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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2 0B 3 1备 案 号;5 6 9 9 0-2 0 1 7DB32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D B 3 2/T 3 3 3 9 2 0 1 7霞 脆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s f o r p r o d u c t i o n o f X i a C u i p e a c h文稿版次选择2 0 1 7-1 2-0 1 发 布 2 0 1 8-0 1-0 1 实 施江 苏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3 2/T 3 3 3 9 2 0 1 7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 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江 苏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江 苏 省 农 业 科 学 院。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马 瑞 娟、张 斌 斌、俞 明 亮、宋 宏 峰、许 建 兰。D B 3 2/T 3 3 3 9 2 0 1 71霞 脆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霞 脆 桃 生 产 的 园 地 选 择、栽 植、土 肥 水 管 理、整 形 修 剪、花 果 管 理、病 虫 害 防 治、果实 采 收 和 记 录。本 标 准 适 用 于 霞 脆 桃 的 露 地 栽 培。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N Y/T 3 9 3 绿 色 食 品 农 药 使 用 准 则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N Y 5 1 1 3 无 公 害 食 品 桃 产 地 环 境 条 件D B 3 2/T 4 6 9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D B 3 2/T 1 2 9 8 桃 苗 木 等 级3 园 地 选 择3.1 产 地 环 境产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灌 溉 水 质 量、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按 N Y 5 1 1 3 执 行。3.2 园 地 选 择园 地 选 择 符 合 D B 3 2/T 4 6 9 的 规 定,1 0 h m2以 上 的 联 片 基 地 宜 划 分 果 园 小 区,每 个 小 区 面 积 2 h m2左 右,小 区 内 土 壤 条 件 基 本 一 致,并 统 一 规 划 排 灌 系 统、防 护 林、道 路 等。果 园 选 址 应 尽 量 选 择 地 势 较 高、排水 功 能 较 好、交 通 条 件 便 利 的 区 域。4 栽 植4.1 栽 植 前 准 备于 定 植 前 一 年 秋 冬 季 全 园 深 翻,对 于 土 壤 较 为 贫 瘠 或 粘 重 的 区 域,在 深 翻 土 地 时 要 适 当 进 行 土 壤 改良。土 壤 深 翻 深 度 一 般 为 3 0 c m 4 0 c m。4.1.1 起 垄 栽 培缓 坡 平 地、地 下 水 位 高 的 地 区 采 用 起 垄 栽 培。深 翻 冻 垡 后,依 据 行 距 在 种 植 点 两 侧 堆 土 起 垄,垄 宽2 m,垄 高 3 0 c m 左 右;或 采 用 双 行 一 垄,垄 间 开 挖 深 沟,沟 深 8 0 c m 1 0 0 c m,沟 宽 3 0 c m 左 右。D B 3 2/T 3 3 3 9 2 0 1 724.1.2 挖 定 植 沟(穴)栽 培丘 陵 岗 地、地 下 水 位 低 的 地 区 采 用 常 规 栽 培;南 北 行 向,按 行 株 距 挖 深 4 0 c m 6 0 c m、宽 1 0 0 c m 的 栽植 沟 或 深 6 0 c m、长 与 宽 均 为 1 0 0 c m 的 栽 植 穴;挖 出 的 表 土、心 土 分 开 放 置,沟 底 先 放 入 枯 枝(桃、李、梅、杏 等 除 外)、碾 压 或 铡 碎 的 秸 秆 杂 草 等 粗 质 有 机 物,肥 料 和 表 土 混 匀 后 回 填 入 沟(穴)中。每 定 植穴 施 有 机 肥 2 5 k g,混 施 0.5 k g 过 磷 酸 钙,分 层 压 入。4.2 栽 植 时 期秋 季 落 叶 后 至 次 年 春 季 桃 树 萌 芽 前 均 可 以 栽 植,以 秋 冬 定 植 较 好。4.3 栽 植 密 度栽 植 密 度 应 根 据 园 地 的 立 地 条 件(包 括 气 候、土 壤 和 地 势 等)、整 形 修 剪 方 式 和 管 理 水 平 等 而 定。行 距 5 m,两 主 枝 Y 形 株 距 2 m 2.5 m,自 然 开 心 形 株 距 3 m 4 m。4.4 苗 木 要 求一 年 生 苗 木,按 D B 3 2/T 1 2 9 8 要 求 执 行。4.5 栽 植4.5.1 苗 木 准 备修 剪 损 伤 根 和 过 长 根。将 苗 木 根 系 浸 入 2%石 灰 水 中,消 毒 2 m i n,然 后 用 清 水 洗 净。对 灌 溉 条 件 相对 较 差 的 园 地,栽 植 前 可 先 用 清 水 浸 泡 苗 木 根 系,再 进 行 消 毒。苗 木 根 系 不 应 带 有 线 虫 或 根 瘤。4.5.2 定 植定 植 时,将 苗 木 竖 直 放 入 定 植 穴 中 央。苗 木 嫁 接 口 朝 迎 风 方 向,将 根 系 舒 展 开,使 其 均 匀 分 布 在 土中,扶 正 苗 干,填 土 踏 实,保 持 嫁 接 口 高 于 行 内 地 面 5 c m。定 植 时 还 应 注 意 行 间 前 后 左 右 的 位 置,以 使植 株 对 齐。踏 实 后 应 立 即 灌 水 浇 透,覆 土 保 墒;一 周 后 检 查 定 植 质 量 和 成 活 情 况。苗 木 成 活 后,在 树 干两 侧 各 铺 设 1 m 宽 的 地 布,保 湿 防 草;也 可 在 树 干 周 围 铺 草 垫 或 稻 草,并 用 土 盖 压。4.5.3 定 干一 年 生 成 苗 栽 植 后 即 定 干,定 干 高 度 6 0 c m 8 0 c m,剪 口 下 2 0 c m 3 0 c m 内 留 5 个 以 上 饱 满 叶 芽,剪 口 下 第 一 个 芽 的 朝 向 与 嫁 接 口 方 向 保 持 一 致;在 离 树 干 5 c m 处,插 入 直 径 2 c m 左 右 的 竹 竿 或 棍 棒,将绑 扎 绳 扎 成“8”字 形 以 绑 缚 固 定 苗 木。5 田 间 管 理5.1 土 壤 管 理5.1.1 行 间 间 作幼 龄 桃 园 行 间 可 种 植 与 桃 树 无 共 性 病 虫 害 的 浅 根、矮 杆 植 物,如 大 豆、花 生、绿 豆 等 豆 科 作 物,或毛 叶 苕 子、紫 花 苜 蓿 和 黑 麦 草 等 绿 肥,适 时 刈 割 翻 埋 于 土 壤 或 覆 盖 于 树 盘。避 免 间 作 高 杆 作 物。不 间 作D B 3 2/T 3 3 3 9 2 0 1 73需 水 量 大 的 瓜 菜、树 苗、棉 花 等。间 作 作 物 与 主 干 保 持 1 m 以 上 的 距 离,行 内 不 种 植 任 何 作 物。成 龄 桃园 提 倡 生 草,草 的 高 度 控 制 在 2 0 c m 以 内,可 采 用 割 草 机 割 草。不 宜 使 用 化 学 除 草 剂,不 应 使 用 草 甘 膦。5.1.2 行 内 覆 盖覆 盖 材 料 可 以 选 择 麦 秸、麦 糠、稻 草、青 草、碎 柴 草、树 叶 等。幼 树 覆 盖 树 盘,成 龄 树 覆 盖 行 内,厚 度 1 0 c m 1 5 c m,上 部 压 少 量 土。长 期 覆 草 应 注 意 观 察 根 系 分 布 及 深 度,避 免 出 现 根 系 上 浮 现 象。5.2 施 肥5.2.1 施 肥 原 则按 N Y/T 4 9 6 要 求 执 行。5.2.2 施 肥 方 法5.2.2.1 基 肥基 肥 以 腐 熟 的 有 机 质 营 养 成 分 较 全 的 有 机 肥 为 主,占 全 年 施 肥 量 的 7 0%,秋 季 结 合 耕 翻 施 入;盛 果期 树 每 产 1 k g 果 实 施 腐 熟 有 机 肥 1 k g,或 株 施 干 饼 肥 4 k g 5 k g,同 时 混 加 0.5 k g 复 合 肥(1 5:1 5:1 5)。土 壤 偏 粘 的 桃 园 推 荐 使 用 腐 熟 农 家 肥。施 肥 方 法 以 沟 施 为 主,可 挖 平 行 沟,沟 深 3 0 c m 4 0 c m,肥 料 施 入 后 加 土 覆 盖;或 撒 于 树 冠 下 地 表,也 可 翻 入 土 中。沟 施 与 撒 施 交 替 结 合 进 行。5.2.2.2 追 肥主 要 有 以 下 四 次,可 根 据 树 势、产 量 选 择 施 用。萌 芽 前 2 周 追 施 促 花 肥,以 氮 肥 为 主,配 合 少 量 磷 肥;谢 花 后 一 周 施 用,以 氮 肥 为 主,配 合 少 量 磷、钾 肥;6 月 中 下 旬 施 入,以 氮、钾 肥 为 主,适 当 配 以 一 定 量 的 磷 肥,每 亩 施 硫 酸 钾 2 5 k g,4 5%的 复 合 肥2 5 k g;果 实 采 收 后 对 结 果 多、树 势 弱 的 树 施 用,以 速 效 氮 肥 为 主。基 肥 早 施、足 的 田 块,不 需 要 追 施 促 花 肥,注 重 膨 大 肥。5.3 灌 水 及 排 水5.3.1 灌 水如 果 天 气 干 旱,芽 萌 动 期、果 实 迅 速 膨 大 期 需 要 及 时 浇 水,果 实 发 育 后 期 保 持 水 分 平 衡,控 制 灌 水。每 次 施 肥 后 立 即 浇 水,遇 雨 则 可 在 雨 前 施 肥,根 据 降 雨 量 适 当 控 制 灌 水 量。5.3.2 排 水设 置 排 水 系 统,保 持 沟 渠 通 畅。平 地 桃 园 应 深 挖 排 水 沟,山 地 果 园 应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工 作,防 止 暴 雨冲 刷。在 雨 季 或 雨 水 相 对 集 中 时 应 及 时 排 水,防 止 园 内 积 水。6 整 形 修 剪6.1 主 要 树 形6.1.1 自 然 开 心 形主 干 高 4 0 c m 5 0 c m,选 留 3 4 个 主 枝。D B 3 2/T 3 3 3 9 2 0 1 74三 主 枝 长 势 均 衡、错 落 有 致,避 免 朝 正 南 方 向;主 枝 与 主 干 延 长 线 之 间 的 夹 角 在 3 5 左 右;每 个 主枝 配 置 2 3 个 侧 枝,呈 顺 向 排 列,侧 枝 开 张 角 度 为 4 5 左 右。四 主 枝 树 形 沿 行 向 两 侧 各 留 两 个 主 枝,主 枝 上 直 接 着 生 结 果 枝,不 再 配 备 侧 枝,主 枝 与 主 干 延 长 线之 间 的 夹 角 在 3 5 左 右。6.1.2 两 主 枝 Y 形主 干 高 5 0 c m 6 0 c m,两 主 枝 向 行 间 方 向 延 伸,两 主 枝 之 间 的 夹 角 在 5 0 左 右;主 枝 上 配 置 侧 枝 或着 生 结 果 枝 组 或 直 接 着 生 结 果 枝,侧 枝 开 张 角 度 4 5 左 右。6.2 树 形 培 养6.2.1 三 主 枝 自 然 开 心 形定 干 后,剪 口 下 2 0 c m 3 0 c m 留 5 个 以 上 饱 满 芽 作 整 形 带。第 一 年 选 出 3 个 错 落 的 主 枝,任 何 一 个 主枝 均 不 要 朝 向 正 南,其 余 新 梢 疏 除。第 二 年 在 每 个 主 枝 上 选 出 第 一 侧 枝,三 个 主 枝 的 侧 枝 应 在 同 一 侧,侧 枝 与 主 枝 之 间 的 夹 角 4 5 左 右。第 三 年 选 第 二 侧 枝。每 年 对 主 枝 延 长 枝 剪 留 长 度 5 0 c m 左 右。生 长 期 可进 行 两 次 摘 心,增 加 分 枝 级 次。6.2.2 两 主 枝 Y 形定 干 后,朝 行 间 两 侧 方 向 选 留 2 个 相 对 生 长 的 枝 条 作 为 主 枝,主 枝 间 距 1 0 c m 1 5 c m。第 一 年 冬 剪 主枝 剪 留 长 度 5 0 c m 6 0 c m,在 距 主 干 4 0 c m 处 选 出 第 一 侧 枝,进 行 短 截,第 二 年 在 距 第 一 侧 枝 4 0 c m 5 0 c m处 的 对 侧 培 养 第 二 侧 枝。直 接 培 养 结 果 枝 的 结 果 枝 间 距 1 5 c m 2 0 c m。6.2.3 四 主 枝 自 然 开 心 形定 干 当 年,在 整 形 带 内 选 留 4 个 主 枝,主 枝 方 向 均 伸 向 行 间,每 年 冬 季 主 枝 剪 留 长 度 5 0 c m 6 0 c m,主 枝 上 培 养 枝 组 或 直 接 着 生 结 果 枝。6.3 修 剪 时 期分 为 夏 季 修 剪(生 长 期 修 剪)和 冬 季 修 剪(休 眠 期 修 剪)。夏 季 修 剪 在 芽 萌 动 后 到 新 梢 停 长 期 间 都可 进 行,阴 雨 天 不 宜 修 剪;冬 季 修 剪 在 秋 季 落 叶 后 至 翌 年 萌 芽 前 进 行。6.3.1 生 长 季 修 剪6.3.1.1 抹 芽春 季 叶 芽 萌 发 生 长 到 3 c m 5 c m 时,抹 去 剪 口 下 的 竞 争 芽、树 冠 内 膛 直 立 朝 上 的 徒 长 芽 以 及 主 干 和近 主 干 的 主 枝 上 的 萌 芽,并 生 芽 去 一 留 一。6.3.1.2 摘 心生 长 较 旺 的 枝 条,留 1 0 c m 摘 心,促 发 二 次 和 三 次 枝,形 成 中 庸 果 枝。6.3.1.3 扭 梢 与 疏 剪主 枝 延 长 枝 背 上 所 萌 发 的 竞 争 枝,当 长 到 2 0 c m 左 右 尚 未 木 质 化 时,于 基 部 5 c m 1 0 c m 处 扭 梢,改变 枝 势 使 成 结 果 枝。内 膛 萌 发 的 徒 长 枝,若 有 空 间 可 以 保 留 1 个 2 个 副 梢 进 行 剪 截,培 养 成 结 果 枝 组;无 空 间 的 则 予 以 疏 除。过 密 枝 也 应 做 疏 除 处 理。7 花 果 管 理D B 3 2/T 3 3 3 9 2 0 1 757.1 原 则根 据 历 年 产 量、冠 幅、枝 量、树 势 等 确 定 保 留 的 花 果,并 根 据 当 年 生 长 势、坐 果 率 及 花 量,通 过 修剪、疏 花 疏 果 来 调 节 产 量。7.2 疏 花霞 脆 坐 果 率 高,在 江 苏 地 区 根 据 当 地 的 气 候 情 况 可 以 适 当 疏 花。按 先 上 后 下,由 内 而 外 的 顺 序,在大 蕾 期 至 初 花 期 进 行 疏 花。疏 除 枝 条 下 部 花,保 留 枝 条 中 上 部 两 侧 花;花 后 疏 剪 细 弱 结 果 枝、过 密 枝,调 整 花 量。7.3 疏 果于 花 后 3 5 d 左 右 进 行,首 先 疏 除 病 虫 果、畸 形 果、并 生 果、小 果;其 次 疏 除 朝 天 果、无 叶 果;最后 按 树 势 进 行 定 果。盛 果 期 树 一 般 留 果 量 为 每 亩 9 0 0 0 个 左 右,产 量 控 制 在 2 2 5 0 0 k g/h m2 3 0 0 0 0 k g/h m2。7.4 套 袋霞 脆 果 实 成 熟 较 早,根 据 需 要 可 选 择 无 袋 或 者 有 袋 栽 培。套 袋 前 全 园 喷 施 一 次 杀 虫 杀 菌 剂。使 用 透光 性 较 好 的 白 色 或 浅 黄 色 纸 袋,可 带 袋 采 收;使 用 外 黄 内 黑 单 层 袋 套 袋 的 需 在 采 收 前 4 d 7 d 拆 袋,拆袋 后 可 在 树 下 顺 行 向 铺 设 反 光 膜。8 病 虫 害 防 治主 要 病 虫 害 防 治 方 法,按 照 D B 3 2/T 4 6 9 执 行。根 据 病 虫 害 生 物 学 特 性,可 采 取 糖 醋 液、诱 虫 板、迷 向 丝、迷 向 条 等 方 法 诱 杀 害 虫。果 园 生 草,改善 生 态 环 境,保 护 瓢 虫、草 蛉、捕 食 螨 等 天 敌。在 开 花 前、谢 花 后 喷 施 速 克 灵 预 防 褐 腐 病,提 倡 使 用 微生 物 源 杀 菌 剂、植 物 源 杀 虫 杀 菌 剂、矿 物 源 杀 虫 杀 菌 剂、昆 虫 生 长 调 节 剂 以 及 低 毒 低 残 留 有 机 农 药。不得 使 用 未 经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登 记 的 农 药。农 药 安 全 标 准 按 N Y/T 3 9 3 规 定 执 行。9 果 实 采 收果 实 发 育 期 9 0 d 左 右,果 皮 底 色 转 成 乳 白 色,果 实 膨 大 饱 满,外 观 玫 瑰 红 霞 艳 丽 时 可 以 采 收 果 实。备 好 采 果 用 具,轻 摘、轻 放,防 止 机 械 伤 害。宜 带 果 梗 采 收。霞 脆 果 实 着 色 好,硬 度 高,留 树 时 间 长,不 宜 早 采,适 宜 分 批 采 收。1 0 记 录对 生 产 全 过 程 进 行 记 录,生 产 档 案 保 存 2 年。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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