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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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机构:上海立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9月30日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实施单位(盖章):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评价委托单位:航头镇人民政府评价中介机构(盖章):上海立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机构负责人(签字):陈丽嫣目录摘要1一、项目的基本情况4(一)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4(二)预算安排和实际支出情况5(三)组织管理和实施情况6(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7二、评价工作实施情况8(一)评价工作目的8(二)制定绩效评价方案9(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0三、评价结论与指标分析12(一)评价结论12(二)绩效指标分析13四、业绩和经验、主要问题、建议和措施20(一)业绩和经验20(二)主要问题20(三)建议和措施21附件1:基础表23附件2:问卷调查报告34附件3:访谈分析报告36附件4:绩效评价工作方案37摘要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为了履行自身职能在2016年度设立了“精神病住院医疗费,综合帮扶,大病补助,征地动迁人员就业补贴,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费,农村养老金”等项目,用于辖区内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动迁人员就业补贴,养老保障及养老金发放等各方面。项目已经完成对航头镇精神残疾人员住院医疗补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帮扶救助、大重病补助、征地人员就业补贴、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养老金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生活养老金的发放工作。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1月到2016年12月。浦东新区航头镇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总预算为3210万元,用于辖区内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动迁人员就业补贴,养老保障及养老金发放等各方面。资金来源于航头镇财政,列入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部门预算。实际执行3070.54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5.66%。项目结余资金139.46万元,结余资金返还航头镇财政。为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工作,衡量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公共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进而促进社会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依据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浦财督绩201548号)文件,受航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上海立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得分为89.0分,绩效评级为“良”。主要绩效为: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立项符合战略目标,立项依据充分,通过航头镇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的实施,对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员住院医疗补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帮扶救助,大重病补助,征地人员就业补贴,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养老金保险待遇的人员发放农村养老金。四、主要业绩与经验1.通过项目的施行解决航头镇精神残疾人员医疗保障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执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有效的解决了辖区内精神残疾人员医疗保障问题,提高困难人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保障了航头镇的稳定和发展。2.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辖区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执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对辖区内生活困难人员进行综合帮扶,通过发放综合帮扶补贴,改善困难人员生活质量。3.通过项目的施行对身患大病家庭进行补助,帮助困难家庭度过难关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执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解决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大病补助问题,通过大病补贴方式缓解患病家庭生活和看病压力,提高困难人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4.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被征地人员就业问题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执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对征地人员就业进行补偿,通过征地补偿解决被征地人员暂时失业的生活温饱问题,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发挥自身职能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保障了航头镇的稳定和发展。5.通过项目实施对加入镇保退出农保人员进行补偿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执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对进入镇保退出农保人员进行补偿,解决因变更养老保险缴纳方式而受影响的人员,保障政策过度的稳定性。6.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农村人员养老问题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执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养老金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发放农村养老金。解决退休人员养老问题,为航头镇的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五、存在的主要问题1.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部分子项目未提供绩效目标申报表根据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4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预算时,应编制项目的相关绩效目标。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仅提供了养老金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他子项目并未提供。2.部分子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年初申报预算不准确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总预算3210万元,实际执行3070.54万元,总预算执行率95.66%,其中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仅为60.48%。六、相关建议和措施1.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编报与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不断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建议根据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浦财督绩201548号)相关规定,在项目预算时,明确绩效目标,并根据目标进行项目立项、计划和预算。2.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项目绩效预算编制是现阶段绩效预算编制的重点,预算部门(单位)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编报与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项目绩效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应与项目绩效目标相适应。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应根据年度资金需求编制组织运行费用项目的预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根据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浦财督绩201548号)和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的要求,上海立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的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1.项目立项背景航头镇,隶属上海市浦东新区,位于浦东新区西南部,和奉贤区、闵行区接壤,素有浦东“金三角”之称。航头镇国土面积60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9个社区、11个社区工作站。航头镇是国家卫生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镇、上海市文明镇、上海市科普示范镇、上海市市容环境规范区域、上海市文明示范标志区域。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是航头镇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具有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等职责。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关要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逐步将权力下放到服务中心,减少中间环节,开展“一站式”服务,推进居民诉求“一站式”解决。根据社区特点和居民需求,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下设综治维稳工作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城管卫生物业服务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民政综合事务服务站等机构。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为了履行自身职能在2016年度设立了“精神病住院医疗费,综合帮扶,大病补助,征地动迁人员就业补贴,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费,农村养老金”等项目,预算安排共3210万元,用于辖区内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动迁人员就业补贴,养老保障及养老金发放等各方面。2.立项目的为了解决航头镇精神残疾人员住院医疗补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帮扶救助,大重病补助,征地人员就业补贴,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养老金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生活养老保障问题。(二)预算安排和实际支出情况1.预算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航头镇2016年度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原预算安排共3210万元,由镇财政承担。项目预算明细及实际支出详见表1。表1: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预算支出明细单位:万元序号项目预算总额实际支出预算执行率1精神病住院医疗费3534.2797.91%2综合帮扶5050100.00%3大病补助100100100.00%4征地动迁人员就业补贴经费400400100.00%5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费2515.1260.48%6农村养老金26002471.1595.04%总计32103070.5495.66%2.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航头镇2016年度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镇财政资金,并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由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航头镇财政所申请项目预算,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当地人大审批;项目资金由财政所根据预算拨付给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根据各个项目的文件规定进行补贴的发放。详见图13.上级拨款航头镇财政所上级财政2.统一上报人大审批3.拨付项目资金1.申报项目预算航头镇人大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4.按政策发放补贴享受补贴的个人图1:资金拨付流程图(三)组织管理和实施情况1.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情况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为项目单位,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个人提供申请补贴的相关资料,发放项目财政补贴。航头镇财政所负责设立财政专户,对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帮扶,大重病补助,征地人员就业补贴,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农村养老金项目进行管理,并单独记账、核算,负责在职责范围为实施监督。2.组织管理流程和实施情况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帮扶,大重病补助,征地人员就业补贴,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养老金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生活保障问题航头镇财政所3.发放补贴并单独核算2.反馈审核结果申请发放补贴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1.提交申请资料申请相关补贴4.发放补贴申请补贴的个人图2:项目管理流程图(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项目绩效目标1.1项目总目标通过航头镇2016年度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的实施,解决困难人员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帮扶,大重病补助,征地人员就业补贴,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养老金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生活保障问题。1.2.具体项目目标(1)产出目标数量目标:完成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完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帮扶项目;完成大重病补助项目;完成征地人员就业补贴项目:完成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项目;完成农村养老金项目;质量目标: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补贴发放标准的准确性、及时性;(2)效果目标政策知晓率;各子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果;(3)影响力目标:相关管理者满意度;居民满意度;2.完成情况完成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完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帮扶项目;完成大重病补助项目;完成征地人员就业补贴项目:完成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项目;完成农村养老金项目;二、评价工作实施情况(一)评价工作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评价改善预算部门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本次项目的评价目的是全面了解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率、效果和合规性,项目管理的过程是否规范有效,是否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同时,通过绩效评价来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后完善项目的管理及政府决策,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二)制定绩效评价方案1、文件研读根据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浦财督绩201548号)精神和市、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要求,围绕浦东新区2017年财政改革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推进机制,加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2、前期调研根据航头镇人民政府的要求:绩效评价会议于2017年7月4日在航头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召开。评价组于2017年7月24日拜访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背景,收集管理及监督层面的资料。3、评价思路和方法依据绩效评价原理和原则,运用逻辑分析法,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和特点,根据浦东新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要求,参照浦财督2015年48号文件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结构,设计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主要为了解决本辖区内困难人员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帮扶,大重病补助,征地人员就业补贴,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养老金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生活保障问题;项目组针对项目特点,围绕立项目的和工作计划,根据项目的绩效目标,专门设计了项目的部分个性化产出和效益指标。项目产出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补贴发放计划完成率,发放标准的准确性,及时性;项目效果以项目知晓率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效果;项目满意度以享受补贴的困难群众满意度为主、同时考察项目管理者和其他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部分内容,主要围绕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方面,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从决策、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也增强了评价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指标体系为评分所用,需要基础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支持。4、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评价指标设计充分考虑项目的具体特点,以项目为起点,充分考虑绩效目标与评价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并与22号文指标框架体系相对应。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设计,由四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设置;三级指标和四级指标,针对本项目特点和本次评价重点进行个性化设计,在设置共性指标时也参考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的相关内容。在指标设置时,注重其科学性、实用性、可实现性和可操作性,尽可能地设计客观性的量化指标,并适当使用定性指标;既关注项目单位的工作目标,也考虑受益者、社会公众的体验和感受,做到相互补充,科学可行,确保充分体现和真实反映本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和绩效状况以及评价的政策需要。(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自从2017年7月4日项目开始,评价组通过调研,对相关文件的解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由评价组按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及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步骤,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两个多月来,评价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通过实地调研、相关文件的解读、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顺利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具体实施过程如下:1.数据填报和采集2017年8月24日,上海立丰税务师绩效评价组到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获取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复印件及财务凭证数据复印件,收集数据经核查后汇总完成。2.资金合规性核查2017年8月,评价组对浦东新区航头镇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的专账会计凭证进行了梳理和检查,核对预算与实际使用资金的符合性、资金审批流程的合规性、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相符性。3.实地调研方案实施根据评价思路,本次绩效评价重点为资金与预算情况、绩效情况以及部分未使用资金的流向。2017年9月,上海立丰绩效评价组到航头镇财政所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信息搜集和核对复验,检查资金的流向和实际绩效完成情况。4.问卷调查2017年9月,评价组对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计划选择样本50人,共发放50份问卷,按照各人员占总比例发放。通过统计,当地受益群众满意度为82%,管理人员对项目满意度85%。(见附件2:问卷调查分析报告)5.访谈2017年9月,评价组对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访谈内容主要针对在项目执行方面的实际情况、经验、困难及建议等。(见附件3:访谈分析报告)6.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为完成绩效指标的分析评价工作,项目组依据指标体系设计了基础表、调查问卷、访谈提纲。在评价过程中还将采用现场勘察、档案法、市场比较法获取的相应数据,设计评价模型进行定量分析评价,处理数据。基础表发放给被评价单位协助填报,被评价单位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组对数据进行核实确认、汇总分析。为确保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在数据复核过程中发现的被评价单位填报的数据与相关资料有差异的,项目评价小组将做进一步深入调查。基础表是评价的重要数据源,由被评价单位负责填报,被评价单位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体现了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基础表详见附件1)2.评价标准及评分方式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评分方式确定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量化原则。为避免主观判断引起的失误,增加定性指标的准确性,尽量对定性指标进行分解,针对分解部分进行打分,具体采用隶属度赋值方法,将定性指标分成几个档次,分别对应分值。对于每一档次的评分,制定评分依据,作为评分的参考标准。本次评价中,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评价组针对评价重点和要求,对项目单位填写的基础表数据进行了核对核查,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和评分,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航头镇人民政府。三、评价结论与指标分析(一)评价结论运用由项目组研发并通过航头镇人民政府认可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89.0分,绩效评级为“良”。基于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对若干关键绩效环节的访谈调研和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立项符合战略目标,立项依据充分,困难人员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帮扶,大重病补助,征地人员就业补贴,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养老金保险待遇。但是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子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卷调查中被访者对项目的效果评价较低,对项目执行效果的满意率仅为78%。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如下表2所示:表2:项目绩效指标项目决策类项目管理类项目绩效类合计权重15%30%55%100%得分1229.447.689.0(二)绩效指标分析通过调研、相关文件的解读、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项目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分析,逐项打分,并对扣分指标的扣分原因进行了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下(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得分情况表):1.项目决策(15分)项目决策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构成,权重15分,实际得分12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3-1所示:表3-1 项目决策指标及分值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权重业绩值分值A1战略目标适应性5适应5A2目标合理性5合理5A3指标明确性5不够细化部分子项未提供2合计1512业绩较好指标:(1)A1战略目标适应性:考察项目与部门战略目标的适应性。该项目的实施目标是为了进一步做好航头镇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将被征地人员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建立多渠道筹集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机制,提高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水平。符合发展政策和优先发展目标。该项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2)A2目标合理性:考察项目所设定的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的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主要为将被征地人员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建立多渠道筹集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机制,提高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水平;体现出预期绩效水平,目标与预算相关联。该项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业绩欠佳指标:(1)指标明确性:考察依据目标设定的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制定的目标与年度计划数相对应,将目标细化成具体的指标,但具体指标不够细化,且实际使用资金并没有按细化的指标列明支出的明细。该项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2.项目管理(30分)项目管理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和9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9.4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3-2所示:表3-2项目管理类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权重业绩值分值B1投入管理1514B11.预算执行率595.66%4.4B12.预算资金合理性5合理5B13.资金拨付及时率5及时5B2财务管理88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监控有效性4财务制度健全4B22.资金使用合规性4合规4B3项目实施77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2健全2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2有效2B33.督机制的有效性2有效2B34.资源配置的合理性1合理1合计3029.4业绩较好指标:(1)B12预算资金合理性:考察项目预算资金的情况。项目预算合理。该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2)B13拨付及时率:考察及时拨付资金与应拨付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拨付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按规定时间拨付得满分,误差每天扣权重1%。根据财务资料及明细账显示资金拨付及时。该项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3)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执行有效性:考察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考察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控制成本等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管理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是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该单位应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执行有效,该制度科学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4)B22资金使用合规性: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资金拨付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拨付,采用专账拨付方式;不存在截留、挪用等现象。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5)B31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主要考察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建立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相关制度和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具有单位项目管理制度,能有效保障项目的管理和实施。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6)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主要考察项目实施单位评价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项目单位是否针对项目开展进度、实施风险控制措施,以及措施是否有效。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根据该单位的管理制度对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进行管理,单位管理制度有效。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7)B33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考察项目实施过程是否得到有效的监督。航头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并通过第三方审计对项目执行进行监督,能保障项目的实施。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8)B34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用以反映人员配备的是否合理;为完成服务任务而必须的设施设备是否具备。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人员配置合理,人数、资质、结构均符合项目实施条件,资源配置合理。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业绩欠佳指标:(1)B11预算执行率:用以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的情况。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总预算3210万元,实际执行3070.54万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数/项目预算数100%=95.66%,根据预算执行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权重3个百分点,应扣除权重的12%。该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4分。3.项目绩效(55分)项目绩效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8个四级指标构成,权重分55分,实际得分49.20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3-3所示:表3-3 项目绩效指标及分值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权重业绩值分值C1项目产出3029C11.数量目标C111.完成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3完成3C112.完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帮扶项目3完成3C113.完成大重病补助项目3完成3C114.完成征地人员就业补贴项目3完成3C115.完成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项目3完成2C116.完成农村养老金项目3完成3C12.质量目标C121.补贴发放标准的准确性6准确6C13.及时性目标C131.补贴发放的及时性6100%6C2项目效益128.09C21.政策知晓率685%4.25C22.各子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果678%3.84C3项目满意度1310.51C31.管理者满意度785%5.95C32.居民满意度682%4.56合计5547.6业绩较好指标:(1)C111完成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考察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完成情况;根据调研和访谈资料反馈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按原计划完成。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2)C112完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帮扶项目:考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帮扶项目按原计划完成情况;根据调研和访谈资料反馈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按原计划完成。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3)C113完成大重病补助项目:考察大重病补助项目按原计划完成情况;根据调研和访谈资料反馈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按原计划完成。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4)C114完成征地人员就业补贴项目:考察征地人员就业补贴项目按原计划完成情况;根据调研和访谈资料反馈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按原计划完成。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5)C116完成农村养老金项目:考察农村养老金项目按原计划完成情况;根据调研和访谈资料反馈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按原计划完成。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6)C121补贴发放标准的准确性:考察项目补贴发放是否按照文件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数据是否准确。浦东新区航头镇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全部按政策文件规定执行,未出现发放错误的情况。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7)C131补贴发放的及时性:考察补贴资金是否及时发放,是否按文件或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给享受补贴的个人。根据问卷反馈,及时率100%。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业绩欠佳指标:(1)C115完成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项目:考察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项目按原计划完成情况;根据调研和访谈资料反馈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精神病住院医药费补偿预算执行率仅为60.48%。预算资金未按预算计划全部发放。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2)C21政策知晓率:考察当地群众对该项目政策的了解情况。根据问卷调查,知晓率85%。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25分。(3)C22各子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考察项目实施后的实际效果,根据调查问卷评分。问卷反馈对项目效果的综合满意度78%,项目补贴效果不是很明显。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84分。(4)C31管理者满意度:考评价航头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的整体满意程度,根据访谈调查。访谈满意度85%该项指标满分7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95分。(5)C32居民满意度:评价航头镇居民对项目的整体满意程度,根据调查问卷评分。问卷满意度82%。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56分。四、业绩和经验、主要问题、建议和措施(一)业绩和经验1.通过项目的施行解决航头镇精神残疾人员医疗保障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执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有效的解决了辖区内精神残疾人员医疗保障问题,提高困难人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保障了航头镇的稳定和发展。2.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辖区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执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对辖区内生活困难人员进行综合帮扶,通过发放综合帮扶补贴,改善困难人员生活质量。3.通过项目的施行对身患大病家庭进行补助,帮助困难家庭度过难关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执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解决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大病补助问题,通过大病补贴方式缓解患病家庭生活和看病压力,提高困难人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4.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被征地人员就业问题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执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对征地人员就业进行补偿,通过征地补偿解决被征地人员暂时失业的生活温饱问题,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发挥自身职能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保障了航头镇的稳定和发展。5.通过项目实施对加入镇保退出农保人员进行补偿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执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对进入镇保退出农保人员进行补偿,解决因变更养老保险缴纳方式而受影响的人员,保障政策过度的稳定性。6.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农村人员养老问题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执行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养老金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发放农村养老金。解决退休人员养老问题,为航头镇的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二)主要问题1.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部分子项目未提供绩效目标申报表根据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4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预算时,应编制项目的相关绩效目标。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仅提供了养老金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他子项目并未提供。2.部分子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年初申报预算不准确浦东新区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总预算3210万元,实际执行3070.54万元,总预算执行率95.66%,其中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仅为60.48%。(三)建议和措施1.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编报与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不断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建议根据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浦财督绩201548号)相关规定,在项目预算时,明确绩效目标,并根据目标进行项目立项、计划和预算。2.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项目绩效预算编制是现阶段绩效预算编制的重点,预算部门(单位)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编报与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项目绩效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应与项目绩效目标相适应。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应根据年度资金需求编制组织运行费用项目的预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上海立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项目组2017年9月附件1:基础表(一)资金情况表基础表表1:预算执行情况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预算总额实际支出预算执行率1精神病住院医疗费3534.2797.91%2综合帮扶5050100.00%3大病补助100100100.00%4征地动迁人员就业补贴经费400400100.00%5进入镇保退出农保补偿费2515.1260.48%6农村养老金26002471.1595.04%总计32103070.5495.66%(二)管理制度基础表表2:绩效相关文件及制度情况单位名称相关文件及内容航头镇城市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立项依据2.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2.2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的通知(浦府201185号);2.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430号);2.4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431号)2.5关于2015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农发20154号)2.6关于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农发20157号)2.7上海市浦东新区征用集体土地农业人口安置暂行办法【沪浦管(1995)160号】2.8航头镇帮困救助操作口径2.9浦东新区民政局、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浦民201295号)财务监控机制项目管理制度34基础表表3: 2016年度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项目评价指标指标解释计算公式评分标准数据来源业绩值得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分值A.项目决策(15%)A1战略目标适应性(5)5考察项目与部门战略目标的适应性。项目是否能够支持部门目标的实现;是否符合发展政策和优先发展重点。符合所有条件得满分,缺失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申报目标和相关法律规定。适应5A2目标合理性(5)5考察项目所设定的目标是否依据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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