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毛及其他动物纤维平均直径、长度试验方法 光学分析仪法DB15/T 1270-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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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59.060 W 20 备案号:55963-2017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270 2017 羊毛及其 他动物纤 维平均直 径、长 度 试 验方法 光学 分 析仪 法 Test method for the mean of fibre diameter and length of wool and other animal fibre Optical analyser 2017-09-25 发布 2017-12-25 实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15/T 1270 2017 I 前 言 本标准 依据GB1.1-2009 给 出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纤 维标准 化技 术委 员会(SAM/TC16)归口。本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内 蒙古自 治区 纤维 检验 局、国家毛 绒质 量监 督检 验中 心、中 国纤 维检 验局、农业部 种羊 及羊 毛羊 绒质 量监督 检验 测试 中心(乌 鲁木齐)。主要 标 准起 草人:王 莉、郑文新、王 海波、曹 渭芳、邹俊、姚 苗苗、徐 绚绚、杜树 莹、高维 明、张敏、郑 天健、王 乐、陈阳。DB15/T 1270 2017 1 羊毛及其 他动物 纤维平均 直径、长度试验 方法 光 学分析仪 法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羊 毛及 其他 动物纤 维平 均直 径、长度 实验方 法 光学 分析 仪法。本标准 适用 于现 场检 测羊 毛及其 他动 物纤 维,也可 以用于 实验 室检 测。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6529 纺 织品 调湿 和试验 用标 准大 气 GB/T 8170 数值 修约 规则 与极限 数值 的表 示和 判定 GB/T 21030-2007 羊 毛及 其他动 物纤 维平 均直 径与 分布试 验方 法纤 维直 径光 学分析 仪法 FZ/T 20026 毛 条纤 维长 度 和直径 测试 方法 IWTO-34 羊毛 条烘 箱绝 干 重量、计算 发票 重量 和销 售重量 的确 定 3 术语和 定义 GB/T 21030、FZ/T 20026 界定的 以及 下列 术语 和定 义适用 于本 文件。3.1 平均直 径 fineness 纺织纤 维的 形态 尺寸 之一,表示 纤维 的粗 细程 度,使用微 米(m)表示。3.2 长度 length 纺织 纤 维的 的形 态尺 寸之 一,表 示纤 维的 长短 程度。本标 准中 是指 毛绒 纤维 的豪特 长度(H)。3.3 服装的 舒适 指标 comfort factor for apparel wool 指所有 测试 纤维 中,直径 小于等 于30 m 的 纤 维数 量 除以测 试纤 维总 数,表示 为%。3.4 DB15/T 1270 2017 2 批样 lot sample 按规定 从同 一批 次产 品中 抽取的 一个 或多 个包 装单 元的样 品。3.5 试验室 样品 laboratory sample 从羊毛、毛 条和 其他 动物 纤维批 样中 分别 制备 的代 表性样 品,供抽 取试 验样 品之用。3.6 试验试 样 test specimen 从试验 样品 中 抽 取的 用于 一次试 验的 试样。3.7 纤维夹 板模 式 fiber splint mode 用纤维 夹板 检测 动物 纤维 毛丛/毛束 细度 长度 的测 试 模式。3.8 原毛 raw wool 含脂 毛;未 经过 洗涤、溶 剂脱脂、碳 化或 其他 方法 处理的 羊毛。3.9 原绒 raw cashmere 从山羊 身上 取得 的,以双 层毛被 中绒 毛为 主,附带 少量自 然杂 质、未经 加工 的毛绒 纤维。3.10 毛条 sliver 一束连 续 松散 聚集 的羊毛 纤维条,可能 包含 不同数 量的植 物杂质,但 横截面 接近均 匀,且 无捻 或低捻。这 包括 梳毛 条、粗 梳 毛条、针梳 毛条、成 品毛 条和粗 纱。3.11 其他动 物纤 维 other animal fibre 纤维横 截面 与羊 毛大 致一 致的牦 牛 绒、驼 绒、马海 毛、羊 驼毛、兔 毛 等 纤维。DB15/T 1270 2017 3 4 原理 将整理 好的试 样均 匀的平 铺在夹 板上,放在 测量 仪 器上,通过摄 像系 统采集 纤维显 微图像,利 用图像处理 技术,测 试纤 维根 数、直 径和 长度,经 过计 算,获 得试 样纤 维平 均直 径和长 度数 据。5 仪器、器具 和试 剂 5.1 纤维 平 均直 径、长度 光学 分析仪 带有如 下装 置:a)放大倍 数合 适的 透射 光显 微镜、电 机驱 动、电 脑控 制的载 物台、照明 光源、CCD 视 频摄 像头 和频闪照 相机;b)可实时 对数 据传 送和 审查 图片的 影像 监视 器;c)分析图 像和 数 据 处理 的计 算机。5.2 样品测 试板 纤维夹 板由上 下两片 玻璃 纤维板 组成,两片 的一侧 由金属 丝固定,形 成合页 式,每 片尺寸 为215mm114mm 6mm,33行,每1 行镂空,间 隔5mm。5.3 洗涤溶 剂 5.3.1 石油醚(沸 点 40 70)。5.3.2 三氯乙 烷。5.4 毛丛束 纤维 铺样 器 将纤维 夹板 放在 毛 丛束 纤 维铺样 机上,打 开风 扇开 关,给 铺在 夹板 上的 毛束 纤维一 个向 下的 吸力,使毛束 纤维 在户 外可 以均 匀铺样。5.5 清洁装 置 用于清 洁样 品的 合适 装置。6 标准毛 条 经 国际 标准 化组 织批 准,用于仪 器校 准的 毛条。7 取样 7.1 个体样、原 毛取 样 从羊身 上或 者原 毛大 样中 采集。针对 羊 检测 时,可 采用种 羊鉴 定时 常用 部位,用 剪刀 从根 部剪 出样品。针 对 原 毛大 样 采 样时,采用 多点 取样 法。现场 检测的 个体 样不 需要 调湿。7.2 散纤维 取样 DB15/T 1270 2017 4 从大样 中按 照相 应的 产品 标准所 规定 的方 法和 数量 随机抽 取批 样,从批 样中 按 照多点 法随 机抽 取试验室样 品,样品 质量 不少 于200g。洗 净、烘干 的绒 毛 需要在 标 准大 气环 境下 调湿。7.3 毛条 随机抽 取毛 条不 少于10根,每根 毛条 剖取1/3 1/4,然后 进行 标准 大气 下调 湿。8 夹板模 式试 样制 备 8.1 个体样、原 毛试 样制 备 8.1.1 个体采 样样 品、原毛 和其 他动物 纤维 试验 样品 按 IWTO-34 洗净。8.1.2 直接检 测含 脂毛 应首 先确 定油脂 因子,具 有双 层毛 被的要 剔除 粗毛。具 体操 作按照 仪器 操作 手册执行。8.2 散纤维 试样 制备 采用多 点法,取 出试 验试 样,将 试验 试样 整理 成束状。8.3 毛条试 样制 备 从调湿 好的 毛条 样品 中,采用多 点法 抽取 试验 试样,整理 成束 状。9 纤维夹 板样 片制 备 9.1.1 把纤维 夹板 打开,放 在纤 维夹板 铺样 器上,打 开风 机,将 试样 一端 平齐,均 匀的铺 在纤 维夹 板上,轻 轻合 上夹 板,保持 毛丛均 匀的 铺样 状态,铺 样厚度 不宜 过大。9.1.2 每个样 品最 少检 测 4 个试 验样品。每 个试 验试样 大约 10 30,检 测根 数不少 于3000 根。10 试验步 骤 10.1 仪器的 校准 在仪器 安装、调 试后,正 式进行 测试 前 应 校准 仪器。纤维 平均 直径、长 度光 学分析 仪 的 校准 应用 标准毛条 或者 标准 板,按照 计算机 校准 程序 进行。详 细的校 准步 骤见 附录A。10.2 测试 10.2.1 调节镜 头焦 距。10.2.2 用 标准 毛条 进行 测定,并 核对 数值,如 果实 测结 果和 毛条标 称值 的差 值超 出 表1、表2 所 列的允差范 围,则需 要重 新调 整、校 准仪 器,直至 差值 在允差 范围 内。表1 纤维平 均直 径预 测定 的允 差范围 毛条平均纤维直径/m 15.0 及以下 15.1 20.0 20.1 25.0 25.1 30.0 30.1 35.0 35.1 及以上 允差范围/m 0.3 0.6 0.8 1.0 1.2 1.4 DB15/T 1270 2017 5 表2 长度预 测定 的允 差范 围 毛条平均纤维长度/mm 25.0 80.0 80.0 及以上 允差范围/mm 5 8 10.2.3 将制备 的载 样片,放 在显 微 镜载物 台上,启 动测 试软 件,按仪 器操 作手 册规 定的 程 序进行 操作。测试完 成后,取 下并 清洁 纤维夹 板。10.3 再现性 10.3.1 用于本 标准 的试 验方 法,对于同 一试 验样 品,在 仪 器上 完 成一 个单 次试 验,所得平 均纤 维直 径结果之 间差 值的 绝对 值,在 99%概率 水平 下,应小 于再现 性 R 值(见 表 3)。表3 细度长 度快 速检 测一 体仪 临界范 围值(置 信水 平 99%)平均纤维 直径/m 临界范围R/m 试验试样个数 4 7 8 11 12 15.0 及以下 0.4 0.5 0.5 0.5 0.5 15.1 20.0 0.7 0.8 0.8 0.8 0.8 20.1 25.0 0.9 1.0 1.1 1.1 1.1 25.1 30.0 1.2 1.3 1.3 1.4 1.4 30.1 35.0 1.4 1.6 1.6 1.7 1.7 35.1 及以上 1.7 1.8 1.9 2.0 2.0 10.3.2 若4 个 平均 纤维 直径 读数 之间最 大差 值小 于或 等 于R 值,试验 过程 完成,4 个 读数为 有效 读数;若大 于R 值,需附 加测 定4 个试 验试 样;若8 个 读 数间最 大差 值小 于或 等 于R 值,试 验过 程完 成,8 个读数为 有效 读数;若8 个 读数间 最大 差值 大 于 R 值,舍去 数值 最高 的末 端值 后计算(即7 个 剩余 读数),若 7 个 读数 间最 大差 值在 临界区 间数 值范 围内,这7 个读 数为 有效 读数,若 超出,则保 留 这8 个 读数,需再附 加测 定4 个试 验试 样;12 个读 数间 的最 大差 值在临 界区 间范 围内,这12 个读 数为 有效 读数;若12 个 读数 间最 大差 值大 于R,舍 去数 值最 高的 末端 值(即 11 个 剩余 读数),若 在临界 区间 范围 内,11个读数 为有 效读 数;若 11 个读数 间最 大差 值大 于 R,很可 能是 被测 纤 维 本身 粗细变 异较 大,故保 留 12个读数,12 个 读数 为有 效 读数,具体 过程 如 图 1 所 示。DB15/T 1270 2017 6 否 是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图1 检验过 程流 程图 测量 4 个测 试样 本 4 个样 本读 数范围是 否 OK 4 个有 效读 数 再测 试4 个 新的 样本 8 个有 效读 数 8 个样 本读 数 范围是 否OK 去掉极 值,计算 极差 7 个有 效读 数 7 个样 本读 数 范围是 否OK 保留 8 个读 数,再额外测 试4 个 测试 样 本 12 个样 本读 数范围是 否OK 去掉极 值,计算 极差 12 个 有效 读数 11 个 有效 读数 12 个 有效 读数 样品变 化大,12 个 读数 可用 11 个样 本读 数范围是 否OK 检测结 束,进 入下一 个程 序 DB15/T 1270 2017 7 11 数值修 约 按GB/T 8170 方 法进 行。12 试验报 告 试验报 告应 记录 各项 试验 结果(包括 平均 值、标准 差、变异 系数 等),并 写明 检 验批号、样 品编 号、名称、试验 日期、温 湿度 条件、检验 依据、试 验人 员等。DB15/T 1270 2017 8 A A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测试仪 器的 校准 A.1 仪器校 准 纤维 平 均直 径、长度 光学 分 析仪 校 准按 照校 准程 序进 行,一 般情 况下 每3个 月至6 个月校 准仪 器一 次,当更换 标准 毛条、更 换或 维修仪 器硬 件时,或 者调 整仪器 及仪 器移 位时,应 进行仪 器校 准。A.2 校准方 法 A.2.1 标准板 校准 使用厂 家提 供的 标准 板,按 照校准 菜单 的指 示进 行校 准试验。设 备将 会提 示通 过 或未通 过校 准试 验。如果仪 器提 示校 准不 通过 信息,则重 复进 行测 试。如 果仍然 没有 获得 通过,则 应 联系厂 家直 至问 题解 决。A.2.2 标准毛 条校准 采用国 际标 准化 组织 批准 的标准 毛条 进行 校准,校 准步骤 按照GB/T21030-2007 附录A 程序。B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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