 性能要求 试验方法 外观质量 4.2.1 6.3.1 外观尺寸 4.2.2 6.3.2 外观 标牌与标识 4.2.3 6.3.3 充气阀 4.3.2 6.4.2 结构件 独立气室 4.3.4 6.4.4 气室气密性 4.5.1 6.6.1 气室承压能力 4.7 6.7 8.3 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次样品合格;若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9 型式检验 9.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转产生产试制产品时;b)产品的设计、工艺或材料有重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国家质量、安全及船舶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9.2 同一批次产品抽取该批次产品总数量的1%,作为样品。如果同一批次产品数量少于 100 时,则抽取 1 艘,作为样品。9.3 型式检验项目、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 4。DB61/T 10952017 8 表4 型式检验项目、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检验项目 性能要求 试验方法 拉伸强度 4.1 6.2.1 耐撕裂强度 4.1 6.2.2 涂层粘着强度 4.1 6.2.3 主材料 厚度 4.1 6.2.4 外观质量 4.2.1 6.3.1 外观尺寸 4.2.2 6.3.2 外观 标牌与标识 4.2.3 6.3.3 安全索和抓握手柄 4.3.1 6.4.1 充气阀 4.3.2 6.4.2 艇底部 4.3.3 6.4.3 结构件 独立气室 4.3.4 6.4.4 粘合强度 4.4 4.5.1 接缝强度 4.4 4.5.2 气室气密性 4.5.1 6.6.1 气室承压性 4.6 6.7 承载能力 4.7 6.8 稳性 4.8 6.9 9.4 检验的结果均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次样品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应从同批次产品中抽取双倍量样品进行复检,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判定为不合格。10 营运检验 10.1 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营运检验。a)漂流艇初次投入使用时;b)每年开始营运前。10.2 检验项目 外观、气室气密性、气室承压性和艇体附件。10.3 检验方法和判定原则 10.3.1 外观 10.3.1.1 外观质量 采用6.3.1的方法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4.2.1的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10.3.1.2 外观尺寸 DB61/T 10952017 9 10.3.1.2.1 采用 6.3.2的方法进行检验。10.3.1.2.2 若检验结果符合 4.2.2 的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10.3.1.3 标识和检验标识区 10.3.1.3.1 采用 6.3.3的方法进行检验。10.3.1.3.2 若检验结果符合 4.2.3 的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10.3.2 气室气密性 10.3.2.1 采用 6.6.2的方法进行检验。10.3.2.2 若检验结果符合 4.5.2 的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10.3.3 气室承压性 10.3.3.1 采用 6.7 的方法进行检验。10.3.3.2 若检验结果符合 4.6的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10.3.4 艇体附件 对照第5章的要求进行检查,若满足第5章的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断为不合格。11 贮存、保养、包装、运输 11.1 贮存 11.1.1 贮存库房应干净、干燥、通风,远离热源,温度宜在2050、湿度宜不大于85。11.1.2 贮存前,应将艇和艇体附件清洗干净并晾干,以防发霉。11.1.3 贮存时,宜充气放置或放气摊开平放,不应与尖锐物品混放。11.1.4 贮存时,艇应避免阳光直射,雨雪浸淋,不应与酸、碱、油类及有机溶剂等易破坏原材料质量的物质接触。11.2 保养 11.2.1 漂流艇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尖锐物刺破。11.2.2 气温升降时,应参照6.6.2.3适当调整气室压力。11.2.3 经常用淡水进行冲洗。存放前,应冲洗干净。11.2.4 经常检查各气室压力,使压力保持在工作压力。随时检查所有结构件是否损坏或是否磨损,必要时进行修理和更换。11.3 包装 11.3.1 漂流艇应装入编织袋中或纸箱中,包装袋或箱上应注明:a)产品名称、型号及制造厂名;b)发货单位、收货单位及详细地址;c)产品净重、毛重、体积等;d)防潮、防震、不得倒置的警示标志。11.3.2 产品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a)备品、属具清单;DB61/T 10952017 10 b)产品出厂合格证书;c)使用说明书;d)保修卡;e)材质检验报告;f)维修工具一套;g)如果用户有特殊要求可根据用户协议进行包装。11.4 运输 11.4.1 漂流艇在运输时不应与尖硬有刺的物品混放,避免与油类、酸类、碱类和其它有损强化 PVC、橡胶和织物的物质接触。11.4.2 漂流艇在运输过程中,不应经受撞击与激烈震动。DB61/T 10952017 11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漂流艇外形尺寸测量方法 A.1 测量步骤 A.1.1 将漂流艇放在平整地面上,充气至工作压力的120,逐渐减少压力至工作压力。A.1.2 将直角尺与卷尺放置于图A.1位置,直角尺应在宽度段的中心线位置上,卷尺测量值即为艇长的尺寸。图A.1 艇的长度测量示意图 A.1.3 将直角尺与卷尺置于图A.2位置,直角尺应置于长度段的中心线位置上,卷尺测量值即为艇宽的尺寸。图A.2 艇的宽度测量示意图 A.1.4 将直角尺与水平尺置于图A.3位置,水平尺中气泡应在中心线上,直角尺测量值即为艇首高与艇尾高的尺寸。DB61/T 10952017 12 图A.3 艇的尾高测量示意图 A.1.5 记录数据。A.2 测量结果误差要求 测量结果误差应满足表A.1的规定。表A.1 测量结果允许误差范围 艇长 艇宽 直径 艇头高 艇尾高 图样尺寸50 图样尺寸40 图样尺寸30 图样尺寸30 图样尺寸30 DB61/T 10952017 13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气密性检验记录表 B.1 气密性检验记录表 气密性检验记录表见表B.1。表B.1 气密性检验记录表 艇名称 艇编号 工作气压 kPa 开始气温 h后气压 kPa 压力降 kPa h后气温 温度补偿 气压下降率 单项判定 检验员:日期:DB61/T 10952017 14 B B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漂流艇稳性试验 C.1 试验步骤 C.1.1 用检测磅测量载荷物体。C.1.2 将漂流艇放在平整地面上,充气至工作压力的120,逐渐减少压力至工作压力。C.1.3 检查艇的气密性,结构件的牢固,艇体附件、设备是否齐备及装配的完好性。C.1.4 将准备好的试验产品在陆地停放30min,等气压稳定后再将试验产品浸入无风浪静水中。C.1.5 空载试验。让试验员着救生衣在艇的主浮胎上固定载荷板,然后加载37.5的钢性圆柱的载荷物体2个,位置如图C.1所示,观察艇是否倾覆。图 C.1 空载载荷位置示意图 图中:1载荷板,例如木板;237.5的钢性圆柱的载荷物体;3艇的主浮胎。C.1.6 满载试验。让试验员着救生衣在艇的主浮胎上固定载荷板,然后按照4.8稳性的要求,在合适的位置加载37.5钢性圆柱载荷,观察艇是否倾覆。图C.2为4人艇满载载荷位置示意图。图 C.2 4 人艇满载载荷位置示意图 图中:1载荷板,例如木板;237.5的钢性圆柱的载荷物体;DB61/T 10952017 15 3艇的主浮胎。C.1.7 试验结束后,检查艇的结构件的完好性。C.2 试验结果判定方法 C.2.1 艇的稳性,根据实验中艇有无倾覆或淹没进行判定。C.2.2 空载和满载实验中,有一种状态下出现倾覆,则判定艇的稳性不合格。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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