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要求DB14/T 1886—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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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A 00 DB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4/T 18862019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要求 2019-09-11发布 2019-11-11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4/T 1886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基本要求.1 4 服务内容.1 5 服务质量.2 6 评价与改进.3 参考文献.4 DB14/T 1886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老年公寓。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彩红、康红丽、马军。DB14/T 18862019 1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管理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9353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WS/T 431 分级护理 DB14/T 1330 养老机构服务规范 DB14/T 1331 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 DB14/T 1529 养老机构康复服务规范 DB14/T 1528 养老机构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DB14/T 1890 养老机构临终关怀服务规范 3 基本要求 3.1 医养结合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3.2 应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3.3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按规定程序上岗。3.4 医疗人员应按照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操作。3.5 应配置与医疗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设施设备。3.6 应按规定设置诊疗科目,配备相关人员。4 服务内容 4.1 服务内容包括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4.2 养老服务内容应符合GB/T 29353、DB14/T 1330 的规定。4.3 医疗服务内容应包括: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医疗护理、药技服务、医技服务、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康复服务、中医服务、临终关怀服务等。4.4 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教育和咨询、健康体检、健康指导等。4.5 疾病诊疗服务内容包括: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治、突发疾病的紧急救治。4.6 医疗护理服务内容包括:基础护理、专项护理、疾病护理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护理。4.7 药事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所需药品。DB14/T 18862019 2 4.8 医技服务内容包括:检验、心电图、放射、超声、骨密度等。4.9 院内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内容应符合DB14/T 1528 的规定。4.10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内容包括:评估、访视、访谈、危机处理、咨询活动等。4.11 康复服务内容应符合DB14/T 1529的规定。4.12 中医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及中医药适宜技术。4.13 临终关怀服务内容包括:疾病晚期诊治、营养支持、基础护理、对症护理、舒缓服务、感染控制、灵性服务、家属心理支持服务等。5 服务质量 5.1 养老服务质量应符合GB/T 29353、DB14/T 1330 的要求。5.2 医疗服务 5.2.1 健康管理 5.2.1.1 对入住老年人进行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并建立健康档案,明确主要健康问题,提出健康指导意见,制定护理计划。5.2.1.2 定期进行评估、健康体检并将结果归入健康档案,老年人身体有变化时及时更新。5.2.1.3 定期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健康指导、咨询和宣传。5.2.2 疾病诊疗 5.2.2.1 对入住老年人健康状况检查评估,根据情况制定诊疗方案。5.2.2.2 按照确定的方案实施治疗,按照流程定期巡视,发现身体异常及时予以处理。5.2.2.3 治疗过程应做好医疗文书记录,并对相关资料签字确认后及时归档。5.2.3 医疗护理 5.2.3.1 根据医嘱,分级护理应符合WS/T 431 的规定。5.2.3.2 治疗过程应密切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报告医师。5.2.3.3 应对老年人吞咽、跌倒、压疮预防等需求提供个性化护理。5.2.4 药事服务 5.2.4.1 应为老年人代为保管药品,并协助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服药。5.2.4.2 外带药品应进行检查,并签订代发药协议。5.2.4.3 药品储存应符合有关要求。5.2.5 医技服务 5.2.5.1 应根据医嘱进行检查和治疗,出具检查报告和治疗记录。5.2.5.2 发现危急值应立即进行复核,并及时上报,做好记录。5.2.5.3 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5.2.6 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 应符合DB14/T 1528的要求。5.2.7 心理/精神支持 DB14/T 18862019 3 5.2.7.1 应提供必要的服务场所,并保护老年人的隐私。5.2.7.2 应根据病情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5.2.7.3 有心理/精神支持危急处理程序,对出现危急情况的老年人,应按程序处置,必要时转介到相关精神卫生机构,并做好记录。5.2.8 中医服务 应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中医药保健指导,拔罐、刮痧、按摩等中医服务。5.2.9 康复服务 康复服务应符合DB14/T 1529的规定。5.2.10 临终关怀 5.2.10.1 临终关怀环境应符合DB14/T 1890 的规定 5.2.10.2 应通过对老年人疾病晚期诊治、营养支持、基础护理、对症护理、舒缓服务、感染控制、灵性服务、善后服务、家属心理支持等,使临终老年人能够舒适、安详、有尊严、无痛苦地走完人生的最后阶段,并使其家属身心得到保护和慰藉。6 评价与改进 6.1 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可采取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价。6.2 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持续进行纠正和改进。DB14/T 18862019 4 参 考 文 献 1 MT 008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2 MZ/T 039 老年人能力评估 3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4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3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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