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16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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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县 2016 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 年 9 月 28 日 XX 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单位的委托 ,对 XX 县 2016 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开展了现场绩效评价。我公司在贵单位的正确指导下,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各乡镇扶贫工作站、湖南 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支行的大力支持下,采取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共计调查了 6个乡镇、 8家农村商业银行支行、11 家 2016 年参与扶贫的经济组织,问卷调查贷款贫困农户 30 户,基本了解了 XX县 2016年度扶贫小 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情况及实施的成绩和效果,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XX 县 2016 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单位是 XX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隶属于 XX县农业局, 2016 年 12 月经批准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其职能是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扶贫方针、政策,负责扶贫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协调管理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和科技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设计、论证、筛选、报批、计 划下达,实施监督及检查验收,组织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指导和协调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等。 (二 )项目立项情况。 XX 县 2016 年共有县级建档立卡贫困农户20303 户,为切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困难,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根据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金融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信联发 201448 号)、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 2015 25 号)、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6 年 度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 2016 14号)和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益扶联发 2016 2 号 )及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县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桃政办发 2016 77 号)文件,设立 XX 县 2016 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达 XX 县 2016 年度扶贫小额信贷指导计划 5330 万元,建立风险补偿金 600 万元,财政贴息 25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县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实 施细则的通知(桃政办发 201677 号)文件精神,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充分借助承贷金融机构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金融杠杆作用,落实有效的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措施,切实解决贫困农户产业发展的资金困难,稳定实现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2016 年度的绩效目标: 1.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投放贷款 5330 万元以上; 2.扶贫对象评级授信参评率 100%,有效授信率达85%以上; 3.发展产业链金融,促进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产业带头人与贫困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确保贫困农户获得较高而稳定的收益。 二、项目资 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到位及实际使用情况。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达 XX 县 2016 年度的扶贫小额信贷指导计划 5330 万元,财政贴息资金 250 万元,贴息资金已在 2016 年全部到位; XX 县 2016 年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投放贷款 5330 万元以上,即自主贷款模式贷款规模控制为 1000 万元以内,分贷统还模式贷款任务为 5000 万元。截止2016 年 12 月 20 日止, XX 县实际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 5561.9 万元(另有 12 月 20 日以后放贷 10 万元未计入 ),涉及贫困农户 1966 户,全部采用分贷统还模式,贷款期限为 1-3 年,贷款年利率为央行公布的 2016 年 1-3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75%。 2016 年为贷款贫困农户发放财政贴息资金 480199.41元 (计息时间为 2016 年 9月至 2016年 12月 20日 )。 (二)资金管理情况。 XX 县制定了 XX 县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2016 年 XX 县扶贫小额信贷全部采用分贷统还模式。分贷统还模式贷款流程和贴息流程如下: XX 县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贷款流程图 XX 县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模式贷款贴息流程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 况。 XX 县 2016 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在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乡镇扶贫工作站明确专人负责,选择湖南 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承贷银行,全部采用分贷统还的方式发放贷款。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达的当年贷款指标指导计划,提出 XX 县扶贫小额信贷指导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扶贫工作站组织所在乡镇农村商业银行支行、村支两委干部和五老代表,以召开座谈会或上门调查的方式,对贫困农户评级授信,在评级授信的基础上,乡镇组织各村支两委根 据贫困农户的贷款愿望、还款能力和 2016 年拟脱贫计划,在县下达的指导计划内确定贷款对象及贷款金额;参与分贷统还的扶贫经济组织的选择则是由企业自主申请乡镇推荐承贷银行、扶贫办联合初审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乡镇牵头组织扶贫经济组织与参与分贷统还的贫困农户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或扶贫协议书,县扶贫办、湖南 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贫经济组织、贫困农户、乡镇人民政府签定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合作协议(简称分贷统还五方协议);农村商业银行与贫困农户签定贷款合同;农村商业银行在贫困户与结对扶贫经济组织签定 项目实施协议或扶贫协议书和分贷统还五方协议后,对贫困农户发放贷款,并及时将此贷款划付给结对的扶贫经济组织 (企业 ),作为贫困农户对企业的投资款;扶贫经济组织及时给结对贫困农户垫付贷款利息,并按照约定给贫困农户支付投资分红款;县扶贫办按季汇总全县扶贫贷款利息金额,并向省扶贫办申请贷款贴息资金,县财政将贴息资金拔付到贫困农户账户。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省、市关于扶贫小额信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 XX县制定了 XX 县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实施细则、 XX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湖南 XX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管理办法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管理办法金融产业扶贫评级授信初评小组工作制度扶贫经济组织贷款操作管理办法 XX 县金融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实施细则金融产业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南 XX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了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督查与考核,益阳市审计局于 2016 年 11 月 12 月对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进行了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扶贫办牵头组织湖南 XX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进行整改。 四、项目完成情况 (一) 开展了对全县 2016 年县级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评级授信。我们实地察看了湖南 XX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灰山港支行、河溪水支行、牛田支行、鸬鹚渡支行、桃花江支行、高桥支行、水口山支行、浮邱山支行,以上支行均按照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管理办法,对所在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进行了评级授信。2016 年有县级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20303 户,据湖南 XX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统计,全县 23个支行参与评级授信贫困农户达 20303 户,扶贫对象评级授信参评率 100%,有效授信贫困农户11270 户,有效授信率 55.51%(见附表 2)。 (二)完成了 2016年度扶贫小额信贷任务及贴息工作。 截止 2016年 12月 20 日, XX 县共向 1966 户县级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放贷款5561.9 万元 (另有 12 月 20 日以后放贷 10 万元未计入 );于 2017 年 1月 18 日,财政支付了 2016 年度贫困农户贷款产生的利息 480199.41元(见附表 3);按照 XX 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XX 县财政局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已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和 8 月 4日分两次划拔资金 600 万元到 XX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专户,作为扶 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三)发展了产业链金融。 2016 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与湖南 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对各乡镇上报的“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扶贫经济组织”现场考察的方式,确定了 37 家企业为 2016 年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扶贫经济组织 (见附表 4)。本次现场调查了湖南金沙重机有限公司、益阳中源钢铁有限公司等 11家参与扶贫的企业(涉及贷款贫困农户 1221 户、贷款金额 3124.4 万元),这 11家企业均签订有由 XX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甲方、湖南 XX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乙方、扶贫经济组织为丙方、贫困农户为丁方 、乡镇人民政府为戌方的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合作协议(简称“五方协议”),多数企业与贫困农户签订了“产业扶贫项目协议书”,贫困农户将获得的贷款投资到企业,企业用于发展生产,约定由企业年终给贫困农户分红、贷款到期由结对企业 (扶贫经济组织 )按时归还。这样促进了扶贫贷款与产业的融合,产业带头人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 五、主要效益 (一)增加了贫困农户的收入。 据现场调查,扶贫经济组织与贫困农户签订了产业扶贫项目协议书的,均在协议书中约定了由企业按不低于投资额 8%(年 )的利润分红,在 2016 年 12 月 20 日计息时前, 各企业均已为贫困农户垫付了相应贷款利息,县财政已在 2017年 1 月将贴息资金拔付到户。其中: XX 县湘益木业有限公司收到 98户贫困农户扶贫小额贷款 300 万元的投资,该企业已为 98 贫困户分红 121516.01 元(含垫付利息 24016.01 元),平均每户分红 1239.96元;桃花江镇亿鑫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收到 108 户扶贫小额贷款300 万元的投资,该企业已为 108 户贫困农户分红 121675.30 元(含垫付利息 24720.24 元),平均每户分红 1126.62 元。问卷调查 30 户获得贷款的贫困农户,有 27 户认为扶贫小额贷 款对增加收入发挥了作用,其中有 12 户认为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二)奠定了扶贫小额信贷发展的基础。 2016 年项目的实施完成了全部贫困农户的评级授信,全县贫困农户的有效授信金额达 3.2亿元,为进一步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提供了依据;在 2016 年 XX 县根据省、市有关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要求,结合 XX 的实际,建立了一系列的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的办法或制度,并在实践中得到了运用和完善,为将来扶贫小额信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得到了贫困农户的认可。 问卷调查了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农户 30 户,对政府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很满意的有 5 户、满意的有 18户、比较满意的有 6 户;对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部门服务很满意的有 4 户、满意的有 23 户、比较满意的有 3 户。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XX县 2016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完成了县级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评级授信工作,采取分贷统还的方式发放贷款 5561.9 万元 (另有 12 月 20 日以后放贷 10 万元未计入 ),超额完成了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达的 5330 万元任务,扶贫经济组织均为农户垫付了相应贷款利息,财政贴息已拔付到户,为贫困农户增加了收入,贫困农户对项目的实施满意度较高。但也存在着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单一、贷 款覆盖率低、扶贫经济组织选择仍需更加规范、扶贫协议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及投资利益表述欠妥等问题,根据 2016 年度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 92.5 分 (见附表 1)。 七、存在的问题 (一)在扶贫小额信贷模式选择上与(湘扶办发 2016 81 号)的要求不十分吻合。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 2016 81号)的要求,“各地在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中,要坚持以自主贷款为主体,把调动贫困农户内生动力放在首位,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XX县 2016 年 扶贫小额信贷全部采取的是分贷统还的模式,没有自主贷款。 (二)贷款指导计划的分配和实际贷款覆盖率与(湘扶办发 2016 14 号)的要求不十分吻合。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6 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 2016 14号)的要求,贷款计划分配要按照当时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 20%覆盖率测算后分配。按照 XX县 2016 年度分贷统还的指导计划,贷款指标分配不均匀,多的灰山港镇户均可获得贷款 2.25 万元,少的武潭镇户均贷款为 0.53 万元; 2016 年实际贷款户数为 1966 户,为当时县级建档立卡贫困 农户 20303 户的 9.68%,没有达到覆盖率 20%的要求(见附表 5)。 (三)扶贫经济组织的选择仍有需更加规范的地方。 根据(湘扶办发 2016 81 号)的要求,参与扶贫的经济组织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他优质经济实体, XX 县 2016 年参与扶贫的经济组织经过了由下而上的层层筛选确认,但仍有需更加规范的地方。根据现场调查,桃花江镇亿鑫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桃花江镇人民政府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 2016 年获得 108 户贫困农户的扶贫贷款 300 万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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