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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7.060 A 4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392 2017 系留气球 施放安全 规范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releasing tethered balloon 2017-03-22 发布 2017-07-01 实施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11/T 1392 2017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施 放条 件.1 4.1 气象 条件.1 4.2 区域 环境.1 4.3 空域 条件.2 5 准 备工 作.2 5.1 现场 勘察.2 5.2 方案 制定.2 5.3 人员 要求.2 5.4 器材 准备.3 6 施 放及 回收.3 6.1 气体 灌充.3 6.2 升放.3 6.3 回收.4 7 突 发情 况处 置.4 7.1 火灾 和天 气突 变.4 7.2 脱离 系留.4 参考文 献.5 DB11/T 1392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 照GB/T 1.1 2009 给 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北 京市 气象 局 提 出并归 口。本标准 由北 京市 气象 局、北京市 城市 管理 委员 会、北京市 工商 行政 管理 局共同 组织 实施。本标准 由北 京市 气象 灾害 防御中 心、北京 市气 象局 负责 起 草。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高金 阁、韩 丽琴、符 琳、张小 兵、钱 慕晖、朴 文、王宇。本标准 为首 次发 布。DB11/T 1392 2017 1 系留 气球 施放 安全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施放 系留 气球 活动 的 施 放条 件、准备 工作、施放 及回 收、突发 情况处 置。本标准 适用 于 体 积容 量 在3.2 m322.0 m3范围 内的 系 留气球 施放 过程 的安 全。本标准 不适 用于 充气 飞行 器和自 由气 球 的 施放。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TSGR 0006 气 瓶安 全技 术 监察规 程 3 术语和 定义 以下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系留气 球 tethered balloon 利用绳 索栓 系于 锚泊 物上、以非 氢气 且轻 于空 气的 气体灌 充的 充气 物 体。4 施放条 件 4.1 气象条 件 系留气 球 不 应在 下列 气象 条件 下 施放:雷 电天 气;冰 雹天 气;降 水量 在中 雨以 上;降 雪量 在中 雪以 上;风 力等 级超 过4 级。4.2 区域环 境 系留气 球 不 应在 下列 区域 环境中 施放:应 急救 援通 道 不 畅通;系 留气 球之 间间 距 小 于各自 球体 距地 面最 高点 高度之 和;系留 气 球与 建筑 物、高塔、广告 牌等 障碍 物之 间的水 平距 离 小 于球 体 距 地面 最 高点 的高 度;DB11/T 1392 2017 2 系 留气 球与 架 空 电力 线之间 的水 平距 离 小 于架 空电力 线边 线延 伸距 离与 球体 距 地面 最高 点高度之和,各 级架 空电 力线 边线延 伸距 离取 值见 表 1。表1 各级 架空 电力 线边 线 延伸 距离 的取 值 输电电压 kV 边线延伸距离 m 1 10 5 35 110 10 151 330 15 500 20 4.3 空域条 件 系留气 球 不 应在 下列 空域 条件下 施放:在 依法 划设 的机 场范 围及净 空保 护区 范围 内;系 留气 球漂 浮的 空域 内有飞 行航 模、风筝 等影 响施放 安全 的物 体。5 准备工 作 5.1 现场勘察 应在施 放系留 气 球前 对现 场进行 勘察,重 点内 容包 括:现 场面 积;净 空保 护区 域;现 场及 周边 的安 全环 境;影响 系留 气球 施放 安 全的局 地气 候情 况。5.2 方案制定 应在现 场勘察 的 基础 上,制定具 体方 案,内容 包括:放 球点 的分 布位 置;工作 人 员分 工及 责任;安 全保 障及 应急 处置 措施;系 留气 球施 放的 具体 时间、地点、数 量、用途、所需 器材。5.3 人员要 求 从事系 留气 球施放 的 人员 应符合 以下 要求:具 有独 立民 事行 为能 力;经 过安 全事 故应 急处 置培训;工 作时 佩戴 注有 施放 单位的 标识;经 过系 留气 球施 放技 术知识 和消 防常 识培训。DB11/T 1392 2017 3 5.4 器材准备 5.4.1 球皮 球皮 应 具有 产品 合格 证,无破损、老 化、薄点、污 渍、流 痕等 现象。5.4.2 条幅 条幅 应 选用 不吸 水、耐拖 拽、阻燃 的 材料 制作,长 度不宜 大 于 15 m,宽 度不 宜大 于 1 m。5.4.3 绳索 绳索应 选用 直径 不小 于 6 mm,使用拉力 不 应 小于 0.08 T 的尼 龙绳。5.4.4 锚泊物 5.4.4.1 锚泊物 应选 用绳 索不 易脱 落,质 量不 应小 于气 球体 积容 量8 倍 的物 体。5.4.4.2 锚泊物 应选 用绳 索不 易脱 落,质 量不 应小于 25 kg 的物体,随 气球 体积 容量 的增加,应 增大锚泊物 的质 量。5.4.5 标识 标识 应 底色 醒目、字 体清 晰、易 于辨 识,注明 施放 单位名 称、联系 方式。6 施放 及 回收 6.1 气体灌充 在 灌充 气体 时应 符合 以下 要求:气 瓶宜 加装 减压 阀;警 戒区 半径 不 应 小于5 m;充 气量 不应 大于 系留 气球最 大容 积;球 体不 应与 其他 物体 发生摩 擦或 碰撞;两人 共同 操作,并符 合TSG R0006-2014 中气 瓶 的使用 要求。6.2 升放 6.2.1 标识设置 在设置 识别 时应 符合 以下 要求:球 体下 部和 条幅 下部 各设置 一份;标 识设 置牢 固,且不 受遮挡。6.2.2 升放 在 升放 系留 气球 时应 符合 以下要 求:系 留气 球 应 匀速 升放,速度 不应 超过 1.5 m/s;系留 气球 顶 部距 离地 面的高 度不 应大 于 150 m;系留 气球 升放 高 度大 于50 m 时,应 加装 快速 放 气装置。DB11/T 1392 2017 4 6.2.3 看护 升放后 的 系 留气 球 应 安排 专人看 护,并符 合以 下要 求:实行 24 小 时巡 查看 护 制度;每 人看 护 系 留气 球 数 量不应 超 过6 个。6.3 回收 在 回收 系留 气球 时应 符合以 下要 求:两人 共同 操作;放 气口 应敞 开向 上,使 气体 自由 排放;应 按球 皮、条幅、绳 索、配 重物 的顺 序回 收 器 材,不 应将 器材 闲置 地面。7 突发 情 况处 置 7.1 火灾 和 天气 突变 当 发生 火情 或天 气突 变时,在确保 人 员安 全的 前提 下,立 即回 收 系 留气 球。7.2 脱离系 留 当 系留 气球 脱离 系留 时,应采取 以下 措施:对 于加 装快 速放 气装 置的系 留气 球,在确保 人 员安全 的前 提下,快 速启 动放气 装置;记录 系 留气 球 规 格、脱离时 间、脱离 地点、漂 移方向,并 报告 相关 部门。DB11/T 1392 2017 5 A 参考文 献 1 国 务院 第 371 号令 通用航 空飞 行管 制条 例 2 国 务院 第239号令 电 力设施 保护 条例 3 朱 祥瑞,施 放气 球培 训教程M.北京:气象 出 版社,2006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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