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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农业技术服务与培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一、专项资金情况2014年,省财政共安排农业技术服务与培训项目财政专项资金20,925.0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粮油技术示范推广”、“经作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技体系建设及综合技术示范推广”、“土肥技术推广”、“特色农产品新技术推广”、“蔬菜新技术示范推广”、“扶贫援疆援藏资金”、“农业科技教育”、“超级杂交稻开发应用”、“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水稻集中育秧”、“双季稻区早熟油菜品种开发和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研究”、“国际农发基金湖南省中西部地区农村综合发展项目配套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等15大类,共计692个项目。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1、现代农业发展持续加快“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百片千园万名”科技兴农工程、“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农业经营规模扩大,2014年,全省流转耕地1380万亩,畜禽规模化养殖率达到70%。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增加值2547.3亿元,增长9.8%,为全省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2、农村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超级杂交稻四期攻关目标提前一年实现,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4.6%。育成的9个早熟油菜品系熟期提早了10-15天,种子含油量达42-46%,亩产量可达120公斤左右。研究形成了三熟制全程机械化生产关键技术,改进并试制了油菜浅耕施肥联合播种机。这些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增强了我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3、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60元,实际增长11.4%,增幅连续四年超过城镇居民。实现了在10个市州建立了涉及养殖和种植方面的19个试验站,已育成审定水稻新品种30个、蔬菜新品种12个,引进柑橘新品种20个。各项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新品种的繁育显著提高了农作物的单产及总产,降低了劳动强度,节约了生产成本,改善了生产条件。4、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增加,社会效益显著提升71个县市区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机制,重点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参加各类培训的农民人数达到3.45万人,认定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3157人。经过培养的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能力明显增强、主体作用明显发挥,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5、水稻集中育秧规模不断提升,农户增产节支效益显现2014年全省早稻集中育秧秧田面积达到47.89万亩,抛插早稻1050万亩。新培育发展育插秧专业公司(户)、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以及乡村组建的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站等专业化育秧主体达到8461个,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占到集中育秧总面积的36.6%,2014年全省因推广水稻集中育秧,扩大早稻面积50万亩,减少水稻直播190万亩,提高水稻单产100斤,增产粮食10亿斤,增收节支12亿元。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资金分配散小资金补助存在“撒胡椒面”的现象和“小、散、乱”问题,不利于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未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有关整合专项资金的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专项资金整合不到位。2014年度农业技术服务与培训大项目共分成692个一级项目,单项资金小于或等于5万元的共计238个,共计分配资金1191万元。此外,部分一级项目中仍细分为多个二级项目,如:长沙县农业局的特色农产品新技术示范推广一级项目专项资金39万元,又分成8个二级子项目。2、资金拨付不够及时市县财政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迟缓,影响项目实施效果与进展。本次抽查的78个项目中,涉及的省级财政资金6406万元,其中2014年6月底之前到位的0个;9月底到位的17个,项目资金2,595.00万元;12月底到位的56个,项目资金3,553.00万元;2015年6月底之前到位的5个,项目资金258.00万元。3、专项资金使用不够合理一是存在超限额列支项目管理费情况。国际农发基金湖南省中西部地区农村综合发展项目配套资金部分县项目管理费实际使用超出申报指南规定的比例限额。如凤凰县该项目列支项目管理费为配套额度的44%,泸溪县该项目列支的项目管理费为配套额度的58%,均超过申报指南规定的不超过配套额度30%的限额比例。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存在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湖南农业大学的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将未使用完的27.21万元专项资金转为个人科技发展基金,具体使用明细不在项目专账内核算。泸溪县国际农发基金湖南省中西部地区农村综合发展项目配套资金51万元,仅有5万元在项目账开支,另外46万元转入到经费账开支。同时,在国际农发基金湖南省中西部地区农村综合发展项目列支住房公积金、年休假工资等行政经费13.23万元,在农业科技教育项目中列支办公费等行政经费10万元。凤凰县在国际农发基金湖南省中西部地区农村综合发展项目中列支招待费等行政经费3.82万元。4、项目监管不够到位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未及时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利于该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存在项目申报资料不规范,主管部门审批把关不严的情况,对于部分项目申报资料不齐全或填报不规范的也予以了审批。5、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较大部分项目资金预算金额与完成项目实际应使用资金有偏差,造成资金结余较大,或部分项目未得到及时有效执行,存在项目资金全部或大部分结余的现象。现场评价湖南农大6个项目,涉及2014年度项目专项资金625万,共计发生项目支出167.43元,结余457.57万元。长沙市农业局粮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长沙县农业局特色农产品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改造山塘等水塘生产水源工程建设子项目和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子项目均未发生项目支出,全部结余。四、有关建议1、有效整合专项资金项目审批主管部门首先必须制定有效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打破既有的资金分配格局,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文件的精神落到实处,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集中投入,重点支持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使政府专项资金发挥更大效益。2、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对于没有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而影响项目进度的,应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3、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则),项目单位在申报资料中应明确、细化建设内容及其预算金额,审批部门严格审查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规定要求后再予以审批,定期抽查项目实施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在对其下年度申报项目资金审批时应酌情考虑前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对专项资金结余大的项目进行调查,找到资金结余大的症结,采取调整项目实施单位下年项目的资金额度,从严审批项目等措施。-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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