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4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长沙乐为会计师事务所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旅游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消耗资源少、投入产出比高,就业空间大、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是国家重点培育的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南省“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湘发201212号)等重要文件,明确应深入实施旅游强省战略,实现由旅游产业大省向旅游强省的跨越,力争到2015年,全省年接待国内外游客4亿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3600亿元以上。按照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精神,十二五期间旅游强省建设工作重点包括:优化旅游产业发展布局、打造旅游品牌、健全旅游产业体系、完善旅游交通设施、提高旅游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拓展旅游市场、加快旅游业信息化建设、加强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提升城市的旅游功能、深化旅游业的改革开放等。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并保持适度增长。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3400万元,重点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广、规划编制、公共服务和重点项目建设等。2014年追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500万元,追加后省级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共16900万元。按照省政府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总体部署,2014年度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集中6150万元支持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因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重点县专项资金将做专项绩效评价,因此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只有10750万元。二、绩效评价情况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14号),长沙乐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四个项目组分别前往省直单位及长沙、张家界、湘西自治州、郴州、永州5市(州)对135个项目共6029.8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项目占项目总数的39.47%,现场评价资金占项目资金总额的56%。项目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检查财务帐务,实地察看项目建设情况,并向游客进行满意度调查,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各项目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等材料进行分析。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较好的落实了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我省旅游改革创新、增强旅游发展动力、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也还存在项目申报不尽规范、资金分配待优化、部分资金拨付缓慢及使用不合理的问题。三、项目主要绩效2014年,全省旅游行业紧紧围绕旅游强省建设目标,积极推动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在经济下行、结构调整等多重压力下,实现了旅游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全年完成接待国内游客4.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4.4%;接待入境游客219.5万人次,减少4.8%。实现旅游总收入3050.7亿元,增长13.8%。其中,国内旅游收入3001.5亿元,增长14.1%;国际旅游外汇收入8亿美元,减少2.8%。1、旅游产品建设提质升级顶层设计提质升级。专项安排旅游课题、规划编制专项资金260万元,成立湖南省旅游研究院,开展“文化与旅游相结合50题”、“旅游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重大课题研究,开办湖南旅游创新大讲堂,有效提升旅游决策服务水平。启动编制湖南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大湘南旅游发展规划,着手编制湖南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旅游规划的引领作用。项目建设提质升级,投入旅游项目建设专项资金3005万元,扶持旅游建设项目93个,其中有4个项目纳入省级旅游重点项目,17个项目进入省政府招商引资平台,4个项目进入中国优选旅游项目名录。新增4A级景区13家、3A级景区20家,6家旅游景区获评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升级。投入专项资金1350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景区标识标牌、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45个,稳步开展武陵源旅游区“国家级旅游气象服务示范区”、南岳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协调完善大湘西旅游公路指引标识,湖南省游客集散中心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2、创新营销手段,持续拓展旅游市场创新节会举办形式,首次将中国湖南国际旅游节、中国湖南红色文化旅游节放在大湘西地区举办,做“活”市场形象;探索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途径,投入700万元推出首届旅游歌曲大赛和首届旅游摄影大赛,构建旅游宣传推介新模式;发挥媒体作用,做“新”市场传播,在抓好电视媒体、平面媒体宣传促销的同时,加强与新浪、腾讯、红网等网站合作,构筑立体传播新阵地;投入73万元大力开展高铁旅游专题促销,加强与周边省区、高铁沿线省市区的交流与合作,壮大国内市场;依托长沙至法兰克福等航线的开通和国际交流的深入,开拓境外市场。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策划推出湘东(沿平汝高速)、环洞庭湖、沪昆高铁沿线等精品旅游线路,探索推出“中国步道”等一批新的旅游景点集群,做“精”市场产品。3、推进旅游改革创新,增强旅游发展动力 全面启动湘潭(韶山)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稳妥推进张家界市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湘潭“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武陵源-天门山旅游区“全国智慧旅游景区试点单位”等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湖南旅游监管网获全国智慧旅游创新成果奖,锦绣潇湘旅游卡成为全国智慧旅游优秀发展典范。市场主体培育取得突破,华天国旅、湖南海外、亲和力、新康辉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和一实业、凤凰古城进入全省民营企业文化旅游十强。4、规范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以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推进文明旅游为主线,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出境游组团社专项检查,推行实施了旅行社诚信经营信誉等级标准,积极争取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和常态化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先后组织市州质监部门开展多次异地交叉检查。开展旅游质量游客满意度调查,及时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建立旅游质监“约谈”制度,健全全省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2014年全省没有发生大的旅游投诉事件,旅游服务的质量稳步提升。四、存在的问题1、专项支持项目申报依据不够充分抽查重点支持的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2个,郴州市万华岩风景区游客中心建设、郴州市苏仙岭景区大型生态停车场建设、宜章县旅游局服务中心建设等6个项目仅提供了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未按2014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财外201449号)规定报送项目立项及开工建设批文复印件、项目资金投入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及相关合同和发票复印件等材料。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获得入境旅游奖励资金6万元,但是该单位未按湖南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湘财外201048号)规定报送证明当年接待游客量的年度报告书、举办或参与活动的情况说明、合同及财务凭证、边防、口岸部门或航空公司下发的航班时刻表等申报资料,难以判断项目单位接待入境游客数据的真实性。2、专项资金分配欠科学一是资金分配标准笼统,分配结果不优。2014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直接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最高补助比例和最高补助金额(直接补助的重点支持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2014年项目建设支出的30%,罗霄山片区、武陵山片区补助比例不超过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贷款贴息项目贴息额不超过实际发生利息额的50%,单个项目最高贴息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但未建立具体的资金分配办法,同类型项目扶持金额差异大,个别项目支持金额超出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明确的最高补助金额。如:莽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提质改造及新建景区停车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180万元,专项扶持30万元;柳宗元文化旅游区停车场改扩建项目计划投资800万元,专项扶持40万元;东江景区黄草镇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28万元,专项扶持20万元,支持金额虽未突破限额,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宜章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县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扶持200万元,邵阳市游客接待服务中心、怀化市游客服务中心、吉首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专项各扶持100万元,均超过了申报通知明确的重点支持项目最高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的标准。二是专项支持项目过多,引导作用不突出。除省旅游局统筹实施的项目外,2014年度旅游专项资金支持的市(州)、县(市、区)项目300个,单个项目平均支持金额24.14万元。其中支持额度5万元以下的项目45个,占总项目个数的15%,但支持金额仅占总金额的1.34%,平均支持额度为2.15万元;支持额度10万元以下的项目102个,占总项目个数的34%,支持金额399.7万元,占总金额的5.52%,平均支持额度3.92万元。3、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一是项目申报启动晚,资金指标下达不及时。2014年度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通知于2014年8月8日公布,项目申报启动时间较晚,导致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2014年9月30日后下达的专项资金达6238.7万元(其中3500万元为11月预算追加),占下达到市(州)、县(市、区)专项资金总额7240.70万元的86.16%,其中旅游项目建设及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33万元迟至2014年12月31日方才下达。二是个别区县未及时下拨专项资金。省级财政2014年10月10日下达张家界武陵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贷款贴息补助70万元,由于武陵源区财政资金紧张,武陵源区旅游局临时借用55万元支付景区雷电防御系统工程款,2015年6月8日区财政资金到位后才将该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三是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抽查直接补助的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2个,安排专项资金1435万元,由于用地审批、设计等前期工作未完成,或自筹资金未到位,吉首市游客服务中心、柳宗元文化旅游区停车场改扩建等8个项目尚未开工,省级安排335万元专项资金至今未投入使用。抽查项目资金使用率76.65%。抽查省旅游局统筹实施的旅游宣传促销、规划编制、信息化建设及科研等项目42个,安排专项资金3509.30万元,已投入使用2642.01万元,尚未使用731万元,结余上缴136.29万元,资金使用率75.29%。4、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专项安排湘西自冶州旅游局145万元,用于因2014年3月洪灾受损重点景区旅游设施修复,评价发现该专项中安排泸溪县旅游局办公室2015年1月火灾损失修复费6万元。专项安排旅游行业管理及专项工作经费480万元,预算安排用于旅游行业统计调查,旅行社、饭店管理,景区、乡村旅游评定,精神文明行风建设以及旅游市场专项冶理等方面。实际用于专项预算范围的专项资金390.93万元,非预算范围使用资金共89.07万元。5、专项资金使用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审批专项支持郴州市苏仙岭景区大型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30万元,因市民反对未实施,项目单位自行将专项资金调整用于苏仙岭-万花岩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支持桂东县三台山森林公园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40万元,因项目用地拆迁受阻未实施,桂东县自行将专项资金调整作为沙田湾生态停车场回购资金。专项支持永州市旅游局标识牌建设项目资金20万元,由于项目自筹资金未到位,标识牌建设项目未及时启动,永州市旅游局将其中的14万元专项资金调整用于支付永州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费。专项支持桑植县旅游局标识牌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由于标识牌建设资金已由桑植县经投和县农村信用社支付,桑植县旅游局将专项资金调整用于标识牌的运行维护。五、有关建议1、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合理选择扶持项目规范项目申报管理,严格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按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通知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对不合规的项目申报材料不予受理,为合理选择专项扶持项目、发挥专项资金投入效益提供保障。2、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分配范围,明确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建议取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市州、县(市、区)政府年度奖励资金项目的设置,并适度提高入境旅游等奖补项目的奖补条件,减少项目扶持个数,集中有限的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对于按项目法分配的资金,建议引入专家评估、投资评审等管理手段,加强项目审核论证,核实项目投入,根据核实的项目投资按确定的比例分配专项资金,减少资金分配随意性,提高科学性和公平性,维护政府的公信度。3、加快资金下达进度省旅游局应尽早研究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及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下大专项资金。各级地方财政和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转拨资金,确保省级专项资金按时到位,及时发挥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4、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建议设立专项支持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要求市州、县(市、区)各项目单位定期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信息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对市州、县(市、区)项目单位出现的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对未按计划进度实施的项目,应分析项目未及时启动的原因,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政府采购审批慢、自筹资金不到位等问题,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对因规划调整、用地审批等客观原因影响无法按计划继续实施的项目,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办理项目变更审批手续,防止专项资金闲置。省旅游主管部门应严格区分部门支出与专项支出范围,杜绝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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