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2017年度总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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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引 言 为反映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组织编制发布了 2016 年度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简称白皮书)总报告和五个子报告,首次比较全面的反映了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整体情况。 2017 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监管部门把投资者保护要求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 ,各行业自律组织、投资保护专门机构、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共同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拓展深入。与此同时,新时代投资者保护工作面临着不平衡、不充分与投资者权益受到充分保护的需要之间的矛盾,投资者保护工作成效有待提升。 为持续评估评价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 2018 年投保基金公司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立足中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突出问题、核心主体,本着客观中立的原则,在深入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基础上,完善白皮书内容框架、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加强精准、分层、分类评价,增强评价时效性和针对性,完成了对 2017 年度资本市场投 资者保护状况的评价,在汇总投资者保护制度制定落实情况、稽查执法情况、行业自律组织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经营主体投资者保护各方面状况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 2017 年度总报告,同时编制形成了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 2017 年度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报告、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 2017 年度证券期货行业稽查执法 投资者保护 评价报告、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 2017 年度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报告、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 状况白皮书 2017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 2017 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和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 2017 年度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等六个子报告。 白皮书作为全面反映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的报告,构建了定量定性相结合的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估评价体系,以公开披露数据、信息及投资者意见等为依据开展评价,聚焦 2017 年度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和变化趋势,深入分析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完善 方向,以回应社会关切和市场关注,引导社会各方关注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问题,为完善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体系提供参考,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求的具体实践。 目 录 一、年度资本市场运行及投资者概况 . 1 (一)资本市场运行概况 . 1 (二)投资者结构及行为特点 . 3 (三)投资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及需求 . 4 二、投资者保护政策发布和落实情况 . 5 (一)投资者保护政策制定发布情况 . 5 (二)投资者保护政策落实情况 . 12 三、证券 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状况 . 17 (一)稽查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 17 (二) 2017 年稽查执法工作成效 . 18 (三)稽查执法内部评 价与外部评价 . 21 (四)稽查执法与外部门协作情况 . 21 (五)稽查执法满意度 . 22 四、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状况 . 23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保护 . 23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保护 . 24 (三)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保护 . 25 (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资者保护 . 27 (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保护 . 27 五、市场主体投资者保护状况 . 28 (一)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 . 28 (二)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 . 32 (三)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 . 35 六、投资者保护的改进建议 . 37 (一)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 . 37 (二)继续加强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建设 . 38 (三)在投资者保护和教育中更加注重公平性和适当性 . 38 (四)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 . 38 (五)进一步提升市场各主体的投资者保护水平 . 38 七、结语和展望 . 39 附录:评价框架及方法 . 40 (一)我国投资者保护体系及白皮书评价框架 . 40 (二)评价方法 . 40 (三)数据来源 . 40 (一)资本市场运行概况 2017 年,监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紧紧把握服务实体经济 的根本发展方向,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资本市场总体实现了健康平稳运行,融资功能显著发挥、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良好局面。 沪深市场运行健康平稳,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进一步确立。股市波幅明显收窄,全年换手率 2.66 倍。 2017 年上证综指开盘 3105.31 点,最高 3450.5点,最低 3016.53 点,年底收于 3307.17 点,涨幅 6.56%;深证综指开盘1972.55 点,最高 2054.02 点,最低 1753.53 点,年底收于 1899.34 点,跌幅 3.54%。上证 50、沪深 300 分别累计上涨 25.08%和 21.78%,跑赢境外主要蓝筹指数。 2017 年底上证 50、沪深 300 指数市盈率分别为 13 倍和 16.8倍,市盈率超过 100 倍的个股较 2016 年底下降 30%。 2017 年沪股通标的股票 576 只,成交 13146 亿元,持有市值 3322 亿元,日均额度使用率 2.61%;港股通标的股票 311 只,成交 14886 亿元,持有市值 6597 亿元,日均额度使用率 12.75%。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逐年上升,“高送转”大幅缩水。 2017 年共有 275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现金分红事项,分红金额合计约 10705.72 亿元,同比增长21.88%。其中, 1424 家主板公司分红 9563.80 亿元,占比 89.33%; 714 家中小板公司、 616 家创业板公司分红 852.19 亿元、 289.73 亿元,分别占比7.96%、 2.71%。 2017 年推出“高送转”的上市公司仅为 57 家,较上年减少144 家。 IPO“堰塞湖”得到有效缓解,直接融资功能日益完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逐步增强。截至 2017 年底,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 3485 家,排名世界第四位;总市值 56.71 万亿元,位于世界第二位;流通市值 44.93 万亿元,占比79.23%。 2017 年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总收 入 39.25 万亿元,同比增长 18.8%,实现净利润 3.36 万亿元,同比增长 19.1%。 2017 年共 419 家企业实现 IPO,融资 2186.10 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占比近 80%。再融资 14427.47 亿元,其中定向增发(现金认购)融资 7652.64 亿元,定向增发(资产认购) 5218.51亿元,配股融资 156.56 亿元,优先股 1399.76 亿元。并购重组交易金额达 1.87万亿元。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为完善多层次资本建设、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持。截至 2017 年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合计 11630 家,总市值约 4.94 万亿元,总股本6756.73 亿股,分别同比增长 14.43%、 21.81%和 15.47%;其中创新层公司1353 家,基础层公司 10277 家。 2017 年全国股转系统共有 2508 家公司完成2725 次普通股定向发行,融资金额 1336.25 亿元; 8 次优先股发行,融资金额 1.49 亿元; 115 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 167.11 亿元。区域性股权市场40 家,共有挂牌企业 2.54 万家,展示企业 8 万家,累计为企业实现各类融资9124.82 亿元。 交易所债券市场规模 稳步增长,债券品种不断创新。 2017 年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含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 2433 只,融资 3.91 万亿元,同比增长 6.76%。债券市场现货成交金额约为 5.56 万亿元,同比增长 8.44%;回购成交金额为 260.22万亿元,同比增长 11.40%;债券市场托管面值 9.59 万亿元,同比增长 21.58%。2017 年,交易所债券市场首次成功发行“一带一路”熊猫债券、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央企民企住房租赁 REITs、可持续发展资产支持证券、美元计价资产支持证券、 公募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等创新债券品种。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建设持续完善,市场创新有序推进。截至 2017 年底,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品种总数达到 56 个,包括 48 个商品期货, 2 个商品期权,5 个金融期货和 1 个金融期权。 2017 年,期货市场合计成交 30.71 亿手,成交金额 187.90 万亿元;期权市场合计成交 1.89 亿手(张),成交金额 48579.59亿元。 公募、私募基金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生态不断优化。截至2017 年底,全国共有 113 家基金管理公司,其中已有 79 家设立专户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 1628.85亿元(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下同),净资产 1175.87亿元,管理资产合计 19.66 万亿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 22446 家,已备案私募基金 66418 只,管理基金规模 11.10 万亿元,私募基金已经成为公募基金、保险资金之后的 A 股第三大机构投资者。 (二)投资者结构及行为特点 2017 年,证券市场投资者账户数量持续增加,自然人账户、非自然人账户占比与 2016 年基本持平。 2017 年底投资者账户数量共计 13398.30 万户,新增投资者账户数量 1582.26 万户,较 2016 年底增加 13.39%, 其中,自然人投资者账户数为 13362.21 万户,占总账户数的 99.73%,与上年基本持平;非自然人账户数为 36.08 万户,占总账户数比例为 0.27%。 从投资者结构看, 2017 年证券市场仍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新入市投资者呈年轻化趋势。证券账户资产低于 50 万元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占比 75.1%,较 2016 年下降约 2 个百分点。 2017 年新入市投资者平均年龄 31.2 岁,其中25 岁以下投资者占比 28.2%, 30 岁以下投资者占比 55.8%,年轻化趋势明显。 2017 年个人投资者调查报告显示,投资者投资理性程度总体增强 ,越来越多投资者开始接受并逐步形成价值投资理念;投资者在短线交易、过度交易方面的心理偏差正在好转。但非理性投资行为仍不容忽视,具体表现在追涨型投资者远多于抄底型投资者,多数投资者没有明确止损策略,投资者持股较为集中。 (三)投资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及需求 2017 年,监管部门围绕“要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如泰山”的指示实施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完善了上市公司退市、分红等制度,强化实质性信息披露监管;建设了首批 13 家国家级和 83 家省级投教基地;升级优化“ 12386”证监会热线服务平台;持续开展多项投资者教育和保护专项活动,投资者行权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一是关注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通过关注 2017 年证监会开展的“投资者保护 明规则、识风险”和“防控债券风险,做理性投资人”专项活动,投资者提升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充分利用“ 12386”热线反映问题。2017 年证监会“ 12386”热线服务平台共接收投诉者诉求 73224 件,同比增长近 30%。多数投资者认为热线有效、及时解决了问题,并推动了市场经营主体履行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三是通过投资者服务中心维权。截至 2017 年底,投资者服务中心共代理 7起中小投资者维权案件,累计支持 600名投资者维权,诉讼金额超过 3000 万元,其中 2 起已胜诉, 35 名投资者获赔 309 万元,其余 5 起在审。 此外,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意见诉求,投保基金公司围绕防控金融风险和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两大核心任务,持续开展投资者热点问题调查工作,主动了解投资者诉求,畅通投资者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渠道。 2017 年度投资者热点问题调查显示,针对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希望监管部门能够持续升级和完善,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市场操纵行为查 处的宣传力度;与其它有关部门协同监管,建立长效的内部交易防控机制;加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针对上市公司治理问题,投资者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关注程度较高,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机制、高送转行为、并购重组业绩承诺、业绩预告披露质量、购买理财产品、市值管理行为等。针对各项投资者保护举措,投资者重点关注“完善投资者诉求处理制度”、“推动建立多层次投资者赔偿救济体系”、“将投资者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同时,“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扩大持股行权试点地区和范围,进一步规范行权工作”、“开 通运行投资者网站,搭建网络综合服务平台”也得到投资者不同程度的关注。 (一)投资者保护政策制定发布情况 2017 年,国家高度重视资本市场投资者的权利保护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明确对民事主体投资性权利的保护,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证监会发布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督促行业优化合规风控水平;修订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继续优化发审委制度及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新规等,不断完善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具体如下: 1.民法总则首次将投 资性权利列入民事主体权利保护的对象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首次将投资性权利列入民事主体权利保护的对象,确立了民事权利保护的新标杆。民法总则第 125 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四大权利并列,作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第五种财产权进行保护,从而确立了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在民事基本法中的合法地位。 民法总则出台之前,我国对于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的规定散见于各单行法的规定中, 没有统一的立法将投资性权利进行总的规范或者保护。在我国民商合一的背景下,民法总则第 125 条的规定一方面明确了投资性权利的法律地位,将其作为与物权、债券等并列的一项权利进行保护,同时也可以填补法律的滞后性,明确了新兴金融工具投资者的权利,对金融创新和金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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