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化解方式比较分析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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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化解方式比较分析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秦永庆 近年来 , 受 国内 宏观经济增速放缓、 供给侧 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不断攀升,全国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 由 2012 年末的 0.95%上 升至 2016 年末的 1.74%。从不良贷款余额看, 2016 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 15122 亿元,而 2012 年末这一数字仅为 4929 亿元。 随着不良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不良资产问题已经明显阻碍商业银行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的金融稳定。 我国商业银行 大多 由城市、农村信用社改制发展而来,历史上曾有过大量的 不良资产 包袱,经过不同阶段大规模化解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至正常水平 。 本文将 对上一轮商业银行 不良资产集中处置方式进行 分类比较, 并探讨当前市场状况下不良贷款处置的途径。 一、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 的批量 处置主要 集中 在 1999 年 2008 年。为处置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 财政部于 1999 年 先后成立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信达 ”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东方 ” ) 、 中国 华融资产 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华融 ” ) 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长城 ” )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 负责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 大型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共进行了 4次大规模的不良资产接收 ,见表 1。 2 0 .0 0 %5 .0 0 %1 0 .0 0 %1 5 .0 0 %2 0 .0 0 %2 5 .0 0 %3 0 .0 0 %2 0 0 1 2 0 0 2 2 0 0 3 2 0 0 4 2 0 0 5 2 0 0 6 2 0 0 7 2 0 0 8 2 0 0 9 2 0 1 0 2 0 1 1 2 0 1 2 2 0 1 3 2 0 1 4 2 0 1 5 2 0 1 6大型国有银行 主要商业银行表 1 1999-2008 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情况 时间 银行 处置 过程 19992000年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 行、中国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四大国有银行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 1.39 万亿元,以账面价值估价 2004年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中国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向 中国信达 剥离可疑类贷款 2787 亿元; 中国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及 交通银行 委托 中国 东方和 中国信达 处置 2644 亿元损失类贷款 2005年 中国工商银行 2005 年 5 月, 工行 按拨备 前 原账面价值向 中国 华融出售损失类信贷资产及非信贷资产共计 2460 亿元; 同年 6 月,与 四大 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协议,转让可疑类贷款共计 4590 亿元,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无追索权基准,按照拨备前原账面价值收购 上述 可疑类贷款 2008年 中国农业银行 农行 按照 2007 年末账面原值剥离不良资产 8156.95 亿元,其中贷款 7667.68 亿元,非信贷资产 489.27 亿元,置换原向中国人民银行借款 1506.02 亿元,差额确认为应收财政部款项 6650.93亿元,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款项分 15 年偿还。截至 2016 年末,该项余额为2720.23 亿元。 数据来源: 工农中建及四大 AMC年报 经过上述 几轮大规模的 资产处置, 加之 通过自身常规 处置方式 对不良资产的化解, 大型国有银行 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资产质量得到显著改善。截至 2008 年末,大型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为 2.81%,而 2001 年末 高达 25.36%。 此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不断下降,直至 2012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下行,不良 贷款 率 有了 反弹 的趋势。 图 1 2000-2016 年 末 大型国有银行及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变化情况 注: 大型国有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大型银行; 主要商业银行为大型国有银行 和股份制商业银行 数据来源: 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3 二、 股份制及区域性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分析 我国 商业银行 大多 由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改制前 曾 承担较多的政策任务,历史上曾 积累了 大量 的 不良资产 , 通常需要通过集中批量转让或大规模资产置换的方式得以化解。但 2012 年以来,在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下整体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呈现上升趋势,而不同区域的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呈现较大的 差异 , 其中 东北地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最高,吉林省2016 年末不良贷款率高达 3.85%,这一数字在 2017 年继续呈现扩大趋势,而东部和南部的发达地区不良贷款率最低, 2016年末上海和深圳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68%和 1.07%。 图 2 2016 年 末全国部分省市 不良贷款率 0 .0 0 %0 .5 0 %1 .0 0 %1 .5 0 %2 .0 0 %2 .5 0 %3 .0 0 %3 .5 0 %4 .0 0 %4 .5 0 %上海 深圳 江苏 贵州 厦门 山东 浙江 河南 辽宁 黑龙江 吉林数据来源: 各地银监局 1、东北样本:以锦州银行和大连银行为例 锦州银行:政府出资进行资产置换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锦州银行 ” ) 成立于 1997年 1月,由锦州市 15家城市信用社和锦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社整体改制而成,设立时名称为 锦州城市合作银行股 4 份有限公司 , 2008年 4月 更名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锦州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2005 年以前,锦州银行由于历史原因拥有较大规模的不良资产,不良贷款率 处于 较高水平 , 2005年末不良贷款率为 8.43%。为解决锦州银行历史包袱,锦州市政府出台 了 锦州市政府支持市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资产方案 , 根据 该 方案,锦州市政府将包括动物园、古塔公园、凌河公园、儿童公园、南站广场、凌河南大桥、凌川大桥、凌河西大桥等资产所有权划拨给锦州市万通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 “万通资产 ”),同时万通资产将该等资产与锦州市商业银行进行不良资产置换, 万通资产 对置换的不良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规定, 上述 由锦州市政府拨入的资产经营 期限暂定为 20至 30年,以便逐年进行摊销,摊销完毕之后,锦州市商业银行将无形资产科目中的资产归还政府。实际上,此次不良资产置换是将相关的不良贷款核销转变为无形资产的摊销,使不良贷款余额减少,不良贷款率下降。 2007 年,锦州市人民政府对锦州银行无形资产处置有关问题进行了批复(锦政发 2007 60 号),决定由锦州市城投公司出资 7.94 亿元购买锦州市万通资产持有的上述资产,并由万通公司将上述款项支付给锦州银行。 2007 年末,在政府支持下,锦州银行一次性将账面价值为 7.94 亿元的历史遗留不良资产等额出售,其信贷 资产质量得以 显著 改善,与此同时锦州银行严控新增信贷风险,截至 2008年末,锦州银行不良贷款降至 2.97%。 大连银行: 中国 东方 注资购买不良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 1998 年 3 月的大连市商业银行, 2007 年更名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银行”)。 2013 年 2014 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大连银行 部分客户 陷入 债务危机, 使得大连银行资产质量 迅速 恶化 。截至 2014 年末,大连银行不良贷款率达 5.59%,拨备覆盖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降至 93.38%和 6.90%,拨备和资本已明显不足 。 2015 年,大连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国东方 ” )。 2015年 5月,大连银行与 中国东方 签署大连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增资扩股协议及附属协议, 并于 2015 年 11 月和 2016 年 1 月签署了补充协议。根据以上协议, 中国 5 东方 向大连银行注资 150亿元,其中 88亿元用于认购大连银行向其定向增发的 27亿股,剩余资金购买大连银行向其打包出售的高风险资产。 2015 年 11 月,大连银行向 中国东方 转让标的金额为 29.17 亿元的资产包债权; 2016 年 12 月, 大连银行 向 中国东方 转让标的债权金额分别为 18.29 亿元和 95.66 亿元的资产包债权。经过上述资产转让,加上自身现金催收、诉讼追偿、以物抵债等方式化解不良贷款,大连银行不良贷款率和资产减值损失大幅下降,资本充足率大幅提升。截至 2016 年末, 中国东方 持有大连银行股份 50.29%;大连银行不良贷款率 2.53%,拨备覆盖率 150.27%,资本充足率 10.96%。 2、中部样本:以长沙银行和郑州银行为例 长沙银行:政府进行资产置换并主导无形资产转让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是 1997年 8月在原长沙市 14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 2003 年, 为解决长沙银行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 问题 ,长沙市政府将会展中心、商场、宾馆、地下车库等物业类资产产权与长沙银行进行资产置换,长沙银行将历史形成的 8 亿元不良资产剥离并交给市政府。通过 上述 不良资产置换, 以及持续的积极清收、集中打包出售、核销等措施, 长沙银行不良 贷款 率大幅度下降 ,截至 2008年末不良贷款率降至 1.98%。 2009 年 12 月,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长沙银行就该置换资产与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 8 亿元 ; 上述转让款项 于 2015 年底前全部到账 ,长沙银行历史遗留不良资产问题彻底处置完毕 。 郑州银行:政府资产置换并回购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银行”)前身为 1996年在 48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而成的郑州城市合作银行; 2000 年更名为郑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更名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 郑州银行 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2005 年, 郑州市 政府 将郑州国际会展中心、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资产整体划至 郑州市商都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商都公司 ” ),用于一次性置换郑州银行 总额为 62.82 亿元的不良资产 。 2008 年,商都公司以 郑州银行 对其发放的 15 亿元专项贷款将 6 部分资产回购,并计划 将剩余资产 在 8 年内以资产经营性收入、资产清收等收入对专项贷款进行逐年偿还。根据市政府相关决议,这部分资产每年 1.2%的收益以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返还的形式顶抵,其所有权归郑州 银行 ,处置权归当地政府。 2011 年,郑州银行通过增资扩股募集资金 68.22 亿元,其中 25.08 亿用于增加实收资本,其余专项用于处置置换资产的资金转入商都公司,由商都公司和 郑州市 财政局专项用于回购郑州银行账面的郑州国际会展中心置换 资产,从而彻底解决了置换资产问题。 3、西部样本: 以 成都银行 为例 成都 银行:战略投资者出资购买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 1996年 12月成立的成都城市合作银行, 1998年更名为成都市商业银行 , 2008 年更名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成都银行 ” ) 。改制前,成都银行拥有较大规模的不良资产, 2007 年末不良贷款率为 7.82%。 2007 年,成都银行实施增资扩股,向境内外投资者一次性募集资金 60亿元。其中,增加股本 20亿元,股本溢价增加资本公积 30亿元,用于处置不良资产的其他资本公积 10亿元。 2008年,成都银行一次性剥离不良资产 10亿元,由增资扩股时股东另支付 0.5元 /股,共计 10亿元来处置不良资产,并将其计入当期资本公积。 此外, 成都银行按照 “实现与业务条线的分离并提升专业化水平 ”的改革思路,设立专业清收支行,实行不良资产集中管理,通过清收、盘活、处置、核销、剥离等手段,对不良资产进行逐年压缩,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8 年末,成都银行不良贷款率降至 3.71%, 2009 年末降至 1.46%,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信贷资产质量大幅提升。 4、东部样本: 以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为例 上海农商银行: 央行票据置换和政府土地置换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上海农商 银 行 ” )成立于 2005 年 8 月,是在上海市原 234 家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基础上,以地方国有企业、外资银行、民营企业、自然人等共同参股组建的区域性商业银行。 为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国人民银行 2003 年发布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 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历史不良资 7 产。 2005 年末,央行用于上海农商银行置换不良资产的专项票据余额 21.22 亿元。 此外,2005 年,上海市政府为支持上海 市 农村信用社改革,将原值为 45.21 亿元的 12.43 万亩土地使用权注入上海农商银行,用于置换其不良资产,上海农商银行对这部分资产每年摊销 0.9亿元。 2010 年 5 月,上海市国资委 拨付 上海农商银行 11.22 亿元,同年 12 月,上海农商银行获批以此金额置换账面净值约为 41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其余 29.78亿元的差额部分计入当年营业外支出,至此该部分土地使用权问题处置完毕。 5、南部样本: 以 广发银行 为例 广发银行: 粤财控股接盘和政府税收返还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是中国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 ; 2011年 4月更名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2005 年,广发银行与由广东省政府全资控股的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粤财控股 ” ) 签订了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将账面原值合计为人民币 577.05 亿元的不良资产 (包括客户贷款、存放同业款项、投资以及其他资产 ) 按照无追索权的方式转让予粤财控股。根据不良资产转让协议, 粤财控股应于 2006 年 4 月 30 日向 广发银行 支付转让所得款项总额人民币 581.42 亿元。 广发银行于 2006年 12月收取部分转让款 481.4亿元,剩余转让应收款100亿元 按协议分 5年通过所得税金返还方式收回;截至 2011年末,广发银行收到全部原值100亿元的税收返还。 三、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风险化解方式主要包括现金清收、盘活转化、以物抵债、债务重组、核销、批量转让、资产置换、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 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对不良贷款的常规处置主要包括现金清收、以物抵债、盘活转化、重组、核销等,但 随着 外 部环境 恶化 使得部分银行在短期内积累较多的不良资产, 常规化解手段由于周期较长及受到监管制约等因素 , 难以对商业银行不断积累的不良资产进行有效处置 。 1、股东 出资 购买 8 在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 ,尤其对于中小银行而言 ,股东 通过增资溢价部分 购买不良资产 是非常直接有效的处置方式,能够迅速 消化 大量不良资产,短期内解决资产质量恶化的问题 。 但随着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加剧,银行业盈利能力普遍下降,股东对 ROE 的要求使得商业银行通过股东增资的方式化解不良将会 有更高的要求 。 2、四大及地方 AMC 1999 年财政部成立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为 国有大型银行 处置 不良资产 取得良好效果,经过 不良资产转让 ,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显著改善并相继上市,但与此同时,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承担政策任务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曾出现重大亏损。 在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任务后,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进行商业化的转型道路, 目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已实现市场化运作,在运营过程中按照市场化价格有选择性地接收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 2012年,财政部、银监会下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可以批准设立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随后,银监会下发多项文件,逐步放宽地方 AMC 业务 及设立门槛。目前,全国大部分省级行政区已设立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部分地区已设立 2 家以上的地方 AMC 。 地方性 AMC 预计在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不良资产的市场承接能力将不断提高,但随着不良资产市场化转让的深入 发展 , 市场参与主体的增加导致不良资产成交价格的上升 , 目前仍存在 成交规模不大、市场出清缓慢 等情况 ,这一市场还需要不断地培育成熟 。 3、债转股 上世纪 90 年代中国曾实施债转股,主要是针对重点国企,由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受让银行债权后实施转股,为国企降低负债率和改善银行资产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但 在 股权退出问题上受到了极大的制约。 在供给侧改革、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大背景下, 2016 年 10 月和 12月,国务院相继出台 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新一轮债转股开始逐步推进实施。 本轮债转股将实施主体由上一轮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扩展到银行子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等多家机构,采取社会化融资和市场化 运营 的方式,将主要针对遇到暂时困境 但市场前景良好的 企业债权进行转股, 股权退出方式将更加多样化 。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 可以 在短期内化解包括关注类贷款在内的 高 风险资产 ,改善资产质量,但同时将会在持有期内增加资本占用,且转股后的退出 9 机制对银行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未来随着银行债转股专营子公司的逐步放开,以及股权退出机制的进一步明确,市场化债转股有望得到更大的发展。 4、不良资产证券化 2016 年 以来, 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 为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提供了新的渠道。作为不良资产转让的一种 创新 方式,不良资产证券化与直接向 AMC 转让相比,具有转让价格较高、流动性更强、风险真实出表并且可以获得资产服务费收入等优点。但由于不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比较复杂,参与方较多,定价难度高,且对投 资者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尤其是次级档 投资者较为缺乏导致 发起银行需让渡部分流动性补偿收益。未来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交易各方及投资者经验的提升,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望较快发展 。 在上一轮集中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政府资产置换和股东出资购买是最主要的处置方式,尤其政府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但随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规模的增加,以及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和政府职能的弱化,未来商业银行需要不断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手段,减少对于政府及股东的过度依赖,主动参与不良资产转让、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手段,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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